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282什么时候复牌?-南钢股份停牌最新消息
≈≈南钢股份600282≈≈(更新:22.02.18)
[2022-02-18]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0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国贸”)、江苏南钢环宇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环宇”)、PT.KinRui New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中文名称:印尼金瑞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瑞新能源”)。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南钢国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的担保,为全资子公司南钢环宇提供总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的担保,为控股子公司金瑞新能源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的担保。公司已实际为南钢国贸提供担保余额为312,647.79万元,为南钢环宇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为金瑞新能源提供担保余额为19,028.18万元。(上述担保余额均不含本次担保)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发展”,含南钢国贸、南钢环宇)提供不超过560,0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为金瑞新能源提供不超过180,0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内容详见2021年12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11)。
2022年2月17日,公司与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战略客户授信额度使用授权委托书》,同意分别为南钢国贸、南钢环宇与光大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9,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南京分行签署《担保合作协议》,为金瑞新能源与招商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3,000万美元担保。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南京六合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南钢国贸与农业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一新
公司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288号3302、3308室
成立时间:1998年4月15日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机械设备、零部件、仪器仪表、金属材料、焦化副产品、冶金炉料、耐火材料、建筑材料(不含油漆)、冶金机电设备及材料、零部件销售;煤炭批发与零售;技术服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船承运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钢国贸资产总额为586,560.44万元,负债总额为377,558.97万元(贷款总额为264,553.10
万元);2020年度,南钢国贸实现营业收入1,755,751.32万元,实现净利润24,471.08万元。(单体口径,下同)
截至2021年9月 30 日 ,南钢国贸资产总额为 1,273,136.66万元,负债总额为1,060,135.86万元(贷款总额为482,955.47万元);2021年1~9月,南钢国贸实现营业收入2,136,522.18万元,实现净利润3,999.33万元(未经审计)。
南钢国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南钢环宇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祝瑞荣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卸甲甸
经营范围:煤炭、焦炭、焦粉、兰炭、矿石、熔剂、合金、废钢、备件、电极、耐火材料、金属材料、日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钢环宇资产总额为488,627.27万元,负债总额为 431,612.17万元(贷款总额为840,000万元);2020年度,南钢环宇实现营业收入1,817,130.91万元,实现净利润2,746.95万元。
截至 2021年9月30日,南钢环宇资产总额为1,782,945.72万元,负债总额为1,730,989.07万元(贷款总额为0万元);2021年1~9月,南钢环宇实现营业收入1,916,082.98万元,实现净利润-5,058.45万元(未经审计)。
南钢环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的全资子公司。
(三)被担保人名称:PT. KinRui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
董事长:林国强
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印度尼西亚雅加达
成立时间:2021年1月19日
经营范围:A.煤炭产品工业(KBLI 19100),生产包括但不限于焦炭、半焦、
煤焦油、硫磺、硫化铵、粗苯和焦炉煤气等产品。B.固体燃料、液体和气体及其相关产品的贸易(KBLI 46610),除此之外,还包括上述A款提及的产品贸易。C.材料和化工产品的贸易(KBLI 46651)
截止2021年9月30日,金瑞新能源资产总额为111,394.60万元,负债总额51,001.71万元(贷款总额29,447.47万元);2021年1~9月,金瑞新能源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净利润0万元(未经审计)。
金瑞新能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金满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金满成”)控股子公司,海南金满成持有其78%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南钢国贸
1、光大银行
公司为南钢国贸在10,000万元授信额度使用范围内与光大银行就信贷业务签订的《贷款合同》项下所负债务承担连带偿还义务,直至南钢国贸偿清《贷款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为止。
2、农业银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主债权最高余额:30,000万元。
(3)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年。
(二)南钢环宇
公司为南钢环宇在9,000万元授信额度使用范围内与光大银行就信贷业务签订的《贷款合同》项下所负债务承担连带偿还义务,直至南钢环宇偿清《贷款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为止。
(三)金瑞新能源
公司向招商银行南京分行申请开立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的备用信用证,用于为金瑞新能源向招商银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期限为备用信用证申请开立之日起5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85,550.23万元,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80,100.23万元,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5,45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25%、16.02%、0.23%。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八日
[2022-02-17]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9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八号——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披露计划,现对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限制行权时间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有效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2 日。
二、本次限制行权的期间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至 2022 年 3 月 22 日。
三、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行权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七日
[2022-02-16]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8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7日、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拟收购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盛股份”)相关议案。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9)、《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20)及相关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25、临2022-007)。
二、本次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收到万盛股份出具的《告知函》,主要内容如下:
万盛股份于2022年2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恢复对万盛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具体内容详见万盛股份同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万盛股份的公告编号:
2022-009)。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六日
[2022-01-28]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7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7日、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拟收购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盛股份”)相关议案。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8日、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9)、《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20)、《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25)。
二、本次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收到万盛股份出具的《告知函》,主要内容如下:
万盛股份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13004号),因万盛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中国证监会决定中止对万盛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查。
万盛股份及万盛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与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事项无关。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复核程序并出具了复核报告,保荐机构已对复核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因已满足提交恢复审查申请的条件,万盛股份已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恢复审查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万盛股份同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及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恢复审查的公告》(万盛股份的公告编号:2022-006)。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1]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海外设立合资公司实施焦炭项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6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海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实施焦炭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2021年7月16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海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实施390万吨焦炭项目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29日、2021年7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9)及其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9)。
二、本次进展情况
2021 年 8 月 13 日,PT. KinXiang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中
文名称:印尼金祥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祥新能源”)的股东
签署的设立契约通过了印度尼西亚司法人权部的认证;2021 年 8 月 27 日,金
祥新能源取得了《商业登记证》(NIB),已完成设立登记。
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子公司海南金满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南金满成”)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本次海外投资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发改办外资备〔2022〕4 号)。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11 号),对海南金满成等在印尼投资建设年产 390 万吨焦炭项目予以备案。
2022 年 1 月 20 日,海南金满成取得海南省商务厅核发的关于本次海外投
资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 N4600202200010 号)。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2022-01-20]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5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国贸”)、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宝股份”)、PT.KinRui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中文名称:印尼金瑞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瑞新能源”)。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南钢国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担保,为钢宝股份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500万元的担保,为金瑞新能源提供总额度不超过4,000万美元的担保。公司已实际为南钢国贸提供担保余额为298,453.51万元,公司已实际为钢宝股份提供担保余额为10,780.66万元,公司已实际为金瑞新能源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9,031.46万元。(上述担保余额均不含本次担保)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南钢发展(含南钢国贸)提供不超过560,0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为钢宝股份提供不超过59,4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为金瑞新能源提供不超过180,0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内容详见2021年12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2021-111)。
2022年1月19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南京分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南钢国贸、钢宝股份与招商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分别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3,5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日,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担保合作协议》,为金瑞新能源与招商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4,000万美元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一新
公司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288号3302、3308室
成立时间:1998年4月15日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机械设备、零部件、仪器仪表、金属材料、焦化副产品、冶金炉料、耐火材料、建筑材料(不含油漆)、冶金机电设备及材料、零部件销售;煤炭批发与零售;技术服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船承运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钢国贸资产总额为586,560.44万元,负债总额为377,558.97万元(贷款总额为264,553.10万元);2020年度,南钢国贸实现营业收入1,755,751.32万元,实现净利润24,471.08万元。(单体口径,下同)
截至2021年9月 30 日 ,南钢国贸资产总额为 1,273,136.66万元,负债总额为1,060,135.86万元(贷款总额为482,955.47万元);2021年1-9月,南钢国贸实现营
业收入2,136,522.18万元,实现净利润3,999.33万元(未经审计)。
南钢国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发展”)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名称: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平
公司注册资本:15,084.00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智达路6号智城园区2号楼4楼
成立时间:2010年10月28日
经营范围:网上销售钢材;电子商务平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金属材料及制品、金属炉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零部件、仪器仪表、焦炭、耐火材料、电子产品、电工器材、五金交电、橡胶制品、木材、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废旧物资回收、加工、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服务;装卸服务;冶金技术及经济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提供劳务服务;煤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拍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钢宝股份资产总额为95,384.20万元,负债总额为63,399.93万元(贷款总额0万元);2020年度,钢宝股份实现营业收入367,463.54万元,实现净利润5,608.85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钢宝股份资产总额为393,195.88万元,负债总额为355,970.25万元(贷款总额8,000万元);2021年1-9月,钢宝股份实现营业收入557,737.69万元,实现净利润8,211.76万元。(未经审计)
钢宝股份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公司直接持有其58.09%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持有其8.20%股权。
(三)被担保人名称:PT. KinRui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
董事长:林国强
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注册地址:印度尼西亚雅加达
成立时间:2021年1月19日
经营范围:A.煤炭产品工业(KBLI 19100),生产包括但不限于焦炭、半焦、煤焦油、硫磺、硫化铵、粗苯和焦炉煤气等产品。B.固体燃料、液体和气体及其相关产品的贸易(KBLI 46610),除此之外,还包括上述A款提及的产品贸易。C.材料和化工产品的贸易(KBLI 46651)。
截至2021年9月30日,金瑞新能源资产总额为111,394.60万元,负债总额51,001.71万元(贷款总额29,447.47万元);2021年1-9月,金瑞新能源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净利润0万元。(未经审计)
金瑞新能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金满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金满成”)控股子公司,海南金满成持有其78%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南钢国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30,000万元。
3、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二)钢宝股份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3,500万元。
3、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三)金瑞新能源
公司向招商银行南京分行申请开立总金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的备用信用证,用于为金瑞新能源向招商银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期限为备用信用证申请开立之日起5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2年1月19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70,610.87万元,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64,926.53万元,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5,684.34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62%、15.38%、0.24%。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2022-01-13]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4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发展”)拟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技”)共同签署《复睿智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以下简称“《增资扩股协议书》”),复星高科技以货币方式出资 2.1 亿元认缴复睿智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睿智行”)新增注册资本 2.1 亿元,复睿智行注册资本将从 0.9 亿元增
加至 3.0 亿元。其中,10,000 万元出资由复星高科技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
汇入复睿智行相应帐户;余额 11,000 万元出资由复星高科技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汇入复睿智行相应账户。各方按实缴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权利。
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4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05)。
二、本次进展情况
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与复星高科技完成签署《增
资扩股协议书》。
2021 年 12 月 17 日,复睿智行收到复星高科技的增资款 1 亿元。
2022 年 1 月 11 日,复睿智行取得了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复睿智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立普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公司住所:上海市闵行区申昆路 2377 号 4 幢 901-1999 室
成立日期:2021 年 09 月 08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智能驾驶、车载雷达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日用百货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复睿智行从公司全资子公司变为参股公司,且自2021年底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2022-01-07]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804.9 万份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
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18 年 11 月 6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个人或组织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提出异议。2018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18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授予的 3,178 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
5、2019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 2018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87元/股调整为 3.57 元/股;董事会认为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和《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 90 万份,同意公司
根据《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 2018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57 元/股调整
为 3.2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合计 5,668,120 份;董事会认为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合计 55.2 万份。关联监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 30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
意公司根据《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 2018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27 元
/股调整为 3.02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合计 60.9 万份;董事会认为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序号 名称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元/份) 授予数量(万份) 人数(名)
1 2017 年股票期 2017-04-14 3.40 4,035 40
权激励计划
2 2018 年股票期 2018-11-22 3.87 3,178 70
权激励计划
3 2019 年股票期 2019-12-26 3.57 2,198 71
权激励计划
(三)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历次行权情况
1、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实际行权有效日期为 2019
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2日,共有51名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合计7,295,880股。
2、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实际行权有效日期为 2021
年 1 月 5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2 日,共有 63 名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合计 8,406,000
股。
3、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注销情况
注销事宜审 注销数量(份) 人数(名) 注销原因
议通过日期
2020-05-15 -900,000 1 刁岳川因退休而离职,不再满足激励条件。
部分激励对象未在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完毕;
2020-12-04 -5,668,120 37 江其虎退休、王芳工作变动后,不再满足激励
条件。
2020-12-22 -552,000 2 郑志祥、刘红军被选举为公司监事,不再满足
激励条件。
2021-02-08 -300,000 1 刘健与公司不再存在劳动/聘用关系,不再满足
激励条件。
1 名激励对象未在第二个行权期内行权完毕,且
2021-12-15 -609,000 4 不满足第三个行权期个人绩效考核行权条件;1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2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
调整而辞职,不再满足激励条件。
4、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行权价格调整 调整前行权 调整后行权 调整原因
审议通过日期 价格(元/份) 价格(元/份)
根据《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股权登
2019-10-11 3.87 3.57 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0 元(含税);行权
价格相应调整。
根据《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南
2020-05-15 3.57 3.27 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
外)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0 元(含
税);行权价格相应调整。
根据《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南
2021-05-11 3.27 3.02 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
外)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5 元(含
税);行权价格相应调整。
二、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说明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2022-01-05]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第四季度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1 年第四季度
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于 2021 年第四季度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完成过户登记的股份
共计 183,290 股。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前述股份均于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日(T 日)
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18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18 年 11 月 6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个人或组织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提出异议。2018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18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授予的 3,178 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
5、2019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 2018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由 3.87 元/股调整为 3.57 元/股;董事会认为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和《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注销 2018 年股权
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 90 万份,同意
公司根据《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 2018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57 元/
股调整为 3.2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合计 5,668,120 份;董事会认为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合计 55.2 万份。关联监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 30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
意公司根据《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 2018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27 元
/股调整为 3.02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1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注
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
合计60.9万份;董事会认为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
立意见。
二、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1)激励对象于 2021 年第四季度行权的股份数量
2021年第四季 占其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 占其授予股票
序号 姓名 职务 度行权数量 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 期权总数的比
(股) 总数的比例(%) 例(%)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0
二、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62人) 183,290 2.18 0.65
合 计 183,290 2.15 0.64
(2)激励对象于第二个行权期累计行权的股份数量
第二个行权期累计 占其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 占其授予股票
序号 姓名 职务 行权数量(股) 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 期权总数的比
总数的比例(%) 例(%)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唐睿 董事会秘书 126,000 100 30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62 8,280,000 98.50 29.55
人)
合 计 8,406,000 98.52 29.56
注 1:因自主行权所得股票在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上市交易,以上
行权数据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数据。
注 2:由于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可能导致尾数之和与合计值有差异。
(二)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上述行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三)行权人数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在 2021 年第四季度符合条件
的激励对象为 64 名,有 4 名激励对象行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权
期共有 63 名激励对象行权。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取自主行权方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二)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
权期于 2021 年第四季度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 183,290 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权期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数量共计 8,406,000 股。
(三)本次激励对象行权后,公司新增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参与行权的高级管理人员行权新增股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权之日起锁定 6 个月,转让时亦须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变动前(股) 变动数(股) 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98,163,773 0 1,698,163,773
无限售条件股份 4,460,568,948 183,290 4,460,752,238
总计 6,158,732,721 183,290 6,158,916,011
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股份登记情况
2021 年第四季度,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通过自主
行权方式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2022-01-01]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幸福路 8 号南钢办公楼 203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302,078,27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8512
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公司董事长黄一新因公未能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由副董事长祝瑞荣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其中张良森、陈传明、应文禄、王翠敏
通过腾讯会议系统参会;黄一新、姚永宽、钱顺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4 人;王芳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唐睿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540,933,814 80.3727 132,097,199 19.6273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133,337,633 96.0776 145,589,245 3.3841 23,151,400 0.5383
3、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273,214,778 99.3290 5,712,100 0.1327 23,151,400 0.5383
4、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273,214,778 99.3290 5,712,100 0.1327 23,151,400 0.5383
