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489什么时候复牌?-光智科技停牌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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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 (300489)光智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1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2年3月3日(星期四)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0)。
本次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3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b)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24 日
7.出席对象:
(1)凡 2022 年 2 月 24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5号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2.00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
3.00 关于控股孙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暨日常 √
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1、议案3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28 日至 3 月 1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
00-16:00);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金英 联系电话:0451-51835038
传真号码:0451-86801840 邮政编码:150060
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 5 号
5.其他事项: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89
2.投票简称:光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3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
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 法人股东法定代
号码/ 法人股东 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3月1日16: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股东名称: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股东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 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具体详见下表)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色的
栏目可以投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
案
1.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2.00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担保额度 √
的议案
3.00 关于控股孙公司签订委托加工 √
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附注:
1.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 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 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 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位 公章。
[2022-02-16] (300489)光智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
已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以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
章程》的规定。
2.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以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
议董事 9 名,分别为侯振富、朱世会、朱世彬、朱刘、刘留、童培云、朱日宏、孙建军、白云。
4.会议由董事白云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保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保费不超过人民币 49万元/年(最终根据保险公司报价及协商确定),保险期限为 12 个月(可续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顺利进行,降低融资成
本,提高资金营运效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18.12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在 2022 年度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各级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11.48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相关产品的生产需要,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广东先导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委托加工费总额不超过 8,2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孙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侯振富、朱世会、朱世彬、朱刘、刘留及童培云作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2 年 3 月 3 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2022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6] (300489)光智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的通知已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
2.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下午以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其中杭
和扣、彭伟校和范长龙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杭和扣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预计 2022 年度的相关担保安排有利于促进
其经营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生产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决策程序合规、合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孙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6] (300489)光智科技: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和《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概述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顺利进行,降低
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效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18.12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为保证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在 2022 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 11.48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情况
根据 2022 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公司拟向银
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18.1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
1 民生银行哈尔滨中央大街支行 10,000 1 年、3 年
2 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 5,000 1 年
3 长安银行宝鸡金台支行 1,500 1 年
4 陕西宝鸡金台农村商业银行陈仓支行 700 1 年
5 光大银行滁州分行 26,000 1 年、6 年
浦发银行滁州分行、中国银行滁州分
6 90,000 3-6 年
行、建设银行滁州市分行组成银团
7 兴业银行滁州分行 40,000 1 年
浦发银行滁州分行和滁州皖东农村商
8 业银行组成银团 8,000 1 年
合计 181,200
上述授信总额预计分配具体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2年预计授信额度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000
宝鸡中飞恒力机械有限公司 2,200
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 164,000
合计 181,200
上述授信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的展期或者续约。授信额度项下的贷款主要用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所需。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决定使用金额及业务种类,并与银行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2)预计担保额度的情况
为提高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效率,保证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在2022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48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额
被担保 2022年担 度占上
被担保 担保方 方最近 截至目 本次新 保额度预 市公司 是否
担保方 方 持股 一期资 前担保 增担保 计③=①+ 最近一 关联
比例 产负债 余额① 额度② ② 期经审 担保
率 计净资
产比例
宝鸡中
光智科技 飞恒力 100% 69.50% 800 0 800 2.12% 否
机械有
限公司
安徽光
光智科技 智科技 55.56% 48.47% 106,000 8,000 114,000 301.79% 否
有限公
司
合计 106,800 8,000 114,800 303.90%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宝鸡中飞恒力机械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1.名称:宝鸡中飞恒力机械有限公司
2.住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河工业园周家庄南路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河工业园周家庄南路
5.法定代表人:朱世彬
6.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时间:2011年01月26日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303567143328E
9.经营范围: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生产、销售;机械加工;工业自动化技 术开发和技术服务;金属材料销售。
10.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11.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1 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8,753,521.58 101,093,044.58
负债总额 57,989,319.76 70,259,170.8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2,000,000.00 22,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57,711,819.76 69,985,420.87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包括担保、抵押、诉 14,000,000.00 14,000,000.00
讼与仲裁事项)注 1
净资产 30,764,201.82 30,833,873.71
资产负债率 65.34% 69.50%
项目 2020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8,510,031.90 25,148,694.44
利润总额 -1,643,364.06 -287,679.65
净利润 -1,643,364.06 -287,679.65
(注 1:长安银行宝鸡金台支行借款 700 万元,以宝鸡中飞恒力机械有限公司名下研发中心、1#车间、设
备房的房产及土地抵押。2、金台农商银行陈仓支行借款 700 万元,以宝鸡中飞恒力机械有限公司名下机器
设备抵押。)
12.宝鸡中飞恒力机械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0MA2TCT8W4U
3.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9日
4.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经济开发区南京路100号
5.法定代表人:刘留
6.注册资本:人民币90,000万元
7.经营范围:光学材料和光学元器件、红外光学材料和元器件、激光晶体材
料和元器件、非线性光学晶体材料和元器件、医疗探测材料和元器件、辐射探测
材料与元器件、红外探测材料及元器件、太赫兹探测材料及元器件、光学材料加
工及检测、光电材料与元器件、半导体材料与元器件、激光设备及零部件、自动
控制设备的研制、生产、技术服务、销售及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和限定进出口
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8.股权关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9.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1 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87,305,074.37 1,967,919,256.34
负债总额 733,237,481.87
[2022-02-16] (300489)光智科技: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分别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
为准)
4、保费:不超过人民币 49 万元/年(最终根据保险公司报价及协商确定)
5、保险期限:12 个月(可续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6] (300489)光智科技:关于控股孙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市场规模和收入,不会因实施本次关联交易而导致未来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为满足相关产品的生产需要,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光智”或“委托方”)分别拟与关联方广东先导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先进材料”或“受托方”)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稀材”或“受托方”)签订《委托加工协议》,合计委托加工费总额不超过 8,200 万元。
(二)审议程序
本次安徽光智委托加工关联交易已经公司 2022 年 2月 1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侯振富、朱世会、朱世彬、朱刘、刘留及童培云已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一
(1)名 称:广东先导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清远市高新区百嘉工业园 27-9 号 B 区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法定代表人:刘留
(5)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伍仟伍佰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25989245654
(7)经营范围:锗产品、硒化锌、磷化铟、砷化镓及相关半导体材料和高
纯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涉及危化品的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国
内一般经营项目商品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清远先导材料有限公司、朱世会
(9)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207,952,879.20 6,825,265,336.10
负债总额 2,533,836,508.31 6,520,982,205.90
净资产 674,116,370.89 304,283,130.14
项目 2020 年 1-12 月(未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74,136,142.22 1,373,923,030.70
营业利润 88,909,178.76 -91,674,931.36
净利润 93,924,778.06 -81,146,893.12
2.关联方二
(1)名 称: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清新县禾云镇工业区(鱼坝公路旁)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法定代表人:刘留
(5)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柒仟陆佰柒拾陆万陆仟贰佰贰拾陆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07510757245
(7)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硒、碲、镉、铋、锑、钴、镓、铟、砷、铅、锡、铜、金、银、铂、钯、铑、铱、锇、锗、铼、钌稀有金属、贵金属、高纯金属及其化合物、工艺品、器件、零件、高纯电子材料、饲料添加剂;原料药(碱式碳酸铋、碱式水杨酸铋、碱式硝酸铋、柠檬酸铋);有色金属材料贸易;制造、加工、销售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限制类、禁止类除外;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需凭证生产经营;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先导稀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朱世会
(9)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062,596,001.53 22,796,532,851.59
负债总额 4,077,550,500.36 21,681,469,097.44
净资产 1,985,045,501.17 1,115,063,754.15
项目 2020 年 1-12 月(未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812,222,004.87 6,027,502,532.92
营业利润 215,494,829.81 18,620,142.61
净利润 193,051,993.15 25,865,361.69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先导先进材料和先导稀材均为实际控制人朱世会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先导先进材料、先导稀材为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委托加工产品及加工费
安徽光智委托先导先进材料加工产品加工费用总额不超过 4,700 万元,委托
先导稀材加工产品委托加工费总额不超过 3,500 万元,委托加工结算单价以协议
价格为准。
具体委托加工产品、产量、规格、标准、交货时间等以《委托加工订单》信息为准。
(二) 加工事项
1.在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内,委托方将以不定期、多批次向受托方签派《委托加工订单》的形式委托受托方进行具体产品的加工。
2.《委托加工订单》内容为双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委托方向受托方签发的具体、详细的产品委托加工需求信息,经双方盖章确认后,订单生效。
3.委托加工产品的具体名称、型号、数量、价格、产品图纸、产品技术(参数)、产品功能(参数)等信息由双方签派/确认的《委托加工订单》予以明确。
4.受托方应在收到委托方签派的《委托加工订单》之日起 5 日内,明确回复
是否接受订单。
(三)合作期间
本委托加工协议期限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生产期
限以委托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四、定价依据
本次加工服务费以产品加工成本确定,加工成本包括先导先进材料、先导稀材提供的辅料、包材、人工、检验、仓储及制造费用等,不包括安徽光智提供的原料。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为保障上市公司“红外材料及激光器件产业化项目”的顺利实施,保障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利益。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本着合理、优势互补的原则,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相关产品由受托方加工完后交由安徽光智自行销售,受托方对加工成品无对外销售权利。
受托方除在约定期限内为安徽光智提供委托加工服务外不得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关或相似产品的市场销售。受托方实施委托加工使用的相关知识产权技术,由公司在委托期限内、授权范围内授权受托方使用。故受托方不会因本次委托加
工事项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况。而且本次关联交易属于阶段性安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未来对关联方存在依赖。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除本公告披露的关联交易外,安徽光智于 2022 年 1 月委托
关联方先导先进材料加工生产产品金属产生加工费金额 686.81 万元;委托关联方先导稀材加工生产产品金属产生加工费金额 76.12 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表示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本次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加工服务费采用加工成本定价,各项成本费按市场或历史生产成本确定,定价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联交易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基于安徽光智的日常生产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决策程序合规、合法。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6] (300489)光智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0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2年3月3日(星期四)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3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3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b)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24 日
7.出席对象:
(1)凡 2022 年 2 月 24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5号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2.00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
3.00 关于控股孙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暨日常 √
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1、议案3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28 日至 3 月 1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
00-16:00);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金英 联系电话:0451-51835038
传真号码:0451-86801840 邮政编码:150060
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 5 号
5.其他事项: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89
2.投票简称:光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3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
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3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
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 法人股东法 定代
号码/ 法人股东 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 证号
