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729什么时候复牌?-好利科技停牌最新消息
≈≈好利科技002729≈≈(更新:22.02.26)
[2022-02-26] (002729)好利科技: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张扬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张扬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扬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扬宇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扬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张扬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以来,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张扬宇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2] (002729)好利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
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臻桤骏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
海臻桤骏”)通知,获悉其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
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控股股 占公 是否
股东 东或第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司总 是否 为补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押
名称 一大股 数量(股) 持股份 股本 为限 充质 日 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一致行
动人
上海 信达证
臻桤 否 3,663,003 26.27% 3.92% 否 否 2022-02-17 9999-01-01 券股份 融资
骏 有限公
司
合计 - 3,663,003 26.27% 3.92% - - - - - -
2.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东 (股) 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持股份 司总 情况 情况
好利科技
名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股本 已质押 未质押
称 ( 股) (股) 比例 股份限 占已 股份限 占未
售和冻 质押 售和冻 质押
结数量 股份 结数量 股份
(股) 比例 (股) 比例
上
海
臻 13,941,360 14.93% 3,631,082 7,294,085 52.32% 7.81% 0 0.00% 0 0.00%
桤
骏
合 13,941,360 14.93% 3,631,082 7,294,085 52.32% 7.81% 0 0.00% 0 0.00%
计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臻桤骏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
平仓风险,其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公司将
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1 日
[2022-02-19] (002729)好利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 年 12 月,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杭州好利润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润汇”)与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和创投”)、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基金——合肥芯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并签署《合肥芯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80,200 万元,其中好利润汇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 万元;诚和创投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 万元,同时担任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具体内容见公
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
近日,好利润汇与诚和创投拟就合伙企业的投资运作事宜签订《关于合肥芯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顾问协议》,诚和创投拟委托好利润汇担任其投资顾问并支付顾问费用。
由于公司董事长陈修先生担任诚和创投执行董事,且持有诚和创投 15%股
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和创投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 2022 年 2 月 1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修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
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788277223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06 年 06 月 01 日
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水韵康桥康盛苑 15 幢 435 室
法定代表人:陈修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投资管理(以上两项经营范围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
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丁一波 40% 1,200
彭美群 30% 900
韦恩军 15% 450
陈修 15% 450
合计 100% 3,000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长陈修先生担任诚和创投执行董事,且持有诚和创投 15%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和创投为公司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诚和创投 2021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399.66 万元,净利润为
-48.63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为 5,045.49 万元,净资产为
1,376.53 万元。
诚和创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好利润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委托事项
甲方现为合肥芯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特委托乙方担任其投资顾问,具体事项为:在甲方制定合伙企业投资安排、投后管理、投资退出方案的过程中,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2.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为与合伙企业存续期相同,即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7 年。
3.排他性
在委托期间,甲方不应就本协议项下的顾问服务事项委托其他任何第三方;乙方在委托期间为甲方的独家顾问。
4. 费用及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顾问费用金额为甲方所收取的合伙企业的费用(包括管理费和业绩分成等)的 70%。
(2)支付方式为:甲方在实际收到合伙企业每一笔费用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的顾问费。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投资顾问服务的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运用全资子公司好利润汇的专业投资运作能力,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
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初至本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所涉事项外,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公司与关联人诚和创投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0 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好利润汇拟与诚和创投签订《关于合肥芯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顾问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好利润汇拟与诚和创投签订《关于合肥芯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顾问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运用好利润汇的专业投资运作能力,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本次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好利润汇为关联方提供投资顾问服务的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运用好利润汇的专业投资运作能力,增强持续盈利能力。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决策程序合规、合法。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9] (002729)好利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日上午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 829号六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婷女士主持,应到会监事 3 人,实到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好利润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润汇”)为关联方提供投资顾问服务的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运用好利润汇的专业投资运作能力,增强持续盈利能力。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决策程序合规、合法。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好利科技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9] (002729)好利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上午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六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16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修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7人(包括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杭州好利润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就合肥芯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运作事宜签订《关于合肥芯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顾问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修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3月7日15:00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好利科技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9] (002729)好利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2 年 3 月 7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 7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3 月 7 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3 月 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3 月 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 829 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1 日(星期二)
8.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3 月 1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提案名称及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各议案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2 年 2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 年 3 月 4 日(星期五:09:00~12:00,13:00~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 829 号公司五楼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模板详见附件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票账户卡。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通信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 829 号公司五楼证券投资部,邮编:361101
(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2 年 3 月 4 日 17:00
前送达本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昊德
联系电话:0592-7276981
联系传真:0592-5760888
联系邮箱:securities@hollyfuse.com
联系地点: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 829 号公司五楼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61101
5.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29”,投票简称为“好利投票”。
2、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制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
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3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 年 3 月 7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本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
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协议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说明: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2、非累积投票议案的表决意见项下划“√”;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系
本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2022-01-29] (002729)好利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
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臻桤骏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
海臻桤骏”)通知,获悉其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
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控股股 占公 是否
股东 东或第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司总 是否 为补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押
名称 一大股 数量(股) 持股份 股本 为限 充质 日 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一致行
动人
上海 信达证
臻桤 否 3,631,082 26.05% 3.89% 否 否 2022-01-27 9999-01-01 券股份 融资
骏 有限公
司
合计 - 3,631,082 26.05% 3.89% - - - - - -
2.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交 本次交易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例 易前质 后质押股 持股份 司总 情况 情况
好利科技
押股份 份数量 比例 股本 已质押 未质押
数量 (股) 比例 股份限 占已 股份限 占未
( 股) 售和冻 质押 售和冻 质押
结数量 股份 结数量 股份
(股) 比例 (股) 比例
上海
臻桤 13,941,360 14.93% 0 3,631,082 26.05% 3.89% 0 0.00% 0 0
骏
合计 13,941,360 14.93% 0 3,631,082 26.05% 3.89% 0 0.00% 0 0.00%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臻桤骏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
平仓风险,其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公司将
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8] (002729)好利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 月 11 日,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5,000 万元人民币投
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二、注册登记及取得营业执照情况
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最终登记名称为合肥凌利朝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日取得了合肥市新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合肥凌利朝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8NMQ3H1G
法定代表人:芮斌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
住 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 1516 号工投智慧产业园 14 号楼 503 室
成立日期:2022 年 01 月 26 日
营业期限:2022 年 01 月 26 日至 2052 年 01 月 25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
好利科技
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 合肥凌利朝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6] (002729)好利科技:2021年度业绩预告
好利科技
证券代码:002729 证券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2,200.00 万元 - 2,700.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1,078.46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03.99% - 150.36%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2,000.00 万元 - 2,500.00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盈利:1,441.78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38.72% - 73.40%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24 元/股 - 0.29 元/股 盈利:0.12 元/股
注:因公司 2021 年 10 月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
对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进行了调整计算。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 原因为:
1.全球智能化进程加速发展,电子元器件产品需求增加,客户市场需求旺盛, 主要客户订单快速增加;
2.公司以市场为导向,紧贴客户需求,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并加大研发投入, 新品不断投入市场,并取得良好反响;
好利科技
3.公司不断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充分利用产能;
4.公司认真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部署,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并大力推动数字化转型。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公司 2021 年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
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19] (002729)好利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公告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杭州好利润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近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相关信息如下:
1.基金管理人全称:杭州好利润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登记编号:P1073007
3.组织机构代码:91330102MA2KJRQJ77
4.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4 日
5.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赞成中心东楼 901 室
6.企业性质:内资企业
7.机构类型: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杭州好利润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详细登记信息请查看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amac.org.cn)的相关公示信息。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3] (002729)好利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 年 4 月 28 日,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来电路保护”)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贷款时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事项已经公
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关于为全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披
