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623什么时候复牌?-亚玛顿停牌最新消息
≈≈亚玛顿002623≈≈(更新:22.02.24)
[2022-02-24] (002623)亚玛顿: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2-003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披
露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称“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 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 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 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者对本次交易方 案发生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寿光灵达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寿光达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黄山高 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扬中高投毅达创业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宿迁高投毅达产才融合发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和常州华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 不构成重组上市。
因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亚玛顿,证券代
码:002623)自 2021 年 12 月 13 日开市时起停牌。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和 12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
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和《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 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刊登了相关公告。同时,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
称:亚玛顿,证券代码:002623)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开市时起复牌。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
2021 年 1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2022-001
号)。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披露重组报告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相关备案、批准或核准等程序,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披露的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程序,在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之前,每 30 日就本次交易的最新进展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鉴于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2022-01-29] (002623)亚玛顿: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2-002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口亏损 口扭亏为盈 口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5,800 万元-7,000 万元
盈利:13,774.82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57.89%-49.18%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1,800 万元-2,500 万元
盈利:7,195.67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74.98% - 65.26%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32 元/股-0.39 元/股 盈利:0.86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
预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国内大宗物料价格上涨明显,光伏产业硅料价格节节攀升,
组件企业的生产成本和终端电站的投资成本增加,市场驱动力有所减弱,使得国
内光伏新增装机不及预期。同时,由于 2020 年下半年光伏玻璃紧缺,价格大幅
上涨,光伏玻璃生产企业纷纷加速产能的扩张,导致报告期行业内光伏玻璃产能
同比大幅增长。受上述因素的影响,报告期二季度开始光伏玻璃价格大幅下降并
在低位波动,因此公司经营业绩也受到较大的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在凤阳新建的光伏玻璃深加工产线处于产能爬坡期,光
伏玻璃的产量以及成品率均未达到预期,因此对该产品的盈利能力造成一定的影
响。截至公告期,凤阳深加工产线的产量以及成品率已经在稳步提升,对公司未
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随着上年末太阳能电站资产的逐步出售,本期毛利率较高的电力业务利润额也大幅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2022-01-22] (002623)亚玛顿: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2-001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披
露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称“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 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 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 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者对本次交易方 案发生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寿光灵达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寿光达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黄山高 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扬中高投毅达创业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宿迁高投毅达产才融合发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和常州华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 不构成重组上市。
因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亚玛顿,证券代
码:002623)自 2021 年 12 月 13 日开市时起停牌。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和 12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
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和《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 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刊登了相关公告。同时,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
称:亚玛顿,证券代码:002623)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开市时起复牌。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披露重组报告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相关备案、批准或核准等程序,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披露的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程序,在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之前,每 30 日就本次交易的最新进展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鉴于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2021-12-27] (002623)亚玛顿: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59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玛顿”
或“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限
售股份,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39,06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62%。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为 11 名,涉及证券账户总数为 34 户。
3、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概况和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5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11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9,062,500 股(A 股),发行价格为 25.6
元/股,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认购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股) (元) (月)
1 UBS AG UBS AG 1,171,875 30,000,000.00 6
2 林金涛 林金涛 1,171,875 30,000,000.00 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低碳新
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73,437 6,999,987.20 6
富国基金管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价值优
3 有限公司 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34,375 6,000,000.00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清洁能源产
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03,125 18,000,000.00 6
常州天鼎实业
4 投资合伙企业常州天鼎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937,500 100,800,000.00 6
(有限合伙)
5 周至恒 周至恒 1,289,062 32,999,987.20 6
华夏基金管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磐益一
6 有限公司 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890,625 74,000,000.00 6
华泰资产管理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
7 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产品 1,171,875 30,000,000.00 6
序号 投资者名称 认购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股) (元) (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二组合 170,162 4,356,147.20 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改革
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7,188 4,792,012.80 6
中国银行-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56,720 1,452,032.00 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均衡
甄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5,081 2,178,073.60 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惠睿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344 290,406.40 6
湖北省(捌号)职业年金计划-交通银行 14,747 377,523.20 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陆号职业年金计划-交
通银行 12,478 319,436.80 6
湖北省(拾壹号)职业年金计划-农业银
行 12,478 319,436.80 6
江西省拾号职业年金计划-工商银行 5,672 145,203.20 6
江西省柒号职业年金计划-浦发银行 14,180 363,008.00 6
宁夏回族自治区柒号职业年金计划-交通
银行 3,403 87,116.80 6
8 海富通基金管河南省壹号职业年金计划-交通银行 17,016 435,609.60 6
理有限公司 河南省柒号职业年金计划-建设银行 17,016 435,609.60 6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陆号职业年金计划-建
设银行 3,403 87,116.80 6
河北省柒号职业年金计划-招商银行 17,016 435,609.60 6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
计划-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8,360 726,016.00 6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
计划-中国银行 13,045 333,952.00 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5,081 2,178,073.60 6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 A)企业
年金计划-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524 653,414.40 6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344 290,406.40 6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
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852 508,211.20 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中国民生银行 17,016 435,609.60 6
9 常州市天宁弘常州市天宁弘亚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953,125 50,000,000.00 6
序号 投资者名称 认购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股) (元) (月)
亚实业投资合合伙)
伙企业(有限合
伙)
深创投制造业深创投红土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
转型升级新材司-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
10 料基金(有限合 19,531,250 500,000,000.00 6
伙) (有限合伙)
上海诺铁资产上海诺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肥中安海
11 管理有限公司 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906,250 100,000,000.00 6
合计 39,062,500 1,000,000,000.0 -
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此次非公
开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60,000,000 股增加至 199,062,500 股。具体详
见 2021 年 6 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
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
量变化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11 名股东均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认购的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
均履行了该承诺。除该承诺事项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本次拟解
除限售的股份无后续追加的承诺和其他承诺,亦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
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上市资金的情况,公
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021-12-24] (002623)亚玛顿: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56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在常州市
天宁区青龙东路 63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 其中 5 名董事现场出席,张喆民先生、葛晓奇先生、曾剑伟先生以通讯方式 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核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寿光灵达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寿光灵达”)、寿光达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寿光达领”)、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资本”)、黄山高 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黄山毅达”)、扬 中高投毅达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中毅达”)、宿迁 高投毅达产才融合发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宿迁毅达”) 和常州华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辉投资”)持有的凤阳 硅谷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阳硅谷”或“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并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条件,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要求及条件。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林金锡先生、林金汉先生为本
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凤阳硅谷 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如下: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通过向寿光灵达、寿光达领、中石化资本、黄山毅达、扬中毅达、宿迁毅达和华辉投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凤阳硅谷100%股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比例
出资额 比例 出资额 比例
寿光灵达 8,500.00 60.92% 8,500.00 60.92% - -
寿光达领 1,610.15 11.54% 1,223.71 8.77% 386.43 2.77%
中石化资本 1,111.11 7.96% 555.56 3.98% 555.56 3.98%
黄山毅达 1,111.11 7.96% - - 1,111.11 7.96%
华辉投资 1,064.82 7.63% - - 1,064.82 7.63%
扬中毅达 333.33 2.39% - - 333.33 2.39%
宿迁毅达 222.22 1.59% - - 222.22 1.59%
合计 13,952.74 100.00% 10,279.27 73.67% 3,673.47 26.33%
注:2021年12月,凤阳硅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凤阳硅谷注册资本由13,487.65万元增加至13,952.74万元,新增注册资本465.09万元由寿光达领以其对公司的10,000万元债权认购。截至目前,凤阳硅谷已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办理变更登记,工商变更登记尚未完成。
截至目前,标的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因此本次交易的具体价格及股份支付数量尚未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林金锡先生、林金汉先生为本
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等。若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发生调整,则公司可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生效和实施为条件,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林金锡先生、林金汉先生为本
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情况
2.1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林金锡先生、林金汉先生为本
