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关于证券机构参与新三板政策点评:风吹鸟飞翔
事件及媒体信息:
12月26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证券经营机构参与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证券经营机构参与全国股转系统业务的有关事项。
事件点评:
加大风力,新三板战略地位愈加强化。央行387号文的同时是证监会“通知”,继续印证我们对新三板战略意义的理解:一方面服务创业创新中小微,服务新经济,是经济转型的助推器;另一方面是金融改革的试验田,在这个市场做一些改革成本低,风险外溢性小,比如本次“通知”将新三板各项业务对更多证券经营机构放开,也是金融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政策力度不断加大,新三板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和强化。
监管思路一脉相承,三个关键词是明确、扩围和创新。1)“通知”的信息量很大,不过其实绝大部分都是监管部门此前在不同场合已经提及的政策方向,包括推荐业务和做市业务等资格的放开、公募产品试点、证券机构自身挂牌,以及券商自营风控指标(5%)等等,其中QFII和RQFII参与新三板其实此前早已明确。“通知”的意义在于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将证券经营机构参与新三板的事项正式明确下来,稳定市场预期,且鼓励之情溢于言表。2)“通知”的突破之一是扩围,新三板产业链上各个环节的扩围,主要包括扩大推荐队伍、扩大做市队伍和扩大机构投资者队伍,另外支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到新三板挂牌也扩大挂牌公司队伍。3)除了广度之外,“通知”延续鼓励创新的监管态度,比如“允许主办券商探索股权支付、期权支付等新型收费模式”,“多渠道筹集做市资金”,“试点挂牌股票借贷业务”,“质押式回购等创新业务”等,包括券商自营、资管和公募参与新三板投资,证券期货机构自身挂牌并多方式融资等,在“明确”的基础上,“扩围”与“创新”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业务资格放开仍需相关细则配套,当前首要是加强存量监管和质量提升。1)允许非券商机构进行新三板推荐业务、做市业务等意味着券商牌照全面放开真的渐行渐近,不过从区域市场执业情况来看还不是那么成熟,仍需相关细则配套。2)机构投资者一端的放开和鼓励可能先行,毕竟现在新三板主要不是受限于供应端产能。3)不管推荐还是做市,“通知”都将“提升能力和水平”放在“扩大队伍”之前,也特别提到“证券公司强化合规及风控管理,提高执业水平”,在达到一定规模基础之后需要“规范有序”,然后再继续上规模。
市场分层的必要性和意义将更加凸显,明年新三板将再上台阶。挂牌主体规模继续大扩容的预期明确令市场分层的需求更加迫切,规模扩张之外我们预计明年新三板将完成几项重大制度建设,而制度推进的基础是市场分层,欢迎参阅我们的专题报告《分层:新三板大发展的基础——新三板分层制度前瞻探讨》(2014/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