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400红豆股份最新消息公告-600400最新公司消息
≈≈红豆股份600400≈≈(更新:22.02.26)────────────────────────────────────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7日
2)02月26日(600400)红豆股份:红豆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告(
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229137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2元 ;股权登记日:20
21-06-09;除权除息日:2021-06-10;红利发放日:2021-06-10;
●21-09-30 净利润:7666.85万 同比增:-41.06% 营业收入:16.19亿 同比增:-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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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300│ 0.0300│ 0.0200│ 0.0600│ 0.0600
每股净资产 │ 1.3877│ 1.2525│ 1.3517│ 1.4183│ 1.4703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0426│ 0.2978│ 0.2978│ 0.2978│ 0.2977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3544│ 0.3538│ 0.4483│ 0.4228│ 0.420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2.2200│ 2.1200│ 1.4200│ 3.8600│ 3.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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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303│ 0.0296│ 0.0200│ 0.0572│ 0.0513
每股净资产 │ 1.2552│ 1.2525│ 1.3517│ 1.4183│ 1.4703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0426│ 0.2978│ 0.2978│ 0.2978│ 0.2977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3544│ 0.3538│ 0.4483│ 0.4228│ 0.4200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2.4112│ 2.3671│ 1.4802│ 4.0364│ 3.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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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红豆股份 代码:600400 │总股本(万):253325.69 │法人:戴敏君
上市日期:2001-01-08 发行价:7.4│A 股 (万):253325.69 │总经理:王昌辉
主承销商: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 │行业:纺织服装、服饰业
电话:86-510-66868278;86-510-66868422 董秘:孟晓平│主营范围:服装、针织品、服装面料 的生产
│与销售,锦纶丝的生产与销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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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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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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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0300│ 0.0300│ 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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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0600│ 0.0600│ 0.0400│ 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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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0700│ 0.0600│ 0.0400│ 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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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0800│ 0.0700│ 0.0500│ 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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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3400│ 0.3100│ 0.2800│ 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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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600400)红豆股份:红豆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 2022-013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兴红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红豆”)于近日召开了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嘉兴红豆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9,736,396.65
元,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其中的 60,000,000.00 元按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存以后年度分配。其中公司持有嘉兴红豆股权的比例为 80%,可取得分红款 48,000,000.00 元。
嘉兴红豆是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上述分红款项将增加公司本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但不增加公司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对公司本年度整体经营业绩不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2-26](600400)红豆股份:红豆股份关于受让无锡红豆运动装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 2022-014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无锡红豆运动装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出资 887.24 万元受让控股子公司无锡红豆运动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动装公司”)少数股东江苏红豆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公司”)、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股份”)合计持有的运动装公司 40%股权(对应认缴出资 4,000万元,实缴出资 560 万元)。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关联方国际公司、通用股份进行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运动装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60%股权。公司拟出资 887.24万元受让国际公司、通用股份合计持有的运动装公司 40%股权,其中,受让国际公司持有的运动装公司 2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443.62 万元、受让通用股份持有的运动装公司 2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443.62 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运动装公司 100%的股权,运动装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由于公司及国际公司、通用股份同为红豆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长戴敏君女士为国际公司董事长、公司监事会主席龚新度先生为通用股份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国际公司、通用股份为公司关联方,上述股权受让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无锡
红豆运动装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暨关联方情况介绍
1、江苏红豆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红豆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锡山区东港镇港下市镇
法定代表人:戴敏君
注册资本:43,923.4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国际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2 月,经营范围为进出口业务(按国家批准项目),
开展对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来料加工、来样加工及补偿业务;针纺织品、服装的制造、加工、销售;摩托车、电动车及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际公司主要股东为:红豆集团持有国际公司 68.30%股权,为第一大股东。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国际公司总资产 909,291.99 万元,净资产 386,748.74
万元,营业收入 180,357.68 万元,净利润 6,869.54 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及国际公司同为红豆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长戴敏君女士为国际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国际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2、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
法定代表人:顾萃
注册资本:107,479.6667 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通用股份成立于 2002 年 8 月,经营范围为轮胎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橡
胶制品、车辆内外胎及气门咀的制造、销售;帘子布、子扣布的制造、加工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通用股份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其主要股东为:红豆集团直接持有通用股份 50.23%股份,为第一大股东。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通用股份总资产 854,292.64 万元,净资产 430,857.81
