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传统的左手举杠铃、右手收暗钱的好戏正在上演,以前扮演这一角色的曾是券商,曾是社保资金,如今轮到基金。
由证监会基金管理部下发、名为《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对象提供投资咨询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在各基金公司内部传阅。根据这份《通知》,各大基金公司将不需证监会审批,可直接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保险公司及其他依法设立运作的机构等特定对象提供投资咨询服务。这意味着基金公司除可从事《基金法》所允许的资产管理业务外,还可开展投资咨询服务。
刚写了一篇基金公司被边缘化的文章,为被逼得相对洁身自好的基金公司叫屈,希望有关部门不要因为基金不是亲生儿子、就把基金逼得重做投机的奸商。但没想到基金就如此快地以如此出人意料的方式得到补偿,有关部门为基金开了一道投机之门,不枉最近基金对于股指的默契配合。
翻一翻案例,以往基金做投资咨询的案例也并不鲜见,比如某基金公司向恒生投资提供有关A股的投资咨询服务等,早已成为行业内公开的秘密。但基金自知理亏,只能偷偷行动。一旦此通知落实,基金的私下行为受到合法性确认,此后大可光明正大地在咨询、投行诸种业务中取自己的一瓢饮。难道一个有特色的资本市场,就是不顾世界资本市场的通行准则,有别人之所无,为他人所不敢为?投行、券商、基金之间的界限泯然不存,资本市场实现大同世界指日可待了。但如此大同必然导致市场大乱。
基金虽然相对干净,可由于喝狼奶长大仍免不了投机的天性。以此次兴业可转债基金牺牲全体持有人利益、在招商银行股票和转债上为大客户进行短线套利行为为例,可见利益输送已经到了何等肆无忌惮的程度。但基金方面却誓言要追究公布者的法律责任,并且坚决不承认有利益输送行为,当兴业基金发布澄清公告,被迫公布11笔共计4.52亿元的巨额申购,对照招行复牌前后的对价高低,如果那不算利益输送,那投资者就是博傻市场上的最后的傻瓜了。
咨询业务与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冲撞几乎是必然的。当年桑迪韦尔,就因为花旗帝国旗下的索罗门斯密斯美邦王牌分析师、华尔街通讯类股的传奇人物---杰克·格鲁伯曼对中小投资者不负责任地狂吹电信股,受到国会、证券委、检察院与投资人毫不留情的万炮齐轰,不仅向所有美国人郑重道歉,更在花旗帝国内部主动设立防火墙。
但我们的政策却难逃为私下的利益输送撑腰的嫌疑。现在,有证监会基金管理部的一纸通知,兴业基金大可以理直气壮。如果大客户是他们的咨询对象,那么向咨询对象进行利益输送就变成道德行为,不输送才不道德,咨询对象当然是大客户,高额咨询费以及其他衍生费用在头顶悬着,必然成为基金得罪不起的衣食父母。基金"为信任奉献回报"的宗旨不用说成为空谈,《证券法》第八章第一百六十九条、一百七十一条第三款,《基金法》、证监会发布《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也就等同于废纸。
下位法如此理直气壮地顶撞上位法,不管出于何因,都是法治上的不祥之兆。尽管笔者为基金叫屈,他们失手于集合理财、专户理财、企业年金等原本应该拥有的市场项目,但如果获得这样的补偿,却溢出市场的边界之外。如果基金得益于这样投机性的补偿,可想而知,基金的投机心态必将膨胀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市场各主体安守本分的原因就在于市场各个角色并非全能。就中国目前的市场来说,政府信用是维持市场信用最后的底线,如果政府为救急---券商之急、银行之急、基金之急而带头破坏中国市场的游戏规则,那么,中国的市场规则的底线就不知在哪里了。丧失游戏规则的底线,股市再多利好也是空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