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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将先试先行外汇资金集中管理

日期:2012-07-27 00:00:00 来源:互联网
    为推动本地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从管理型总部向资金总部、投资总部升级,浦东新区目前正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开展一项“推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挥资金集中管理功能”的课题研究。记者从浦东新区有关部门获悉,不久前,浦东新区与上海外汇管理局已悄然拟定了先行先试行动方案,并准备在近期推出9项试点措施。



  记者从浦东新区有关部门了解到,这些试点措施主要包括:深化通用电气委托贷款框架下的经常账户、资本金账户内的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外资跨国公司以人民币利润购汇,从事境外放款;允许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将汇出的资金放在试点银行离岸业务项下的专用账户;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支持中外资银行开展本外币交叉理财产品等。



  此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批准招商银行为通用电气集团在华企业办理外汇资金集中管理业务,招行由此成为国内最早获准正式开办此项业务的商业银行。



  “前两年,中国外债增长幅度很大,尤其是短期外债占外债比例超过40%,突破了国际警戒线。为此,国家外汇管理局作出决策,要求加强对外资企业和外资银行的外汇管理,此次集中管理试点正是在上述背景下提出的。”上海社科院经济研究所金融与资本市场研究室副主任韩汉君对早报记者说。



  在他看来,此举还有助于减缓外汇储备的增长速度,“目前中国外汇储备已有相当规模,外管局希望跨国公司在许可的情况下不一定要马上结汇,而允许它们从事境外投资放款,也是出于这部分考虑。”



  更重要的是,这一管理方式可帮助跨国公司提高外汇资金的利用效率。这正是浦东新区此次与外管局合作该课题的真实用意。



  在前不久召开的浦东新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扩大会议上,区长张学兵曾明确表示,浦东新区下半年将进一步发挥已有的54家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功能,解决它们在拓展资金集中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争取年底形成可操作的方案,努力在人民币和外汇资金的集中管理、离岸金融业务、资金流与物流相对分离等方面取得突破。



  “浦东要打造世界级的金融服务中心,就必须提升这54家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资金管理能力。试点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将有助于这些地区总部在保证生产经营现金流的同时,从闲置外汇中得到最大收益。”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办公室有关人士最后说。



  作者:早报记者 陈其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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