万元,营业收入 321,396.35 万元,净利润 3,167.27 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及通用股份同为红豆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监事会主席龚新度先生为通用股份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通用股份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标的为国际公司、通用股份合计持有的运动装公司 40%股权(对应认缴出资 4,000 万元,实缴出资 560 万元)。该部分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其他第三人权利或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红豆运动装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红豆工业城
法定代表人:戴敏君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运动装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12 月,经营范围为:服饰、
服装、鞋帽、箱包的生产、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纺织品及针纺织品、围巾、手套、袜子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户外用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运动装公司总资产14,737.94万元,净资产4,167.15万元,营业收入31,598.23万元,净利润506.34万元。(已经审计)
本次股权受让前,运动装公司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比例(%) 实缴出资(万元)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6,000 60.00 840
江苏红豆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2,000 20.00 280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0 20.00 280
合计 10,000 100.00 1,400
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运动装公司 100%股权,运动装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锡红豆运动装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公 W[2022]A040 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截
至审计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运动装公司每 1 元实收资本对应净资产为
2.9765 元。
本次受让的运动装公司 40%股权对应认缴出资 4,000 万元,实缴出资 560 万
元。运动装公司股东会于审计基准日后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国际公司、通用股份将在股权交割日前分别收到现金分红 389.80 万元。公司及国际公司、通用股份一致同意,根据《审计报告》确定的标的股权项下实缴出资金额对应的净资产值并参考利润分配情况,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确定为 887.24 万元,其中,国际公司持有的运动装公司 20%股权交易对价为 443.62 万元,通用股份持有的运动装公司 20%股权交易对价为 443.62 万元。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履行标的股权中剩余部分的出资义务。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与国际公司、通用股份签署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与江苏红豆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红豆运动装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
甲方 1(转让方):江苏红豆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甲方 2(转让方):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股权转让方案
(1)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次股权转让的标的为:甲方 1 和甲方 2 合计持
有的运动装公司 40%股权。其中,甲方 1 持有运动装公司 20%股权,对应认缴
出资为 2,000 万元,实缴出资为 280 万元;甲方 2 持有运动装公司 20%股权,对
应认缴出资为 2,000 万元,实缴出资为 280 万元。
(2)本次股权转让的整体方案为:甲方 1 和甲方 2 将持有的运动装公司 40%
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应根据运动装公司章程的约定对其履行标的股权中认缴但未实缴部分的出资义务。
2、股权转让的价格及付款方式
(1)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审计基准日,运动装公司净资产的审计值为 4,167.15 万元,折合每 1 元实收资本对应净资产的审计值为 2.9765 元,标的股权项下实缴出资金额对应净资产的审计值为 1,666.84 万元。
(2)运动装公司已召开股东会并通过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运动装公司拟于股权交割日前根据甲方持股比例分别向甲方 1 分配红利 389.80 万元、向甲方 2 分配红利 389.80 万元,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上述利润归属以及分配的具体时间并且对上述利润归属以及分配具体时间不存在任何异议。
(3)本次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以上述审计值为基础并参考利润分配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为 887.24 万元(大写:捌佰捌拾柒万贰仟肆佰元整)
(1,666.84 万元-389.80 万元-389.80 万元=887.24 万元),其中甲方 1 持有的运动
装公司 20%的股权交易对价为 443.62 万元(大写:肆佰肆拾叁万陆仟贰佰元整),
甲方 2 持有的运动装公司 20%的股权交易对价为 443.62 万元(大写:肆佰肆拾
叁万陆仟贰佰元整)。
(4)该等股权转让价款由受让方在本协议生效后 10 日内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50%;受让方支付上述 50%股权转让价款后 10 日内,甲、乙双方应配合办理运动装公司股权转让及章程变更的全部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自股权交割日起 10 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剩余 50%的股权转让价款。
3、过渡期损益变动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审计基准日起至股权交割日,运动装公司因其自身经营业务或任何其他因素所实现的盈利或产生的亏损均由乙方按照其受让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甲乙双方因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各自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
5、生效和文本
(1)本协议具备以下条件后生效:
①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②甲乙双方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并获得有效通过;
③运动装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履行股东会程序并获得股东会的有效通过。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书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的生效条件同本协议,且生效后是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运动装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将实现对运动装公司的全面控制,有利于公司强化对运动装公司的管理,提高运动装公司的经营决策效率,推动运动装业务和公司男装
[2022-02-22](600400)红豆股份:红豆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 2022-009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戴敏君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激励对象董事戴敏君、王昌辉、顾金龙、任朗宁按规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激励对象董事戴敏君、王昌辉、顾金龙、任朗宁按规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2022-02-22](600400)红豆股份:红豆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 2022-012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新度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原激励对象名单中 1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整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在知悉股权激励事项后至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自愿放弃激励对象资格、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 38 人调整为 36 人,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220 万股调整为 1,165 万股。
经审核,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有效。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
规定。我们同意以 2022 年 2 月 21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6 名激励对象授
予 1,165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2022-02-22](600400)红豆股份:红豆股份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 2022-010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激励对象人数:由 38 人调整为 36 人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1,220 万股调整为 1,165 万股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八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于 2021年 12 月 17 日披露了《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2021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就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监
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披露了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已就
本次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1 月 6 日披露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亦对本次激
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于 2022
年 1 月 6 日披露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调整情况
鉴于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整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1 名激励
对象因在知悉股权激励事项后至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自愿放弃激励对象资格、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 38 人
调整为 36 人,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220 万股调整为 1,165
万股。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公司目前股本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
戴敏君 董事长 230 19.74 0.10