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3月1日16: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股东名称: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股东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 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本公司/本人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具体详见下 表)的表决意见如下 :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色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 √
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
案
1.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2.00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担保额度的 √
议案
3.00 关于控股孙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 √
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附注:
1.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 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 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 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
[2022-01-28] (300489)光智科技: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 亏损 ?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2021 年 1 月 1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归属于上市公 盈利:700 万元—1050 万元
司股东的净利 盈利:2,381.03 万元
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55.90%—70.60%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 亏损: 450 万元—800 万元 盈利:926.92 万元
润
注:本表数据为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表中的“万元”均指人民币。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
会计师审计。公司未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具
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董事会关于报告期内业绩发生变动的原因说明如下:
1.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成本费用,影响净利润
减少约 1,000 万元;
2. 报告期内,公司借款利息费用增加,财务费用同比增加 3,500 万元左
右,导致净利润减少;
3.预计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约 1,50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7] (300489)光智科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B、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
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5号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公司董事白云女士
6.会议的合规性: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2人,代表股份56,257,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327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2人,持有股份56,257,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327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0人,合计持有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共0人(其中现场出席0人,网络方式出席0人),合计持有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蔡颖、邢紫龙律师列席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朱日宏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份数:56,257,500股;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孙建军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份数:56,257,500股;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委派蔡颖、邢紫龙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了鉴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5] (300489)光智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
已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以电话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
程》的规定。
2.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
议董事 9 名,分别为朱世会、朱世彬、侯振富、朱刘、刘留、童培云、付秀华、吴昆、白云。
4.会议由董事白云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长朱世会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朱世会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董事会同意选举侯振富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长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 (300489)光智科技:关于董事长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朱世会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总体战略部署安排,朱世会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同时一并辞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朱世会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后,仍担任公司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变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朱世会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的原定任期至 2023 年 6 月 7 日止,朱世会先生
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诚担当、忠实履行义务,为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此,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侯振富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附件:
简 历
侯振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历史学系。曾工作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任助教、政治辅导员;曾就职于广东省委直属机关单
位;2018 年 11 月至今,任广东先导集团联席总裁;2020 年 12 月至今在光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侯振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条件。
[2022-01-21] (300489)光智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2年1月27日(星期四)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6)。
本次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b)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0 日
7.出席对象:
(1)凡 2022 年 1 月 20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5号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
司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等额选举:填报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1.01 选举朱日宏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
1.02 选举孙建军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至 1 月 25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
00-16:00);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金英 联系电话:0451-51835038
传真号码:0451-86801840 邮政编码:150060
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 5 号
5.其他事项: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89
2.投票简称:光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独立董事(议案 1,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独立董事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
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 法人股东法 定代
号码/ 法人股东 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 证号
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1月25日16: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股东名称: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股东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 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本公司/本人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具体详见下 表)的表决意见如下 :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表决票数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股东的选举票总数=持股数量 X2
1.01 选举朱日宏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1.02 选举孙建军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附注:
1.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
[2022-01-14] (300489)光智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B、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
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5号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公司董事白云女士
6.会议的合规性: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8人,代表股份56,809,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733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持有股份56,257,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327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6人,合计持有股份552,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058%。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共6人(其中现场出席0人,网络方式出席6人),合计持有股份552,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05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蔡颖、邢紫龙律师列席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19,08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40%;反对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弃权5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1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84%;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69%;弃权52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347%。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总数为37,200,000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6,28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97%;反对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5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5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84%;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69%;弃权52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34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委派蔡颖、邢紫龙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了鉴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14] (300489)光智科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光智科技”、“上市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9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对《关注函》内容进行了回复说明。现将《关注函》有关问题的回复公告如下: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披露《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以下简
称《变更公告》),拟不再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并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作为 2021 年年报审计机构。核实说明如下问题。
问题 1:
2021 年 7 月 20 日,你公司披露拟继续聘任中审亚太作为 2021 年年度审计
机构。《变更公告》称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且“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1)请详细说明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已委托中审亚太开展部分审计业务工作后予以更换的情况,你公司与中审亚太在审计工作安排、收费、审计意见等方面是否存在分歧。
回复:
2021 年 12 月,公司与中审亚太就 2021 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沟通,中审亚
于 2021 年 4 月投入生产运营,由于财务和业务没有完全协调运行给审计工作带来一定困难,经中审亚太风险评估认为不再适合承接公司 2021 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公司已与中审亚太就不再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中审亚太对此无异议。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审亚太开展部分审计业务工作后予以更换的情况,不存在与中审亚太在审计工作安排、收费、审计意见等方面的分歧。
公司针对上述问题,加强了对安徽光智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梳理和完善。针对中审亚太认为财务和业务没有完全协调运行的原因,进行内部分析,在财务管理软件系统中查找到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持续改进和更新。针对中审亚太指出的业务数据不能完全满足财务核算要求,经过公司相关技术部门、财务和业务部门有机协调,财务管理系统能适应业务发展核算需求。截至目前,公司财务管理系统也已具备适应审计工作的要求。
为了更好的满足公司审计需求,确保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及时、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兴华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中兴华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请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华所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
中兴华所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与前任审计机构中审亚太进行了工作沟通,并收到中审亚太的书面回复函,经中兴华所内部审慎评估后,同意承接光智科技2021 年年审工作。中兴华所已经成立了光智科技审计工作项目组,制定了详细的审计工作计划,并已经对公司开展全面审计工作。
(2)请中审亚太结合公司 2020 年度年报审计情况,对公司 2021 年度审
计工作开展情况、公司是否存在影响 2021 年度审计意见的重大事项等发表意见。
回复:
光智科技(更名前为“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存
在实际控制人占用光智科技的资金,因该事项及与该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中审亚太对光智科技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1 年中审亚太接受委托,先后对光智科技 2021 年 6 月 30 日和 2021 年
10 月 31 日的数据进行审计,公司新增红外业务会计主体安徽光智于 2021 年 4
月投入生产运营,由于财务和业务没有完全协调运行给审计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导致中审亚太最终未能出具上述期间审计报告,因而,在拟承接光智科技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经风险评估认为该项目不再适合承接。
以上事项中审亚太已与光智科技进行了沟通,确定不再承接光智科技 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3)请你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进行核实,是否存在其他原因或事项导致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
回复:
收到本《关注函》后,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勤勉尽
责的工作原则,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召集会议,分别与中审亚太、中兴华所沟通
核实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一、本次变更事务所的具体原因
1.2021 年 12 月公司与中审亚太就 2021 年年度审计工作开展初步沟通,中
审亚太认为由于公司新增红外业务会计主体安徽光智于 2021 年投入生产运营并采用 SAP 软件,因缺乏实施条件,致使业务数据不能完全满足财务核算要求。
2.2020 年光智科技发生了实际控制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事项,中审亚太对光智科技 2020 年的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解释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2021 年是否存在资金占用风险,作为重大事项关注。
3.因为年报审计有时间要求,年审工作繁重,中审亚太担心时间满足不了最终出具报告的要求。
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为更好满足 2021 年度审计需求,不存在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
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发现中兴华所及相关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中兴华所拥有较强的实力和专业服务能力,具备为公司提供高质量专业服务的能力。中兴华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5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92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09 人。2020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52,351.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33,493.0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5,715.93 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80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与服务;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8,386.30 万元。
本次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夏浩东,注册会计师,从 2004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19 年在中兴华所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7 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部门合伙人,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近三年签字的上市公司: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国洲,注册会计师,从 2008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19年在中兴华所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3 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审计,主要为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近三年签字的上市公司: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张丽丹:2015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 1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含IPO):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综上所述,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对中兴华所进行了充分、全面、认真核查,认为中兴华所具备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
(4)请你公司结合上述情况,说明是否已完整披露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如否,请补充披露。
回复:
公司已在问题(1)-(3)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详细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问题 2:
2021 年 10 月以来,你公司多名高级管理人员及独立董事辞职。副总经理
潘苏滨、石永生于 10 月 28 日辞职;2021 年 8 月 31 日新上任的财务总监周小
云于 11 月 17 日辞职;独立董事吴昆、付秀华于 11 月 26 日、12 月 1 日相继辞
职。截至目前,你公司仍未补充聘任独立董事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1)请你公司详细说明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原因,公司生产经营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回复:
