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8718什么时候复牌?-唯赛勃停牌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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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2-008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总收入 37,994.39 31,359.51 21.16
营业利润 5,768.70 5,301.26 8.82
利润总额 5,746.83 5,294.53 8.5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33.92 4,675.85 7.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 4,739.53 4,126.78 14.85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4 0.36 -5.5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降低 1.84 个百
9.30% 11.14% 分点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
总资产 78,382.43 56,468.20 38.81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68,240.90 43,142.49 58.18
股本 17,375.44 13,031.58 33.33
归属于母公司的每股净资产 3.31 18.73
(元) 3.93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 2021 年年
度报告为准。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应简要说明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本报告期,公司2021年度实际营业收入37,994.39万元,同比增长21.1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33.92万元,同比增长7.6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39.53万元,同比增长14.85%。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78,382.43万元,同比增长38.81%,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68,240.90万元,同比增长58.18%,归属于母公司的每股净资产为3.93元/股,较报告期初增长18.73%。
2021年,新冠疫情对公司的影响逐步消除,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销售团队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反渗透和纳滤膜系列产品产能和销量均已恢复,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不断优化,复合材料压力罐产值达到新高,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但受上游原材料价格持续增长和人民币汇率上升、加之管理和销售团队人员结构优化增加了相关成本,导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收入增长率。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应说明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股本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38.81%、58.18%和33.3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公司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1-27]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2-003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于 2022年 1 月 25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通过专人、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
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到会董事 8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建新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反渗透膜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的高性能膜材料产能,促进公司业务长期稳定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奥斯博膜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拟投资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于汕头市保税区 N1 路北端津贝特厂房内第四栋厂房新增三条涂布生产线、卷膜设备、中试线并配套其他生产设备设施。项
目建设时间为 2022 年 1 月至 2023 年 12 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反渗透膜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加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防范外汇汇率和外汇利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 2,00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及其他相关文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及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2-004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于 2022年 1 月 25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通过专人、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
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为民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金额不超过 2,00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审议通过《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是合理的、必要的,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及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2-006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 2,00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有效控制相关风险,有序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 2,00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与银行等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即美元、欧元等。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二)业务规模和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 2022 年业务需求情况、周转期限等业务背景的特征,基于审慎预测原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 2,00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包括募集资金。
(三)授权及期限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内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由财务部为日常执行机构,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制订,资金计划、业务操作管理,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执行职责。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会计处理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的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 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
国内外经济形式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出现对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的判断与实际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二)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仍可能会出现内控制度不完善、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三)交易违约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四)客户违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五)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六)其他风险
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可最大限度避免制度不完善、工作程序不恰当等因素造成的操作风险;
(二)公司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三)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四)公司审计部将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金额不超过 2,00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衍生品交易。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及交易违约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全资子公司投资反渗透膜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2-005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全资子公司投资反渗透膜生产线改扩
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反渗透膜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投资主体:广东奥斯博膜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投资金额: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相关风险提示:
1、反渗透膜生产线改扩建项目内部管理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但因不可抗力、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核准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项目是公司基于对自身条件及市场前景作出的判断,后续如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发生较大变化,存在实际经营及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3、本项目投资金额等均为预估数,具体数额以后续实际情况为准。因项目投资建设所需的资金量较大,未来受金融市场调控、资金供需层面变动的影响,本项目可能发生因建设资金不足影响建设进度的风险。此外,项目投资建设所需的资金筹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一)项目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公司完善整体产业布局,提高反渗透膜、纳滤膜的产能,进一步增
强企业的竞争力,满足市场对高分子分离膜材料的需求,公司拟投资不超过 1.5亿元人民币(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实施反渗透膜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反渗透膜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全资子公司投资反渗透膜生产线改扩建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反渗透膜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2、项目实施单位:广东奥斯博膜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3、项目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
4、项目建设地址:汕头市保税区 N1路北端津贝特厂房内第四栋厂房;
5、项目主要内容:新增 3 条涂布生产线、卷膜设备、中试线并配套其他生产设备设施;
6、设计产能:项目完成后,高分子分离膜新增产能 1801万平方米;
7、项目起止年限:2022 年 1 月至 2023 年 12 月。
三、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1、 适应行业发展趋势,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
近年来膜技术在我国呈现多元化应用趋势,家用膜服务于人居水处理领域,工业分离膜大量应用于大型海水淡化、工业中水回用和零排放系统,特种物料分离膜在盐湖提锂、生命科学领域逐步推广应用。随着我国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和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推广,上述各类膜应用市场将迎来快速增长。
2、 扩大产能、丰富产品结构,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以膜业务为核心主业,目前主要产品包括反渗透膜及纳滤膜片、反渗透及纳滤膜元件和复合材料压力罐。近年来随着家用膜产品市场的竞争加剧,公司积极将高端工业膜产品和特种物料分离膜作为业务发展重点。基于公司目前产能几近饱和,新的产线定制和调试周期较长,公司积极实施该项目,以进一步扩大产能,降低成本,丰富产品结构,提高工业膜和特种物料分离膜在公司收入中的占比,抓住市场机遇,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1、高分子膜材料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近年来,膜技术在我国的应用迎来高速增长,根据中国膜工业协会编制的《2019-2020 中国膜产业发展报告》预计 2022 年我国膜产业总产值将超过 3,600亿元。且随着我国膜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应用领域的丰富拓展,高分子膜材料和相关配套装备都将迎来广阔的市场前景。
2、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
根据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和《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反渗透膜及膜组件、纳滤膜及膜组件均为关键战略性新材料。且国家陆续出台的一系列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相关政策法规,也为高分子分离膜在海水淡化、零排放的应用领域带来较大的发展机遇。
3、公司拥有自主研发能力和成熟的生产工艺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拥有了一支行业经验丰富、专业知识扎实的研发团队。已经成为国内少数在反渗透膜及纳滤膜材料领域具有独立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拥有高性能聚酰胺反渗透膜配方设计、高分子改性技术、精密涂布技术、卷膜工艺技术等全流程先进技术和工艺的企业。公司深厚的技术积累和先进的生产工艺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保障。
四、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客户需求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投资建设的反渗透膜生产线同时可以用于纳滤膜以及其他特种高分子分离膜的生产,因此可以进一步扩大公司各类高分子分离膜材料的产能,提升行业地位和抗风险能力,对促进公司业务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建设完成后,随着产能规模的扩大,进一步凸显规模效应,降低公司
生产成本,丰富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本次投资建设将增加公司资本开支和现金支出,但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业务布局和经营业绩具有积极作用,且项目实施周期较长,不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项目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政策风险:项目内部管理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但因不可抗力、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核准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二)项目不达预期的风险:本项目是公司基于对自身条件及市场前景作出的判断,后续如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发生较大变化,存在实际经营及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三)市场风险:公司的产品在市场上认知度较高,加上公司多年的积累,在国内外市场销售网络已经比较成熟,已经与国内外众多优质经销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但是不排除公司未来因项目实施后产品市场开发效果不佳、市场推广时机选择不当等原因可能公对司的市场拓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四)资金筹措风险:本项目投资金额等均为预估数,具体数额以后续实际情况为准。因项目投资建设所需的资金量较大,未来受金融市场调控、资金供需层面变动的影响,本项目可能发生因建设资金不足影响建设进度的风险。此外,项目投资建设所需的资金筹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项目具体进展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月 27日
[2022-01-27]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2-007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担保或关联交易,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该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并同意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2-006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 2,00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有效控制相关风险,有序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 2,00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与银行等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即美元、欧元等。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二)业务规模和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 2022 年业务需求情况、周转期限等业务背景的特征,基于审慎预测原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 2,00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包括募集资金。
(三)授权及期限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内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由财务部为日常执行机构,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制订,资金计划、业务操作管理,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执行职责。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会计处理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的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 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
国内外经济形式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出现对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的判断与实际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二)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仍可能会出现内控制度不完善、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三)交易违约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四)客户违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五)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六)其他风险
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可最大限度避免制度不完善、工作程序不恰当等因素造成的操作风险;
(二)公司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三)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四)公司审计部将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金额不超过 2,00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衍生品交易。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及交易违约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1]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2-001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为 1,628,590 股,限售期为自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唯赛勃”)股票上市之日起6 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28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唯
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43,438,600 股,并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
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 173,754,389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 35,294,220 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 138,460,169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518 名,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参与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并中签的配售对象,股票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
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628,590 股,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总
数量的 3.75%,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94%,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本次限售股形成
后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
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网下配售股份,各配售对象
承诺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
