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设: 创设是指权证上市交易后,有资格的机构发行与原有权证条款完全一致的权证的行为。创设机制的主要目的是增加权证供应量,以平抑权证的过度需求导致的权证价格高企。
2、创设与发行备兑权证的区别: 创设与券商发行备兑权证有一定的区别。
创设是对市场中已有权证的发行,创设而来的权证,其条款、证券简称、交易代码都与原有权证一样。打个比方, 如果某券商创设了5000万份武钢认购权证,那么,武钢认购权证(简称武钢JTB1)就好比进行了一次增发,其流通盘增加了5000万份,而不是设立了一个流通盘为5000万的“武钢JTB2”。而如果是券商发行备兑权证的话,那就是创立了一个新权证,证券简称、交易代码都会与原有权证有所区别。
3、券商创设权证的几个步骤: 根据有关通知,创设权证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以创设1000万份武钢认购权证为例,首先,券商要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一个专用账户,并存入1000万股武钢股票用于履约担保;第二,券商要向交易所提出创设申请,并提供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其已提供行权履约担保的证明,交易所审核后会通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该券商权证创设专用账户生成1000万份武钢认购权证;第三,生成的1000万份武钢认购权证当天并不能交易,必须等到第二天以后,券商才能在二级市场上按照市价卖出。
4、权证的注销: 权证的注销是指创设人(即创设权证的证券公司)向交易所申请注销其所指定的权证创设账户中的全部权证或部分权证。申请获准后,履约担保账户中与注销权证数量相等的股票或现金也相应解除锁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同一创设人申请注销权证的数量不得超过他之前所创设的数量。
假如有一家创新试点券商在创设出1亿份武钢认购权证后,卖出后又从市场上买回8000万份武钢认购权证。申请注销获准后,其履约担保账户中将有8000万股武钢股票解除锁定,武钢认购权证的流通总量也就将减少8000万份。
5、创设对券商有何要求: 根据规定,目前只有创新类券商有资格创设权证。此外,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证券公司持有一种非债券类证券的成本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
6、券商创设的收益情况: 对于券商来说,创设是有成本和收益的。其成本是需要承担用于抵押的股票价格。
下跌的风险以及资金成本;而收益是高价卖出权证得到的资金。利润则是二者之差。创设权证后,如果有合适的机会,创设人可通过购回权证并进行注销的方式来盈利,可能相比持有到期是较优的选择。
7、权证是否可以无限创设: 按照目前上交所的规定,其对权证的创设是不设“封顶”限制的,但在实际操作中,上交所通常会对权证的创设进行总量限制。不过,从目前招行权证创设的情况来看,上交所实际上已经放开了总量限制。
而深交所则对创设权证的数量实施“封顶”,即权证总数不得超过正股的总股本。 此外,深交所对每日可创设权证数量和可创设权证的总量都设置了“上限”。
对于每日可创设权证的数量,深交所规定:权证首次发行量在6亿份以内的,当日可创设的权证数量不超过3亿份;首次发行量在6亿份以上的,当日可创设的权证数量不超过首次发行量的50%。
对于可创设权证的总量,深交所规定:创设在外的权证与同标的证券的同种权证之和乘以行权比例不超过无限售条件标的证券的100%。即:包括创设权证在内的权证总量,不得超过正股的总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