副总经理潘苏滨、石永生、财务总监周小云均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经营管理模式成熟,内部管理、经营决策及内控制度有效运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后,其相关工作已交接,由部门人员承接、或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管等方式,确保公司业务不会因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而受到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各项业务按照既定目标稳步推进,上述人员的变动不会对公司原有的重大决策机制和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经营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经核查,未发现公司、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有违规行为。
(2)请吴昆、付秀华分别说明辞职的具体原因,任职期间是否能够独立履职,是否关注到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是否关注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存在违规行为。
回复:
1.独立董事吴昆先生的说明:
本人曾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材料学院博士生导师,从事材料相关专业研究,目前公司的发展方向与本人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已不相适应,因此决定辞职。本人在任职期间能够独立履职,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影响,能够独立审慎地知悉、判断公司经营情况及董事会议案内容。截至本《关注函》回复日,未发现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存在违规行为。
2.独立董事付秀华女士的说明:
本人因工作原因被学校外派,由长春理工大学(长春本部)调往长春理工大学中山研究院,承担建设中山研究生实验室和培训基地的工作。由于研究院刚刚成立,工作时间紧张,任务繁忙,故决定辞职。本人在任职期间能够独立履职,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影响,能够独立审慎地知悉、判断公司经营情况及董事会议案内容。截至本《关注函》回复日,未发现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存在违规行为。
(3)请说明上述人员离职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决策、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的影响,财务总监空缺对你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及披露工作是否会造成不利影响,你公司为保证公司治理及经营正常运作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
回复: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
[2022-01-12] (300489)光智科技: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吴昆先生、付秀华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昆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付秀华女士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辞去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
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2021 年 12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3、2021-144)。
鉴于吴昆先生及付秀华女士辞职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将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最低比例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吴昆先生及付秀华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吴昆先生及付秀华女士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后,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朱日宏先生及孙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若朱日宏先生及孙建军先生被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朱日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孙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朱日宏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孙建军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朱日宏先生及孙建军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补选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朱日宏先生及孙建军先生的个人简历,并对其工作经历进行了解,本次独立董事两位候选人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未发现拟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朱日宏先生及孙建军先生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朱日宏先生及孙建军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补选独立董事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补选朱日宏先生及孙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附件:
独立董事简历
朱日宏: 男,196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1986 年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电光学院,获工学学士学位;1991 年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电光学院,获工学博士学位。1991 年-至今,在南京理工大学工作,曾任电光学院教授及副院长,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工信部先进发射创先中心主任和工信部先进固体激光重点实验室主任;现为中国光学学会理事,中国光学会光学测试专业委员会主任。主要从事光学测量与激光技术方面的科研与教学,研究成功的“高精度、大口径平面波像差标准装置”1995 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红外干涉仪及干涉图像自动测试系统”,填补了该类仪器在我国研制的空白,1998 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研制成功的“移相式球面干涉仪”获 2005 年国防科工委科技进步一等奖。在《光学学报》、《Optical Engineering》、《中国激光》等刊物上发表了 50 多编学术论文,形成了近代光干涉技术为特色的研究方向。1997 年获“南京市十大杰出青年” 称号,2003 年被评为国家有特殊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截至本公告日,朱日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条件。
孙建军:男,1964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研
究生学历。1986 年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获学士学位;1993 年毕业于西北大学,获硕士学位。曾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育集团总经理、广州广外资产经营公司法人代表兼总经理,广外教育集团管理附(设)属学校和幼儿园以及南国商学院董事,广外资产经营公司旗下广外教育发展公司、广州外语音像出版社、广外翻译服务公司、广外文化创意公司、广外留学服务公司、广外物业管理公司等 6 家公司董事长。曾执掌广外教育集团五载,做过高校一线教师、地方教育局局长、政府部门办公室主任、MBA 教育中心创始院长、后勤部处、教务处和人事处相关负责人。现任侨鑫集团有限公司教育事业部总裁、广东侨鑫培训学院执行院长、广东启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孙建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条件。
[2022-01-12] (300489)光智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
已于 2022 年 1 月 9 日以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
章程》的规定。
2.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
议董事 7 名,分别为朱世会、朱世彬、侯振富、朱刘、刘留、童培云、付秀华。
4.会议由董事白云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吴昆先生、付秀华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拟提名朱日宏先生、孙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名朱日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孙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12] (300489)光智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2年1月27日(星期四)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b)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0 日
7.出席对象:
(1)凡 2022 年 1 月 20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5号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等额选举:填报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1.01 选举朱日宏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
1.02 选举孙建军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至 1 月 25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
00-16:00);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金英 联系电话:0451-51835038
传真号码:0451-86801840 邮政编码:150060
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 5 号
5.其他事项: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89
2.投票简称:光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独立董事(议案 1,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独立董事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
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 法人股东法 定代
号码/ 法人股东 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 证号
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1月25日16: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股东名称: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股东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 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本公司/本人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具体详见下 表)的表决意见如下 :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表决票数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股东的选举票总数=持股数量 X2
1.01 选举朱日宏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1.02 选举孙建军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附注:
1.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
[2022-01-12] (300489)光智科技: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收到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9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
中所提事项做出书面说明,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创业板公
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黑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相关人员对《关注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核查和回复。鉴于目前相关回复工作还在推进中,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回复工作。为确保回复
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拟延期回复《关注函》,预计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前完成《关注函》回复并对外披露。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延期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由于《关注函》中所涉及部分问题的核查工作尚未完成,为保证回复内容的准确、完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将再次延期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对《关注函》予以回复并对外披露。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积
极推进《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尽快完成对《关注函》的回复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再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2-01-11] (300489)光智科技: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修订前,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章程》修订后,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以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朱世会变更为朱世彬。除前述事项外,公司《营业执照》中其他工商登记事项不变。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7875329317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 5 号
法定代表人:朱世彬
注册资本:13612.5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6 年 07 月 19 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模具销售;销售代理;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淬火加工;模具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11] (300489)光智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2年1月14日(星期五)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9日、12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50)、《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21-155)。
本次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b)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7 日
7.出席对象:
(1)凡 2022 年 1 月 7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5号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 √
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1 日至 1 月 12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
00-16:00);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金英 联系电话:0451-51835038
传真号码:0451-86811102 邮政编码:150060
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 5 号
5.其他事项: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89
2.投票简称:光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1月 14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
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 法人股东法 定代
号码/ 法人股东 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 证号
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1月12日16: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股东名称: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股东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 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本公司/本人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具体详见下 表)的表决意见如下 :
备注: 表决意见/表决票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色的
栏目可以投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
案
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
1.00 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 √
议案
2.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附注:
1.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 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 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 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位 公章。
[2022-01-07] (300489)光智科技: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延期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延期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收到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9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
中所提事项做出书面说明,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创业板公
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黑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相关人员对《关注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核查和回复。鉴于目前相关回复工作还在推进中,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回复工作。为确保回复
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拟延期回复《关注函》,预计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前完成《关注函》回复并对外披露。
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有关公司的信息请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2021-12-31] (300489)光智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1-152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
已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
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
议董事 9 名,分别为朱世会、朱世彬、侯振富、朱刘、刘留、童培云、付秀华、吴昆、白云。
4.会议由董事白云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1] (300489)光智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1-153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的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
2.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其中杭
和扣、彭伟校、范长龙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杭和扣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1] (300489)光智科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1-154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3.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4.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聘任中兴华所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5.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分别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请中兴华所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5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2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09人。
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52,351.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3,493.0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5,715.93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80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与服务;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8,386.30万元。中兴华所审计与公司同行业的A股上市公司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489.2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日,中兴华所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18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夏浩东,注册会计师,从 2004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
2019 年在本所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7 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部门合伙人, 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近三年签字的上市公司: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国洲,注册会计师,从2008年起从事审计工作, 2019年在本所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3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 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审计,主要为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近三年
签字的上市公司: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 力。
