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89什么时候复牌?-江山股份停牌最新消息
≈≈江山股份600389≈≈(更新:22.02.09)
[2022-02-09]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关于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分别收到独立董事徐晓东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叶洪林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
徐晓东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需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鉴于徐晓东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故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因个人原因,叶洪林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叶洪林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工作造成影响,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聘任新的财务总监。
徐晓东先生、叶洪林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尽职勤勉,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徐晓东先生、叶洪林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2-09]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6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华科技”)持有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为 77,774,1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19%。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江山股份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1-078),福华科技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7,82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其中:拟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满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94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拟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88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华科技在本次减持计划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9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福华科技 5%以上非第一 80,744,127 27.19% 协议转让取得:
大股东 80,744,127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减持价 当前
减持 减持总 当前
减持 格区间 持股
股东名称 数量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金额 持股
比例 (元/ 数量
(股) (元) 比例
股) (股)
福华科技 2,970 1% 2022/1/2 集中竞价 36.60 113,75 77,77 26.1
,000 5 ~ 交易 -40.42 7,873 4,127 9%
2022/2/8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福华科技为公司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
制人、控股股东发生变化,本次减持前后公司均无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也不
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福华科技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
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
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1-11]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 2022—004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8,000 万元至 86,500 万元,同比增长
132.88%到 158.26%。
2.预计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76,500 万元至 85,000 万元,同比增长 129.41%到 154.9%。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报告期”)。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000万元至86,5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4,506.51万元到53,006.51万元,同比增长 132.88%到 158.26%。
2、预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为 76,500 万元至 85,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43,153.29 万元到 51,653.29
万元,同比增长 129.41%到 154.9%。
(三)本次业绩预计数据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的初步测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3,493.4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33,346.71 万元。
(二)每股收益为 1.1277 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是受益于报告期内化工、农药行业迎来景气周期,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保持旺盛,主营产品销售价格同比大幅上涨,盈利能力显著增强。公司积极抢抓有利市场行情,科学组织生产经营,公司不断提升产品品质,满足不同领域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2021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是取得政府补贴、银行理财产品收益、资产更新处置等项目,对公司 2021 年年度净利润预增无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相关说明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06]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
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与南通国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投资人共同发起设立特殊目的企业“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原暂定名,以下简称“基金”)
(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 2021-039 号公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各合作方签署了合伙协议,并完成了上述基金的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了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名称为“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的临 2021-050 号公告)。
二、投资基金进展情况
1、基金备案情况
2022 年 1 月 4 日,该基金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相关信息如下:
备案编码:SSZ324
基金名称: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南京邦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2 年 1 月 4 日
证书打印日期:2022 年 1 月 5 日
2、基金首期出资情况
该基金已完成首期资金募集,各合伙人首次实际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 合伙类型 认缴出资金额 首期出资金额
(万元) (万元)
南通产控邦盛创
业投资管理有限 普通合伙人 100 5
公司
南通国泰创业投 有限合伙人 4,300 2,150
资有限公司
南通江山农药化 有限合伙人 3,000 1,500
工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江天化学股 有限合伙人 2,600 1,300
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2022-01-05]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 2022—002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哈尔滨利民农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利民”)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哈利民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人
民币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为哈利民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哈利民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详见公司2021年4月2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编号为临2021-016号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确定的担保限额,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哈利民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哈尔滨利民农化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利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哈黑副路东、云南路南办公楼
经营范围:乳油、水剂、可湿性粉剂、悬浮剂、可分散油悬浮剂、水分散粒剂、可溶粒剂、悬乳剂、水乳剂;农药;危险化学品生产、农药应用技术研究。(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9月30日,哈利民总资产为27,568.10万元,净资产为10,590.3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58%。2021年1-9月营业收入为29,521.30万元,净利润为3,874.8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公司持股比例为67%,哈利民纳入公司报表合并范围。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债务人:哈尔滨利民农化技术有限公司
保证人: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范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支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哈利民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4、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基于其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上述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是公司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偿债风险较小,为其提供担保,可以拓宽境外融资渠道,获得更好的融资条件,进一步降低融资成
本,还可以促进业务发展,扩大业务规模,为日后获得独立授信提供基础。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担保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30,434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其中为新加坡子公司提供的4,300
万美元担保总额按 2022 年 1 月 4 日国家外管局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
算人民币约为 27,43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4.97%,实际担保余额(即子公司实际融资占用担保余额)为 0。除上述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也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2-01-01]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22—001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省乐
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华科技”)持有公司股
份 80,744,1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19%,本次解质后,福华科技累计质
押股份数量为 70,253,143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87.01%,占公司总股本的
23.65%。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接到第二大股东福华科技函告,获悉其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公司部分股份的解质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名称 福华科技
本次解质股份 10,00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2.38%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37%
解质时间 2021 年 12 月 30 日
持股数量 80,744,127 股
持股比例 27.1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70,253,143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87.01%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3.65%
福华科技暂无将本次解质股份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1-12-31]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78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福华科技”)持有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份数量为 80,744,1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19%。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福华科技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7,82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 ,其中:拟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满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
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940,000 股,即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2%,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的
股份总数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拟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后
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880,000 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4%,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
份总数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福华科技 5%以上非第 80,744,127 27.19% 协 议 转 让 取 得 :
一大股东 80,744,127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2021/12/16~
福华科技 5,940,000 2.00% 34.00-34.70 不适用
2021/12/28
注:本次减持福华科技系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根据相关规定,不涉及减持计划披露。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方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理价格
数量(股) 持比例 式 持期间 份来源 因
区间
福华科技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 2022/1/25 ~ 按 市 场 协议转让 自身资金需
17,820,000 6% 易 减 2022/7/24 价格 求及资金规
股 持,不 划
超过:
5,940,
000 股
大宗交
易 减
持,不
超过:
11,880
,000股
注:1、以上不超过指小于或等于。
2、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后的 6 个月内,
结合前期大宗交易减持情况,即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 2022 年 3 月 17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减持价格参考市场价格。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福华科技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
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
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福华科技将严格遵守《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29]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2%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21—077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 2%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 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变动前后公
司均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29.19%减少至
27.19%,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收到第二大股东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
华科技”)《关于减持江山股份进展的告知函》,福华科技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和 2021 年 12 月 28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94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桥沟镇共裕村
成立时间 2017 年 6 月 20 日
法定代表人 张华
注册资本 30,132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112MA63TMTB3G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作物保护科技项目投资;生物基因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商务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2、权益变动明细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 (%)
大宗交易 2021年12月16日 人民币普通股 1,560,000 0.53%
大宗交易 2021年12月28日 人民币普通股 4,380,000 1.47%
合计 — — 5,940,000 2.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福华科技 无限售流通股 86,684,127 29.19 80,744,127 27.19
合计 — 86,684,127 29.19 80,744,127 27.19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 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变动前后公司均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29.19%减少至 27.19%,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17]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21—075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省乐
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华科技”)持有公司股
份 86,684,1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9%,本次解质后,福华科技累计质
押股份数量为 80,253,143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92.58%,占公司总股本的
27.02%。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接到第二大股东福华科技函告,获悉其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公司部分股份的解质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名称 福华科技
本次解质股份 6,421,046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41%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16%
解质时间 2021 年 12 月 15 日
持股数量 86,684,127 股
持股比例 29.1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80,253,143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92.58%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7.02%
福华科技暂无将本次解质股份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09]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终止重大资产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21-074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终止重大资产重组
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股份”或“上市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94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分析,现回复如下(除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与《重组预案(修订稿)》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公告显示,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披露重组预案,2021年12月1日收盘后提交公告称拟终止本次重组,期间2次披露延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请公司和交易对方核实并补充披露:(1)筹划本次重组期间推进的主要工作及重要时间节点;(2)双方就标的公司估值磋商的具体过程,无法达成一致决定终止重组的具体时点、决策过程及决策人员,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风险提示不充分的情况;(3)是否还存在其他导致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已披露的相关原因是否完整。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回复】
(一)筹划本次重组期间推进的主要工作及重要时间节点
公司在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推进的主要工作及重要时间节点如下表所示:
序号 重大资产重组 主要工作 具体时间
推进阶段
1、南通市国资委、南通产控及江山股份主要管理人员召开会议
重大资产重组 对公司股权问题的事宜进行了探讨,同意启动江山和福华重组 2021年3月25日
一 筹划阶段 相关工作
2、公司通知福华通达实际控制人张华同意推进重大资产重组 2021年3月25日
的意见并拟周一起停牌
1、公司提交停牌公告 2021年3月29日
2、召开会议部署本次重组的相关工作,强调了工作纪律 2021年3月31日
3、公司主要管理人员与交易对手方福华集团及标的公司福华
通达主要管理人员召开会议,商讨并确定:(1)《南通江山农药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省乐山市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
司全体股东关于四川省乐山市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之 2021年4月12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具体内容;(2)各方同
意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3)交易对方代表
张华先生通知其他各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协议
4、公司编制了重组预案及相关文件,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进行了审议并公告相关审议结果,与此同时,公司股票申请复 2021年4月12日
牌交易
5、公司正式确定本次交易的全部中介机构 2021年4月25日
6、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及评估机
构陆续进场,正式对福华通达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同时,根
重大资产重组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上证公函【2021】0357号问询函, 2021年4月26日-
二 正式推进阶段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核查 2021年6月1日
后就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对本次重组预案进行了
相应修订
7、各中介机构向公司汇报初步尽调情况及后续工作计划 2021年6月20日
8、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开展了包括对标
的公司的主要客户、供应商进行函证、实地走访;获取并分析 2021年6月-2021
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标的公司 年10月
主要关联方的银行流水;对标的公司固定资产、存货进行盘点
等相关核查工作
9、各中介机构向公司汇报尽职调查进展情况及后续工作计划, 2021年9月24日-
各方商议后确定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发出召开股东 2021年9月26日
大会的通知
10、各中介机构向公司及国资股东汇报了尽职调查的具体情况 2021年10月8日
及后续工作安排
11、各中介机构向公司及国资股东再次汇报尽职调查的进展情 2021年10月19日
况及后续工作计划
12、公司与主要交易对手方就本次交易商业条款开始进行初步 2021年10月20日
磋商并就标的公司评估中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初步讨论
13、各中介机构形成审计报告初稿和法律意见书初稿并完成评 2021年10月30日
估报告初稿的撰写工作
14、各中介机构向公司汇报尽职调查的进展情况及后续工作计
划,各方商议后确定拟再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发出召 2021年11月1日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15、重组主要相关方就本次交易的核心条款基本达成一致 2021年11月8日
16、重组主要相关方就本次交易协议的具体条款进行商务谈 2021年11月20日
判,截至2021年11月25日本次交易方案尚存在以下主要分歧 -2021年11月25
点:(1)现金支付比例;(2)盈利补偿及业绩超额奖励 日
1、重组主要相关方就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分歧点进行深入论 2021年11月25日
证和进一步磋商 -2021年11月30
日
三 重大资产重组 2、经多轮磋商,重组主要相关方未能就本次交易方案中的现金
终止阶段 支付比例和盈利补偿及业绩超额奖励达成一致,经审慎分析 2021年11月30日
后,上市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审议本次重大资产 -2021年12月1日
重组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各方
同意终止本次重组
(二)双方就标的公司估值磋商的具体过程,无法达成一致决定终止重组的
具体时点、决策过程及决策人员,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风险提示不充分的
情况
1、交易各方就标的公司估值磋商的具体过程