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2.2 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重组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 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以及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及交易均价 90%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前 20 个交易日 前 60 个交易日 前 120 个交易日
交易均价 39.69 39.07 41.60
交易均价的 90% 35.73 35.17 37.44
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各方确定选取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作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依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35.73 元/股,不低于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林金锡先生、林金汉先生为本
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3 发行数量
本次股票发行的发行数量为公司向各认购方发行的股份数之和。本次发行向各认购方发行的股份数=各认购方应取得的上市公司以本次发行的股份支付的对价/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 1 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各认购方自愿放弃。
截至目前,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数量尚未
最终确定。公司将于重组报告书中进一步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数量情况,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结果为准。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股票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林金锡先生、林金汉先生为本
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4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林金锡先生、林金汉先生为本
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5 锁定期
2.5.1 寿光灵达、寿光达领所持股份锁定期安排
寿光灵达、寿光达领在本次交易中以凤阳硅谷股权认购的公司发行的股份,自发行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寿光灵达、寿光达领所持有的上述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
在上述锁定期内,寿光灵达、寿光达领因公司实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使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021-12-24] (002623)亚玛顿: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57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在常州市天宁
区青龙东路 639 号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
培基先生主持,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核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寿光灵达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寿光灵达”)、寿光达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寿光达领”)、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资本”)、黄山高 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黄山毅达”)、扬 中高投毅达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中毅达”)、宿迁 高投毅达产才融合发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宿迁毅达”) 和常州华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辉投资”)持有的凤阳 硅谷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阳硅谷”或“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并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条件,公司监事会经过对公司 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要求及条件。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凤阳硅谷 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如下: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通过向寿光灵达、寿光达领、中石化资本、黄山毅达、扬中毅达、宿迁毅达和华辉投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凤阳硅谷100%股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比例
出资额 比例 出资额 比例
寿光灵达 8,500.00 60.92% 8,500.00 60.92% - -
寿光达领 1,610.15 11.54% 1,223.71 8.77% 386.43 2.77%
中石化资本 1,111.11 7.96% 555.56 3.98% 555.56 3.98%
黄山毅达 1,111.11 7.96% - - 1,111.11 7.96%
华辉投资 1,064.82 7.63% - - 1,064.82 7.63%
扬中毅达 333.33 2.39% - - 333.33 2.39%
宿迁毅达 222.22 1.59% - - 222.22 1.59%
合计 13,952.74 100.00% 10,279.27 73.67% 3,673.47 26.33%
注:2021年12月,凤阳硅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凤阳硅谷注册资本由13,487.65万元增加至13,952.74万元,新增注册资本465.09万元由寿光达领以其对公司的10,000万元债权认购。截至目前,凤阳硅谷已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办理变更登记,工商变更登记尚未完成。
截至目前,标的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因此本次交易的具体价格及股份支付数量尚未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等。若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发生调整,则公司可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生效和实施为条件,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情况
2.1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2 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重组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 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以及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及交易均价 90%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前 20 个交易日 前 60 个交易日 前 120 个交易日
交易均价 39.69 39.07 41.60
交易均价的 90% 35.73 35.17 37.44
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各方确定选取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作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依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35.73 元/股,不低于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3 发行数量
本次股票发行的发行数量为公司向各认购方发行的股份数之和。本次发行向各认购方发行的股份数=各认购方应取得的上市公司以本次发行的股份支付的对价/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 1 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各认购方自愿放弃。
截至目前,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数量尚未最终确定。公司将于重组报告书中进一步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数量情况,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结果为准。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股票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4 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5 锁定期
2.5.1 寿光灵达、寿光达领所持股份锁定期安排
寿光灵达、寿光达领在本次交易中以凤阳硅谷股权认购的公司发行的股份,自发行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寿光灵达、寿光达领所持有的上述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
在上述锁定期内,寿光灵达、寿光达领因公司实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使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寿光灵达、寿光达领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照相关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5.2 中石化资本所持股份锁定期安排
中石化资本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公司的股份自发行完成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在上述锁定期内,中石化资本因公司实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中石化资本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照相关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6 标的资产期间损益归属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标的公司产生的盈利归公司所有;标的公司产生的亏损由寿光灵达、寿光达领向公司承
[2021-12-24] (002623)亚玛顿:关于本次交易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58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寿光灵达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寿光达领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 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扬中高投毅达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宿迁高投毅达产才融合发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常州华辉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以上简称“本次交易”)。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亚玛顿,证券代码:002623)
自 2021 年 12 月 13 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2 号——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截至
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12 月 10 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
名称、持股数量和所持股份类别等信息披露如下:
一、公司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公司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持
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份类别
1 常州亚玛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67,380,200.00 33.85% 人民币普通股
2 深创投红土股权投资管理(深 19,531,250.00 9.81% 人民币普通股
圳)有限公司-深创投制造业
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
伙)
3 林金坤 10,449,000.00 5.25% 人民币普通股
常州天鼎实业投资合伙企业
4 3,937,500.00 1.98% 人民币普通股
(有限合伙)
上海诺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 合肥中安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 3,906,250.00 1.96% 人民币普通股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华夏磐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 2,890,625.00 1.45% 人民币普通股
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
7 清洁能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 2,424,435.00 1.22%
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
8 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 2,400,000.00 1.21% 人民币普通股
证券投资基金
常州市天宁弘亚实业投资合伙
9 1,953,125.00 0.98% 人民币普通股
企业(有限合伙)
1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83,044.00 0.85% 人民币普通股
二、公司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公司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前十大流通股股
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份类别
1 常州亚玛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67,380,200.00 42.23% 人民币普通股
2 林金坤 10,449,000.0 6.55% 人民币普通股
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
3 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 2,400,000.00 1.5% 人民币普通股
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
4 清洁能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 1,721,310.00 1.08% 人民币普通股
证券投资基金
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83,044.00 1.05% 人民币普通股
6 黄卫星 1,411,200.00 0.88%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7 司-中欧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 1,128,313.00 0.71% 人民币普通股
资基金(LOF)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
8 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 1,001,100.00 0.63% 人民币普通股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国泰大制造两年持有期混合型 1,000,000.00 0.63% 人民币普通股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东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900,000.00 0.56% 人民币普通股
基金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24] (002623)亚玛顿:关于披露重组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55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组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方式购买寿光灵达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寿光达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扬中高投毅达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宿迁高投毅达 产才融合发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常州华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有的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上简称“本 次交易”)。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亚玛顿,证券代码:002623)
自 2021 年 12 月 13 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停牌期间,公司
依据相关规定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
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在指定媒体刊登了 相关公告。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常州亚玛顿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 要等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2 号——停复牌业务》等相
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五)
开市起复牌。鉴于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规定,如公司在首次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本次交易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相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24] (002623)亚玛顿: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规定,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日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玛顿”或“公司”)自2021年12月13日停牌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时间段为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2月10日,该时间段内公司股票价格累计上涨6.46%,未达到20%。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2月10日,深证综指(399106.SZ)在该时间段内的累计上涨3.22%,剔除大盘因素,公司股票在该时间段内上涨3.23%;同期光伏概念指数(885531.TI)累计上涨4.71%,剔除光伏概念指数因素,公司股票在该区间段内累计上涨1.74%,均未达到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
综上,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20%,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2021-12-18] (002623)亚玛顿: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5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 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亚玛顿,证券代码:002623)自 2021 年 12
月 13 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 相关工作,相关各方正在就本次交易方案进行沟通、协商和论证等工作。鉴于有 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 审议程序,在停牌期限届满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 件并申请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 露的信息为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2021-12-13] (002623)亚玛顿: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53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亚玛顿”)正在筹划以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包括寿 光灵达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光灵达”)、寿光达领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寿光达领”)等在内的交易对方收购凤阳硅谷智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硅谷智能”)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初步测算,预计本次交易涉及的金额将 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