露的《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2021 年 10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为好利来电路保护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贷款时提供的担保额度由人民
币 5,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11,600 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披露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关于增加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披露的《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 XM10(高
保)20210012-11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好利来电路保护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而形成的债权提供
好利科技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限度为人民币 5,600 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3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
法定代表人:芮斌
注册资本:2,200万元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其他未列明
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
备及元器件制造;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其他机
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
其他电子产品零售;互联网销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未列明房地产业;贸易代理;其他贸易经
纪与代理;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好利来电路保护100%的股权,好利来电路保护为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具体如下: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3,595,650.85 198,780,077.61
负债总额 57,310,042.57 79,433,170.82
净资产 96,285,608.28 119,346,906.79
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1月1日-9月30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9,872,919.27 159,312,981.26
好利科技
利润总额 28,997,093.40 27,070,196.81
净利润 25,256,714.90 23,061,298.51
经查询好利来电路保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债权本金人民币5,600万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
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
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1)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
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2)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
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
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据法律或主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
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提货担保,则垫款之日
视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600万元,占公
司2021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38%,其中9,600万元系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好利来电路保护提供的担保,2,000万元系公司为好利来电路保护向厦门
市湖里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反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发生逾期担
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好利科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2-01-12] (002729)好利科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1 月 11 日,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整体布局,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合肥辰光朝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名称以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辰光朝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名称以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出资比例:公司100%持股
5.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6.经营范围:信息科技、智能科技、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通讯科技、机电科技、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
好利科技
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建设工程施工。
7.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本次投资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上述各项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
1.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主要目的是基于整体战略发展和业务规划需要,将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战略布局,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促进公司持续高质量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本次对外投资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公司设立后,新公司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经营管理风险等,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子公司的内控管理制度,促使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加强风险防控,积极有效防范和降低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12] (002729)好利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上午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六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月7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修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7人(包括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因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合肥辰光朝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名称以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08] (002729)好利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基
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杭州好利润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肥市产业 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 基金——合肥芯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合伙企业”), 并签署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2021 年 12 月 10 日、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 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97)、《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 基金进展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关于全资 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1-100)。
日前,公司收到合伙企业通知,合伙企业资金已募集完毕,并已开展对外投 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伙企业资金募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已全部完成实缴出资,具体实缴出资情况 详见下表: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1 杭州好利润汇私募基金管 普通合伙人 100 0.1247%
好利科技
理有限公司
2 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 普通合伙人 100 0.1247%
司
3 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 有限合伙人 60,000 74.8130%
有限公司
4 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 有限合伙人 20,000 24.9377%
限公司
合计 80,200 100%
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情况
1.对外投资概述
合伙企业与上海超硅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超硅”)签署了《关于上海超硅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合伙企业以人民币800,000,006.28 元认购上海超硅发行的股份 49,291,436 股,其中人民币49,291,436 元用于缴付上海超硅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余人民币 750,708,570.28元计入上海超硅的资本公积。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合伙企业根据其合伙协议作出的专项投资。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上海超硅及其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超硅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6778735164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鼎松路 150 弄 1-15 号
法定代表人:陈猛
注册资本:86,250 万人民币
好利科技
成立时间:2008-07-31
营业期限:2008-07-31 至
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金属特种材料切削加工批发;半导体材料研发;光电晶体材料、半导体器件、光电器件、电子元器件研发、批发;机械设备及零部件、金属材料批发;半导体技术、光电技术、晶体技术、电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内分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本次投资是合伙企业根据合伙协议作出的专项投资,符合其投资方向,属于合伙企业的正常投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没有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投资项目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2022-01-07] (002729)好利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好利科技
证券代码:002729 证券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股东上海臻桤骏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臻桤骏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函
告,获悉上海臻桤骏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 月 5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74.50 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8693%。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臻桤骏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上海市松江区洞泾路 8 号 18 幢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 月 5 日
股票简称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 002729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174.50 1.8693%
合 计 174.50 1.8693%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好利科技
合计持有股份 1,578.136 16.9052% 1,403.636 15.035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78.136 16.9052% 1,403.636 15.035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披露了《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以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总股本66,68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26,672,000
股。上述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实施完毕,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93,352,000 股。上述权益分派实施
完毕后,上海臻桤骏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表格中数据。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 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臻桤骏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2 年 1 月 6 日
[2021-12-28] (002729)好利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0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基
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杭州好利润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基金——合肥芯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合伙企业”),并签署合伙协议。其中,杭州好利润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 万元,占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0.1247%。根据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2021 年 12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基金进展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合伙企业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主要内容如下:
基金名称:合肥芯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好利科技
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1 年 12 月 23 日
备案编码:STM091
公司将积极关注合伙企业的后续运作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合肥芯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1-12-15] (002729)好利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好利科技
证券代码:002729 证券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9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股东王翔宇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王翔宇先生告知,获悉王翔宇先生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86.7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翔宇
住所 山东省临朐县冶源镇白塔桥村 112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2 月 13 日
股票简称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 002729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186.70 2.00%
合 计 186.70 2.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选)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好利科技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974.6223 10.44% 787.9223 8.4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74.6223 10.44% 787.9223 8.4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披露了《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以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66,68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26,672,000 股。上述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实施完毕,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93,352,000 股。上述权
益分派实施完毕后,王翔宇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表格中数据。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翔宇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0] (002729)好利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基金进展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8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基
金进展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好利润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与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基金——合肥芯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合伙企业”),并签署合伙协议。其中,杭州好利润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 万元,占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0.1247%。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合肥芯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8NGH9DXU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12 月 07 日
合伙期限:长期
好利科技
主要经营场所:合肥市新站区工投智慧产业园 14 号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备查文件
(一)《合肥芯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2-09] (002729)好利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7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基
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好利润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润汇”)拟与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和创投”)、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基金——合肥芯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或“合伙企业”),并签署《合肥芯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该基金规模为人民币 80,200 万元,专项用于投资上海超硅半导体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超硅”)。其中,好利润汇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 万元;诚和创投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 万元,同时担任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60,000 万元;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20,000 万元。
(二)关联关系情况
公司董事长陈修先生担任诚和创投执行董事,且持有诚和创投 15%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和创投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全资子公司好利润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杭州好利润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MA2KJRQJ7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1 年 08 月 17 日
注册资本:5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赞成中心东楼 901 室
法定代表人:金胜琴
