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处理ST
特别处理ST是英文Special Treatment 缩写,意即“特别处理”,特别处理ST政策针对的对象是出现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异常的。1998年4月22日,沪深交易所宣布,将对财务状况或其它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Special treatment),由于“特别处理”,在简称前冠以“ST”,因此这类股票称为ST股。
如果那只股票的名字加上st 就是给股民一个警告,该股票存在投资风险,一个警告作用,但这种股票风险大收益也大,如果加上特别处理ST那么就是该股票有退市风险,希望警惕的意思,具体就是在4月左右,公司向证监会交的财务报表,连续3年亏损,就有退市的风险,一般5月没有被退市的股票可以参与一下,收益和风险是成正比的。
特别处理ST交易规则:1)股票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5%;2)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钢管”;3)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必须经过审计。由于对ST股票实行日涨跌幅度限制为5%,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庄家的刻意炒作。投资者对于特别处理的股票也要区别对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些特别处理ST股主要是经营性亏损,那么在短期内很难通过加强管理扭亏为盈。有些特别处理ST股是由于特殊原因造成的亏损,或者有些特别处理ST股正在进行资产重组,则这些股票往往潜力巨大。需要指出的是,特别处理并不是对上市公司的处罚,而只是对上市公司目前所处状况的一种客观揭示,其目的在于向投资者提示市场风险,引导投资者进行理性投资,如果公司异常状况消除,可以恢复正常交易。 在哪些情形下上市公司被暂停上市?什么条件能恢复上市?哪些情形下被终止上市?
特别处理特别处理ST基本分类:ST---公司经营连续三年亏损,退市预警。ST----公司经营连续二年亏损,特别处理。S*ST--公司经营连续三年亏损,退市预警+还没有完成股改。SST---公司经营连续二年亏损,特别处理+还没有完成股改。S----还没有完成股改.ST制度是指沪深证券交易所从1998年4月22日开始,对连续出现2年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Specialtreatment),在“特别处理”的股票简称前冠以“特别处理ST”。监管机构对亏损公司实行“ST”制度既是对亏损上市公司警告,也是对投资者风险提示。特别处理ST只能是一种过渡性的制度安排,是一个完整的市场化的市场退出机制的一个灵活的有机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