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570什么时候复牌?-太辰光停牌最新消息
≈≈太辰光300570≈≈(更新:21.12.06)
[2021-12-06] (300570)太辰光:关于《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到期暨部分股东重新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书》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50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到期暨部分股东重新签订《一致行动
人协议书》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张致民先生、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乐先生、林升德先生、蔡波女士、姜丽娟女士、肖湘杰先生、
郑余滨先生和黄伟新先生在 2011 年 3 月 15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于 2021 年
12 月 5 日到期。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接到上述各方发来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书>
之解除协议》,确认各方的一致行动关系于 2021 年 12 月 5 日到期解除。
2、张致民先生、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乐先生、蔡波女士、肖湘杰先生和
郑余滨先生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签署了新《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约定作为一致行动人
保持对公司的控制地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自 2021 年 12 月 6 日起变更为张致民先生、
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乐先生、蔡波女士、肖湘杰先生和郑余滨先生。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履行及到期解除相关情况
(一)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履行情况
2011 年 3 月 15 日,张致民先生、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乐先生、林升德先
生、蔡波女士、姜丽娟女士、肖湘杰先生、郑余滨先生和黄伟新先生共同签署了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约定各方作为一致行动人,在行使公司股东权利时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以保持并巩固其在公司的控制地位。协议有效期间,各方均全面地履行了协议
项下义务,有效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稳定。截至 2021 年 12 月 5 日(原《一致行动人
协议书》到期前),张致民先生、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乐先生、林升德先生、蔡波女士、姜丽娟女士、肖湘杰先生、郑余滨先生和黄伟新先生共同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 67,559,120 股股份,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占剔除回购专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用账户中的股
份后的总股本
比例
1 张致民 董事长 20,314,800 8.83% 9.10%
2 张艺明 董事、总经理、财务 10,798,920 4.70% 4.84%
总监
3 张映华 董事 9,302,040 4.04% 4.17%
4 蔡乐 子公司特思路总经 6,130,080 2.67% 2.75%
理
5 林升德 子公司和川总经理 4,276,800 1.86% 1.92%
6 蔡波 董事会秘书、海外市 4,205,520 1.83% 1.88%
场部经理
7 姜丽娟 市场总监 3,792,220 1.65% 1.70%
8 肖湘杰 董事、副总经理、技 3,599,640 1.57% 1.61%
术总监
总经理助理、采购部
9 郑余滨 经理、子公司瑞芯源 2,601,720 1.13% 1.17%
总经理
10 黄伟新 财务部经理 2,537,380 1.10% 1.14%
合计 67,559,120 29.37% 30.28%
注:截至公告日,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6,860,066 股股份,下同。
(二)《<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之解除协议》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张致民先生、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乐先生、林升德先生、蔡波女士、姜
丽娟女士、肖湘杰先生、郑余滨先生和黄伟新先生已于 2021 年 12 月 5 日签署《<一致
行动人协议书>之解除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各方确认,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生效期间,各方均已全面依约履行了协议项下义务,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
2、各方一致行动关系于 2021 年 12 月 5 日解除,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书》项下权
利义务关系终止。
3、各方作为公司的股东,应当继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依照各自的意愿、独立地享有和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履行相关股东义务。
二、本次《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的签署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情况
(一)本次《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到期后, 林升德先生、姜丽娟女士和黄伟新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签,但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
2021 年 12 月 6 日,张致民先生、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乐先生、蔡波女士、
肖湘杰先生和郑余滨先生签署了新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各方自愿成为一致行动人,以保证公司的控制权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保持稳定。
2、各方约定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中,就各种会议提案及表决(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提名及投票选举,以及公司各项经营决策的事项),进行一致意思表示,在直接或者间接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方面始终保持一致行动。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不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各方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召开前先就会议所要表决事项进行充分协商沟通,形成一致意见后,在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进行一致性的投票。
本协议约定“一致行动”的事项范围包括:
(1)各方共同向公司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提出同一提案,并在所有提案表决中采取一致意见。
(2)各方共同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董事、监事候选人人选,并在所有候选人投票选举中采取一致意见。
(3)各方共同提名并获选任的董事共同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同一提案,并在所有提案表决中采取一致意见。
(4)各方在参与公司的其他经营决策活动中以及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等方面,意思表示保持一致。
3、各方约定,一致意见行使是在大多数同意的前提下各方采取一致的意思表示,即占全体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50%以上的股东意见为统一表决意见(如不能形成 50%以上的统一意见,则股东意见中支持比例最高的表决意见为统一表决意见),各方应当按照此统一意见行使本协议项下的股东权利,同意接受统一表决意见的约束。
4、各方共同承诺:各方作为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损害公司的其他股东及公司的合法利益。
5、各方共同承诺:由于任何一方的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6、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2021 年 12 月 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5 日。
(二)本次《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签署后的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其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8,468,320 12.38%
2 华暘进出口(深圳)有限公司 23,094,720 10.04%
3 张致民 20,314,800 8.83%
4 张艺明 10,798,920 4.70%
5 张映华 9,302,040 4.04%
6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6,860,066 2.98%
7 蔡乐 6,130,080 2.67%
8 林升德 4,276,800 1.86%
9 蔡波 4,205,520 1.83%
10 张映莉 3,956,040 1.72%
其中,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华暘进出口(深圳)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投资者,不以谋求公司控制权为目的。
截至本公告日,张致民先生、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乐先生、蔡波女士、肖湘杰先生和郑余滨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6,952,720 股。各方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占总股本 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 比例 中的股份后的总股本
比例
1 张致民 董事长 20,314,800 8.83% 9.10%
2 张艺明 董事、总经理、 10,798,920 4.70% 4.84%
财务总监
3 张映华 董事 9,302,040 4.04% 4.17%
4 蔡乐 子公司特思路总 6,130,080 2.67% 2.75%
经理
5 蔡波 董事会秘书、海 4,205,520 1.83% 1.88%
[2021-12-06] (300570)太辰光: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太辰光
股票代码:300570
信息披露义务人①:张致民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②:张艺明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③:张映华
住 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④:蔡乐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⑤:林升德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⑥:蔡波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⑦:姜丽娟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⑧:肖湘杰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⑨:郑余滨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⑩:黄伟新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秀新社区锦绣中路8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
权益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到期暨部分股东重新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书》所引起,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第 15 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第 15 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资金来源...... 14