主要投资领域(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好利润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系公司的专业投资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788277223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06 年 06 月 01 日
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水韵康桥康盛苑 15 幢 435 室
法定代表人:陈修
主要投资领域(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管理(以上两项经营范围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备案情况:诚和创投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管理人备案,基金管理人编号:P1007542。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丁一波 40% 1,200
彭美群 30% 900
韦恩军 15% 450
陈修 15% 450
合计 100% 3,000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长陈修先生担任诚和创投执行董事,且持有诚和创投 15%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和创投为公司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诚和创投 2020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253.26 万元,净利润为
338.45万元,截至2020年 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5,073万元,净资产为1,425.16万元。
诚和创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有限合伙人: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395800589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4 年 09 月 01 日
注册资本:318,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长丰路 68 号(原 10 号)
法定代表人:郑晓静
主要投资领域(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管理。
控股股东: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合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说明: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三)有限合伙人: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40859347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时间:2002 年 07 月 08 日
注册资本:430,813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 999 号 B3 区 3 楼
法定代表人:何娟
主要投资领域(经营范围):从事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及项目投资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事业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经营管理;国有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停车场服务;房屋租赁;仓储服务(除危险品);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关联关系说明: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四、拟设立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合肥芯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最终工商登记管理机构核准为准)
基金规模:80,200 万元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合肥市新站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为所投资企业提供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工商登记管理机构核准为准)
经营期限:合伙期限为 7 年,其中 5 年为投资期,2 年为退出期,经全体合
伙人一致同意,基金期限可以延长或缩短。投资期自本合伙企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本次基金募集备案之日起计算。
投资目标及投资范围:基金专项用于投资上海超硅,投资金额为 80,000 万
元人民币。
上海超硅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7 月,主要从事大尺寸集成电
路级别硅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 200mm 的抛光片、氩气退火片和外延片、300mm 的抛光片等,系中国大陆领先的工业化生产大尺寸硅片的企业。上海超硅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 出资方
性质 (万元人民币) 比例 式
杭州好利润汇私募基金管理有 普通合 100 0.1247% 现金
限公司 伙人
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 100 0.1247% 现金
伙人
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 有限合 60,000 74.8130% 现金
公司 伙人
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 有限合 20,000 24.9377% 现金
司 伙人
合计 80,200 100% -
关联关系说明:上述合伙人中好利润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诚和创投为公司关联法人,其他合伙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出资进度
执行事务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托管户开立后向各合伙人出具《缴付通知书》,《缴付通知书》应按照各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比例等比例确定各有限合伙人应实缴出资的金额,各合伙人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具的《缴付通知书》所载明的缴付时间、金额,向本合伙企业托管户缴付资金到位。
(二)退出机制
1、退伙: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在本合伙企业解散之前,不得退伙或提出提前收回实缴资本的要求。
2、退出:本合伙企业对上海超硅的投资可通过上海超硅上市后二级市场股票减持等方式实现退出。具体退出方案经合伙人会议审批通过后执行。
(三)上市公司对基金的会计核算方式
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四)管理模式和决策机制
本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按照本合伙协议的约定,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投资、管理、
运用和在合伙人会议的授权下处置,并接受有限合伙人的监督;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要求,办理本合伙企业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
本合伙企业另一普通合伙人杭州好利润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协同执行事务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安排、投后管理、投资退出方案设计等提供必要协助。
执行事务合伙人按照本合伙协议的约定,向本合伙企业提供管理服务,包括对投资目标实施调查、分析、设计交易结构和谈判,对被投资企业进行监控、管理,制定并根据合伙人会议决议执行投资退出方案等。执行事务合伙人作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向本合伙企业收取管理费。
各方同意,因本合伙企业的资金专用于对上海超硅的投资,故本合伙企业不再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相关投资决策及退出事项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按合伙人会议审批决策意见执行。
合伙人会议对下列
[2021-11-26] (002729)好利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11/26)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6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2021 年 11 月 10 日,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 2,000 万元,额度期限一年,厦门市湖里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里融资担保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保证担保。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贷款向湖里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反担保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二、反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好利来电路保护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授信协议》,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根据《授信协议》,好利来电路保护与湖里融资担保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为厦湖保协字第 2021025 号的《担保协议书》,湖里融资担保公司为好利来电路保护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根据《担保协议书》,湖里融资担保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湖里融资担保公司对好利来电路保护上述 1,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公司与湖里融资担保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为厦湖保反字第2021025-1 号的《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好利来电路保护的上述 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反担保。
上述反担保额度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之
好利科技
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3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
法定代表人:芮斌
注册资本:2,200万元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其他未列明
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
备及元器件制造;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其他机
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
其他电子产品零售;互联网销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未列明房地产业;贸易代理;其他贸易经
纪与代理;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好利来电路保护100%的股权,好利来电路保护为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具体如下: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3,595,650.85 198,780,077.61
负债总额 57,310,042.57 79,433,170.82
净资产 96,285,608.28 119,346,906.79
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1月1日-9月30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9,872,919.27 159,312,981.26
利润总额 28,997,093.40 27,070,196.81
好利科技
净利润 25,256,714.90 23,061,298.51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好利来电路保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厦门市湖里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3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988号希望大厦七楼B702单元
法定代表人:陈鸿钧
注册资本:21,000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 信用证担保以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 工程履约担保、未付款履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有关的融资咨询、 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股权结构:厦门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持有52.3810%股权,厦门市
湖里区财政局持有47.6190%股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与湖里融资担保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湖里融资担保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厦门市湖里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乙方: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1、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最高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2、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履
行保证责任而代偿的款项;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担保费、逾期担保费、利息、 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款项;甲方垫付的以
好利科技
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拍卖费、执行费、公证费、保险费、评估费、公告费、保管费、差旅费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其他根据主合同约定因客观情况变化而必须增加的款项。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1)本合同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订起至甲方因履行保证责任而代偿之日起满三年止。
(2)甲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无需另行通知乙方,乙方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至甲方代偿之日起满三年止。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16%,其中4,000万元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好利来电路保护提供的担保,2,000万元为公司为好利来电路保护向湖里融资担保公司提供的反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担保协议书》;
2、《反担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2021-11-19] (002729)好利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进展公告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5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2021 年 11 月 10 日,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来电路保护”)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 2,000 万元,额度期限一年。为降低融资成本,充分利用地方政府相关优惠政策,拟由第三方担保机构厦门市湖里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里融资担保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好利来电路保护拟以其所持有的六项专利权作为反担保措施质押给湖里融资担保公司,同时公司拟为上述贷款向湖里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11 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二、反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好利来电路保护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了《授信协议》,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好利来电路保护与湖里融资担保公司签订了《担保协议书》,湖里融资担保公司为好利来电路保护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根据《担保协议书》,湖里融资担保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湖里融资担保公司对好利来电路保护上述 1,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好利来电路保护与湖里融资担保公司签订了《反担保最高额质押合同》,以其所持有的六项专利权作为反担保措施质押给湖里融资担保公司,同时公司与湖里融资担保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为厦湖保反字第 2021024-1 号的《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好利来电路保护的上述 1,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反担保。
好利科技
上述反担保额度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之
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3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
法定代表人:芮斌
注册资本:2,200万元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其他未列明
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
备及元器件制造;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其他机
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
其他电子产品零售;互联网销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未列明房地产业;贸易代理;其他贸易经
纪与代理;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好利来电路保护100%的股权,好利来电路保护为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具体如下: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3,595,650.85 198,780,077.61
负债总额 57,310,042.57 79,433,170.82
净资产 96,285,608.28 119,346,906.79
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1月1日-9月30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9,872,919.27 159,312,981.26
好利科技
利润总额 28,997,093.40 27,070,196.81
净利润 25,256,714.90 23,061,298.51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好利来电路保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厦门市湖里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3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988号希望大厦七楼B702单元
法定代表人:陈鸿钧
注册资本:21,000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 信用证担保以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 工程履约担保、未付款履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有关的融资咨询、 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股权结构:厦门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持有52.3810%股权,厦门市
湖里区财政局持有47.6190%股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与湖里融资担保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湖里融资担保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厦门市湖里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乙方: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1、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最高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2、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履
行保证责任而代偿的款项;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担保费、逾期担保费、利息、
好利科技
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款项;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拍卖费、执行费、公证费、保险费、评估费、公告费、保管费、差旅费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其他根据主合同约定因客观情况变化而必须增加的款项;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1)本合同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订起至甲方因履行保证责任而代偿之日起满三年止。
(2)甲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无需另行通知乙方,乙方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至甲方代偿之日起满三年止。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80%,其中4,000万元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好利来电路保护提供的担保,1,000万元为公司为好利来电路保护向湖里融资担保公司提供的反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反担保保证合同》;
2、《担保协议书》;
3、《反担保最高额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