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
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唯赛勃本次上市流通的网
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时作出的承诺。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
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唯赛勃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628,590 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
均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28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 限售期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流通数量 (月)
(股) 本比例 (股)
1 华泰柏瑞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145 0.0018% 3,145 6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 限售期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流通数量 (月)
(股) 本比例 (股)
2 华泰柏瑞上证科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开 3,145 0.0018% 3,145 6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 华泰柏瑞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145 0.0018% 3,145 6
4 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3,145 0.0018% 3,145 6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5 华泰柏瑞创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3,145 0.0018% 3,145 6
投资基金
6 财通资管宸瑞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3,145 0.0018% 3,145 6
资基金
7 东方欣益一年持有期偏债混合型证券投 3,145 0.0018% 3,145 6
资基金
8 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3,145 0.0018% 3,145 6
金
9 东方阿尔法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3,145 0.0018% 3,145 6
证券投资基金
10 天弘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 3,145 0.0018% 3,145 6
资基金
11 天弘中证科技 1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 3,145 0.0018% 3,145 6
券投资基金
12 天弘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指数型发起式 3,145 0.0018% 3,145 6
证券投资基金
13 天弘上证 5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3,145 0.0018% 3,145 6
金
14 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145 0.0018% 3,145 6
15 东方红锦丰优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 3,145 0.0018% 3,145 6
券投资基金
16 东方红品质优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 3,145 0.0018% 3,145 6
券投资基金
17 东方红智逸沪港深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 3,145 0.0018% 3,145 6
式证券投资基金
18 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3,145 0.0018% 3,145 6
证券投资基金
19 东方红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145 0.0018% 3,145 6
20 长城优选添瑞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3,145 0.0018% 3,145 6
投资基金
21 长城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145 0.0018% 3,145 6
22 长城医疗保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145 0.0018% 3,145 6
23 交银施罗德鑫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3,145 0.0018% 3,145 6
金
24 交银施罗德创新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3,145 0.0018% 3,145 6
金
25 交银施罗德股息优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3,145 0.0018% 3,145 6
金
26 交银施罗德优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3,145 0.0018% 3,145 6
券投资基金
27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 3,145 0.0018% 3,145 6
基金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 限售期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流通数量 (月)
(股) 本比例 (股)
28 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3,145 0.0018% 3,145 6
金
29 融通内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145 0.0018% 3,145 6
30 融通产业趋势臻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145 0.0018% 3,145 6
31 融通产业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145 0.0018% 3,145 6
32 融通逆向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3,145 0.0018% 3,145 6
基金
33 上投摩根安隆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145 0.0018% 3,145 6
34 上投摩根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145 0.0018% 3,145 6
35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资本补充债 3,145 0.0018% 3,145 6
36 创金合信瑞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145 0.0018% 3,145 6
37 长江养老智盈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3,145 0.0018% 3
[2021-11-02]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20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21 年 7 月 1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1 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款项 405.24 万元(人民币,下同),其
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05.24 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0 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公司获得上述的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 2021 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
[2021-10-28] (688718)唯赛勃: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9元
每股净资产: 3.888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3%
营业总收入: 2.7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127.25万元
[2021-10-18]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18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根据 2020 年 9 月 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票发行结果相应确认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事宜,并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如需要)有关条款予以补充、修改并办理工商主管部门相关变更核准、登记事宜以及其他相关行政审批程序。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名 称: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29394470F
注册资本:人民币 17375.4389 万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谢建新
成立日期:2001 年 08 月 28 日
营业期限:2001 年 08 月 28 日至不约定期限
住 所: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 899 号
经营范围:设计和生产水处理设备及其配套零部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产品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8 日
[2021-09-16]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17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3,438,600 股,发行价格为 5.8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5,411.58 万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5,131.2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0,280.3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
第 110C000518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
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和第四届第八次
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以及《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
部到账,且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唯赛勃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赛勃环保设备”)、汕头市奥斯博环保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奥斯博”)及津贝特(汕头)环保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津贝特”),为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根据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实际情况和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公司分别使用 88.41 万元、3,426.25万元和 1,003.35 万元的募集资金及相应存款利息,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唯赛勃环保设备、汕头奥斯博和汕头津贝特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本次向子公司提供的借款到位后,将分别存放于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对子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和子公司唯赛勃环保设备、汕头奥斯博、汕头津贝特以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人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募投项目
唯赛勃环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572900876710802 年产30万支复合材料压力罐及2
设备 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万支膜元件压力容器建设项目
汕头奥斯博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633327159 年产 10 万支膜元件生产线扩建
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项目
汕头奥斯博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63332718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汕头津贝特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633326821 年产 10 万支膜元件生产线扩建
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项目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甲方 1”)、唯赛勃环保设备、汕头奥斯博、汕头津贝特(“甲方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简称“乙方”)及保荐机构(简称“丙方”)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为: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承诺该资金监管专户的开立和使用严格遵照中国人民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以及乙方账户管理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开户资料,并留存有效银行的预留印鉴。
甲方承诺募集资金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秦磊 、 杜惠东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存款余额、收支明细等信息);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加盖单位印章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将对账单电子邮件或寄送复印件至丙方联系人处,下同)。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 1 次或者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
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和乙方应当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书面通知需加盖丙方公章),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甲方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该等操作必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甲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因前述原因发生变动,应及时通知丙方;甲方在现金管理操作到期后应及时转回甲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通知丙方。乙方对闲置的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无监管义务。
(十)、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
(十一)、本协议自甲方 1、甲方 2、乙、丙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发生下列任一情形的,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责任解除:(一)甲方 1、甲方 2、乙、丙四方共同书面确认;(二)乙方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冻结、划转专户内的全部资金;(三)根据相关法律或监管规定,乙方不再具备监管资格。
(十二)、本协议一式捌份,甲 1、甲 2、乙、丙四方各持壹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各报备壹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
[2021-09-08]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14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7
普通股股东人数 2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30,396,21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30,396,21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比例(%) 75.046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75.046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鉴于公司董事长因公出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
选,由公司董事李娟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7 人,独立董事王文学、陈宏民、雷琳娜视频参会,
董事谢建新先生因公出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李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30,394,614 99.9987 1,600 0.0013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30,394,614 99.9987 1,600 0.0013 0 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效表决权的比例 是否当选
(%)
3.01 补选周广朋先生 130,375,744 99.9843 是
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3.02 补选程海涛先生 130,375,744 99.9843 是
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2、 关于补选第四届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效表决权的比例 是否当选
(%)
4.01 补选王为民先生 130,375,744 99.9843 是
为第四届非职工
监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1 关于变更公司 13,26 99.9879 1,600 0.0121 0 0.0000
注册资本、公司 0,541
类型及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部分募集 13,26 99.9879 1,600 0.0121 0 0.0000
资金投资项目 0,541
变更实施主体
及增加实施地
点的议案
3.01 补选周广朋先 13,24 99.8456
生为第四届董 1,671
事会非独立董
事
3.02 补选程海涛先 13,24 99.8456
生为第四届董 1,671
事会非独立董
事
4.01 补选王为民先 13,24 99.8456
生为第四届非 1,671
职工监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不存在股东回避表决的事项。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晗、陈筱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8 日
[2021-09-08]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15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3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
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为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王为民先生简历以及本议案其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监事会补选完成并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及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8 日
[2021-09-08]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补选完成并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16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补选完成并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非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叶海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叶海峰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并经监事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会主席之前,叶海峰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责直至公司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及监事会主席。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王为民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补选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王为民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王为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通过本次监事会审议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8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王为民先生,1960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
学历,高分子化工专业。曾任上海树脂厂技术员、美国陶氏化学公司上海办事处技术销售代表、法国罗纳普朗克上海办事处市场部经理、美国斯特洛公司上海办事处首席代表、上海大加信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分公司总经理、上海飘纯工贸有限
公司经理等。2017 年 1 月至 2021 年 8 月,历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2021-08-27]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12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5 日通过专人、电话或电子邮件
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海峰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从各个方面反映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编制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 议 案 其 他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27] (688718)唯赛勃: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4元
每股净资产: 3.547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94%
营业总收入: 1.9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102.67万元
[2021-08-10]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01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3 日通过专人、电话或电子邮
