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性股东变化特征

日期:2022-04-19 09:18:03 来源:互联网

股权集中和控制性股东的存在是剥夺问题出现的充分条件。剥夺的产生一定是因为有控制性股东(在两个人共同投资但只有一个投资人参与经营的公司里面,股东变化事实上已经存在了控制性股东对非控制性股东进行剥夺的可能)。但是,如前所述,股东变化只有到了金字塔结构企业集团阶段,股东变化剥夺才更加具有隐蔽性,才更加具有操作性。控制性股东通过金字塔结构进行剥夺的主要手段是“转移行为”或“隧道效应”。

LLS开创的“股权控制链”分析范式,成为后人研究终极股东控制结构与剥夺问题的主要工具。但对于具有东方文化背景的上市公司,仅仅以股权控制链追溯上市公司终极股东,并股东变化不能完全克服终极股东的隐蔽性,有时很难准确地揭示深藏幕后的真正终极股东,相应地难以精确地度量终极股东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程度。高闯与关鑫(2008)提出了一个与“股权控制链”股东变化分析范式相辅相成的“社会资本控制链”分析范式,强调对上市公司终极股东及其控制权进行追寻的逻辑起点是大股东的社会网络连带。大股东动员社会资本获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的方式有三种:一是将家族成员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集中在一起,进而取得控股地位,以此实现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二是大股东利用其与上市公司董事间的熟人(如朋友、同学或老乡)连带,来控制董事会,股东变化获取决策权,进而实现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三是大股东利用其与上市公司经理间的熟人连带,与经理一起获得公司经营权和剩余控制权。上市公司终极股东通常把“股权控制链”与“社会资本控制链”同时动用,相互配合,最终实现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 控制性股东变化特征
  • 股权集中和控制性股东的存在是剥夺问题出现的充分条件。剥夺的产生一定是因为有控制性股东(在两个人共同投资但只有一个投资人参与经营的公司里面,股东变化事实上已经存在了控制性股东对非控制性股东进行剥夺的可能)。......
关于我们 | 商务合作 | 联系投稿 | 联系删稿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