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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交易规则

日期:2015-05-06 00:00:00 来源:互联网

A股交易规则(行情软件分类:大智慧)投资者在A股交易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天购入的股票不再享有此次分红派息及配股的权利。但投资者在A股交易股权登记日当天购入股票, 第二天抛出股票,仍然享有分红派息及配股的权利。

A股交易规则说明:

一、A股交易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休假日除外)   上午9:30 --11:30   下午1:00 -- 3:00  
二、竞价成交  
 (1) 竞价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价格较高的买进委托优先于价格较低买进委托,价   格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的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则按时间顺序优先。
 (2) 竞价方式:上午9:15--9:25进行集合竞价 (集中一次处理全部有效委托);上午   9:30--11:30、下午1:00--3:00进行连续竞价 (对有效委托逐笔处理)。  
三、A股交易单位  
 (1) 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100股=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股或其整数倍;  
 (2)当委托数量不能全部成交或分红送股时可能出现零股 (不足1手的为零股),零股只能委   托卖出,不能委托买入零股。  
四、A股报价单位    股票以“股”为报价单位。  交易委托价格最小变动单位:A股为人民币0.01元; 五、涨跌幅限制   在一个交易日内,除首日上市证券外,每只A股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个交易日收市价的涨跌   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六、委托撤单    在委托未成交之前,可以撤销委托。   七、"T+1"交收    “T”表示交易当天,“T+1”表示交易日当天的第二天。“T+1”交易制度指当天买入的A股不能在当天卖出,需待第二天进行自动交割过户后方可卖出。 资金使用上,当天卖出股票的资金回到投资者账户上可以用来买入股票,但不能当天提取, 必须到交收后才能提款。(A股为T+1交收)  
五、新股申购    目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新股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上网公开发行和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  
1、网上公开发行  
 ①投资者认购新股前应充分了解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  
 ②申购前须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用以申购。每个证券账户申购下限是1000股,认购必 须是1000股或其整数倍。    ③每个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每1000股给一个配号。多次申购的只有第一次委托有效,其余委 托申购无效,无效申购不给配号。    
④委托合同号不是中签配号,只是投资者在证券部下单委托的电脑序列号。投资者可在申购   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通过电话系统或自助系统查询新股配号。申购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可根据报纸公布的中签号与自己的申购配号核对是否中签。  
⑤申购新股不收取手续费。申购未中签的资金在申购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自动返还到资金账   户上。    
⑥新股申购不能撤单。新股委托申购时间为上午9:30--下午3:00;上午9:30分前下单委托无效。
2、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    
①、必须在股票发行公告确定的登记日持有上市流通A股才有配售新股的权利;    
②、持有深、沪两市流通A股市值的投资者可分别用深圳、上海证券帐户同时参加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发行的新股申购配售,同一新股申购配售,深、沪两交易所分别使用各自的申购代码;   ③、每持有10000元上市流通A股市值可申购配售1000股,申购数量必须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市值不足10000元的,不计入可申购市值;  
④、深市投资者同一证券帐户在不同营业部托管的上市流通A股市值合并计算;    
⑤、申购配售新股时,按申购上限委托买入,每个证券帐户只能申购一次,超额申购   和重复申购部分,均为无效申购,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⑥、在申购配售后的第一个工作日(T+1日),以有效方式查询配号,并于T+2日核对中签号码,如中签,须于T+3日14:00前存入足额中签股款。
 
A股交易规则中A股不是实物股票,以无纸化电子记账,实行“T+1”交割制度,有涨跌幅(10%)限制,参与投资者为中国大陆机构或个人。欢迎大家使用A股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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