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 正点财经 > 证券资讯 > 正文

跨境人民币业务

日期:2012-11-28 00:00:00 来源:互联网

     跨境人民币业务是指经国家允许指定的、有条件的企业在自愿基础上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和投资的业务,商业银行在人民银行规定的政策范围内,直接为企业提供跨境人民币相关结算服务。企业在银行办理人民币收款手续,应如实填写《跨境人民币结算收款说明》,注明“外币报关人民币结算”字样和相应的外币出口报关单号。境内结算银行应当将企业申报的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第二,外币报关进口、人民币付款业务处理流程。企业在银行办理人民币付款手续,应如实填写《跨境人民币结算付款说明》,注明“外币报关人民币结算”字样和相应的外币进口报关单号。境内结算银行应当将企业申报的信息报送管理系统。
    在跨境人民币业务推动的过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作为苏州当地跨境人民币业务的首发银行、作为多项跨境人民币业务的首笔办理银行,苏州中行传承中行百年文化,立足苏州市场,结合苏州经济特点,在苏州地区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两年多以来,业务稳扎稳打,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温州市跨境人民币结算提速:根据数据显示,截至9月末,温州市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263.7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5%。第三季度,温州市在跨境人民币结算量达103.70亿元,其中货物贸易结算31.88亿元,服务贸易结算51.37亿元,资本项目结算20.45亿元。
    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启动以来,中国银行充分发挥集团整体优势,海内外分支机构加强联动,跨境人民币业务规模迅速增长,产品服务不断丰富,清算渠道日趋广泛,客户基础逐步拓展,系统运行良好有序,业务实现较快发展。2011年全年,中国银行集团跨境人民币结算量突破1.7万亿元,其中内地机构为电气、通讯设备、电子产品、交通运输、化工、制造、批发零售等不同行业的数千家客户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约7800亿元,涉及的客户遍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市场份额超过30%,始终保持市场领先地位。中国银行已有24家海外机构为客户办理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其中中银香港以参加行身份共办理业务5500多亿元,其他海外机构办理4300多亿元。
    作为人民币国际化这一宏大命题的微观切入点,跨境人民币业务在过去数年中的迅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所蕴含的巨大商机和市场潜力。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依法开展各类跨境人民币业务的银行应当首先按照《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银发〔2010〕79号文印发)接入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并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所有人民币资金跨境收付信息及有关业务信息。银行未接入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即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信息的,中国人民银行可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停止其继续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
    目前跨境人民币业务整个态势是良好的,主要体现在这么几个方面。一个是大陆境内的试点地区,除了当时的深圳、上海等城市之外,现在已经扩大到全国。二是与境内有人民币业务实际收付往来的国家和地区已经大幅增加,目前已经有181个国家和地区与大陆有人民币业务往来。三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量持续上升,到去年末累计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量已经达到2.58亿。四是人民币跨境投资试点已经稳步推进,累计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量已经超过1000亿元。
    由于人民币目前没有实现资本项目下的可自由兑换、境外人民币投资渠道狭窄等原因,在发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的过程中,有关政策制定及管理操作还需完善和改进。首先,要推动实现人民币跨境良性循环,进一步拓宽人民币跨境流动渠道,协调境内外人民币市场和谐发展。

 

关于我们 | 商务合作 | 联系投稿 | 联系删稿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