2021年10月20日至21日,江山股份董事长及团队、福华集团总裁及团队、南
通产控总经理及团队三方首次就标的公司评估中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初步讨
论;
2021年10月28日,江山股份董事长及团队、福华集团总裁及团队、南通产控
总经理及团队三方进行会谈,提出草甘膦市场环境变化对本次交易定价影响的问
题,约定各方会后进行论证;
2021年11月2日至6日,江山股份董事长及团队、福华集团总裁及团队、南通
产控总经理及团队三方就评估报告初稿所涉及的核心参数及本次重组启动以来
标的公司经营情况变化进行了讨论;
2021年11月8日,江山股份董事长及团队、福华集团总裁及团队、南通产控
总经理及团队三方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初稿就标的公司估值基本达成
一致。
2、无法达成一致决定终止重组的具体时点、决策过程及决策人员
江山股份董事长及团队、福华集团总裁及团队、南通产控总经理及团队三方于2021年11月20日至25日就本次交易协议文本进一步磋商。截至2021年11月30日,各方仅在现金支付比例和盈利补偿及业绩超额奖励两方面条款存在较大分歧。
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1日,福华集团董事长及团队赴南通与江山股份董事长及团队、南通产控董事长及团队就上述分歧进一步磋商,但未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经审慎分析后,预计本次资产重组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上述各方一致同意终止本次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于12月2日披露了终止本次资产重组事宜的提示性公告。
3、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风险提示不充分的情况
(1)关于决定终止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
如上文所述,各方一致同意终止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及时披露了终止本次重组事宜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9号),不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况。
(2)关于终止本次重组的风险提示
上市公司已在2021年6月2日披露的《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作出如下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存在暂停、中止或者取消的风险:1、本次交易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2、本次交易存在因标的公司出现无法预见的业绩下滑,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3、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及各自诉求不断调整和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调整和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取消的可能;本次交易存在上市公司在首次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6个月内无法发
[2021-12-07]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 2021-072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2 月 6 日,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为解决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关联企业福华通达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产业布局,做大做强上市公司主业,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福华通达全体
股东持有的福华通达全部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内容详
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江山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预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本次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公司因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
简称:江山股份,股票代码:600389)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
牌,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的临 2021—002 号公告)。
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江山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预案全文详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
开市起复牌(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 2021-004 号公告)。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35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对《问询函》相关问题作出书面回复,并对
重组预案作相应修订(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 2021—025 公告)。
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
真的核查后,就《问询函》相关问题作出了回复说明,并对本次重组预案进行了
相应修订(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6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 2021-035 号等相关公告及本次重组预案修订稿)。
2021 年 5 月 13 日、6 月 12 日、7 月 12 日、8 月 12 日、9 月 12 日、10 月 9
日、11 月 13 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内容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2021 年 6 月 12 日、2021 年 7 月 12 日、2021
年 8 月 12 日、2021 年 9 月 12 日、2021 年 10 月 9 日、2021 年 11 月 13 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临 2021-029 号、
临 2021-037 号、临 2021-038 号、临 2021-041 号、临 2021-054 号、临 2021-059
号、临 2021-067 号公告)。
因本次重组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工作进度滞后于原定计划,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 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先后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再次延期发出召
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和 2021 年 11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临2021-060 号和临 2021-067 号公告)。
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组事项,独立董事对公司终止本次重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与主要交易对方签订了《关于四川省乐山市福华
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书》,约定“甲、乙双方确认,同意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本次交易,并自本协议签署日起生效。本协议签署后,甲方、乙方(包括乙方各主体内部)对终止本次交易不存在任何争议”。
自本次重组筹划起至公告终止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向广大投资者提示了本次重组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相关事宜。但鉴于今年下半年以来标的公司主产品草甘膦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现股价与重组首次董事会锁定的股价价差较大,截至目前相关方对交易方案尚未最终达成一致,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基于上述原因,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通知。经审慎研究分析,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按照公司在《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再次延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7)所作的风险提示,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薛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关联董事薛健、张华、陈吉良、刘为东回避表决,
其余 5 名非关联董事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并就董事会审议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基于审慎判断并充分沟通协商后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以 3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本次交易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自查期间为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
(2021 年 4 月 13 日)起至披露终止本次重组事项之日止(2021 年 12 月 2 日)。
公司已就自查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查询申请,暂未取得交易数据,待取得交易数据并完成相关自查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组从启动到终止,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未导致上市公司经营环境产生重大不利变化。并且,本次重组尚未形成最终方案,本次重组终止对上市公司没有实质性影响,不会对上市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造成
七、承诺
公司承诺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八、其他
公司将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五)15:00 至 16:00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 e 互动”的上证 e 访谈栏目(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山股份关于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3 号)。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12-07]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关于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73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
(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1年12月9日16:00前将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
huangyan@jsac.com.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
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
组》的要求,公司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五)15:00-16:00 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召开“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说明会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 15:00-16:00
2、说明会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
(http://sns.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三、参加人员
1、公司董事长、部分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等;
2、重组标的相关人员;
3、交易对方代表;
4、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 15:00-16:00 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 http://sns.sseinfo.com),与公司就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互动沟通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2、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下午 16:00 前通过邮件的形式将关注的问
题发送至公司邮箱:huangyan@jsac.com.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宋金华、黄燕
电话:0513-83558270、0513-83530931
传真:0513-83521807
邮箱: huangyan@jsac.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互动内容。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12-04]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
代码: 600389 证券 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 20 2 1 0 71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股票 于 20 2 1 年 12
月 1 日 、 12 月 2 日 、 12 月 3 日 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 跌 幅偏离值累
计 超过 20%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 书 面 向公司第一大、第二大股东问询, 除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公告的《江山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2021年12月2日披露的《江山股份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不存在 其
他 涉及公司的 应披露 而 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
股票 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 12 月 2 日、 12 月 3 日 连续三个交易日 内 日
收盘价格 跌 幅偏离值累计 超过 20%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
定,属于 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征询了本
公司 大 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和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公司内
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第一大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以下简称“南通产控”)通产控”)、第二大股东、第二大股东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下简称“福华科技”)“福华科技”)书面询证书面询证,,截截至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告披露之日,,除除公司公司于于20212021年年44月月1313日公日公告的《江山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告的《江山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及20212021年年1212月月22日披露的《江山股份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日披露的《江山股份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告》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公司公司及及上述两大股东上述两大股东均均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涉及到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涉及到本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其他重大信息,重大信息,包括包括但不但不限于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
经公司核实,公司目前目前未发现未发现其他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没有涉及热点概念,没有涉及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
公司于于22021021年年1122月月22日披露了日披露了《江山股份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江山股份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提示性公告》,,鉴于今年下半年以来鉴于今年下半年以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主产品草甘膦市标的公司主产品草甘膦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现股价与重组首次董事会锁定的股价价差较大,相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现股价与重组首次董事会锁定的股价价差较大,相关方对交易方案尚未最终达成一致,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关方对交易方案尚未最终达成一致,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基于上述原因,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基于上述原因,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通知。经审慎研究分析,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拟终止本次重大大会通知。经审慎研究分析,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资产重组事项。
除上述情形以外,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
除上述情形以外,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项。经公司核实,公司经公司核实,公司第一第一大股东南通产控大股东南通产控、、第第二大股东二大股东福华科技福华科技、公司、公司董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的情况。。
三
三、风险提示、风险提示
公司
公司股票于股票于20212021年年1212月月11日、日、1212月月22日、日、1212月月33日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收盘价格跌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四
四、、董事会声明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除前述第二部分第(二)第(二)、(四)、(四)项项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所网站(www.sse.com.cn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2211年年1212月月44日日
[2021-12-02]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有关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
代码: 600389 证券 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 20 21 0 70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有关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 20 21 年 12 月 1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 终止 重大资
产重组 事项 的 问询函》 上证公函 【 20 21 】 2947 号 ))(以下简称 问询函 ””)),全
文内容如下:
“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 日盘后,你公司公告称,公司与相关方对交易方案尚未最
终达成一致,预计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通
知,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事后审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 16.1 条,现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实并补充披露。
一、公告显示,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披露重组预案, 2021 年 12 月 1
日收盘后提交公告称拟终止本次重组,期间 2 次披露延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的公告。请公司和交易对方核实并补充披露:( 1 )筹划本次重组期间推进的主要
工作及重要时间节点;( 2 )双方就标的公司估值磋商的具体过程,无法达成一致
决定终止重组的具体时点、决策过程及决策人员,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风
险提示不充分的情况;( 3 )是否还存在其他导致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已披露的相关原因是否完整。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二、公告显示,本次交易系福华集团及张
华履行前期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
请公司和交易对方:( 1 )结合同业竞争的具体范围等情况,说明后续解决方案
2 )结合前期承诺的具体内容、履行期限等情况,说明本次重组终止有无违反
前期承诺、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三、请公司补充披露本次终止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知情期间买卖
三、请公司补充披露本次终止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知情期间买卖股票的自查情况,并向我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供交易核查。股票的自查情况,并向我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供交易核查。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五个交易日内披露对本问询函的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五个交易日内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回复。””
公司将组织
公司将组织协调协调相关相关各方各方及时完成问询函回复工作及时完成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南通
南通江山江山农药农药化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20
202121年年1212月月22日日
[2021-12-02]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
代码: 600389 证券 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 2 021 0 69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风险
提示:
?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四川省乐山市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华通达”或“标的公司”)全体股东持有的福华通达全部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经与标的公司主要股东友好协商,拟终止本次重组事项,公司将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对终止事项进行审议,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本次重组的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为解决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关联企业福华通达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产业布局,做大做强上市公司主业,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福华通达全体股东持有的福华通达全部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内容详
见公司 2 021 年 4 月 1 3 日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及《 江山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预案 摘要》,预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因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江山股份,股票代码:600389)于2021年3月29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1—002号公告)。
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2021021年年44月月1133日日在《中国证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及《江山股份发行股江山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预案全文详见上摘要》,预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经公司向)。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13日开市起复牌(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1-004号公告)。
20
202121年年44月月2626日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南通江山农药化工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股份有限公司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问询函》((上证公函上证公函【【20202121】】03570357号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对要求公司对《问询函》《问询函》相关问题作出书面回复,并对相关问题作出书面回复,并对重组预案作相应修订重组预案作相应修订(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1—025公告)。。
2021
2021年年66月月22日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真的核查后后,就《问询函》相关问题作,就《问询函》相关问题作出出了了回复说明回复说明,并对本次,并对本次重组预案重组预案进行了进行了相应修订相应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内容详见公司22021021年年66月月22日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披露的临临20212021--035035号等号等相关相关公告公告及及本次重组本次重组预案修订稿预案修订稿))。。
20
202121年年55月月1313日、日、66月月1122日日、、77月月1122日日、、88月月1212日、日、99月月1212日日、、1100月月99日日、、1111月月1313日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内容,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2021年年55月月1313日、日、22021021年年66月月1122日日、、22021021年年77月月1122日日、、20212021年年88月月1212日、日、20212021年年99月月1212日日、、22021021年年1100月月99日日、、22021021年年1111月月1313日日在《中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临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临20202121--002929号、号、临临22021021--037037号号、临、临22021021--038038号号、临、临20212021--041041号号、临、临20212021--054054号号、临、临22021021--059059号号、、临临20212021--067067号号公告公告)。)。
因本次重组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工作进度滞后于原定计划,
