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外汇市场
银行间外汇市场是指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可以经营外汇业务的境内金融机构(包括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进行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交易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正处于逐步发展与完善之中。
1994年银行间外汇市场成立初期,只有美元和港币两个币种的交易,1995年增加了日元兑人民币的交易, 2002年增加欧元兑人民币交易;为活跃交易、提高流动性,2002年4月和7月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分别在欧元和港币交易上开始试行做市商制度;2003年外汇市场交易时间从原来的上午半天交易延长到全天交易;推出了双向交易,以方便会员及时进行头寸平补和资金调度。
银行间外汇市场是指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可以经营外汇业务的境内金融机构(包括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进行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交易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正处于逐步发展与完善之中。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市场参与者对于外汇市场的投资、避险需求日益增加,但是,由于目前国内金融机构在国际评级中总体信用等级不够理想、评级级别相差较大,特别是一些中小金融机构没有参加国际信用评级,难以获得境外银行的授信额度。因此,在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出外币买卖业务,建立了国内金融机构参与国际市场外汇交易的直接通道,可为市场参与者,尤其是中小金融机构提供一种新的投资、避险工具。
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的形成方式为:交易中心于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开盘前向外汇市场做市商询价,并将全部做市商报价作为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的计算样本,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将剩余做市商报价加权平均,得到当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权重由交易中心根据报价方在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交易量及报价情况等指标综合确定。人民币对欧元、英镑、港币、澳大利亚元和加拿大元汇率中间价由交易中心分别根据当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与上午9时国际外汇市场欧元、英镑、港币、澳大利亚元和加拿大元对美元汇率套算确定。人民币对日元、马来西亚林吉特、俄罗斯卢布汇率中间价的形成方式为:交易中心于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开盘前向银行间外汇市场相应币种的做市商询价,将做市商报价平均,得到当日人民币对日元、马来西亚林吉特、俄罗斯卢布汇率中间价。
银行间外汇市场潜在需求不等于现实需求,非金融企业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现实需求的第一项制约因素是市场准入门槛。《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发展外汇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给非金融企业参与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设立了几道门槛:①上年度经常项目跨境外汇收支25亿美元或者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20亿美元以上;②具有2名以上从事外汇交易的专业人员;③具备与银行间外汇市场联网的电子交易系统;④自申请日起前两年内没有重大违反外汇管理法 规行为;⑤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快速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交易机制更加自主灵活。在借鉴交易所和柜台两种交易模式的基础上,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银行间市场引入了询价交易和做市商制度。这不但提高了市场的流动性、增强了市场因素在汇率中的决定作用,还达到了适度监管的目的,符合金融市场的今后发展方向,很具中国特色。与此同时,银行间外汇市场两次扩大银行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允许银行就非美元币种兑人民币的对客汇率进行完全自主定价等措施都使的人民币汇率更具弹性。
第二,人民币产品创新加速。监管当局相继推出了人民币远期掉期外汇交易以及银行间人民币交叉货币利率掉期交易,这些涉及人民币汇率和利率的相关产品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风险规避手段,特别培养了“走出去”企业的风险意识。银行间外汇市场而将银行接受汇周转头寸改为权责发生制的举措,更使得人民币远期汇率可以根据利率平价理论报价,并拥有人民币远期外汇交易的定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