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479什么时候复牌?-神思电子停牌最新消息
≈≈神思电子300479≈≈(更新:22.01.28)
[2022-01-28] (300479)神思电子: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9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两项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专利权 证书号
号 期限
1 一种语音识别服务 发明专利 ZL 2018 1 2018 年 12 月 29 日 20 年 第4590660号
器的软件设计方法 1638895.6
一种基于组队学习 ZL 2019 1
2 和层级推理的对话 发明专利 0386688.4 2019 年 05 月 10 日 20 年 第4282269号
辅助系统
上述专利主要应用于“神思云脑”相关的 AI 云服务解决方案,其中“一种语音识别服务器的软件设计方法”可提高语音识别云服务可靠度;“一种基于组队学习和层级推理的对话辅助系统”可优化对话系统的语义推理效果,提升人机交互意图识别的准确率。上述专利与公司的核心技术直接相关,已应用于公司相关产品。本项发明专利权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保护知识产权,保持产品技术领先优势,提升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8] (300479)神思电子: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8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思电子”)近日收到政府补助人民币 220 万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1.81%,具体情况如下:
收款 发放主体 补助原因 收款 补助金额 政策依据 计入会计 是否具有
单位 或项目 时间 (万元) 科目 可持续性
神思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 2021 年度工业 2022 年 济财工指
电子 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展 扶持发展专项 1 月 220.00 [2021]58 其他收益 否
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补助 号
合计 220.00 - - -
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系现金形式的补助。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
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收到的 220 万元
政府补助,计入本年度其他收益。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调动各部门积极性,让政策落到实处,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 220 万元计
入当期收益。最终的具体会计处理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5] (300479)神思电子: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7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亏损:14,000 万元–18,000 万元 盈利:691.53 万元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亏损:14,800 万元–18,800 万元 亏损:1,298.29 万元
利润
营业收入 36,000 万元–38,000 万元 37,559.44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36,000 万元–38,000 万元 37,323.38 万元
注:1、本公告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2、“扣除后营业收入”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1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由于部分关键元器件供应紧张导致部分产品发货不及时,对收入造成不利影响;低毛利率产品销售额占比较上年增加,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较上年下降。
2、报告期,主要产品研发投入进一步增加,公司研发费用较上年增长;公司加大市场拓展投入,销售费用支出较上年增长。
3、结合资产运行情况、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政策变化初步测试,公司 2021 年预计计提减值损失约 11,200 万元。其中,因受疫情及客户预算调减等因素影响,公司收购的子公司因诺微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简称:因诺微)及神思朗方(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神思朗方)的业绩未达预期,相关资产形成的商誉存在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等会计政策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初步测算,2021 年度预计对子公司因诺微及神思朗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金额约为 9,500 万元。截止目前相关的减值测试尚在进行中,最终减值损失计提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
4、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800 万元。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并与会计师事务所预沟通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2-01-21] (300479)神思电子: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6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神思电子”或“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30 号。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在对关注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整理与全面核查的基础上作出了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
1、数字人民币相关业务为创新型业务,市场推广进度将遵照国家规划与主管部门部署逐步展开,尚不能准确预测本项业务的成长性与收入规模。2020 年至 2021 年,公司数字人
民币相关的营业收入为 7.47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及 2021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的 0.01%,
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再次提示投资者谨慎评估,注意投资风险。
2、2022 年 1 月 17 日晚间,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
股股东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可减持之日起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91 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3、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的滚动市盈率为-297.76 倍、静态市盈率为 877.03 倍、市
净率 9.68 倍、市销率为 16.15 倍,公司所处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滚动市盈率为
56.42 倍、静态市盈率为 62.92 倍、市净率为 5.02 倍、市销率为 7.13 倍,同行业可比上市
公司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8.19 倍、静态市盈率为 55.79 倍、市净率 7.42 倍、市销率为 13.14
倍,公司的静态市盈率、市净率、市销率均显著高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估值水平。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一、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开展与数字人民币相关业务的具体内容、开展模式、主要客户及近两年又一期产生的收入和利润,并充分提示风险。
回复:公司启动数字人民币业务配套设备研发与市场铺垫后,开发了多款硬件产品及配套软件,与运营机构合作数字人民币创新应用场景的建设,支持某机构数字人民币的账户开
立、发卡、消费支付等市场推广演示活动。目前公司主要为运营机构提供数字人民币相关的硬件产品和解决方案,由于尚处于试点验证阶段,仅有少量销售,尚无法覆盖前期研发投入。
2020 年至 2021 年,公司数字人民币相关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7.47 万元,实现毛利 4.13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及 2021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的 0.01%,公司的数字人民币业务不会对
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风险提示:数字人民币相关业务为创新型业务,市场推广进度将遵照国家规划与主管部门部署逐步展开,尚不能准确预测本项业务的成长性与收入规模。2020 年至 2021 年,公司
数字人民币相关的营业收入为 7.47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及 2021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的
0.01%,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再次提示投资者谨慎评估,注意投资风险。
二、请核查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一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并补充说明控股股东此次拟减持的原因,上述除控股股东以外的人员未来 3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并报备交易明细和自查报告。
回复: 1、经公司书面问询核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一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除控股股东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其他股东及人员未来三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
2、2022 年 1 月 17 日晚间,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山东神
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神思科技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计划可减持之日起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91 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神思科技投资本次减持的原因为满足自身资金需求,但其对神思电子的发展前景持续看好。
三、请结合市场宏观情况、行业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股价走势及你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详细分析你公司近期股价涨幅较大且明显偏离大盘的原因,说明你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并结合上述问题的回复,结合公司市盈率、市销率等情况就公司近期股价涨幅较大事项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回复:(一)宏观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的编码为 I65,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国民经济健康稳健发展是各行业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的前提条件,也为行业应用软件市场的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宏观经济基础。软件产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支柱产业。近年来,
国家为了促进软件产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和政策,从投融资体制、税收、产业技术、软件出口、收入分配、人才吸引与培养、知识产权保护、行业组织与管理等多方面为软件产业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和扶持,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目前,公司所处市场宏观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行业情况
根据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近期发布的数据,2021 年 1-11 月份,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呈良好发展态势,软件业务收入平稳较快增长,利润总额保持增长。1-11 月份,我国软件业务收入 85,371 亿元,同比增长 18.3%,近两年复合增长率为 15.4%;软件业利润总额10,153 亿元,同比增长 8.2%,近两年复合增长率为 7.6%。公司所处行业持续向好。
(三)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021 年前三季度,公司按照董事会年初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积极开展工作,主营业务收入 25,907.69 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570.47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股价、估值水平分析
截至 2022 年 1 月 17 日收市,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近期股价走势、估值水平对比
情况如下:
区间涨跌幅
2021/12/17 至 2021/10/17 至 滚动市 静态市 市净率 市销率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盈率 盈率 (倍) (倍)
2022/1/17 2022/1/17 (倍) (倍)
累计涨跌幅(%) 累计涨跌幅(%)
300656.SZ 民德电子 5.51 20.13 85.02 123.98 11.97 17.32
300270.SZ 中威电子 3.04 4.79 -16.67 -17.73 2.59 9.84
300449.SZ 汉邦高科 9.96 22.47 -126.91 54.52 2.84 6.14
300410.SZ 正业科技 -6.37 11.01 -23.76 -14.03 7.13 3.67
300354.SZ 东华测试 23.17 52.8 72.94 117.56 13.85 28.84
300802.SZ 矩子科技 -9.63 -2.72 58.49 70.45 6.12 13.03
同行业可比平均值 4.28 18.08 8.19 55.79 7.42 13.14
300479.SZ 神思电子 76.69 122.24 -297.76 877.03 9.68 16.15
数据来源:Wind
上述行业可比平均数据取民德电子、中威电子、汉邦高科、正业科技、东华测试、矩子科技等公司相关数据的算术平均数
2021/12/17 至 2022/01/17,创业板综指(399102.SZ)涨幅-5.37%,计算机行业(申万一级)(801750.SI)涨幅 1.83%,公司股价涨幅 76.69%,相较于创业板综指及同行业公司涨
幅偏离值较大。
截至 2022 年 1 月 17 日收盘,公司滚动市盈率为-297.76 倍、静态市盈率为 877.03 倍、
市净率为 9.68 倍、市销率为 16.15 倍。中证指数发布的证监会行业数据显示,公司所处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滚动市盈率为 56.42 倍、静态市盈率为 62.92 倍、市净率为5.02 倍、市销率为 7.13 倍。(数据来源:Wind、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以公司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估值相比较,公司的静态市盈率、市净率、市销率均显著高于行业估值水平。以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相比较,从静态市盈率、市净率、市销率角度看,公司的相关指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风险提示:公司当前的滚动市盈率为-297.76 倍、静态市盈率为 877.03 倍、市净率 9.68
倍、市销率为 16.15 倍,公司所处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滚动市盈率为 56.42 倍、
静态市盈率为 62.92 倍、市净率为 5.02 倍、市销率为 7.13 倍,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滚
动市盈率为 8.19 倍、静态市盈率为 55.79 倍、市净率为 7.42 倍、市销率为 13.14 倍,公司
的静态市盈率、市净率、市销率均显著高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估值水平。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影响公司股价的因素非常复杂,并不限于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等基本面因素,还受国内外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市场流动性、二级市场活跃度及走势、市场投资热点、投资者心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但短期内公司股价涨幅较高,与同期创业板综指偏离度较大,市盈率、市净率、市销率均显著高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估值水平,请投资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四、 请结合你公司近期接受媒体采访、机构和投资者调研、回复投资者咨询等情况,说明是否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介绍公司业务及与数字货币相关的实际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准确性、公平性原则的情形,你公司在互动易上
[2022-01-18] (300479)神思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5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日接到公司控股股
东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思科技投资”)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神思科技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计划可减持之日起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91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神思科技投资持有公司股票57,516,1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 2015年度送转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神思科技投资本次减持期间内承诺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91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6、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减持。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神思科技投资及其股东在《上市公告书》和《招股书》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减持后持股比例不低于届时发行人总股本的 30%。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继春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关华建、赵爱波、陈德展、宋弋希、孙祯祥、王伟、马锐、李冰、刘蕾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
王继春、关华建、宋弋希、王伟、赵爱波、陈德展做出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离任
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王继春、关华建、宋弋希、王伟、陈德展承诺: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应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截止本公告日,神思科技投资及其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神思科技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五、备查文件
1、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2022-01-18] (300479)神思电子: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4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关注到近期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对于公司数字人民币业务关注度较高,针对相关情况作出如下风险提示:
数字人民币相关业务为创新型业务,市场推广进度将遵照国家规划与主管部门部署逐步展开,尚不能准确预测本项业务的成长性与收入规模。截至目前,公司仅产生少量与数字人民币相关的业务收入,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请投资者谨慎评估,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2
年 1 月 13 日、2022 年 1 月 14 日、2022 年 1 月 17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书面询问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有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已披露的市场环境、内外部生产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21)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九、(四)“可能面临的风险”所描述的风险内容,上述风险因素仍切实存在,包括:
(1)规模扩大可能发生的人才支撑风险。研发、营销人才,特别是高端人才,不能及时到位,或者现有人才安排、激励不当造成核心人才流失,将导致公司战略规划因为人才支撑不足而不能如期实施的风险。必须更加强调人才战略,在加快高端人才招聘的同时,要特别注意现有人才作用的发挥、岗位调配与多方位激励;
(2)业务快速增长可能导致的产品质量与服务不到位的风险。云脑平台以及智能视频监控、智慧餐饮、智慧营业厅、智慧园区等众多 AI 云服务解决方案,特别是新增护幼检测机器人与智慧幼儿园解决方案,产品技术含量与复杂程度均提升到新高度,如果产品/方案质量出现系统性的缺陷,或者技术响应与售后服务不能及时跟进,将会拖累公司年度计划并对品牌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各方面、各层级都必须明确主攻方向,聚焦重点、形成拳头,优先把公司战略布局内的重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3)机构众多可能导致的管理风险。公司众多分支机构如何长期做到理念趋同、步调一致、协同发展、资源共享,也是对公司管理层严峻的考验,分支机构的管理风险必须列为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内控委员会的重要议程,充分发挥董事会季度会的汇总、评估、协同、监管作用,赋权、明责、激励、审计、监察相结合,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逐步完善系统的管理制度与流程;
