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七成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部分派现数倍于净利润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积极性仍在增加,统计显示,截至昨日公布2012年年报的628家上市公司中,457家提出了现金分红方案,占比为72.77%。另外还有75家尚未披露年报的上市公司也提前公布了拟现金分红预案。在分红的公司中,金融和地产行业最为“慷慨”。
同时,不少公司分红金额超过当年净利润,有的甚至亏损仍在分红,对此分析人士认为,分红总体值得鼓励,能获得投资者信赖,但仍存在成为大股东套现工具或影响上市公司持续发展的嫌疑。
金融地产“慷慨”
金融地产等规模较大的公司无疑是现金分红金额最多的。其中,建设银行(601939)(601939.SH)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268元(含税),共计将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670.03亿元,这一数字高于其2011年约591.28亿元的分红总额,并已逼近2011年的最高分红总额——工商银行(601398)(601398.SH)的709.12亿元。
地产龙头万科A(000002)(000002.SZ)也在净利润稳步增长的同时,继续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拟向全体股东每10派1.8元(含税)。而在此前的2009年至2011年间,分红比例也由每10股派0.7元(含税)到每10股派1元(含税),再到每10股派1.3元(含税),渐次增长。
除了现金分红,拟进行送股或转增股份的上市公司分别为16家和176家。而中小企业板及创业板上市公司一直是送股转增的主力。已实施每10股转增12股的赛为智能(300044)(300044.SZ),以及另外4家拟实施每10股转增10股的均为创业板公司。
而在已经实施2012年分红方案的上市公司中,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净利润比例最高的是上海新梅(600732)(600732.SH)。根据其分红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8股并派发现金股利1元人民币(含税)。因此,仅现金分红金额就高达2479.91万元,而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仅为380.11万元,股利支付率高达652.42%。
大股东最受益
在尚未实施的现金分红预案中,海润光伏(600401)(600401.SH)是最大方的一家。受行业影响,海润光伏在2012年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7.5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更是亏损了近4亿元,但却出乎意料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7.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高达76694.93万元。
对于海润光伏等如此大方的现金分红,公司在其年报中并未作过多解释,只是乐观地预计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6296.1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858.38万元。
但值得注意的是,海润光伏第一大股东江苏紫金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海润光伏41.87%股权,即上述约32112.17万元进入大股东口袋,而就在不久之前,海润光伏刚收到实际控制人5亿元的现金补偿。
截至昨日,现金分红金额超过当年净利润的10家上市公司中,大股东获得现金最多的应是方大特钢(600507)(600507.SH)。2012年实现约5.23亿元净利润的方大特钢,已经实施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01亿元(含税)。方大特钢实际控制人方威通过公司第一及第二大股东合计持有方大特钢68.48%股权,因此,合计可获得上述约8.90亿元的现金分红。
实际上,早在2012年初,证监会开始加强督促上市公司落实现金分红政策,鼓励上市公司进行高比例现金分红。但对于超高比例的现金分红,市场反而担忧是否会影响公司未来正常运转,是否获得红利更多的大股东存在套现之嫌。
一位券商投资顾问也认为,大比例现金分红不一定会给公司带来什么不利影响,上市公司拿出真金白银进行分红,应该更获得投资者信赖,体现出公司经营前景比较好。
一位注册会计师进一步分析则称,正常情况下,上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的同时,肯定要保证其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现金流,只要持续经营不受影响,大比例现金分红有利于投资者。对于大股东来讲,通过现金分红套现属于下策,更可能的途径是通过出售股份。但在急需资金、股份交易受限或股价跌幅过大时,也存在支持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而获得资金的可能。
而对于刚上市不久的公司,大比例分红并不一定都受到欢迎。“对于上市不久即进行高比例现金分红的部分公司,我们也将重点关注,防止现金分红成为大股东套现工具影响上市公司持续发展。” 证监会相关人士此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