因本次重组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工作进度滞后于原定计划,根据中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知(银发[2020]29[2020]29号)》的相关规定号)》的相关规定,,本本公司先后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公司先后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和《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再次延期发出召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再次延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2021年年1010月月1212日日和和20212021年年1111月月1313日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临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临20202121--006060号号和和临临20212021--067067号号公告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了相关信息,并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了相关信息,并向广大投资者提示了本次重组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向广大投资者提示了本次重组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
三、
三、拟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相关事宜。但但鉴于今年下半年以来标的公司主产品草甘膦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现股价与重组首次董事会锁定的股价价差较大,截至目前相关方对交易方案尚未最终达成一致,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基于上述原因,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通知。经审慎研究分析,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按照公司在《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再次延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7)所作的风险提示,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本次重组的后续决策程序和承诺事项
公司将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审议终止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与交易对方协商
公司将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审议终止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与交易对方协商签署终止本次重组的相关协议,并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若公司董事会审议签署终止本次重组的相关协议,并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公司将承诺于终止本次重组公告披露后的通过该事项,公司将承诺于终止本次重组公告披露后的1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站(www.sse.com.cn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南通
南通江山江山农药农药化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20
202121年年1122月月22日日
[2021-11-17]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 2021—068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1
月12日、11月15日、11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
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向公司第一大、第二大股东问询,除公司于2021年4
月13日公告的《江山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涉及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信息。 关于本次重组的最新进展及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详见公司于
2021年11月13日披露的《江山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再次延期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编号为临2021-067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11 月 15 日、11 月 1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征询了本
公司大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和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产控”)、第二大股东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福华科技”)书面询证,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除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公
告的《江山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公司及上述两大股东均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涉及到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目前未发现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没有涉及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第一大股东南通产控、第二大股东福华科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11 月 15 日、11 月 1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
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
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江山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预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与本次重组相关的风险如下:
1、本次交易需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获得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的推进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2、目前,公司正积极协调各方推进和落实重组相关的各项工作,但鉴于标的公司资产、业务规模较大且受到疫情影响,本次重组的工作进度较原计划严重滞后。公司能否及时完成本次交易相关工作并在再次延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时限内(即 2021 年 12 月 12 日前)召开审议本次重组草案的董事会以及发出股
东大会通知存在不确定性。如不能在本次延期期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公司将按照规则终止本次重组。
3、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风险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的《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中“重大风险提示”相关章节。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第(二)项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
[2021-11-13]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再次延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 2021-067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
再次延期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四川省乐山市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华通达”或“标的公司”)全体股东持有的福华通达全部股权并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2021 年 4 月 12 日,
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35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对《问询函》相关问题作出书面回复,并对重组预案作相应修订。
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
真的核查后,就《问询函》相关问题作出了回复说明,并对本次重组预案进行了相应修订。
2021 年 5 月 13 日、6 月 12 日、7 月 12 日、8 月 12 日、9 月 12 日、10 月 9
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分别
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2021 年 6 月 12 日、2021 年 7 月 12 日、2021 年 8 月 12
日、2021 年 9 月 12 日、2021 年 10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临 2021-029 号、临 2021-037 号、临 2021-038
号、临 2021-041、临 2021-054、临 2021-059 公告)。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7 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董事会在 6 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鉴于本次交易的首次董
事会决议披露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3 日,按照上述规定,公司应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之前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因本次重组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工作进度滞后于原定计划,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并经批准,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 1 个月,即延期至 2021 年 11 月 12
日前(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临 2021-060 号公告)。
延期期间,公司积极组织各中介机构全力推进重组工作并取得重要进展。截至 11 月 12 日,本次重组的审计、评估、法律等现场尽调工作已基本完成,已形成审计报告初稿和法律意见书初稿、已完成评估报告初稿和重组报告书初稿的撰写工作,各中介机构正在履行内部报告或内部审核程序及开展补充核查工作;本次重组的交易相关方已就重组核心条款基本达成一致,各相关方正在审议、完善本次交易方案及交易相关协议,积极推进本次重组涉及的国资审批流程。此外,标的公司被质押股权已分别取得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通支行、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五通桥支行、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等 8 家质权人出具的同意解除股权质押的承诺函(尚缺中节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 家未出具同意解除股权质押的承诺函);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已解除对外担保,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已不存在为福华集团及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11 月 11 日,福华通达取得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出具的《关于四川省乐山
市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函》(川经
信化工函[2021]823 号),该函主要结论如下:福华通达及其子公司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不存在违反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情形,未发现有因违反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二、再次延期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原因
但 10 月中下旬以来,国内疫情进入阶段性爆发,因北京、成都等地均存在中高风险地区,会计师总部位于北京、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办公场所位于成都,审计报告内容除标的公司外还涉及对其控股股东相关情况的补充核查,且因本项目涉及重组上市,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质量控制制度(2021版)及制度补充规定之 1:业务风险分类补充规定 2021 版的要求,会计师将本重组项目列为 A1 类项目,因此审计报告应由质量管理执行合伙人审核并签发,目前大华质量管理执行合伙人只有季丰 1 人,该项目审计报告必须由季丰审核签发。由于两地疫情防控部门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北京要求在京人员非必要不出京、不前往新增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因此季丰自 10 月 27 日以来至今未能离开北京,故也未能到标的公司进行现场审核工作,截止到目前,已经影响了审计报告的内部审核进度及正式报告出具时间约 10 天。此外,11 月2 日本次重组评估机构的现场负责人因家属所在工作单位(上海市某医院)接上级部门协查要求,进行为期两天的两轮核酸筛查工作,该现场负责人到达乐山后根据要求进行自我隔离和核酸检测。同时受近期疫情影响,成都及北京防疫政策趋严,评估机构的项目总负责人鲁杰钢无法到达标的公司现场协调工作,也未去过其他中高风险区。因上述人员一直负责现场评估及核查工作,熟悉项目情况,如委派其他人员接手相应工作耗时更长,所以评估工作尚未最终完成。综上,由于审计、评估报告未能最终完成,独立财务顾问、律师部分工作建立在其基础之上,也相应延后,最终导致本次重组整体推进工作仍未能全部完成。公司因此未
能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之前发布召开审议本次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
三、本次重组再延期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推进本次同行之间的产业并购交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的相关规定:“(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
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 1 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 3 次……”,经公司再次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再次延期 1
个月,即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12 日前。
公司将全力配合各中介机构合理规划时间,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如不能在本次延期期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公司将按照规则终止本次重组。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需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获得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的推进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2、目前,公司正积极协调各方推进和落实重组相关的各项工作,但鉴于标的公司资产、业务规模较大且受到疫情影响,本次重组的工作进度较原计划严重滞后。公司能否及时完成本次交易相关工作并在再次延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时限内召开审议本次重组草案的董事会以及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存在不确定性。如不能在本次延期期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公司将按照规则终止本次重组。
3、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风险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披露的《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中“重大风险提示”相关章节。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3 日
[2021-11-06]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21—066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省乐
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华科技”)持有公司股
份 86,684,1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9%,福华科技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
本次)为 86,674,189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99.99%,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8%。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接到第二大股东福华科技函告,获悉其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公司部分股份的质押手续,
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股东名称 控股股 本次质押股数 为限 补充 始日 期日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东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大连银
2021 年 2024 年 行股份 补充流
福华科技 否 5,100,000 股 否 否 11 月 4 8 月 12 有限公 5.88% 1.72% 动资金
日 日 司成都
分行
2、本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
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名称 持股数量 例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量 量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福华 86,684,127 29.19% 81,574,189 86,674,189 99.99% 29.18% 0 0 0 0
科技
合计 86,684,127 29.19% 81,574,189 86,674,189 99.99% 29.18% 0 0 0 0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6 日
[2021-10-30]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21—065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省乐
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华科技”)持有公司股
份 86,684,1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9%,本次解质后,福华科技累计质
押股份数量为 81,574,189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94.11%,占公司总股本的
27.47%。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接到第二大股东福华科技函告,获悉其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公司部分股份的解质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名称 福华科技
本次解质股份 4,494,732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5.19%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51%
解质时间 2021 年 10 月 28 日
持股数量 86,684,127
持股比例 29.1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81,574,18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94.11%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7.47%
本次解质股份福华科技计划继续用于质押,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26] (600389)江山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7667元
每股净资产: 6.924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128%
营业总收入: 47.9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25亿元
[2021-10-26]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63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0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通市
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 998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75,375,51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9.049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薛健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大会的通知、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8 人,董事陈云光先生因工作
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2 人,监事成刚先生因工作原
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宋金华先生出席了会议;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叶洪林
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88,663,586 99.9686 27,800 0.0314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调整公司 6,000 17.7515 27,80 82.2485 0 0.0000
2021 年日常关 0
联交易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所持 86,684,127 股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育芳、李克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16]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质及继续质押的公告(2021/10/16)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21—062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质及继续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省乐
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华科技”)持有公司股
份 86,684,1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9%,本次解质及继续质押后,福华
科技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为 86,068,921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99.29%,
占公司总股本的 28.98%。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接到第二大股东福华科技函告,获悉其于 2021
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公司部分股份的解质及继续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司股份解质情况
股东名称 福华科技
本次解质股份 14,768,406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7.04%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97%
解质时间 2021 年 10 月 14 日
持股数量 86,684,127
持股比例 29.1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71,568,921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82.56%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4.10%
本次解质股份中的14,500,000股已办理继续质押手续,具体情况见“二、公
司股份质押情况”。
二、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股东名称 控股股 本次质押股数 为限 补充 始日 期日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东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杭州光
曜致新
2021 年 2024 年 宜泉股 补充流
福华科技 否 14,500,000 股 否 否 10 月 14 9 月 30 权投资 16.73% 4.88% 动资金
日 日 合伙企
业(有限
合伙)
2、本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
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名称 持股数量 例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量 量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福华 86,684,127 29.19% 71,568,921 86,068,921 99.29% 28.98% 0 0 0 0
科技
合计 86,684,127 29.19% 71,568,921 86,068,921 99. 29% 28.98% 0 0 0 0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6 日
[2021-10-13]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质及继续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21—061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质及继续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省乐
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华科技”)持有公司股
份 86,684,1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9%,本次解质及继续质押后,福华
科技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为 86,337,327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99.60%,
占公司总股本的 29.07%。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接到第二大股东福华科技函告,获悉其于 2021
年10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公司部分股份的解质及继续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司股份解质情况
股东名称 福华科技
本次解质股份 12,842,092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4.81%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32%
解质时间 2021 年 10 月 11 日
持股数量 86,684,127
持股比例 29.1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73,837,327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85.18%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4.86%
本次解质股份中的12,500,000股已办理继续质押手续,具体情况见“二、公
司股份质押情况”。
二、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股东名称 控股股 本次质押股数 为限 补充 始日 期日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东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杭州光
曜致新
2021 年 2024 年 宜泉股 补充流
福华科技 否 12,500,000 股 否 否 10 月 11 9 月 30 权投资 14.42% 4.21% 动资金
日 日 合伙企
业(有限
合伙)
2、本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
