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延期交收理论价就是现货价
日期:2012-07-28 00:00:00 来源:互联网
人们在金店买入200克实物黄金这个简单动作,实际上是以下三个不同的动作同时发生:议定价格、买家付款、卖家交货。但这三个动作不是一定要同时发生。比如网购,买家付款和卖家交货就不是同时发生。那么,如果去金店,价钱讲好了,主动要求把买家付款和卖家交货这两件事分开来,会有什么情形发生呢?
情形一,买家延期付款,卖家延期交货。这其实就是远期(或者期货);
情形二,买家延期付款,卖家即时交货。这种相当于贷款买金。大家讲好价钱,比如320元/克。卖家即刻交货,买家必须付出贷款利息。即:320元/克+贷款利息;
情形三,卖家延期交货,买家即时付款。现在付款未来交货。现在按320元/克付款,未来某一天实物黄金转手。虽然是简单的把实物交收延迟了一下,问题出来了。例如,未来黄金涨了,比如涨到350元/克,这时候买方要求交货,卖方去进货的话就会亏损。为了让这种交易方式顺利实现,必须解决这个问题。
基本思路是:买方按照320元/克买入1公斤黄金付款后,卖方马上把1公斤黄金放入库房,等买方提货,卖方利润锁定在320元/克。如果忽略仓储费,那么这个交易就此完美完成。买方提出疑问:既然我没有提货,我是不是可以先给订金,提货时再补齐全款?
市场经济的特点就是有什么样的需求,就会创造什么样的产品。于是卖方回答可以。基本过程一样:买方付出定金(比如10%,320元/克,1公斤就付出3.2万)。卖方为了规避价格上涨风险,即刻把1公斤黄金放入库房,等待提货。继续忽略仓储费,满足了买方不支付全款的需求。
貌似完美的解决方案,藏着一个不公平在里面:买家只出了3.2万,却强迫卖家储藏了32万的货。换言之,为了完美地完成这个交易,卖家承担了90%的资金,买家只出了10%。这是不公平的。不公平的生意,在市场经济里面无法长久。如何消除这种不公平?买家必须承担卖家备货所需资金的利息。简单而言,交易达成之时,大家都基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议定价格。如果其中一方要求延期交收,必须付给另一方资金占用利息。如果要求延期付款,必须支付款项利息;如果要求延期交付黄金,必须支付购入黄金所需资金的利息。这个利息支出,就是延期交收里面的延期费。
如果交易所采用做市商制度,各会员单位可能就成为做市商,承诺在客户有需要的时候按照既定价格不但要买入而且要卖出黄金。从投资者角度看,只要投资者有买入、卖出意愿,都必然能够实现,因为会员必须满足投资的交收要求。而从会员角度看,无法主动去买入或者卖出,而是处于“不得不”买入、卖出的地位。如果投资者全部即期交易,全部能实现现货交收。是否延期,完全由投资者自行决定。如果多头买家决定延期,会员就被动准备相应黄金,相当于买家延期付款,需要买家支付利息;如果空头卖家决定延期,会员就被动准备购入相应黄金的资金,相当于卖家延期交货,需要卖家支付利息。两种情形,会员都不是决定延期与否的主角,而是被动跟随的配角。简单而言,主动要求延期的一方,由于不愿意满足对方的交割要求,需要支付因此产生的费用。
所以说,黄金延期交易成交的理论价格,应该是现货价。如果选择即时成交,成本价就是成交价。如果选择延期交割,则成本因素会引入延期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