5、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预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133,337,633 96.0776 145,589,245 3.3841 23,151,400 0.5383
6、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继续开展钢铁产业链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278,106,978 99.4427 819,900 0.0190 23,151,400 0.5383
7、议案名称: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278,106,978 99.4427 819,900 0.0190 23,151,400 0.5383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278,106,978 99.4427 819,900 0.0190 23,151,400 0.5383
9、议案名称:关于签署《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278,106,978 99.4427 819,900 0.0190 23,151,400 0.5383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 540,933,814 80.3727 132,097,199 19.6273 0 0.0000
交易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
2 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 504,290,368 74.9282 145,589,245 21.6318 23,151,400 3.4400
保的议案
3 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参股公 644,167,513 95.7114 5,712,100 0.8487 23,151,400 3.4399
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子
4 公司销售钢材提供担保的议 644,167,513 95.7114 5,712,100 0.8487 23,151,400 3.4399
案
5 关于2022年度预计申请银行 504,290,368 74.9282 145,589,245 21.6318 23,151,400 3.4400
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继续开展钢铁
6 产业链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 649,059,713 96.4383 819,900 0.1218 23,151,400 3.4399
值业务的议案
7 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649,059,713 96.4383 819,900 0.1218 23,151,400 3.4399
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南京钢铁股份有
8 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649,059,713 96.4383 819,900 0.1218 23,151,400 3.4399
议案
关于签署《浙江万盛股份有
限公司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
[2021-12-31]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进入上市辅导阶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126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进入上市辅导阶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参股公司柏中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中环境”)的通知,柏中环境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提交的上市辅导备
案 材 料 获 得 受 理 , 并 在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官 方 网 站
(https://neris.csrc.gov.cn/)进行了公示,辅导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柏中环境成立于 2016 年 1 月,主要从事提供市政和工业污水处理、供水为
主的综合环保服务。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柏中环境股份总数为 368,908,551 股,公司持有柏中环境 120,632,546 股,持股比例为 32.6999%;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柏中环境 30,567,454 股,持股比例为 8.2859%;上述合计持股数为 151,200,000 股,合计持股比例为 40.9858%。
柏中环境已进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阶段,最终能否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柏中环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1-12-31]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27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国贸”)、南京鑫武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武海运”)。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南钢国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7,500万美元的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发展”)为参股公司鑫武海运提供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已实际为南钢国贸提供担保余额为240,301.87万元,公司已实际为鑫武海运提供担保余额为5,450万元。(上述担保余额均不含本次担保)
南京武家嘴集团有限公司为鑫武海运担保提供反担保,对反担保范围内 50%债务的清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0年12月22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南钢国贸提供不超过400,0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为鑫武海运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担保。【内容详见2020年12月5日刊登于《中国
证 券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时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12)、《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2021 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113 )】
2021年12月30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家开发银行”)签署《国家开发银行外汇贷款保证合同》,为南钢国贸与国家开发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7,500万美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鑫武海运与浙商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一新
公司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 288 号 3302、3308 室
成立时间:1998年4月15日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机械设备、零部件、仪器仪表、金属材料、焦化副产品、冶金炉料、耐火材料、建筑材料(不含油漆)、冶金机电设备及材料、零部件销售;煤炭批发与零售;技术服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船承运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钢国贸资产总额为586,560.44万元,负债总额为377,558.97万元(贷款总额为264,553.10万元);2020 年度,南钢国贸实现营业收入1,755,751.32 万元,实现净利润24,471.08万元。(单体口径,下同)
截至2021年9月 30 日 ,南钢国贸资产总额为 1,273,136.66万元,负债总额为
1,060,135.86万元(贷款总额为482,955.47万元);2021年1-9月,南钢国贸实现营业收入2,136,522.18万元,实现净利润3,999.33万元(未经审计)。
南钢国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名称:南京鑫武海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乐华
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南京市高淳区古柏街道武家嘴村02号
成立时间:2004年7月7日
经营范围: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船舶代理;货物运输代理;航海业务咨询;费用结算;船舶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江苏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鑫武海运资产总额为26,897.52万元,负债总额为11,820.41万元(贷款总额为8,100万元);2020 年度,鑫武海运实现营业收入30,487.04 万元,实现净利润2,660.07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鑫武海运资产总额为33,670.32万元,负债总额为16,273.99万元(贷款总额为11,150万元);2021年1-9月,鑫武海运实现营业收入23,391.35万元,实现净利润2,308.78万元(未经审计)。
鑫武海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的参股公司,南钢发展持有其45%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南钢国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7,500万美元。
3、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三)鑫武海运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5,000万元。
3、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06,791.01万元,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01,341.01万元,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5,45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93%、12.70%、0.23%。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1-12-30]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25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7日、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拟收购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盛股份”)相关议案。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8日、2021年12月1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9)、《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20)。
二、本次进展情况
2021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797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审查,现决定,对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予禁止。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2021-12-29]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124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11日、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分别同意公司将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06,999份、749,000份予以注销,共计1,655,999份股票期权。【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12日、2021年12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8、临2021-116)】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1,655,999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12月28日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21-12-25]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123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府大街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卸甲甸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新区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关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 24.71 亿元(人民币,下同)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及期限:利多多公司稳利 21JG6297 期(2021 年 8
月 11 日~2021 年 11 月 12 日)、单位结构性存款 211202(2021 年 8 月 10 日
~2021 年 11 月 12 日)、对公结构性存款 2021 年第 44 期 3 个月 C(2021 年 8
月 12 日~2021 年 11 月 18 日)、聚赢股票-挂钩中证 500 结构性存款
(SDGA210188D)(2021 年 8 月 16 日~2021 年 11 月 17 日)、利多多公司
稳利 21JG6305 期(3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2021 年 8
月 16 日~2021 年 11 月 18 日)、“领汇财富”结构性存款(2021 年 8 月 25
日~2021 年 12 月 30 日)、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106933)
(机构客户)(2021 年 9 月 2 日~2021 年 12 月 7 日)、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
性存款(CSDVY202106932)(机构客户)(2021 年 9 月 2 日~2021 年 12 月
6 日)、单位结构性存款 20210370 期(2021 年 9 月 13 日~2021 年 12 月 20
日)、杭州银行金添利小企业结构性存款第 21114 期(2021 年 9 月 14 日~2022
年 9 月 22 日)、利多多公司稳利 21JG6375 期(3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人民币
对公结构性存款(2021 年 9 月 16 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单位结构性存款
2021 年第 38 期 14 号 363 天(2021 年 9 月 15 日~2022 年 9 月 15 日)、单位
结构性存款 2021 年第 40 期 15 号 34 天(2021 年 9 月 28 日~2021 年 11 月 3
日)、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14435)(2021 年 10 月 12
日~2022 年 10 月 13 日)、利多多公司稳利 21JG6426 期(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2021 年 10 月 12 日~2021 年 11 月 12 日)、聚赢
多资产-挂钩民生银行全球资产轮动指数红利版结构性存款(SDGA210267D)
(2021 年 10 月 21 日~2022 年 10 月 21 日)、单位结构性存款 2021 年第 44
期 04 号 362 天(2021 年 10 月 25 日~2022 年 10 月 24 日)、利多多公司稳利
21JG6506 期(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2021 年 11 月
15 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07226 期
(2021 年 11 月 19 日~2022 年 2 月 21 日)、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
产品(TLBB20215176)(2021 年 11 月 24 日~2022 年 2 月 26 日)、平安银
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 LPR)产品(2021 年 12 月 2 日~2022 年 3
月 2 日)、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07226 期(2021 年 11 月 26
日~2022 年 2 月 28 日)、聚赢股票-挂钩光伏 ETF 结构性存款(SDGA210321D)
(2021 年 12 月 14 日~2022 年 6 月 15 日)、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
产品(TLBB20215699)(2021 年 12 月 15 日~2022 年 6 月 17 日)、杭州银
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15717)(2021 年 12 月 15 日~2022
年 6 月 17 日)、欧元/美元固定日观察区间型结构性存款(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2 年 3 月 22 日)、单位结构性存款 211974(2021 年 12 月 23 日~2022
年 6 月 22 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或“公
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2021 年 4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继续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并将最高额度由 50 亿元调整至 60 亿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的资金来源是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自 2021 年 8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5 日期间,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累计发生额为 24.71 亿元,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现将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详细情况披
露如下:
预计年 是否构
序号 公司名称 受托方 产品 产品名称 金额 化收益 预计收益金额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成
名称 类型 (万元) 率(%) (万元) 关联交
易
江苏金恒 上海浦东
信息科技 发展银行 银行 利多多公司稳利 93天(2021年08 保本浮动
1 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 理财 21JG6297期 4,500.00 3.20 36.06 月11日~2021年11 收益型 / 否
公司 公司大厂 产品 月12日)
支行
宁波银行 银行 94天(2021年08
2 南京钢铁 股份有限 理财 单位结构性存款 6,000.00 3.10 46.88 月10日~2021年11 保本浮动 / 否
有限公司 公司王府 产品 211202 月12日) 型
大街支行
江苏银行 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 98天(2021年08
3 南京钢铁 股份有限 理财 2021年第44期3 15,000.00 3.40 126.68 月12日~2021年11 保本浮动 / 否
有限公司 公司营业 产品 个月C 月18日) 收益型
部
中国民生 聚赢股票-挂钩中
银行股份 银行 证500结构性存 93天(2021年08 保本浮动
4 南钢股份 有限公司 理财 款 20,000.00 3.00 135.42 月16日~2021年11 收益型 / 否
南京分行 产品 (SDGA210188 月17日)
D)
江苏金恒 上海浦东 利多多公司稳利
信息科技 发展银行 银行 21JG6305期(3 94天(2021年08 保本浮动
5 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 理财 个月网点专属B 500.00 3.20 4.00 月16日~2021年11 收益型 / 否
公司 公司大厂 产品 款)人民币对公 月18日)
支行 结构性存款
交通银行 银行 127天(2021年08
6 南钢股份 股份有限 理财 “领汇财富”结 20,000.00 3.10 215.73 月25日~2021年12 保本浮动 /
[2021-12-16]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118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年12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17)。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主办券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本次行权数量:804.9万份
3、本次行权人数:60名
4、本次行权价格:3.02元/份(因公司实施2018、2019、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行权价格由3.87元/份调整至3.02元/份)
5、本次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7、本次行权安排:行权截止日为 2022 年 11 月 22 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
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公司董事会根据政策规
定的行权窗口期确定行权日,由公司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股份登记相关手续。
8、本次行权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姓名 职务 行权数量 占其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占授予时股本总额的
(份) 比例(%) 比例(%)
唐睿 董事会秘书 126,000 30 0.0029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7,923,000 30 0.1792
(业务)骨干(59 人)
9、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1-12-16]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119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049 万份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19 年 11 月 13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个人或组织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提出异议。2019 年 11 月 2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19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0 年 2 月 3 日,公司授予的 2,198 万份股票期权在中证登上海分公
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
6、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三十三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 2019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57元/股调整为 3.27 元/股;同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 34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和《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 38 万份,并同意公司
根据《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 2019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27 元/股调整
为 3.02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71 名,包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授予数量:2,198 万份
3、行权价格:3.57 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行权安排: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24 个月内分两期行权。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 5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 5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满足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2020年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以2016年、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值 利润为28.46亿元,较2016、 为基数,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 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低于20%。 的净利润平均值17.77亿元
增长了约60.16%,上述业绩
条件已达到,满足行权条件。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 个人层面业绩成就情况:
分。个人层面对应的行权情况如下: 2020年度,68名激励对象绩
等级 AA A B C D 效考核结果为“B及以上”,
可行权比例 满足行权条件。
100% 100% 100% 0 0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根据《南京钢
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40,000 份应予以注销。因此,该等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未纳入本次考核范围内。
除上述激励对象外,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68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
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均已满足。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50%,即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68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049 万份。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截止日为 2022 年 12 月 26 日。
四、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1、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19 年 12 月 26 日
2、本次行权数量:1,049 万份
3、本次行权人数:68 名
4、本次行权价格:3.02 元/份(因公司实施 2019、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计
划,行权价格由 3.57 元/份调整至 3.02 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7、本次行权安排:行权截止日为 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董事会根据政
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确定行权日,由公司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股份登记相关手续。
8、本次行权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姓名 职务 行权数量 占其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占授予时股本总额的
(份) 比例(%) 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10,490,000 50 0.2369
(业务)骨干(68 人)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68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实质性条件已经成就,符合本期行权条件,我们认为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符合条件的 68 名激励对象采用集中行权方式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
权数量为 1,049 万份,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截止日为 2022 年 12 月 26 日。董事会
就本议案表决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
[2021-12-16]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继续开展钢铁产业链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14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继续开展钢铁产业链期货
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继续开展钢铁产业链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2 年度继续开展钢铁产业链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套期保值业务”)。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及目的
今年以来,黑色商品价格大幅波动,钢厂原燃料的采购,以及钢材和原燃料的库存管理面临很大挑战。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规避和转移生产经营中原燃料和钢材价格波动的风险,稳定公司生产运营。一方面,对原燃料、钢材相关品种进行买入交易(以下简称“买入套保”),以锁定公司生产成本或贸易子公司的采购成本,防范成本上涨风险;另一方面,对钢材、原燃料相关品种进行卖出交易(以下简称“卖出套保”),以实现预销售或规避存货跌价风险。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业务主要涉及品种
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相关的钢材、铁矿石、焦煤、焦炭、铁合金、镍等境内外商品交易所或银行制定的标准合约及金融衍生品。
2、套期保值业务工具
公司使用境内外期货、掉期和场外或场内期权等衍生品工具进行套期保值,
以降低业务风险管理成本和提高期现业务管理效率。
3、套期保值规模
公司买入套保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公司年度预算的原燃料采购量的 30%或贸易子公司钢材销售量的 30%,在实际操作中一般不超过订单所需原燃料相关品种或贸易子公司月度钢材采购的数量;卖出套保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公司年度预算所列示产量的 30%或原燃料采购量的 30%,在实际操作中一般不超过月度钢材产量和月度原燃料库存的数量。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占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4、资金来源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但优先使用客户订单预付款,必要时使用银行授信资金。
三、管理制度
为规范钢铁产业链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操作及管理程序,依据《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钢铁产业链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及职责、业务流程和审批报告、授权管理、风险管理、绩效评价等相关内容。公司将根据套期保值业务的需要,适时修订该项制度。
四、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基差、政策、资金流动性、操作、技术、对手方违约等方面的风险,具体如下:
1、政策风险
期货市场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等风险。
2、基差风险
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所带来的期货市场、现货市场均不利的风险。
3、资金风险
在期货价格波动大时,可能产生因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
损失的风险。
4、违约风险
场内对手交割方不具备履约能力,或场外做市商无力履约所造成的风险。
5、操作风险
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若专业人员配置不足、内控不完善,会产生相应风险。
6、技术风险
由于软件、硬件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
五、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1、规范套期保值业务行为
公司套期保值行为在公司套期保值决策小组授权和监督下开展,严格执行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流程和决策程序。
2、加强账户资金监管
依据账户风险程度,及时平衡、调拨账户可用资金,防范账户持仓风险。
3、提升业务能力
提高套期保值业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水平,深度期现融合,提升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整体水平。
4、优化交易环境
建立“快捷、安全”的软硬件交易环境,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1-12-16]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11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含江苏南钢环宇贸易有限公司、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南京鑫拓钢铁贸易有限公司、香港金腾发展有限公司、新加坡金腾国际有限公司)、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含江苏南钢钢材现货贸易有限公司)、江苏金恒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南钢物资销售有限公司、南京金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含南京金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阳复星合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含湖南合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安阳复星合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北仑船务
有限公司、PT. KinRui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PT. KinXiang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109.84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包括 2021 年已发生且延续至 2022 年的担保)。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 2021 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含互保)余额折合人民币为 339,641.0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31%。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涉及公司简称的释义如下:
南钢股份或公司 指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南钢发展 指 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南钢环宇 指 江苏南钢环宇贸易有限公司
南钢国贸 指 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鑫拓钢铁 指 南京鑫拓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香港金腾发展 指 香港金腾发展有限公司
新加坡金腾 指 新加坡金腾国际有限公司
钢宝股份 指 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南钢现货 指 江苏南钢钢材现货贸易有限公司
金恒科技 指 江苏金恒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敬邺达 指 南京敬邺达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北京南钢 指 北京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南钢 指 上海南钢物资销售有限公司
金瀚环保 指 南京金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金垦环保 指 南京金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安阳合力 指 安阳复星合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合力 指 湖南合力新材料有限公司
安阳合力科技 指 安阳复星合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北仑 指 宁波北仑船务有限公司
海南金满成 指 海南金满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金瑞新能源 指 PT. KinRui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
中文名称:印尼金瑞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金祥新能源 指 PT. KinXiang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
中文名称:印尼金祥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见
下表: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债权人 主债务合同 币种 担保金额 主债务合同期限
签署日期 (万元/万美元)
南钢股份 南钢发展 江苏银行 2019.07 人民币 1,000.00 2019.07~2021.12
南钢股份 南钢发展 江苏银行 2019.07 人民币 500.00 2019.07~2021.12
南钢股份 南钢发展 江苏银行 2019.07 人民币 1,500.00 2019.07~2022.06
安阳合力 湖南合力 建设银行 2019.08 人民币 12,937.50 2019.08~2027.08
南钢股份 南钢国贸 进出口银行 2020.09 人民币 400.00 2020.09~2022.09
南钢股份 南钢国贸 进出口银行 2020.10 人民币 1,600.00 2020.10~2022.09
南钢股份 南钢国贸 宁波银行 2021.01 人民币 5,000.00 2021.01~2021.12
南钢股份 安阳合力 光大银行 2021.02 人民币 1,500.00 2021.02~2022.02
南钢股份 安阳合力科技 中原银行 2021.04 人民币 3,000.00 2021.04~2022.04
南钢股份 钢宝股份 紫金农商行 2021.04 人民币 975.00 2021.04~2021.12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债权人 主债务合同 币种 担保金额 主债务合同期限
签署日期 (万元/万美元)
安阳合力 湖南合力 建设银行 2021.05 人民币 3,000.00 2021.05~2022.05
南钢股份 南钢国贸 德商银行 2021.06 人民币 3,000.00 2021.06~2021.12
南钢股份 南钢国贸 建设银行 2021.06 人民币 2,000.00 2021.06~2021.12
南钢股份 敬邺达 南京银行 2021.06 人民币 1,000.00 2021.06~2022.06
南钢股份 钢宝股份 紫金农商行 2021.06 人民币 375.00 2021.06~2021.12
南钢股份 安阳合力科技 郑州银行 2021.06 人民币 900.00 2021.06~2022.06
南钢股份 安阳合力科技 郑州银行 2021.06 人民币 1,100.70 2021.06~2022.06
南钢股份 安阳合力科技 郑州银行 2021.06 人民币 35.00 2021.06~2022.06
南钢发展 南钢国贸 工商银行 2021.07 人民币 4,450.00 2021.07~2021.12
南钢股份 南钢国贸 德商银行 2021.07 人民币 15,000.00 2021.07~2021.12
南钢股份 安阳合力科技 郑州银行 2021.07 人民币 450.00 2021.07~2022.07
南钢股份 钢宝股份 中国银行 2021.07 人民币 350.00 2021.07~2022.01
南钢股份 钢宝股份 中国银行 2021.07 人民币 350.00 2021.07~2022.01
南钢股份 钢宝股份 中国银行 2021.07 人民币 280.00 2021.07~2022.01