[2021-11-11] (002729)好利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2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上午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六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5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修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7人(包括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额度期限一年,厦门市湖里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里融资担保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保证担保。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贷款向湖里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反担保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好利科技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11] (002729)好利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3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日上午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 829号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通过邮件方式发
出,应到会监事 3 人,实到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婷女士主持,此次会议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审议。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额度期限一年的人民币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向厦门市湖里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11] (002729)好利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4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1 月 10 日,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来电路保护”)向银行申请的额度期限一年的人民币 2,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向第三方担保机构厦门市湖里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里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好利来电路保护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 2,000 万元,额度期限一年。为降低融资成本,充分利用地方政府相关优惠政策,拟由湖里融资担保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好利来电路保护拟以其所持有的六项专利权作为反担保措施质押给湖里融资担保公司,同时公司拟为上述贷款向湖里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反担保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反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3日
好利科技
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
法定代表人:芮斌
注册资本:2,200万元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其他未列明
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
备及元器件制造;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其他机
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
其他电子产品零售;互联网销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未列明房地产业;贸易代理;其他贸易经
纪与代理;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好利来电路保护100%的股权。好利来电路保护为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具体如下: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3,595,650.85 198,780,077.61
负债总额 57,310,042.57 79,433,170.82
净资产 96,285,608.28 119,346,906.79
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1月1日-9月30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9,872,919.27 159,312,981.26
利润总额 28,997,093.40 27,070,196.81
净利润 25,256,714.90 23,061,298.51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好利来电路保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厦门市湖里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3日
好利科技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988号希望大厦七楼B702单元
法定代表人:陈鸿钧
注册资本:21,000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以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未付款履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股权结构:厦门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持有52.3810%股权,厦门市湖里区财政局持有47.6190%股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与湖里融资担保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湖里融资担保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好利来电路保护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额度期限一年,湖里融资担保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公司拟为好利来电路保护的上述贷款向湖里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反担保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提供反担保是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好利来电路保护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顺利开展,有利于促进好利来电路保护的生产经营发展,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要,降低融资成本。本次反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董事会审核,同意公司为好利来电路保护向银行申请的额度期限一年的人民币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向湖里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反担保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好利科技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44%,均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好利来电路保护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09] (002729)好利科技:关于完成工商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1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21年10月13日、2021年11月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注册资本由66,680,000元变更为93,352,000元,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14日、2021年11月2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等相关公告。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营业执照内容如下:
名称: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612010525Y
类型:法人商事主体【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住所: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
法定代表人:陈修
注册资本:人民币玖仟叁佰叁拾伍万贰仟元整
成立日期:1992年05月23日
好利科技
营业期限:自1992年05月23日至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企业总部管理;其他未列明企业管理服务(不含须经审批许可的项目);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以上经营项目不含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内的项目)
三、备查文件
1、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8 日
[2021-11-05] (002729)好利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0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 年 4 月 28 日,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来电路保护”)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贷款时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事项已经公
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关于为全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披
露的《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2021 年 10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为好利来电路保护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贷款时提供的担保额度由人民
币 5,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11,600 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披露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关于增加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披露的《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2021)厦银最保字第 139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好利来电路保护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而形成的债权提
好利科技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3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
法定代表人:芮斌
注册资本:2,200万元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其他未列明
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
备及元器件制造;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其他机
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
其他电子产品零售;互联网销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未列明房地产业;贸易代理;其他贸易经
纪与代理;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好利来电路保护100%的股权,好利来电路保护为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具体如下: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3,595,650.85 198,780,077.61
负债总额 57,310,042.57 79,433,170.82
净资产 96,285,608.28 119,346,906.79
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1月1日-9月30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9,872,919.27 159,312,981.26
好利科技
利润总额 28,997,093.40 27,070,196.81
净利润 25,256,714.90 23,061,298.51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好利来电路保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债权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
2、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
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
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2)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
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第2.2条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
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
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乙方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
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乙方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
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为主合
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好利科技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乙方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44%,均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好利来电路保护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4 日
[2021-11-02] (002729)好利科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9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1 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 829 号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修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好利科技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 27,996,405
股,占公司总股本 93,352,000 股的 29.9902%。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 27,996,4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9.99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0 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含股东授权代理人)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增加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 27,996,4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好利科技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续签公司旧厂房整体出租的<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
同意 27,996,4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拟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27,996,4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27,996,4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好利科技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谭昆仑、齐欣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 日
[2021-10-30] (002729)好利科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5元
每股净资产: 6.442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2%
营业总收入: 1.6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658.49万元
[2021-10-15] (002729)好利科技: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好利科技
证券代码:002729 证券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7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1)2021 年前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600.00 万元 - 1,800.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1,198.72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33.48% - 50.16%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24 元/股—0.27 元/股 盈利:0.18 元/股
(2)2021 年第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项目 2021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550.00 万元 - 700.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376.15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46.22% - 86.10%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8 元/股—0.10 元/股 盈利:0.06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 原因为:
1、全球智能化加速发展、电子元器件产品需求增长,客户市场需求旺盛, 主要客户订单稳中有增;
2、公司以市场为导向,紧贴客户需求,加大新品研发力度,积极开拓市场,
好利科技
充分利用产能;
3、公司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拓宽产品应用领域。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
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10-14] (002729)好利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0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上午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六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8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修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7人(包括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为全资子公司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贷款时提供的担保额度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1,6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担保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签公司旧厂房整体出租的<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
为了使公司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并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与光彩双拥(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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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续签《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8年,租赁期限自2022年4月1日起至2030年3月31日止,租赁合同总金额84,764,160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签公司旧厂房整体出租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改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报酬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21年8月30日、2021年9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总股本66,68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26,672,000股。本次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66,680,000股增加至93,352,000股,注册资本将由66,680,000元增加至93,352,000元。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方案已实施完毕。
