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银行
花旗银行(Citibank, N.A.)是花旗集团属下的一家零售银行,其主要前身是1812年6月16日成立的“纽约城市银行”(City Bank of New York),经过近两个世纪的发展、并购,已成为美国最大的银行,也是一间在全球近五十个国家及地区设有分支机构的国际大银行,总部位于纽约市公园大道399号。花旗银行的总部设在华尔街,到了19世纪末,她已经在美国的其他州和海外开设分行。同时花旗银行也是第一个成立国际部的美国银行,在1904年第一个推出旅行者支票。自1902年起,花旗银行开始了向海外拓展,先后分别在新加坡、英国、中国、中国香港、日本、菲律宾和印度开设分行。(注这时候花旗银行在美国不可以跨州开展业务,却跨国开设分行。)。
由于美国银行法对银行与证券业务实行严格的分业管理,规定商业银行不许购买股票,不允许经营非银行业务,对分支行的开设也有严格的限制。为了规避法律的限制,1968年花旗银行走出了公司战略决策的重要一步--成立银行控股公司,以其作为花旗银行的母公司。花旗银行把自己的股票换成其控股公司即花旗公司的股票,而花旗公司资产的99%是花旗银行的资产。数十年来,花旗银行一直是花旗公司的“旗舰银行”,20世纪70年代花旗银行的资产一直占花旗公司资产的95%以上,80年代以后有所下降,但也在85%左右。花旗公司共辖13个子公司,提供银行、证券、投资信托、保险、融资租赁等多种金融服务(按照当时法律要求,非银行金融业务所占比例很小)。通过这一发展战略,花旗公司走上了多元化金融服务的道路,并在1984年成为美国最大的单一银行控股公司。
花旗银行是1955年由纽约花旗银行与纽约第一国民银行合并而成的,合并后改名为纽约第一花旗银行,1962年改为第一花旗银行,1976年3月1日改为现名。纽约花旗银行的前身是纽约城市银行(City bank of New York),1812年由斯提耳曼家族创立,经营与拉丁美洲贸易有关的金融业务。1865年该行取得美国政府第29号特许状,国民银行执照,改为花旗银行。该名称当时没有叫起来,同时有混用现象。但美国花旗银行,纽约城市银行,纽约第一城市银行,美国花旗公司,国际银行,万国宝通银行都属于花旗银行。
19世纪末20世纪初,斯提耳曼家族和洛克菲勒家族牢牢地控制了该行,将它作为美孚石油系统的金融调度中心。1929-1933年的世界经济危机以后,纽约花旗银行脱离了洛克菲勒财团,自成系统。当时,由于业务每况愈下,曾一度依附于摩根公司。到了40年代,纽约花旗银行趁第二次世界大战之机,大力恢复和扩充业务。战后,纽约花旗银行业务不断扩展。50年代,美国爆发了大规模的企业兼并浪潮,纽约花旗银行在竞争中壮大起来,于1955年兼并了摩根财团的第二大银行--纽约第一国民银行,随后更名为第一花旗银行,此时该行资产急剧扩大,实力增强,地位迅速上升,成为当时美国第三大银行,资产规模仅次于美洲银行和大通曼哈顿银行。
20世纪20年代花旗银行开始开拓零售银行业务。1921年成立了第一家专对个人服务的分行,1928年成为首家提供个人贷款的商业银行,70年代花旗银行的零售银行业务又获得了新的发展,它成为美国VISA卡与万事达卡的最主要发行者之一。1977年,花旗银行率先大规模将ATM机引入银行系统,目前,花旗银行已是美国最大的信用卡发行者。为把零售金融业务推向全球化同时扩展分销渠道,花旗集团于2000年11月收购Associates First Capital设于15个国家的共2,600家分行,成为全球首屈一指的零售金融企业。1929年和1930年,花旗银行先后收购了农民信贷与信托公司和纽约美国国民协会银行,在此基础上成立了花旗农民信托公司,1959年花旗农民信托公司改名为第一花旗信托公司(First National City Trust Co.),两年后合并于第一花旗银行,成为其信托部的一个组成部分。
20世纪80年代末,花旗银行由于在海外及商业房地产方面的不良贷款而陷入了困境。1990年至1992年3年内,信贷损失准备达到100多亿美元,1991年税后利润亏损9.14亿美元。不过,经过里德领导的三年复兴计划(1992-1994),花旗银行迅速调整了资本结构、恢复了资本实力。1995年,花旗银行净收入达到创纪录的35亿美元,资本总额也上升到了277亿美元。花旗银行的一级资本上升到了192.4亿美元,占总资产的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