南钢股份 南钢国贸 进出口银行 2021.08 人民币 19,898.43 2021.08~2022.07
南钢股份 南钢国贸 进出口银行 2021.08 人民币 19,808.34 2021.08~2022.08
南钢股份 安阳合力科技 郑州银行 2021.08 人民币 70.00 2021.08~2022.08
南钢股份 南钢国贸 进出口银行 2021.09 人民币 48,076.93 2021.09~2022.09
南钢股份 南钢国贸 德商银行 2021.09 人民币 5,000.00 2021.09~2021.12
南钢股份 安阳合力科技 郑州银行 2021.09 人民币 5.00 2021.09~2022.09
南钢股份 南钢国贸 建设银行 2021.10 人民币 10,800.00 2021.10~2022.04
南钢股份 钢宝股份 宁波银行 2021.10 人民币 1,900.00 2021.10~2021.12
南钢股份 钢宝股份 宁波银行 2021.10 人民币 400.00 2021.10~2022.01
南钢股份 钢宝股份 紫金农商行 2021.10 人民币 215.25 2021.10~2022.01
南钢股份 钢宝股份 紫金农商行 2021.10 人民币 454.96 2021.10~2022.04
南钢股份 南钢国贸 进出口银行 2021.11 人民币 51,718.18 2021.11~2022.05
南钢股份 南钢国贸 进出口银行 2021.11 人民币 88,000.00 2021.11~2023.11
香港金腾
国际有限 新加坡金腾 中信国际 202
[2021-12-16]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13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南钢”)、上海南钢物资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南钢”)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南钢、上海南钢销售钢材提供总金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下同)的担保。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为北京南钢、上海南钢担保余额为 0 元。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整体生产经营计划,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拟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南钢、上海南钢销售本公司钢材向银行申请代为开立保函(包括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质保保函等非融资性保函)。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代为开立保函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2 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南钢、上海南钢销售本公司产品提供总金额不超过 3 亿元的担保。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符合担保相关规则要求前提下,在规定金额范围内,具体决策相关事项及签订相关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京南钢
注册资本:3,000 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滨河路 178 号院 1 号楼 5
层 519-5;法定代表人:洪光涛;经营范围:销售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金属矿石、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汽车配件、摩托车(三轮除外)、电气机械、五金交电、服装、针纺织品、工艺品(不含文物)、橡胶制品;仓储保管;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商务委员会备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北
京南钢资产总额为 45,646.50 万元,负债总额为 43,556.58 万元(贷款总额 0 万
元);2020 年度,北京南钢实现营业收入 160,417.59 万元,实现净利润 361.28万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北京南钢资产总额为 41,729.43 万元,负债总额
为 39,870.51 万元(贷款总额 0 万元);2021 年 1-9 月,北京南钢实现营业收
入 243,284.53 万元,实现净利润-208.38 万元。(未经审计)
北京南钢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上海南钢
注册资本:3,000 万元;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月罗路 559 号 W-198 室;
法定代表人:朱定华;经营范围: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木材、建筑材料、汽车配件、五金交电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
海南钢资产总额为 29,770.81 万元,负债总额为 24,211.39 万元(贷款总额 0 万
元);2020 年度,上海南钢实现营业收入 177,851.02 万元,实现净利润 1,600.78万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上海南钢资产总额为 64,381.82 万元,负债总额
为 58,485.07 万元(贷款总额 0 万元);2021 年 1-9 月,上海南钢实现营业收
入 187,061.77 万元,实现净利润 336.63 万元。(未经审计)
上海南钢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南钢、上海南钢销售本公司钢材向银行申请代为开立保函(包括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质保保函等非融资性保函)。目前,公司2022 年预计代为开立保函相关协议尚未签署,代为开立保函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实际发生时公司与相关方等具体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北京南钢、上海南钢系公司全资销售子公司,公司为该等子公司代为开立保函主要系与客户签订销售本公司产品协议/合同需要。公司为该等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代为开立保函(包括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质保保函等非融资性保函),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计划的需要,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代为开立保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担保风险可控。
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南钢、上海南钢销售本公司产品提供不超过 3 亿元的担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符合担保相关规则要求前提下,在规定金额范围内,具体决策相关事项及签订相关协议。
独立董事陈传明、应文禄、王翠敏对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 2022 年度预计为北京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南钢物资销售有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不超过 3 亿元的担保。公司所担保对象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目前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代为开立保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公司制订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了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管理、信息披露、责任人责任等,能够
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3、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在 2022 年度预计为北京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南钢物资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所作的安排。”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346,084.46 万元,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339,641.01 万元,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6,443.45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58%、14.31%、0.27%。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请予审议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1-12-16]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12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鑫武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武海运”)。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或“公司”)在 2022 年
度预计为参股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银行授信担保(包括 2021
年已发生且延续至 2022 年的担保)。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为参股公司申
请授信提供担保余额为 5,4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23%。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
下:
币种:人民币
主债务合 担保金额
被担保人 担保人 债权人 同协议签 (万元) 主债务合同期限
署时间
鑫武海运 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 2021.04 1,000.00 2021.04-2022.04
鑫武海运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 2021.06 1,000.00 2021.06-2022.06
鑫武海运 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021.06 950.00 2021.06-2022.06
鑫武海运 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2021.06 1,000.00 2021.06-2021.12
鑫武海运 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2021.08 1,500.00 2021.08-2022.08
2、为满足鑫武海运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预计在 2022 年度为鑫武海运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银行授信担
保(包括 2021 年已发生且延续至 2022 年的担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符合担保规则要求前提下,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具体决策相关事项及签订相关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鑫武海运
注册资本:5,000 万元;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古柏镇武家嘴村 02 号;
法定代表人:黄乐华;经营范围: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船舶代理;货物运输代理;航海业务咨询;费用结算;船舶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江苏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鑫武
海运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26,897.52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11,820.41 万元(贷
款总额为 8,100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 30,487.04 万元,实现净利润
人民币 2,660.07 万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鑫武海运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33,670.32 万元,负
债总额为人民币 16,273.99 万元(贷款总额 11,150 万元);2021 年 1-9 月,营
业收入为 23,391.35 万元,净利润为 2,308.78 万元。(未经审计)
鑫武海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发展”)的参股公司,南钢发展持有其 45%股权。
鑫武海运股权结构: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00% 南京武家嘴集装箱运输 南京钢铁四通运输
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45% 45% 10%
南京鑫武海运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 2022 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包括 2021 年已发生且
延续至 2022 年的担保)情况详见“一、担保情况概述”。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二种:第一、与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第二、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该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目前,公司 2022 年预计新增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本次议案预计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实际发生时公司与债权人具体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同意公司在 2022 年度为南京鑫武海运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银行授信担保(包括 2021 年已发生且延续至 2022 年的担保),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鑫武海运提供的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需要,也是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的;公司对鑫武海运的资信和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该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鑫武海运提供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董事会同意预计在 2022 年度为鑫武海运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
银行授信担保(包括 2021 年已发生且延续至 2022 年的担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符合担保规则要求前提下,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具体决策相关事项及签订相关协议。
独立董事陈传明、应文禄、王翠敏于会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在 2022 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南京鑫武海运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南京鑫武海运有限公司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
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公司制订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了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管理、信息披露、责任人责任等,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3、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在2022年度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所作的安排。”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346,084.46 万元,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339,641.01 万元,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6,443.45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58%、14.31%、0.27%。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1-12-16]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10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人拥有各自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通过该等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及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实质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公告中涉及公司简称的释义如下:
南钢联合 指 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海南矿业 指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南钢嘉华 指 南京南钢嘉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复星财务公司 指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五洲新春 指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钢银 指 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通恒 指 江苏南钢通恒特材科技有限公司
金珂水务 指 江苏金珂水务有限公司
福斯罗 指 福斯罗扣件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钢宝股份 指 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日邦冶金 指 南钢日邦冶金商贸(南京)有限公司
中荷环保 指 上海中荷环保有限公司
凯勒南京 指 凯勒(南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复星商社 指 江苏复星商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柏中环境 指 柏中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宿迁金鑫 指 宿迁南钢金鑫轧钢有限公司
云济科技 指 上海云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复星高科技 指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一新、祝瑞荣、钱顺江、张良森、陈春林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他董事(含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南钢联合等关联股东将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陈传明、应文禄和王翠敏会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董事会在对《关于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2、对于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均按照‘公允、公平、公
正’的原则进行,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
定,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2 年度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所作出的安排,并同意将此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
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同意公司与关联人
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上市规则》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及动力,销售产品及商品,
土地租赁,提供和接受劳务,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贷款等。
根据近年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如下表: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21 年预计发生额 2022 年预计金额 关联交易内容
海南矿业 11,263 9,000 铁矿石产品
南钢联合 108 200 废钢
南钢嘉华 2,155 2,200 矿渣微粉
向关联人购买原 福斯罗 48 100 废钢
材料 宿迁金鑫 钢材(含球扁钢、角钢、L 型
188 1,500 钢、履带钢等)、废钢
江苏复星商社 15,000 41,000 铁矿石产品、煤、焦炭等
小计 28,762 54,000 /
南钢联合 70,275 72,000 氧气、氮气、氩气
向关联人购买燃 金珂水务 13,300 14,000 生活水、工业清水和中水处理
料及动力等 服务
小计 83,575 86,000 /
向关联人销售产 南钢联合 49,837 63,000 水、电、蒸汽
品、商品,提供服 南钢联合 3,991 4,100 备件材料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21 年预计发生额 2022 年预计金额 关联交易内容
务 南钢嘉华 9,870 11,650 水、电、煤气
南钢嘉华 35,664 41,200 水渣、转炉渣等
上海钢银 89,070 20,000 钢材
五洲新春 1,620 2,520 钢材
江苏通恒 13,780 15,000 钢材
江苏通恒 542 700 水、电
金珂水务 5,025 4,800 水、电、蒸汽
福斯罗 2,450 2,600 钢材
海南矿业 582 2,350 备件、信息系统建设、软件服
务
日邦冶金 77 850 钢材加工、检验服务
中荷环保 1,136 4,700 汽车零件、信息系统建设、软
件服务
凯勒南京 461 1,900 备件、设备
云济科技 - 700 信息系统建设、软件服务
柏中环境 - 400 信息系统建设、软件服务
[2021-12-16]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22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国贸”)、上海南钢物资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南钢”)、江苏南钢钢材现货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现货”)、安阳复星合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安阳合力”)、PT. KinRui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以
下简称“金瑞新能源”)、南京鑫武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武海运”)。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南钢国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南钢提供总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的担保,为控股子公司南钢现货提供总额度不超过9,800万元的担保,为控股子公司安阳合力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的担保,为控股子公司金瑞新能源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的担保,为参股公司鑫武海运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发展”)已实际为南钢国贸提供担保余额为274,751.87万元,公司已实际为上海南钢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南钢现货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安阳合力提供担保余额为1,50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金瑞新能源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已实际为鑫武海运提供担保余额为5,450万元。(上述担保余额均不含本次担保)
湖南福天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翟文、安阳复合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按出资比例为安阳合力提供反担保,南京武家嘴集团有限公司为鑫武海运担保提供反担保,对反担保范围内 50%债务的清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0年12月22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南钢国贸提供不超过400,0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为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含南钢现货)提供不超过33,5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为安阳合力提供不超过40,0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为上海南钢提供不超过5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为金瑞新能源提供不超过140,0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为鑫武海运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担保。【内容详见 2020年 12 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12)、《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 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113 )】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将为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提供的不超过10,000万元担保额度中调剂5,500万元至上海南钢,前述调剂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3%。调剂后,公司为南钢发展提供不超过4,500万元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包括2020年已发生且延续至2021年的担保),为上海南钢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前述调剂事项已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根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12月15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南钢国贸与宁波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日,公司与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战略客户授信额度使用授权委托书》,同意分别为上海南钢、南钢现货、安阳合力与光大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9,800万元、3,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与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鑫武海运与交通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南京分行签署《担保合作协议》,为金瑞新能源与招商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3,000万美元内保外贷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一新
公司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 288 号 3302、3308 室
成立时间:1998年4月15日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机械设备、零部件、仪器仪表、金属材料、焦化副产品、冶金炉料、耐火材料、建筑材料(不含油漆)、冶金机电设备及材料、零部件销售;煤炭批发与零售;技术服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船承运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钢国贸资产总额为586,560.44万元,负债总额为377,558.97万元(贷款总额为264,553.10万元);2020 年度,南钢国贸实现营业收入1,755,751.32 万元,实现净利润24,471.08万元。
截至2021年9月 30 日 ,南钢国贸资产总额为 1,273,136.66万元,负债总额为1,060,135.86万元(贷款总额为482,955.47万元);2021年1-9月,南钢国贸实现营
业收入2,136,522.18万元,实现净利润3,999.33万元(未经审计)。
南钢国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南钢物资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定华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月罗路559号W-198室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木材、建筑材料、汽车配件、五金交电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南钢资产总额为29,770.81万元,负债总额为24,211.39万元(贷款总额0万元);2020年度,上海南钢实现营业收入177,851.02万元,实现净利润1,600.78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上海南钢资产总额为64,381.82万元,负债总额为58,485.07万元(贷款总额0万元);2021年1-9月,上海南钢实现营业收入187,061.77万元,实现净利润336.63万元。
上海南钢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南钢钢材现货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寰
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智达路6号智城园区2号楼4楼401-1室
成立时间:2008年10月21日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机械设备及零部件、仪器仪表、钢材、金属材料、焦炭(不含危险品)、煤炭、耐火材料、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废旧物资回收、加工、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冶金技术咨询服务;货物仓储(危险品除外);货物搬运装卸(不含运输,不含危险品);金属材料加工、配送(限取得许可证的
分支机构经营);企业网站的开发设计建设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钢现货资产总额为46,951.39万元,负债总额为32,897.67万元(贷款总额6,200.00万元);2020年度,南钢现货实现营业收入227,873.28万元,实现净利润1,554.44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南钢现货资产总额为214,216.27万元,负债总额为199,011.70万元(贷款总额0万元);2021年1-9月,南钢现货实现营业收入259,889.07万元,实现净利润1,150.86万元。(未经审计)
南钢现货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被担保人名称:安阳复星合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伟
公司注册资本:7,576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点:安阳高新区长江大道285号
成立时间:2013年8月20日
经营范围:生态环境材料、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钢筋、钢筋焊接网生产、销售;电器柜组装;电器设备、钢材、建材、铁粉销售;机电产品设计、技术服务、咨询;进出口业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进出口业务除外).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安阳合力资产总额为38,495.04万元,负债总额为13,478.77万元(贷款总额2,634.45万元);2020年度,安阳合力实现营业收入10,480.84万元,实现净利润-796.39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安阳合力资产总额为37,351.09万元,负债总额为13,161.22万元(贷款总额284.45万元);2021年1-9月,安阳合力实现营业收入
8,254.84万元,实现净利润-826.40万元。
安阳合力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
(五)被担保人名称:PT. KinRui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
董事长:林国强
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印度尼西亚雅加达
成立时间:2021年1月19日
经营范围:. 煤炭产品工业(KBLI 19100),生产包括但不限于焦炭、半焦、煤焦油、硫磺、硫化铵、粗苯和焦炉煤气等产品。B. 固体燃料、液体和气体及其相关产品的贸易(KBLI 46610),除此之外,还包括上述A款提及的产品贸易。C. 材料和化工产品的贸易(KBLI 46651)
截止2021年9月30日,金瑞新能源资产总额为111,394.60万元,负债总额51,001.71万元(贷款总额29,447.47万元);2021年1-9月,金瑞新能源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净利润0万元。
金瑞新能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金满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金满成”)控股子公司,
[2021-12-16]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09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人拥有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相关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新增与江苏复星商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复星商社”)的日常关联交易,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决策相关事项及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一新、祝瑞荣、钱顺江、张良森、陈春林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他董事(含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以 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无异议。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陈传明、应文禄及王翠敏事前对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董事会在对《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
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2、对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关联交易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关联方江苏复星商社采购铁矿石、煤、焦炭等原料,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述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金额 5,051.26 万元,预计 2021 年全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15,000 万元。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0.63%,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复星商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虎跃东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张文超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3 月 22 日
营业期限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报关业务;酒类经营;进出口代理;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保健食品销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食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
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珠宝首饰批发;服装服饰批发;化妆品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家具销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玩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票务代理服务;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汽车新车销售;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美发饰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果种植;食用农产品零售;蔬菜、食用菌等园艺作物种植;新鲜水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新鲜蔬菜批发;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新鲜水果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复星商社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成立,成立时间尚未满一年。
江苏复星商社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广昌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江苏复星商社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江苏复星商社生产经营正常,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遵守协议约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其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人拥有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关联方江苏复星商社采购铁矿石、煤、焦炭等原料。
(二)定价原则和依据
基于合同签署时铁矿石、煤、焦炭等市场价格水平,遵循公平、平等、公允
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
(三)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结算以人民币计算支付,支付方式为现汇。付款安排根据具体协议/合同内容确定。
(四)签署日期和生效条件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在本次关联交易授权的范围内签署,具体关联交易协议由协议双方盖章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系关联人拥有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
(二)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三)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中,向关联人采购铁矿石、煤、焦炭等原料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成本的0.32%。关联人拥有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1-12-16]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116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 同 意公司将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749,000份予以注销。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18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18 年 11 月 6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个人或组织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提出异议。2018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18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授予的 3,178 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
