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2018年GDP数据点评:或能稍微缓解2020年“稳增长”压力
事件:
2019 年11 月22 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数据的公告》(下文简称《公告》)。《公告》主要涉及了对2018 年国内生产总值、三大产业增加值的调整,其中对于2018 年名义GDP 上调了2.1%。如果在后续对GDP 的修正中上调过去若干年实际GDP 增速,可能会降低2020 年实现国民收入翻两番对2019 和2020 年经济增长的要求。当然,宏观政策的取向仍需视统计局数据修正的具体情况以及就业状况来判断。
投资要点:
本次对GDP 数据的修订是应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的要求而进行:
我国年度的GDP 系列数据的最终确定需经过一次核算、两次修订:
初次核算在年末立即进行,核算基础为进度统计资料与部门行政记录;第一次修订主要是依据较为完整、可靠的年度统计资料、财政决算资料、部门行政记录对初次核算进行修正;第二次修订仅在全国经济普查年度进行,使用更广泛、可信的普查数据进行“再修订”。
我国曾在2005、2008、2013 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中分别上修调查当年GDP 数据16.8%、4.4%、3.4%。本次修订是基于2019 年进行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而做出的修订。
《公告》中对GDP 数据的修订影响如何?
和此前的修订相比,本次修订的幅度最小,对总量与结构影响相对有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对2018 年GDP 数据由900309 亿元调增至919281 亿元,上修幅度2.1%,远低于前三次;修订后三次产业结构有所调整: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 比重为7.0%,调低了0.1 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9.7%,调低了1.0 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3.3%,调增1.1 个百分点,占GDP 比重进一步提高。但总的来说国民经济的构成没有结构性变化。
由于我国GDP 核算更多采用相对值法,对2018 年GDP 的调整从 基数角度对于2019 年及2020 年的增速影响有限,但是对于历史数据的修正仍有可能对未来的宏观政策取向和经济增长产生微妙的影响。
一方面,本次对2018 年变价GDP 上修的2.1%虽然将在一定比例上影响2018 年GDP 名义值(2019 年GDP 增速的基数),但由于我国计算GDP 增速(不变价)时是采用各行业指标增速推算的方法(相对值法),故基数变动的影响微乎其微。
另一方面,当前《公告》中仅对2018 年名义GDP 数据调整作了说明,但根据历史经验,统计局在全国经济普查公布后同样将对调查年及之前年份的实际GDP 一并做调整——例如2013 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之后,对从1977 年到2013 年历年的GDP 同比增速都做了调整。具体而言,由于2013 年对名义GDP 是上调的,对于历史不同年份的增长虽然上调和下调都有,但是以上调为主,特别是对1990 年以后的数据基本是做上调处理的。我们预计本次普查之后对经济增长做的调整也会牵扯到2018 年以前的年份,特别是2014 到2018 年。这意味着如果实际增速和名义增速的调整方向趋同,过去5 年乃至2010 年以来的经济实际增速可能高于原始值。
修订数据或于年末或年后公布,对于宏观政策可能产生微妙影响。
此次普查中由于涉及了行业分类的变化调整过程十分复杂,因此更多关于往年数据的调整未能及时在《公告》中披露,我们预计这些调整将在年末及年后公布。
本次修订可能在数据层面上缓解了2019 年和2020 年稳增长的压力。2012 年的十八大报告曾提出了“2020 年GDP 总量较2010年翻一番”的经济增长目标。而依据本次调整前的GDP 增速数据,只有2019、2020 两年的GDP 复合年增长率达到6.1%-6.2%才可能完成目标。但如果2018 年以前的实际GDP 增速有所上调,;对于2020 年实现国民收入翻一番的目标而言,2019-2020 年的经济增速可以低于原来6.1-6.2%的水平,政府保增长的压力会有所下降。
当然,具体的增长目标和政策取向仍然需要看统计局对于过去若干年GDP 修订的具体数值而定。此外,就业市场的状况也是政府宏观政策取向的重要考虑。
风险提示:经济低于预期,政策力度不及预期,中美关系持续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