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日
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日对股票指数期货合约进行理论上的定价,是投资者做出买入或卖出合约决策的重要依据。股指期货合约实际上可以看作是一种证券的价格,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日而这种证券就是这上指数所涵盖的股票所构成的投资组合。同其它金融工具的定价一样,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日的定价在不同的条件下也会出现较大的差异。但是有一个基本原则是不变的,即由于市场套利活动的存在,期货的真实价格应该与理论价格保持一致,至少在趋势上是这产的。
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日对于一般的投资者来说,只要了解股指期货价格与现货指数、无风险利率、红利率、到期前时间长短有关。股指期货的价格基本是围绕现货指数价格上下波动,如果无风险利率高于红利率,则股指期货价格将高于现货指数价格,而且到期时间越长,股指期货价格相对于现货指数出现升水幅度越大;相反,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日如果无风险利率小于红利率,则股指期货价格低于现货指数价格,而且到期时间越长,股指期货相对与现货指数出现贴水幅度越大。
从法律实践上来说,在强行平仓的执行上,有时依照法规规定、交易规则,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日有时又依照合同约定;在强行平仓的依据上,有时是权利,有时又是义务;在强行平仓的条件上,有时是因为保证金小于零,有时又因为持仓超出限额等。例如,在强行平仓头寸的前后顺序上,还涉及总持仓量、应追加保证金数额、超仓头寸等各个不同条件的执行原则。可见,股指期货强行平仓本身就相当复杂。股指期货相比商品期货而言,在时间上的敏感性、交易制度上的特殊性、投资者的谨慎性等方面,都远远超过商品期货。因此,期货公司就日内巨幅波动的强行平仓、超仓强行平仓、分级结算强行平仓、对套利者强行平仓等,都提高了精度要求。再加之通知义务瑕疵、强行平仓头寸、强行平仓价格、保证金合理时间约定不明等,则进一步增加了难度。从股指期货分级结算的法律关系上来说,既存在交易所对会员的强行平仓,也存在会员对投资者的强行平仓等多个层次。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日这一点相比商品期货而言,不论期货公司是结算会员还是交易会员,都进一步增加了期货公司进行股指期货强行平仓风险的可能性和多重性。
交割日对股指期货结算价进行影响是导致“交割日效应”的一个重要原因。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指数期货合约的交割结算价采用到期日沪深300指数最后二小时所有指数点的算术平均价。并且中金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股指期货的交割结算价进行调整,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日该制度能有效抑制市场操纵以及套利大量平仓的现象发生。目前,沪深300指数每六秒钟取值一次,2小时得到约11200个数据,对这11200个沪深300指数的价格取算术平均值,即得到此合约的交割结算价。由于交割结算价采用的是算术平均,并不对成交量进行加权,因此每一笔交易的价格具有同样的权重,这使得通过最后时刻以较大成交量来影响价格的方法难以奏效。
一个相对完整的股票市场应该是由这三个部分互相协调,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日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股指期货作为国际资本市场主要的风险管理工具之一,不但兼具其他金融期货及商品期货的特征,其自身的特征——风险转移实现了股票市场风险的分割、转移和再分配,保障了股票市场的平稳运行。由于股指期货的做空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分割、转移了股票现货交易的交易风险,无形中成为股票市场的一个影子市场,给原本单轨运行(只能单边做多)的股票市场提供了另一条运行轨道,避免了股票市场出现深幅调增对于金融市场的负面影响,为股票市场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内在稳定机制。
由于现货指数在整数关口附近震荡,令期指投资者失去方向,市场观望气氛浓厚,日内投机交易再度下降,期指成交总量大幅萎缩,当日总成交量为19.94万手。其中,主力合约IF1009当日仅成交19.3万手,为该合约成为主力品种以来的最低;收市时,9月合约持仓量下降1135手,为26107手。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日从交易情况来看,1006合约持仓巨幅增加至11428手,创出了单个股指期货合约的持仓新高,这也显示出,未来参与博弈1006合约的资金将比1005合约更为丰富,该合约的运行也将更能体现出跟现货市场的联动。从成交量看,1006合约昨日也超过了26万手,资金较为活跃。由此,1006合约也成功取代了1005合约,成为期指新的主力合约。从期现关系来看,前日还一度贴水的1006合约昨日恢复了对现货的稳定升水,收盘价升水幅度将近40点。此前1006合约的偏空面貌可谓是一扫而空。
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日对于股指期货的功能,社会上早就是有共识的,从海外的经验来看,它在稳定市场运行,为投资者回避风险、锁定收益方面,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尽管在实践中,也出现了在一定条件下放大波动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