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到会董事 8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建新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13,031.5789 万
元(人民币,下同)变更为 17,375.4389 万元,股份总数由 13,031.5789 万股变更为 17,375.4389 万股,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关于上市时间、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20,280.35 万元,低于《上海唯
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进行投资的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年产 30 万支复合材料压力罐及 2 万支膜元件压力容器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11,780.35 万元,“年产 10 万支膜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6,000.00 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2,500.00 万元。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及其他相关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业务发展情况需要,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及各子公司业务定位,为充分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降低管理和运营成本、匹配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优化公司的合理业务布局,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拟变更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实 施地点
募投项 目名称
本次变 更前 本次 变 更后 本次变更前 本次变更后
年产 30 万支复合材 上海唯赛勃环 实施地点不变,仍为“浙江省湖
料压力罐及 2 万支 保科技股份有 全资子公司唯赛勃 州市南浔区练市镇高新 技术园区
膜元件压力容器建 限公司 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申嘉湖高速南侧、茹家甸路北侧、
设项目 约顿以东地块”
上海唯赛勃环 全资子公司汕头市
年产 10 万支膜元件 保科技股份有 奥斯博环保材料制 实施地点不变,仍为“汕头市保
生产线扩建项目 限公司 造有限公司、津贝特 税区 E04-4 地块厂房 2 第 1 层”
(汕头)环保制造有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实 施地点
募投项目名称
本次变 更前 本次 变 更后 本次变更前 本次变更后
限公司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 上海市青浦区
上海唯赛勃环 技股份有限公司、全 汕头市保税区 崧盈路 899 号、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保科技股份有 资子公司汕头市奥 E04-4 地块厂房 汕头市保税区
限公司 斯博环保材料制造 2(第 3 层) E04-4 地块厂房
有限公司 2(第 3 层)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及其他相关文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且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唯赛勃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赛勃环保设备”)、汕头市奥斯博环保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奥斯博”)及津贝特(汕头)环保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津贝特”),为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根据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实际情况和募投项目的实际
需要,公司分别使用 88.41 万元、3,426.25 万元和 1,003.35 万元的募集资金及相
应存款利息,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唯赛勃环保设备、汕头奥斯博和汕头津贝特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并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分批划款到位,借款期限为实际划款之日起 5 年。上述全资子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提前偿还借款或经审议另做其他安排。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本次向子公司提供的借款到位后,将分别存放于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对子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管。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及其他相关文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7,623,365.00元置换截至2021年7月22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3,752,598.47元(不含税)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及其他相关文件。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使用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及其他相关文件。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
用额度不超过 5,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及其他相关文件。
(八)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唯赛勃环保设备、汕头奥斯博和汕头津贝特,且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持募集资金监管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唯赛勃环保设备、汕头奥斯博及汕头津贝特分别开立新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
[2021-08-10]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02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3 日通过专人、电话或电子邮件
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海峰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和募集资金净额等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调整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
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或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增加实施地点。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实施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此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未与公司募投项目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使用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叶海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叶海峰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并经监事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会主席之前,叶海峰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责。公司监事会对叶海峰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其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控股股东唯赛勃环保材料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拟补选王为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补选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为民先生具备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资格和任职条件。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王为民先生简历以及本议案其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部分非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及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
[2021-08-10]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03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唯
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43,438,600 股,发行价格为 5.8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5,411.58
万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5,131.2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0,280.3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全部到
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518 号《验资
报告》。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3,031.5789 万元变更为 17,375.4389 万
元,股份总数由 13,031.5789 万股变更为 17,375.4389 万股,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具体登记类型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公司类型为准)。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
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上述《公司章程(草案)》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生效。
鉴于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为进一步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经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 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通股【】股,于【】年【】月【】日在 43,438,600 股,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7,375.4389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本总额为【】,股份 第十九条 公司股本总额为173,754,389
总数为【】股,均为普通股。 元,股份总数为 173,754,389 股,均为
普通股。
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
[2021-08-10]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05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
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业务发展情况需要,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及各子公司业务定位,为充分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降低管理和运营成本、匹配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优化公司的业务合理布局,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拟变更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3,438,600 股,发行价格为 5.8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5,411.58 万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5,131.2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0,280.3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
第 110C000518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增加实施地点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业务发展情况需要,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及各子公司业务定位,为充分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降低管理和运营成本、匹配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优化公司的合理业务布局,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拟变更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地点
募投项目名称
本次变更前 本次变更后 本次变更前 本次变更后
年产 30 万支复合材 上海唯赛勃环 实施地点不变,仍为“浙江省湖
料压力罐及 2 万支 保科技股份有 全资子公司唯赛勃 州市南浔区练市镇高新技术园区
膜元件压力容器建 限公司 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申嘉湖高速南侧、茹家甸路北侧、
设项目 约顿以东地块”
全资子公司汕头市
年产 10 万支膜元件 上海唯赛勃环 奥斯博环保材料制 实施地点不变,仍为“汕头市保
生产线扩建项目 保科技股份有 造有限公司、津贝特 税区 E04-4 地块厂房 2 第 1 层”
限公司 (汕头)环保制造有
限公司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 上海市青浦区
上海唯赛勃环 技股份有限公司、全 汕头市保税区 崧盈路 899 号、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保科技股份有 资子公司汕头市奥 E04-4 地块厂房 汕头市保税区
限公司 斯博环保材料制造 2(第 3 层) E04-4 地块厂房
有限公司 2(第 3 层)
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内容等未发生其他变更。
三、变更实施主体和增加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增加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本次变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增加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增加实施地点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或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增加实施地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增加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具备一致性,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和增加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
[2021-08-10]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非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10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非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变动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
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部分非独立董事辞职及增补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近日,公司董事吴祚瑶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王为民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吴祚瑶女士、王为民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其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控股股东唯赛勃环保材料控股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拟补选周广朋先生、程海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补选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适宜担任董事职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增补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部分非职工监事辞职及增补提名监事候选人的情况
近日,公司监事会主席叶海峰先生向监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叶海峰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并经监事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会主席之前,叶海峰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责。公司监事会对叶海峰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其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
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经控股股东唯赛勃环保材料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拟补选王为民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补选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增补提名的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王为民先生具备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资格和任职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
近日,公司总经理谢建新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为专注于公司董事长工作、提高公司科学化管理水平,谢建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谢建新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长职务。公司副总经理王为民先生、杨治华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公司董事会对谢建新先生、王为民先生、杨治华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其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广朋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聘任程海涛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聘任的总经理周广朋先生、副总经理程海涛先生均具备行使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姜威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事务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姜威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为:013247K),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69758436
传真:021-69758288
邮箱:investor@wave-cyber.com
办公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 899 号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周广朋,男,出生于 1971 年 8 月。1997 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物理系,硕士研
究生学历。2004 年获得美国华盛顿大学奥林商学院 EMBA 学位。周广朋先生于1997 年起先后担任上海西门子通信 MRP/ERP 项目经理、物流部经理、运营总监等。2013 年起担任上海南洋万邦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积极推动公司云及大数据业务转型,领导公司参加上海市多项重大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曾荣获“上海市重点工程优秀建设者”等荣誉称号。2021 年 5 月加入公司并担任总经理助理。
程海涛先生,1960 年 9 月生,美国国籍,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化学博
士。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应用化学系讲师、密西根大学化学系研究员、美国汉高乐泰公司研发经理、美国科氏膜系统有限公司高分子技术部主任、无锡攀捷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南京瑞新高分子功能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 年 8 月至今,历任全资子公司汕头市奥斯博环保材料制造有限公司董事、技术总监,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程海涛先生协助确立了公司膜材料研发及生产的技术方向和整体方案,带领团队不断提升膜产品的性能指标和技术水平,保持了公司核心技术的优势,参与公司多个研发项目的实施,作为项目负责人协助公司申请多个专利,对公司核心技术的研发起到了突出作用。
王为民先生,1960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
学历,高分子化工专业。曾任上海树脂厂技术员、美国陶氏化学公司上海办事处技术销售代表、法国罗纳普朗克上海办事处市场部经理、美国斯特洛公司上海办事处首席代表、上海大加信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分公司总经理、上海飘纯工贸有限
公司经理等。2017 年 1 月至 2021 年 8 月,历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姜威先生,1992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金
融学学士学位。拥有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
格证书。2017 年 6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速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8
年 4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昌顺烘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0
年 4 月加入公司证券部。
[2021-08-10]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09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各全资子公司,下同)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唯
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43,438,600 股,发行价格为 5.8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5,411.58
万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5,131.2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0,280.3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全部到