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管理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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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层办理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手续。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11月1日15:00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86)。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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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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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 (002729)好利科技: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张扬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张扬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扬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扬宇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扬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张扬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以来,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张扬宇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2] (002729)好利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
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臻桤骏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
海臻桤骏”)通知,获悉其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
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控股股 占公 是否
股东 东或第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司总 是否 为补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押
名称 一大股 数量(股) 持股份 股本 为限 充质 日 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一致行
动人
上海 信达证
臻桤 否 3,663,003 26.27% 3.92% 否 否 2022-02-17 9999-01-01 券股份 融资
骏 有限公
司
合计 - 3,663,003 26.27% 3.92% - - - - - -
2.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东 (股) 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持股份 司总 情况 情况
好利科技
名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股本 已质押 未质押
称 ( 股) (股) 比例 股份限 占已 股份限 占未
售和冻 质押 售和冻 质押
结数量 股份 结数量 股份
(股) 比例 (股) 比例
上
海
臻 13,941,360 14.93% 3,631,082 7,294,085 52.32% 7.81% 0 0.00% 0 0.00%
桤
骏
合 13,941,360 14.93% 3,631,082 7,294,085 52.32% 7.81% 0 0.00% 0 0.00%
计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臻桤骏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
平仓风险,其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公司将
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1 日
[2022-02-19] (002729)好利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 年 12 月,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杭州好利润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润汇”)与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和创投”)、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基金——合肥芯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并签署《合肥芯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80,200 万元,其中好利润汇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 万元;诚和创投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 万元,同时担任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具体内容见公
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
近日,好利润汇与诚和创投拟就合伙企业的投资运作事宜签订《关于合肥芯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顾问协议》,诚和创投拟委托好利润汇担任其投资顾问并支付顾问费用。
由于公司董事长陈修先生担任诚和创投执行董事,且持有诚和创投 15%股
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和创投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 2022 年 2 月 1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修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
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788277223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06 年 06 月 01 日
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水韵康桥康盛苑 15 幢 435 室
法定代表人:陈修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投资管理(以上两项经营范围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
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丁一波 40% 1,200
彭美群 30% 900
韦恩军 15% 450
陈修 15% 450
合计 100% 3,000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长陈修先生担任诚和创投执行董事,且持有诚和创投 15%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和创投为公司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诚和创投 2021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399.66 万元,净利润为
-48.63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为 5,045.49 万元,净资产为
1,376.53 万元。
诚和创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好利润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委托事项
甲方现为合肥芯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特委托乙方担任其投资顾问,具体事项为:在甲方制定合伙企业投资安排、投后管理、投资退出方案的过程中,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2.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为与合伙企业存续期相同,即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7 年。
3.排他性
在委托期间,甲方不应就本协议项下的顾问服务事项委托其他任何第三方;乙方在委托期间为甲方的独家顾问。
4. 费用及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顾问费用金额为甲方所收取的合伙企业的费用(包括管理费和业绩分成等)的 70%。
(2)支付方式为:甲方在实际收到合伙企业每一笔费用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的顾问费。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投资顾问服务的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运用全资子公司好利润汇的专业投资运作能力,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
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初至本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所涉事项外,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公司与关联人诚和创投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0 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好利润汇拟与诚和创投签订《关于合肥芯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顾问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好利润汇拟与诚和创投签订《关于合肥芯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顾问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运用好利润汇的专业投资运作能力,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本次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好利润汇为关联方提供投资顾问服务的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运用好利润汇的专业投资运作能力,增强持续盈利能力。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决策程序合规、合法。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9] (002729)好利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日上午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 829号六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婷女士主持,应到会监事 3 人,实到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好利润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润汇”)为关联方提供投资顾问服务的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运用好利润汇的专业投资运作能力,增强持续盈利能力。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决策程序合规、合法。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好利科技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9] (002729)好利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上午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六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16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修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7人(包括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杭州好利润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就合肥芯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运作事宜签订《关于合肥芯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顾问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修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3月7日15:00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好利科技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9] (002729)好利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2 年 3 月 7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 7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3 月 7 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3 月 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3 月 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 829 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1 日(星期二)
8.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3 月 1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提案名称及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各议案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2 年 2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 年 3 月 4 日(星期五:09:00~12:00,13:00~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 829 号公司五楼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模板详见附件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票账户卡。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通信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 829 号公司五楼证券投资部,邮编:361101
(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2 年 3 月 4 日 17:00
前送达本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昊德
联系电话:0592-7276981
联系传真:0592-5760888
联系邮箱:securities@hollyfuse.com
联系地点: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 829 号公司五楼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61101
5.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29”,投票简称为“好利投票”。
2、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制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
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3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 年 3 月 7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本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
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协议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说明: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2、非累积投票议案的表决意见项下划“√”;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系
本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2022-01-29] (002729)好利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
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臻桤骏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
海臻桤骏”)通知,获悉其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
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控股股 占公 是否
股东 东或第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司总 是否 为补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押
名称 一大股 数量(股) 持股份 股本 为限 充质 日 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一致行
动人
上海 信达证
臻桤 否 3,631,082 26.05% 3.89% 否 否 2022-01-27 9999-01-01 券股份 融资
骏 有限公
司
合计 - 3,631,082 26.05% 3.89% - - - - - -
2.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交 本次交易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例 易前质 后质押股 持股份 司总 情况 情况
好利科技
押股份 份数量 比例 股本 已质押 未质押
数量 (股) 比例 股份限 占已 股份限 占未
( 股) 售和冻 质押 售和冻 质押
结数量 股份 结数量 股份
(股) 比例 (股) 比例
上海
臻桤 13,941,360 14.93% 0 3,631,082 26.05% 3.89% 0 0.00% 0 0
骏
合计 13,941,360 14.93% 0 3,631,082 26.05% 3.89% 0 0.00% 0 0.00%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臻桤骏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
平仓风险,其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公司将
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8] (002729)好利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 月 11 日,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5,000 万元人民币投
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二、注册登记及取得营业执照情况
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最终登记名称为合肥凌利朝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日取得了合肥市新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合肥凌利朝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8NMQ3H1G
法定代表人:芮斌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
住 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 1516 号工投智慧产业园 14 号楼 503 室
成立日期:2022 年 01 月 26 日
营业期限:2022 年 01 月 26 日至 2052 年 01 月 25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
好利科技
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 合肥凌利朝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6] (002729)好利科技:2021年度业绩预告
好利科技
证券代码:002729 证券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2,200.00 万元 - 2,700.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1,078.46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03.99% - 150.36%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2,000.00 万元 - 2,500.00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盈利:1,441.78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38.72% - 73.40%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24 元/股 - 0.29 元/股 盈利:0.12 元/股
注:因公司 2021 年 10 月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
对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进行了调整计算。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 原因为:
1.全球智能化进程加速发展,电子元器件产品需求增加,客户市场需求旺盛, 主要客户订单快速增加;
2.公司以市场为导向,紧贴客户需求,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并加大研发投入, 新品不断投入市场,并取得良好反响;
好利科技
3.公司不断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充分利用产能;
4.公司认真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部署,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并大力推动数字化转型。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公司 2021 年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
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19] (002729)好利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公告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杭州好利润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近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相关信息如下:
1.基金管理人全称:杭州好利润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登记编号:P1073007
3.组织机构代码:91330102MA2KJRQJ77
4.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4 日
5.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赞成中心东楼 901 室
6.企业性质:内资企业
7.机构类型: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杭州好利润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详细登记信息请查看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amac.org.cn)的相关公示信息。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3] (002729)好利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 年 4 月 28 日,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来电路保护”)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贷款时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事项已经公
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关于为全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披