王昌辉 董事、总经理 200 17.17 0.09
顾金龙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50 4.29 0.02
任朗宁 董事 100 8.58 0.04
杨其胜 副总经理 30 2.58 0.01
谭晓霞 财务总监 20 1.72 0.01
孟晓平 董事会秘书 10 0.86 0.00
其他核心骨干人员(29 人) 525 45.06 0.23
合计 1,165 100.00 0.51
注:
1、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均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3、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未超过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
对象范围,不存在禁止获受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有效。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六、律师事务所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一)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调整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及授予条件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2022-02-22](600400)红豆股份:红豆股份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 2022-011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 年 2 月 21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165 万股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以 2022 年 2
月 21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65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
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八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披露了《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2021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就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监
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披露了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已就
本次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1 月 6 日披露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亦对本次激
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于 2022
年 1 月 6 日披露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原激励对象名单中 1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整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在知悉股权激励事项后至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自愿放弃激励对象资格、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 38
人调整为 36 人,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220 万股调整为 1,165
万股。除上述调整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以 2022 年 2 月 21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65 万股限
制性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 年 2 月 21 日
2、授予数量:1,165 万股
3、授予人数:36 人
4、授予价格:2.07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等情况:
(1)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 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次激励计划进行锁定,该等股份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期相同。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当期解除限售的 条件未成就时,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 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 20%
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 30%
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 50%
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激励计划的禁售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①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该部分收益。
③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4)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①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ⅱ)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ⅲ)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ⅴ)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②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ⅰ)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ⅱ)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ⅲ)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ⅳ)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ⅴ)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ⅵ)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①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对上述情形负有个人责任的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对上述情形不负有个人责任的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②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共 3 个会计年度,每个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2 年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22-02-12](600400)红豆股份:红豆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 2022-008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1,566,725,4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37%;其中共质押本公司股份1,085,863,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69.31%,占公司总股本的 47.39%。
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海江、温州启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启元领航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刘连红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629,438,9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1.11%;其中共质押本公司股份 1,085,863,000 股,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66.64%,占公司总股本的 47.39%。
公司于 2022年2 月 11日接到控股股东红豆集团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
知,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 12 月 12 日,红豆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5,00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
质押给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编号:临 2019-095)。
2022 年 2 月 10 日,红豆集团将其质押给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
上述 15,00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股份被解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股) 150,0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9.57%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55%
解质时间 2022 年 2 月 10 日
持股数量(股) 1,566,725,418
持股比例 68.37%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1,085,863,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69.31%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7.39%
本次解质股份将根据资金需要确定是否用于后续质押,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2 月 12 日
[2022-01-26]红豆股份(600400):红豆股份结盟红动视界 品牌直播强强联手
▇证券时报
1月25日,红豆股份(600400)与深圳红动视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简称“红动视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加速红豆股份线上化发展,更好服务红豆男装数字化转型。红动视界是专注于服饰垂直领域短视频和直播品牌运营服务商,主要提供抖音和快手平台代运营服务和内容商务服务,是抖音第一批七大优质服务商之一,已成为中国李宁在抖音平台的主要合作伙伴。
[2022-01-11](600400)红豆股份:红豆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完成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 2022-007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
股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个人资产规划需要,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周海江先生向其本人为唯一所有人的启元领航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启元领航 1 号”)转让 5,600 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44%。同时,周海江先生已在股份转让前与启元领航 1 号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增加启元领航 1 号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系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的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本次内部转让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计划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