第六节 后续计划...... 15
第七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6
第八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7
第九节 其他重大事项...... 18
第十节 备查文件...... 19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 指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太辰光
张致民先生、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乐先生、林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升德先生、蔡波女士、姜丽娟女士、肖湘杰先生、郑余
滨先生和黄伟新先生
公司股东张致民先生、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
乐先生、林升德先生、蔡波女士、姜丽娟女士、肖湘
杰先生、郑余滨先生和黄伟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67,559,120股)在2011年3月15日签署的《一致行动
人协议书》于2021年12月5日到期。
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到期后, 林升德先生、姜丽
娟女士和黄伟新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签,但仍在公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司担任相关职务。
2021年12月6日,张致民先生、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
士、蔡乐先生、蔡波女士、肖湘杰先生和郑余滨先生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6,952,720股)签署了新《一致行
动人协议书》。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自2021年12月6日起变更为张致民
先生、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乐先生、蔡波女
士、肖湘杰先生和郑余滨先生。
本报告书 指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注: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
姓名 性 国籍 身份证号码 任职情况 住所 其他国家
别 或地区的
居留权
440301****** 广东省深圳市福
张致民 男 中国 ****** 董事长 田区 否
************
440106****** 董事、总经理、 广东省深圳市福
张艺明 男 中国 ****** 财务总监 田区 否
************
513001****** 四川省德阳市旌
张映华 女 中国 ****** 董事 阳区 否
************
510212****** 子公司特思路 广东省深圳市福
蔡乐 男 中国 ****** 总经理 田区 否
************
530112****** 子公司和川总 广东省深圳市福
林升德 男 中国 ****** 经理 田区 否
************
520112****** 董事会秘书、 广东省深圳市福
蔡波 女 中国 ****** 海外市场部经 田区 否
理 ************
340504****** 广东省深圳市福
姜丽娟 女 中国 ****** 市场总监 田区 否
************
430104****** 董事、副总经 广东省深圳市福
肖湘杰 男 中国 ****** 理、技术总监 田区 否
************
总经理助理、 广东省深圳市福
郑余滨 男 中国 440125****** 采购部经理、 田区 否
****** 子公司瑞芯源 ************
总经理
440301****** 广东省深圳市福
黄伟新 男 中国 ****** 财务部经理 田区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的最近五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张致民先生、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乐先生、林升德先生、蔡波女士、姜丽娟女士、肖湘杰先生、郑余滨先生和黄伟
新先生不存在受到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涉及经济纠纷的重大民事诉讼与仲裁的情况,亦不存在如下情形:
(1)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
(3)为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张致民先生、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乐先生、林升德先生、蔡波女士、姜丽娟女士、肖湘杰先生、郑余滨先生和黄伟新先生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到期暨部分股东重新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书》所引起,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公司股东张致民先生、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乐先生、林升德先生、
[2021-11-26] (300570)太辰光:关于参加2021年深圳辖区“沟通传递价值,交流创造良好生态”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49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 2021 年深圳辖区“沟通传递价值,交流创造良好生态”
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深圳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沟通传递价值,交流创造良好生态”——2021 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 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30 日 14:00 至 17:00,其中公司与投资者互动的时间为 15:30 至 17:00。
届时公司董事、总 经理、财务 总监张艺明先 生和董事会 秘书蔡波女士 将通过网络文字交流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0-29] (300570)太辰光: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45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
以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亲自出席董事 9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致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 10 月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即将到期。为应对汇率波动风
险、增加结汇期间弹性,同时增加票据支付比例,降低财务成本,结合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预期,公司拟重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额度合计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 12 个月(最终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上述授信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致民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10-29] (300570)太辰光: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46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10-29] (300570)太辰光: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758元
每股净资产: 5.088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23%
营业总收入: 4.7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344.11万元
[2021-08-25] (300570)太辰光: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44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应扣减已回购股份,并以此为准计算股东大会决议的表决结果。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8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6,860,066股,故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23,136,734股。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5、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25日15:00(星期三)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8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致民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127,064,82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6.94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73,517,28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2.94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53,547,54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997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7,942,66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55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7,942,66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5596%。
注: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上总股本及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额均以2021年8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及股东持股数量为准。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064,7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42,5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反对 1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斌、谢彬
3、结论性意见: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2021-08-20] (300570)太辰光: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43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辰光”)近日接到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通”)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 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开 解除质
称 第一大 股数(万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始日 押日 质权人
股东 股)
2020-2-2 中国光
1,200.00 42.15% 5.22% 7 大银行
神州通 是 2021-8- 股份有
2020-2-2 19 限公司
1,200.00 42.15% 5.22% 8 深圳分
行
合计 2,400.00 84.30% 10.43% --- --- ---
注:表格中的比例均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下同。
2、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神州通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 是
质押股数(万股) 2,4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84.3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43%