露的《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2021 年 10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为好利来电路保护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贷款时提供的担保额度由人民
币 5,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11,600 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披露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关于增加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披露的《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 XM10(高
保)20210012-11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好利来电路保护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而形成的债权提供
好利科技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限度为人民币 5,600 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3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
法定代表人:芮斌
注册资本:2,200万元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其他未列明
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
备及元器件制造;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其他机
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
其他电子产品零售;互联网销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未列明房地产业;贸易代理;其他贸易经
纪与代理;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好利来电路保护100%的股权,好利来电路保护为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具体如下: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3,595,650.85 198,780,077.61
负债总额 57,310,042.57 79,433,170.82
净资产 96,285,608.28 119,346,906.79
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1月1日-9月30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9,872,919.27 159,312,981.26
好利科技
利润总额 28,997,093.40 27,070,196.81
净利润 25,256,714.90 23,061,298.51
经查询好利来电路保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债权本金人民币5,600万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
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
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1)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
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2)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
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
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据法律或主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
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提货担保,则垫款之日
视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600万元,占公
司2021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38%,其中9,600万元系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好利来电路保护提供的担保,2,000万元系公司为好利来电路保护向厦门
市湖里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反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发生逾期担
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好利科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2-01-12] (002729)好利科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1 月 11 日,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整体布局,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合肥辰光朝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名称以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辰光朝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名称以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出资比例:公司100%持股
5.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6.经营范围:信息科技、智能科技、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通讯科技、机电科技、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
好利科技
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建设工程施工。
7.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本次投资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上述各项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
1.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主要目的是基于整体战略发展和业务规划需要,将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战略布局,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促进公司持续高质量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本次对外投资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公司设立后,新公司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经营管理风险等,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子公司的内控管理制度,促使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加强风险防控,积极有效防范和降低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12] (002729)好利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上午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六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月7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修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7人(包括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因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合肥辰光朝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名称以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08] (002729)好利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基
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杭州好利润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肥市产业 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 基金——合肥芯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合伙企业”), 并签署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2021 年 12 月 10 日、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 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97)、《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 基金进展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关于全资 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1-100)。
日前,公司收到合伙企业通知,合伙企业资金已募集完毕,并已开展对外投 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伙企业资金募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已全部完成实缴出资,具体实缴出资情况 详见下表: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1 杭州好利润汇私募基金管 普通合伙人 100 0.1247%
好利科技
理有限公司
2 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 普通合伙人 100 0.1247%
司
3 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 有限合伙人 60,000 74.8130%
有限公司
4 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 有限合伙人 20,000 24.9377%
限公司
合计 80,200 100%
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情况
1.对外投资概述
合伙企业与上海超硅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超硅”)签署了《关于上海超硅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合伙企业以人民币800,000,006.28 元认购上海超硅发行的股份 49,291,436 股,其中人民币49,291,436 元用于缴付上海超硅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余人民币 750,708,570.28元计入上海超硅的资本公积。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合伙企业根据其合伙协议作出的专项投资。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上海超硅及其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超硅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6778735164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鼎松路 150 弄 1-15 号
法定代表人:陈猛
注册资本:86,250 万人民币
好利科技
成立时间:2008-07-31
营业期限:2008-07-31 至
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金属特种材料切削加工批发;半导体材料研发;光电晶体材料、半导体器件、光电器件、电子元器件研发、批发;机械设备及零部件、金属材料批发;半导体技术、光电技术、晶体技术、电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内分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本次投资是合伙企业根据合伙协议作出的专项投资,符合其投资方向,属于合伙企业的正常投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没有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投资项目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2022-01-07] (002729)好利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好利科技
证券代码:002729 证券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股东上海臻桤骏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臻桤骏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函
告,获悉上海臻桤骏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 月 5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74.50 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8693%。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臻桤骏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上海市松江区洞泾路 8 号 18 幢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 月 5 日
股票简称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 002729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174.50 1.8693%
合 计 174.50 1.8693%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好利科技
合计持有股份 1,578.136 16.9052% 1,403.636 15.035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78.136 16.9052% 1,403.636 15.035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披露了《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以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总股本66,68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26,672,000
股。上述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实施完毕,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93,352,000 股。上述权益分派实施
完毕后,上海臻桤骏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表格中数据。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 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臻桤骏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2 年 1 月 6 日
[2021-12-28] (002729)好利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0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基
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杭州好利润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基金——合肥芯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合伙企业”),并签署合伙协议。其中,杭州好利润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 万元,占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0.1247%。根据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2021 年 12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基金进展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合伙企业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主要内容如下:
基金名称:合肥芯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好利科技
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1 年 12 月 23 日
备案编码:STM091
公司将积极关注合伙企业的后续运作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合肥芯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1-12-15] (002729)好利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好利科技
证券代码:002729 证券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9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股东王翔宇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王翔宇先生告知,获悉王翔宇先生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86.7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翔宇
住所 山东省临朐县冶源镇白塔桥村 112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2 月 13 日
股票简称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 002729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186.70 2.00%
合 计 186.70 2.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选)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好利科技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974.6223 10.44% 787.9223 8.4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74.6223 10.44% 787.9223 8.4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披露了《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以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66,68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26,672,000 股。上述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实施完毕,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93,352,000 股。上述权
益分派实施完毕后,王翔宇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表格中数据。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翔宇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0] (002729)好利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基金进展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8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基
金进展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好利润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与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基金——合肥芯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合伙企业”),并签署合伙协议。其中,杭州好利润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 万元,占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0.1247%。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合肥芯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8NGH9DXU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12 月 07 日
合伙期限:长期
好利科技
主要经营场所:合肥市新站区工投智慧产业园 14 号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备查文件
(一)《合肥芯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2-09] (002729)好利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7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基
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好利润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润汇”)拟与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和创投”)、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基金——合肥芯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或“合伙企业”),并签署《合肥芯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该基金规模为人民币 80,200 万元,专项用于投资上海超硅半导体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超硅”)。其中,好利润汇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 万元;诚和创投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 万元,同时担任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60,000 万元;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20,000 万元。
(二)关联关系情况
公司董事长陈修先生担任诚和创投执行董事,且持有诚和创投 15%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和创投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全资子公司好利润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杭州好利润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MA2KJRQJ7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1 年 08 月 17 日
注册资本:5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赞成中心东楼 901 室
法定代表人:金胜琴
