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 正点财经 > 黄金原油期货 > 正文

9月股指期货交割日

日期:2012-09-24 00:00:00 来源:互联网

    9月股指期货交割日股指期货IF1209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9月21日,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9月股指期货交割日最后交易日即为交割日,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交割手续费标准为交割金额的万分之一。9月股指期货交割日股指期货迎来史上最大持仓交割日。截至收盘,股指期货IF1208合约实现了平稳交割,交割结算价为2303.62点,股指期货在弱势行情中顺利度过史上最大一次“交割洪峰”,并未出现市场担忧的“交割日行情”。
    股指期权的标的物为现货股价指数,以目前较流行的欧式行权为例,9月股指期货交割日在到期日执行股指期权相当于股指期货的一次性交割,股指期权行权后将直接进入交割环节,以现金划转买卖双方交割盈亏。从实际交易上来说,股指期权买方只有在产生浮盈(指盈利大于产生的交易手续费)时才会行使执行买入权利,亏损时(包括盈利小于手续费的情形)将放弃行权,因此对于期权买方而言,不存在行权风险。对于股指期权卖方而言,9月股指期货交割日只有在被动行权时才会面临亏损风险,而此时,只要对卖方收取的保证金能够覆盖当日可能出现的亏损,即可规避行权风险,出现亏损的极值为现货指数的极端波动率与权利金之差。以现货指数和股指期货合约回测的波动率来看,在95%的置信区间内,对期权合约采用10%—15%的保守保证金率,就能使行权风险维持在可控范围内。
    股指期货9月合约平稳摘牌,这是股指期货上市以来的第五次交割。最终,有926手持仓进入交割程序。收市前最后两小时,9月股指期货交割日期现货市场运行平稳,没有出现较大幅度波动。中金所公布的结算价显示,9月合约交割结算价为2866.63点,该合约收盘价格2866.2点,两者误差仅为0.43点。纵观市场走势,9月合约在最后交易日表现平稳,走势不温不火,持仓量一路减少,最终,仅有926手进入交割程序,全天减仓4314手,全天价差基本收敛,没有出现异常情况,9月合约实现平稳退市。9月股指期货交割日即将进入主力的IF1010合约表现强劲,涨幅为四个合约中最大的,当日上涨幅度超过0.5%。
    从期现价差角度来看,期指IF1009与现指价差全天波动较上一交易日变化有明显缩小,最大价差只有14点,盘中几度出现负价差,价差多数时段在10点以下波动,最终收盘价差相差5个点,并未有明显偏离。9月股指期货交割日从期指IF1010与现指价差上看,两者价差全天多数时段处在20点之下波动。
    最后交易日与交割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根据计算,每月的第三个周五基本都在当月中旬,有时甚至会在当月的14号、15号就进行交割。这与国外股指期货通常在月末交割有所不同。业内人士表示,9月股指期货交割日股票市场通常有“月末效应”,许多法人单位因做账原因,会频繁进行交易,因此月末波动会较大。而股指期货也有“到期日效应”,许多资金会在到期日平仓,导致价格波动。如果两个市场的波动叠加在一起,会增大市场的波动,对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都将产生较大影响。
    分析9月合约的最新持仓后不难发现,有两股力量开始在9月合约上较劲。以国泰君安和中证期货席位为首的机构套期保值力量和以投机为主的市场力量将在9月合约上展开博弈。中金所19日公布的持仓数据显示,空头第一名国泰君安期货和第二名中证期货的空单相当集中,前者持有5472手空单,后者持有3884手空单;9月股指期货交割日而空头第三名的招商期货持仓仅为1685手。
    伴随着股指期货第四个交割日的到来,各路资金对期指的交易策略越来越娴熟,9月股指期货交割日主要表现在,临近交割日主动性减仓行为较明显。统计显示,8月9日至19日共9个交易日内,期指8月合约逐日减仓,总持仓量由23732手一路减少至19日的3207手,减仓总量为20525手,幅度达86%。这意味着,8月合约平稳摘牌已无悬念。
    业内人士粗略估算,以19日结算价2966.4点作为持仓价位,3207手的总持仓量约合单边保证金5.5亿元,也就是说,9月股指期货交割日即使未平仓资金同时在期货和现货市场有仓位,也不会引起两个市场的大幅波动,当然,现货市场自身出现剧烈波动的因素则另当别论。
    9月股指期货交割日回顾8月期指走势,空头最终以失败告终,8月合约持仓达3000手以后,恰逢A股市场从底部启动,从而掀起了一波强劲的反弹走势。7月2日至8月19日,沪深300指数上涨421点,若以空头平均日持仓1万手估算,空头在期指8月合约上的总亏损约12亿元;不过,9月股指期货交割日如果这部分空头同时在现货市场做多,辅助以期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 | 商务合作 | 联系投稿 | 联系删稿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