(4)商誉减值风险。2020年受疫情影响,两个控股子公司业绩下滑显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8号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或控股子公司经营出现不利变化,则存在继续商誉减值的风险,将会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除了继续严格按照“协同性、先进性、成长性、互补性、融合性”五项标准考察、筛选标的外,必须充分发挥董事会办公室与董事会季度会作用,继续加强对被合并企业施行完善的投后管理,进行有效的资源整合,发挥各公司间的技术、市场协同效应,促进合并企业持续稳定发展,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商誉减值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2022-01-06] (300479)神思电子: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1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关注到近期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对于公司数字人民币业务关注度较高,针对相关情况作出如下风险提示:
数字人民币相关业务为创新型业务,市场推广进度将遵照国家规划与主管部门部署逐步展开,尚不能准确预测本项业务的成长性与收入规模。截至目前,公司仅产生少量与数字人民币相关的业务收入,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请投资者谨慎评估,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2
年 1 月 4 日、2022 年 1 月 5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书面询问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有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已披露的市场环境、内外部生产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21)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九、(四)“可能面临的风险”所描述的风险内容,上述风险因素仍切实存在,包括:
(1)规模扩大可能发生的人才支撑风险。研发、营销人才,特别是高端人才,不能及时到位,或者现有人才安排、激励不当造成核心人才流失,将导致公司战略规划因为人才支撑不足而不能如期实施的风险。必须更加强调人才战略,在加快高端人才招聘的同时,要特别注意现有人才作用的发挥、岗位调配与多方位激励;
(2)业务快速增长可能导致的产品质量与服务不到位的风险。云脑平台以及智能视频监控、智慧餐饮、智慧营业厅、智慧园区等众多 AI 云服务解决方案,特别是新增护幼检测机器人与智慧幼儿园解决方案,产品技术含量与复杂程度均提升到新高度,如果产品/方案质量出现系统性的缺陷,或者技术响应与售后服务不能及时跟进,将会拖累公司年度计划并对品牌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各方面、各层级都必须明确主攻方向,聚焦重点、形成拳头,优先把公司战略布局内的重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3)机构众多可能导致的管理风险。公司众多分支机构如何长期做到理念趋同、步调一致、协同发展、资源共享,也是对公司管理层严峻的考验,分支机构的管理风险必须列为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内控委员会的重要议程,充分发挥董事会季度会的汇总、评估、协同、监管作用,赋权、明责、激励、审计、监察相结合,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逐步完善系统的管理制度与流程;
(4)商誉减值风险。2020年受疫情影响,两个控股子公司业绩下滑显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8号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或控股子公司经营出现不利变化,则存在继续商誉减值的风险,将会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除了继续严格按照“协同性、先进性、成长性、互补性、融合性”五项标准考察、筛选标的外,必须充分发挥董事会办公室与董事会季度会作用,继续加强对被合并企业施行完善的投后管理,进行有效的资源整合,发挥各公司间的技术、市场协同效应,促进合并企业持续稳定发展,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商誉减值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2022-01-06] (300479)神思电子: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2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2年1月6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王继春先生主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1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参加本次会议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共计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4,440,4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7792%。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8,604,6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817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3名,代表股份5,835,7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17%。
参加本次会议议案表决的中小股东3名,代表5,835,7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17%。
参加会议的股东均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440,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835,7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彭林、韩晶晶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六日
[2022-01-06] (300479)神思电子: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3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提前通知,2022 年 1 月 6 日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蔡庆虹女士、孙毅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继春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补选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韩烽先生因辞去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长王继春先生提名刘拥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刘拥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附件:刘拥力先生简历
刘拥力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东大学投资经济学本科,北京大学经济法硕士。2008年至2012年,任山东中天信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12年至2015年任荣成中天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执行总裁、董事;2015年至2017年,任呼家楼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6年至今,任济南胜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至今任山东玖悦资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年1月6日起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刘拥力先生未直接持有神思电子股份,与神思电子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神思电子5%以上股份的股东济南玖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与神思电子其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况,不存在失信行为。
[2021-12-24] (300479)神思电子: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1-072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思电子”)近日收到政府补助人民币 927.20 万
元,具体情况如下:
收款 发放主体 补助原因或项目 收款时间 补助金额(元) 政策依据 计入会计 是否具有
单位 科目 可持续性
神思 山东省科 2021年山东省重 2021 年 9,272,000.00 鲁科字 递延收益 否
电子 学技术厅 点研发计划 12 月 [2021]142 号
合计 9,272,000.00 - - -
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系现金形式的补助。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
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补助属于既有收益相关又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
8,532,000.00 元,与收益相关 740,000.00 元,计入递延收益,在项目周期内分期摊销。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调动各部门积极性,让政策落到实处,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公司未将上述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收益。最终的具体会计处理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23] (300479)神思电子: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1-070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 12 月16 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8 号),同意神思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目前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433,62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30 元,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69,607,237 股增加至197,040,865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人民币 169,607,237 元增加至 197,040,865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09,999,996.4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311,699.0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01,688,297.3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 XYZH/2021JNAA4028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专户开立、存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1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
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近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户 专户余额(元) 用途
恒丰银行股份有 远距离、大场景、全天候智
限公司济南分行 37050101100100000010 80,000,000.00 能视频监控系统技术升级
神思电 与产业化项目
子技术 兴业银行股份有 376010100101424014 140,070,336.26 神思云脑升级研发与建设
股份有 限公司济南分行 项目、研究开发体系升级建
限公司 营业部 设项目
齐鲁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山东自贸 86611731101421040778 83,157,543.57 补充流动资金
试验区济南片区
分行营业部
合计 - 303,227,879.83 -
注: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XYZH/2021JNAA40281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11
月 23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 309,999,996.4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 6,842,452.83 元(不含税)之后,
募集资金余额 303,157,543.57 元;期间产生利息 70,736.76 元,发生转账手续费 400.5 元,截至公告披露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303,227,879.83 元。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分别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分行三家银行(以下简称“乙方”)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的《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中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甲方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2、甲方、乙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的调查和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王慧能、魏尚骅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5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该金额(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甲方及乙方应及时以传真及/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乙方如发现甲方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或其他重大风险时,应及时告知丙方,并配合丙方进行调查和核实。丙方经现场检查等方式核实后,如发现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况或者重大风险的,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时向甲方、乙方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甲方对丙方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授权由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继受享有。
9、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1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2021-12-21] (300479)神思电子: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9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经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2年1月6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6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2022年1月6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
(五)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神思电子会议室
(七)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2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手续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2年1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
(四)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五)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六)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1月4日17: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本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3)。本次会议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七)本次出席会议签到时,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示相关文件原件。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
联系人:李宏宇
联系电话:0531-88878969
传真:0531-88878968
邮政编码:250101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七、备查文件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样式》
3、《参会股东登记表》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采用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0479
2、投票简称:神思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提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内容 该列打钩的
栏目可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
(三)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证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的,某一股东仅对本次会议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纳入出席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2: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表决指示:
(说明:在各选票栏中打“√”表示,不填表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
票。)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内容 该列打钩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委托股东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
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签
章
[2021-12-21] (300479)神思电子: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5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发出的《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会议通知》,2021 年 12 月 20 日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蔡庆虹女士、孙毅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继春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神思电子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8 号)同意神思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的发行上市工作,募集资金已划至神思电子指定的资金账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授权董事长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情况: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神思电子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8 号)同意神思
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433,628 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69,607,237 股增加至 197,040,865 股,公司注
册资本由人民币 169,607,237 元增加至 197,040,865 元。同意公司董事会按照 202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根据本次发行结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总股本等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情况: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公司 5%以上股东济南玖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刘拥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情况: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定于 2022 年 1 月 6 日 14:30 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
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情况: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2-21] (300479)神思电子: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6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发出的《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七
次会议的通知》,2021 年 12 月 20 日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祯祥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提交的议案,经投票表决,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神思电子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8 号)同意神思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433,628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69,607,237 股增加至 197,040,865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
币 169,607,237 元增加至 197,040,865 元。同意按照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根
