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决定了本基金属于中等风险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资产配置的比例范围是:股票资产25%-95%;债券资产0%-7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基金投资于服务业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股票资产的80%。积极投资,分享以服务业(第三产业)为代表的经济领域快速增长带来的潜在收益。
嘉实服务增值行业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6号),并于2004年4月1日正式成立的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嘉实服务增值行业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和《嘉实服务增值行业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该基金于2004年7月1日开始办理基金日常申购与赎回业务(基金代码:070006)。现将有关事项公告说明如下
(一)申购和赎回业务开放日,该基金办理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开放时间为:9:30-15:00。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二)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投资者在代销机构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其上不设金额级差。直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的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20,000元人民币。基金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单位,基金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单位余额不足10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该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日常申购的有关金额限制,调整结果将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三)申购费与赎回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最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公开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4 年2 月17 日《关于同意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4〕16号)核准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4年4 月1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