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名称 持股数量 例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量 量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福华 86,684,127 29.19% 73,837,327 86,337,327 99.60% 29.07% 0 0 0 0
科技
合计 86,684,127 29.19% 73,837,327 86,337,327 99.60% 29.07% 0 0 0 0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3 日
[2021-10-12]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 2021-060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四川省乐山市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华通达”或“标的公司”)全体股东持有的福华通达全部股权并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2021 年 4 月 12 日,
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35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对《问询函》相关问题作出书面回复,并对重组预案作相应修订。
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
真的核查后,就《问询函》相关问题作出了回复说明,并对本次重组预案进行了相应修订。
2021 年 5 月 13 日、6 月 12 日、7 月 12 日、8 月 12 日、9 月 12 日、10 月 9
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分别
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2021 年 6 月 12 日、2021 年 7 月 12 日、2021 年 8 月 12
日、2021 年 9 月 12 日、2021 年 10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临 2021-029 号、临 2021-037 号、临 2021-038
号、临 2021-041、临 2021-054、临 2021-059 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组的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根据福华通达以及本次交易对方四川省乐山市福华农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嘉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等提供的说明,相关方积极推动解除福华通达股权质押及对外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华集团、嘉丰国际已分别取得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通支行、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等 5 家银行出具的同意解除股权质押的函。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已解除对外担保,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已不存在为福华集团及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相关进展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临 2021-059 公告。
二、延期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原因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7 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董事会在 6 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鉴于本次交易的首
次董事会决议披露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3 日,按照上述规定,公司应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之前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由于国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始终未得到有效控制,尤其是 2021 年7 月以来国内新一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变异毒株(“德尔塔”病毒)在南京、郑州、上海、成都等多地爆发,本次重组现场审计工作严重滞后,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评估机构等的工作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导致后续工作滞后于原定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因郑州等地疫情突然爆发导致审计等中介机构部分项目组成员被隔离或限制出行
2021 年 7 月以来国内新一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变异毒株(“德尔塔”
病毒)在郑州、南京、上海、成都等多地爆发,尤其是郑州疫情,导致本次重组审计等中介机构部分人员被隔离或限制出行,严重影响了现场尽调工作的整体推进,具体影响情况如下:
审计机构关键审计人员因郑州疫情被隔离,造成审计尽调工作受到较大影响。
伙)(以下简称“大华”)苏州分所了解到交易双方的资产规模较大、生产经营流程复杂、交易涉及反向收购等重大账务处理等情况后,经大华总部协调,安排大华苏州分所与具有多年审计上市公司经验的大华河南分所分别抽调精干力量共同组建审计项目组。大华河南分所在审计过程中承担了较为重要的角色,但因
郑州在 2021 年 7 月底至 2021 年 8 月底经历洪水和疫情双重影响,并施行非必
要不离郑的政策措施,导致大华河南分所负责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的项目负责人及部分员工在此期间无法返回标的公司现场开展工作。经统计,疫情期间,大
华河南分所 35 位业务人员,3 人处于郑州封闭区,7 人处于郑州封控区,18 人
处于郑州防控区,还有 7 人在外地出差,疫情管控极大地限制了项目组成员复工及现场工作。与此同时,因 7 月底整个审计工作已进入关键事项抓取和重点问题分析阶段,在标的公司资产规模大、业务繁杂的情况下,大华河南分所分所作为本项目审计的核心团队之一,无法被简单取代,而郑州疫情的反复严重影响了审计效率。
另外,因境外及南京、上海、成都等地疫情,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评估机构等尽调工作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2、疫情发生后标的公司所在地严控中高风险区人员,导致部分项目组人员无法到项目现场开展工作
2021 年 7 月新一轮疫情在国内多地爆发后,为切实筑牢“外防输入、内防
反弹”坚固防线,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四川省、乐山市和五通桥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下发了应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企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各项防控措施。福华通达作为生产型企业,拥有数千名员工,且员工分布在乐山五通桥厂区、乐山市区、成都市区等多地,部分员工工作地、居住地所在地区在新一轮疫情中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福华通达的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此外,福华通达位于乐山(五通桥)盐磷化工循环产业园区内,为应对严峻的疫情形势并充分落实响应省市区三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责任要求,避免对产业园生产经营及人员安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疫指发[2021]38 号)及乐山市五通桥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争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加强国内重点地区来(返)桥人员排查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
精神,园区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来(返)人员,实行居家隔离直至离开风险区满 14 天,落实“五包一”措施,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隔离期间每 3 天完成 1 次鼻咽拭子核酸检测,解除隔离时采用双采双检。
本次重组中介机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会计师、评估师)项目组成员来自上海、江苏、郑州、北京、成都等地,该等地区在国内新一轮疫情爆发后均不同程度出现确诊病例并被认定为中高风险地区,乐山市五通桥区新冠疫情防控措施对各家中介机构的工作效率及时间计划表完成进度也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工作进度滞后于原定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董事会预计无法于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 6 个月内发布召开审议本次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
三、本次重组延期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 号)》的相关规定:“(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 1 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 3 次……”,经公司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出
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 1 个月,即延期至 2021 年 11 月 12 日前。
公司将全力配合各中介机构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需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获得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另外标的公司主要从事草甘膦等农药、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本次重组过程中标的公司需要满足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关于行业政策的要求。本次交易的推进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2、目前,公司正积极协调各方推进和落实重组相关的各项工作,但鉴于标的公司资产、业务规模较大且 7 月份以来郑州、南京、成都、上海等多个城市和地区出现疫情反复,本次重组的尽职调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公司能否及时完成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在延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时限内再次召开董事会以及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风险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披露的《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中“重大风险提示”相关章节。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2 日
[2021-09-11]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 2021—054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四川省乐山市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华通达”)全体股东持有的福华通达全部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组上市。经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星期
一)开市起停牌(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 2021-002 号公告)。
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江山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预案全文详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开市起复牌(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 2021-004 号公告)。复牌后,公司及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公司均正常经营,各项业务有序开展。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35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对《问询函》相关问题作出书面回复,并对
重组预案作相应修订(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临 2021-025 号公告)。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协调相关各方开展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为保证回复内容的准确与完整,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并披露了
延期回复《问询函》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5 月 7 日、2021 年 5
月 13 日、2021 年 5 月 20 日、2021 年 5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临 2021-026 号、临 2021-030 公告、临2021-031、临 2021-034 号公告)。
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
真的核查后,就《问询函》相关问题作出了回复说明,并对本次重组预案进行了
相应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临 2021-035 号、临 2021-036 号公告,《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21 年 5 月 13 日、6 月 12 日、7 月 12 日、8 月 12 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
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
2021 年 6 月 12 日、2021 年 7 月 12 日、2021 年 8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临 2021-029 号、临 2021-037 号、临 2021-038 号、临 2021-041 号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尚未完成,交易各方可能会根据审计、评估结果和市场状况对交易方案进行调整。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但鉴于标的公司资产、业务规模较大且 7 月份以来郑州、南京、成都、上海等多个城市和地区出现疫情反复,在尽职调查工作量较大及疫情反复等因素的影响下,本次重组的尽职调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公司及相关各方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相关工作。
二、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需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获得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另外标的公司主要从事草甘膦等农药、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本次重组过程中标的公司
需要满足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关于行业政策的要求。本次交易的推进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2、鉴于标的公司资产、业务规模较大且 7 月份以来郑州、南京、成都、上海等多个城市和地区出现疫情反复,本次重组的尽职调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可能对公司董事会能否在本次重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 6 个月内如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产生不利影响。
3、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风险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披露的《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中“重大风险提示”相关章节。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1 日
[2021-09-11]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53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1.00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9/16 - 2021/9/17 2021/9/17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1 年 9 月 1 日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1 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297,00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97,000,000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9/16 - 2021/9/17 2021/9/17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1.00 元;对个人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
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待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 2009 年 1 月 23 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
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90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 股股票( “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81 号)执行,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现金红利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90 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其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1.00 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3—83558270、83530931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1 日
[2021-09-02]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52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通文景国际大酒店(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世纪
大道 55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77,036,81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9.6083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薛健先生主持,会议采
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大会的通知、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3 人;
3、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宋金华先生出席了会议;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叶洪林
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77,020,318 99.9906 16,500 0.0094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公司 2121 年半 1,807 99.0953 16,50 0.9047% 0 0
年度利润分配 ,226 % 0
预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育芳、李克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2 日
[2021-08-28]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质及继续质押的公告(2021/08/28)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21—051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质及继续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省乐
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华科技”)持有公司股
份 86,684,1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9%,本次解质及继续质押后,福华
科技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为 86,679,419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99.995%,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8%。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接到第二大股东福华科技函告,获悉其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公司部分股份的解质及继续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司股份解质情况
股东名称 福华科技
本次解质股份 12,842,092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4.81%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32%
解质时间 2021 年 8 月 26 日
持股数量 86,684,127
持股比例 29.1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73,839,41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85.18%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4.86%
本次解质股份中的12,840,000股已办理继续质押手续,具体情况见“二、公
司股份质押情况”。
二、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股东名称 控股股 本次质押股数 为限 补充 始日 期日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东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大连银
2021 年 2024 年 行股份 补充流
福华科技 否 12,840,000 股 否 否 8 月 26 8 月 12 有限公 14.81% 4.32% 动资金
日 日 司成都
分行
2、本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
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名称 持股数量 例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量 量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福华 86,684,127 29.19% 73,839,419 86,679,419 99.995% 29.18% 0 0 0 0
科技
合计 86,684,127 29.19% 73,839,419 86,679,419 99.995% 29.18% 0 0 0 0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2021-08-25]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50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
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与南通国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投资人共同发起设立特殊目的企业“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原暂定名,以下简称“基金”)
(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 2021-039 号公告)。
公司近日与各合作方正式签署了合伙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与前述公告披露内容一致,并完成了上述基金的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了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现将工商登记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名称: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3MA26X0970F
主要经营场所: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江成路 1088 号内 5 幢 8203-152
执行事务合伙人: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郜翀)
成立日期:2021 年 8 月 24 日
合伙期限:2021 年 8 月 24 日至 2029 年 8 月 23 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2021-08-24]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质及继续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21—049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质及继续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省乐
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华科技”)持有公司股
份 86,684,1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9%,本次解质及继续质押后,福华
科技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为 86,681,511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99.997%,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9%。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接到第二大股东福华科技函告,获悉其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公司部分股份的解质及继续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司股份解质情况
股东名称 福华科技
本次解质股份 16,052,616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8.52%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40%
解质时间 2021 年 8 月 20 日
持股数量 86,684,127
持股比例 29.1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70,631,511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81.48%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3.78%
本次解质股份中的16,050,000股已办理继续质押手续,具体情况见“二、公
司股份质押情况”。
二、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股东名称 控股股 本次质押股数 为限 补充 始日 期日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东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大连银
2021 年 2024 年 行股份 补充流
福华科技 否 16,050,000 股 否 否 8 月 20 8 月 12 有限公 18.52% 5.40% 动资金
日 日 司成都
分行
2、本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
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比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名称 持股数量 例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量 量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福华 86,684,127 29.19% 70,631,511 86,681,511 99.997% 29.19% 0 0 0 0
科技