据本次发行结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总股本等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2-21] (300479)神思电子: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7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韩烽先生的辞职报告。韩烽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韩烽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原任期至2023年8月23日届满。截至本公告日,韩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韩烽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在此,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向韩烽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次公司董事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也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1 年 12 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单独持股 5%以上股东济南玖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刘拥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刘拥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其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刘拥力先生简历
刘拥力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东大学投资经济学本科,北京大学经济
法硕士。2008 年至 2012 年,任山东中天信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12 年至 2015 年任荣成中天创业
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执行总裁、董事;2015 年至 2017 年,任呼家楼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6 年至今,任济南胜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9 年至今任山东玖悦资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拥力先生未直接持有神思电子股份,与神思电子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神思电子 5%以上股份的股东济南玖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与神思电子其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况,不存在失信行为。
[2021-12-21] (300479)神思电子: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8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8 号),同意神思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目前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433,62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30元,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由 169,607,237 股增加至 197,040,865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
币 169,607,237 元增加至 197,040,865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09,999,996.4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311,699.0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01,688,297.3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 XYZH/2021JNAA40281 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
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分别开立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授权董事长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2-07] (300479)神思电子: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1、发行数量:27,433,628股
2、发行价格:11.30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309,999,996.40元
4、募集资金净额:301,688,297.33元
5、上市时间:2021年12月10日
[2021-12-03] (300479)神思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神思电子
股票代码:300479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齐鲁软件创业园广场C座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齐鲁软件创业园广场C座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及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思电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神思电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4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神思电子、上市公司
指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准则第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7710375494
主要经营场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齐鲁软件创业园广场C座
成立时间:2005年 02 月 01 日
营业期限:2005-02-01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经营范围:对科技项目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不含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齐鲁软件创业园广场C座
二、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神思科技投资主要出资人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王继春
货币
432万元
36%
2
关华建
货币
180万元
15%
3
赵爱波
货币
120万元
10%
4
陈德展
货币
108万元
9%
5
孙祯祥
货币
96万元
8%
6
宋弋希
货币
96万元
8%
7
王伟
货币
72万元
6%
8
马锐
货币
42万元
3.5%
9
李冰
货币
36万元
3%
10
刘蕾
货币
18万元
1.5%
三、神思科技投资股权控制关系
神思科技投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王继春先生,其直接持有神思科技投资36%股权;同时关华建先生直接持有神思科技投资15%股权,关华建先生与王继春先生为一致行动人,王继春先生合计控制神思科技投资51%股权。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的其他信息
(1)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神思电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变动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不直接持有神思电子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股变动情况的说明
神思电子于2020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神思科技投资计划可减持之日起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77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神思电子于2020年11月14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神思科技投资持有神思电子股份由67,714,900 股减少至59,342,148 股,占神思电子总股本的比例由 40.00%变更至35.00%。其后神思科技投资于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2月16日通过集合竞价及大宗交易合计减持1,826,000股,该减持计划已于2020年12月16日终止。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神思电子董事长王继春先生通过神思科技投资间接减持神思电子657,360股,权益变动后间接持有神思电子20,705,813股,占权益变动后神思电子总股本的10.51%;神思电子副董事长关华建先生通过神思科技投资间接减持神思电子273,900股,权益变动后间接持有神思电子8,627,422股,占权益变动后神思电子总股本的4.38%;神思电子监事赵爱波先生通过神思科技投资间接减持神思电子182,600股,权益变动后间接持有神思电子5,751,615股,占权益变动后神思电子总股本的2.92%;神思电子监事会主席孙祯祥先生通过神思科技投资间接减持神思电子146,080股,权益变动后间接持有神思电子4,601,292股,占权益变动后神思电子总股本的2.34%;神思电子董事、副总经理宋弋希先生通过神思科技投资间接减持神思电子146,080股,权益变动后间接持有神思电子4,601,292股,占权益变动后神思电子总股本的2.34%;神思电子高级管理人员王伟女士通过神思科技投资间接减持神思电子109,560股,权益变动后间接持有神思电子3,450,969股,占权益变动后神思电子总股本的1.75%。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 地区居留权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王继春
男
董事长
中国
济南
无
神思电子董事长
王继春先生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神思电子外,未持有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自身资金需要减持及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本次股份减持及被动稀释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神思电子57,516,148股,占神思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神思电子总股本的29.19%。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或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卖出及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神思电子股份59,342,148股,占神思电子总股本的35.0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神思电子股份57,516,148股,占神思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29.19%,以上持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为神思电子控股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情况
1、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2月1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出售上市公司流通股1,826,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769%。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日期
减持股数 (股)
占总股本比例
减持价格 (元)
变动方式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020-11-24
121,400
0.0716%
16.6855
竞价交易
2020-11-25
60,500
0.0357%
16.5142
2020-12-08
161,000
0.0950%
15.9864
2020-12-09
169,200
0.0998%
15.7479
2020-12-15
130,000
0.0767%
15.0897
2020-12-16
9,900
0.0058%
15.0109
2020-11-18
1,174,000
0.6924%
14.400
大宗交易
合计
1,826,000
1.0769%
--
--
注1:“占总股本比例”按照 2020年11月18日总股本169,555,237股计算。
2、被动稀释情况
因神思电子股票期权行权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神思电子总股本增加,导致的神思科技投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1)股票期权行权
根据神思电子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内可行权股票期权已行权完毕,
其中自2020年11月11日至今2021年8月26日行权58,500份,增加注册资本58,500元,神思电子注册资本由169,548,737元变更至169,607,237元,总股本由169,548,737股变更至169,607,237股。
(2)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8号)核准,神思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7,433,628股。本次发行完成后,神思电子注册资本由169,607,237元变更至197,040,865元,总股本由169,607,237股变更至197,040,865股。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神思科技投资因主动减持神思电子股份及神思电子总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前神思科技投资持有神思电子股份59,342,148股,占神思电子总股本的35.00%。本次权益变动后,神思科技投资持有神思电子股份57,516,148股,占神思电子向特定对向发行后总股本的29.19%,仍为神思电子的控股股东。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59,342,148
35.00%
57,516,148
29.1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9,342,148
35.00%
57,516,148
29.19%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2:“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神思电子 2020年11月11日总股本 169,548,737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神思电子2018年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完毕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登记后神思电子总股本197,040,865股计算。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神思电子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神思电子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31-88878969
联系人: 李宏宇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
股票简称
神思电子
股票代码
30047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齐鲁软件创业园广场C座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59,342,148股 持股比例: 35.00%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1,826,000股 变动后数量:57,516,148股
变动比例:5.81% 变动后比例:29.1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神思电子股票的情况。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7,433,628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2021-12-03] (300479)神思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神思电子
股票代码:300479
信息披露义务人:济南玖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29号祥泰广场1号楼2904-17室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29号祥泰广场1号楼2904-17室
股权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思电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神思电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济南玖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神思电子、上市公司
指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准则第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济南玖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3MA957DGG4Q
主要经营场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29号祥泰广场1号楼2904-17室
营业期限:2021-10-29至2028-10-28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29号祥泰广场1号楼2904-17室
二、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 地区居留权
郭建忠
男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中国
济南
无
郭建忠先生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神思电子外,未持有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认购神思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神思电子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神思电子股份11,088,498股,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神思电子总股本的5.63%。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未来12个月内减持或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信披义务人通过认购神思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5%以上股东。神思电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神思电子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神思电子股份11,088,498股,占本次发行完成后神思电子总股本的5.63%,以上持股均为有限售条件股,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6个月。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2021年 11月 19 日,济南玖悦与公司签订《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认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 认购数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项支付
1、协议当事方
甲方: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济南玖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认购数量: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11,088,498股。
3、认购价格:每股价格为人民币11.30元/股。
4、认购款总金额: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金额总计人民币125,300,027.4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贰仟伍佰叁拾万零贰拾柒元肆角整)。
5、支付方式:在收到《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后,乙方应按照缴款通知载明的支付金额与支付时间向指定的缴款专用账户支付认购款项。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神思电子本次发行的申请工作,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发生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信息披露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后,依法进行信息披露并及时通知甲方。
3、法律法规规定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应当由甲方享有的权利。
4、甲方应按现行证券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办理相应股票的登记手续。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发生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信息披露要求的重大事项后,依法进行信息披露并及时通知乙方。
2、法律法规规定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应当由乙方享有的权利。
3、乙方应当配合甲方进行本次发行的申请工作,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4、乙方应当在发生与甲方本次发行有关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信息披露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后,及时通知甲方。
5、乙方承诺所认购的由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任何一方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提出此项争议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能协商解决,争议双方应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五条 协议生效、有效期及终止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同意神思电子本次注册后十二
个月止。
3、出现以下情形时本协议终止,双方均不负法律责任。
(1)本协议约定的甲乙双方之义务履行完毕;
(2)本协议约定之有效期届满;
(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因素。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济南玖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持有股份
--
--
11,088,498
5.6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1,088,498
5.63%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毕后总股本197,040,865股计算。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济南玖悦持有的神思电子股份为有限售条件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神思电子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济南玖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章)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31-88878969
