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数期权
股票指数期权是在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基础上产生的。期权购买者付给期权的出售方一笔期权费,以取得在未来某个时间或该时间之前,以某种价格水平,即股指水平买进或卖出某种股票指数合约的选择权。第一份普通股指期权合约于1983年3月在芝加哥期权交易所出现。该期权的标的物是标准·普尔100种股票指数。随后,美国证券交易所和纽约证券交易所迅速引进了指数期权交易。指数期权以普通股股价指数作为标的,其价值决定于作为标的的股价指数的价值及其变化。
股票指数期权是建立在市场指数基础上的一种派生证券;股票指数期货则是股票投资者用来降低股票投资宏观系统性风险的一种常用的套期手段。股票指数期权是在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基础上产生的。期权购买者付给期权的出售方一笔期权费,以取得在未来某个时间或该时间之前,以某种价格水平,即股指水平买进或卖出某种股票指数合约的选择权。第一份普通股指期权合约于1983年3月在芝加哥期权交易所出现。该期权的标的物是标准·普尔100种股票指数。随后,美国证券交易所和纽约证券交易所迅速引进了指数期权交易。指数期权以普通股股价指数作为标的,其价值决定于作为标的的股价指数的价值及其变化。股指期权必须用现金交割。清算的现金额度等于指数现值与敲定价格之差与该期权的乘数之积。
股票指数期权赋予持有人在特定日(欧式)或在特定日或之前(美式),以指定价格买入或卖出特定股票指数的权利,但这并非一项责任。股票指数期权买家需为此项权利缴付期权金,股票指数期权卖家则可收取期权金,但有责任在期权买家行使权利时,履行买入或者卖出特定股票指数的义务。最早的股指期权交易是1983年3月11日由CBOE推出的,那就是S&P100指数期权交易,紧接着美洲股票交易所(AMEX)也推出了主要市场指数(MMI)期权。尽管股指期权交易是在股指期货交易之后产生的,但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世界上股指期权的交易量已超过了股指期货的交易量,成为股市衍生产品市场中的又一颗明星。
股票指数是股票指数期权的标的物或基础资产,是开展股票指数。期权的重要基础。在国外,许多股票指数期权与股票指数期货的标的物相同,如S &P500指数期权和S&P500指数期货均以标准普尔500种股票价格指数为标的物,纽约证券交易所的综合指数期货和相应推出的综合指数期权等等。若能够先在国内推出股票指数期货之后,再推出相应的指数期权,则是完全可行的。另外,参照国外一些交易所的做法,中国还可以设计以国外股票指数为标的物的股票指数期权,这样就可尽量避免对目前国内股票指数可能带来的一些影响。
由于中国股票市场缺乏有效的风险规避工具,许多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如国有企业、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金等,感到目前进入A 股市场的风险比较大,股票指数期权的推出必将激发这些机构投资者们入市的兴趣,使交投更加活跃,推动整个股票市场的发展。在股票二级市场低迷的情况下,若采取包销的方式来发行股票,证券承销商必将面临大的市场风险。但是,若能推出股票指数期权,将为国内证券公司提供了一种规避股票发行市场风险的工具,最终来推动中国股票一级市场的发展。
长期以来,中国B股市场一直处于低迷的状态,B股市场的融资与再融资功能不断弱化,A股与B股市场互相分割、相关性较小。因此,若能够推出B 股指数期权,该期权主要对境外投资者及国内特定的机构投资者开放,以美元或港元进行交易,则一方面可以规避B股承销商所面临的发行市场风险;另一方面可以规避二级市场投资者因B股价格下跌而带来较大损失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