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外汇买卖
远期外汇买卖具有很多作用,最主要的作用是能够用于避免贸易和金融上的外汇风险通过远期外汇买卖,能够事先将贸易和金融上外汇的成本或收益固定下来,有利于经济核算,避免或减少外汇上的风险。例如,在国际贸易中,经常会碰到合同中的货币,与进口商手中持有的货币不一致。而合同中的支付一般在将来的一定时期。为了避免在支付时外汇汇率的变化,进口商可以事先进行远期外汇买卖,固定成本,避免在将来支付时因汇率变化带来的外汇风险。
远期外汇买卖指我行代理客户按照外汇合同约定的汇率在约定期限(成交日后第二个工作日以后的某一天)进行资金交割的外汇交易。交易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开立账户:申请办理远期外汇买卖的客户应在我行开立往来账户,一般还须同时开立保证金账户。适用于有远期外汇买卖需要的企业或个人客户,以有效锁定远期汇率水平。
远期外汇交易只约定交割期限范围,不规定具体交割日,可由交易一方在合约规定的有效期内自由选择交割日的称择期交易(Optional Forward Exchange)。若远期交易在银行与客户间进行,择期的选择权通常属客户,若远期交易发生在银行同业间,选择权通常在买方。择期交易多用在银行对客户交易,当客户不能确切知道其远期外汇收支的日期、从而无法决定远期交易确切交割日的情况下,择期交易为客户提供了方便。
远期外汇买卖在这一点突破了传统外汇投资方式的局限。因为远期外汇买卖的交割日期发生在未来的某一天,所以交易建立时投资者并不需要拥有其卖出的交易货币。这一点看似复杂,但是运用起来却可以毫不费力。
远期合约和期货合约相似之处,是合约需要实时重估盈亏情况,这对于银行这样的做市商是规避风险的手段,对于投资者同样也是控制风险的规则。建行个人远期外汇买卖业务暂规定:当交易担保金实时重估的亏损达到80%,系统会自动将合约强制平仓。
由于远期汇率与即期汇率的差异是利率形成的,而利率在短时间内波动变化不大,对于短期内主动平仓的投资人来说,远期汇率与即期汇率的差异可以基本抵消,因此远期外汇买卖仍然可以当作即期的外汇买卖来操作。
办理远期外汇买卖可防备外汇风险.在当今普遍实行浮动汇率的世界里,外汇汇率起伏不定,准以预针。当进出口商以正在升位的货币计价进口或以不断眨位的货币计价出口时,往往存在很大的外汇风险,极易追成损失。
金融机构代客户办理即期和远期外汇买卖管理规定金融机构代客户办理即期和远期外汇买卖管理规定 (1987年12月13日国务院批准) (1988年3月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 第一条为了防范汇率风险,稳定进出口贸易展即期和远期外汇买卖业务,制定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