联系人: 李宏宇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
股票简称
神思电子
股票代码
30047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济南玖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29号祥泰广场1号楼2904-17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本次发行前未持有神思电子股份。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11,088,498股 变动后数量:11,088,498股
变动比例:5.63% 变动后比例:5.63%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神思电子股票的情况。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济南玖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2021-12-03] (300479)神思电子:股东关于减持及被动稀释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1 股东关于减持及被动稀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控股股东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思电子”)于2020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思科技投资”)为神思电子控股股东,计划可减持之日起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神思电子股份不超过677万股,不超过神思电子总股本的4%。神思电子于2020年8月19日披露《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2020年11月14日披露《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2020年12月17日披露《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3);
2、神思电子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内可行权股票期权已行权完毕,其中自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8月26日已行权份数为52,000份,增加注册资本52,000元,神思电子注册资本由169,555,237元变更为169,607,237元,总股本由169,555,237股变更为169,607,237股;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8号)核准,神思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7,433,628股,增加注册资本27,433,628元,神思电子注册资本由169,607,237元变更为197,040,865元,总股本由169,607,237股变更为197,040,865股。神思电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神思科技投资因上述主动减持及神思电子总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累计变动超过神思电子总股本的1%,上述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神思电子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神思电子控制权变更。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济南市高新区齐鲁软件园创业园广场C座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12月2日
股票简称
神思电子
股票代码
300479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稀释比例
A股
9,900
减持及被动稀释4.74%
合 计
9,900
减持及被动稀释4.74%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被动稀释)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7,526,048
33.93%
57,516,148
29.1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7,526,048
33.93%
57,516,148
29.19%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 否□
神思科技投资计划可减持之日起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神思电子股份不超过677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4%。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神思电子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
将进行相应调整(详见神思电子于 2020年7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份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注:神思电子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股本增加,“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2020年12月15日总股本 169,555,237股计算;“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197,040,865股计算。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2021-12-03] (300479)神思电子: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3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济南玖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认购神思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济南玖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玖悦”)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济南玖悦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济南玖悦持有本公司股份11,088,498股,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5.63%,以上持股均为有限售条件股,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6个月。
公司收到股东济南玖悦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7,433,628股。权益变动前济南玖悦未持有公司股份。2021年 11月 19 日,济南玖悦与公司签订《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其中济南玖悦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中获配11,088,498股,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5.63%。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济南玖悦已按《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完成备案手续。
二、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济南玖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持有股份
--
--
11,088,498
5.6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1,088,498
5.63%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毕后总股本197,040,865股计算。
三、承诺与履行情况
济南玖悦作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1,088,498股股份。
济南玖悦承诺自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所认购的上述股份。
济南玖悦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3、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2021-12-03] (300479)神思电子: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2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思科技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神思科技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9,342,1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0%。本次权益变动后,神思科技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57,516,148股,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29.19%,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神思科技投资提交的《简式权益变动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日期
减持股数 (股)
占总股本比例
减持价格 (元)
变动方式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020-11-24
121,400
0.0716%
16.6855
竞价交易
2020-11-25
60,500
0.0357%
16.5142
2020-12-08
161,000
0.0950%
15.9864
2020-12-09
169,200
0.0998%
15.7479
2020-12-15
130,000
0.0767%
15.0897
2020-12-16
9,900
0.0058%
15.0109
2020-11-18
1,174,000
0.6924%
14.4000
大宗交易
合计
1,826,000
1.0769%
--
--
注1:“占总股本比例”按照 2020年11月18日总股本 169,555,237股计算。
2、被动稀释情况
因神思电子股票期权行权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的神思科技投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1)股票期权行权事项
神思电子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内可行权股票期权已行权完毕,自2020年11月11日至2021年8月26日已行权共58,500份,增加注册资本58,500元,神思电子注册资本由169,548,737元变更至169,607,237元,总股本169,548,737股变更至169,607,237股。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8号)核准,神思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7,433,628股。发行完成后,神思电子注册资本由169,607,237元变更至197,040,865元,总股本由169,607,237股变更至197,040,865股。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控股股东因主动减持神思电子股份及神思电子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导致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前神思科技投资持有神思电子股份59,342,1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0%。本次权益变动后神思科技投资持有神思电子股份57,516,148股,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的29.19%,仍为神思电子控股股东。
2、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59,342,148
35.00%
57,516,148
29.1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9,342,148
35.00%
57,516,148
29.19%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2:“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神思电子 2020年11月11日总股本 169,548,737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神思电子2018年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完毕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登记后神思电子总股本197,040,865股计算。
二、承诺与履行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减持后持股比例不低于届时发行人总股本的30%。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 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继春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关华建、赵爱波、陈德展、宋弋希、孙祯祥、王伟、马锐、李冰、刘蕾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
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王继春、关华建、宋弋希、王伟、赵爱波及离任高级管人员陈德展做出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王继春、关华建、宋弋希、王伟及离任高级管理人员陈德展承诺: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
个月。
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应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截止本公告日,神思科技投资及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神思科技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后,神思科技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7,516,148股,占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后总股本比例29.19%,仍然为公司控股股东。
5、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2021-12-03] (300479)神思电子: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0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已于2021年12月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2021-11-13] (300479)神思电子:关于参加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1-059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山东辖区上市公司 2021 年度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构建和谐投资者关系,切实提高上市公司透明
度和治理水平,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
(星期二)下午 14:00-16:00 参加山东证监局、山东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举办的“山东辖区上市公司 2021 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通过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活动网址: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投资者可以登录活动网址参与本次活动。
届时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宏宇女士和证券事务代表陈露女士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2021-10-29] (300479)神思电子: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1-057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1年 10 月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2021-10-29] (300479)神思电子: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517元
每股净资产: 3.534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7%
营业总收入: 2.5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26亿元
[2021-10-01] (300479)神思电子: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1-056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陈飞女士的辞职申请。陈飞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陈飞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飞女士持有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 6 万份股票期
权,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规定注销上述股票期权。陈飞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陈飞女士原定任期至 2023 年 8 月 23 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公
司及董事会对陈飞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新任财务总监,在公司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之前暂由公司副董事长关华建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一日
[2021-09-28] (300479)神思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1-055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 2021年第三次会议、2021 年 5 月20 日召开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提供 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2021年因控股子公司神思旭辉医疗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思旭辉”)业务发展的需要,为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7,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本议案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神思旭辉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近日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双龙支行(以下简称“齐鲁银行”)签订《综合授信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神思旭辉在齐鲁银行贷款事项提供担保,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额度有效期自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022 年 9 月 23 日。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双龙支行;
2、保证人: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神思旭辉医疗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4、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于2021 年 9 月 24日签订的《齐鲁银行综合授信
合同》;
5、最高限额:本合同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本金;基于被担保主债权的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担保财产保管费、查询费、公证费、保险费、提存费、实现债权及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等)。依照上述条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的保证担保范围。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笔贷款到期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6,000 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神思旭辉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57%,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综合授信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2021-09-01] (300479)神思电子: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1-054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内已行权完毕,行权份数为 5.2万份,增加注册资本5.2 万元,公司股本由169,555,237元变更为 169,607,237元,公司董事会按照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激励对象行权后所对应的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工作,并取得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核准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名称: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7697202184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继春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 699号
注册资本:壹亿陆仟玖佰陆拾万柒仟贰佰叁拾柒元整
成立日期:2004 年12 月 27 日
营业期限:2004 年12 月 27 日至 年 月 日
经营范围:商用密码产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人工智能产品、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租赁、安装施工、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外包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2021-08-28] (300479)神思电子: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716元
每股净资产: 3.60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5%