合计 86,684,127 29.19% 70,631,511 86,681,511 99.997% 29.19% 0 0 0 0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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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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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9]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关于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分别收到独立董事徐晓东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叶洪林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
徐晓东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需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鉴于徐晓东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故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因个人原因,叶洪林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叶洪林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工作造成影响,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聘任新的财务总监。
徐晓东先生、叶洪林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尽职勤勉,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徐晓东先生、叶洪林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2-09]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6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华科技”)持有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为 77,774,1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19%。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江山股份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1-078),福华科技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7,82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其中:拟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满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94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拟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88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华科技在本次减持计划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9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福华科技 5%以上非第一 80,744,127 27.19% 协议转让取得:
大股东 80,744,127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减持价 当前
减持 减持总 当前
减持 格区间 持股
股东名称 数量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金额 持股
比例 (元/ 数量
(股) (元) 比例
股) (股)
福华科技 2,970 1% 2022/1/2 集中竞价 36.60 113,75 77,77 26.1
,000 5 ~ 交易 -40.42 7,873 4,127 9%
2022/2/8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福华科技为公司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
制人、控股股东发生变化,本次减持前后公司均无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也不
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福华科技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
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
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1-11]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 2022—004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8,000 万元至 86,500 万元,同比增长
132.88%到 158.26%。
2.预计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76,500 万元至 85,000 万元,同比增长 129.41%到 154.9%。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报告期”)。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000万元至86,5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4,506.51万元到53,006.51万元,同比增长 132.88%到 158.26%。
2、预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为 76,500 万元至 85,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43,153.29 万元到 51,653.29
万元,同比增长 129.41%到 154.9%。
(三)本次业绩预计数据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的初步测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3,493.4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33,346.71 万元。
(二)每股收益为 1.1277 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是受益于报告期内化工、农药行业迎来景气周期,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保持旺盛,主营产品销售价格同比大幅上涨,盈利能力显著增强。公司积极抢抓有利市场行情,科学组织生产经营,公司不断提升产品品质,满足不同领域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2021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是取得政府补贴、银行理财产品收益、资产更新处置等项目,对公司 2021 年年度净利润预增无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相关说明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06]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
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与南通国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投资人共同发起设立特殊目的企业“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原暂定名,以下简称“基金”)
(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 2021-039 号公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各合作方签署了合伙协议,并完成了上述基金的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了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名称为“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的临 2021-050 号公告)。
二、投资基金进展情况
1、基金备案情况
2022 年 1 月 4 日,该基金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相关信息如下:
备案编码:SSZ324
基金名称: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南京邦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2 年 1 月 4 日
证书打印日期:2022 年 1 月 5 日
2、基金首期出资情况
该基金已完成首期资金募集,各合伙人首次实际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 合伙类型 认缴出资金额 首期出资金额
(万元) (万元)
南通产控邦盛创
业投资管理有限 普通合伙人 100 5
公司
南通国泰创业投 有限合伙人 4,300 2,150
资有限公司
南通江山农药化 有限合伙人 3,000 1,500
工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江天化学股 有限合伙人 2,600 1,300
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2022-01-05]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 2022—002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哈尔滨利民农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利民”)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哈利民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人
民币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为哈利民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哈利民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详见公司2021年4月2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编号为临2021-016号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确定的担保限额,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哈利民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哈尔滨利民农化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利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哈黑副路东、云南路南办公楼
经营范围:乳油、水剂、可湿性粉剂、悬浮剂、可分散油悬浮剂、水分散粒剂、可溶粒剂、悬乳剂、水乳剂;农药;危险化学品生产、农药应用技术研究。(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9月30日,哈利民总资产为27,568.10万元,净资产为10,590.3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58%。2021年1-9月营业收入为29,521.30万元,净利润为3,874.8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公司持股比例为67%,哈利民纳入公司报表合并范围。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债务人:哈尔滨利民农化技术有限公司
保证人: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范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支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哈利民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4、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基于其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上述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是公司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偿债风险较小,为其提供担保,可以拓宽境外融资渠道,获得更好的融资条件,进一步降低融资成
本,还可以促进业务发展,扩大业务规模,为日后获得独立授信提供基础。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担保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30,434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其中为新加坡子公司提供的4,300
万美元担保总额按 2022 年 1 月 4 日国家外管局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
算人民币约为 27,43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4.97%,实际担保余额(即子公司实际融资占用担保余额)为 0。除上述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也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2-01-01]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22—001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省乐
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华科技”)持有公司股
份 80,744,1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19%,本次解质后,福华科技累计质
押股份数量为 70,253,143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87.01%,占公司总股本的
23.65%。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接到第二大股东福华科技函告,获悉其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公司部分股份的解质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名称 福华科技
本次解质股份 10,00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2.38%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37%
解质时间 2021 年 12 月 30 日
持股数量 80,744,127 股
持股比例 27.1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70,253,143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87.01%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3.65%
福华科技暂无将本次解质股份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1-12-31]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78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福华科技”)持有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份数量为 80,744,1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19%。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福华科技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7,82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 ,其中:拟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满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
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940,000 股,即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2%,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的
股份总数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拟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后
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880,000 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4%,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
份总数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福华科技 5%以上非第 80,744,127 27.19% 协 议 转 让 取 得 :
一大股东 80,744,127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2021/12/16~
福华科技 5,940,000 2.00% 34.00-34.70 不适用
2021/12/28
注:本次减持福华科技系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根据相关规定,不涉及减持计划披露。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方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理价格
数量(股) 持比例 式 持期间 份来源 因
区间
福华科技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 2022/1/25 ~ 按 市 场 协议转让 自身资金需
17,820,000 6% 易 减 2022/7/24 价格 求及资金规
股 持,不 划
超过:
5,940,
000 股
大宗交
易 减
持,不
超过:
11,880
,000股
注:1、以上不超过指小于或等于。
2、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后的 6 个月内,
结合前期大宗交易减持情况,即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 2022 年 3 月 17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减持价格参考市场价格。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福华科技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
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
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福华科技将严格遵守《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29]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2%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21—077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 2%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 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变动前后公
司均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29.19%减少至
27.19%,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收到第二大股东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
华科技”)《关于减持江山股份进展的告知函》,福华科技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和 2021 年 12 月 28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94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桥沟镇共裕村
成立时间 2017 年 6 月 20 日
法定代表人 张华
注册资本 30,132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112MA63TMTB3G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作物保护科技项目投资;生物基因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商务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2、权益变动明细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 (%)
大宗交易 2021年12月16日 人民币普通股 1,560,000 0.53%
大宗交易 2021年12月28日 人民币普通股 4,380,000 1.47%
合计 — — 5,940,000 2.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福华科技 无限售流通股 86,684,127 29.19 80,744,127 27.19
合计 — 86,684,127 29.19 80,744,127 27.19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 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变动前后公司均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29.19%减少至 27.19%,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17]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21—075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省乐
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华科技”)持有公司股
份 86,684,1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9%,本次解质后,福华科技累计质
押股份数量为 80,253,143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92.58%,占公司总股本的
27.02%。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接到第二大股东福华科技函告,获悉其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公司部分股份的解质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名称 福华科技
本次解质股份 6,421,046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41%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16%
解质时间 2021 年 12 月 15 日
持股数量 86,684,127 股
持股比例 29.1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80,253,143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92.58%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7.02%
福华科技暂无将本次解质股份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09]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终止重大资产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21-074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终止重大资产重组
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股份”或“上市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94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分析,现回复如下(除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与《重组预案(修订稿)》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公告显示,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披露重组预案,2021年12月1日收盘后提交公告称拟终止本次重组,期间2次披露延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请公司和交易对方核实并补充披露:(1)筹划本次重组期间推进的主要工作及重要时间节点;(2)双方就标的公司估值磋商的具体过程,无法达成一致决定终止重组的具体时点、决策过程及决策人员,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风险提示不充分的情况;(3)是否还存在其他导致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已披露的相关原因是否完整。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回复】
(一)筹划本次重组期间推进的主要工作及重要时间节点
公司在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推进的主要工作及重要时间节点如下表所示:
序号 重大资产重组 主要工作 具体时间
推进阶段
1、南通市国资委、南通产控及江山股份主要管理人员召开会议
重大资产重组 对公司股权问题的事宜进行了探讨,同意启动江山和福华重组 2021年3月25日
一 筹划阶段 相关工作
2、公司通知福华通达实际控制人张华同意推进重大资产重组 2021年3月25日
的意见并拟周一起停牌
1、公司提交停牌公告 2021年3月29日
2、召开会议部署本次重组的相关工作,强调了工作纪律 2021年3月31日
3、公司主要管理人员与交易对手方福华集团及标的公司福华
通达主要管理人员召开会议,商讨并确定:(1)《南通江山农药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省乐山市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
司全体股东关于四川省乐山市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之 2021年4月12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具体内容;(2)各方同
意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3)交易对方代表
张华先生通知其他各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协议
4、公司编制了重组预案及相关文件,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进行了审议并公告相关审议结果,与此同时,公司股票申请复 2021年4月12日
牌交易
5、公司正式确定本次交易的全部中介机构 2021年4月25日
6、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及评估机
构陆续进场,正式对福华通达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同时,根
重大资产重组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上证公函【2021】0357号问询函, 2021年4月26日-
二 正式推进阶段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核查 2021年6月1日
后就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对本次重组预案进行了
相应修订
7、各中介机构向公司汇报初步尽调情况及后续工作计划 2021年6月20日
8、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开展了包括对标
的公司的主要客户、供应商进行函证、实地走访;获取并分析 2021年6月-2021
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标的公司 年10月
主要关联方的银行流水;对标的公司固定资产、存货进行盘点
等相关核查工作
9、各中介机构向公司汇报尽职调查进展情况及后续工作计划, 2021年9月24日-
各方商议后确定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发出召开股东 2021年9月26日
大会的通知
10、各中介机构向公司及国资股东汇报了尽职调查的具体情况 2021年10月8日
及后续工作安排
11、各中介机构向公司及国资股东再次汇报尽职调查的进展情 2021年10月19日
况及后续工作计划
12、公司与主要交易对手方就本次交易商业条款开始进行初步 2021年10月20日
磋商并就标的公司评估中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初步讨论
13、各中介机构形成审计报告初稿和法律意见书初稿并完成评 2021年10月30日
估报告初稿的撰写工作
14、各中介机构向公司汇报尽职调查的进展情况及后续工作计
划,各方商议后确定拟再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发出召 2021年11月1日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15、重组主要相关方就本次交易的核心条款基本达成一致 2021年11月8日
16、重组主要相关方就本次交易协议的具体条款进行商务谈 2021年11月20日
判,截至2021年11月25日本次交易方案尚存在以下主要分歧 -2021年11月25
点:(1)现金支付比例;(2)盈利补偿及业绩超额奖励 日
1、重组主要相关方就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分歧点进行深入论 2021年11月25日
证和进一步磋商 -2021年11月30
日
三 重大资产重组 2、经多轮磋商,重组主要相关方未能就本次交易方案中的现金
终止阶段 支付比例和盈利补偿及业绩超额奖励达成一致,经审慎分析 2021年11月30日
后,上市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审议本次重大资产 -2021年12月1日
重组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各方
同意终止本次重组
(二)双方就标的公司估值磋商的具体过程,无法达成一致决定终止重组的
具体时点、决策过程及决策人员,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风险提示不充分的