(3)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张丽丹:2015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含IPO):绿盟科技。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 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兴华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及 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工时、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具体金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原则、公司具体审计工作情 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为公司提供一年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 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 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 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 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审亚太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工作安排,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开 展,保障公司 2021 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结合公司的业务现状,经公司综合
评估,公司拟改聘中兴华所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与中审亚太、中兴华所进行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中审亚太、中兴华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董事会对中审亚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兴华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中兴华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请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兴华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 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中审亚太进行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中兴华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 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中审亚太进行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变更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为中兴华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 9 票赞成,
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华所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3 票赞成,
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中兴华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中兴华所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五)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中兴华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1] (300489)光智科技: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补充通知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1-155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50),公司将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年12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佛山粤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27.3278%的股权,以下简称“粤邦投资”) 提请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上述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审议上述临时议案。
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b)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7 日
7.出席对象:
(1)凡 2022 年 1 月 7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5号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 《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 √
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1 日至 1 月 12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
00-16:00);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金英 联系电话:0451-51835038
传真号码;0451-86801840 邮政编码:150060
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 5 号
5.其他事项: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89
2.投票简称:光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
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 法人股东法定代
号码/ 法人股东 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1月12日16: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股东名称: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股东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 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具体详见下表)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表决票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色的
栏目可以投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
案
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
1.00 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 √
议案
2.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附注:
1.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 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 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 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
[2021-12-29] (300489)光智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1-150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2年1月14日(星期五)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b)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7 日
7.出席对象:
(1)凡 2022 年 1 月 7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5号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 √
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1 日至 1 月 12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
00-16:00);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金英 联系电话:0451-51835038
传真号码:0451-86801840 邮政编码:150060
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 5 号
5.其他事项: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89
2.投票简称:光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
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 法人股东法定代
号码/ 法人股东 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1月12日16: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股东名称: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股东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 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具体详见下表)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表决票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色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
案
1.00 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 √
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附注:
1.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 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 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 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
[2021-12-29] (300489)光智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7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
已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以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
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
议董事 7 名,分别为朱世会、侯振富、朱刘、刘留、童培云、付秀华、吴昆。
4.会议由董事白云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光智”)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安徽光智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6 亿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朱世会、侯振富、朱世彬、朱刘、刘留及童培云作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6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9] (300489)光智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8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的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
2.会议于 2021 年12月28日下午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其中彭
伟校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杭和扣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关联方共同为控股孙公司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光智”)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解决了安徽光智经营资金需求问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决策程序合规、合法。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
次担保事项。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9] (300489)光智科技: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9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均系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个人或关联方提供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分别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光智”)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6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与关联方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稀材”)、实际控制人朱世会先生作为保证人,为安徽光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授信银行名称 额度(万元) 期限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6,000.00 2 年
(其中敞口额度3,000万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40,000.00 1 年
(其中敞口额度10,000万元)
朱世会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先导稀材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朱世会先生控制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朱世会先生、先导稀材为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
1.名称: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3.注册资本:37676.6226 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刘留
5.主要经营场所: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工业区(鱼坝公路旁)
6.经营范围: 研发、生产、销售硒、碲、镉、铋、锑、钴、镓、铟、砷、铅、锡、铜、金、银、铂、钯、铑、铱、锇、锗、铼、钌稀有金属、贵金属、高纯金属及其化合物、工艺品、器件、零件、高纯电子材料、饲料添加剂;原料药(碱式碳酸铋、碱式水杨酸铋、碱式硝酸铋、柠檬酸铋);有色金属材料贸易;制造、加工、销售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限制类、禁止类除外;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需凭证生产经营;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营业期限:2003 年 06 月 23 日至无固定期限
8.股权结构:
认缴出资额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人民币)
熊锋 8,755.9500 23.24%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50.0000 4.64%
杭州创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21.0000 2.71%
清远正清投资有限公司 1,731.4500 4.60%
先导稀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1,349.5632 56.67%
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50.0000 2.79%
杭州凯泰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97.0000 1.05%
中山中科恒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39.0718 0.90%
佛山中科金禅智慧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1.4130 0.80%
新疆合赢成长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981.1746 2.60%
100.00
合计 37,676.6226
00%
(二)朱世会先生
朱世会先生,1967 年 3 月 15 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安徽
蚌埠人,毕业于广州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学历,1993 年至 1996 年在广东省对外经济发展公司,任业务员;1996 年至 2003 年在广州住友商事有限公司,任产品
经理;2003 年 3 月至 2017 年 4 月在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
经理;2017 年 4 月至今在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8 年 12
月至今在佛山粤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经理;2019 年 9 月至今在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安徽光智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0MA2TCT8W4U
3.成立日期:2018 年 12 月 29 日
4.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经济开发区南京路 100 号
5.法定代表人:刘留
6.注册资本:人民币 90,000 万元
7.经营范围:光学材料和光学元器件、红外光学材料和元器件、激光晶体材料和元器件、非线性光学晶体材料和元器件、医疗探测材料和元器件、辐射探测材料与元器件、红外探测材料及元器件、太赫兹探测材料及元器件、光学材料加
工及检测、光电材料与元器件、半导体材料与元器件、激光设备及零部件、自动控制设备的研制、生产、技术服务、销售及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和限定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关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9.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87,305,074.37 1,967,919,256.34
负债总额 733,237,481.87 953,944,815.51
净资产 954,067,592.50 1,013,974,440.83
资产负债率 43.46% 48.47%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33,972,817.75 390,797,972.03
利润总额 72,107,622.15 66,540,676.35
净利润 54,067,592.50 54,875,073.03
10.安徽光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孙公司尚未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拟签订的协议主要内容为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终授信及担保情况以与各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担保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满足控股孙公司安徽光智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关联方先导稀材、实际控制人朱世会先生为安徽光智此次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安徽光智向银行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本次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体现了公司及关联方先导稀材、实际控制人朱世会先生对安徽光智整体业务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认为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安徽光智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有助于更好的支持安徽光智整体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故同意将《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安徽光智作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其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确定的担保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七、董事会意见
安徽光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安徽光智另一股东滁州市琅琊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系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政府控股公司,无法为安徽光智此次借款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安徽光智作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也未提供反担保。公司
持有安徽光智 55.56%的股权,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行和管理情况。且由于安徽光智经营情况良好,公司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对安徽光智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日常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关联方共同为控股孙公司安徽光智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安徽光智经营资金需求问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独立董事针对本议
[2021-12-29] (300489)光智科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1-151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光智科技”)及子公司宝鸡
中飞恒力机械有限公司、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徽光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收到政府补助人民币 1,591.80 万元,且
全部补助金额均已到账。该等政府补助的具体类型及其会计处理方法均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确认及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收款 补助原因 补助 是否具
单位 发放主体 或项目 收款时间 金额 政策依据 有可持
(万元) 续性
哈尔滨市平 平房区工业信息科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光智 房区工业信 技局发展相关政策 2021 年 6 月 20.00 关于组织开展规上工业企业 否
科技 息科技局 资金 加快发展相关政策兑现工作
的通知》
光智 哈尔滨市平 平房区工业信息科 《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后补
科技 房区工业信 技局企业研发投入 2021 年 6 月 19.00 助实施细则》 否
息科技局 后补助
滁州市琅琊 2020 年省制造业融 《滁州市财政局滁州市发改
安徽 区发展和改 资贴息专项资金, 2021 年 11 月 186.84 委关于下达 2021 年省级制 否
光智 革委员会 符合申请的条件 造业融资贴息专项补助资金
的通知》
安徽 滁州市琅琊 2020 年区级科技创 《关于 2020 年度琅琊区支
光智 区财政局 新政策奖补类项目 2021 年 12 月 337.54 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拟兑现 否
-研发设备补助 项目的二次公示》
安徽 滁州市琅琊 市级、区级财政贡 《红外光学与激光器件产业
光智 区财政局 献奖励 2021 年 12 月 971.85 化项目投资补充协议》、《琅 否
琊开发区企业补助审批表》
单笔 15 万元以下的政府补助(合计 11 笔) 2021 年 1 月 56.57 -- 否
-2021年12月
合 计 1,591.80 -- --
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系现金形式的补助。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公司所收到的上述
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将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当期损益,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调动各部门积极性,让政策落到实处,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将上述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收益,影响本期利润 1,591.80 万元(未经审计)。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披露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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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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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 (300489)光智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1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2年3月3日(星期四)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0)。
