收入型证券组合
收入型证券组合追求基本收益(即利息、股息收益)的最大化,收入型证券组合能够带来基本收益的证券有:附息债券、优先股及一些避税债券。以组合的投资对象为标准,世界上美国的种类比较“齐全”。在美国,证券组合可以分为收入型、增长型、混合型(收入型和增长型进行混合)、货币市场型、国际型及指数化型、避税型等。比较重要的是前面3种。
收入型证券组合的目标是风险最小、收入稳定、价格稳定,其收益几乎都来自基本收益,债券是利息收益,优先股是股息收益。适合入选收入型组合的证券有高收益的债券、优先股和高派息低风险的普通股。这些证券一般都有稳定、定期的收益,能满足投资者日常开支的需要。收入型证券组合的主要功能是为投资者实现基本收益的最大化。从组合获得的收入可能代表投资者的部分或全部收入。收入型证券组合的投资者不仅限于中等收入或低收入阶层,作为一种投资目标,高收入阶层也可能有此需要。在收入型证券组合的管理中可能会出现两种极端的情况。一种情况是投资组合不够大,即使购买了投资性很强的普通股也仍不能满足对收入的需求。这时,解决问题的出路就只好在组合之外找了,即必须从家庭、朋友甚至国家那里寻求帮助。否则,只好放弃组合。另一种情况是有钱人有一大笔资金要投资于收入组合以获得稳定的收入。这时组合管理的任务就不仅是使基本收入最大化,还要考虑如何为投资者避税。大多数收入型证券组合的投资者介于这两者之间,既无巨量的财富,又不完全依靠投资收入生存。
收入市场型证券组合的基本原则:1。安全性原则是指证券投资组合不要承担过高风险,要保证投资的本金能够按期全部收回,并取得一定的预期投资收益。收入市场型证 券组合追求安全性是由投资的经济属性及其基本职能所决定的。收入市场型证券组合追求安全性并不是说不能冒任何投资风险。投资的安全性是相对的。2。流动性 原则即变现性原则,是指收入型证券组合所形成的资产在不发生价值损失的前提下,可随时转变为现金,以满足投资者对现金支付的需要。投资所形成的不同资 产有不同的流动性。3。收益性原则 :收入型证券组合的收益性原则是指在符合安全性原则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取得较高的投资收益率。追求投资盈利是投资的直接目的,收入型证券组合只有符合这一目标,才能使投资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