主要投资领域(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好利润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系公司的专业投资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788277223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06 年 06 月 01 日
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水韵康桥康盛苑 15 幢 435 室
法定代表人:陈修
主要投资领域(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管理(以上两项经营范围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备案情况:诚和创投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管理人备案,基金管理人编号:P1007542。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丁一波 40% 1,200
彭美群 30% 900
韦恩军 15% 450
陈修 15% 450
合计 100% 3,000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长陈修先生担任诚和创投执行董事,且持有诚和创投 15%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和创投为公司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诚和创投 2020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253.26 万元,净利润为
338.45万元,截至2020年 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5,073万元,净资产为1,425.16万元。
诚和创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有限合伙人: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395800589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4 年 09 月 01 日
注册资本:318,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长丰路 68 号(原 10 号)
法定代表人:郑晓静
主要投资领域(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管理。
控股股东: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合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说明: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三)有限合伙人: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40859347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时间:2002 年 07 月 08 日
注册资本:430,813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 999 号 B3 区 3 楼
法定代表人:何娟
主要投资领域(经营范围):从事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及项目投资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事业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经营管理;国有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停车场服务;房屋租赁;仓储服务(除危险品);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关联关系说明: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四、拟设立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合肥芯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最终工商登记管理机构核准为准)
基金规模:80,200 万元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合肥市新站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为所投资企业提供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工商登记管理机构核准为准)
经营期限:合伙期限为 7 年,其中 5 年为投资期,2 年为退出期,经全体合
伙人一致同意,基金期限可以延长或缩短。投资期自本合伙企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本次基金募集备案之日起计算。
投资目标及投资范围:基金专项用于投资上海超硅,投资金额为 80,000 万
元人民币。
上海超硅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7 月,主要从事大尺寸集成电
路级别硅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 200mm 的抛光片、氩气退火片和外延片、300mm 的抛光片等,系中国大陆领先的工业化生产大尺寸硅片的企业。上海超硅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 出资方
性质 (万元人民币) 比例 式
杭州好利润汇私募基金管理有 普通合 100 0.1247% 现金
限公司 伙人
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 100 0.1247% 现金
伙人
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 有限合 60,000 74.8130% 现金
公司 伙人
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 有限合 20,000 24.9377% 现金
司 伙人
合计 80,200 100% -
关联关系说明:上述合伙人中好利润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诚和创投为公司关联法人,其他合伙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出资进度
执行事务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托管户开立后向各合伙人出具《缴付通知书》,《缴付通知书》应按照各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比例等比例确定各有限合伙人应实缴出资的金额,各合伙人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具的《缴付通知书》所载明的缴付时间、金额,向本合伙企业托管户缴付资金到位。
(二)退出机制
1、退伙: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在本合伙企业解散之前,不得退伙或提出提前收回实缴资本的要求。
2、退出:本合伙企业对上海超硅的投资可通过上海超硅上市后二级市场股票减持等方式实现退出。具体退出方案经合伙人会议审批通过后执行。
(三)上市公司对基金的会计核算方式
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四)管理模式和决策机制
本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按照本合伙协议的约定,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投资、管理、
运用和在合伙人会议的授权下处置,并接受有限合伙人的监督;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要求,办理本合伙企业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
本合伙企业另一普通合伙人杭州好利润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协同执行事务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安排、投后管理、投资退出方案设计等提供必要协助。
执行事务合伙人按照本合伙协议的约定,向本合伙企业提供管理服务,包括对投资目标实施调查、分析、设计交易结构和谈判,对被投资企业进行监控、管理,制定并根据合伙人会议决议执行投资退出方案等。执行事务合伙人作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向本合伙企业收取管理费。
各方同意,因本合伙企业的资金专用于对上海超硅的投资,故本合伙企业不再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相关投资决策及退出事项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按合伙人会议审批决策意见执行。
合伙人会议对下列
[2021-11-26] (002729)好利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11/26)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6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2021 年 11 月 10 日,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 2,000 万元,额度期限一年,厦门市湖里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里融资担保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保证担保。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贷款向湖里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反担保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二、反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好利来电路保护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授信协议》,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根据《授信协议》,好利来电路保护与湖里融资担保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为厦湖保协字第 2021025 号的《担保协议书》,湖里融资担保公司为好利来电路保护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根据《担保协议书》,湖里融资担保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湖里融资担保公司对好利来电路保护上述 1,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公司与湖里融资担保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为厦湖保反字第2021025-1 号的《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好利来电路保护的上述 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反担保。
上述反担保额度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之
好利科技
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3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
法定代表人:芮斌
注册资本:2,200万元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其他未列明
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
备及元器件制造;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其他机
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
其他电子产品零售;互联网销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未列明房地产业;贸易代理;其他贸易经
纪与代理;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好利来电路保护100%的股权,好利来电路保护为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具体如下: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3,595,650.85 198,780,077.61
负债总额 57,310,042.57 79,433,170.82
净资产 96,285,608.28 119,346,906.79
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1月1日-9月30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9,872,919.27 159,312,981.26
利润总额 28,997,093.40 27,070,196.81
好利科技
净利润 25,256,714.90 23,061,298.51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好利来电路保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厦门市湖里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3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988号希望大厦七楼B702单元
法定代表人:陈鸿钧
注册资本:21,000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 信用证担保以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 工程履约担保、未付款履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有关的融资咨询、 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股权结构:厦门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持有52.3810%股权,厦门市
湖里区财政局持有47.6190%股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与湖里融资担保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湖里融资担保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厦门市湖里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乙方: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1、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最高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2、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履
行保证责任而代偿的款项;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担保费、逾期担保费、利息、 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款项;甲方垫付的以
好利科技
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拍卖费、执行费、公证费、保险费、评估费、公告费、保管费、差旅费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其他根据主合同约定因客观情况变化而必须增加的款项。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1)本合同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订起至甲方因履行保证责任而代偿之日起满三年止。
(2)甲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无需另行通知乙方,乙方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至甲方代偿之日起满三年止。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16%,其中4,000万元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好利来电路保护提供的担保,2,000万元为公司为好利来电路保护向湖里融资担保公司提供的反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担保协议书》;
2、《反担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2021-11-19] (002729)好利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进展公告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5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2021 年 11 月 10 日,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来电路保护”)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 2,000 万元,额度期限一年。为降低融资成本,充分利用地方政府相关优惠政策,拟由第三方担保机构厦门市湖里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里融资担保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好利来电路保护拟以其所持有的六项专利权作为反担保措施质押给湖里融资担保公司,同时公司拟为上述贷款向湖里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11 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二、反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好利来电路保护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了《授信协议》,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好利来电路保护与湖里融资担保公司签订了《担保协议书》,湖里融资担保公司为好利来电路保护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根据《担保协议书》,湖里融资担保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湖里融资担保公司对好利来电路保护上述 1,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好利来电路保护与湖里融资担保公司签订了《反担保最高额质押合同》,以其所持有的六项专利权作为反担保措施质押给湖里融资担保公司,同时公司与湖里融资担保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为厦湖保反字第 2021024-1 号的《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好利来电路保护的上述 1,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反担保。
好利科技
上述反担保额度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之
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3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
法定代表人:芮斌
注册资本:2,200万元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其他未列明
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
备及元器件制造;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其他机
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
其他电子产品零售;互联网销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未列明房地产业;贸易代理;其他贸易经
纪与代理;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好利来电路保护100%的股权,好利来电路保护为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具体如下: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3,595,650.85 198,780,077.61
负债总额 57,310,042.57 79,433,170.82
净资产 96,285,608.28 119,346,906.79
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1月1日-9月30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9,872,919.27 159,312,981.26
好利科技
利润总额 28,997,093.40 27,070,196.81
净利润 25,256,714.90 23,061,298.51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好利来电路保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厦门市湖里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3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988号希望大厦七楼B702单元
法定代表人:陈鸿钧
注册资本:21,000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 信用证担保以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 工程履约担保、未付款履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有关的融资咨询、 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股权结构:厦门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持有52.3810%股权,厦门市
湖里区财政局持有47.6190%股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与湖里融资担保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湖里融资担保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厦门市湖里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乙方: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1、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最高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2、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履
行保证责任而代偿的款项;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担保费、逾期担保费、利息、
好利科技
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款项;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拍卖费、执行费、公证费、保险费、评估费、公告费、保管费、差旅费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其他根据主合同约定因客观情况变化而必须增加的款项;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1)本合同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订起至甲方因履行保证责任而代偿之日起满三年止。
(2)甲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无需另行通知乙方,乙方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至甲方代偿之日起满三年止。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80%,其中4,000万元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好利来电路保护提供的担保,1,000万元为公司为好利来电路保护向湖里融资担保公司提供的反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反担保保证合同》;
2、《担保协议书》;
3、《反担保最高额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