5、2019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 2018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87元/股调整为 3.57 元/股;董事会认为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和《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 90 万份,同意公司
根据《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 2018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57 元/股调整
为 3.2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合计 5,668,120 份;董事会认为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合计 55.2 万份。关联监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 30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
意公司根据《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 2018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27 元
/股调整为 3.02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 609,000 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19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19 年 11 月 13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个人或组织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提出异议。2019 年 11 月 2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19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0 年 2 月 3 日,公司授予的 2,198 万份股票期权在中证登上海分公
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
6、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三十三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 2019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57元/股调整为 3.27 元/股;同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 34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和《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 38 万份,并同意公司
根据《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 2019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27 元/股调整
为 3.02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 140,000 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749,000份,具体如下:
1、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于2021年11月22日期满,1
名激励对象未在上述行权期内行权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26,000份应予以注销。
2、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2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整而辞职,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根据《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97,000份应予以注销。
3、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不满足第三个行权期个人绩效考核行权条件,根据《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26,000份应予以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749,000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2021-12-16]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20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3月26日,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钢股份”)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万盛股份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与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及高献国、周三昌和高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关于与万盛股份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公司收购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盛股份”)相关议案。根据《关于与万盛股份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公司将以现金方式出资认购万盛股份非公开发行的7,700万股股份(最终认购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的发行数量为准,以下简称“本次认购”)。公司已先后于2021年1月27日、2021年4月29日与万盛股份签署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
2021年12月15日,万盛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决定将万盛股份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由154,261.80万 元调减为149,261.80万元,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107,800,000股调减为不超过104,305,939股(以下简称“本次调减”)。就本次调减,公司于同日与万盛股份签署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因公司副总裁朱平于2021年5月17日当选为万盛股份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万盛股份成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万盛股份没有发生过交易。本次交易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12月15日,万盛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决定将万盛股份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由154,261.80万元调减为149,261.80万元,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107,800,000股调减为不超过104,305,939股(以下简称“本次调减”)。
鉴于本次调减,2021年12月15日,公司与万盛股份签署《补充协议(二)》,约定公司认购万盛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107,800,000股调减为不超过104,305,939股,认购金额由154,261.80万元调减为149,261.80万元。《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一)》所约定的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
本次交易对象万盛股份董事朱平系公司副总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万盛股份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6.29%,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绝对值的5%,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关联人关系介绍详见本公告之“一、关联交易概述”。关联人万盛股份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临海市城关两水开发区
主要办公地址:临海两水开发区聚景路8号。
法定代表人:高献国
注册资本:48,527.2654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7月17日
经营范围:安全生产许可类化工产品(范围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 阻燃剂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制造和销售,高新技术的研发、转让,从事进出口业务。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三大道25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截至2021年9月30日,万盛股份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1 南钢股份 70,000,000 14.42%
2 河南洛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8,627,720 14.14%
3 高献国 27,707,396 5.71%
4 珠海厚赢一号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053,548 4.75%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4,055,422 2.90%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高端制造股票 12,331,948 2.54%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7 高峰 11,788,562 2.43%
8 周三昌 9,313,308 1.92%
9 高远夏 5,635,529 1.16%
10 金译平 4,870,961 1.00%
合计 247,384,394 50.98%
3、主要财务指标
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万盛股份资产总额为241,948.00万元、负债总额为80,652.59万元、净资产为161,295.41万元 。2020年,万盛股份实现营业收入为232,992.75万元、净利润为39,322.02万元。(合并口径)
截至2021年9月30日,万盛股份资产总额为312,802.21万元,负债总额为
98,769.04万元、净资产为214,033.17万元;2021年1-9月,万盛股份实现营业收入306,770.01万元,实现净利润62,467.04万元。(合并口径,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名称与类别
本次交易属于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本次交易的定价及公允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修正)》第三十八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修正)》第七条,如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属于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且承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
根据上述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万盛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21年1月2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目标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发行价格为20.43元/股,后因万盛股份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资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调整为14.31元/股,定价公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28日、2021年3月6日、2021年4月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9)及其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2、临2021-047、临2021-052)。
四、本次交易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万盛股份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2021年4月8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公司与万盛股份共同签署《补充协议(一)》和主要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临
2021-052),公司与万盛股份共同签署的《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
甲方: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认购数量、认购金额
认购数量:根据主协议及《补充协议(一)》,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10,780万股股票。现乙方调减认购3,494,061股股票,调减后,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10,430.5939万股股票。
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调减后的认购金额=调减后的乙方认购的股票数量×发行价格,即认购金额=104,305,939×14.31元=1,492,617,987.09元。
最终认购金额根据最终认购股票数量确定。
3、协议生效条件
本补充协议由甲、乙双方签署,并且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及股票发行数量调减所涉相关事项获得甲、乙双方内部有权机构批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五、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万盛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万盛股份不超过 174,305,939 股股票,约占万盛股份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 29.56%(普通股);公司能够决定万盛股份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将获得万盛股份的控制权,成为万盛股份的控股股东。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
[2021-12-16]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115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已上市商业银行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最高额度由 7 亿元调整至 3 亿元(含,人民币,下同),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同时,投资产品应当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并且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前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并将最高额度由 7 亿元调整至 3 亿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
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后现金管理概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本公司正常 经营的情况下,本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 益,为本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相关情况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公司募集资金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99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446,905,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00 元。截
至 2017 年 9 月 14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1,787,620,000 元,扣除发行
费用含税 28,858,133.0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758,761,866.95 元。上述
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17〕00118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以银行承兑汇票(以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 募集资金 下简称“银票”)方
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式支付募投项目尚
未到期的银票余额
偿还银行贷款 53,130.81 53,130.81 0
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35,700.00 27,348.22 2,648.40
原料场环保封闭改造项目 18,000.00 17,053.93 1,053.13
烧结机烟气脱硝脱硫工程 16,600.00 10,402.90 348.04
球团烟气脱硫技术改造项目 7,900.00 6,191.04 672.95
焦炭库封闭技术改造项目 21,500.00 20,748.06 1,033.29
工业互联网建设项目 8,500.00 5,869.03 0
一体化智慧中心建设项目 16,500.00 10,927.65 0
补充流动资金 6,743.62 6,743.38 0
合计 184,574.43 注 158,415.01 5,755.81
注:该金额系募集资金净额与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款产生的利息、现金管
理取得的净收益组成。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2021 年 4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7 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本次调整后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为提升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拟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由 7 亿元调整至 3 亿元。基本情况如下:
(一)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 3 亿元,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最高额度是指任一时点现金管理资金的最高余额。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同时,投资产品应当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并且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
相关事宜。
(四)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五)授权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六)收益分配方式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应对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0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元) 47,906,285,930.71 55,821,115,682.01
负债总额(元) 23,758,482,123.98 29,418,090,234.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3,730,253,011.75 25,639,898,559.42
项目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9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565,045,752.31 3,622,489,336.53
(二)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本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效益,维护股东的权益。
(三)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处理方式及依据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科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要,有利于兼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因此,同意本次额度调整并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监事会意见
[2021-12-16]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108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或“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5 日以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下
午在公司 203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其中刘
红军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未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且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未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且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
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等公司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担保程序规范,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鑫武海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程序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担保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通过代开保函的方式为北京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南钢物资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程序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要,有利于兼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因此,同意本次额度调整并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共计 749,000 份应予以注销,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60 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 804.9 万份。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68 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 1,049 万份。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与万盛股份签署〈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减认购金额及签订补充协议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1-12-16]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107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5 日以直接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下午 2:00 在公司 203 会议室召
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钱顺江、张良森、陈传明、应文禄、王翠敏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一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新增与江苏复星商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决策相关事项及签署相关协议。
关联董事黄一新、祝瑞荣、钱顺江、张良森、陈春林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该议案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陈传明、应文禄及王翠敏事前对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查,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董事会在对《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2、对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关联交易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09)。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关联方进行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黄一新、祝瑞荣、钱顺江、张良森、陈春林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该议案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陈传明、应文禄、王翠敏会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董事会在对《关于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2、对于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2 年度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所作出的安排,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10)。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
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了满足该等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也是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的;公司对该等公司的资信和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该等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董事会同意如下事项:
1、同意公司在 2022 年度预计为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含江苏南钢环宇贸易有限公司、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南京鑫拓钢铁贸易有限公司、香港金腾发展有限公司、新加坡金腾国际有限公司)、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含江苏南钢钢材现货贸易有限公司)、江苏金恒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南钢物资销售有限公司、南京金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含南京金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阳复星合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含湖南合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安阳复星合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宁波北仑船务有限公司、PT. KinRui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
PT. KinXiang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 提供折合人民币总额度不超
过 109.84 亿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包括 2021 年已发生且延续至 2022
年的担保)。
2、公司可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运营需求,在不同全资子公司(含不在上述预计内的其他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在不同控股子公司(含不在上述预计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符合担保相关规则要求前提下,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具体决策相关事项及签订相关协议。
独立董事陈传明、应文禄、王翠敏对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在 2022 年度预计为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公司所担保对象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目前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公司制订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了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管理、信息披露、责任人责任等,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3、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在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所作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11)。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鑫武海运提供的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需要,也是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的;公司对鑫武海运的资信和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该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鑫武海运提供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董事会同意预计在 2022 年度为鑫武海运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
银行授信担保(包括 2021 年已发生且延续至 2022 年的担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
在符合担保规则要求前提下,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具体决策相关事项及签订相关协议。
独立董事陈传明、应文禄、王翠敏于会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在 2022 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南京鑫武海运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南京鑫武海运有限公司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公司制订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了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管理、信息披露、责任人责任等,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3、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在2022年度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所作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12)。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担保的议
案》
董事会认为,北京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南钢物资销售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销售子公司,公司为该等子公司代为开立保函主要系与客户签订销售本公司产品协议/合同需要。公司为该等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代为开立保函(包括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质保保函等非融资性保函),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计划的需要,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代
为开立保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担保风险可控。
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京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南钢物资销售有限公司销售本公司产品提供不超过 3 亿元的担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符合担保相关规则要求前提下,在规定金额范围内,具体决策相关事项及签订相关协议。
独立董事陈传明、应文禄、王翠敏对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 2022 年度预计为北京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南钢物资销售有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不超过 3 亿元的担保。公司所担保对象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目前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代为开立保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公司制订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了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管理、信息披露、责任人责任等,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3、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在 2022 年度预计为北京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南钢物资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所作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13)。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预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业务发展需要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
子公司,下同)拟在 2022 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63.90 亿元的授信额度(外币折算为人民币计算)。
[2021-12-16]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121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幸福路 8 号南钢办公楼 203 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2 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3 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4 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担保的议案 √
5 关于 2022 年度预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6 关于 2022 年度继续开展钢铁产业链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7 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
8 关于修订《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9 关于签署《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 √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16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议案 7、
议案 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议案 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等对议案 1 回避表决,朱平等对议案 9 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82 南钢股份 2021/12/23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拟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6:00 到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二)书面登记
股东也可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
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委托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现场登记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南钢办公楼七楼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书面回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10035
联系人:李梦怡
电话:025-57072073
传真:025-57072064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三)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3 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 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担保的议案
5 关于 2022 年度预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6 关于 2022 年度继续开展钢铁产业链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7 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8 关于修订《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签署《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