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518 号《验资
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及决策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进展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购买产品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和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审议程序
2021年8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
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
[2021-08-10]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06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唯赛勃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赛勃环保设备”)、汕头市奥斯博环保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奥斯博”)以及津贝特(汕头)环保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津贝特”)提供无息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3,438,600 股,发行价格为 5.8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5,411.58 万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5,131.2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0,280.3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7 月 22 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518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
根据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和第四届第八次监
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且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唯赛勃环保设备、汕头奥斯博及汕头津贝特,为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根据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实际情况和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公司分别使用 88.41 万元、3,426.25 万元和1,003.35 万元的募集资金及相应存款利息,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唯赛勃环保设备、汕头奥斯博和汕头津贝特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并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分批划款到位,借款期限为实际划款之日起 5 年。上述全资子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提前偿还借款或经审议另做其他安排。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本次向子公司提供的借款到位后,将分别存放于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对子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管。
三、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唯赛勃环保设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唯赛勃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9 年 8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6,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6,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谢建新
注册地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练溪大道 66 号 306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练溪大道 66 号 306
股东构成 上市公司持股 100%
系复合材料压力罐和膜元件压力容器扩产基地,将具
主营业务与具体实施的募投项目 体实施“年产 30 万支复合材料压力罐及 2 万支膜元
件压力容器建设项目”的募投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7,608.74 5,908.68 -91.49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审阅。
(二)汕头奥斯博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汕头市奥斯博环保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谢建新
注册地 汕头保税区 N1 路北端汕头津贝特大厦 2 栋 2 楼
主要生产经营地 汕头保税区 N1 路北端汕头津贝特大厦 2 栋 2 楼
股东构成 上市公司持股 100%
系反渗透膜及纳滤膜系列产品生产基地,将具体实施
主营业务与具体实施的募投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与汕头津贝特共同具体实
施“年产 10 万支膜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的募投项
目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21,641.76 16,055.86 2,328.61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审阅。
(三)汕头津贝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津贝特(汕头)环保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7 年 1 月 4 日
注册资本 4,8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4,8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谢建新
注册地 汕头保税区 N1 路北端汕头津贝特大厦
主要生产经营地 汕头保税区 N1 路北端汕头津贝特大厦
股东构成 上市公司持股 100%
主营业务与具体实施的募投项目 为公司产品提供配件,将与汕头奥斯博共同具体实施
“年产 10 万支膜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4,699.72 3,814.99 73.45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审阅。
四、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
本次向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系公司为建设募投项目而实施,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降低项目融资成本,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借款完
成后,唯赛勃环保设备、汕头奥斯博及汕头津贝特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有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极小,处于可控范围内,借款形成坏账的可能性极小。
后续唯赛勃环保设备、汕头奥斯博及汕头津贝特将分别与公司、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汇入的募集资金,以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议案相关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实施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该事项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实施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具备一致性,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
[2021-08-10]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07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唯
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43,438,600 股,发行价格为 5.8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5,411.58
万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5,131.2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0,280.3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全部到
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518 号《验资
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同时,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20,280.35 万元,低于《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的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截至 2021年 7 月 22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金额为107,623,365.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 调整前募集 调整后募集 自筹资金预先 本次拟置换金
号 项目名称 资金投资金 资金投资金 投入金额 额(元)
额(万元) 额(万元) (元)
年产 30 万支复合材料
1 压力罐及 2 万支膜元 23,020.50 11,780.35 76,919,365.00 76,919,365.00
件压力容器建设项目
2 年产 10 万支膜元件生 15,695.49 6,000.00 30,704,000.00 30,704,000.00
产线扩建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087.18 2,500.00 0 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1,500.00 0 0 0
合计 55,303.17 20,280.35 107,623,365.00 107,623,365.00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51,312,303.53 元(不含税),截至 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3,752,598.47 元(不含税),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类别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元) 本次拟置换金额(元)
1 保荐承销费 566,037.74 566,037.74
2 律师费 1,132,075.47 1,132,075.47
3 审计及验资费 1,792,452.83 1,792,452.83
用于发行的信息披
4 露费、发行手续费 262,032.43 262,032.43
用及其他
合计 3,752,598.47 3,752,598.47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议案相关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行为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此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此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未与公司募投项目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110A014613号】。经审核,我们认为,唯
赛勃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1 年 7 月22 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110A014613号),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
[2021-08-10]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08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 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和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包含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下同)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唯
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43,438,600 股,发行价格为 5.8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5,411.58
万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5,131.2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0,280.3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全部到
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518 号《验资
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和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具体操作流程
(一)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用款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原材料等采购支出),通过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结算方式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汇总与保留相关支付单据;
(二)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用款情况,由财务部定期填写置换申请单,并匹配相关付款清单及支付单据,按照相关规定的审批流程,完成置换申请的审核和批准;
(三)置换申请得到审批后,公司可将等额募集资金由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其他一般账户,同时通知与报送保荐机构备案;
(四)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置换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议案相关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和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使用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使用银行电汇、信
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
[2021-08-10]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04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3,438,600 股,发行价格为 5.8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5,411.58 万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5,131.2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0,280.3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
第 110C000518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20,280.35 万元,低于《上海唯赛勃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的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情况,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分配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 拟投入
号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1 年产 30 万支复合材料压力罐及 2 万 24,722.90 23,020.50 11,780.35
支膜元件压力容器建设项目
2 年产10万支膜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15,695.49 15,695.49 6,000.0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087.18 5,087.18 2,5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1,500.00 11,500.00 0
合计 57,005.57 55,303.17 20,280.35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是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和募集资金净额等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调整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唯赛勃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
[2021-08-10]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11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7日 14:30
召开地点: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年 9 月 7日
至 2021年 9 月 7日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 √
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 √
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3.00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2)人
3.01 补选周广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2 补选程海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0 关于补选第四届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1)人
4.01 补选王为民先生为第四届非职工监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2、3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4 已经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718 唯赛勃 2021/8/3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符合会议要求,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 2021
年 9 月 3 日 10:00-17:00 到公司证券部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
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 2021 年 9 月 3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出
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 899 号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 899 号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邮编:201706
联系电话:021-69758436
电子邮件:investor@wave-cyber.com
联系人:李娟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月 9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9月 7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
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3.00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3.01 补选周广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3.02 补选程海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4.00 关于补选第四届非职工监事的议
案
4.01 补选王为民先生为第四届非职工
监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
选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5)人
4.01 例:陈×× √ - √
4.02 例:赵×× √ - √
4.03 例:蒋×× √ - √
…… …… √ - √
4.06 例:宋×× √ - √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2)人
5.01 例:张×× √ - √
5.02 例:王×× √ - √
5.03 例:杨×× √ - √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6.01 例:李×× √ - √
6.02 例:陈××
[2021-07-27] (688718)唯赛勃:唯赛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21年7月28日
3、股票简称:唯赛勃;股票扩位简称:唯赛勃科技
4、股票代码:688718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73,754,389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43,438,600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7、上市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07-22] (688718)唯赛勃:唯赛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本次战略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上交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14,755,441股;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86,319,329.85元;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13,559股;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79,320.15元;
(二)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22,152,586股;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129,592,628.10元;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1,224股;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7,160.40元;
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14,783股,包销金额为86,480.55元,包销股份的数量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后的发行数量的比例为0.04%。
2021年7月22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战略投资者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及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将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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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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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2-008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总收入 37,994.39 31,359.51 21.16