情况
1、交易各方就标的公司估值磋商的具体过程
2021年10月20日至21日,江山股份董事长及团队、福华集团总裁及团队、南
通产控总经理及团队三方首次就标的公司评估中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初步讨
论;
2021年10月28日,江山股份董事长及团队、福华集团总裁及团队、南通产控
总经理及团队三方进行会谈,提出草甘膦市场环境变化对本次交易定价影响的问
题,约定各方会后进行论证;
2021年11月2日至6日,江山股份董事长及团队、福华集团总裁及团队、南通
产控总经理及团队三方就评估报告初稿所涉及的核心参数及本次重组启动以来
标的公司经营情况变化进行了讨论;
2021年11月8日,江山股份董事长及团队、福华集团总裁及团队、南通产控
总经理及团队三方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初稿就标的公司估值基本达成
一致。
2、无法达成一致决定终止重组的具体时点、决策过程及决策人员
江山股份董事长及团队、福华集团总裁及团队、南通产控总经理及团队三方于2021年11月20日至25日就本次交易协议文本进一步磋商。截至2021年11月30日,各方仅在现金支付比例和盈利补偿及业绩超额奖励两方面条款存在较大分歧。
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1日,福华集团董事长及团队赴南通与江山股份董事长及团队、南通产控董事长及团队就上述分歧进一步磋商,但未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经审慎分析后,预计本次资产重组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上述各方一致同意终止本次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于12月2日披露了终止本次资产重组事宜的提示性公告。
3、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风险提示不充分的情况
(1)关于决定终止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
如上文所述,各方一致同意终止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及时披露了终止本次重组事宜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9号),不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况。
(2)关于终止本次重组的风险提示
上市公司已在2021年6月2日披露的《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作出如下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存在暂停、中止或者取消的风险:1、本次交易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2、本次交易存在因标的公司出现无法预见的业绩下滑,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3、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及各自诉求不断调整和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调整和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取消的可能;本次交易存在上市公司在首次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6个月内无法发
[2021-12-07]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 2021-072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2 月 6 日,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为解决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关联企业福华通达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产业布局,做大做强上市公司主业,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福华通达全体
股东持有的福华通达全部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内容详
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江山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预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本次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公司因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
简称:江山股份,股票代码:600389)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
牌,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的临 2021—002 号公告)。
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江山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预案全文详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
开市起复牌(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 2021-004 号公告)。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35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对《问询函》相关问题作出书面回复,并对
重组预案作相应修订(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 2021—025 公告)。
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
真的核查后,就《问询函》相关问题作出了回复说明,并对本次重组预案进行了
相应修订(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6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 2021-035 号等相关公告及本次重组预案修订稿)。
2021 年 5 月 13 日、6 月 12 日、7 月 12 日、8 月 12 日、9 月 12 日、10 月 9
日、11 月 13 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内容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2021 年 6 月 12 日、2021 年 7 月 12 日、2021
年 8 月 12 日、2021 年 9 月 12 日、2021 年 10 月 9 日、2021 年 11 月 13 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临 2021-029 号、
临 2021-037 号、临 2021-038 号、临 2021-041 号、临 2021-054 号、临 2021-059
号、临 2021-067 号公告)。
因本次重组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工作进度滞后于原定计划,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 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先后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再次延期发出召
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和 2021 年 11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临2021-060 号和临 2021-067 号公告)。
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组事项,独立董事对公司终止本次重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与主要交易对方签订了《关于四川省乐山市福华
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书》,约定“甲、乙双方确认,同意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本次交易,并自本协议签署日起生效。本协议签署后,甲方、乙方(包括乙方各主体内部)对终止本次交易不存在任何争议”。
自本次重组筹划起至公告终止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向广大投资者提示了本次重组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相关事宜。但鉴于今年下半年以来标的公司主产品草甘膦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现股价与重组首次董事会锁定的股价价差较大,截至目前相关方对交易方案尚未最终达成一致,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基于上述原因,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通知。经审慎研究分析,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按照公司在《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再次延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7)所作的风险提示,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薛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关联董事薛健、张华、陈吉良、刘为东回避表决,
其余 5 名非关联董事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并就董事会审议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基于审慎判断并充分沟通协商后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以 3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本次交易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自查期间为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
(2021 年 4 月 13 日)起至披露终止本次重组事项之日止(2021 年 12 月 2 日)。
公司已就自查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查询申请,暂未取得交易数据,待取得交易数据并完成相关自查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组从启动到终止,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未导致上市公司经营环境产生重大不利变化。并且,本次重组尚未形成最终方案,本次重组终止对上市公司没有实质性影响,不会对上市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造成
七、承诺
公司承诺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八、其他
公司将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五)15:00 至 16:00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 e 互动”的上证 e 访谈栏目(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山股份关于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3 号)。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12-07]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关于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73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
(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1年12月9日16:00前将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
huangyan@jsac.com.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
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
组》的要求,公司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五)15:00-16:00 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召开“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说明会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 15:00-16:00
2、说明会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
(http://sns.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三、参加人员
1、公司董事长、部分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等;
2、重组标的相关人员;
3、交易对方代表;
4、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 15:00-16:00 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 http://sns.sseinfo.com),与公司就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互动沟通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2、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下午 16:00 前通过邮件的形式将关注的问
题发送至公司邮箱:huangyan@jsac.com.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宋金华、黄燕
电话:0513-83558270、0513-83530931
传真:0513-83521807
邮箱: huangyan@jsac.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互动内容。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12-04]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
代码: 600389 证券 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 20 2 1 0 71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股票 于 20 2 1 年 12
月 1 日 、 12 月 2 日 、 12 月 3 日 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 跌 幅偏离值累
计 超过 20%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 书 面 向公司第一大、第二大股东问询, 除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公告的《江山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2021年12月2日披露的《江山股份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不存在 其
他 涉及公司的 应披露 而 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
股票 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 12 月 2 日、 12 月 3 日 连续三个交易日 内 日
收盘价格 跌 幅偏离值累计 超过 20%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
定,属于 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征询了本
公司 大 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和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公司内
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第一大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以下简称“南通产控”)通产控”)、第二大股东、第二大股东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下简称“福华科技”)“福华科技”)书面询证书面询证,,截截至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告披露之日,,除除公司公司于于20212021年年44月月1313日公日公告的《江山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告的《江山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及20212021年年1212月月22日披露的《江山股份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日披露的《江山股份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告》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公司公司及及上述两大股东上述两大股东均均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涉及到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涉及到本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其他重大信息,重大信息,包括包括但不但不限于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
经公司核实,公司目前目前未发现未发现其他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没有涉及热点概念,没有涉及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
公司于于22021021年年1122月月22日披露了日披露了《江山股份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江山股份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提示性公告》,,鉴于今年下半年以来鉴于今年下半年以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主产品草甘膦市标的公司主产品草甘膦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现股价与重组首次董事会锁定的股价价差较大,相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现股价与重组首次董事会锁定的股价价差较大,相关方对交易方案尚未最终达成一致,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关方对交易方案尚未最终达成一致,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基于上述原因,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基于上述原因,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通知。经审慎研究分析,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拟终止本次重大大会通知。经审慎研究分析,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资产重组事项。
除上述情形以外,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
除上述情形以外,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项。经公司核实,公司经公司核实,公司第一第一大股东南通产控大股东南通产控、、第第二大股东二大股东福华科技福华科技、公司、公司董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的情况。。
三
三、风险提示、风险提示
公司
公司股票于股票于20212021年年1212月月11日、日、1212月月22日、日、1212月月33日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收盘价格跌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四
四、、董事会声明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除前述第二部分第(二)第(二)、(四)、(四)项项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所网站(www.sse.com.cn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2211年年1212月月44日日
[2021-12-02]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有关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
代码: 600389 证券 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 20 21 0 70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有关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 20 21 年 12 月 1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 终止 重大资
产重组 事项 的 问询函》 上证公函 【 20 21 】 2947 号 ))(以下简称 问询函 ””)),全
文内容如下:
“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 日盘后,你公司公告称,公司与相关方对交易方案尚未最
终达成一致,预计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通
知,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事后审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 16.1 条,现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实并补充披露。
一、公告显示,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披露重组预案, 2021 年 12 月 1
日收盘后提交公告称拟终止本次重组,期间 2 次披露延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的公告。请公司和交易对方核实并补充披露:( 1 )筹划本次重组期间推进的主要
工作及重要时间节点;( 2 )双方就标的公司估值磋商的具体过程,无法达成一致
决定终止重组的具体时点、决策过程及决策人员,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风
险提示不充分的情况;( 3 )是否还存在其他导致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已披露的相关原因是否完整。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二、公告显示,本次交易系福华集团及张
华履行前期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
请公司和交易对方:( 1 )结合同业竞争的具体范围等情况,说明后续解决方案
2 )结合前期承诺的具体内容、履行期限等情况,说明本次重组终止有无违反
前期承诺、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三、请公司补充披露本次终止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知情期间买卖
三、请公司补充披露本次终止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知情期间买卖股票的自查情况,并向我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供交易核查。股票的自查情况,并向我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供交易核查。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五个交易日内披露对本问询函的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五个交易日内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回复。””
公司将组织
公司将组织协调协调相关相关各方各方及时完成问询函回复工作及时完成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南通
南通江山江山农药农药化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20
202121年年1212月月22日日
[2021-12-02]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
代码: 600389 证券 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 2 021 0 69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风险
提示:
?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四川省乐山市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华通达”或“标的公司”)全体股东持有的福华通达全部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经与标的公司主要股东友好协商,拟终止本次重组事项,公司将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对终止事项进行审议,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本次重组的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为解决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关联企业福华通达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产业布局,做大做强上市公司主业,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福华通达全体股东持有的福华通达全部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内容详
见公司 2 021 年 4 月 1 3 日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及《 江山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预案 摘要》,预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因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江山股份,股票代码:600389)于2021年3月29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1—002号公告)。
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2021021年年44月月1133日日在《中国证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及《江山股份发行股江山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预案全文详见上摘要》,预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经公司向)。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13日开市起复牌(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1-004号公告)。
20
202121年年44月月2626日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南通江山农药化工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股份有限公司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问询函》((上证公函上证公函【【20202121】】03570357号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对要求公司对《问询函》《问询函》相关问题作出书面回复,并对相关问题作出书面回复,并对重组预案作相应修订重组预案作相应修订(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1—025公告)。。
2021
2021年年66月月22日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真的核查后后,就《问询函》相关问题作,就《问询函》相关问题作出出了了回复说明回复说明,并对本次,并对本次重组预案重组预案进行了进行了相应修订相应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内容详见公司22021021年年66月月22日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披露的临临20212021--035035号等号等相关相关公告公告及及本次重组本次重组预案修订稿预案修订稿))。。
20
202121年年55月月1313日、日、66月月1122日日、、77月月1122日日、、88月月1212日、日、99月月1212日日、、1100月月99日日、、1111月月1313日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内容,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2021年年55月月1313日、日、22021021年年66月月1122日日、、22021021年年77月月1122日日、、20212021年年88月月1212日、日、20212021年年99月月1212日日、、22021021年年1100月月99日日、、22021021年年1111月月1313日日在《中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临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临20202121--002929号、号、临临22021021--037037号号、临、临22021021--038038号号、临、临20212021--041041号号、临、临20212021--054054号号、临、临22021021--059059号号、、临临20212021--067067号号公告公告)。)。
因本次重组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工作进度滞后于原定计划,