9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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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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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8]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0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国贸”)、江苏南钢环宇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环宇”)、PT.KinRui New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中文名称:印尼金瑞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瑞新能源”)。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南钢国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的担保,为全资子公司南钢环宇提供总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的担保,为控股子公司金瑞新能源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的担保。公司已实际为南钢国贸提供担保余额为312,647.79万元,为南钢环宇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为金瑞新能源提供担保余额为19,028.18万元。(上述担保余额均不含本次担保)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发展”,含南钢国贸、南钢环宇)提供不超过560,0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为金瑞新能源提供不超过180,0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内容详见2021年12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11)。
2022年2月17日,公司与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战略客户授信额度使用授权委托书》,同意分别为南钢国贸、南钢环宇与光大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9,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南京分行签署《担保合作协议》,为金瑞新能源与招商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3,000万美元担保。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南京六合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南钢国贸与农业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一新
公司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288号3302、3308室
成立时间:1998年4月15日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机械设备、零部件、仪器仪表、金属材料、焦化副产品、冶金炉料、耐火材料、建筑材料(不含油漆)、冶金机电设备及材料、零部件销售;煤炭批发与零售;技术服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船承运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钢国贸资产总额为586,560.44万元,负债总额为377,558.97万元(贷款总额为264,553.10
万元);2020年度,南钢国贸实现营业收入1,755,751.32万元,实现净利润24,471.08万元。(单体口径,下同)
截至2021年9月 30 日 ,南钢国贸资产总额为 1,273,136.66万元,负债总额为1,060,135.86万元(贷款总额为482,955.47万元);2021年1~9月,南钢国贸实现营业收入2,136,522.18万元,实现净利润3,999.33万元(未经审计)。
南钢国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南钢环宇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祝瑞荣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卸甲甸
经营范围:煤炭、焦炭、焦粉、兰炭、矿石、熔剂、合金、废钢、备件、电极、耐火材料、金属材料、日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钢环宇资产总额为488,627.27万元,负债总额为 431,612.17万元(贷款总额为840,000万元);2020年度,南钢环宇实现营业收入1,817,130.91万元,实现净利润2,746.95万元。
截至 2021年9月30日,南钢环宇资产总额为1,782,945.72万元,负债总额为1,730,989.07万元(贷款总额为0万元);2021年1~9月,南钢环宇实现营业收入1,916,082.98万元,实现净利润-5,058.45万元(未经审计)。
南钢环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的全资子公司。
(三)被担保人名称:PT. KinRui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
董事长:林国强
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印度尼西亚雅加达
成立时间:2021年1月19日
经营范围:A.煤炭产品工业(KBLI 19100),生产包括但不限于焦炭、半焦、
煤焦油、硫磺、硫化铵、粗苯和焦炉煤气等产品。B.固体燃料、液体和气体及其相关产品的贸易(KBLI 46610),除此之外,还包括上述A款提及的产品贸易。C.材料和化工产品的贸易(KBLI 46651)
截止2021年9月30日,金瑞新能源资产总额为111,394.60万元,负债总额51,001.71万元(贷款总额29,447.47万元);2021年1~9月,金瑞新能源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净利润0万元(未经审计)。
金瑞新能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金满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金满成”)控股子公司,海南金满成持有其78%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南钢国贸
1、光大银行
公司为南钢国贸在10,000万元授信额度使用范围内与光大银行就信贷业务签订的《贷款合同》项下所负债务承担连带偿还义务,直至南钢国贸偿清《贷款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为止。
2、农业银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主债权最高余额:30,000万元。
(3)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年。
(二)南钢环宇
公司为南钢环宇在9,000万元授信额度使用范围内与光大银行就信贷业务签订的《贷款合同》项下所负债务承担连带偿还义务,直至南钢环宇偿清《贷款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为止。
(三)金瑞新能源
公司向招商银行南京分行申请开立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的备用信用证,用于为金瑞新能源向招商银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期限为备用信用证申请开立之日起5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85,550.23万元,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80,100.23万元,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5,45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25%、16.02%、0.23%。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八日
[2022-02-17]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9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八号——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披露计划,现对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限制行权时间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有效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2 日。
二、本次限制行权的期间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至 2022 年 3 月 22 日。
三、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行权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七日
[2022-02-16]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8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7日、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拟收购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盛股份”)相关议案。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9)、《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20)及相关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25、临2022-007)。
二、本次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收到万盛股份出具的《告知函》,主要内容如下:
万盛股份于2022年2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恢复对万盛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具体内容详见万盛股份同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万盛股份的公告编号:
2022-009)。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六日
[2022-01-28]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7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7日、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拟收购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盛股份”)相关议案。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8日、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9)、《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20)、《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25)。
二、本次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收到万盛股份出具的《告知函》,主要内容如下:
万盛股份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13004号),因万盛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中国证监会决定中止对万盛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查。
万盛股份及万盛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与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事项无关。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复核程序并出具了复核报告,保荐机构已对复核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因已满足提交恢复审查申请的条件,万盛股份已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恢复审查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万盛股份同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及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恢复审查的公告》(万盛股份的公告编号:2022-006)。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1]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海外设立合资公司实施焦炭项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6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海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实施焦炭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2021年7月16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海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实施390万吨焦炭项目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29日、2021年7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9)及其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9)。
二、本次进展情况
2021 年 8 月 13 日,PT. KinXiang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中
文名称:印尼金祥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祥新能源”)的股东
签署的设立契约通过了印度尼西亚司法人权部的认证;2021 年 8 月 27 日,金
祥新能源取得了《商业登记证》(NIB),已完成设立登记。
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子公司海南金满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南金满成”)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本次海外投资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发改办外资备〔2022〕4 号)。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11 号),对海南金满成等在印尼投资建设年产 390 万吨焦炭项目予以备案。
2022 年 1 月 20 日,海南金满成取得海南省商务厅核发的关于本次海外投
资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 N4600202200010 号)。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2022-01-20]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5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国贸”)、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宝股份”)、PT.KinRui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中文名称:印尼金瑞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瑞新能源”)。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南钢国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担保,为钢宝股份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500万元的担保,为金瑞新能源提供总额度不超过4,000万美元的担保。公司已实际为南钢国贸提供担保余额为298,453.51万元,公司已实际为钢宝股份提供担保余额为10,780.66万元,公司已实际为金瑞新能源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9,031.46万元。(上述担保余额均不含本次担保)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南钢发展(含南钢国贸)提供不超过560,0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为钢宝股份提供不超过59,4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为金瑞新能源提供不超过180,0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内容详见2021年12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2021-111)。
2022年1月19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南京分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南钢国贸、钢宝股份与招商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分别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3,5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日,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担保合作协议》,为金瑞新能源与招商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4,000万美元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一新
公司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288号3302、3308室
成立时间:1998年4月15日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机械设备、零部件、仪器仪表、金属材料、焦化副产品、冶金炉料、耐火材料、建筑材料(不含油漆)、冶金机电设备及材料、零部件销售;煤炭批发与零售;技术服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船承运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钢国贸资产总额为586,560.44万元,负债总额为377,558.97万元(贷款总额为264,553.10万元);2020年度,南钢国贸实现营业收入1,755,751.32万元,实现净利润24,471.08万元。(单体口径,下同)
截至2021年9月 30 日 ,南钢国贸资产总额为 1,273,136.66万元,负债总额为1,060,135.86万元(贷款总额为482,955.47万元);2021年1-9月,南钢国贸实现营
业收入2,136,522.18万元,实现净利润3,999.33万元(未经审计)。
南钢国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发展”)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名称: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平
公司注册资本:15,084.00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智达路6号智城园区2号楼4楼
成立时间:2010年10月28日
经营范围:网上销售钢材;电子商务平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金属材料及制品、金属炉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零部件、仪器仪表、焦炭、耐火材料、电子产品、电工器材、五金交电、橡胶制品、木材、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废旧物资回收、加工、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服务;装卸服务;冶金技术及经济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提供劳务服务;煤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拍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钢宝股份资产总额为95,384.20万元,负债总额为63,399.93万元(贷款总额0万元);2020年度,钢宝股份实现营业收入367,463.54万元,实现净利润5,608.85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钢宝股份资产总额为393,195.88万元,负债总额为355,970.25万元(贷款总额8,000万元);2021年1-9月,钢宝股份实现营业收入557,737.69万元,实现净利润8,211.76万元。(未经审计)
钢宝股份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公司直接持有其58.09%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持有其8.20%股权。
(三)被担保人名称:PT. KinRui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
董事长:林国强
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注册地址:印度尼西亚雅加达
成立时间:2021年1月19日
经营范围:A.煤炭产品工业(KBLI 19100),生产包括但不限于焦炭、半焦、煤焦油、硫磺、硫化铵、粗苯和焦炉煤气等产品。B.固体燃料、液体和气体及其相关产品的贸易(KBLI 46610),除此之外,还包括上述A款提及的产品贸易。C.材料和化工产品的贸易(KBLI 46651)。
截至2021年9月30日,金瑞新能源资产总额为111,394.60万元,负债总额51,001.71万元(贷款总额29,447.47万元);2021年1-9月,金瑞新能源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净利润0万元。(未经审计)
金瑞新能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金满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金满成”)控股子公司,海南金满成持有其78%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南钢国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30,000万元。
3、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二)钢宝股份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3,500万元。
3、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三)金瑞新能源
公司向招商银行南京分行申请开立总金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的备用信用证,用于为金瑞新能源向招商银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期限为备用信用证申请开立之日起5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2年1月19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70,610.87万元,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64,926.53万元,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5,684.34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62%、15.38%、0.24%。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2022-01-13]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4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发展”)拟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技”)共同签署《复睿智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以下简称“《增资扩股协议书》”),复星高科技以货币方式出资 2.1 亿元认缴复睿智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睿智行”)新增注册资本 2.1 亿元,复睿智行注册资本将从 0.9 亿元增
加至 3.0 亿元。其中,10,000 万元出资由复星高科技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
汇入复睿智行相应帐户;余额 11,000 万元出资由复星高科技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汇入复睿智行相应账户。各方按实缴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权利。
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4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05)。
二、本次进展情况
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与复星高科技完成签署《增
资扩股协议书》。
2021 年 12 月 17 日,复睿智行收到复星高科技的增资款 1 亿元。
2022 年 1 月 11 日,复睿智行取得了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复睿智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立普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公司住所:上海市闵行区申昆路 2377 号 4 幢 901-1999 室
成立日期:2021 年 09 月 08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智能驾驶、车载雷达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日用百货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复睿智行从公司全资子公司变为参股公司,且自2021年底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2022-01-07]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804.9 万份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
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18 年 11 月 6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个人或组织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提出异议。2018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18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授予的 3,178 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
5、2019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 2018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87元/股调整为 3.57 元/股;董事会认为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和《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 90 万份,同意公司
根据《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 2018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57 元/股调整
为 3.2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合计 5,668,120 份;董事会认为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合计 55.2 万份。关联监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 30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
意公司根据《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 2018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27 元
/股调整为 3.02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合计 60.9 万份;董事会认为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序号 名称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元/份) 授予数量(万份) 人数(名)
1 2017 年股票期 2017-04-14 3.40 4,035 40
权激励计划
2 2018 年股票期 2018-11-22 3.87 3,178 70
权激励计划
3 2019 年股票期 2019-12-26 3.57 2,198 71
权激励计划
(三)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历次行权情况
1、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实际行权有效日期为 2019
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2日,共有51名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合计7,295,880股。
2、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实际行权有效日期为 2021
年 1 月 5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2 日,共有 63 名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合计 8,406,000
股。
3、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注销情况
注销事宜审 注销数量(份) 人数(名) 注销原因
议通过日期
2020-05-15 -900,000 1 刁岳川因退休而离职,不再满足激励条件。
部分激励对象未在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完毕;
2020-12-04 -5,668,120 37 江其虎退休、王芳工作变动后,不再满足激励
条件。
2020-12-22 -552,000 2 郑志祥、刘红军被选举为公司监事,不再满足
激励条件。
2021-02-08 -300,000 1 刘健与公司不再存在劳动/聘用关系,不再满足
激励条件。
1 名激励对象未在第二个行权期内行权完毕,且
2021-12-15 -609,000 4 不满足第三个行权期个人绩效考核行权条件;1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2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
调整而辞职,不再满足激励条件。
4、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行权价格调整 调整前行权 调整后行权 调整原因
审议通过日期 价格(元/份) 价格(元/份)
根据《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股权登
2019-10-11 3.87 3.57 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0 元(含税);行权
价格相应调整。
根据《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南
2020-05-15 3.57 3.27 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
外)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0 元(含
税);行权价格相应调整。
根据《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南
2021-05-11 3.27 3.02 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
外)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5 元(含
税);行权价格相应调整。
二、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说明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2022-01-05]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第四季度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1 年第四季度
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于 2021 年第四季度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完成过户登记的股份
共计 183,290 股。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前述股份均于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日(T 日)
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18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18 年 11 月 6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个人或组织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提出异议。2018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18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授予的 3,178 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
5、2019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 2018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由 3.87 元/股调整为 3.57 元/股;董事会认为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和《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注销 2018 年股权
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 90 万份,同意
公司根据《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 2018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57 元/
股调整为 3.2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合计 5,668,120 份;董事会认为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合计 55.2 万份。关联监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 30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
意公司根据《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 2018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27 元
/股调整为 3.02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1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注
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
合计60.9万份;董事会认为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
立意见。
二、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1)激励对象于 2021 年第四季度行权的股份数量
2021年第四季 占其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 占其授予股票
序号 姓名 职务 度行权数量 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 期权总数的比
(股) 总数的比例(%) 例(%)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0
二、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62人) 183,290 2.18 0.65
合 计 183,290 2.15 0.64
(2)激励对象于第二个行权期累计行权的股份数量
第二个行权期累计 占其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 占其授予股票
序号 姓名 职务 行权数量(股) 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 期权总数的比
总数的比例(%) 例(%)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唐睿 董事会秘书 126,000 100 30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62 8,280,000 98.50 29.55
人)
合 计 8,406,000 98.52 29.56
注 1:因自主行权所得股票在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上市交易,以上
行权数据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数据。
注 2:由于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可能导致尾数之和与合计值有差异。
(二)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上述行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三)行权人数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在 2021 年第四季度符合条件
的激励对象为 64 名,有 4 名激励对象行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权
期共有 63 名激励对象行权。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取自主行权方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二)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
权期于 2021 年第四季度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 183,290 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权期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数量共计 8,406,000 股。
(三)本次激励对象行权后,公司新增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参与行权的高级管理人员行权新增股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权之日起锁定 6 个月,转让时亦须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变动前(股) 变动数(股) 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98,163,773 0 1,698,163,773
无限售条件股份 4,460,568,948 183,290 4,460,752,238
总计 6,158,732,721 183,290 6,158,916,011
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股份登记情况
2021 年第四季度,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通过自主
行权方式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2022-01-01]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幸福路 8 号南钢办公楼 203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302,078,27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8512
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公司董事长黄一新因公未能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由副董事长祝瑞荣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其中张良森、陈传明、应文禄、王翠敏
通过腾讯会议系统参会;黄一新、姚永宽、钱顺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4 人;王芳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唐睿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540,933,814 80.3727 132,097,199 19.6273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133,337,633 96.0776 145,589,245 3.3841 23,151,400 0.5383
3、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273,214,778 99.3290 5,712,100 0.1327 23,151,400 0.5383
4、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273,214,778 99.3290 5,712,100 0.1327 23,151,400 0.5383