营业总收入: 1.8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12亿元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1-28] (300479)神思电子: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9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两项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专利权 证书号
号 期限
1 一种语音识别服务 发明专利 ZL 2018 1 2018 年 12 月 29 日 20 年 第4590660号
器的软件设计方法 1638895.6
一种基于组队学习 ZL 2019 1
2 和层级推理的对话 发明专利 0386688.4 2019 年 05 月 10 日 20 年 第4282269号
辅助系统
上述专利主要应用于“神思云脑”相关的 AI 云服务解决方案,其中“一种语音识别服务器的软件设计方法”可提高语音识别云服务可靠度;“一种基于组队学习和层级推理的对话辅助系统”可优化对话系统的语义推理效果,提升人机交互意图识别的准确率。上述专利与公司的核心技术直接相关,已应用于公司相关产品。本项发明专利权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保护知识产权,保持产品技术领先优势,提升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8] (300479)神思电子: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8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思电子”)近日收到政府补助人民币 220 万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1.81%,具体情况如下:
收款 发放主体 补助原因 收款 补助金额 政策依据 计入会计 是否具有
单位 或项目 时间 (万元) 科目 可持续性
神思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 2021 年度工业 2022 年 济财工指
电子 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展 扶持发展专项 1 月 220.00 [2021]58 其他收益 否
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补助 号
合计 220.00 - - -
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系现金形式的补助。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
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收到的 220 万元
政府补助,计入本年度其他收益。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调动各部门积极性,让政策落到实处,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 220 万元计
入当期收益。最终的具体会计处理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5] (300479)神思电子: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7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亏损:14,000 万元–18,000 万元 盈利:691.53 万元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亏损:14,800 万元–18,800 万元 亏损:1,298.29 万元
利润
营业收入 36,000 万元–38,000 万元 37,559.44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36,000 万元–38,000 万元 37,323.38 万元
注:1、本公告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2、“扣除后营业收入”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1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由于部分关键元器件供应紧张导致部分产品发货不及时,对收入造成不利影响;低毛利率产品销售额占比较上年增加,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较上年下降。
2、报告期,主要产品研发投入进一步增加,公司研发费用较上年增长;公司加大市场拓展投入,销售费用支出较上年增长。
3、结合资产运行情况、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政策变化初步测试,公司 2021 年预计计提减值损失约 11,200 万元。其中,因受疫情及客户预算调减等因素影响,公司收购的子公司因诺微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简称:因诺微)及神思朗方(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神思朗方)的业绩未达预期,相关资产形成的商誉存在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等会计政策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初步测算,2021 年度预计对子公司因诺微及神思朗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金额约为 9,500 万元。截止目前相关的减值测试尚在进行中,最终减值损失计提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
4、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800 万元。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并与会计师事务所预沟通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2-01-21] (300479)神思电子: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6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神思电子”或“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30 号。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在对关注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整理与全面核查的基础上作出了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
1、数字人民币相关业务为创新型业务,市场推广进度将遵照国家规划与主管部门部署逐步展开,尚不能准确预测本项业务的成长性与收入规模。2020 年至 2021 年,公司数字人
民币相关的营业收入为 7.47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及 2021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的 0.01%,
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再次提示投资者谨慎评估,注意投资风险。
2、2022 年 1 月 17 日晚间,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
股股东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可减持之日起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91 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3、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的滚动市盈率为-297.76 倍、静态市盈率为 877.03 倍、市
净率 9.68 倍、市销率为 16.15 倍,公司所处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滚动市盈率为
56.42 倍、静态市盈率为 62.92 倍、市净率为 5.02 倍、市销率为 7.13 倍,同行业可比上市
公司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8.19 倍、静态市盈率为 55.79 倍、市净率 7.42 倍、市销率为 13.14
倍,公司的静态市盈率、市净率、市销率均显著高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估值水平。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一、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开展与数字人民币相关业务的具体内容、开展模式、主要客户及近两年又一期产生的收入和利润,并充分提示风险。
回复:公司启动数字人民币业务配套设备研发与市场铺垫后,开发了多款硬件产品及配套软件,与运营机构合作数字人民币创新应用场景的建设,支持某机构数字人民币的账户开
立、发卡、消费支付等市场推广演示活动。目前公司主要为运营机构提供数字人民币相关的硬件产品和解决方案,由于尚处于试点验证阶段,仅有少量销售,尚无法覆盖前期研发投入。
2020 年至 2021 年,公司数字人民币相关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7.47 万元,实现毛利 4.13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及 2021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的 0.01%,公司的数字人民币业务不会对
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风险提示:数字人民币相关业务为创新型业务,市场推广进度将遵照国家规划与主管部门部署逐步展开,尚不能准确预测本项业务的成长性与收入规模。2020 年至 2021 年,公司
数字人民币相关的营业收入为 7.47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及 2021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的
0.01%,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再次提示投资者谨慎评估,注意投资风险。
二、请核查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一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并补充说明控股股东此次拟减持的原因,上述除控股股东以外的人员未来 3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并报备交易明细和自查报告。
回复: 1、经公司书面问询核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一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除控股股东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其他股东及人员未来三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
2、2022 年 1 月 17 日晚间,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山东神
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神思科技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计划可减持之日起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91 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神思科技投资本次减持的原因为满足自身资金需求,但其对神思电子的发展前景持续看好。
三、请结合市场宏观情况、行业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股价走势及你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详细分析你公司近期股价涨幅较大且明显偏离大盘的原因,说明你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并结合上述问题的回复,结合公司市盈率、市销率等情况就公司近期股价涨幅较大事项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回复:(一)宏观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的编码为 I65,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国民经济健康稳健发展是各行业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的前提条件,也为行业应用软件市场的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宏观经济基础。软件产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支柱产业。近年来,
国家为了促进软件产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和政策,从投融资体制、税收、产业技术、软件出口、收入分配、人才吸引与培养、知识产权保护、行业组织与管理等多方面为软件产业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和扶持,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目前,公司所处市场宏观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行业情况
根据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近期发布的数据,2021 年 1-11 月份,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呈良好发展态势,软件业务收入平稳较快增长,利润总额保持增长。1-11 月份,我国软件业务收入 85,371 亿元,同比增长 18.3%,近两年复合增长率为 15.4%;软件业利润总额10,153 亿元,同比增长 8.2%,近两年复合增长率为 7.6%。公司所处行业持续向好。
(三)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021 年前三季度,公司按照董事会年初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积极开展工作,主营业务收入 25,907.69 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570.47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股价、估值水平分析
截至 2022 年 1 月 17 日收市,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近期股价走势、估值水平对比
情况如下:
区间涨跌幅
2021/12/17 至 2021/10/17 至 滚动市 静态市 市净率 市销率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盈率 盈率 (倍) (倍)
2022/1/17 2022/1/17 (倍) (倍)
累计涨跌幅(%) 累计涨跌幅(%)
300656.SZ 民德电子 5.51 20.13 85.02 123.98 11.97 17.32
300270.SZ 中威电子 3.04 4.79 -16.67 -17.73 2.59 9.84
300449.SZ 汉邦高科 9.96 22.47 -126.91 54.52 2.84 6.14
300410.SZ 正业科技 -6.37 11.01 -23.76 -14.03 7.13 3.67
300354.SZ 东华测试 23.17 52.8 72.94 117.56 13.85 28.84
300802.SZ 矩子科技 -9.63 -2.72 58.49 70.45 6.12 13.03
同行业可比平均值 4.28 18.08 8.19 55.79 7.42 13.14
300479.SZ 神思电子 76.69 122.24 -297.76 877.03 9.68 16.15
数据来源:Wind
上述行业可比平均数据取民德电子、中威电子、汉邦高科、正业科技、东华测试、矩子科技等公司相关数据的算术平均数
2021/12/17 至 2022/01/17,创业板综指(399102.SZ)涨幅-5.37%,计算机行业(申万一级)(801750.SI)涨幅 1.83%,公司股价涨幅 76.69%,相较于创业板综指及同行业公司涨
幅偏离值较大。
截至 2022 年 1 月 17 日收盘,公司滚动市盈率为-297.76 倍、静态市盈率为 877.03 倍、
市净率为 9.68 倍、市销率为 16.15 倍。中证指数发布的证监会行业数据显示,公司所处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滚动市盈率为 56.42 倍、静态市盈率为 62.92 倍、市净率为5.02 倍、市销率为 7.13 倍。(数据来源:Wind、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以公司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估值相比较,公司的静态市盈率、市净率、市销率均显著高于行业估值水平。以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相比较,从静态市盈率、市净率、市销率角度看,公司的相关指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风险提示:公司当前的滚动市盈率为-297.76 倍、静态市盈率为 877.03 倍、市净率 9.68
倍、市销率为 16.15 倍,公司所处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滚动市盈率为 56.42 倍、
静态市盈率为 62.92 倍、市净率为 5.02 倍、市销率为 7.13 倍,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滚
动市盈率为 8.19 倍、静态市盈率为 55.79 倍、市净率为 7.42 倍、市销率为 13.14 倍,公司
的静态市盈率、市净率、市销率均显著高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估值水平。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影响公司股价的因素非常复杂,并不限于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等基本面因素,还受国内外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市场流动性、二级市场活跃度及走势、市场投资热点、投资者心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但短期内公司股价涨幅较高,与同期创业板综指偏离度较大,市盈率、市净率、市销率均显著高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估值水平,请投资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四、 请结合你公司近期接受媒体采访、机构和投资者调研、回复投资者咨询等情况,说明是否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介绍公司业务及与数字货币相关的实际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准确性、公平性原则的情形,你公司在互动易上
[2022-01-18] (300479)神思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5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日接到公司控股股
东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思科技投资”)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神思科技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计划可减持之日起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91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神思科技投资持有公司股票57,516,1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 2015年度送转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神思科技投资本次减持期间内承诺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91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6、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减持。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神思科技投资及其股东在《上市公告书》和《招股书》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减持后持股比例不低于届时发行人总股本的 30%。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继春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关华建、赵爱波、陈德展、宋弋希、孙祯祥、王伟、马锐、李冰、刘蕾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
王继春、关华建、宋弋希、王伟、赵爱波、陈德展做出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离任
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王继春、关华建、宋弋希、王伟、陈德展承诺: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应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截止本公告日,神思科技投资及其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神思科技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五、备查文件
1、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2022-01-18] (300479)神思电子: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4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关注到近期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对于公司数字人民币业务关注度较高,针对相关情况作出如下风险提示:
数字人民币相关业务为创新型业务,市场推广进度将遵照国家规划与主管部门部署逐步展开,尚不能准确预测本项业务的成长性与收入规模。截至目前,公司仅产生少量与数字人民币相关的业务收入,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请投资者谨慎评估,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2
年 1 月 13 日、2022 年 1 月 14 日、2022 年 1 月 17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书面询问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有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已披露的市场环境、内外部生产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21)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九、(四)“可能面临的风险”所描述的风险内容,上述风险因素仍切实存在,包括:
(1)规模扩大可能发生的人才支撑风险。研发、营销人才,特别是高端人才,不能及时到位,或者现有人才安排、激励不当造成核心人才流失,将导致公司战略规划因为人才支撑不足而不能如期实施的风险。必须更加强调人才战略,在加快高端人才招聘的同时,要特别注意现有人才作用的发挥、岗位调配与多方位激励;
(2)业务快速增长可能导致的产品质量与服务不到位的风险。云脑平台以及智能视频监控、智慧餐饮、智慧营业厅、智慧园区等众多 AI 云服务解决方案,特别是新增护幼检测机器人与智慧幼儿园解决方案,产品技术含量与复杂程度均提升到新高度,如果产品/方案质量出现系统性的缺陷,或者技术响应与售后服务不能及时跟进,将会拖累公司年度计划并对品牌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各方面、各层级都必须明确主攻方向,聚焦重点、形成拳头,优先把公司战略布局内的重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3)机构众多可能导致的管理风险。公司众多分支机构如何长期做到理念趋同、步调一致、协同发展、资源共享,也是对公司管理层严峻的考验,分支机构的管理风险必须列为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内控委员会的重要议程,充分发挥董事会季度会的汇总、评估、协同、监管作用,赋权、明责、激励、审计、监察相结合,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逐步完善系统的管理制度与流程;