本次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3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b)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24 日
7.出席对象:
(1)凡 2022 年 2 月 24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5号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2.00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
3.00 关于控股孙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暨日常 √
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1、议案3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28 日至 3 月 1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
00-16:00);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金英 联系电话:0451-51835038
传真号码:0451-86801840 邮政编码:150060
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 5 号
5.其他事项: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89
2.投票简称:光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3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
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 法人股东法定代
号码/ 法人股东 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3月1日16: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股东名称: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股东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 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具体详见下表)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色的
栏目可以投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
案
1.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2.00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担保额度 √
的议案
3.00 关于控股孙公司签订委托加工 √
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附注:
1.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 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 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 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位 公章。
[2022-02-16] (300489)光智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
已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以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
章程》的规定。
2.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以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
议董事 9 名,分别为侯振富、朱世会、朱世彬、朱刘、刘留、童培云、朱日宏、孙建军、白云。
4.会议由董事白云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保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保费不超过人民币 49万元/年(最终根据保险公司报价及协商确定),保险期限为 12 个月(可续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顺利进行,降低融资成
本,提高资金营运效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18.12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在 2022 年度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各级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11.48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相关产品的生产需要,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广东先导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委托加工费总额不超过 8,2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孙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侯振富、朱世会、朱世彬、朱刘、刘留及童培云作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2 年 3 月 3 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2022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6] (300489)光智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的通知已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
2.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下午以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其中杭
和扣、彭伟校和范长龙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杭和扣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预计 2022 年度的相关担保安排有利于促进
其经营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生产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决策程序合规、合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孙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6] (300489)光智科技: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和《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概述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顺利进行,降低
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效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18.12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为保证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在 2022 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 11.48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情况
根据 2022 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公司拟向银
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18.1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
1 民生银行哈尔滨中央大街支行 10,000 1 年、3 年
2 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 5,000 1 年
3 长安银行宝鸡金台支行 1,500 1 年
4 陕西宝鸡金台农村商业银行陈仓支行 700 1 年
5 光大银行滁州分行 26,000 1 年、6 年
浦发银行滁州分行、中国银行滁州分
6 90,000 3-6 年
行、建设银行滁州市分行组成银团
7 兴业银行滁州分行 40,000 1 年
浦发银行滁州分行和滁州皖东农村商
8 业银行组成银团 8,000 1 年
合计 181,200
上述授信总额预计分配具体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2年预计授信额度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000
宝鸡中飞恒力机械有限公司 2,200
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 164,000
合计 181,200
上述授信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的展期或者续约。授信额度项下的贷款主要用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所需。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决定使用金额及业务种类,并与银行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2)预计担保额度的情况
为提高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效率,保证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在2022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48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额
被担保 2022年担 度占上
被担保 担保方 方最近 截至目 本次新 保额度预 市公司 是否
担保方 方 持股 一期资 前担保 增担保 计③=①+ 最近一 关联
比例 产负债 余额① 额度② ② 期经审 担保
率 计净资
产比例
宝鸡中
光智科技 飞恒力 100% 69.50% 800 0 800 2.12% 否
机械有
限公司
安徽光
光智科技 智科技 55.56% 48.47% 106,000 8,000 114,000 301.79% 否
有限公
司
合计 106,800 8,000 114,800 303.90%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宝鸡中飞恒力机械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1.名称:宝鸡中飞恒力机械有限公司
2.住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河工业园周家庄南路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河工业园周家庄南路
5.法定代表人:朱世彬
6.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时间:2011年01月26日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303567143328E
9.经营范围: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生产、销售;机械加工;工业自动化技 术开发和技术服务;金属材料销售。
10.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11.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1 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8,753,521.58 101,093,044.58
负债总额 57,989,319.76 70,259,170.8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2,000,000.00 22,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57,711,819.76 69,985,420.87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包括担保、抵押、诉 14,000,000.00 14,000,000.00
讼与仲裁事项)注 1
净资产 30,764,201.82 30,833,873.71
资产负债率 65.34% 69.50%
项目 2020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8,510,031.90 25,148,694.44
利润总额 -1,643,364.06 -287,679.65
净利润 -1,643,364.06 -287,679.65
(注 1:长安银行宝鸡金台支行借款 700 万元,以宝鸡中飞恒力机械有限公司名下研发中心、1#车间、设
备房的房产及土地抵押。2、金台农商银行陈仓支行借款 700 万元,以宝鸡中飞恒力机械有限公司名下机器
设备抵押。)
12.宝鸡中飞恒力机械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0MA2TCT8W4U
3.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9日
4.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经济开发区南京路100号
5.法定代表人:刘留
6.注册资本:人民币90,000万元
7.经营范围:光学材料和光学元器件、红外光学材料和元器件、激光晶体材
料和元器件、非线性光学晶体材料和元器件、医疗探测材料和元器件、辐射探测
材料与元器件、红外探测材料及元器件、太赫兹探测材料及元器件、光学材料加
工及检测、光电材料与元器件、半导体材料与元器件、激光设备及零部件、自动
控制设备的研制、生产、技术服务、销售及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和限定进出口
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8.股权关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9.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1 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87,305,074.37 1,967,919,256.34
负债总额 733,237,481.87
[2022-02-16] (300489)光智科技: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分别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
为准)
4、保费:不超过人民币 49 万元/年(最终根据保险公司报价及协商确定)
5、保险期限:12 个月(可续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6] (300489)光智科技:关于控股孙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市场规模和收入,不会因实施本次关联交易而导致未来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为满足相关产品的生产需要,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光智”或“委托方”)分别拟与关联方广东先导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先进材料”或“受托方”)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稀材”或“受托方”)签订《委托加工协议》,合计委托加工费总额不超过 8,200 万元。
(二)审议程序
本次安徽光智委托加工关联交易已经公司 2022 年 2月 1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侯振富、朱世会、朱世彬、朱刘、刘留及童培云已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一
(1)名 称:广东先导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清远市高新区百嘉工业园 27-9 号 B 区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法定代表人:刘留
(5)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伍仟伍佰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25989245654
(7)经营范围:锗产品、硒化锌、磷化铟、砷化镓及相关半导体材料和高
纯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涉及危化品的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国
内一般经营项目商品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清远先导材料有限公司、朱世会
(9)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207,952,879.20 6,825,265,336.10
负债总额 2,533,836,508.31 6,520,982,205.90
净资产 674,116,370.89 304,283,130.14
项目 2020 年 1-12 月(未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74,136,142.22 1,373,923,030.70
营业利润 88,909,178.76 -91,674,931.36
净利润 93,924,778.06 -81,146,893.12
2.关联方二
(1)名 称: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清新县禾云镇工业区(鱼坝公路旁)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法定代表人:刘留
(5)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柒仟陆佰柒拾陆万陆仟贰佰贰拾陆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07510757245
(7)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硒、碲、镉、铋、锑、钴、镓、铟、砷、铅、锡、铜、金、银、铂、钯、铑、铱、锇、锗、铼、钌稀有金属、贵金属、高纯金属及其化合物、工艺品、器件、零件、高纯电子材料、饲料添加剂;原料药(碱式碳酸铋、碱式水杨酸铋、碱式硝酸铋、柠檬酸铋);有色金属材料贸易;制造、加工、销售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限制类、禁止类除外;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需凭证生产经营;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先导稀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朱世会
(9)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062,596,001.53 22,796,532,851.59
负债总额 4,077,550,500.36 21,681,469,097.44
净资产 1,985,045,501.17 1,115,063,754.15
项目 2020 年 1-12 月(未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812,222,004.87 6,027,502,532.92
营业利润 215,494,829.81 18,620,142.61
净利润 193,051,993.15 25,865,361.69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先导先进材料和先导稀材均为实际控制人朱世会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先导先进材料、先导稀材为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委托加工产品及加工费
安徽光智委托先导先进材料加工产品加工费用总额不超过 4,700 万元,委托
先导稀材加工产品委托加工费总额不超过 3,500 万元,委托加工结算单价以协议
价格为准。
具体委托加工产品、产量、规格、标准、交货时间等以《委托加工订单》信息为准。
(二) 加工事项
1.在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内,委托方将以不定期、多批次向受托方签派《委托加工订单》的形式委托受托方进行具体产品的加工。
2.《委托加工订单》内容为双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委托方向受托方签发的具体、详细的产品委托加工需求信息,经双方盖章确认后,订单生效。
3.委托加工产品的具体名称、型号、数量、价格、产品图纸、产品技术(参数)、产品功能(参数)等信息由双方签派/确认的《委托加工订单》予以明确。
4.受托方应在收到委托方签派的《委托加工订单》之日起 5 日内,明确回复
是否接受订单。
(三)合作期间
本委托加工协议期限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生产期
限以委托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四、定价依据
本次加工服务费以产品加工成本确定,加工成本包括先导先进材料、先导稀材提供的辅料、包材、人工、检验、仓储及制造费用等,不包括安徽光智提供的原料。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为保障上市公司“红外材料及激光器件产业化项目”的顺利实施,保障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利益。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本着合理、优势互补的原则,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相关产品由受托方加工完后交由安徽光智自行销售,受托方对加工成品无对外销售权利。
受托方除在约定期限内为安徽光智提供委托加工服务外不得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关或相似产品的市场销售。受托方实施委托加工使用的相关知识产权技术,由公司在委托期限内、授权范围内授权受托方使用。故受托方不会因本次委托加
工事项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况。而且本次关联交易属于阶段性安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未来对关联方存在依赖。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除本公告披露的关联交易外,安徽光智于 2022 年 1 月委托
关联方先导先进材料加工生产产品金属产生加工费金额 686.81 万元;委托关联方先导稀材加工生产产品金属产生加工费金额 76.12 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表示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本次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加工服务费采用加工成本定价,各项成本费按市场或历史生产成本确定,定价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联交易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基于安徽光智的日常生产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决策程序合规、合法。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6] (300489)光智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0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2年3月3日(星期四)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3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3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b)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24 日
7.出席对象:
(1)凡 2022 年 2 月 24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5号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2.00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
3.00 关于控股孙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暨日常 √
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1、议案3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28 日至 3 月 1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
00-16:00);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金英 联系电话:0451-51835038
传真号码:0451-86801840 邮政编码:150060
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 5 号
5.其他事项: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89
2.投票简称:光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3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
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3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
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 法人股东法 定代
号码/ 法人股东 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 证号
