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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05年反洗钱报告》

日期: 2012-07-27 00:00:00 来源:互联网
    2006年8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2005反洗钱报告》,报告正文共分为七章,分别从反洗钱法制建设、反洗钱协调机制与组织机构建设、反洗钱监管、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检测与分析、洗钱案件查处与案例分析、反洗钱国际合作、反洗钱宣传与研讨培训等七个方面对2005年反洗钱工作做一阐述。

  报告显示,2005年,中国反洗钱监管的主要内容是监督,检查金融机构执行《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情况。中国人民银行采取的反洗钱监管手段主要包括政策指导、评估金融机构风险、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等。

  报告显示,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的反洗钱监管整体水平较以往年份有明显进步,反洗钱监管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把中国反洗钱检测分析中心建设成国际一流的金融情报机构的要求,2005年,中国反洗钱检测分析中心在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的收益、分析和可疑交易线索移送等方面稳步推进,反洗钱检测分析工作的覆盖面和专业水平进一步提高。

  在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收集方面,报告中提到,自2005年2月开始,大额资金交易报告的联网报送工作开始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推开。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全国应报送机构共计313家(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联社及外资银行),预计2006年报送面将覆盖所有银行类金融机构。

  《2005反洗钱报告》序中明确,2006年,将是奠定我国反洗钱法律基础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国反洗钱工作走向深入、全面开展的一年。2006年反洗钱法律体系建设将取得重大进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对《反洗钱法(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中国人民银行修订和制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在公开征求意见后,预计在2006年下半年公布实施,反洗钱工作领域将从银行业扩展到证券业和保险业。反洗钱本外币统一管理工作即将完成,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也将普遍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监管力量将大大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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