[2021-11-11] (002729)好利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2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上午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六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5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修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7人(包括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额度期限一年,厦门市湖里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里融资担保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保证担保。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贷款向湖里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反担保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好利科技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11] (002729)好利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3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日上午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 829号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通过邮件方式发
出,应到会监事 3 人,实到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婷女士主持,此次会议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审议。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额度期限一年的人民币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向厦门市湖里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11] (002729)好利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4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1 月 10 日,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来电路保护”)向银行申请的额度期限一年的人民币 2,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向第三方担保机构厦门市湖里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里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好利来电路保护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 2,000 万元,额度期限一年。为降低融资成本,充分利用地方政府相关优惠政策,拟由湖里融资担保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好利来电路保护拟以其所持有的六项专利权作为反担保措施质押给湖里融资担保公司,同时公司拟为上述贷款向湖里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反担保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反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3日
好利科技
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
法定代表人:芮斌
注册资本:2,200万元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其他未列明
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
备及元器件制造;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其他机
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
其他电子产品零售;互联网销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未列明房地产业;贸易代理;其他贸易经
纪与代理;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好利来电路保护100%的股权。好利来电路保护为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具体如下: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3,595,650.85 198,780,077.61
负债总额 57,310,042.57 79,433,170.82
净资产 96,285,608.28 119,346,906.79
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1月1日-9月30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9,872,919.27 159,312,981.26
利润总额 28,997,093.40 27,070,196.81
净利润 25,256,714.90 23,061,298.51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好利来电路保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厦门市湖里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3日
好利科技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988号希望大厦七楼B702单元
法定代表人:陈鸿钧
注册资本:21,000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以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未付款履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股权结构:厦门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持有52.3810%股权,厦门市湖里区财政局持有47.6190%股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与湖里融资担保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湖里融资担保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好利来电路保护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额度期限一年,湖里融资担保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公司拟为好利来电路保护的上述贷款向湖里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反担保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提供反担保是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好利来电路保护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顺利开展,有利于促进好利来电路保护的生产经营发展,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要,降低融资成本。本次反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董事会审核,同意公司为好利来电路保护向银行申请的额度期限一年的人民币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向湖里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反担保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好利科技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44%,均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好利来电路保护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09] (002729)好利科技:关于完成工商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1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21年10月13日、2021年11月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注册资本由66,680,000元变更为93,352,000元,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14日、2021年11月2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等相关公告。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营业执照内容如下:
名称: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612010525Y
类型:法人商事主体【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住所: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
法定代表人:陈修
注册资本:人民币玖仟叁佰叁拾伍万贰仟元整
成立日期:1992年05月23日
好利科技
营业期限:自1992年05月23日至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企业总部管理;其他未列明企业管理服务(不含须经审批许可的项目);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以上经营项目不含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内的项目)
三、备查文件
1、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8 日
[2021-11-05] (002729)好利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0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 年 4 月 28 日,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来电路保护”)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贷款时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事项已经公
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关于为全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披
露的《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2021 年 10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为好利来电路保护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贷款时提供的担保额度由人民
币 5,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11,600 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披露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关于增加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披露的《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2021)厦银最保字第 139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好利来电路保护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而形成的债权提
好利科技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3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
法定代表人:芮斌
注册资本:2,200万元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其他未列明
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
备及元器件制造;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其他机
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
其他电子产品零售;互联网销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未列明房地产业;贸易代理;其他贸易经
纪与代理;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好利来电路保护100%的股权,好利来电路保护为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具体如下: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3,595,650.85 198,780,077.61
负债总额 57,310,042.57 79,433,170.82
净资产 96,285,608.28 119,346,906.79
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1月1日-9月30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9,872,919.27 159,312,981.26
好利科技
利润总额 28,997,093.40 27,070,196.81
净利润 25,256,714.90 23,061,298.51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好利来电路保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债权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
2、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
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
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2)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
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第2.2条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
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
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乙方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
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乙方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
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为主合
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好利科技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乙方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44%,均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好利来电路保护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4 日
[2021-11-02] (002729)好利科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9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1 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 829 号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修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好利科技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 27,996,405
股,占公司总股本 93,352,000 股的 29.9902%。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 27,996,4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9.99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0 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含股东授权代理人)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增加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 27,996,4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好利科技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续签公司旧厂房整体出租的<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
同意 27,996,4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拟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27,996,4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27,996,4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好利科技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谭昆仑、齐欣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 日
[2021-10-30] (002729)好利科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5元
每股净资产: 6.442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2%
营业总收入: 1.6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658.49万元
[2021-10-15] (002729)好利科技: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好利科技
证券代码:002729 证券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7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1)2021 年前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600.00 万元 - 1,800.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1,198.72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33.48% - 50.16%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24 元/股—0.27 元/股 盈利:0.18 元/股
(2)2021 年第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项目 2021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550.00 万元 - 700.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376.15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46.22% - 86.10%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8 元/股—0.10 元/股 盈利:0.06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 原因为:
1、全球智能化加速发展、电子元器件产品需求增长,客户市场需求旺盛, 主要客户订单稳中有增;
2、公司以市场为导向,紧贴客户需求,加大新品研发力度,积极开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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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产能;
3、公司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拓宽产品应用领域。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
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10-14] (002729)好利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0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上午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六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8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修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7人(包括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为全资子公司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贷款时提供的担保额度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1,6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担保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签公司旧厂房整体出租的<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
为了使公司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并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与光彩双拥(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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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续签《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8年,租赁期限自2022年4月1日起至2030年3月31日止,租赁合同总金额84,764,160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签公司旧厂房整体出租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改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报酬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21年8月30日、2021年9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总股本66,68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26,672,000股。本次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66,680,000股增加至93,352,000股,注册资本将由66,680,000元增加至93,352,000元。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方案已实施完毕。
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管理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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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层办理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手续。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11月1日15:00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86)。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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