(4)商誉减值风险。2020年受疫情影响,两个控股子公司业绩下滑显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8号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或控股子公司经营出现不利变化,则存在继续商誉减值的风险,将会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除了继续严格按照“协同性、先进性、成长性、互补性、融合性”五项标准考察、筛选标的外,必须充分发挥董事会办公室与董事会季度会作用,继续加强对被合并企业施行完善的投后管理,进行有效的资源整合,发挥各公司间的技术、市场协同效应,促进合并企业持续稳定发展,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商誉减值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2022-01-06] (300479)神思电子: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1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关注到近期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对于公司数字人民币业务关注度较高,针对相关情况作出如下风险提示:
数字人民币相关业务为创新型业务,市场推广进度将遵照国家规划与主管部门部署逐步展开,尚不能准确预测本项业务的成长性与收入规模。截至目前,公司仅产生少量与数字人民币相关的业务收入,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请投资者谨慎评估,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2
年 1 月 4 日、2022 年 1 月 5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书面询问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有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已披露的市场环境、内外部生产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21)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九、(四)“可能面临的风险”所描述的风险内容,上述风险因素仍切实存在,包括:
(1)规模扩大可能发生的人才支撑风险。研发、营销人才,特别是高端人才,不能及时到位,或者现有人才安排、激励不当造成核心人才流失,将导致公司战略规划因为人才支撑不足而不能如期实施的风险。必须更加强调人才战略,在加快高端人才招聘的同时,要特别注意现有人才作用的发挥、岗位调配与多方位激励;
(2)业务快速增长可能导致的产品质量与服务不到位的风险。云脑平台以及智能视频监控、智慧餐饮、智慧营业厅、智慧园区等众多 AI 云服务解决方案,特别是新增护幼检测机器人与智慧幼儿园解决方案,产品技术含量与复杂程度均提升到新高度,如果产品/方案质量出现系统性的缺陷,或者技术响应与售后服务不能及时跟进,将会拖累公司年度计划并对品牌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各方面、各层级都必须明确主攻方向,聚焦重点、形成拳头,优先把公司战略布局内的重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3)机构众多可能导致的管理风险。公司众多分支机构如何长期做到理念趋同、步调一致、协同发展、资源共享,也是对公司管理层严峻的考验,分支机构的管理风险必须列为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内控委员会的重要议程,充分发挥董事会季度会的汇总、评估、协同、监管作用,赋权、明责、激励、审计、监察相结合,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逐步完善系统的管理制度与流程;
(4)商誉减值风险。2020年受疫情影响,两个控股子公司业绩下滑显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8号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或控股子公司经营出现不利变化,则存在继续商誉减值的风险,将会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除了继续严格按照“协同性、先进性、成长性、互补性、融合性”五项标准考察、筛选标的外,必须充分发挥董事会办公室与董事会季度会作用,继续加强对被合并企业施行完善的投后管理,进行有效的资源整合,发挥各公司间的技术、市场协同效应,促进合并企业持续稳定发展,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商誉减值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2022-01-06] (300479)神思电子: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2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2年1月6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王继春先生主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1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参加本次会议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共计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4,440,4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7792%。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8,604,6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817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3名,代表股份5,835,7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17%。
参加本次会议议案表决的中小股东3名,代表5,835,7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17%。
参加会议的股东均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440,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835,7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彭林、韩晶晶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六日
[2022-01-06] (300479)神思电子: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3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提前通知,2022 年 1 月 6 日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蔡庆虹女士、孙毅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继春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补选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韩烽先生因辞去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长王继春先生提名刘拥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刘拥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附件:刘拥力先生简历
刘拥力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东大学投资经济学本科,北京大学经济法硕士。2008年至2012年,任山东中天信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12年至2015年任荣成中天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执行总裁、董事;2015年至2017年,任呼家楼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6年至今,任济南胜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至今任山东玖悦资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年1月6日起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刘拥力先生未直接持有神思电子股份,与神思电子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神思电子5%以上股份的股东济南玖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与神思电子其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况,不存在失信行为。
[2021-12-24] (300479)神思电子: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1-072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思电子”)近日收到政府补助人民币 927.20 万
元,具体情况如下:
收款 发放主体 补助原因或项目 收款时间 补助金额(元) 政策依据 计入会计 是否具有
单位 科目 可持续性
神思 山东省科 2021年山东省重 2021 年 9,272,000.00 鲁科字 递延收益 否
电子 学技术厅 点研发计划 12 月 [2021]142 号
合计 9,272,000.00 - - -
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系现金形式的补助。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
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补助属于既有收益相关又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
8,532,000.00 元,与收益相关 740,000.00 元,计入递延收益,在项目周期内分期摊销。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调动各部门积极性,让政策落到实处,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公司未将上述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收益。最终的具体会计处理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23] (300479)神思电子: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1-070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 12 月16 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8 号),同意神思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目前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433,62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30 元,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69,607,237 股增加至197,040,865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人民币 169,607,237 元增加至 197,040,865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09,999,996.4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311,699.0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01,688,297.3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 XYZH/2021JNAA4028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专户开立、存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1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
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近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户 专户余额(元) 用途
恒丰银行股份有 远距离、大场景、全天候智
限公司济南分行 37050101100100000010 80,000,000.00 能视频监控系统技术升级
神思电 与产业化项目
子技术 兴业银行股份有 376010100101424014 140,070,336.26 神思云脑升级研发与建设
股份有 限公司济南分行 项目、研究开发体系升级建
限公司 营业部 设项目
齐鲁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山东自贸 86611731101421040778 83,157,543.57 补充流动资金
试验区济南片区
分行营业部
合计 - 303,227,879.83 -
注: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XYZH/2021JNAA40281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11
月 23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 309,999,996.4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 6,842,452.83 元(不含税)之后,
募集资金余额 303,157,543.57 元;期间产生利息 70,736.76 元,发生转账手续费 400.5 元,截至公告披露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303,227,879.83 元。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分别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分行三家银行(以下简称“乙方”)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的《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中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甲方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2、甲方、乙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的调查和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王慧能、魏尚骅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5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该金额(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甲方及乙方应及时以传真及/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乙方如发现甲方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或其他重大风险时,应及时告知丙方,并配合丙方进行调查和核实。丙方经现场检查等方式核实后,如发现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况或者重大风险的,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时向甲方、乙方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甲方对丙方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授权由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继受享有。
9、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1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2021-12-21] (300479)神思电子: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9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经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2年1月6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6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2022年1月6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
(五)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神思电子会议室
(七)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2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手续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2年1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
(四)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五)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六)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1月4日17: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本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3)。本次会议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七)本次出席会议签到时,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示相关文件原件。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
联系人:李宏宇
联系电话:0531-88878969
传真:0531-88878968
邮政编码:250101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七、备查文件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样式》
3、《参会股东登记表》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采用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0479
2、投票简称:神思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提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内容 该列打钩的
栏目可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
(三)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证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的,某一股东仅对本次会议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纳入出席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2: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表决指示:
(说明:在各选票栏中打“√”表示,不填表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
票。)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内容 该列打钩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委托股东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
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签
章
[2021-12-21] (300479)神思电子: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5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发出的《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会议通知》,2021 年 12 月 20 日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蔡庆虹女士、孙毅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继春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神思电子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8 号)同意神思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的发行上市工作,募集资金已划至神思电子指定的资金账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授权董事长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情况: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神思电子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8 号)同意神思
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433,628 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69,607,237 股增加至 197,040,865 股,公司注
册资本由人民币 169,607,237 元增加至 197,040,865 元。同意公司董事会按照 202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根据本次发行结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总股本等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情况: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公司 5%以上股东济南玖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刘拥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情况: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定于 2022 年 1 月 6 日 14:30 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
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情况: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2-21] (300479)神思电子: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6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发出的《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七
次会议的通知》,2021 年 12 月 20 日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祯祥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提交的议案,经投票表决,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神思电子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8 号)同意神思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433,628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69,607,237 股增加至 197,040,865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
币 169,607,237 元增加至 197,040,865 元。同意按照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根