因该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 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亚玛
顿,证券代码:002623)自 2021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一)开市时起开始停牌。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即在 2021 年
12 月 27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方案,公司证券最晚将
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项,同时披露停牌期间筹划
事项的主要工作、事项进展、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后续安排等事项,充分提示相关 事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承诺自披露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本次筹划事项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 100%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126MA2Q3HXD3A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宁国现代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 林金锡
注册资本 13,487.65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7-10-27
光电显示玻璃研发、制造、销售;LCD 及 OLED 模组整机设计、制造、
销售;可绕式有机显示器研发、制造及销售;太阳能(光伏、光热)
玻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高效太阳能电池及模组的制造和销售;智
经营范围
慧能源(多能互补、储能)项目的开发和利用;石英砂、氧化铝、重
碱、芒硝、焦锑酸钠、重油销售;实业投资;自营进出口贸易。(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交易对方的名称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寿光灵达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寿光达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扬中高投毅达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宿迁高投毅达产才融合发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常州华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拟采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方式、交易方案以后续公告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4、本次重组的意向性文件或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标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寿光灵达、寿光达领签署了《重组意向书》,与其他标的公司股东的股份收购意向正在洽谈中。《重组意向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硅谷智能 100%股权。收购完成后,硅谷智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硅谷智能原股东成为公司股东。硅谷智能原关联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分 3 年按业绩承诺的比例解禁。
(2)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预计不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 50%,具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准,
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提高价格的公允性,硅谷智能可以另行聘
请评估机构进行双向评估。
5、拟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
公司将尽快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推进本次交易。
三、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四、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申请表》;
2、有关本次交易的意向协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2021-10-27] (002623)亚玛顿: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50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常州
市天宁区青龙东路 639 号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 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2021-10-27] (002623)亚玛顿: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51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常州市天宁
区青龙东路 639 号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
培基先生主持,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 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2021-10-27] (002623)亚玛顿: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元
每股净资产: 16.954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1%
营业总收入: 14.1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047.58万元
[2021-09-17] (002623)亚玛顿: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49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文件精神,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减、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6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6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 639 号常州亚玛顿股
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金锡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6 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68,325,7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4.3237%;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
东委托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 67,381,2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3.849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944,5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4745%。
2、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5 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 945,5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475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五、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32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4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42%;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六、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源博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徐渊、邹欣
(三)结论意见:
江苏源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江苏源博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2021-09-09] (002623)亚玛顿: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48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结果办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等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并收到了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791967559J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 639 号
法定代表人:林金锡
注册资本:19906.25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6 年 09 月 11 日
营业期限:2006 年 09 月 11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太阳能用镀膜导电玻璃和常压及真空镀膜玻璃产品、节能与微电子用玻璃及太阳能新材料产品、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系统集成产品的制造和销售;太阳能电站工程的设计、安装及相关材料和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实业项目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2021-08-28] (002623)亚玛顿: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45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1 年 8 月 27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6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6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如果同一表决权同时出现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以现场投票结果为准,同 一表决权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 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0 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 639 号常州亚玛顿股
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
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议案编码
议案 备注
议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议案 √
至 15:3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 639 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在 2021
年 9 月 15 日下午 15:30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薛斌渊
联系电话:(0519)88880019
联系传真:(0519)88880017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 639 号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登记表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3
2、投票简称:“亚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16日的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9月16日上午9:15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常州亚玛顿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
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备注 表决意见
议案 该列打勾
议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投票
1.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议案 √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
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
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
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姓名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箱
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星期三)
15:30 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1-08-28] (002623)亚玛顿: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37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常州市天
宁区青龙东路 63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培基先生主持,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其中 2 名监事现场出席,夏小清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0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能够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2021-08-28] (002623)亚玛顿: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36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常州市天
宁区青龙东路 63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
其中 4 名董事现场出席,张喆民先生、葛晓奇先生、曾剑伟先生、王国祥先生以
通讯方式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审核意见,具体内容均详
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满足日常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并在决议有效期内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6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9,062,5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25.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00,0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3,853,316.00 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6,146,684.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2613 号)。
新增股份登记上市申请完成后,已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由 160,000,000 股增加至 199,062,5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60,000,000 元增加至人民币 199,062,500 元。根据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等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决定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2021-08-28] (002623)亚玛顿: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5元
每股净资产: 16.850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8%
营业总收入: 8.7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327.99万元
[2021-08-24] (002623)亚玛顿: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35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告”)于近日收到江苏
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2018)苏民再 232-3 号《民事裁定书》
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 5%以上
股东林金坤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 冻结
股东 东或第一大股 冻结股份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名称 东及其一致行 (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起始日 到期日 申请 原因
人
动人
2021 年 2024 年
林金坤 否 6,849,000 65.55% 3.44% 8 月 20 8 月 19 杨金 司法
国 冻结
日 日
合计 - 6,849,000 65.55% 3.44% - - - -
注:根据省高院《民事裁定书》的裁定,本次应冻结林金坤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为
840 万股,但由于林金坤此前已经被冻结 360 万股,因此本次只能冻结到剩余 684.9 万股。
此次冻结的具体原因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3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林金坤 10,449,000 5.25% 10,449,000 100% 5.25%
三、其他说明
林金坤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
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2021-08-24] (002623)亚玛顿: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3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告”)于近日收到江苏 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2018)苏民再 232-3 号《民事裁定书》。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则规定,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原告杨金国于 2013 年7 月 17日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委托投资协议纠纷
向公司、第三人林金坤提起诉讼。关于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3
年 7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3-35)。
2013 年 9 月 28 日,原告杨金国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将林金坤的诉
讼地位由第三人变更为被告以及提交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3-40)。
2014 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将该股权转让纠纷案移交至常州中院管辖,
常州中院于 2014 年 6 月 9 日立案。
2016 年 5 月 5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4)常
商初字第 183 号《民事判决书》。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7 日在《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 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23)。
2016 年 8 月 11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苏民终 1031 号
《应诉通知书》。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6-48)。
2017 年 4 月 27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苏民终 1031 号
《民事判决书》。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42)。
2017 年 6 月 19 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