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3月1日16: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股东名称: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股东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 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本公司/本人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具体详见下 表)的表决意见如下 :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色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 √
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
案
1.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2.00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担保额度的 √
议案
3.00 关于控股孙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 √
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附注:
1.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 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 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 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
[2022-01-28] (300489)光智科技: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 亏损 ?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2021 年 1 月 1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归属于上市公 盈利:700 万元—1050 万元
司股东的净利 盈利:2,381.03 万元
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55.90%—70.60%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 亏损: 450 万元—800 万元 盈利:926.92 万元
润
注:本表数据为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表中的“万元”均指人民币。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
会计师审计。公司未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具
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董事会关于报告期内业绩发生变动的原因说明如下:
1.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成本费用,影响净利润
减少约 1,000 万元;
2. 报告期内,公司借款利息费用增加,财务费用同比增加 3,500 万元左
右,导致净利润减少;
3.预计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约 1,50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7] (300489)光智科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B、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
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5号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公司董事白云女士
6.会议的合规性: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2人,代表股份56,257,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327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2人,持有股份56,257,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327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0人,合计持有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共0人(其中现场出席0人,网络方式出席0人),合计持有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蔡颖、邢紫龙律师列席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朱日宏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份数:56,257,500股;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孙建军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份数:56,257,500股;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委派蔡颖、邢紫龙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了鉴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5] (300489)光智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
已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以电话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
程》的规定。
2.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
议董事 9 名,分别为朱世会、朱世彬、侯振富、朱刘、刘留、童培云、付秀华、吴昆、白云。
4.会议由董事白云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长朱世会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朱世会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董事会同意选举侯振富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长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 (300489)光智科技:关于董事长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朱世会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总体战略部署安排,朱世会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同时一并辞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朱世会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后,仍担任公司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变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朱世会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的原定任期至 2023 年 6 月 7 日止,朱世会先生
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诚担当、忠实履行义务,为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此,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侯振富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附件:
简 历
侯振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历史学系。曾工作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任助教、政治辅导员;曾就职于广东省委直属机关单
位;2018 年 11 月至今,任广东先导集团联席总裁;2020 年 12 月至今在光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侯振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条件。
[2022-01-21] (300489)光智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2年1月27日(星期四)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6)。
本次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b)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0 日
7.出席对象:
(1)凡 2022 年 1 月 20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5号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
司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等额选举:填报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1.01 选举朱日宏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
1.02 选举孙建军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至 1 月 25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
00-16:00);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金英 联系电话:0451-51835038
传真号码:0451-86801840 邮政编码:150060
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 5 号
5.其他事项: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89
2.投票简称:光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独立董事(议案 1,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独立董事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
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 法人股东法 定代
号码/ 法人股东 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 证号
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1月25日16: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股东名称: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股东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 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本公司/本人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具体详见下 表)的表决意见如下 :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表决票数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股东的选举票总数=持股数量 X2
1.01 选举朱日宏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1.02 选举孙建军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附注:
1.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
[2022-01-14] (300489)光智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B、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
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5号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公司董事白云女士
6.会议的合规性: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8人,代表股份56,809,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733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持有股份56,257,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327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6人,合计持有股份552,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058%。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共6人(其中现场出席0人,网络方式出席6人),合计持有股份552,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05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蔡颖、邢紫龙律师列席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19,08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40%;反对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弃权5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1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84%;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69%;弃权52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347%。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总数为37,200,000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6,28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97%;反对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5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5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84%;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69%;弃权52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34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委派蔡颖、邢紫龙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了鉴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14] (300489)光智科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光智科技”、“上市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9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对《关注函》内容进行了回复说明。现将《关注函》有关问题的回复公告如下: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披露《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以下简
称《变更公告》),拟不再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并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作为 2021 年年报审计机构。核实说明如下问题。
问题 1:
2021 年 7 月 20 日,你公司披露拟继续聘任中审亚太作为 2021 年年度审计
机构。《变更公告》称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且“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1)请详细说明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已委托中审亚太开展部分审计业务工作后予以更换的情况,你公司与中审亚太在审计工作安排、收费、审计意见等方面是否存在分歧。
回复:
2021 年 12 月,公司与中审亚太就 2021 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沟通,中审亚
于 2021 年 4 月投入生产运营,由于财务和业务没有完全协调运行给审计工作带来一定困难,经中审亚太风险评估认为不再适合承接公司 2021 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公司已与中审亚太就不再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中审亚太对此无异议。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审亚太开展部分审计业务工作后予以更换的情况,不存在与中审亚太在审计工作安排、收费、审计意见等方面的分歧。
公司针对上述问题,加强了对安徽光智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梳理和完善。针对中审亚太认为财务和业务没有完全协调运行的原因,进行内部分析,在财务管理软件系统中查找到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持续改进和更新。针对中审亚太指出的业务数据不能完全满足财务核算要求,经过公司相关技术部门、财务和业务部门有机协调,财务管理系统能适应业务发展核算需求。截至目前,公司财务管理系统也已具备适应审计工作的要求。
为了更好的满足公司审计需求,确保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及时、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兴华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中兴华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请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华所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
中兴华所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与前任审计机构中审亚太进行了工作沟通,并收到中审亚太的书面回复函,经中兴华所内部审慎评估后,同意承接光智科技2021 年年审工作。中兴华所已经成立了光智科技审计工作项目组,制定了详细的审计工作计划,并已经对公司开展全面审计工作。
(2)请中审亚太结合公司 2020 年度年报审计情况,对公司 2021 年度审
计工作开展情况、公司是否存在影响 2021 年度审计意见的重大事项等发表意见。
回复:
光智科技(更名前为“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存
在实际控制人占用光智科技的资金,因该事项及与该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中审亚太对光智科技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1 年中审亚太接受委托,先后对光智科技 2021 年 6 月 30 日和 2021 年
10 月 31 日的数据进行审计,公司新增红外业务会计主体安徽光智于 2021 年 4
月投入生产运营,由于财务和业务没有完全协调运行给审计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导致中审亚太最终未能出具上述期间审计报告,因而,在拟承接光智科技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经风险评估认为该项目不再适合承接。
以上事项中审亚太已与光智科技进行了沟通,确定不再承接光智科技 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3)请你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进行核实,是否存在其他原因或事项导致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
回复:
收到本《关注函》后,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勤勉尽
责的工作原则,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召集会议,分别与中审亚太、中兴华所沟通
核实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一、本次变更事务所的具体原因
1.2021 年 12 月公司与中审亚太就 2021 年年度审计工作开展初步沟通,中
审亚太认为由于公司新增红外业务会计主体安徽光智于 2021 年投入生产运营并采用 SAP 软件,因缺乏实施条件,致使业务数据不能完全满足财务核算要求。
2.2020 年光智科技发生了实际控制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事项,中审亚太对光智科技 2020 年的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解释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2021 年是否存在资金占用风险,作为重大事项关注。
3.因为年报审计有时间要求,年审工作繁重,中审亚太担心时间满足不了最终出具报告的要求。
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为更好满足 2021 年度审计需求,不存在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
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发现中兴华所及相关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中兴华所拥有较强的实力和专业服务能力,具备为公司提供高质量专业服务的能力。中兴华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5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92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09 人。2020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52,351.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33,493.0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5,715.93 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80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与服务;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8,386.30 万元。
本次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夏浩东,注册会计师,从 2004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19 年在中兴华所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7 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部门合伙人,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近三年签字的上市公司: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国洲,注册会计师,从 2008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19年在中兴华所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3 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审计,主要为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近三年签字的上市公司: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张丽丹:2015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 1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含IPO):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综上所述,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对中兴华所进行了充分、全面、认真核查,认为中兴华所具备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
(4)请你公司结合上述情况,说明是否已完整披露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如否,请补充披露。
回复:
公司已在问题(1)-(3)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详细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问题 2:
2021 年 10 月以来,你公司多名高级管理人员及独立董事辞职。副总经理
潘苏滨、石永生于 10 月 28 日辞职;2021 年 8 月 31 日新上任的财务总监周小
云于 11 月 17 日辞职;独立董事吴昆、付秀华于 11 月 26 日、12 月 1 日相继辞
职。截至目前,你公司仍未补充聘任独立董事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1)请你公司详细说明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原因,公司生产经营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回复:
副总经理潘苏滨、石永生、财务总监周小云均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经营管理模式成熟,内部管理、经营决策及内控制度有效运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后,其相关工作已交接,由部门人员承接、或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管等方式,确保公司业务不会因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而受到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各项业务按照既定目标稳步推进,上述人员的变动不会对公司原有的重大决策机制和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经营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经核查,未发现公司、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有违规行为。