营业利润 5,768.70 5,301.26 8.82
利润总额 5,746.83 5,294.53 8.5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33.92 4,675.85 7.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 4,739.53 4,126.78 14.85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4 0.36 -5.5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降低 1.84 个百
9.30% 11.14% 分点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
总资产 78,382.43 56,468.20 38.81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68,240.90 43,142.49 58.18
股本 17,375.44 13,031.58 33.33
归属于母公司的每股净资产 3.31 18.73
(元) 3.93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 2021 年年
度报告为准。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应简要说明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本报告期,公司2021年度实际营业收入37,994.39万元,同比增长21.1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33.92万元,同比增长7.6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39.53万元,同比增长14.85%。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78,382.43万元,同比增长38.81%,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68,240.90万元,同比增长58.18%,归属于母公司的每股净资产为3.93元/股,较报告期初增长18.73%。
2021年,新冠疫情对公司的影响逐步消除,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销售团队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反渗透和纳滤膜系列产品产能和销量均已恢复,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不断优化,复合材料压力罐产值达到新高,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但受上游原材料价格持续增长和人民币汇率上升、加之管理和销售团队人员结构优化增加了相关成本,导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收入增长率。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应说明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股本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38.81%、58.18%和33.3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公司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1-27]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2-003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于 2022年 1 月 25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通过专人、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
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到会董事 8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建新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反渗透膜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的高性能膜材料产能,促进公司业务长期稳定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奥斯博膜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拟投资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于汕头市保税区 N1 路北端津贝特厂房内第四栋厂房新增三条涂布生产线、卷膜设备、中试线并配套其他生产设备设施。项
目建设时间为 2022 年 1 月至 2023 年 12 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反渗透膜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加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防范外汇汇率和外汇利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 2,00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及其他相关文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及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2-004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于 2022年 1 月 25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通过专人、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
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为民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金额不超过 2,00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审议通过《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是合理的、必要的,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及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2-006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 2,00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有效控制相关风险,有序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 2,00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与银行等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即美元、欧元等。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二)业务规模和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 2022 年业务需求情况、周转期限等业务背景的特征,基于审慎预测原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 2,00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包括募集资金。
(三)授权及期限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内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由财务部为日常执行机构,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制订,资金计划、业务操作管理,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执行职责。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会计处理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的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 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
国内外经济形式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出现对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的判断与实际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二)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仍可能会出现内控制度不完善、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三)交易违约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四)客户违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五)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六)其他风险
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可最大限度避免制度不完善、工作程序不恰当等因素造成的操作风险;
(二)公司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三)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四)公司审计部将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金额不超过 2,00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衍生品交易。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及交易违约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全资子公司投资反渗透膜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2-005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全资子公司投资反渗透膜生产线改扩
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反渗透膜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投资主体:广东奥斯博膜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投资金额: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相关风险提示:
1、反渗透膜生产线改扩建项目内部管理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但因不可抗力、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核准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项目是公司基于对自身条件及市场前景作出的判断,后续如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发生较大变化,存在实际经营及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3、本项目投资金额等均为预估数,具体数额以后续实际情况为准。因项目投资建设所需的资金量较大,未来受金融市场调控、资金供需层面变动的影响,本项目可能发生因建设资金不足影响建设进度的风险。此外,项目投资建设所需的资金筹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一)项目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公司完善整体产业布局,提高反渗透膜、纳滤膜的产能,进一步增
强企业的竞争力,满足市场对高分子分离膜材料的需求,公司拟投资不超过 1.5亿元人民币(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实施反渗透膜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反渗透膜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全资子公司投资反渗透膜生产线改扩建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反渗透膜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2、项目实施单位:广东奥斯博膜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3、项目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
4、项目建设地址:汕头市保税区 N1路北端津贝特厂房内第四栋厂房;
5、项目主要内容:新增 3 条涂布生产线、卷膜设备、中试线并配套其他生产设备设施;
6、设计产能:项目完成后,高分子分离膜新增产能 1801万平方米;
7、项目起止年限:2022 年 1 月至 2023 年 12 月。
三、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1、 适应行业发展趋势,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
近年来膜技术在我国呈现多元化应用趋势,家用膜服务于人居水处理领域,工业分离膜大量应用于大型海水淡化、工业中水回用和零排放系统,特种物料分离膜在盐湖提锂、生命科学领域逐步推广应用。随着我国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和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推广,上述各类膜应用市场将迎来快速增长。
2、 扩大产能、丰富产品结构,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以膜业务为核心主业,目前主要产品包括反渗透膜及纳滤膜片、反渗透及纳滤膜元件和复合材料压力罐。近年来随着家用膜产品市场的竞争加剧,公司积极将高端工业膜产品和特种物料分离膜作为业务发展重点。基于公司目前产能几近饱和,新的产线定制和调试周期较长,公司积极实施该项目,以进一步扩大产能,降低成本,丰富产品结构,提高工业膜和特种物料分离膜在公司收入中的占比,抓住市场机遇,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1、高分子膜材料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近年来,膜技术在我国的应用迎来高速增长,根据中国膜工业协会编制的《2019-2020 中国膜产业发展报告》预计 2022 年我国膜产业总产值将超过 3,600亿元。且随着我国膜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应用领域的丰富拓展,高分子膜材料和相关配套装备都将迎来广阔的市场前景。
2、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
根据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和《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反渗透膜及膜组件、纳滤膜及膜组件均为关键战略性新材料。且国家陆续出台的一系列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相关政策法规,也为高分子分离膜在海水淡化、零排放的应用领域带来较大的发展机遇。
3、公司拥有自主研发能力和成熟的生产工艺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拥有了一支行业经验丰富、专业知识扎实的研发团队。已经成为国内少数在反渗透膜及纳滤膜材料领域具有独立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拥有高性能聚酰胺反渗透膜配方设计、高分子改性技术、精密涂布技术、卷膜工艺技术等全流程先进技术和工艺的企业。公司深厚的技术积累和先进的生产工艺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保障。
四、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客户需求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投资建设的反渗透膜生产线同时可以用于纳滤膜以及其他特种高分子分离膜的生产,因此可以进一步扩大公司各类高分子分离膜材料的产能,提升行业地位和抗风险能力,对促进公司业务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建设完成后,随着产能规模的扩大,进一步凸显规模效应,降低公司
生产成本,丰富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本次投资建设将增加公司资本开支和现金支出,但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业务布局和经营业绩具有积极作用,且项目实施周期较长,不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项目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政策风险:项目内部管理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但因不可抗力、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核准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二)项目不达预期的风险:本项目是公司基于对自身条件及市场前景作出的判断,后续如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发生较大变化,存在实际经营及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三)市场风险:公司的产品在市场上认知度较高,加上公司多年的积累,在国内外市场销售网络已经比较成熟,已经与国内外众多优质经销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但是不排除公司未来因项目实施后产品市场开发效果不佳、市场推广时机选择不当等原因可能公对司的市场拓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四)资金筹措风险:本项目投资金额等均为预估数,具体数额以后续实际情况为准。因项目投资建设所需的资金量较大,未来受金融市场调控、资金供需层面变动的影响,本项目可能发生因建设资金不足影响建设进度的风险。此外,项目投资建设所需的资金筹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项目具体进展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月 27日
[2022-01-27]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2-007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担保或关联交易,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该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并同意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2-006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 2,00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有效控制相关风险,有序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 2,00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与银行等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即美元、欧元等。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二)业务规模和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 2022 年业务需求情况、周转期限等业务背景的特征,基于审慎预测原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 2,00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包括募集资金。
(三)授权及期限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内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由财务部为日常执行机构,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制订,资金计划、业务操作管理,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执行职责。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会计处理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的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 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
国内外经济形式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出现对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的判断与实际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二)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仍可能会出现内控制度不完善、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三)交易违约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四)客户违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五)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六)其他风险
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可最大限度避免制度不完善、工作程序不恰当等因素造成的操作风险;
(二)公司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三)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四)公司审计部将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金额不超过 2,00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衍生品交易。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及交易违约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1]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2-001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为 1,628,590 股,限售期为自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唯赛勃”)股票上市之日起6 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28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唯
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43,438,600 股,并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
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 173,754,389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 35,294,220 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 138,460,169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518 名,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参与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并中签的配售对象,股票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
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628,590 股,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总
数量的 3.75%,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94%,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本次限售股形成
后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
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网下配售股份,各配售对象
承诺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
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
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唯赛勃本次上市流通的网