民申 2454 号《应诉通知书》。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57)。
2018 年 3 月 22 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
民申 2454 号《民事裁定书》。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
2018 年 5 月 30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苏民再 232 号《应
诉通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
2018 年 9 月 25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苏民再 232-2 号
《民事裁定书》。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8)。
二、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苏民再 232-3 号《民事裁定书》,
经审查,法院认为:再审申请人杨金国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向省高院申请财产保
全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林金坤所持有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840万股股权的财产或权益。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苏民再 232-3 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2021-07-29] (002623)亚玛顿: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33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
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与期限范围内募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及分公司近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经开区支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天宁支行(以下简称“江南银行天宁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常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南京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常州分行”)签署了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5,5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 产 品 产品 受 托 投 资 产品有效期 资 金 是 预计年化 关 联
名称 名称 类型 机构 金 额 来源 否 收益率 关 系
( 万 保 说明
元) 本
亚 玛 结 构 保 本 工 行 5,000 2021.7.27-2 闲 置 是 1.05%-3. 无 关
顿 性 存 浮 动 经 开 021.10.22 募 集 5% 联 关
款 收 益 区 支 资金 系
型 行
亚 玛 结 构 保 本 江 南 2,000 2021.7.9-20 闲 置 是 1.32%-5. 无 关
顿 性 存 浮 动 银 行 22.1.5 募 集 78% 联 关
款 收 益 天 宁 资金 系
型 支行
亚 玛 结 构 保 本 江 南 2,000 2021.7.9-20 闲 置 是 1.32%-5. 无 关
顿 性 存 浮 动 银 行 21.10.8 募 集 78% 联 关
款 收 益 天 宁 资金 系
型 支行
亚 玛 结 构 保 本 江 南 10,00 2021.7.9-20 闲 置 是 1.8%-5.8 无 关
顿 性 存 浮 动 银 行 0 22.7.11 募 集 % 联 关
款 收 益 天 宁 资金 系
型 支行
亚 玛 结 构 保 本 江 苏 5,000 2021.7.16-2 闲 置 是 2%-3.63% 无 关
顿 安 性 存 浮 动 银 行 022.7.16 募 集 联 关
徽 分 款 收 益 常 州 资金 系
公司 型 分行
亚 玛 结 构 保 本 江 苏 10,00 2021.7.16-2 闲 置 是 1.4%-3.7 无 关
顿 安 性 存 浮 动 银 行 0 022.1.16 募 集 6% 联 关
徽 分 款 收 益 常 州 资金 系
公司 型 分行
亚 玛 结 构 保 本 江 苏 6,000 2021.7.16-2 闲 置 是 1.4%-3.7 无 关
顿 安 性 存 浮 动 银 行 021.10.16 募 集 6% 联 关
徽 分 款 收 益 常 州 资金 系
公司 型 分行
亚 玛 结 构 保 本 江 苏 4,000 2021.7.16-2 闲 置 是 1.4%-3.5 无 关
顿 安 性 存 浮 动 银 行 021.8.16 募 集 3% 联 关
徽 分 款 收 益 常 州 资金 系
公司 型 分行
亚 玛 结 构 保 本 民 生 1,500 2021.7.21-2 闲 置 是 1.0%-3.8 无 关
顿 性 存 浮 动 银 行 022.7.19 募 集 5% 联 关
款 收 益 南 京 资金 系
型 分行
亚 玛 结 构 保 本 苏 州 5,000 2021.7.20-2 闲 置 是 1.95%-3. 无 关
顿 性 存 浮 动 银 行 022.1.20 募 集 36% 联 关
款 收 益 常 州 资金 系
型 分行
亚 玛 结 构 保 本 苏 州 5,000 2021.7.20-2 闲 置 是 2.1%-3.7 无 关
顿 性 存 浮 动 银 行 022.7.20 募 集 5% 联 关
款 收 益 常 州 资金 系
型 分行
二、投资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投资的品种属于保本型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具有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风险。
2、针对以上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此外,通过进行适度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获取更多的收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内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购买理财产品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9 日
[2021-07-27] (002623)亚玛顿: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32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亚玛顿,
证券代码:002623)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2021 年 7 月 26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自查和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2021-07-03] (002623)亚玛顿: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28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支付,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账户。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595 号”《关于核准常州亚玛
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非公开
发行新股 39,062,5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12,000,000.00 元后,金额为人民币 9,880,0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2613 号)。上述到位的募集资金扣除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于本次发行的手续费及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853,316.00 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86,146,684.00 元。
亚玛顿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见公司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公司相关财务制度,公司制定了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项目经办部门依据相关合同提交付款审批单进行审批,付款审批单上需写明收款单位全称、支付的币种及金额、是否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用途等要素。
2、财务部根据募投项目项下审批后手续齐全的付款审批单,出具或背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等手续,并建立台账,同时抄送保荐代表人进行备案。
3、经监管银行审核后,财务部将上述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所使用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归还垫付的自有资金。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分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及分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支付,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账户。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分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分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分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及分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亚玛顿及分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及分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分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日
[2021-07-03] (002623)亚玛顿: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29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595 号”《关于核准常州亚玛顿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非公开发
行新股 39,062,5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12,000,000.00 元后,金额为人民币 9,880,0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2613 号)。上述到位的募集资金扣除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于本次发行的手续费及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853,316.00 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6,146,684.00 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大尺寸、高功率超薄光伏玻璃智能 51,334.39 39,130.00
化深加工建设项目
2 大尺寸、高功率超薄光伏玻璃智能 18,960.10 16,439.40
化深加工技改项目
3 BIPV防眩光镀膜玻璃智能化深加工 17,454.46 13,381.00
建设项目
4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7,053.14 3,069.00
5 补充流动资金 27,980.60 27,980.60
合计 122,782.69 100,000.00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具有一定的周期性,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因募投项目的资金投放时间存在一定时间跨度,因此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进行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2、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3、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内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通过适度理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募集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一年内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一年内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对亚玛顿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日
[2021-07-03] (002623)亚玛顿: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31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薛斌渊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薛斌渊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7 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相关规定。薛斌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薛斌渊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9-88880019
联系传真:0519-88880017
电子信箱:xby@czamd.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 639 号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日
附件:
简历
薛斌渊:男,中国国籍,1992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2017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部证券事务助理。于 2019 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止本公告日,薛斌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本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担任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薛斌渊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021-07-03] (002623)亚玛顿: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30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595 号”《关于核准常州亚玛
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非公开发行新股 39,062,500 股,募集资金总
额人民币 1,0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12,000,000.00 元后,
金额为人民币 9,880,0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2613
号)。上述到位的募集资金扣除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于
本次发行的手续费及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853,316.00 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86,146,684.00 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用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为规范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近日分别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经开区支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天宁支行(以下简称“江南银行天宁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常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南京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
下简称“苏州银行常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
户名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专户余额(元) 资金用途
号
常州亚玛顿 大尺寸、高效
股份有限公 江苏银行 率超薄光伏玻
1 80700188000132616 391,300,000.00
司安徽分公 常州分行 璃智能化深加
司 工建设项目
工行经开
2 1105020229088888090 267,806,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区支行
大尺寸、高效
江南银行 率超薄光伏玻
3 1123300000009495 164,394,000.00
天宁支行 璃智能化深加
常州亚玛顿
工技改项目
股份有限公
BIPV 防眩光镀
司
苏州银行 膜玻璃智能化
4 51683100000969 133,810,000.00
常州分行 深加工建设项
目
民生银行 技术研发中心
5 632946390 30,690,000.00
南京分行 升级建设项目
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包含尚未划转的部分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分别与江苏银行常州分行、工行经开区支行、江南银行天宁支行、苏州银行常州分行、民生银行南京分行(以下合称“乙方”)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大尺寸、高效率超薄光伏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大尺寸、高效率超薄光伏玻璃智能化深加工技改项目、BIPV 防眩光镀膜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
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_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_年\_月\_日,期限\_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杨路、王飞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解除,但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或要求的除外。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公司与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天宁支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4、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5、公司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6、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日
[2021-07-03] (002623)亚玛顿: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26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7 月 2 日以现场与通
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培基先生主
持,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置
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 12,691.27 万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分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 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分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在确保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一年内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日
[2021-07-03] (002623)亚玛顿: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25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在常州市
天宁区青龙东路 63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林金锡先生因公出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林金汉先生
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其中 4 名董事现场出席,林金
锡先生、张喆民先生、葛晓奇先生、曾剑伟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2,691.27 万元,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募投项目前期已投资金进行置换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同
意公司及分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支付,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募集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同意聘任薛斌渊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金证券关于亚玛顿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6、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2-24] (002623)亚玛顿: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2-003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披