海证券报》上披露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5),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周海江先生因个人资产规划需要,拟向其本人为唯一所
有人的启元领航 1 号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 5,8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3%,
同时,周海江先生拟与启元领航 1 号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增加启元领航 1 号为一致行动人。
二、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周海江先生的告知函,其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持有的
5,600 万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4%)转让给启元领航 1 号。
周海江先生已在股份转让前与启元领航 1 号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本次公司
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
情况如下:
1、本次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情况
交易时间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方式 转让均价 转让数量 占公司总股
(元/股) (股) 本比例(%)
启元领航 1
2022年1月7日 周海江 号私募证券 大宗交易 3.72 56,000,000 2.44
投资基金
2、本次内部转让股份前后,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
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红豆集团有 无限售条件股份 1,566,725,418 68.3750 1,566,725,418 68.3750
限公司
周海江 无限售条件股份 58,063,491 2.5340 2,063,491 0.0901
周耀庭 无限售条件股份 14,728,440 0.6428 14,728,440 0.6428
周海燕 无限售条件股份 3,109,786 0.1357 3,109,786 0.1357
顾萃 无限售条件股份 1,934,240 0.0844 1,934,240 0.0844
刘连红 无限售条件股份 4,650,080 0.2029 4,650,080 0.2029
周鸣江 无限售条件股份 7,541,721 0.3291 7,541,721 0.3291
龚新度 无限售条件股份 3,515,604 0.1534 3,515,604 0.1534
戴敏君 无限售条件股份 1,933,624 0.0844 1,933,624 0.0844
王竹倩 无限售条件股份 420,000 0.0183 420,000 0.0183
顾建清 无限售条件股份 1,273,594 0.0556 1,273,594 0.0556
喻琼林 无限售条件股份 154,000 0.0067 154,000 0.0067
冯振标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704 0.0005 11,704 0.0005
顾晓红 无限售条件股份 140,854 0.0061 140,854 0.0061
无锡红豆杉
庄会议中心 无限售条件股份 1,820 0.0001 1,820 0.0001
有限公司
农银无锡股
权投资基金 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企业(有限
合伙)
启元领航 1
号私募证券 无限售条件股份 - - 56,000,000 2.4440
投资基金
合计 1,664,204,376 72.6292 1,664,204,376 72.6292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
五入所致。
本次股份转让系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的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市
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未
发生变化。
三、《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周海江先生与启元领航 1 号于 2022 年 1 月 7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
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周海江
乙方:启元领航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一致行动目的
双方将保证在公司股东大会会议中行使提案权、表决权时采取相同的意思表
示,以提高决策效率,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一致行动原则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的一致行动人,并在涉及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表决等相关事宜上与甲方保持一致行动。
(2)在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等相关事宜时,乙方应以甲方的意见为
一致意见。
3、一致行动的具体内容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行使对上市公司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
于: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等,均以甲方的意见作为最终意见,并放
弃作出与甲方的意思表示不一致的意见。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委托甲方行使股东表决权、提案权、召集权
等股东权利,乙方无需再向甲方出具书面委托书(但如果届时需要乙方另行出具
书面授权文件的,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3)甲乙双方持股变动合并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一致行动期限
双方一致同意,在双方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前述一致行动约定持续有效,至乙方不再持有任何公司股份之日止,本协议自动失效。
5、一致行动人的承诺与保证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第三方签署与本协议内容相同、相似、相矛盾的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谋求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2)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或者撤销本协议项下所约定的一致行动关系,本协议所述各项与一致行动关系相关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除非甲乙双方另行作出书面协议予以修改或取得对方的豁免或放弃的。
(3)甲乙双方对上市公司持股比例的变化,不影响本协议的约定。
6、争议解决
(1)因本协议产生,与本协议相关,或与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或无效相关的任何争议,若不能通过双方的友好协商得到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争议未决期间,除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和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7、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应就该等违约致使其他方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本次股份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份转让系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内部转让股份,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股份转让行为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情形。与此前披露的计划一致。
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内部转让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战略、业务模式、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08](600400)红豆股份:红豆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 2022-006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兴红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红豆”)于近日召开了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嘉兴红豆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23,399,958.83 元,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其中的 90,000,000.00 元按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存以后年度分配。其中公司持有嘉兴红豆股权的比例为80%,可取得分红款 72,000,000.00 元。
嘉兴红豆是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上述分红款项将增加公司本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但不增加公司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对公司本年度整体经营业绩不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0-02-11 非ST、*ST和S证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证券:
累计跌幅偏离值:-21.81 成交量:41267.83万股 成交金额:192675.15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芳甸路|5766.54 |-- |
|证券营业部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牡丹江路证券营|3951.96 |-- |
|业部 | | |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2494.65 |-- |
|第二证券营业部 | | |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2096.00 |-- |
|第二证券营业部 | |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东路罗湖商|1831.42 |-- |
|务中心证券营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招商证券大厦证|-- |20340.87 |
|券营业部 | | |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10928.61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牡丹江路证券营|-- |2969.60 |
|业部 | | |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 |2644.46 |
|第二证券营业部 | | |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 |1695.92 |
|第二证券营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9-07-22|3.44 |4284.00 |14736.96|招商证券股份有|中信证券股份有|
| | | | |限公司深圳招商|限公司上海石化|
| | | | |证券大厦证券营|证券营业部 |
| | | | |业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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