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时作出的承诺。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
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唯赛勃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628,590 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
均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28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 限售期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流通数量 (月)
(股) 本比例 (股)
1 华泰柏瑞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145 0.0018% 3,145 6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 限售期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流通数量 (月)
(股) 本比例 (股)
2 华泰柏瑞上证科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开 3,145 0.0018% 3,145 6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 华泰柏瑞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145 0.0018% 3,145 6
4 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3,145 0.0018% 3,145 6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5 华泰柏瑞创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3,145 0.0018% 3,145 6
投资基金
6 财通资管宸瑞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3,145 0.0018% 3,145 6
资基金
7 东方欣益一年持有期偏债混合型证券投 3,145 0.0018% 3,145 6
资基金
8 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3,145 0.0018% 3,145 6
金
9 东方阿尔法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3,145 0.0018% 3,145 6
证券投资基金
10 天弘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 3,145 0.0018% 3,145 6
资基金
11 天弘中证科技 1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 3,145 0.0018% 3,145 6
券投资基金
12 天弘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指数型发起式 3,145 0.0018% 3,145 6
证券投资基金
13 天弘上证 5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3,145 0.0018% 3,145 6
金
14 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145 0.0018% 3,145 6
15 东方红锦丰优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 3,145 0.0018% 3,145 6
券投资基金
16 东方红品质优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 3,145 0.0018% 3,145 6
券投资基金
17 东方红智逸沪港深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 3,145 0.0018% 3,145 6
式证券投资基金
18 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3,145 0.0018% 3,145 6
证券投资基金
19 东方红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145 0.0018% 3,145 6
20 长城优选添瑞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3,145 0.0018% 3,145 6
投资基金
21 长城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145 0.0018% 3,145 6
22 长城医疗保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145 0.0018% 3,145 6
23 交银施罗德鑫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3,145 0.0018% 3,145 6
金
24 交银施罗德创新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3,145 0.0018% 3,145 6
金
25 交银施罗德股息优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3,145 0.0018% 3,145 6
金
26 交银施罗德优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3,145 0.0018% 3,145 6
券投资基金
27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 3,145 0.0018% 3,145 6
基金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 限售期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流通数量 (月)
(股) 本比例 (股)
28 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3,145 0.0018% 3,145 6
金
29 融通内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145 0.0018% 3,145 6
30 融通产业趋势臻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145 0.0018% 3,145 6
31 融通产业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145 0.0018% 3,145 6
32 融通逆向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3,145 0.0018% 3,145 6
基金
33 上投摩根安隆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145 0.0018% 3,145 6
34 上投摩根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145 0.0018% 3,145 6
35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资本补充债 3,145 0.0018% 3,145 6
36 创金合信瑞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145 0.0018% 3,145 6
37 长江养老智盈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3,145 0.0018% 3
[2021-11-02]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20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21 年 7 月 1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1 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款项 405.24 万元(人民币,下同),其
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05.24 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0 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公司获得上述的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 2021 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
[2021-10-28] (688718)唯赛勃: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9元
每股净资产: 3.888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3%
营业总收入: 2.7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127.25万元
[2021-10-18]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18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根据 2020 年 9 月 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票发行结果相应确认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事宜,并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如需要)有关条款予以补充、修改并办理工商主管部门相关变更核准、登记事宜以及其他相关行政审批程序。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名 称: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29394470F
注册资本:人民币 17375.4389 万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谢建新
成立日期:2001 年 08 月 28 日
营业期限:2001 年 08 月 28 日至不约定期限
住 所: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 899 号
经营范围:设计和生产水处理设备及其配套零部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产品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8 日
[2021-09-16]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17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3,438,600 股,发行价格为 5.8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5,411.58 万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5,131.2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0,280.3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
第 110C000518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
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和第四届第八次
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以及《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
部到账,且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唯赛勃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赛勃环保设备”)、汕头市奥斯博环保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奥斯博”)及津贝特(汕头)环保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津贝特”),为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根据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实际情况和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公司分别使用 88.41 万元、3,426.25万元和 1,003.35 万元的募集资金及相应存款利息,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唯赛勃环保设备、汕头奥斯博和汕头津贝特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本次向子公司提供的借款到位后,将分别存放于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对子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和子公司唯赛勃环保设备、汕头奥斯博、汕头津贝特以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人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募投项目
唯赛勃环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572900876710802 年产30万支复合材料压力罐及2
设备 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万支膜元件压力容器建设项目
汕头奥斯博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633327159 年产 10 万支膜元件生产线扩建
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项目
汕头奥斯博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63332718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汕头津贝特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633326821 年产 10 万支膜元件生产线扩建
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项目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甲方 1”)、唯赛勃环保设备、汕头奥斯博、汕头津贝特(“甲方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简称“乙方”)及保荐机构(简称“丙方”)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为: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承诺该资金监管专户的开立和使用严格遵照中国人民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以及乙方账户管理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开户资料,并留存有效银行的预留印鉴。
甲方承诺募集资金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秦磊 、 杜惠东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存款余额、收支明细等信息);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加盖单位印章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将对账单电子邮件或寄送复印件至丙方联系人处,下同)。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 1 次或者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
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和乙方应当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书面通知需加盖丙方公章),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甲方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该等操作必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甲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因前述原因发生变动,应及时通知丙方;甲方在现金管理操作到期后应及时转回甲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通知丙方。乙方对闲置的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无监管义务。
(十)、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
(十一)、本协议自甲方 1、甲方 2、乙、丙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发生下列任一情形的,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责任解除:(一)甲方 1、甲方 2、乙、丙四方共同书面确认;(二)乙方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冻结、划转专户内的全部资金;(三)根据相关法律或监管规定,乙方不再具备监管资格。
(十二)、本协议一式捌份,甲 1、甲 2、乙、丙四方各持壹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各报备壹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
[2021-09-08]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14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7
普通股股东人数 2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30,396,21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30,396,21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比例(%) 75.046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75.046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鉴于公司董事长因公出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
选,由公司董事李娟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7 人,独立董事王文学、陈宏民、雷琳娜视频参会,
董事谢建新先生因公出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李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30,394,614 99.9987 1,600 0.0013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30,394,614 99.9987 1,600 0.0013 0 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效表决权的比例 是否当选
(%)
3.01 补选周广朋先生 130,375,744 99.9843 是
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3.02 补选程海涛先生 130,375,744 99.9843 是
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2、 关于补选第四届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效表决权的比例 是否当选
(%)
4.01 补选王为民先生 130,375,744 99.9843 是
为第四届非职工
监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1 关于变更公司 13,26 99.9879 1,600 0.0121 0 0.0000
注册资本、公司 0,541
类型及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部分募集 13,26 99.9879 1,600 0.0121 0 0.0000
资金投资项目 0,541
变更实施主体
及增加实施地
点的议案
3.01 补选周广朋先 13,24 99.8456
生为第四届董 1,671
事会非独立董
事
3.02 补选程海涛先 13,24 99.8456
生为第四届董 1,671
事会非独立董
事
4.01 补选王为民先 13,24 99.8456
生为第四届非 1,671
职工监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不存在股东回避表决的事项。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晗、陈筱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8 日
[2021-09-08]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15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3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
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为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王为民先生简历以及本议案其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监事会补选完成并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及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8 日
[2021-09-08]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补选完成并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16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补选完成并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非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叶海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叶海峰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并经监事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会主席之前,叶海峰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责直至公司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及监事会主席。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王为民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补选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王为民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王为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通过本次监事会审议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8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王为民先生,1960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
学历,高分子化工专业。曾任上海树脂厂技术员、美国陶氏化学公司上海办事处技术销售代表、法国罗纳普朗克上海办事处市场部经理、美国斯特洛公司上海办事处首席代表、上海大加信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分公司总经理、上海飘纯工贸有限
公司经理等。2017 年 1 月至 2021 年 8 月,历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2021-08-27]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12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5 日通过专人、电话或电子邮件
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海峰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从各个方面反映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编制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 议 案 其 他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27] (688718)唯赛勃: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4元
每股净资产: 3.547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94%
营业总收入: 1.9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102.67万元
[2021-08-10]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01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3 日通过专人、电话或电子邮
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到会董事 8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建新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13,031.5789 万