露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称“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 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 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 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者对本次交易方 案发生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寿光灵达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寿光达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黄山高 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扬中高投毅达创业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宿迁高投毅达产才融合发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和常州华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 不构成重组上市。
因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亚玛顿,证券代
码:002623)自 2021 年 12 月 13 日开市时起停牌。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和 12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
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和《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 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刊登了相关公告。同时,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
称:亚玛顿,证券代码:002623)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开市时起复牌。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
2021 年 1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2022-001
号)。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披露重组报告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相关备案、批准或核准等程序,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披露的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程序,在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之前,每 30 日就本次交易的最新进展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鉴于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2022-01-29] (002623)亚玛顿: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2-002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口亏损 口扭亏为盈 口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5,800 万元-7,000 万元
盈利:13,774.82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57.89%-49.18%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1,800 万元-2,500 万元
盈利:7,195.67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74.98% - 65.26%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32 元/股-0.39 元/股 盈利:0.86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
预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国内大宗物料价格上涨明显,光伏产业硅料价格节节攀升,
组件企业的生产成本和终端电站的投资成本增加,市场驱动力有所减弱,使得国
内光伏新增装机不及预期。同时,由于 2020 年下半年光伏玻璃紧缺,价格大幅
上涨,光伏玻璃生产企业纷纷加速产能的扩张,导致报告期行业内光伏玻璃产能
同比大幅增长。受上述因素的影响,报告期二季度开始光伏玻璃价格大幅下降并
在低位波动,因此公司经营业绩也受到较大的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在凤阳新建的光伏玻璃深加工产线处于产能爬坡期,光
伏玻璃的产量以及成品率均未达到预期,因此对该产品的盈利能力造成一定的影
响。截至公告期,凤阳深加工产线的产量以及成品率已经在稳步提升,对公司未
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随着上年末太阳能电站资产的逐步出售,本期毛利率较高的电力业务利润额也大幅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2022-01-22] (002623)亚玛顿: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2-001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披
露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称“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 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 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 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者对本次交易方 案发生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寿光灵达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寿光达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黄山高 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扬中高投毅达创业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宿迁高投毅达产才融合发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和常州华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 不构成重组上市。
因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亚玛顿,证券代
码:002623)自 2021 年 12 月 13 日开市时起停牌。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和 12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
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和《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 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刊登了相关公告。同时,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
称:亚玛顿,证券代码:002623)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开市时起复牌。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披露重组报告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相关备案、批准或核准等程序,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披露的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程序,在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之前,每 30 日就本次交易的最新进展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鉴于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2021-12-27] (002623)亚玛顿: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59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玛顿”
或“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限
售股份,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39,06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62%。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为 11 名,涉及证券账户总数为 34 户。
3、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概况和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5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11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9,062,500 股(A 股),发行价格为 25.6
元/股,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认购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股) (元) (月)
1 UBS AG UBS AG 1,171,875 30,000,000.00 6
2 林金涛 林金涛 1,171,875 30,000,000.00 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低碳新
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73,437 6,999,987.20 6
富国基金管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价值优
3 有限公司 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34,375 6,000,000.00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清洁能源产
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03,125 18,000,000.00 6
常州天鼎实业
4 投资合伙企业常州天鼎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937,500 100,800,000.00 6
(有限合伙)
5 周至恒 周至恒 1,289,062 32,999,987.20 6
华夏基金管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磐益一
6 有限公司 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890,625 74,000,000.00 6
华泰资产管理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
7 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产品 1,171,875 30,000,000.00 6
序号 投资者名称 认购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股) (元) (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二组合 170,162 4,356,147.20 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改革
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7,188 4,792,012.80 6
中国银行-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56,720 1,452,032.00 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均衡
甄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5,081 2,178,073.60 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惠睿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344 290,406.40 6
湖北省(捌号)职业年金计划-交通银行 14,747 377,523.20 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陆号职业年金计划-交
通银行 12,478 319,436.80 6
湖北省(拾壹号)职业年金计划-农业银
行 12,478 319,436.80 6
江西省拾号职业年金计划-工商银行 5,672 145,203.20 6
江西省柒号职业年金计划-浦发银行 14,180 363,008.00 6
宁夏回族自治区柒号职业年金计划-交通
银行 3,403 87,116.80 6
8 海富通基金管河南省壹号职业年金计划-交通银行 17,016 435,609.60 6
理有限公司 河南省柒号职业年金计划-建设银行 17,016 435,609.60 6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陆号职业年金计划-建
设银行 3,403 87,116.80 6
河北省柒号职业年金计划-招商银行 17,016 435,609.60 6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
计划-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8,360 726,016.00 6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
计划-中国银行 13,045 333,952.00 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5,081 2,178,073.60 6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 A)企业
年金计划-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524 653,414.40 6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344 290,406.40 6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
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852 508,211.20 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中国民生银行 17,016 435,609.60 6
9 常州市天宁弘常州市天宁弘亚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953,125 50,000,000.00 6
序号 投资者名称 认购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股) (元) (月)
亚实业投资合合伙)
伙企业(有限合
伙)
深创投制造业深创投红土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
转型升级新材司-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
10 料基金(有限合 19,531,250 500,000,000.00 6
伙) (有限合伙)
上海诺铁资产上海诺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肥中安海
11 管理有限公司 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906,250 100,000,000.00 6
合计 39,062,500 1,000,000,000.0 -
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此次非公
开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60,000,000 股增加至 199,062,500 股。具体详
见 2021 年 6 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
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
量变化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11 名股东均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认购的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
均履行了该承诺。除该承诺事项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本次拟解
除限售的股份无后续追加的承诺和其他承诺,亦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
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上市资金的情况,公
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021-12-24] (002623)亚玛顿: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56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在常州市
天宁区青龙东路 63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 其中 5 名董事现场出席,张喆民先生、葛晓奇先生、曾剑伟先生以通讯方式 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核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寿光灵达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寿光灵达”)、寿光达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寿光达领”)、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资本”)、黄山高 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黄山毅达”)、扬 中高投毅达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中毅达”)、宿迁 高投毅达产才融合发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宿迁毅达”) 和常州华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辉投资”)持有的凤阳 硅谷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阳硅谷”或“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并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条件,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要求及条件。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林金锡先生、林金汉先生为本
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凤阳硅谷 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如下: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通过向寿光灵达、寿光达领、中石化资本、黄山毅达、扬中毅达、宿迁毅达和华辉投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凤阳硅谷100%股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比例
出资额 比例 出资额 比例
寿光灵达 8,500.00 60.92% 8,500.00 60.92% - -
寿光达领 1,610.15 11.54% 1,223.71 8.77% 386.43 2.77%
中石化资本 1,111.11 7.96% 555.56 3.98% 555.56 3.98%
黄山毅达 1,111.11 7.96% - - 1,111.11 7.96%
华辉投资 1,064.82 7.63% - - 1,064.82 7.63%
扬中毅达 333.33 2.39% - - 333.33 2.39%
宿迁毅达 222.22 1.59% - - 222.22 1.59%
合计 13,952.74 100.00% 10,279.27 73.67% 3,673.47 26.33%
注:2021年12月,凤阳硅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凤阳硅谷注册资本由13,487.65万元增加至13,952.74万元,新增注册资本465.09万元由寿光达领以其对公司的10,000万元债权认购。截至目前,凤阳硅谷已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办理变更登记,工商变更登记尚未完成。
截至目前,标的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因此本次交易的具体价格及股份支付数量尚未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林金锡先生、林金汉先生为本
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等。若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发生调整,则公司可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生效和实施为条件,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林金锡先生、林金汉先生为本
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情况
2.1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林金锡先生、林金汉先生为本