因本次重组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工作进度滞后于原定计划,根据中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知(银发[2020]29[2020]29号)》的相关规定号)》的相关规定,,本本公司先后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公司先后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和《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再次延期发出召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再次延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2021年年1010月月1212日日和和20212021年年1111月月1313日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临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临20202121--006060号号和和临临20212021--067067号号公告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了相关信息,并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了相关信息,并向广大投资者提示了本次重组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向广大投资者提示了本次重组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
三、
三、拟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相关事宜。但但鉴于今年下半年以来标的公司主产品草甘膦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现股价与重组首次董事会锁定的股价价差较大,截至目前相关方对交易方案尚未最终达成一致,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基于上述原因,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通知。经审慎研究分析,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按照公司在《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再次延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7)所作的风险提示,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本次重组的后续决策程序和承诺事项
公司将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审议终止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与交易对方协商
公司将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审议终止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与交易对方协商签署终止本次重组的相关协议,并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若公司董事会审议签署终止本次重组的相关协议,并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公司将承诺于终止本次重组公告披露后的通过该事项,公司将承诺于终止本次重组公告披露后的1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站(www.sse.com.cn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南通
南通江山江山农药农药化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20
202121年年1122月月22日日
[2021-11-17]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 2021—068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1
月12日、11月15日、11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
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向公司第一大、第二大股东问询,除公司于2021年4
月13日公告的《江山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涉及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信息。 关于本次重组的最新进展及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详见公司于
2021年11月13日披露的《江山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再次延期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编号为临2021-067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11 月 15 日、11 月 1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征询了本
公司大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和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产控”)、第二大股东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福华科技”)书面询证,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除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公
告的《江山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公司及上述两大股东均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涉及到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目前未发现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没有涉及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第一大股东南通产控、第二大股东福华科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11 月 15 日、11 月 1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
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
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江山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预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与本次重组相关的风险如下:
1、本次交易需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获得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的推进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2、目前,公司正积极协调各方推进和落实重组相关的各项工作,但鉴于标的公司资产、业务规模较大且受到疫情影响,本次重组的工作进度较原计划严重滞后。公司能否及时完成本次交易相关工作并在再次延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时限内(即 2021 年 12 月 12 日前)召开审议本次重组草案的董事会以及发出股
东大会通知存在不确定性。如不能在本次延期期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公司将按照规则终止本次重组。
3、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风险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的《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中“重大风险提示”相关章节。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第(二)项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
[2021-11-13]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再次延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 2021-067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
再次延期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四川省乐山市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华通达”或“标的公司”)全体股东持有的福华通达全部股权并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2021 年 4 月 12 日,
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35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对《问询函》相关问题作出书面回复,并对重组预案作相应修订。
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
真的核查后,就《问询函》相关问题作出了回复说明,并对本次重组预案进行了相应修订。
2021 年 5 月 13 日、6 月 12 日、7 月 12 日、8 月 12 日、9 月 12 日、10 月 9
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分别
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2021 年 6 月 12 日、2021 年 7 月 12 日、2021 年 8 月 12
日、2021 年 9 月 12 日、2021 年 10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临 2021-029 号、临 2021-037 号、临 2021-038
号、临 2021-041、临 2021-054、临 2021-059 公告)。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7 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董事会在 6 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鉴于本次交易的首次董
事会决议披露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3 日,按照上述规定,公司应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之前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因本次重组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工作进度滞后于原定计划,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并经批准,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 1 个月,即延期至 2021 年 11 月 12
日前(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临 2021-060 号公告)。
延期期间,公司积极组织各中介机构全力推进重组工作并取得重要进展。截至 11 月 12 日,本次重组的审计、评估、法律等现场尽调工作已基本完成,已形成审计报告初稿和法律意见书初稿、已完成评估报告初稿和重组报告书初稿的撰写工作,各中介机构正在履行内部报告或内部审核程序及开展补充核查工作;本次重组的交易相关方已就重组核心条款基本达成一致,各相关方正在审议、完善本次交易方案及交易相关协议,积极推进本次重组涉及的国资审批流程。此外,标的公司被质押股权已分别取得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通支行、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五通桥支行、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等 8 家质权人出具的同意解除股权质押的承诺函(尚缺中节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 家未出具同意解除股权质押的承诺函);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已解除对外担保,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已不存在为福华集团及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11 月 11 日,福华通达取得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出具的《关于四川省乐山
市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函》(川经
信化工函[2021]823 号),该函主要结论如下:福华通达及其子公司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不存在违反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情形,未发现有因违反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二、再次延期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原因
但 10 月中下旬以来,国内疫情进入阶段性爆发,因北京、成都等地均存在中高风险地区,会计师总部位于北京、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办公场所位于成都,审计报告内容除标的公司外还涉及对其控股股东相关情况的补充核查,且因本项目涉及重组上市,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质量控制制度(2021版)及制度补充规定之 1:业务风险分类补充规定 2021 版的要求,会计师将本重组项目列为 A1 类项目,因此审计报告应由质量管理执行合伙人审核并签发,目前大华质量管理执行合伙人只有季丰 1 人,该项目审计报告必须由季丰审核签发。由于两地疫情防控部门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北京要求在京人员非必要不出京、不前往新增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因此季丰自 10 月 27 日以来至今未能离开北京,故也未能到标的公司进行现场审核工作,截止到目前,已经影响了审计报告的内部审核进度及正式报告出具时间约 10 天。此外,11 月2 日本次重组评估机构的现场负责人因家属所在工作单位(上海市某医院)接上级部门协查要求,进行为期两天的两轮核酸筛查工作,该现场负责人到达乐山后根据要求进行自我隔离和核酸检测。同时受近期疫情影响,成都及北京防疫政策趋严,评估机构的项目总负责人鲁杰钢无法到达标的公司现场协调工作,也未去过其他中高风险区。因上述人员一直负责现场评估及核查工作,熟悉项目情况,如委派其他人员接手相应工作耗时更长,所以评估工作尚未最终完成。综上,由于审计、评估报告未能最终完成,独立财务顾问、律师部分工作建立在其基础之上,也相应延后,最终导致本次重组整体推进工作仍未能全部完成。公司因此未
能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之前发布召开审议本次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
三、本次重组再延期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推进本次同行之间的产业并购交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的相关规定:“(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
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 1 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 3 次……”,经公司再次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再次延期 1
个月,即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12 日前。
公司将全力配合各中介机构合理规划时间,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如不能在本次延期期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公司将按照规则终止本次重组。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需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获得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的推进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2、目前,公司正积极协调各方推进和落实重组相关的各项工作,但鉴于标的公司资产、业务规模较大且受到疫情影响,本次重组的工作进度较原计划严重滞后。公司能否及时完成本次交易相关工作并在再次延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时限内召开审议本次重组草案的董事会以及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存在不确定性。如不能在本次延期期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公司将按照规则终止本次重组。
3、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风险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披露的《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中“重大风险提示”相关章节。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3 日
[2021-11-06]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21—066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省乐
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华科技”)持有公司股
份 86,684,1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9%,福华科技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
本次)为 86,674,189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99.99%,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8%。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接到第二大股东福华科技函告,获悉其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公司部分股份的质押手续,
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股东名称 控股股 本次质押股数 为限 补充 始日 期日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东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大连银
2021 年 2024 年 行股份 补充流
福华科技 否 5,100,000 股 否 否 11 月 4 8 月 12 有限公 5.88% 1.72% 动资金
日 日 司成都
分行
2、本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
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名称 持股数量 例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量 量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福华 86,684,127 29.19% 81,574,189 86,674,189 99.99% 29.18% 0 0 0 0
科技
合计 86,684,127 29.19% 81,574,189 86,674,189 99.99% 29.18% 0 0 0 0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6 日
[2021-10-30]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21—065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省乐
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华科技”)持有公司股
份 86,684,1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9%,本次解质后,福华科技累计质
押股份数量为 81,574,189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94.11%,占公司总股本的
27.47%。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接到第二大股东福华科技函告,获悉其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公司部分股份的解质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名称 福华科技
本次解质股份 4,494,732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5.19%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51%
解质时间 2021 年 10 月 28 日
持股数量 86,684,127
持股比例 29.1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81,574,18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94.11%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7.47%
本次解质股份福华科技计划继续用于质押,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26] (600389)江山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7667元
每股净资产: 6.924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128%
营业总收入: 47.9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25亿元
[2021-10-26]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63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0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通市
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 998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75,375,51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9.049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薛健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大会的通知、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8 人,董事陈云光先生因工作
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2 人,监事成刚先生因工作原
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宋金华先生出席了会议;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叶洪林
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88,663,586 99.9686 27,800 0.0314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调整公司 6,000 17.7515 27,80 82.2485 0 0.0000
2021 年日常关 0
联交易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所持 86,684,127 股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育芳、李克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16]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质及继续质押的公告(2021/10/16)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21—062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质及继续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省乐
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华科技”)持有公司股
份 86,684,1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9%,本次解质及继续质押后,福华
科技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为 86,068,921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99.29%,
占公司总股本的 28.98%。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接到第二大股东福华科技函告,获悉其于 2021
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公司部分股份的解质及继续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司股份解质情况
股东名称 福华科技
本次解质股份 14,768,406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7.04%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97%
解质时间 2021 年 10 月 14 日
持股数量 86,684,127
持股比例 29.1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71,568,921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82.56%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4.10%
本次解质股份中的14,500,000股已办理继续质押手续,具体情况见“二、公
司股份质押情况”。
二、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股东名称 控股股 本次质押股数 为限 补充 始日 期日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东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杭州光
曜致新
2021 年 2024 年 宜泉股 补充流
福华科技 否 14,500,000 股 否 否 10 月 14 9 月 30 权投资 16.73% 4.88% 动资金
日 日 合伙企
业(有限
合伙)
2、本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
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名称 持股数量 例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量 量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福华 86,684,127 29.19% 71,568,921 86,068,921 99.29% 28.98% 0 0 0 0
科技
合计 86,684,127 29.19% 71,568,921 86,068,921 99. 29% 28.98% 0 0 0 0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6 日
[2021-10-13]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质及继续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21—061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质及继续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省乐
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华科技”)持有公司股
份 86,684,1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9%,本次解质及继续质押后,福华
科技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为 86,337,327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99.60%,
占公司总股本的 29.07%。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接到第二大股东福华科技函告,获悉其于 2021
年10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公司部分股份的解质及继续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司股份解质情况
股东名称 福华科技
本次解质股份 12,842,092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4.81%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32%
解质时间 2021 年 10 月 11 日
持股数量 86,684,127
持股比例 29.1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73,837,327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85.18%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4.86%
本次解质股份中的12,500,000股已办理继续质押手续,具体情况见“二、公
司股份质押情况”。
二、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股东名称 控股股 本次质押股数 为限 补充 始日 期日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东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杭州光
曜致新
2021 年 2024 年 宜泉股 补充流
福华科技 否 12,500,000 股 否 否 10 月 11 9 月 30 权投资 14.42% 4.21% 动资金
日 日 合伙企
业(有限
合伙)
2、本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