(2)请吴昆、付秀华分别说明辞职的具体原因,任职期间是否能够独立履职,是否关注到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是否关注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存在违规行为。
回复:
1.独立董事吴昆先生的说明:
本人曾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材料学院博士生导师,从事材料相关专业研究,目前公司的发展方向与本人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已不相适应,因此决定辞职。本人在任职期间能够独立履职,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影响,能够独立审慎地知悉、判断公司经营情况及董事会议案内容。截至本《关注函》回复日,未发现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存在违规行为。
2.独立董事付秀华女士的说明:
本人因工作原因被学校外派,由长春理工大学(长春本部)调往长春理工大学中山研究院,承担建设中山研究生实验室和培训基地的工作。由于研究院刚刚成立,工作时间紧张,任务繁忙,故决定辞职。本人在任职期间能够独立履职,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影响,能够独立审慎地知悉、判断公司经营情况及董事会议案内容。截至本《关注函》回复日,未发现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存在违规行为。
(3)请说明上述人员离职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决策、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的影响,财务总监空缺对你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及披露工作是否会造成不利影响,你公司为保证公司治理及经营正常运作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
回复: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
[2022-01-12] (300489)光智科技: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吴昆先生、付秀华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昆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付秀华女士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辞去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
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2021 年 12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3、2021-144)。
鉴于吴昆先生及付秀华女士辞职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将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最低比例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吴昆先生及付秀华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吴昆先生及付秀华女士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后,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朱日宏先生及孙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若朱日宏先生及孙建军先生被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朱日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孙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朱日宏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孙建军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朱日宏先生及孙建军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补选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朱日宏先生及孙建军先生的个人简历,并对其工作经历进行了解,本次独立董事两位候选人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未发现拟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朱日宏先生及孙建军先生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朱日宏先生及孙建军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补选独立董事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补选朱日宏先生及孙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附件:
独立董事简历
朱日宏: 男,196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1986 年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电光学院,获工学学士学位;1991 年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电光学院,获工学博士学位。1991 年-至今,在南京理工大学工作,曾任电光学院教授及副院长,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工信部先进发射创先中心主任和工信部先进固体激光重点实验室主任;现为中国光学学会理事,中国光学会光学测试专业委员会主任。主要从事光学测量与激光技术方面的科研与教学,研究成功的“高精度、大口径平面波像差标准装置”1995 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红外干涉仪及干涉图像自动测试系统”,填补了该类仪器在我国研制的空白,1998 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研制成功的“移相式球面干涉仪”获 2005 年国防科工委科技进步一等奖。在《光学学报》、《Optical Engineering》、《中国激光》等刊物上发表了 50 多编学术论文,形成了近代光干涉技术为特色的研究方向。1997 年获“南京市十大杰出青年” 称号,2003 年被评为国家有特殊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截至本公告日,朱日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条件。
孙建军:男,1964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研
究生学历。1986 年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获学士学位;1993 年毕业于西北大学,获硕士学位。曾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育集团总经理、广州广外资产经营公司法人代表兼总经理,广外教育集团管理附(设)属学校和幼儿园以及南国商学院董事,广外资产经营公司旗下广外教育发展公司、广州外语音像出版社、广外翻译服务公司、广外文化创意公司、广外留学服务公司、广外物业管理公司等 6 家公司董事长。曾执掌广外教育集团五载,做过高校一线教师、地方教育局局长、政府部门办公室主任、MBA 教育中心创始院长、后勤部处、教务处和人事处相关负责人。现任侨鑫集团有限公司教育事业部总裁、广东侨鑫培训学院执行院长、广东启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孙建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条件。
[2022-01-12] (300489)光智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
已于 2022 年 1 月 9 日以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
章程》的规定。
2.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
议董事 7 名,分别为朱世会、朱世彬、侯振富、朱刘、刘留、童培云、付秀华。
4.会议由董事白云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吴昆先生、付秀华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拟提名朱日宏先生、孙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名朱日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孙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12] (300489)光智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2年1月27日(星期四)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b)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0 日
7.出席对象:
(1)凡 2022 年 1 月 20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5号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等额选举:填报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1.01 选举朱日宏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
1.02 选举孙建军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至 1 月 25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
00-16:00);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金英 联系电话:0451-51835038
传真号码:0451-86801840 邮政编码:150060
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 5 号
5.其他事项: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89
2.投票简称:光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独立董事(议案 1,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独立董事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
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 法人股东法 定代
号码/ 法人股东 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 证号
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1月25日16: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股东名称: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股东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 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本公司/本人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具体详见下 表)的表决意见如下 :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表决票数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股东的选举票总数=持股数量 X2
1.01 选举朱日宏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1.02 选举孙建军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附注:
1.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
[2022-01-12] (300489)光智科技: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收到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9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
中所提事项做出书面说明,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创业板公
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黑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相关人员对《关注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核查和回复。鉴于目前相关回复工作还在推进中,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回复工作。为确保回复
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拟延期回复《关注函》,预计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前完成《关注函》回复并对外披露。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延期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由于《关注函》中所涉及部分问题的核查工作尚未完成,为保证回复内容的准确、完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将再次延期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对《关注函》予以回复并对外披露。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积
极推进《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尽快完成对《关注函》的回复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再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2-01-11] (300489)光智科技: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修订前,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章程》修订后,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以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朱世会变更为朱世彬。除前述事项外,公司《营业执照》中其他工商登记事项不变。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7875329317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 5 号
法定代表人:朱世彬
注册资本:13612.5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6 年 07 月 19 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模具销售;销售代理;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淬火加工;模具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11] (300489)光智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2年1月14日(星期五)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9日、12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50)、《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21-155)。
本次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b)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7 日
7.出席对象:
(1)凡 2022 年 1 月 7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5号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 √
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1 日至 1 月 12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
00-16:00);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金英 联系电话:0451-51835038
传真号码:0451-86811102 邮政编码:150060
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 5 号
5.其他事项: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89
2.投票简称:光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1月 14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
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 法人股东法 定代
号码/ 法人股东 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 证号
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1月12日16: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股东名称: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股东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 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本公司/本人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具体详见下 表)的表决意见如下 :
备注: 表决意见/表决票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色的
栏目可以投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
案
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
1.00 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 √
议案
2.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附注:
1.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 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 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 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位 公章。
[2022-01-07] (300489)光智科技: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延期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延期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收到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9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
中所提事项做出书面说明,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创业板公
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黑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相关人员对《关注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核查和回复。鉴于目前相关回复工作还在推进中,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回复工作。为确保回复
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拟延期回复《关注函》,预计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前完成《关注函》回复并对外披露。
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有关公司的信息请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2021-12-31] (300489)光智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1-152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
已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
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
议董事 9 名,分别为朱世会、朱世彬、侯振富、朱刘、刘留、童培云、付秀华、吴昆、白云。
4.会议由董事白云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1] (300489)光智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1-153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的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
2.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其中杭
和扣、彭伟校、范长龙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杭和扣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1] (300489)光智科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1-154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3.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4.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聘任中兴华所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5.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分别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请中兴华所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5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2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09人。
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52,351.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3,493.0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5,715.93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80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与服务;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8,386.30万元。中兴华所审计与公司同行业的A股上市公司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489.2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日,中兴华所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18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夏浩东,注册会计师,从 2004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
2019 年在本所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7 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部门合伙人, 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近三年签字的上市公司: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国洲,注册会计师,从2008年起从事审计工作, 2019年在本所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3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 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审计,主要为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近三年
签字的上市公司: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 力。