据本次发行结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总股本等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2-21] (300479)神思电子: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7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韩烽先生的辞职报告。韩烽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韩烽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原任期至2023年8月23日届满。截至本公告日,韩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韩烽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在此,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向韩烽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次公司董事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也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1 年 12 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单独持股 5%以上股东济南玖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刘拥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刘拥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其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刘拥力先生简历
刘拥力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东大学投资经济学本科,北京大学经济
法硕士。2008 年至 2012 年,任山东中天信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12 年至 2015 年任荣成中天创业
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执行总裁、董事;2015 年至 2017 年,任呼家楼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6 年至今,任济南胜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9 年至今任山东玖悦资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拥力先生未直接持有神思电子股份,与神思电子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神思电子 5%以上股份的股东济南玖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与神思电子其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况,不存在失信行为。
[2021-12-21] (300479)神思电子: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8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8 号),同意神思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目前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433,62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30元,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由 169,607,237 股增加至 197,040,865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
币 169,607,237 元增加至 197,040,865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09,999,996.4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311,699.0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01,688,297.3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 XYZH/2021JNAA40281 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
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分别开立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授权董事长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2-07] (300479)神思电子: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1、发行数量:27,433,628股
2、发行价格:11.30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309,999,996.40元
4、募集资金净额:301,688,297.33元
5、上市时间:2021年12月10日
[2021-12-03] (300479)神思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神思电子
股票代码:300479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齐鲁软件创业园广场C座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齐鲁软件创业园广场C座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及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思电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神思电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4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神思电子、上市公司
指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准则第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7710375494
主要经营场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齐鲁软件创业园广场C座
成立时间:2005年 02 月 01 日
营业期限:2005-02-01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经营范围:对科技项目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不含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齐鲁软件创业园广场C座
二、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神思科技投资主要出资人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王继春
货币
432万元
36%
2
关华建
货币
180万元
15%
3
赵爱波
货币
120万元
10%
4
陈德展
货币
108万元
9%
5
孙祯祥
货币
96万元
8%
6
宋弋希
货币
96万元
8%
7
王伟
货币
72万元
6%
8
马锐
货币
42万元
3.5%
9
李冰
货币
36万元
3%
10
刘蕾
货币
18万元
1.5%
三、神思科技投资股权控制关系
神思科技投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王继春先生,其直接持有神思科技投资36%股权;同时关华建先生直接持有神思科技投资15%股权,关华建先生与王继春先生为一致行动人,王继春先生合计控制神思科技投资51%股权。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的其他信息
(1)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神思电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变动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不直接持有神思电子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股变动情况的说明
神思电子于2020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神思科技投资计划可减持之日起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77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神思电子于2020年11月14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神思科技投资持有神思电子股份由67,714,900 股减少至59,342,148 股,占神思电子总股本的比例由 40.00%变更至35.00%。其后神思科技投资于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2月16日通过集合竞价及大宗交易合计减持1,826,000股,该减持计划已于2020年12月16日终止。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神思电子董事长王继春先生通过神思科技投资间接减持神思电子657,360股,权益变动后间接持有神思电子20,705,813股,占权益变动后神思电子总股本的10.51%;神思电子副董事长关华建先生通过神思科技投资间接减持神思电子273,900股,权益变动后间接持有神思电子8,627,422股,占权益变动后神思电子总股本的4.38%;神思电子监事赵爱波先生通过神思科技投资间接减持神思电子182,600股,权益变动后间接持有神思电子5,751,615股,占权益变动后神思电子总股本的2.92%;神思电子监事会主席孙祯祥先生通过神思科技投资间接减持神思电子146,080股,权益变动后间接持有神思电子4,601,292股,占权益变动后神思电子总股本的2.34%;神思电子董事、副总经理宋弋希先生通过神思科技投资间接减持神思电子146,080股,权益变动后间接持有神思电子4,601,292股,占权益变动后神思电子总股本的2.34%;神思电子高级管理人员王伟女士通过神思科技投资间接减持神思电子109,560股,权益变动后间接持有神思电子3,450,969股,占权益变动后神思电子总股本的1.75%。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 地区居留权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王继春
男
董事长
中国
济南
无
神思电子董事长
王继春先生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神思电子外,未持有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自身资金需要减持及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本次股份减持及被动稀释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神思电子57,516,148股,占神思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神思电子总股本的29.19%。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或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卖出及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神思电子股份59,342,148股,占神思电子总股本的35.0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神思电子股份57,516,148股,占神思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29.19%,以上持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为神思电子控股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情况
1、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2月1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出售上市公司流通股1,826,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769%。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日期
减持股数 (股)
占总股本比例
减持价格 (元)
变动方式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020-11-24
121,400
0.0716%
16.6855
竞价交易
2020-11-25
60,500
0.0357%
16.5142
2020-12-08
161,000
0.0950%
15.9864
2020-12-09
169,200
0.0998%
15.7479
2020-12-15
130,000
0.0767%
15.0897
2020-12-16
9,900
0.0058%
15.0109
2020-11-18
1,174,000
0.6924%
14.400
大宗交易
合计
1,826,000
1.0769%
--
--
注1:“占总股本比例”按照 2020年11月18日总股本169,555,237股计算。
2、被动稀释情况
因神思电子股票期权行权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神思电子总股本增加,导致的神思科技投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1)股票期权行权
根据神思电子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内可行权股票期权已行权完毕,
其中自2020年11月11日至今2021年8月26日行权58,500份,增加注册资本58,500元,神思电子注册资本由169,548,737元变更至169,607,237元,总股本由169,548,737股变更至169,607,237股。
(2)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8号)核准,神思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7,433,628股。本次发行完成后,神思电子注册资本由169,607,237元变更至197,040,865元,总股本由169,607,237股变更至197,040,865股。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神思科技投资因主动减持神思电子股份及神思电子总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前神思科技投资持有神思电子股份59,342,148股,占神思电子总股本的35.00%。本次权益变动后,神思科技投资持有神思电子股份57,516,148股,占神思电子向特定对向发行后总股本的29.19%,仍为神思电子的控股股东。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59,342,148
35.00%
57,516,148
29.1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9,342,148
35.00%
57,516,148
29.19%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2:“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神思电子 2020年11月11日总股本 169,548,737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神思电子2018年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完毕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登记后神思电子总股本197,040,865股计算。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神思电子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神思电子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31-88878969
联系人: 李宏宇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
股票简称
神思电子
股票代码
30047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齐鲁软件创业园广场C座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59,342,148股 持股比例: 35.00%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1,826,000股 变动后数量:57,516,148股
变动比例:5.81% 变动后比例:29.1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神思电子股票的情况。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7,433,628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2021-12-03] (300479)神思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神思电子
股票代码:300479
信息披露义务人:济南玖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29号祥泰广场1号楼2904-17室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29号祥泰广场1号楼2904-17室
股权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思电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神思电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济南玖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神思电子、上市公司
指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准则第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济南玖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3MA957DGG4Q
主要经营场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29号祥泰广场1号楼2904-17室
营业期限:2021-10-29至2028-10-28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29号祥泰广场1号楼2904-17室
二、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 地区居留权
郭建忠
男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中国
济南
无
郭建忠先生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神思电子外,未持有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认购神思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神思电子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神思电子股份11,088,498股,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神思电子总股本的5.63%。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未来12个月内减持或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信披义务人通过认购神思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5%以上股东。神思电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神思电子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神思电子股份11,088,498股,占本次发行完成后神思电子总股本的5.63%,以上持股均为有限售条件股,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6个月。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2021年 11月 19 日,济南玖悦与公司签订《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认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 认购数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项支付
1、协议当事方
甲方: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济南玖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认购数量: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11,088,498股。
3、认购价格:每股价格为人民币11.30元/股。
4、认购款总金额: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金额总计人民币125,300,027.4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贰仟伍佰叁拾万零贰拾柒元肆角整)。
5、支付方式:在收到《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后,乙方应按照缴款通知载明的支付金额与支付时间向指定的缴款专用账户支付认购款项。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神思电子本次发行的申请工作,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发生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信息披露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后,依法进行信息披露并及时通知甲方。
3、法律法规规定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应当由甲方享有的权利。
4、甲方应按现行证券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办理相应股票的登记手续。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发生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信息披露要求的重大事项后,依法进行信息披露并及时通知乙方。
2、法律法规规定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应当由乙方享有的权利。
3、乙方应当配合甲方进行本次发行的申请工作,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4、乙方应当在发生与甲方本次发行有关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信息披露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后,及时通知甲方。
5、乙方承诺所认购的由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任何一方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提出此项争议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能协商解决,争议双方应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五条 协议生效、有效期及终止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同意神思电子本次注册后十二
个月止。
3、出现以下情形时本协议终止,双方均不负法律责任。
(1)本协议约定的甲乙双方之义务履行完毕;
(2)本协议约定之有效期届满;
(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因素。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济南玖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持有股份
--
--
11,088,498
5.6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1,088,498
5.63%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毕后总股本197,040,865股计算。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济南玖悦持有的神思电子股份为有限售条件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神思电子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济南玖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章)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31-88878969