元(人民币,下同)变更为 17,375.4389 万元,股份总数由 13,031.5789 万股变更为 17,375.4389 万股,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关于上市时间、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20,280.35 万元,低于《上海唯
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进行投资的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年产 30 万支复合材料压力罐及 2 万支膜元件压力容器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11,780.35 万元,“年产 10 万支膜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6,000.00 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2,500.00 万元。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及其他相关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业务发展情况需要,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及各子公司业务定位,为充分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降低管理和运营成本、匹配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优化公司的合理业务布局,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拟变更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实 施地点
募投项 目名称
本次变 更前 本次 变 更后 本次变更前 本次变更后
年产 30 万支复合材 上海唯赛勃环 实施地点不变,仍为“浙江省湖
料压力罐及 2 万支 保科技股份有 全资子公司唯赛勃 州市南浔区练市镇高新 技术园区
膜元件压力容器建 限公司 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申嘉湖高速南侧、茹家甸路北侧、
设项目 约顿以东地块”
上海唯赛勃环 全资子公司汕头市
年产 10 万支膜元件 保科技股份有 奥斯博环保材料制 实施地点不变,仍为“汕头市保
生产线扩建项目 限公司 造有限公司、津贝特 税区 E04-4 地块厂房 2 第 1 层”
(汕头)环保制造有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实 施地点
募投项目名称
本次变 更前 本次 变 更后 本次变更前 本次变更后
限公司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 上海市青浦区
上海唯赛勃环 技股份有限公司、全 汕头市保税区 崧盈路 899 号、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保科技股份有 资子公司汕头市奥 E04-4 地块厂房 汕头市保税区
限公司 斯博环保材料制造 2(第 3 层) E04-4 地块厂房
有限公司 2(第 3 层)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及其他相关文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且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唯赛勃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赛勃环保设备”)、汕头市奥斯博环保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奥斯博”)及津贝特(汕头)环保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津贝特”),为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根据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实际情况和募投项目的实际
需要,公司分别使用 88.41 万元、3,426.25 万元和 1,003.35 万元的募集资金及相
应存款利息,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唯赛勃环保设备、汕头奥斯博和汕头津贝特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并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分批划款到位,借款期限为实际划款之日起 5 年。上述全资子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提前偿还借款或经审议另做其他安排。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本次向子公司提供的借款到位后,将分别存放于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对子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管。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及其他相关文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7,623,365.00元置换截至2021年7月22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3,752,598.47元(不含税)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及其他相关文件。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使用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及其他相关文件。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
用额度不超过 5,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及其他相关文件。
(八)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唯赛勃环保设备、汕头奥斯博和汕头津贝特,且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持募集资金监管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唯赛勃环保设备、汕头奥斯博及汕头津贝特分别开立新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
[2021-08-10]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02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3 日通过专人、电话或电子邮件
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海峰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和募集资金净额等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调整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
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或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增加实施地点。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实施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此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未与公司募投项目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使用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叶海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叶海峰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并经监事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会主席之前,叶海峰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责。公司监事会对叶海峰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其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控股股东唯赛勃环保材料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拟补选王为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补选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为民先生具备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资格和任职条件。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王为民先生简历以及本议案其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部分非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及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
[2021-08-10]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03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唯
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43,438,600 股,发行价格为 5.8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5,411.58
万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5,131.2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0,280.3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全部到
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518 号《验资
报告》。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3,031.5789 万元变更为 17,375.4389 万
元,股份总数由 13,031.5789 万股变更为 17,375.4389 万股,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具体登记类型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公司类型为准)。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
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上述《公司章程(草案)》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生效。
鉴于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为进一步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经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 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通股【】股,于【】年【】月【】日在 43,438,600 股,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7,375.4389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本总额为【】,股份 第十九条 公司股本总额为173,754,389
总数为【】股,均为普通股。 元,股份总数为 173,754,389 股,均为
普通股。
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
[2021-08-10]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05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
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业务发展情况需要,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及各子公司业务定位,为充分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降低管理和运营成本、匹配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优化公司的业务合理布局,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拟变更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3,438,600 股,发行价格为 5.8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5,411.58 万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5,131.2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0,280.3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
第 110C000518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增加实施地点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业务发展情况需要,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及各子公司业务定位,为充分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降低管理和运营成本、匹配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优化公司的合理业务布局,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拟变更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地点
募投项目名称
本次变更前 本次变更后 本次变更前 本次变更后
年产 30 万支复合材 上海唯赛勃环 实施地点不变,仍为“浙江省湖
料压力罐及 2 万支 保科技股份有 全资子公司唯赛勃 州市南浔区练市镇高新技术园区
膜元件压力容器建 限公司 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申嘉湖高速南侧、茹家甸路北侧、
设项目 约顿以东地块”
全资子公司汕头市
年产 10 万支膜元件 上海唯赛勃环 奥斯博环保材料制 实施地点不变,仍为“汕头市保
生产线扩建项目 保科技股份有 造有限公司、津贝特 税区 E04-4 地块厂房 2 第 1 层”
限公司 (汕头)环保制造有
限公司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 上海市青浦区
上海唯赛勃环 技股份有限公司、全 汕头市保税区 崧盈路 899 号、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保科技股份有 资子公司汕头市奥 E04-4 地块厂房 汕头市保税区
限公司 斯博环保材料制造 2(第 3 层) E04-4 地块厂房
有限公司 2(第 3 层)
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内容等未发生其他变更。
三、变更实施主体和增加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增加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本次变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增加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增加实施地点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或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增加实施地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增加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具备一致性,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和增加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
[2021-08-10]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非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10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非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变动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
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部分非独立董事辞职及增补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近日,公司董事吴祚瑶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王为民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吴祚瑶女士、王为民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其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控股股东唯赛勃环保材料控股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拟补选周广朋先生、程海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补选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适宜担任董事职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增补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部分非职工监事辞职及增补提名监事候选人的情况
近日,公司监事会主席叶海峰先生向监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叶海峰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并经监事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会主席之前,叶海峰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责。公司监事会对叶海峰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其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
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经控股股东唯赛勃环保材料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拟补选王为民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补选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增补提名的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王为民先生具备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资格和任职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
近日,公司总经理谢建新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为专注于公司董事长工作、提高公司科学化管理水平,谢建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谢建新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长职务。公司副总经理王为民先生、杨治华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公司董事会对谢建新先生、王为民先生、杨治华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其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广朋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聘任程海涛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聘任的总经理周广朋先生、副总经理程海涛先生均具备行使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姜威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事务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姜威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为:013247K),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69758436
传真:021-69758288
邮箱:investor@wave-cyber.com
办公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 899 号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周广朋,男,出生于 1971 年 8 月。1997 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物理系,硕士研
究生学历。2004 年获得美国华盛顿大学奥林商学院 EMBA 学位。周广朋先生于1997 年起先后担任上海西门子通信 MRP/ERP 项目经理、物流部经理、运营总监等。2013 年起担任上海南洋万邦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积极推动公司云及大数据业务转型,领导公司参加上海市多项重大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曾荣获“上海市重点工程优秀建设者”等荣誉称号。2021 年 5 月加入公司并担任总经理助理。
程海涛先生,1960 年 9 月生,美国国籍,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化学博
士。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应用化学系讲师、密西根大学化学系研究员、美国汉高乐泰公司研发经理、美国科氏膜系统有限公司高分子技术部主任、无锡攀捷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南京瑞新高分子功能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 年 8 月至今,历任全资子公司汕头市奥斯博环保材料制造有限公司董事、技术总监,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程海涛先生协助确立了公司膜材料研发及生产的技术方向和整体方案,带领团队不断提升膜产品的性能指标和技术水平,保持了公司核心技术的优势,参与公司多个研发项目的实施,作为项目负责人协助公司申请多个专利,对公司核心技术的研发起到了突出作用。
王为民先生,1960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
学历,高分子化工专业。曾任上海树脂厂技术员、美国陶氏化学公司上海办事处技术销售代表、法国罗纳普朗克上海办事处市场部经理、美国斯特洛公司上海办事处首席代表、上海大加信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分公司总经理、上海飘纯工贸有限
公司经理等。2017 年 1 月至 2021 年 8 月,历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姜威先生,1992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金
融学学士学位。拥有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
格证书。2017 年 6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速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8
年 4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昌顺烘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0
年 4 月加入公司证券部。
[2021-08-10]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09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各全资子公司,下同)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唯
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43,438,600 股,发行价格为 5.8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5,411.58
万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5,131.2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0,280.3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全部到