(3)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张丽丹:2015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含IPO):绿盟科技。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 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兴华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及 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工时、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具体金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原则、公司具体审计工作情 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为公司提供一年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 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 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 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 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审亚太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工作安排,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开 展,保障公司 2021 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结合公司的业务现状,经公司综合
评估,公司拟改聘中兴华所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与中审亚太、中兴华所进行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中审亚太、中兴华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董事会对中审亚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兴华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中兴华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请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兴华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 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中审亚太进行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中兴华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 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中审亚太进行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变更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为中兴华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 9 票赞成,
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华所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3 票赞成,
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中兴华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中兴华所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五)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中兴华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1] (300489)光智科技: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补充通知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1-155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50),公司将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年12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佛山粤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27.3278%的股权,以下简称“粤邦投资”) 提请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上述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审议上述临时议案。
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b)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7 日
7.出席对象:
(1)凡 2022 年 1 月 7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5号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 《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 √
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1 日至 1 月 12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
00-16:00);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金英 联系电话:0451-51835038
传真号码;0451-86801840 邮政编码:150060
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 5 号
5.其他事项: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89
2.投票简称:光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
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 法人股东法定代
号码/ 法人股东 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1月12日16: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股东名称: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股东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 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具体详见下表)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表决票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色的
栏目可以投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
案
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
1.00 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 √
议案
2.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附注:
1.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 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 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 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
[2021-12-29] (300489)光智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1-150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2年1月14日(星期五)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b)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7 日
7.出席对象:
(1)凡 2022 年 1 月 7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5号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 √
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1 日至 1 月 12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
00-16:00);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金英 联系电话:0451-51835038
传真号码:0451-86801840 邮政编码:150060
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 5 号
5.其他事项: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89
2.投票简称:光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
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 法人股东法定代
号码/ 法人股东 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1月12日16: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股东名称: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股东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 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具体详见下表)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表决票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色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
案
1.00 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 √
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附注:
1.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 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 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 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
[2021-12-29] (300489)光智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7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
已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以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
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
议董事 7 名,分别为朱世会、侯振富、朱刘、刘留、童培云、付秀华、吴昆。
4.会议由董事白云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光智”)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安徽光智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6 亿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朱世会、侯振富、朱世彬、朱刘、刘留及童培云作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6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9] (300489)光智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8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的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
2.会议于 2021 年12月28日下午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其中彭
伟校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杭和扣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关联方共同为控股孙公司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光智”)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解决了安徽光智经营资金需求问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决策程序合规、合法。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
次担保事项。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9] (300489)光智科技: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9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均系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个人或关联方提供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分别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光智”)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6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与关联方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稀材”)、实际控制人朱世会先生作为保证人,为安徽光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授信银行名称 额度(万元) 期限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6,000.00 2 年
(其中敞口额度3,000万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40,000.00 1 年
(其中敞口额度10,000万元)
朱世会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先导稀材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朱世会先生控制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朱世会先生、先导稀材为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
1.名称: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3.注册资本:37676.6226 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刘留
5.主要经营场所: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工业区(鱼坝公路旁)
6.经营范围: 研发、生产、销售硒、碲、镉、铋、锑、钴、镓、铟、砷、铅、锡、铜、金、银、铂、钯、铑、铱、锇、锗、铼、钌稀有金属、贵金属、高纯金属及其化合物、工艺品、器件、零件、高纯电子材料、饲料添加剂;原料药(碱式碳酸铋、碱式水杨酸铋、碱式硝酸铋、柠檬酸铋);有色金属材料贸易;制造、加工、销售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限制类、禁止类除外;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需凭证生产经营;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营业期限:2003 年 06 月 23 日至无固定期限
8.股权结构:
认缴出资额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人民币)
熊锋 8,755.9500 23.24%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50.0000 4.64%
杭州创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21.0000 2.71%
清远正清投资有限公司 1,731.4500 4.60%
先导稀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1,349.5632 56.67%
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50.0000 2.79%
杭州凯泰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97.0000 1.05%
中山中科恒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39.0718 0.90%
佛山中科金禅智慧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1.4130 0.80%
新疆合赢成长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981.1746 2.60%
100.00
合计 37,676.6226
00%
(二)朱世会先生
朱世会先生,1967 年 3 月 15 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安徽
蚌埠人,毕业于广州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学历,1993 年至 1996 年在广东省对外经济发展公司,任业务员;1996 年至 2003 年在广州住友商事有限公司,任产品
经理;2003 年 3 月至 2017 年 4 月在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
经理;2017 年 4 月至今在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8 年 12
月至今在佛山粤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经理;2019 年 9 月至今在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安徽光智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0MA2TCT8W4U
3.成立日期:2018 年 12 月 29 日
4.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经济开发区南京路 100 号
5.法定代表人:刘留
6.注册资本:人民币 90,000 万元
7.经营范围:光学材料和光学元器件、红外光学材料和元器件、激光晶体材料和元器件、非线性光学晶体材料和元器件、医疗探测材料和元器件、辐射探测材料与元器件、红外探测材料及元器件、太赫兹探测材料及元器件、光学材料加
工及检测、光电材料与元器件、半导体材料与元器件、激光设备及零部件、自动控制设备的研制、生产、技术服务、销售及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和限定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关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9.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87,305,074.37 1,967,919,256.34
负债总额 733,237,481.87 953,944,815.51
净资产 954,067,592.50 1,013,974,440.83
资产负债率 43.46% 48.47%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33,972,817.75 390,797,972.03
利润总额 72,107,622.15 66,540,676.35
净利润 54,067,592.50 54,875,073.03
10.安徽光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孙公司尚未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拟签订的协议主要内容为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终授信及担保情况以与各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担保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满足控股孙公司安徽光智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关联方先导稀材、实际控制人朱世会先生为安徽光智此次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安徽光智向银行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本次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体现了公司及关联方先导稀材、实际控制人朱世会先生对安徽光智整体业务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认为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安徽光智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有助于更好的支持安徽光智整体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故同意将《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安徽光智作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其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确定的担保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七、董事会意见
安徽光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安徽光智另一股东滁州市琅琊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系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政府控股公司,无法为安徽光智此次借款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安徽光智作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也未提供反担保。公司
持有安徽光智 55.56%的股权,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行和管理情况。且由于安徽光智经营情况良好,公司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对安徽光智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日常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关联方共同为控股孙公司安徽光智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安徽光智经营资金需求问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独立董事针对本议
[2021-12-29] (300489)光智科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1-151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光智科技”)及子公司宝鸡
中飞恒力机械有限公司、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徽光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收到政府补助人民币 1,591.80 万元,且
全部补助金额均已到账。该等政府补助的具体类型及其会计处理方法均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确认及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收款 补助原因 补助 是否具
单位 发放主体 或项目 收款时间 金额 政策依据 有可持
(万元) 续性
哈尔滨市平 平房区工业信息科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光智 房区工业信 技局发展相关政策 2021 年 6 月 20.00 关于组织开展规上工业企业 否
科技 息科技局 资金 加快发展相关政策兑现工作
的通知》
光智 哈尔滨市平 平房区工业信息科 《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后补
科技 房区工业信 技局企业研发投入 2021 年 6 月 19.00 助实施细则》 否
息科技局 后补助
滁州市琅琊 2020 年省制造业融 《滁州市财政局滁州市发改
安徽 区发展和改 资贴息专项资金, 2021 年 11 月 186.84 委关于下达 2021 年省级制 否
光智 革委员会 符合申请的条件 造业融资贴息专项补助资金
的通知》
安徽 滁州市琅琊 2020 年区级科技创 《关于 2020 年度琅琊区支
光智 区财政局 新政策奖补类项目 2021 年 12 月 337.54 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拟兑现 否
-研发设备补助 项目的二次公示》
安徽 滁州市琅琊 市级、区级财政贡 《红外光学与激光器件产业
光智 区财政局 献奖励 2021 年 12 月 971.85 化项目投资补充协议》、《琅 否
琊开发区企业补助审批表》
单笔 15 万元以下的政府补助(合计 11 笔) 2021 年 1 月 56.57 -- 否
-2021年12月
合 计 1,591.80 -- --
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系现金形式的补助。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公司所收到的上述
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将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当期损益,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调动各部门积极性,让政策落到实处,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将上述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收益,影响本期利润 1,591.80 万元(未经审计)。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披露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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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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