联系人: 李宏宇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
股票简称
神思电子
股票代码
30047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济南玖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29号祥泰广场1号楼2904-17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本次发行前未持有神思电子股份。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11,088,498股 变动后数量:11,088,498股
变动比例:5.63% 变动后比例:5.63%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神思电子股票的情况。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济南玖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2021-12-03] (300479)神思电子:股东关于减持及被动稀释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1 股东关于减持及被动稀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控股股东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思电子”)于2020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思科技投资”)为神思电子控股股东,计划可减持之日起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神思电子股份不超过677万股,不超过神思电子总股本的4%。神思电子于2020年8月19日披露《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2020年11月14日披露《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2020年12月17日披露《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3);
2、神思电子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内可行权股票期权已行权完毕,其中自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8月26日已行权份数为52,000份,增加注册资本52,000元,神思电子注册资本由169,555,237元变更为169,607,237元,总股本由169,555,237股变更为169,607,237股;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8号)核准,神思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7,433,628股,增加注册资本27,433,628元,神思电子注册资本由169,607,237元变更为197,040,865元,总股本由169,607,237股变更为197,040,865股。神思电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神思科技投资因上述主动减持及神思电子总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累计变动超过神思电子总股本的1%,上述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神思电子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神思电子控制权变更。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济南市高新区齐鲁软件园创业园广场C座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12月2日
股票简称
神思电子
股票代码
300479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稀释比例
A股
9,900
减持及被动稀释4.74%
合 计
9,900
减持及被动稀释4.74%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被动稀释)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7,526,048
33.93%
57,516,148
29.1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7,526,048
33.93%
57,516,148
29.19%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 否□
神思科技投资计划可减持之日起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神思电子股份不超过677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4%。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神思电子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
将进行相应调整(详见神思电子于 2020年7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份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注:神思电子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股本增加,“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2020年12月15日总股本 169,555,237股计算;“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197,040,865股计算。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2021-12-03] (300479)神思电子: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3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济南玖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认购神思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济南玖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玖悦”)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济南玖悦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济南玖悦持有本公司股份11,088,498股,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5.63%,以上持股均为有限售条件股,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6个月。
公司收到股东济南玖悦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7,433,628股。权益变动前济南玖悦未持有公司股份。2021年 11月 19 日,济南玖悦与公司签订《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其中济南玖悦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中获配11,088,498股,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5.63%。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济南玖悦已按《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完成备案手续。
二、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济南玖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持有股份
--
--
11,088,498
5.6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1,088,498
5.63%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毕后总股本197,040,865股计算。
三、承诺与履行情况
济南玖悦作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1,088,498股股份。
济南玖悦承诺自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所认购的上述股份。
济南玖悦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3、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2021-12-03] (300479)神思电子: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2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思科技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神思科技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9,342,1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0%。本次权益变动后,神思科技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57,516,148股,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29.19%,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神思科技投资提交的《简式权益变动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日期
减持股数 (股)
占总股本比例
减持价格 (元)
变动方式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020-11-24
121,400
0.0716%
16.6855
竞价交易
2020-11-25
60,500
0.0357%
16.5142
2020-12-08
161,000
0.0950%
15.9864
2020-12-09
169,200
0.0998%
15.7479
2020-12-15
130,000
0.0767%
15.0897
2020-12-16
9,900
0.0058%
15.0109
2020-11-18
1,174,000
0.6924%
14.4000
大宗交易
合计
1,826,000
1.0769%
--
--
注1:“占总股本比例”按照 2020年11月18日总股本 169,555,237股计算。
2、被动稀释情况
因神思电子股票期权行权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的神思科技投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1)股票期权行权事项
神思电子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内可行权股票期权已行权完毕,自2020年11月11日至2021年8月26日已行权共58,500份,增加注册资本58,500元,神思电子注册资本由169,548,737元变更至169,607,237元,总股本169,548,737股变更至169,607,237股。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8号)核准,神思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7,433,628股。发行完成后,神思电子注册资本由169,607,237元变更至197,040,865元,总股本由169,607,237股变更至197,040,865股。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控股股东因主动减持神思电子股份及神思电子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导致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前神思科技投资持有神思电子股份59,342,1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0%。本次权益变动后神思科技投资持有神思电子股份57,516,148股,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的29.19%,仍为神思电子控股股东。
2、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59,342,148
35.00%
57,516,148
29.1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9,342,148
35.00%
57,516,148
29.19%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2:“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神思电子 2020年11月11日总股本 169,548,737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神思电子2018年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完毕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登记后神思电子总股本197,040,865股计算。
二、承诺与履行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减持后持股比例不低于届时发行人总股本的30%。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 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继春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关华建、赵爱波、陈德展、宋弋希、孙祯祥、王伟、马锐、李冰、刘蕾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
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王继春、关华建、宋弋希、王伟、赵爱波及离任高级管人员陈德展做出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王继春、关华建、宋弋希、王伟及离任高级管理人员陈德展承诺: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
个月。
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应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截止本公告日,神思科技投资及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神思科技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后,神思科技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7,516,148股,占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后总股本比例29.19%,仍然为公司控股股东。
5、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2021-12-03] (300479)神思电子: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0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已于2021年12月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2021-11-13] (300479)神思电子:关于参加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1-059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山东辖区上市公司 2021 年度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构建和谐投资者关系,切实提高上市公司透明
度和治理水平,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
(星期二)下午 14:00-16:00 参加山东证监局、山东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举办的“山东辖区上市公司 2021 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通过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活动网址: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投资者可以登录活动网址参与本次活动。
届时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宏宇女士和证券事务代表陈露女士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2021-10-29] (300479)神思电子: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1-057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1年 10 月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2021-10-29] (300479)神思电子: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517元
每股净资产: 3.534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7%
营业总收入: 2.5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26亿元
[2021-10-01] (300479)神思电子: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1-056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陈飞女士的辞职申请。陈飞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陈飞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飞女士持有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 6 万份股票期
权,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规定注销上述股票期权。陈飞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陈飞女士原定任期至 2023 年 8 月 23 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公
司及董事会对陈飞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新任财务总监,在公司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之前暂由公司副董事长关华建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一日
[2021-09-28] (300479)神思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1-055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 2021年第三次会议、2021 年 5 月20 日召开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提供 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2021年因控股子公司神思旭辉医疗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思旭辉”)业务发展的需要,为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7,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本议案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神思旭辉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近日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双龙支行(以下简称“齐鲁银行”)签订《综合授信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神思旭辉在齐鲁银行贷款事项提供担保,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额度有效期自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022 年 9 月 23 日。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双龙支行;
2、保证人: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神思旭辉医疗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4、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于2021 年 9 月 24日签订的《齐鲁银行综合授信
合同》;
5、最高限额:本合同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本金;基于被担保主债权的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担保财产保管费、查询费、公证费、保险费、提存费、实现债权及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等)。依照上述条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的保证担保范围。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笔贷款到期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6,000 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神思旭辉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57%,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综合授信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2021-09-01] (300479)神思电子: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1-054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内已行权完毕,行权份数为 5.2万份,增加注册资本5.2 万元,公司股本由169,555,237元变更为 169,607,237元,公司董事会按照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激励对象行权后所对应的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工作,并取得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核准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名称: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7697202184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继春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 699号
注册资本:壹亿陆仟玖佰陆拾万柒仟贰佰叁拾柒元整
成立日期:2004 年12 月 27 日
营业期限:2004 年12 月 27 日至 年 月 日
经营范围:商用密码产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人工智能产品、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租赁、安装施工、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外包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2021-08-28] (300479)神思电子: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716元
每股净资产: 3.60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5%
营业总收入: 1.8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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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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