5、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预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133,337,633 96.0776 145,589,245 3.3841 23,151,400 0.5383
6、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继续开展钢铁产业链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278,106,978 99.4427 819,900 0.0190 23,151,400 0.5383
7、议案名称: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278,106,978 99.4427 819,900 0.0190 23,151,400 0.5383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278,106,978 99.4427 819,900 0.0190 23,151,400 0.5383
9、议案名称:关于签署《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278,106,978 99.4427 819,900 0.0190 23,151,400 0.5383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 540,933,814 80.3727 132,097,199 19.6273 0 0.0000
交易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
2 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 504,290,368 74.9282 145,589,245 21.6318 23,151,400 3.4400
保的议案
3 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参股公 644,167,513 95.7114 5,712,100 0.8487 23,151,400 3.4399
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子
4 公司销售钢材提供担保的议 644,167,513 95.7114 5,712,100 0.8487 23,151,400 3.4399
案
5 关于2022年度预计申请银行 504,290,368 74.9282 145,589,245 21.6318 23,151,400 3.4400
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继续开展钢铁
6 产业链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 649,059,713 96.4383 819,900 0.1218 23,151,400 3.4399
值业务的议案
7 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649,059,713 96.4383 819,900 0.1218 23,151,400 3.4399
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南京钢铁股份有
8 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649,059,713 96.4383 819,900 0.1218 23,151,400 3.4399
议案
关于签署《浙江万盛股份有
限公司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
[2021-12-31]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进入上市辅导阶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126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进入上市辅导阶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参股公司柏中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中环境”)的通知,柏中环境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提交的上市辅导备
案 材 料 获 得 受 理 , 并 在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官 方 网 站
(https://neris.csrc.gov.cn/)进行了公示,辅导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柏中环境成立于 2016 年 1 月,主要从事提供市政和工业污水处理、供水为
主的综合环保服务。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柏中环境股份总数为 368,908,551 股,公司持有柏中环境 120,632,546 股,持股比例为 32.6999%;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柏中环境 30,567,454 股,持股比例为 8.2859%;上述合计持股数为 151,200,000 股,合计持股比例为 40.9858%。
柏中环境已进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阶段,最终能否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柏中环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1-12-31]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27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国贸”)、南京鑫武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武海运”)。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南钢国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7,500万美元的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发展”)为参股公司鑫武海运提供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已实际为南钢国贸提供担保余额为240,301.87万元,公司已实际为鑫武海运提供担保余额为5,450万元。(上述担保余额均不含本次担保)
南京武家嘴集团有限公司为鑫武海运担保提供反担保,对反担保范围内 50%债务的清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0年12月22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南钢国贸提供不超过400,0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为鑫武海运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担保。【内容详见2020年12月5日刊登于《中国
证 券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时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12)、《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2021 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113 )】
2021年12月30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家开发银行”)签署《国家开发银行外汇贷款保证合同》,为南钢国贸与国家开发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7,500万美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鑫武海运与浙商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一新
公司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 288 号 3302、3308 室
成立时间:1998年4月15日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机械设备、零部件、仪器仪表、金属材料、焦化副产品、冶金炉料、耐火材料、建筑材料(不含油漆)、冶金机电设备及材料、零部件销售;煤炭批发与零售;技术服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船承运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钢国贸资产总额为586,560.44万元,负债总额为377,558.97万元(贷款总额为264,553.10万元);2020 年度,南钢国贸实现营业收入1,755,751.32 万元,实现净利润24,471.08万元。(单体口径,下同)
截至2021年9月 30 日 ,南钢国贸资产总额为 1,273,136.66万元,负债总额为
1,060,135.86万元(贷款总额为482,955.47万元);2021年1-9月,南钢国贸实现营业收入2,136,522.18万元,实现净利润3,999.33万元(未经审计)。
南钢国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名称:南京鑫武海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乐华
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南京市高淳区古柏街道武家嘴村02号
成立时间:2004年7月7日
经营范围: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船舶代理;货物运输代理;航海业务咨询;费用结算;船舶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江苏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鑫武海运资产总额为26,897.52万元,负债总额为11,820.41万元(贷款总额为8,100万元);2020 年度,鑫武海运实现营业收入30,487.04 万元,实现净利润2,660.07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鑫武海运资产总额为33,670.32万元,负债总额为16,273.99万元(贷款总额为11,150万元);2021年1-9月,鑫武海运实现营业收入23,391.35万元,实现净利润2,308.78万元(未经审计)。
鑫武海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的参股公司,南钢发展持有其45%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南钢国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7,500万美元。
3、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三)鑫武海运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5,000万元。
3、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06,791.01万元,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01,341.01万元,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5,45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93%、12.70%、0.23%。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1-12-30]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25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7日、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拟收购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盛股份”)相关议案。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8日、2021年12月1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9)、《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20)。
二、本次进展情况
2021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797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审查,现决定,对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予禁止。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2021-12-29]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124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11日、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分别同意公司将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06,999份、749,000份予以注销,共计1,655,999份股票期权。【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12日、2021年12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8、临2021-116)】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1,655,999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12月28日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21-12-25]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123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府大街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卸甲甸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新区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关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 24.71 亿元(人民币,下同)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及期限:利多多公司稳利 21JG6297 期(2021 年 8
月 11 日~2021 年 11 月 12 日)、单位结构性存款 211202(2021 年 8 月 10 日
~2021 年 11 月 12 日)、对公结构性存款 2021 年第 44 期 3 个月 C(2021 年 8
月 12 日~2021 年 11 月 18 日)、聚赢股票-挂钩中证 500 结构性存款
(SDGA210188D)(2021 年 8 月 16 日~2021 年 11 月 17 日)、利多多公司
稳利 21JG6305 期(3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2021 年 8
月 16 日~2021 年 11 月 18 日)、“领汇财富”结构性存款(2021 年 8 月 25
日~2021 年 12 月 30 日)、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106933)
(机构客户)(2021 年 9 月 2 日~2021 年 12 月 7 日)、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
性存款(CSDVY202106932)(机构客户)(2021 年 9 月 2 日~2021 年 12 月
6 日)、单位结构性存款 20210370 期(2021 年 9 月 13 日~2021 年 12 月 20
日)、杭州银行金添利小企业结构性存款第 21114 期(2021 年 9 月 14 日~2022
年 9 月 22 日)、利多多公司稳利 21JG6375 期(3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人民币
对公结构性存款(2021 年 9 月 16 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单位结构性存款
2021 年第 38 期 14 号 363 天(2021 年 9 月 15 日~2022 年 9 月 15 日)、单位
结构性存款 2021 年第 40 期 15 号 34 天(2021 年 9 月 28 日~2021 年 11 月 3
日)、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14435)(2021 年 10 月 12
日~2022 年 10 月 13 日)、利多多公司稳利 21JG6426 期(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2021 年 10 月 12 日~2021 年 11 月 12 日)、聚赢
多资产-挂钩民生银行全球资产轮动指数红利版结构性存款(SDGA210267D)
(2021 年 10 月 21 日~2022 年 10 月 21 日)、单位结构性存款 2021 年第 44
期 04 号 362 天(2021 年 10 月 25 日~2022 年 10 月 24 日)、利多多公司稳利
21JG6506 期(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2021 年 11 月
15 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07226 期
(2021 年 11 月 19 日~2022 年 2 月 21 日)、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
产品(TLBB20215176)(2021 年 11 月 24 日~2022 年 2 月 26 日)、平安银
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 LPR)产品(2021 年 12 月 2 日~2022 年 3
月 2 日)、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07226 期(2021 年 11 月 26
日~2022 年 2 月 28 日)、聚赢股票-挂钩光伏 ETF 结构性存款(SDGA210321D)
(2021 年 12 月 14 日~2022 年 6 月 15 日)、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
产品(TLBB20215699)(2021 年 12 月 15 日~2022 年 6 月 17 日)、杭州银
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15717)(2021 年 12 月 15 日~2022
年 6 月 17 日)、欧元/美元固定日观察区间型结构性存款(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2 年 3 月 22 日)、单位结构性存款 211974(2021 年 12 月 23 日~2022
年 6 月 22 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或“公
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2021 年 4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继续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并将最高额度由 50 亿元调整至 60 亿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的资金来源是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自 2021 年 8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5 日期间,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累计发生额为 24.71 亿元,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现将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详细情况披
露如下:
预计年 是否构
序号 公司名称 受托方 产品 产品名称 金额 化收益 预计收益金额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成
名称 类型 (万元) 率(%) (万元) 关联交
易
江苏金恒 上海浦东
信息科技 发展银行 银行 利多多公司稳利 93天(2021年08 保本浮动
1 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 理财 21JG6297期 4,500.00 3.20 36.06 月11日~2021年11 收益型 / 否
公司 公司大厂 产品 月12日)
支行
宁波银行 银行 94天(2021年08
2 南京钢铁 股份有限 理财 单位结构性存款 6,000.00 3.10 46.88 月10日~2021年11 保本浮动 / 否
有限公司 公司王府 产品 211202 月12日) 型
大街支行
江苏银行 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 98天(2021年08
3 南京钢铁 股份有限 理财 2021年第44期3 15,000.00 3.40 126.68 月12日~2021年11 保本浮动 / 否
有限公司 公司营业 产品 个月C 月18日) 收益型
部
中国民生 聚赢股票-挂钩中
银行股份 银行 证500结构性存 93天(2021年08 保本浮动
4 南钢股份 有限公司 理财 款 20,000.00 3.00 135.42 月16日~2021年11 收益型 / 否
南京分行 产品 (SDGA210188 月17日)
D)
江苏金恒 上海浦东 利多多公司稳利
信息科技 发展银行 银行 21JG6305期(3 94天(2021年08 保本浮动
5 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 理财 个月网点专属B 500.00 3.20 4.00 月16日~2021年11 收益型 / 否
公司 公司大厂 产品 款)人民币对公 月18日)
支行 结构性存款
交通银行 银行 127天(2021年08
6 南钢股份 股份有限 理财 “领汇财富”结 20,000.00 3.10 215.73 月25日~2021年12 保本浮动 /
[2021-12-16]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118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年12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17)。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主办券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本次行权数量:804.9万份
3、本次行权人数:60名
4、本次行权价格:3.02元/份(因公司实施2018、2019、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行权价格由3.87元/份调整至3.02元/份)
5、本次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7、本次行权安排:行权截止日为 2022 年 11 月 22 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
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公司董事会根据政策规
定的行权窗口期确定行权日,由公司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股份登记相关手续。
8、本次行权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姓名 职务 行权数量 占其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占授予时股本总额的
(份) 比例(%) 比例(%)
唐睿 董事会秘书 126,000 30 0.0029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7,923,000 30 0.1792
(业务)骨干(59 人)
9、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1-12-16]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119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049 万份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19 年 11 月 13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个人或组织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提出异议。2019 年 11 月 2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19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0 年 2 月 3 日,公司授予的 2,198 万份股票期权在中证登上海分公
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
6、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三十三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 2019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57元/股调整为 3.27 元/股;同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 34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和《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 38 万份,并同意公司
根据《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 2019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27 元/股调整
为 3.02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71 名,包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授予数量:2,198 万份
3、行权价格:3.57 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行权安排: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24 个月内分两期行权。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 5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 5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满足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2020年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以2016年、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值 利润为28.46亿元,较2016、 为基数,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 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低于20%。 的净利润平均值17.77亿元
增长了约60.16%,上述业绩
条件已达到,满足行权条件。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 个人层面业绩成就情况:
分。个人层面对应的行权情况如下: 2020年度,68名激励对象绩
等级 AA A B C D 效考核结果为“B及以上”,
可行权比例 满足行权条件。
100% 100% 100% 0 0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根据《南京钢
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40,000 份应予以注销。因此,该等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未纳入本次考核范围内。
除上述激励对象外,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68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
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均已满足。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50%,即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68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049 万份。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截止日为 2022 年 12 月 26 日。
四、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1、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19 年 12 月 26 日
2、本次行权数量:1,049 万份
3、本次行权人数:68 名
4、本次行权价格:3.02 元/份(因公司实施 2019、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计
划,行权价格由 3.57 元/份调整至 3.02 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7、本次行权安排:行权截止日为 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董事会根据政
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确定行权日,由公司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股份登记相关手续。
8、本次行权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姓名 职务 行权数量 占其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占授予时股本总额的
(份) 比例(%) 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10,490,000 50 0.2369
(业务)骨干(68 人)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68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实质性条件已经成就,符合本期行权条件,我们认为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符合条件的 68 名激励对象采用集中行权方式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
权数量为 1,049 万份,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截止日为 2022 年 12 月 26 日。董事会
就本议案表决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
[2021-12-16]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继续开展钢铁产业链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14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继续开展钢铁产业链期货
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继续开展钢铁产业链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2 年度继续开展钢铁产业链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套期保值业务”)。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及目的
今年以来,黑色商品价格大幅波动,钢厂原燃料的采购,以及钢材和原燃料的库存管理面临很大挑战。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规避和转移生产经营中原燃料和钢材价格波动的风险,稳定公司生产运营。一方面,对原燃料、钢材相关品种进行买入交易(以下简称“买入套保”),以锁定公司生产成本或贸易子公司的采购成本,防范成本上涨风险;另一方面,对钢材、原燃料相关品种进行卖出交易(以下简称“卖出套保”),以实现预销售或规避存货跌价风险。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业务主要涉及品种
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相关的钢材、铁矿石、焦煤、焦炭、铁合金、镍等境内外商品交易所或银行制定的标准合约及金融衍生品。
2、套期保值业务工具
公司使用境内外期货、掉期和场外或场内期权等衍生品工具进行套期保值,
以降低业务风险管理成本和提高期现业务管理效率。
3、套期保值规模
公司买入套保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公司年度预算的原燃料采购量的 30%或贸易子公司钢材销售量的 30%,在实际操作中一般不超过订单所需原燃料相关品种或贸易子公司月度钢材采购的数量;卖出套保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公司年度预算所列示产量的 30%或原燃料采购量的 30%,在实际操作中一般不超过月度钢材产量和月度原燃料库存的数量。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占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4、资金来源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但优先使用客户订单预付款,必要时使用银行授信资金。
三、管理制度
为规范钢铁产业链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操作及管理程序,依据《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钢铁产业链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及职责、业务流程和审批报告、授权管理、风险管理、绩效评价等相关内容。公司将根据套期保值业务的需要,适时修订该项制度。
四、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基差、政策、资金流动性、操作、技术、对手方违约等方面的风险,具体如下:
1、政策风险
期货市场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等风险。
2、基差风险
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所带来的期货市场、现货市场均不利的风险。
3、资金风险
在期货价格波动大时,可能产生因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
损失的风险。
4、违约风险
场内对手交割方不具备履约能力,或场外做市商无力履约所造成的风险。
5、操作风险
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若专业人员配置不足、内控不完善,会产生相应风险。
6、技术风险
由于软件、硬件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
五、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1、规范套期保值业务行为
公司套期保值行为在公司套期保值决策小组授权和监督下开展,严格执行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流程和决策程序。
2、加强账户资金监管
依据账户风险程度,及时平衡、调拨账户可用资金,防范账户持仓风险。
3、提升业务能力
提高套期保值业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水平,深度期现融合,提升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整体水平。
4、优化交易环境
建立“快捷、安全”的软硬件交易环境,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1-12-16]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11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含江苏南钢环宇贸易有限公司、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南京鑫拓钢铁贸易有限公司、香港金腾发展有限公司、新加坡金腾国际有限公司)、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含江苏南钢钢材现货贸易有限公司)、江苏金恒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南钢物资销售有限公司、南京金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含南京金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阳复星合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含湖南合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安阳复星合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北仑船务
有限公司、PT. KinRui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PT. KinXiang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109.84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包括 2021 年已发生且延续至 2022 年的担保)。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 2021 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含互保)余额折合人民币为 339,641.0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31%。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涉及公司简称的释义如下:
南钢股份或公司 指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南钢发展 指 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南钢环宇 指 江苏南钢环宇贸易有限公司
南钢国贸 指 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鑫拓钢铁 指 南京鑫拓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香港金腾发展 指 香港金腾发展有限公司
新加坡金腾 指 新加坡金腾国际有限公司
钢宝股份 指 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南钢现货 指 江苏南钢钢材现货贸易有限公司
金恒科技 指 江苏金恒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敬邺达 指 南京敬邺达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北京南钢 指 北京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南钢 指 上海南钢物资销售有限公司
金瀚环保 指 南京金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金垦环保 指 南京金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安阳合力 指 安阳复星合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合力 指 湖南合力新材料有限公司
安阳合力科技 指 安阳复星合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北仑 指 宁波北仑船务有限公司
海南金满成 指 海南金满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金瑞新能源 指 PT. KinRui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
中文名称:印尼金瑞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金祥新能源 指 PT. KinXiang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
中文名称:印尼金祥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见
下表: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债权人 主债务合同 币种 担保金额 主债务合同期限
签署日期 (万元/万美元)
南钢股份 南钢发展 江苏银行 2019.07 人民币 1,000.00 2019.07~2021.12
南钢股份 南钢发展 江苏银行 2019.07 人民币 500.00 2019.07~2021.12
南钢股份 南钢发展 江苏银行 2019.07 人民币 1,500.00 2019.07~2022.06
安阳合力 湖南合力 建设银行 2019.08 人民币 12,937.50 2019.08~2027.08
南钢股份 南钢国贸 进出口银行 2020.09 人民币 400.00 2020.09~2022.09
南钢股份 南钢国贸 进出口银行 2020.10 人民币 1,600.00 2020.10~2022.09
南钢股份 南钢国贸 宁波银行 2021.01 人民币 5,000.00 2021.01~2021.12
南钢股份 安阳合力 光大银行 2021.02 人民币 1,500.00 2021.02~2022.02
南钢股份 安阳合力科技 中原银行 2021.04 人民币 3,000.00 2021.04~2022.04
南钢股份 钢宝股份 紫金农商行 2021.04 人民币 975.00 2021.04~2021.12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债权人 主债务合同 币种 担保金额 主债务合同期限
签署日期 (万元/万美元)
安阳合力 湖南合力 建设银行 2021.05 人民币 3,000.00 2021.05~2022.05
南钢股份 南钢国贸 德商银行 2021.06 人民币 3,000.00 2021.06~2021.12
南钢股份 南钢国贸 建设银行 2021.06 人民币 2,000.00 2021.06~2021.12
南钢股份 敬邺达 南京银行 2021.06 人民币 1,000.00 2021.06~2022.06
南钢股份 钢宝股份 紫金农商行 2021.06 人民币 375.00 2021.06~2021.12
南钢股份 安阳合力科技 郑州银行 2021.06 人民币 900.00 2021.06~2022.06
南钢股份 安阳合力科技 郑州银行 2021.06 人民币 1,100.70 2021.06~2022.06
南钢股份 安阳合力科技 郑州银行 2021.06 人民币 35.00 2021.06~2022.06
南钢发展 南钢国贸 工商银行 2021.07 人民币 4,450.00 2021.07~2021.12
南钢股份 南钢国贸 德商银行 2021.07 人民币 15,000.00 2021.07~2021.12
南钢股份 安阳合力科技 郑州银行 2021.07 人民币 450.00 2021.07~2022.07
南钢股份 钢宝股份 中国银行 2021.07 人民币 350.00 2021.07~2022.01
南钢股份 钢宝股份 中国银行 2021.07 人民币 350.00 2021.07~2022.01
南钢股份 钢宝股份 中国银行 2021.07 人民币 280.00 2021.07~2022.01