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2.2 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重组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 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以及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及交易均价 90%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前 20 个交易日 前 60 个交易日 前 120 个交易日
交易均价 39.69 39.07 41.60
交易均价的 90% 35.73 35.17 37.44
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各方确定选取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作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依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35.73 元/股,不低于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林金锡先生、林金汉先生为本
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3 发行数量
本次股票发行的发行数量为公司向各认购方发行的股份数之和。本次发行向各认购方发行的股份数=各认购方应取得的上市公司以本次发行的股份支付的对价/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 1 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各认购方自愿放弃。
截至目前,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数量尚未
最终确定。公司将于重组报告书中进一步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数量情况,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结果为准。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股票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林金锡先生、林金汉先生为本
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4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林金锡先生、林金汉先生为本
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5 锁定期
2.5.1 寿光灵达、寿光达领所持股份锁定期安排
寿光灵达、寿光达领在本次交易中以凤阳硅谷股权认购的公司发行的股份,自发行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寿光灵达、寿光达领所持有的上述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
在上述锁定期内,寿光灵达、寿光达领因公司实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使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021-12-24] (002623)亚玛顿: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57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在常州市天宁
区青龙东路 639 号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
培基先生主持,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核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寿光灵达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寿光灵达”)、寿光达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寿光达领”)、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资本”)、黄山高 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黄山毅达”)、扬 中高投毅达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中毅达”)、宿迁 高投毅达产才融合发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宿迁毅达”) 和常州华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辉投资”)持有的凤阳 硅谷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阳硅谷”或“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并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条件,公司监事会经过对公司 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要求及条件。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凤阳硅谷 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如下: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通过向寿光灵达、寿光达领、中石化资本、黄山毅达、扬中毅达、宿迁毅达和华辉投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凤阳硅谷100%股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比例
出资额 比例 出资额 比例
寿光灵达 8,500.00 60.92% 8,500.00 60.92% - -
寿光达领 1,610.15 11.54% 1,223.71 8.77% 386.43 2.77%
中石化资本 1,111.11 7.96% 555.56 3.98% 555.56 3.98%
黄山毅达 1,111.11 7.96% - - 1,111.11 7.96%
华辉投资 1,064.82 7.63% - - 1,064.82 7.63%
扬中毅达 333.33 2.39% - - 333.33 2.39%
宿迁毅达 222.22 1.59% - - 222.22 1.59%
合计 13,952.74 100.00% 10,279.27 73.67% 3,673.47 26.33%
注:2021年12月,凤阳硅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凤阳硅谷注册资本由13,487.65万元增加至13,952.74万元,新增注册资本465.09万元由寿光达领以其对公司的10,000万元债权认购。截至目前,凤阳硅谷已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办理变更登记,工商变更登记尚未完成。
截至目前,标的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因此本次交易的具体价格及股份支付数量尚未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等。若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发生调整,则公司可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生效和实施为条件,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情况
2.1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2 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重组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 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以及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及交易均价 90%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前 20 个交易日 前 60 个交易日 前 120 个交易日
交易均价 39.69 39.07 41.60
交易均价的 90% 35.73 35.17 37.44
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各方确定选取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作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依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35.73 元/股,不低于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3 发行数量
本次股票发行的发行数量为公司向各认购方发行的股份数之和。本次发行向各认购方发行的股份数=各认购方应取得的上市公司以本次发行的股份支付的对价/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 1 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各认购方自愿放弃。
截至目前,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数量尚未最终确定。公司将于重组报告书中进一步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数量情况,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结果为准。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股票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4 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5 锁定期
2.5.1 寿光灵达、寿光达领所持股份锁定期安排
寿光灵达、寿光达领在本次交易中以凤阳硅谷股权认购的公司发行的股份,自发行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寿光灵达、寿光达领所持有的上述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
在上述锁定期内,寿光灵达、寿光达领因公司实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使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寿光灵达、寿光达领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照相关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5.2 中石化资本所持股份锁定期安排
中石化资本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公司的股份自发行完成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在上述锁定期内,中石化资本因公司实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中石化资本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照相关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6 标的资产期间损益归属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标的公司产生的盈利归公司所有;标的公司产生的亏损由寿光灵达、寿光达领向公司承
[2021-12-24] (002623)亚玛顿:关于本次交易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58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寿光灵达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寿光达领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 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扬中高投毅达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宿迁高投毅达产才融合发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常州华辉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以上简称“本次交易”)。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亚玛顿,证券代码:002623)
自 2021 年 12 月 13 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2 号——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截至
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12 月 10 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
名称、持股数量和所持股份类别等信息披露如下:
一、公司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公司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持
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份类别
1 常州亚玛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67,380,200.00 33.85% 人民币普通股
2 深创投红土股权投资管理(深 19,531,250.00 9.81% 人民币普通股
圳)有限公司-深创投制造业
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
伙)
3 林金坤 10,449,000.00 5.25% 人民币普通股
常州天鼎实业投资合伙企业
4 3,937,500.00 1.98% 人民币普通股
(有限合伙)
上海诺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 合肥中安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 3,906,250.00 1.96% 人民币普通股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华夏磐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 2,890,625.00 1.45% 人民币普通股
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
7 清洁能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 2,424,435.00 1.22%
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
8 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 2,400,000.00 1.21% 人民币普通股
证券投资基金
常州市天宁弘亚实业投资合伙
9 1,953,125.00 0.98% 人民币普通股
企业(有限合伙)
1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83,044.00 0.85% 人民币普通股
二、公司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公司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前十大流通股股
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份类别
1 常州亚玛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67,380,200.00 42.23% 人民币普通股
2 林金坤 10,449,000.0 6.55% 人民币普通股
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
3 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 2,400,000.00 1.5% 人民币普通股
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
4 清洁能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 1,721,310.00 1.08% 人民币普通股
证券投资基金
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83,044.00 1.05% 人民币普通股
6 黄卫星 1,411,200.00 0.88%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7 司-中欧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 1,128,313.00 0.71% 人民币普通股
资基金(LOF)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
8 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 1,001,100.00 0.63% 人民币普通股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国泰大制造两年持有期混合型 1,000,000.00 0.63% 人民币普通股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东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900,000.00 0.56% 人民币普通股
基金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24] (002623)亚玛顿:关于披露重组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55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组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方式购买寿光灵达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寿光达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扬中高投毅达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宿迁高投毅达 产才融合发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常州华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有的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上简称“本 次交易”)。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亚玛顿,证券代码:002623)
自 2021 年 12 月 13 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停牌期间,公司
依据相关规定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
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在指定媒体刊登了 相关公告。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常州亚玛顿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 要等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2 号——停复牌业务》等相
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五)
开市起复牌。鉴于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规定,如公司在首次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本次交易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相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24] (002623)亚玛顿: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规定,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日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玛顿”或“公司”)自2021年12月13日停牌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时间段为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2月10日,该时间段内公司股票价格累计上涨6.46%,未达到20%。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2月10日,深证综指(399106.SZ)在该时间段内的累计上涨3.22%,剔除大盘因素,公司股票在该时间段内上涨3.23%;同期光伏概念指数(885531.TI)累计上涨4.71%,剔除光伏概念指数因素,公司股票在该区间段内累计上涨1.74%,均未达到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
综上,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20%,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2021-12-18] (002623)亚玛顿: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5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 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亚玛顿,证券代码:002623)自 2021 年 12
月 13 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 相关工作,相关各方正在就本次交易方案进行沟通、协商和论证等工作。鉴于有 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 审议程序,在停牌期限届满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 件并申请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 露的信息为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2021-12-13] (002623)亚玛顿: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53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亚玛顿”)正在筹划以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包括寿 光灵达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光灵达”)、寿光达领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寿光达领”)等在内的交易对方收购凤阳硅谷智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硅谷智能”)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初步测算,预计本次交易涉及的金额将 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