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518 号《验资
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及决策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进展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购买产品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和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审议程序
2021年8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
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
[2021-08-10]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06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唯赛勃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赛勃环保设备”)、汕头市奥斯博环保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奥斯博”)以及津贝特(汕头)环保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津贝特”)提供无息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3,438,600 股,发行价格为 5.8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5,411.58 万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5,131.2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0,280.3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7 月 22 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518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
根据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和第四届第八次监
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且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唯赛勃环保设备、汕头奥斯博及汕头津贝特,为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根据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实际情况和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公司分别使用 88.41 万元、3,426.25 万元和1,003.35 万元的募集资金及相应存款利息,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唯赛勃环保设备、汕头奥斯博和汕头津贝特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并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分批划款到位,借款期限为实际划款之日起 5 年。上述全资子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提前偿还借款或经审议另做其他安排。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本次向子公司提供的借款到位后,将分别存放于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对子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管。
三、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唯赛勃环保设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唯赛勃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9 年 8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6,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6,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谢建新
注册地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练溪大道 66 号 306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练溪大道 66 号 306
股东构成 上市公司持股 100%
系复合材料压力罐和膜元件压力容器扩产基地,将具
主营业务与具体实施的募投项目 体实施“年产 30 万支复合材料压力罐及 2 万支膜元
件压力容器建设项目”的募投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7,608.74 5,908.68 -91.49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审阅。
(二)汕头奥斯博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汕头市奥斯博环保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谢建新
注册地 汕头保税区 N1 路北端汕头津贝特大厦 2 栋 2 楼
主要生产经营地 汕头保税区 N1 路北端汕头津贝特大厦 2 栋 2 楼
股东构成 上市公司持股 100%
系反渗透膜及纳滤膜系列产品生产基地,将具体实施
主营业务与具体实施的募投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与汕头津贝特共同具体实
施“年产 10 万支膜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的募投项
目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21,641.76 16,055.86 2,328.61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审阅。
(三)汕头津贝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津贝特(汕头)环保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7 年 1 月 4 日
注册资本 4,8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4,8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谢建新
注册地 汕头保税区 N1 路北端汕头津贝特大厦
主要生产经营地 汕头保税区 N1 路北端汕头津贝特大厦
股东构成 上市公司持股 100%
主营业务与具体实施的募投项目 为公司产品提供配件,将与汕头奥斯博共同具体实施
“年产 10 万支膜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4,699.72 3,814.99 73.45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审阅。
四、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
本次向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系公司为建设募投项目而实施,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降低项目融资成本,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借款完
成后,唯赛勃环保设备、汕头奥斯博及汕头津贝特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有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极小,处于可控范围内,借款形成坏账的可能性极小。
后续唯赛勃环保设备、汕头奥斯博及汕头津贝特将分别与公司、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汇入的募集资金,以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议案相关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实施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该事项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实施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具备一致性,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
[2021-08-10]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07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唯
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43,438,600 股,发行价格为 5.8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5,411.58
万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5,131.2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0,280.3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全部到
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518 号《验资
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同时,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20,280.35 万元,低于《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的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截至 2021年 7 月 22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金额为107,623,365.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 调整前募集 调整后募集 自筹资金预先 本次拟置换金
号 项目名称 资金投资金 资金投资金 投入金额 额(元)
额(万元) 额(万元) (元)
年产 30 万支复合材料
1 压力罐及 2 万支膜元 23,020.50 11,780.35 76,919,365.00 76,919,365.00
件压力容器建设项目
2 年产 10 万支膜元件生 15,695.49 6,000.00 30,704,000.00 30,704,000.00
产线扩建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087.18 2,500.00 0 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1,500.00 0 0 0
合计 55,303.17 20,280.35 107,623,365.00 107,623,365.00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51,312,303.53 元(不含税),截至 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3,752,598.47 元(不含税),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类别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元) 本次拟置换金额(元)
1 保荐承销费 566,037.74 566,037.74
2 律师费 1,132,075.47 1,132,075.47
3 审计及验资费 1,792,452.83 1,792,452.83
用于发行的信息披
4 露费、发行手续费 262,032.43 262,032.43
用及其他
合计 3,752,598.47 3,752,598.47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议案相关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行为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此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此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未与公司募投项目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110A014613号】。经审核,我们认为,唯
赛勃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1 年 7 月22 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110A014613号),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
[2021-08-10]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08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 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和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包含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下同)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唯
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43,438,600 股,发行价格为 5.8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5,411.58
万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5,131.2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0,280.3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全部到
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518 号《验资
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和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具体操作流程
(一)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用款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原材料等采购支出),通过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结算方式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汇总与保留相关支付单据;
(二)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用款情况,由财务部定期填写置换申请单,并匹配相关付款清单及支付单据,按照相关规定的审批流程,完成置换申请的审核和批准;
(三)置换申请得到审批后,公司可将等额募集资金由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其他一般账户,同时通知与报送保荐机构备案;
(四)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置换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议案相关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和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使用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使用银行电汇、信
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
[2021-08-10]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04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3,438,600 股,发行价格为 5.8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5,411.58 万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5,131.2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0,280.3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
第 110C000518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20,280.35 万元,低于《上海唯赛勃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的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情况,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分配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 拟投入
号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1 年产 30 万支复合材料压力罐及 2 万 24,722.90 23,020.50 11,780.35
支膜元件压力容器建设项目
2 年产10万支膜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15,695.49 15,695.49 6,000.0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087.18 5,087.18 2,5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1,500.00 11,500.00 0
合计 57,005.57 55,303.17 20,280.35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是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和募集资金净额等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调整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唯赛勃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
[2021-08-10] (688718)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11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7日 14:30
召开地点: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年 9 月 7日
至 2021年 9 月 7日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 √
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 √
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3.00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2)人
3.01 补选周广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2 补选程海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0 关于补选第四届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1)人
4.01 补选王为民先生为第四届非职工监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2、3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4 已经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718 唯赛勃 2021/8/3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符合会议要求,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 2021
年 9 月 3 日 10:00-17:00 到公司证券部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
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 2021 年 9 月 3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出
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 899 号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 899 号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邮编:201706
联系电话:021-69758436
电子邮件:investor@wave-cyber.com
联系人:李娟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月 9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9月 7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
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3.00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3.01 补选周广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3.02 补选程海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4.00 关于补选第四届非职工监事的议
案
4.01 补选王为民先生为第四届非职工
监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
选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5)人
4.01 例:陈×× √ - √
4.02 例:赵×× √ - √
4.03 例:蒋×× √ - √
…… …… √ - √
4.06 例:宋×× √ - √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2)人
5.01 例:张×× √ - √
5.02 例:王×× √ - √
5.03 例:杨×× √ - √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6.01 例:李×× √ - √
6.02 例:陈××
[2021-07-27] (688718)唯赛勃:唯赛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21年7月28日
3、股票简称:唯赛勃;股票扩位简称:唯赛勃科技
4、股票代码:688718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73,754,389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43,438,600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7、上市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07-22] (688718)唯赛勃:唯赛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本次战略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上交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14,755,441股;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86,319,329.85元;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13,559股;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79,320.15元;
(二)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22,152,586股;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129,592,628.10元;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1,224股;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7,160.40元;
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14,783股,包销金额为86,480.55元,包销股份的数量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后的发行数量的比例为0.04%。
2021年7月22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战略投资者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及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将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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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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