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
根据《通知》要求,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及所投资外商投资企业的再投资均应符合现行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遵守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的有关规定。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房地产业、战略投资境内上市公司等均应按照现行外商投资管理规定执行;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在中国境内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投资有价证券和金融衍生品,以及用于委托贷款。
央行表示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管理办法》在保持与现行外商直接投资相关管理制度衔接的基础上,进一步贯彻市场化监管思路,以促进投资便利化。其出台意在推进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贯彻落实中央支持香港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银行办理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
根据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第五条境外投资者办理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可以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银发〔2010〕249号文印发)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申请开立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其中,与投资项目有关的人民币前期费用资金和通过利润分配、清算、减资、股权转让、先行回收投资等获得的用于境内再投资人民币资金应当按照专户专用原则,分别开立人民币前期费用专用存款账户和人民币再投资专用存款账户存放,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出台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相关规定正是朝这个方向稳步迈进,很明显中国在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他说,人民币回流机制会给中国带来好处,推动人民币实现国际化,将有效提升中国在世界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埃里克松认为,目前中国的货币和金融政策受美国宏观经济政策影响较大,人民币实现国际化后情况将会大不同。“中国的市场很大、很诱人,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新规定一定会刺激更多外来投资者。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人民币国际化程度逐渐加深,人民币将会获得国际储备货币地位。”他认为中国过去和现行的政策使得中国经济免受国际金融动荡的波及。随着经济增长放缓,经济结构问题凸显,中国政府仍需要从紧监管金融市场,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以免经济陷入混乱。而扩大境外资本在中国金融市场的参与度符合中国自身的利益。
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及所投资外商投资企业的再投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遵守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的有关规定。此外,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在中国境内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投资有价证券和金融衍生品,以及用于委托贷款或偿还国内外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