南钢股份 南钢国贸 进出口银行 2021.08 人民币 19,898.43 2021.08~2022.07
南钢股份 南钢国贸 进出口银行 2021.08 人民币 19,808.34 2021.08~2022.08
南钢股份 安阳合力科技 郑州银行 2021.08 人民币 70.00 2021.08~2022.08
南钢股份 南钢国贸 进出口银行 2021.09 人民币 48,076.93 2021.09~2022.09
南钢股份 南钢国贸 德商银行 2021.09 人民币 5,000.00 2021.09~2021.12
南钢股份 安阳合力科技 郑州银行 2021.09 人民币 5.00 2021.09~2022.09
南钢股份 南钢国贸 建设银行 2021.10 人民币 10,800.00 2021.10~2022.04
南钢股份 钢宝股份 宁波银行 2021.10 人民币 1,900.00 2021.10~2021.12
南钢股份 钢宝股份 宁波银行 2021.10 人民币 400.00 2021.10~2022.01
南钢股份 钢宝股份 紫金农商行 2021.10 人民币 215.25 2021.10~2022.01
南钢股份 钢宝股份 紫金农商行 2021.10 人民币 454.96 2021.10~2022.04
南钢股份 南钢国贸 进出口银行 2021.11 人民币 51,718.18 2021.11~2022.05
南钢股份 南钢国贸 进出口银行 2021.11 人民币 88,000.00 2021.11~2023.11
香港金腾
国际有限 新加坡金腾 中信国际 202
[2021-12-16]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13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南钢”)、上海南钢物资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南钢”)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南钢、上海南钢销售钢材提供总金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下同)的担保。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为北京南钢、上海南钢担保余额为 0 元。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整体生产经营计划,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拟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南钢、上海南钢销售本公司钢材向银行申请代为开立保函(包括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质保保函等非融资性保函)。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代为开立保函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2 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南钢、上海南钢销售本公司产品提供总金额不超过 3 亿元的担保。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符合担保相关规则要求前提下,在规定金额范围内,具体决策相关事项及签订相关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京南钢
注册资本:3,000 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滨河路 178 号院 1 号楼 5
层 519-5;法定代表人:洪光涛;经营范围:销售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金属矿石、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汽车配件、摩托车(三轮除外)、电气机械、五金交电、服装、针纺织品、工艺品(不含文物)、橡胶制品;仓储保管;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商务委员会备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北
京南钢资产总额为 45,646.50 万元,负债总额为 43,556.58 万元(贷款总额 0 万
元);2020 年度,北京南钢实现营业收入 160,417.59 万元,实现净利润 361.28万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北京南钢资产总额为 41,729.43 万元,负债总额
为 39,870.51 万元(贷款总额 0 万元);2021 年 1-9 月,北京南钢实现营业收
入 243,284.53 万元,实现净利润-208.38 万元。(未经审计)
北京南钢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上海南钢
注册资本:3,000 万元;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月罗路 559 号 W-198 室;
法定代表人:朱定华;经营范围: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木材、建筑材料、汽车配件、五金交电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
海南钢资产总额为 29,770.81 万元,负债总额为 24,211.39 万元(贷款总额 0 万
元);2020 年度,上海南钢实现营业收入 177,851.02 万元,实现净利润 1,600.78万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上海南钢资产总额为 64,381.82 万元,负债总额
为 58,485.07 万元(贷款总额 0 万元);2021 年 1-9 月,上海南钢实现营业收
入 187,061.77 万元,实现净利润 336.63 万元。(未经审计)
上海南钢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南钢、上海南钢销售本公司钢材向银行申请代为开立保函(包括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质保保函等非融资性保函)。目前,公司2022 年预计代为开立保函相关协议尚未签署,代为开立保函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实际发生时公司与相关方等具体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北京南钢、上海南钢系公司全资销售子公司,公司为该等子公司代为开立保函主要系与客户签订销售本公司产品协议/合同需要。公司为该等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代为开立保函(包括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质保保函等非融资性保函),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计划的需要,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代为开立保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担保风险可控。
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南钢、上海南钢销售本公司产品提供不超过 3 亿元的担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符合担保相关规则要求前提下,在规定金额范围内,具体决策相关事项及签订相关协议。
独立董事陈传明、应文禄、王翠敏对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 2022 年度预计为北京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南钢物资销售有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不超过 3 亿元的担保。公司所担保对象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目前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代为开立保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公司制订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了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管理、信息披露、责任人责任等,能够
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3、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在 2022 年度预计为北京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南钢物资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所作的安排。”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346,084.46 万元,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339,641.01 万元,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6,443.45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58%、14.31%、0.27%。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请予审议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1-12-16]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12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鑫武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武海运”)。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或“公司”)在 2022 年
度预计为参股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银行授信担保(包括 2021
年已发生且延续至 2022 年的担保)。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为参股公司申
请授信提供担保余额为 5,4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23%。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
下:
币种:人民币
主债务合 担保金额
被担保人 担保人 债权人 同协议签 (万元) 主债务合同期限
署时间
鑫武海运 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 2021.04 1,000.00 2021.04-2022.04
鑫武海运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 2021.06 1,000.00 2021.06-2022.06
鑫武海运 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021.06 950.00 2021.06-2022.06
鑫武海运 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2021.06 1,000.00 2021.06-2021.12
鑫武海运 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2021.08 1,500.00 2021.08-2022.08
2、为满足鑫武海运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预计在 2022 年度为鑫武海运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银行授信担
保(包括 2021 年已发生且延续至 2022 年的担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符合担保规则要求前提下,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具体决策相关事项及签订相关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鑫武海运
注册资本:5,000 万元;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古柏镇武家嘴村 02 号;
法定代表人:黄乐华;经营范围: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船舶代理;货物运输代理;航海业务咨询;费用结算;船舶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江苏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鑫武
海运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26,897.52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11,820.41 万元(贷
款总额为 8,100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 30,487.04 万元,实现净利润
人民币 2,660.07 万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鑫武海运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33,670.32 万元,负
债总额为人民币 16,273.99 万元(贷款总额 11,150 万元);2021 年 1-9 月,营
业收入为 23,391.35 万元,净利润为 2,308.78 万元。(未经审计)
鑫武海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发展”)的参股公司,南钢发展持有其 45%股权。
鑫武海运股权结构: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00% 南京武家嘴集装箱运输 南京钢铁四通运输
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45% 45% 10%
南京鑫武海运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 2022 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包括 2021 年已发生且
延续至 2022 年的担保)情况详见“一、担保情况概述”。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二种:第一、与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第二、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该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目前,公司 2022 年预计新增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本次议案预计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实际发生时公司与债权人具体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同意公司在 2022 年度为南京鑫武海运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银行授信担保(包括 2021 年已发生且延续至 2022 年的担保),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鑫武海运提供的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需要,也是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的;公司对鑫武海运的资信和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该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鑫武海运提供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董事会同意预计在 2022 年度为鑫武海运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
银行授信担保(包括 2021 年已发生且延续至 2022 年的担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符合担保规则要求前提下,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具体决策相关事项及签订相关协议。
独立董事陈传明、应文禄、王翠敏于会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在 2022 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南京鑫武海运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南京鑫武海运有限公司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
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公司制订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了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管理、信息披露、责任人责任等,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3、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在2022年度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所作的安排。”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346,084.46 万元,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339,641.01 万元,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6,443.45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58%、14.31%、0.27%。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1-12-16]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10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人拥有各自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通过该等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及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实质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公告中涉及公司简称的释义如下:
南钢联合 指 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海南矿业 指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南钢嘉华 指 南京南钢嘉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复星财务公司 指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五洲新春 指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钢银 指 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通恒 指 江苏南钢通恒特材科技有限公司
金珂水务 指 江苏金珂水务有限公司
福斯罗 指 福斯罗扣件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钢宝股份 指 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日邦冶金 指 南钢日邦冶金商贸(南京)有限公司
中荷环保 指 上海中荷环保有限公司
凯勒南京 指 凯勒(南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复星商社 指 江苏复星商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柏中环境 指 柏中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宿迁金鑫 指 宿迁南钢金鑫轧钢有限公司
云济科技 指 上海云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复星高科技 指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一新、祝瑞荣、钱顺江、张良森、陈春林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他董事(含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南钢联合等关联股东将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陈传明、应文禄和王翠敏会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董事会在对《关于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2、对于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均按照‘公允、公平、公
正’的原则进行,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
定,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2 年度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所作出的安排,并同意将此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
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同意公司与关联人
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上市规则》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及动力,销售产品及商品,
土地租赁,提供和接受劳务,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贷款等。
根据近年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如下表: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21 年预计发生额 2022 年预计金额 关联交易内容
海南矿业 11,263 9,000 铁矿石产品
南钢联合 108 200 废钢
南钢嘉华 2,155 2,200 矿渣微粉
向关联人购买原 福斯罗 48 100 废钢
材料 宿迁金鑫 钢材(含球扁钢、角钢、L 型
188 1,500 钢、履带钢等)、废钢
江苏复星商社 15,000 41,000 铁矿石产品、煤、焦炭等
小计 28,762 54,000 /
南钢联合 70,275 72,000 氧气、氮气、氩气
向关联人购买燃 金珂水务 13,300 14,000 生活水、工业清水和中水处理
料及动力等 服务
小计 83,575 86,000 /
向关联人销售产 南钢联合 49,837 63,000 水、电、蒸汽
品、商品,提供服 南钢联合 3,991 4,100 备件材料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21 年预计发生额 2022 年预计金额 关联交易内容
务 南钢嘉华 9,870 11,650 水、电、煤气
南钢嘉华 35,664 41,200 水渣、转炉渣等
上海钢银 89,070 20,000 钢材
五洲新春 1,620 2,520 钢材
江苏通恒 13,780 15,000 钢材
江苏通恒 542 700 水、电
金珂水务 5,025 4,800 水、电、蒸汽
福斯罗 2,450 2,600 钢材
海南矿业 582 2,350 备件、信息系统建设、软件服
务
日邦冶金 77 850 钢材加工、检验服务
中荷环保 1,136 4,700 汽车零件、信息系统建设、软
件服务
凯勒南京 461 1,900 备件、设备
云济科技 - 700 信息系统建设、软件服务
柏中环境 - 400 信息系统建设、软件服务
[2021-12-16]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22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国贸”)、上海南钢物资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南钢”)、江苏南钢钢材现货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现货”)、安阳复星合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安阳合力”)、PT. KinRui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以
下简称“金瑞新能源”)、南京鑫武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武海运”)。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南钢国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南钢提供总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的担保,为控股子公司南钢现货提供总额度不超过9,800万元的担保,为控股子公司安阳合力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的担保,为控股子公司金瑞新能源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的担保,为参股公司鑫武海运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发展”)已实际为南钢国贸提供担保余额为274,751.87万元,公司已实际为上海南钢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南钢现货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安阳合力提供担保余额为1,50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金瑞新能源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已实际为鑫武海运提供担保余额为5,450万元。(上述担保余额均不含本次担保)
湖南福天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翟文、安阳复合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按出资比例为安阳合力提供反担保,南京武家嘴集团有限公司为鑫武海运担保提供反担保,对反担保范围内 50%债务的清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0年12月22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南钢国贸提供不超过400,0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为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含南钢现货)提供不超过33,5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为安阳合力提供不超过40,0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为上海南钢提供不超过5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为金瑞新能源提供不超过140,0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为鑫武海运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担保。【内容详见 2020年 12 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12)、《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 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113 )】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将为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提供的不超过10,000万元担保额度中调剂5,500万元至上海南钢,前述调剂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3%。调剂后,公司为南钢发展提供不超过4,500万元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包括2020年已发生且延续至2021年的担保),为上海南钢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前述调剂事项已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根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12月15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南钢国贸与宁波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日,公司与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战略客户授信额度使用授权委托书》,同意分别为上海南钢、南钢现货、安阳合力与光大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9,800万元、3,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与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鑫武海运与交通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南京分行签署《担保合作协议》,为金瑞新能源与招商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3,000万美元内保外贷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一新
公司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 288 号 3302、3308 室
成立时间:1998年4月15日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机械设备、零部件、仪器仪表、金属材料、焦化副产品、冶金炉料、耐火材料、建筑材料(不含油漆)、冶金机电设备及材料、零部件销售;煤炭批发与零售;技术服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船承运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钢国贸资产总额为586,560.44万元,负债总额为377,558.97万元(贷款总额为264,553.10万元);2020 年度,南钢国贸实现营业收入1,755,751.32 万元,实现净利润24,471.08万元。
截至2021年9月 30 日 ,南钢国贸资产总额为 1,273,136.66万元,负债总额为1,060,135.86万元(贷款总额为482,955.47万元);2021年1-9月,南钢国贸实现营
业收入2,136,522.18万元,实现净利润3,999.33万元(未经审计)。
南钢国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南钢物资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定华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月罗路559号W-198室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木材、建筑材料、汽车配件、五金交电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南钢资产总额为29,770.81万元,负债总额为24,211.39万元(贷款总额0万元);2020年度,上海南钢实现营业收入177,851.02万元,实现净利润1,600.78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上海南钢资产总额为64,381.82万元,负债总额为58,485.07万元(贷款总额0万元);2021年1-9月,上海南钢实现营业收入187,061.77万元,实现净利润336.63万元。
上海南钢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南钢钢材现货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寰
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智达路6号智城园区2号楼4楼401-1室
成立时间:2008年10月21日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机械设备及零部件、仪器仪表、钢材、金属材料、焦炭(不含危险品)、煤炭、耐火材料、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废旧物资回收、加工、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冶金技术咨询服务;货物仓储(危险品除外);货物搬运装卸(不含运输,不含危险品);金属材料加工、配送(限取得许可证的
分支机构经营);企业网站的开发设计建设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钢现货资产总额为46,951.39万元,负债总额为32,897.67万元(贷款总额6,200.00万元);2020年度,南钢现货实现营业收入227,873.28万元,实现净利润1,554.44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南钢现货资产总额为214,216.27万元,负债总额为199,011.70万元(贷款总额0万元);2021年1-9月,南钢现货实现营业收入259,889.07万元,实现净利润1,150.86万元。(未经审计)
南钢现货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被担保人名称:安阳复星合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伟
公司注册资本:7,576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点:安阳高新区长江大道285号
成立时间:2013年8月20日
经营范围:生态环境材料、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钢筋、钢筋焊接网生产、销售;电器柜组装;电器设备、钢材、建材、铁粉销售;机电产品设计、技术服务、咨询;进出口业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进出口业务除外).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安阳合力资产总额为38,495.04万元,负债总额为13,478.77万元(贷款总额2,634.45万元);2020年度,安阳合力实现营业收入10,480.84万元,实现净利润-796.39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安阳合力资产总额为37,351.09万元,负债总额为13,161.22万元(贷款总额284.45万元);2021年1-9月,安阳合力实现营业收入
8,254.84万元,实现净利润-826.40万元。
安阳合力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
(五)被担保人名称:PT. KinRui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
董事长:林国强
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印度尼西亚雅加达
成立时间:2021年1月19日
经营范围:. 煤炭产品工业(KBLI 19100),生产包括但不限于焦炭、半焦、煤焦油、硫磺、硫化铵、粗苯和焦炉煤气等产品。B. 固体燃料、液体和气体及其相关产品的贸易(KBLI 46610),除此之外,还包括上述A款提及的产品贸易。C. 材料和化工产品的贸易(KBLI 46651)
截止2021年9月30日,金瑞新能源资产总额为111,394.60万元,负债总额51,001.71万元(贷款总额29,447.47万元);2021年1-9月,金瑞新能源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净利润0万元。
金瑞新能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金满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金满成”)控股子公司,
[2021-12-16]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09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人拥有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相关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新增与江苏复星商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复星商社”)的日常关联交易,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决策相关事项及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一新、祝瑞荣、钱顺江、张良森、陈春林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他董事(含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以 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无异议。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陈传明、应文禄及王翠敏事前对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董事会在对《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
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2、对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关联交易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关联方江苏复星商社采购铁矿石、煤、焦炭等原料,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述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金额 5,051.26 万元,预计 2021 年全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15,000 万元。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0.63%,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复星商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虎跃东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张文超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3 月 22 日
营业期限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报关业务;酒类经营;进出口代理;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保健食品销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食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
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珠宝首饰批发;服装服饰批发;化妆品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家具销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玩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票务代理服务;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汽车新车销售;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美发饰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果种植;食用农产品零售;蔬菜、食用菌等园艺作物种植;新鲜水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新鲜蔬菜批发;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新鲜水果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复星商社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成立,成立时间尚未满一年。
江苏复星商社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广昌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江苏复星商社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江苏复星商社生产经营正常,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遵守协议约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其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人拥有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关联方江苏复星商社采购铁矿石、煤、焦炭等原料。
(二)定价原则和依据
基于合同签署时铁矿石、煤、焦炭等市场价格水平,遵循公平、平等、公允
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
(三)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结算以人民币计算支付,支付方式为现汇。付款安排根据具体协议/合同内容确定。
(四)签署日期和生效条件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在本次关联交易授权的范围内签署,具体关联交易协议由协议双方盖章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系关联人拥有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
(二)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三)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中,向关联人采购铁矿石、煤、焦炭等原料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成本的0.32%。关联人拥有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1-12-16]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116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 同 意公司将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749,000份予以注销。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18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18 年 11 月 6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个人或组织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提出异议。2018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18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授予的 3,178 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