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名称 持股数量 例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量 量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福华 86,684,127 29.19% 73,837,327 86,337,327 99.60% 29.07% 0 0 0 0
科技
合计 86,684,127 29.19% 73,837,327 86,337,327 99.60% 29.07% 0 0 0 0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3 日
[2021-10-12]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 2021-060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四川省乐山市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华通达”或“标的公司”)全体股东持有的福华通达全部股权并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2021 年 4 月 12 日,
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35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对《问询函》相关问题作出书面回复,并对重组预案作相应修订。
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
真的核查后,就《问询函》相关问题作出了回复说明,并对本次重组预案进行了相应修订。
2021 年 5 月 13 日、6 月 12 日、7 月 12 日、8 月 12 日、9 月 12 日、10 月 9
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分别
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2021 年 6 月 12 日、2021 年 7 月 12 日、2021 年 8 月 12
日、2021 年 9 月 12 日、2021 年 10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临 2021-029 号、临 2021-037 号、临 2021-038
号、临 2021-041、临 2021-054、临 2021-059 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组的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根据福华通达以及本次交易对方四川省乐山市福华农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嘉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等提供的说明,相关方积极推动解除福华通达股权质押及对外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华集团、嘉丰国际已分别取得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通支行、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等 5 家银行出具的同意解除股权质押的函。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已解除对外担保,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已不存在为福华集团及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相关进展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临 2021-059 公告。
二、延期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原因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7 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董事会在 6 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鉴于本次交易的首
次董事会决议披露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3 日,按照上述规定,公司应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之前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由于国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始终未得到有效控制,尤其是 2021 年7 月以来国内新一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变异毒株(“德尔塔”病毒)在南京、郑州、上海、成都等多地爆发,本次重组现场审计工作严重滞后,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评估机构等的工作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导致后续工作滞后于原定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因郑州等地疫情突然爆发导致审计等中介机构部分项目组成员被隔离或限制出行
2021 年 7 月以来国内新一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变异毒株(“德尔塔”
病毒)在郑州、南京、上海、成都等多地爆发,尤其是郑州疫情,导致本次重组审计等中介机构部分人员被隔离或限制出行,严重影响了现场尽调工作的整体推进,具体影响情况如下:
审计机构关键审计人员因郑州疫情被隔离,造成审计尽调工作受到较大影响。
伙)(以下简称“大华”)苏州分所了解到交易双方的资产规模较大、生产经营流程复杂、交易涉及反向收购等重大账务处理等情况后,经大华总部协调,安排大华苏州分所与具有多年审计上市公司经验的大华河南分所分别抽调精干力量共同组建审计项目组。大华河南分所在审计过程中承担了较为重要的角色,但因
郑州在 2021 年 7 月底至 2021 年 8 月底经历洪水和疫情双重影响,并施行非必
要不离郑的政策措施,导致大华河南分所负责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的项目负责人及部分员工在此期间无法返回标的公司现场开展工作。经统计,疫情期间,大
华河南分所 35 位业务人员,3 人处于郑州封闭区,7 人处于郑州封控区,18 人
处于郑州防控区,还有 7 人在外地出差,疫情管控极大地限制了项目组成员复工及现场工作。与此同时,因 7 月底整个审计工作已进入关键事项抓取和重点问题分析阶段,在标的公司资产规模大、业务繁杂的情况下,大华河南分所分所作为本项目审计的核心团队之一,无法被简单取代,而郑州疫情的反复严重影响了审计效率。
另外,因境外及南京、上海、成都等地疫情,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评估机构等尽调工作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2、疫情发生后标的公司所在地严控中高风险区人员,导致部分项目组人员无法到项目现场开展工作
2021 年 7 月新一轮疫情在国内多地爆发后,为切实筑牢“外防输入、内防
反弹”坚固防线,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四川省、乐山市和五通桥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下发了应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企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各项防控措施。福华通达作为生产型企业,拥有数千名员工,且员工分布在乐山五通桥厂区、乐山市区、成都市区等多地,部分员工工作地、居住地所在地区在新一轮疫情中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福华通达的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此外,福华通达位于乐山(五通桥)盐磷化工循环产业园区内,为应对严峻的疫情形势并充分落实响应省市区三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责任要求,避免对产业园生产经营及人员安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疫指发[2021]38 号)及乐山市五通桥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争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加强国内重点地区来(返)桥人员排查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
精神,园区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来(返)人员,实行居家隔离直至离开风险区满 14 天,落实“五包一”措施,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隔离期间每 3 天完成 1 次鼻咽拭子核酸检测,解除隔离时采用双采双检。
本次重组中介机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会计师、评估师)项目组成员来自上海、江苏、郑州、北京、成都等地,该等地区在国内新一轮疫情爆发后均不同程度出现确诊病例并被认定为中高风险地区,乐山市五通桥区新冠疫情防控措施对各家中介机构的工作效率及时间计划表完成进度也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工作进度滞后于原定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董事会预计无法于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 6 个月内发布召开审议本次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
三、本次重组延期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 号)》的相关规定:“(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 1 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 3 次……”,经公司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出
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 1 个月,即延期至 2021 年 11 月 12 日前。
公司将全力配合各中介机构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需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获得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另外标的公司主要从事草甘膦等农药、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本次重组过程中标的公司需要满足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关于行业政策的要求。本次交易的推进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2、目前,公司正积极协调各方推进和落实重组相关的各项工作,但鉴于标的公司资产、业务规模较大且 7 月份以来郑州、南京、成都、上海等多个城市和地区出现疫情反复,本次重组的尽职调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公司能否及时完成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在延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时限内再次召开董事会以及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风险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披露的《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中“重大风险提示”相关章节。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2 日
[2021-09-11]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 2021—054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四川省乐山市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华通达”)全体股东持有的福华通达全部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组上市。经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星期
一)开市起停牌(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 2021-002 号公告)。
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江山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预案全文详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开市起复牌(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 2021-004 号公告)。复牌后,公司及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公司均正常经营,各项业务有序开展。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35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对《问询函》相关问题作出书面回复,并对
重组预案作相应修订(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临 2021-025 号公告)。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协调相关各方开展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为保证回复内容的准确与完整,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并披露了
延期回复《问询函》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5 月 7 日、2021 年 5
月 13 日、2021 年 5 月 20 日、2021 年 5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临 2021-026 号、临 2021-030 公告、临2021-031、临 2021-034 号公告)。
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
真的核查后,就《问询函》相关问题作出了回复说明,并对本次重组预案进行了
相应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临 2021-035 号、临 2021-036 号公告,《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21 年 5 月 13 日、6 月 12 日、7 月 12 日、8 月 12 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
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
2021 年 6 月 12 日、2021 年 7 月 12 日、2021 年 8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临 2021-029 号、临 2021-037 号、临 2021-038 号、临 2021-041 号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尚未完成,交易各方可能会根据审计、评估结果和市场状况对交易方案进行调整。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但鉴于标的公司资产、业务规模较大且 7 月份以来郑州、南京、成都、上海等多个城市和地区出现疫情反复,在尽职调查工作量较大及疫情反复等因素的影响下,本次重组的尽职调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公司及相关各方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相关工作。
二、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需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获得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另外标的公司主要从事草甘膦等农药、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本次重组过程中标的公司
需要满足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关于行业政策的要求。本次交易的推进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2、鉴于标的公司资产、业务规模较大且 7 月份以来郑州、南京、成都、上海等多个城市和地区出现疫情反复,本次重组的尽职调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可能对公司董事会能否在本次重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 6 个月内如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产生不利影响。
3、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风险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披露的《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中“重大风险提示”相关章节。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1 日
[2021-09-11]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53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1.00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9/16 - 2021/9/17 2021/9/17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1 年 9 月 1 日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1 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297,00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97,000,000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9/16 - 2021/9/17 2021/9/17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1.00 元;对个人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
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待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 2009 年 1 月 23 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
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90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 股股票( “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81 号)执行,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现金红利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90 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其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1.00 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3—83558270、83530931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1 日
[2021-09-02]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52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通文景国际大酒店(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世纪
大道 55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77,036,81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9.6083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薛健先生主持,会议采
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大会的通知、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3 人;
3、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宋金华先生出席了会议;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叶洪林
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77,020,318 99.9906 16,500 0.0094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公司 2121 年半 1,807 99.0953 16,50 0.9047% 0 0
年度利润分配 ,226 % 0
预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育芳、李克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2 日
[2021-08-28]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质及继续质押的公告(2021/08/28)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21—051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质及继续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省乐
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华科技”)持有公司股
份 86,684,1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9%,本次解质及继续质押后,福华
科技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为 86,679,419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99.995%,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8%。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接到第二大股东福华科技函告,获悉其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公司部分股份的解质及继续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司股份解质情况
股东名称 福华科技
本次解质股份 12,842,092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4.81%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32%
解质时间 2021 年 8 月 26 日
持股数量 86,684,127
持股比例 29.1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73,839,41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85.18%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4.86%
本次解质股份中的12,840,000股已办理继续质押手续,具体情况见“二、公
司股份质押情况”。
二、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股东名称 控股股 本次质押股数 为限 补充 始日 期日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东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大连银
2021 年 2024 年 行股份 补充流
福华科技 否 12,840,000 股 否 否 8 月 26 8 月 12 有限公 14.81% 4.32% 动资金
日 日 司成都
分行
2、本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
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名称 持股数量 例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量 量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福华 86,684,127 29.19% 73,839,419 86,679,419 99.995% 29.18% 0 0 0 0
科技
合计 86,684,127 29.19% 73,839,419 86,679,419 99.995% 29.18% 0 0 0 0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2021-08-25]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50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
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与南通国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投资人共同发起设立特殊目的企业“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原暂定名,以下简称“基金”)
(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 2021-039 号公告)。
公司近日与各合作方正式签署了合伙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与前述公告披露内容一致,并完成了上述基金的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了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现将工商登记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名称: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3MA26X0970F
主要经营场所: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江成路 1088 号内 5 幢 8203-152
执行事务合伙人: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郜翀)
成立日期:2021 年 8 月 24 日
合伙期限:2021 年 8 月 24 日至 2029 年 8 月 23 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2021-08-24] (600389)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质及继续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21—049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质及继续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省乐
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华科技”)持有公司股
份 86,684,1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9%,本次解质及继续质押后,福华
科技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为 86,681,511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99.997%,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9%。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接到第二大股东福华科技函告,获悉其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公司部分股份的解质及继续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司股份解质情况
股东名称 福华科技
本次解质股份 16,052,616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8.52%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40%
解质时间 2021 年 8 月 20 日
持股数量 86,684,127
持股比例 29.1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70,631,511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81.48%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3.78%
本次解质股份中的16,050,000股已办理继续质押手续,具体情况见“二、公
司股份质押情况”。
二、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股东名称 控股股 本次质押股数 为限 补充 始日 期日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东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大连银
2021 年 2024 年 行股份 补充流
福华科技 否 16,050,000 股 否 否 8 月 20 8 月 12 有限公 18.52% 5.40% 动资金
日 日 司成都
分行
2、本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
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比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名称 持股数量 例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量 量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福华 86,684,127 29.19% 70,631,511 86,681,511 99.997% 29.19% 0 0 0 0
科技
合计 86,684,127 29.19% 70,631,511 86,681,511 99.997% 29.19% 0 0 0 0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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