因该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 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亚玛
顿,证券代码:002623)自 2021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一)开市时起开始停牌。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即在 2021 年
12 月 27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方案,公司证券最晚将
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项,同时披露停牌期间筹划
事项的主要工作、事项进展、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后续安排等事项,充分提示相关 事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承诺自披露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本次筹划事项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 100%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126MA2Q3HXD3A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宁国现代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 林金锡
注册资本 13,487.65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7-10-27
光电显示玻璃研发、制造、销售;LCD 及 OLED 模组整机设计、制造、
销售;可绕式有机显示器研发、制造及销售;太阳能(光伏、光热)
玻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高效太阳能电池及模组的制造和销售;智
经营范围
慧能源(多能互补、储能)项目的开发和利用;石英砂、氧化铝、重
碱、芒硝、焦锑酸钠、重油销售;实业投资;自营进出口贸易。(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交易对方的名称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寿光灵达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寿光达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扬中高投毅达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宿迁高投毅达产才融合发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常州华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拟采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方式、交易方案以后续公告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4、本次重组的意向性文件或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标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寿光灵达、寿光达领签署了《重组意向书》,与其他标的公司股东的股份收购意向正在洽谈中。《重组意向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硅谷智能 100%股权。收购完成后,硅谷智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硅谷智能原股东成为公司股东。硅谷智能原关联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分 3 年按业绩承诺的比例解禁。
(2)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预计不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 50%,具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准,
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提高价格的公允性,硅谷智能可以另行聘
请评估机构进行双向评估。
5、拟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
公司将尽快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推进本次交易。
三、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四、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申请表》;
2、有关本次交易的意向协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2021-10-27] (002623)亚玛顿: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50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常州
市天宁区青龙东路 639 号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 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2021-10-27] (002623)亚玛顿: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51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常州市天宁
区青龙东路 639 号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
培基先生主持,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 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2021-10-27] (002623)亚玛顿: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元
每股净资产: 16.954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1%
营业总收入: 14.1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047.58万元
[2021-09-17] (002623)亚玛顿: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49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文件精神,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减、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6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6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 639 号常州亚玛顿股
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金锡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6 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68,325,7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4.3237%;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
东委托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 67,381,2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3.849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944,5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4745%。
2、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5 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 945,5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475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五、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32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4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42%;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六、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源博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徐渊、邹欣
(三)结论意见:
江苏源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江苏源博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2021-09-09] (002623)亚玛顿: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48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结果办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等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并收到了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791967559J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 639 号
法定代表人:林金锡
注册资本:19906.25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6 年 09 月 11 日
营业期限:2006 年 09 月 11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太阳能用镀膜导电玻璃和常压及真空镀膜玻璃产品、节能与微电子用玻璃及太阳能新材料产品、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系统集成产品的制造和销售;太阳能电站工程的设计、安装及相关材料和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实业项目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2021-08-28] (002623)亚玛顿: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45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1 年 8 月 27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6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6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如果同一表决权同时出现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以现场投票结果为准,同 一表决权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 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0 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 639 号常州亚玛顿股
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
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议案编码
议案 备注
议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议案 √
至 15:3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 639 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在 2021
年 9 月 15 日下午 15:30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薛斌渊
联系电话:(0519)88880019
联系传真:(0519)88880017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 639 号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登记表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3
2、投票简称:“亚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16日的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9月16日上午9:15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常州亚玛顿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
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备注 表决意见
议案 该列打勾
议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投票
1.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议案 √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
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
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
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姓名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箱
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星期三)
15:30 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1-08-28] (002623)亚玛顿: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37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常州市天
宁区青龙东路 63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培基先生主持,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其中 2 名监事现场出席,夏小清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0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能够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2021-08-28] (002623)亚玛顿: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36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常州市天
宁区青龙东路 63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
其中 4 名董事现场出席,张喆民先生、葛晓奇先生、曾剑伟先生、王国祥先生以
通讯方式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审核意见,具体内容均详
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满足日常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并在决议有效期内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6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9,062,5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25.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00,0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3,853,316.00 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6,146,684.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2613 号)。
新增股份登记上市申请完成后,已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由 160,000,000 股增加至 199,062,5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60,000,000 元增加至人民币 199,062,500 元。根据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等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决定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2021-08-28] (002623)亚玛顿: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5元
每股净资产: 16.850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8%
营业总收入: 8.7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327.99万元
[2021-08-24] (002623)亚玛顿: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35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告”)于近日收到江苏
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2018)苏民再 232-3 号《民事裁定书》
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 5%以上
股东林金坤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 冻结
股东 东或第一大股 冻结股份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名称 东及其一致行 (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起始日 到期日 申请 原因
人
动人
2021 年 2024 年
林金坤 否 6,849,000 65.55% 3.44% 8 月 20 8 月 19 杨金 司法
国 冻结
日 日
合计 - 6,849,000 65.55% 3.44% - - - -
注:根据省高院《民事裁定书》的裁定,本次应冻结林金坤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为
840 万股,但由于林金坤此前已经被冻结 360 万股,因此本次只能冻结到剩余 684.9 万股。
此次冻结的具体原因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3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林金坤 10,449,000 5.25% 10,449,000 100% 5.25%
三、其他说明
林金坤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
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2021-08-24] (002623)亚玛顿: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3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告”)于近日收到江苏 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2018)苏民再 232-3 号《民事裁定书》。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则规定,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原告杨金国于 2013 年7 月 17日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委托投资协议纠纷
向公司、第三人林金坤提起诉讼。关于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3
年 7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3-35)。
2013 年 9 月 28 日,原告杨金国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将林金坤的诉
讼地位由第三人变更为被告以及提交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3-40)。
2014 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将该股权转让纠纷案移交至常州中院管辖,
常州中院于 2014 年 6 月 9 日立案。
2016 年 5 月 5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4)常
商初字第 183 号《民事判决书》。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7 日在《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 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23)。
2016 年 8 月 11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苏民终 1031 号
《应诉通知书》。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6-48)。
2017 年 4 月 27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苏民终 1031 号
《民事判决书》。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42)。
2017 年 6 月 19 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
民申 2454 号《应诉通知书》。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57)。