5、2019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 2018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87元/股调整为 3.57 元/股;董事会认为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和《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 90 万份,同意公司
根据《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 2018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57 元/股调整
为 3.2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合计 5,668,120 份;董事会认为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合计 55.2 万份。关联监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 30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
意公司根据《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 2018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27 元
/股调整为 3.02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 609,000 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19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19 年 11 月 13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个人或组织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提出异议。2019 年 11 月 2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19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0 年 2 月 3 日,公司授予的 2,198 万份股票期权在中证登上海分公
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
6、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三十三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 2019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57元/股调整为 3.27 元/股;同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 34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和《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 38 万份,并同意公司
根据《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 2019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27 元/股调整
为 3.02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 140,000 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749,000份,具体如下:
1、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于2021年11月22日期满,1
名激励对象未在上述行权期内行权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26,000份应予以注销。
2、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2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整而辞职,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根据《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97,000份应予以注销。
3、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不满足第三个行权期个人绩效考核行权条件,根据《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26,000份应予以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749,000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2021-12-16]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20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3月26日,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钢股份”)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万盛股份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与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及高献国、周三昌和高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关于与万盛股份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公司收购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盛股份”)相关议案。根据《关于与万盛股份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公司将以现金方式出资认购万盛股份非公开发行的7,700万股股份(最终认购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的发行数量为准,以下简称“本次认购”)。公司已先后于2021年1月27日、2021年4月29日与万盛股份签署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
2021年12月15日,万盛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决定将万盛股份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由154,261.80万 元调减为149,261.80万元,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107,800,000股调减为不超过104,305,939股(以下简称“本次调减”)。就本次调减,公司于同日与万盛股份签署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因公司副总裁朱平于2021年5月17日当选为万盛股份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万盛股份成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万盛股份没有发生过交易。本次交易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12月15日,万盛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决定将万盛股份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由154,261.80万元调减为149,261.80万元,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107,800,000股调减为不超过104,305,939股(以下简称“本次调减”)。
鉴于本次调减,2021年12月15日,公司与万盛股份签署《补充协议(二)》,约定公司认购万盛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107,800,000股调减为不超过104,305,939股,认购金额由154,261.80万元调减为149,261.80万元。《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一)》所约定的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
本次交易对象万盛股份董事朱平系公司副总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万盛股份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6.29%,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绝对值的5%,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关联人关系介绍详见本公告之“一、关联交易概述”。关联人万盛股份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临海市城关两水开发区
主要办公地址:临海两水开发区聚景路8号。
法定代表人:高献国
注册资本:48,527.2654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7月17日
经营范围:安全生产许可类化工产品(范围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 阻燃剂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制造和销售,高新技术的研发、转让,从事进出口业务。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三大道25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截至2021年9月30日,万盛股份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1 南钢股份 70,000,000 14.42%
2 河南洛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8,627,720 14.14%
3 高献国 27,707,396 5.71%
4 珠海厚赢一号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053,548 4.75%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4,055,422 2.90%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高端制造股票 12,331,948 2.54%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7 高峰 11,788,562 2.43%
8 周三昌 9,313,308 1.92%
9 高远夏 5,635,529 1.16%
10 金译平 4,870,961 1.00%
合计 247,384,394 50.98%
3、主要财务指标
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万盛股份资产总额为241,948.00万元、负债总额为80,652.59万元、净资产为161,295.41万元 。2020年,万盛股份实现营业收入为232,992.75万元、净利润为39,322.02万元。(合并口径)
截至2021年9月30日,万盛股份资产总额为312,802.21万元,负债总额为
98,769.04万元、净资产为214,033.17万元;2021年1-9月,万盛股份实现营业收入306,770.01万元,实现净利润62,467.04万元。(合并口径,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名称与类别
本次交易属于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本次交易的定价及公允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修正)》第三十八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修正)》第七条,如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属于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且承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
根据上述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万盛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21年1月2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目标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发行价格为20.43元/股,后因万盛股份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资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调整为14.31元/股,定价公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28日、2021年3月6日、2021年4月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9)及其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2、临2021-047、临2021-052)。
四、本次交易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万盛股份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2021年4月8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公司与万盛股份共同签署《补充协议(一)》和主要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临
2021-052),公司与万盛股份共同签署的《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
甲方: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认购数量、认购金额
认购数量:根据主协议及《补充协议(一)》,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10,780万股股票。现乙方调减认购3,494,061股股票,调减后,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10,430.5939万股股票。
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调减后的认购金额=调减后的乙方认购的股票数量×发行价格,即认购金额=104,305,939×14.31元=1,492,617,987.09元。
最终认购金额根据最终认购股票数量确定。
3、协议生效条件
本补充协议由甲、乙双方签署,并且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及股票发行数量调减所涉相关事项获得甲、乙双方内部有权机构批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五、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万盛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万盛股份不超过 174,305,939 股股票,约占万盛股份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 29.56%(普通股);公司能够决定万盛股份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将获得万盛股份的控制权,成为万盛股份的控股股东。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
[2021-12-16]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115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已上市商业银行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最高额度由 7 亿元调整至 3 亿元(含,人民币,下同),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同时,投资产品应当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并且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前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并将最高额度由 7 亿元调整至 3 亿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
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后现金管理概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本公司正常 经营的情况下,本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 益,为本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相关情况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公司募集资金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99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446,905,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00 元。截
至 2017 年 9 月 14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1,787,620,000 元,扣除发行
费用含税 28,858,133.0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758,761,866.95 元。上述
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17〕00118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以银行承兑汇票(以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 募集资金 下简称“银票”)方
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式支付募投项目尚
未到期的银票余额
偿还银行贷款 53,130.81 53,130.81 0
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35,700.00 27,348.22 2,648.40
原料场环保封闭改造项目 18,000.00 17,053.93 1,053.13
烧结机烟气脱硝脱硫工程 16,600.00 10,402.90 348.04
球团烟气脱硫技术改造项目 7,900.00 6,191.04 672.95
焦炭库封闭技术改造项目 21,500.00 20,748.06 1,033.29
工业互联网建设项目 8,500.00 5,869.03 0
一体化智慧中心建设项目 16,500.00 10,927.65 0
补充流动资金 6,743.62 6,743.38 0
合计 184,574.43 注 158,415.01 5,755.81
注:该金额系募集资金净额与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款产生的利息、现金管
理取得的净收益组成。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2021 年 4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7 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本次调整后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为提升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拟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由 7 亿元调整至 3 亿元。基本情况如下:
(一)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 3 亿元,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最高额度是指任一时点现金管理资金的最高余额。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同时,投资产品应当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并且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
相关事宜。
(四)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五)授权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六)收益分配方式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应对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0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元) 47,906,285,930.71 55,821,115,682.01
负债总额(元) 23,758,482,123.98 29,418,090,234.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3,730,253,011.75 25,639,898,559.42
项目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9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565,045,752.31 3,622,489,336.53
(二)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本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效益,维护股东的权益。
(三)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处理方式及依据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科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要,有利于兼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因此,同意本次额度调整并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监事会意见
[2021-12-16]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108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或“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5 日以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下
午在公司 203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其中刘
红军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未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且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未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且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
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等公司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担保程序规范,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鑫武海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程序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担保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通过代开保函的方式为北京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南钢物资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程序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要,有利于兼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因此,同意本次额度调整并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共计 749,000 份应予以注销,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60 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 804.9 万份。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68 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 1,049 万份。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与万盛股份签署〈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减认购金额及签订补充协议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1-12-16]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107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5 日以直接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下午 2:00 在公司 203 会议室召
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钱顺江、张良森、陈传明、应文禄、王翠敏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一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新增与江苏复星商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决策相关事项及签署相关协议。
关联董事黄一新、祝瑞荣、钱顺江、张良森、陈春林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该议案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陈传明、应文禄及王翠敏事前对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查,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董事会在对《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2、对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关联交易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09)。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关联方进行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黄一新、祝瑞荣、钱顺江、张良森、陈春林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该议案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陈传明、应文禄、王翠敏会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董事会在对《关于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2、对于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2 年度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所作出的安排,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10)。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
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了满足该等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也是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的;公司对该等公司的资信和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该等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董事会同意如下事项:
1、同意公司在 2022 年度预计为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含江苏南钢环宇贸易有限公司、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南京鑫拓钢铁贸易有限公司、香港金腾发展有限公司、新加坡金腾国际有限公司)、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含江苏南钢钢材现货贸易有限公司)、江苏金恒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南钢物资销售有限公司、南京金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含南京金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阳复星合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含湖南合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安阳复星合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宁波北仑船务有限公司、PT. KinRui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
PT. KinXiang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 提供折合人民币总额度不超
过 109.84 亿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包括 2021 年已发生且延续至 2022
年的担保)。
2、公司可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运营需求,在不同全资子公司(含不在上述预计内的其他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在不同控股子公司(含不在上述预计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符合担保相关规则要求前提下,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具体决策相关事项及签订相关协议。
独立董事陈传明、应文禄、王翠敏对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在 2022 年度预计为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公司所担保对象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目前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公司制订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了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管理、信息披露、责任人责任等,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3、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在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所作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11)。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鑫武海运提供的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需要,也是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的;公司对鑫武海运的资信和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该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鑫武海运提供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董事会同意预计在 2022 年度为鑫武海运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
银行授信担保(包括 2021 年已发生且延续至 2022 年的担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
在符合担保规则要求前提下,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具体决策相关事项及签订相关协议。
独立董事陈传明、应文禄、王翠敏于会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在 2022 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南京鑫武海运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南京鑫武海运有限公司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公司制订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了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管理、信息披露、责任人责任等,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3、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在2022年度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所作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12)。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担保的议
案》
董事会认为,北京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南钢物资销售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销售子公司,公司为该等子公司代为开立保函主要系与客户签订销售本公司产品协议/合同需要。公司为该等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代为开立保函(包括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质保保函等非融资性保函),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计划的需要,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代
为开立保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担保风险可控。
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京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南钢物资销售有限公司销售本公司产品提供不超过 3 亿元的担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符合担保相关规则要求前提下,在规定金额范围内,具体决策相关事项及签订相关协议。
独立董事陈传明、应文禄、王翠敏对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 2022 年度预计为北京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南钢物资销售有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不超过 3 亿元的担保。公司所担保对象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目前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代为开立保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公司制订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了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管理、信息披露、责任人责任等,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3、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在 2022 年度预计为北京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南钢物资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所作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13)。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预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业务发展需要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
子公司,下同)拟在 2022 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63.90 亿元的授信额度(外币折算为人民币计算)。
[2021-12-16] (600282)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121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幸福路 8 号南钢办公楼 203 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2 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3 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4 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担保的议案 √
5 关于 2022 年度预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6 关于 2022 年度继续开展钢铁产业链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7 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
8 关于修订《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9 关于签署《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 √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16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议案 7、
议案 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议案 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等对议案 1 回避表决,朱平等对议案 9 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82 南钢股份 2021/12/23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拟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6:00 到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二)书面登记
股东也可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
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委托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现场登记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南钢办公楼七楼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书面回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10035
联系人:李梦怡
电话:025-57072073
传真:025-57072064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三)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3 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 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担保的议案
5 关于 2022 年度预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6 关于 2022 年度继续开展钢铁产业链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7 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8 关于修订《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签署《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
9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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