2018 年 3 月 22 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
民申 2454 号《民事裁定书》。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
2018 年 5 月 30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苏民再 232 号《应
诉通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
2018 年 9 月 25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苏民再 232-2 号
《民事裁定书》。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8)。
二、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苏民再 232-3 号《民事裁定书》,
经审查,法院认为:再审申请人杨金国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向省高院申请财产保
全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林金坤所持有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840万股股权的财产或权益。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苏民再 232-3 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2021-07-29] (002623)亚玛顿: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33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
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与期限范围内募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及分公司近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经开区支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天宁支行(以下简称“江南银行天宁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常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南京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常州分行”)签署了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5,5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 产 品 产品 受 托 投 资 产品有效期 资 金 是 预计年化 关 联
名称 名称 类型 机构 金 额 来源 否 收益率 关 系
( 万 保 说明
元) 本
亚 玛 结 构 保 本 工 行 5,000 2021.7.27-2 闲 置 是 1.05%-3. 无 关
顿 性 存 浮 动 经 开 021.10.22 募 集 5% 联 关
款 收 益 区 支 资金 系
型 行
亚 玛 结 构 保 本 江 南 2,000 2021.7.9-20 闲 置 是 1.32%-5. 无 关
顿 性 存 浮 动 银 行 22.1.5 募 集 78% 联 关
款 收 益 天 宁 资金 系
型 支行
亚 玛 结 构 保 本 江 南 2,000 2021.7.9-20 闲 置 是 1.32%-5. 无 关
顿 性 存 浮 动 银 行 21.10.8 募 集 78% 联 关
款 收 益 天 宁 资金 系
型 支行
亚 玛 结 构 保 本 江 南 10,00 2021.7.9-20 闲 置 是 1.8%-5.8 无 关
顿 性 存 浮 动 银 行 0 22.7.11 募 集 % 联 关
款 收 益 天 宁 资金 系
型 支行
亚 玛 结 构 保 本 江 苏 5,000 2021.7.16-2 闲 置 是 2%-3.63% 无 关
顿 安 性 存 浮 动 银 行 022.7.16 募 集 联 关
徽 分 款 收 益 常 州 资金 系
公司 型 分行
亚 玛 结 构 保 本 江 苏 10,00 2021.7.16-2 闲 置 是 1.4%-3.7 无 关
顿 安 性 存 浮 动 银 行 0 022.1.16 募 集 6% 联 关
徽 分 款 收 益 常 州 资金 系
公司 型 分行
亚 玛 结 构 保 本 江 苏 6,000 2021.7.16-2 闲 置 是 1.4%-3.7 无 关
顿 安 性 存 浮 动 银 行 021.10.16 募 集 6% 联 关
徽 分 款 收 益 常 州 资金 系
公司 型 分行
亚 玛 结 构 保 本 江 苏 4,000 2021.7.16-2 闲 置 是 1.4%-3.5 无 关
顿 安 性 存 浮 动 银 行 021.8.16 募 集 3% 联 关
徽 分 款 收 益 常 州 资金 系
公司 型 分行
亚 玛 结 构 保 本 民 生 1,500 2021.7.21-2 闲 置 是 1.0%-3.8 无 关
顿 性 存 浮 动 银 行 022.7.19 募 集 5% 联 关
款 收 益 南 京 资金 系
型 分行
亚 玛 结 构 保 本 苏 州 5,000 2021.7.20-2 闲 置 是 1.95%-3. 无 关
顿 性 存 浮 动 银 行 022.1.20 募 集 36% 联 关
款 收 益 常 州 资金 系
型 分行
亚 玛 结 构 保 本 苏 州 5,000 2021.7.20-2 闲 置 是 2.1%-3.7 无 关
顿 性 存 浮 动 银 行 022.7.20 募 集 5% 联 关
款 收 益 常 州 资金 系
型 分行
二、投资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投资的品种属于保本型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具有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风险。
2、针对以上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此外,通过进行适度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获取更多的收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内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购买理财产品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9 日
[2021-07-27] (002623)亚玛顿: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32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亚玛顿,
证券代码:002623)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2021 年 7 月 26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自查和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2021-07-03] (002623)亚玛顿: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28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支付,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账户。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595 号”《关于核准常州亚玛
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非公开
发行新股 39,062,5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12,000,000.00 元后,金额为人民币 9,880,0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2613 号)。上述到位的募集资金扣除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于本次发行的手续费及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853,316.00 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86,146,684.00 元。
亚玛顿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见公司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公司相关财务制度,公司制定了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项目经办部门依据相关合同提交付款审批单进行审批,付款审批单上需写明收款单位全称、支付的币种及金额、是否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用途等要素。
2、财务部根据募投项目项下审批后手续齐全的付款审批单,出具或背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等手续,并建立台账,同时抄送保荐代表人进行备案。
3、经监管银行审核后,财务部将上述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所使用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归还垫付的自有资金。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分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及分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支付,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账户。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分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分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分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及分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亚玛顿及分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及分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分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日
[2021-07-03] (002623)亚玛顿: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29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595 号”《关于核准常州亚玛顿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非公开发
行新股 39,062,5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12,000,000.00 元后,金额为人民币 9,880,0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2613 号)。上述到位的募集资金扣除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于本次发行的手续费及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853,316.00 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6,146,684.00 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大尺寸、高功率超薄光伏玻璃智能 51,334.39 39,130.00
化深加工建设项目
2 大尺寸、高功率超薄光伏玻璃智能 18,960.10 16,439.40
化深加工技改项目
3 BIPV防眩光镀膜玻璃智能化深加工 17,454.46 13,381.00
建设项目
4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7,053.14 3,069.00
5 补充流动资金 27,980.60 27,980.60
合计 122,782.69 100,000.00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具有一定的周期性,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因募投项目的资金投放时间存在一定时间跨度,因此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进行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2、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3、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内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通过适度理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募集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一年内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一年内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对亚玛顿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日
[2021-07-03] (002623)亚玛顿: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31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薛斌渊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薛斌渊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7 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相关规定。薛斌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薛斌渊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9-88880019
联系传真:0519-88880017
电子信箱:xby@czamd.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 639 号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日
附件:
简历
薛斌渊:男,中国国籍,1992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2017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部证券事务助理。于 2019 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止本公告日,薛斌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本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担任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薛斌渊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021-07-03] (002623)亚玛顿: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30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595 号”《关于核准常州亚玛
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非公开发行新股 39,062,500 股,募集资金总
额人民币 1,0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12,000,000.00 元后,
金额为人民币 9,880,0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2613
号)。上述到位的募集资金扣除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于
本次发行的手续费及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853,316.00 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86,146,684.00 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用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为规范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近日分别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经开区支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天宁支行(以下简称“江南银行天宁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常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南京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
下简称“苏州银行常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
户名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专户余额(元) 资金用途
号
常州亚玛顿 大尺寸、高效
股份有限公 江苏银行 率超薄光伏玻
1 80700188000132616 391,300,000.00
司安徽分公 常州分行 璃智能化深加
司 工建设项目
工行经开
2 1105020229088888090 267,806,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区支行
大尺寸、高效
江南银行 率超薄光伏玻
3 1123300000009495 164,394,000.00
天宁支行 璃智能化深加
常州亚玛顿
工技改项目
股份有限公
BIPV 防眩光镀
司
苏州银行 膜玻璃智能化
4 51683100000969 133,810,000.00
常州分行 深加工建设项
目
民生银行 技术研发中心
5 632946390 30,690,000.00
南京分行 升级建设项目
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包含尚未划转的部分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分别与江苏银行常州分行、工行经开区支行、江南银行天宁支行、苏州银行常州分行、民生银行南京分行(以下合称“乙方”)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大尺寸、高效率超薄光伏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大尺寸、高效率超薄光伏玻璃智能化深加工技改项目、BIPV 防眩光镀膜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
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_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_年\_月\_日,期限\_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杨路、王飞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解除,但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或要求的除外。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公司与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天宁支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4、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5、公司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6、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日
[2021-07-03] (002623)亚玛顿: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26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7 月 2 日以现场与通
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培基先生主
持,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置
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 12,691.27 万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分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 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分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在确保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一年内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日
[2021-07-03] (002623)亚玛顿: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25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在常州市
天宁区青龙东路 63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林金锡先生因公出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林金汉先生
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其中 4 名董事现场出席,林金
锡先生、张喆民先生、葛晓奇先生、曾剑伟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2,691.27 万元,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募投项目前期已投资金进行置换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同
意公司及分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支付,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募集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同意聘任薛斌渊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金证券关于亚玛顿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6、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