是否为限售股 否
是否为补充质押 否
质押起始日 2021-8-19
质押到期日 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
质权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质押用途 流动资金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股东名称 神州通
持股数量(万股) 2,846.832
持股比例 12.38%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0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2,4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84.3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43%
已质押股份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0
情况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0%
未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0
情况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0%
二、股东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神州通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太辰光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神州通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持有太辰光股份累计数量为 0 股,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持有太辰光股份累计数量为 2,400 万股(占其所持有太辰光股份总数的84.30%,占太辰光总股本的 10.43%)。对应融资余额 25,000.00 万元,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投资分红、资产处置、其他收入等多种方式获取的资金。
3、神州通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太辰光公司利益的情形。
4、神州通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事项对太辰光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
影响。
5、神州通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
保障用途的情形。
6、神州通是一家大型的综合性民营企业集团,注册地为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大道东
泰然劲松大厦 20E,办公地位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办大冲社区科发路 83 号南山金
融大厦 2001。法定代表人黄绍武,注册资本 2 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是投资兴办实业
(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计
算机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经济信息与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
目);市场营销与企业形象策划;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为企业提供管理服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流动 经营活动
报表 资产总 流动资 存货 负债 负债 营业收 营业成 净利 产生的现
期间 额 产总额 总额 总额 入 本 润 金流量净
额
2020.12 174.16 126.58 22.46 92.75 81.11 642.00 617.87 7.00 14.11
2021.03 175.79 128.49 21.88 92.91 80.62 208.57 202.42 1.45 6.14
偿债能力指标:
资产负债率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现金负债比
2020.12 53.26% 156.06% 128.37% 15.21%
2021.03 52.85% 159.39% 132.24% 6.61%
神州通当前各类借款总余额 292,657 万元,未来半年内需偿付的有 31,793 万元,
未来一年内需偿付的有 125,893 万元;
7、神州通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金额,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
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神州通资信状况
良好,具有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未出现
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神州通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
神州通将采取提前回购、追加保证金等方式防范平仓风险。
8、神州通最近一年及又一期内没有与太辰光发生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太辰光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2021-08-06] (300570)太辰光:半年报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38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2021 年半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
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
[2021-08-06] (300570)太辰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36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公司办
公楼 8 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
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亲自出席董事 9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致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历资质、审计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的审核和考察,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壹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基于公司现金流量较为充裕,为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正常业务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性高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4 亿元(折合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相关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
[2021-08-06] (300570)太辰光: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40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壹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32 人,共
有注册会计师 1018 人,其中 4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0 年度收入总额为 187,578.73 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63,126.3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73,610.92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274 家上市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
计收费总额 31,843.3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化 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汽车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及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
合相关规定;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9 亿元;近三年
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
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
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巧仪,199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0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太辰光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太辰光、特力(集团)、特发服务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马艳波,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太辰光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太辰光、沙河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复核过安纳达、顺络电子、华兴源创等 10 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李巧仪、签字注册会计师马艳波、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
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过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力和资质,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之执业资格、执业质量等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本次聘任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
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
[2021-08-06] (300570)太辰光: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41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况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流动资金,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金额:使用合计不超过 4 亿元(折合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公司在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方向主要为我国金融市场上信用级别较高、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
4、授权有效期: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即 2021 年 8 月 4 日)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6、信息披露: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实施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8、决策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类,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公司运用自有流动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不受影响和资金安全性高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益。
四、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基于公司现金流量较为充裕,为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正常业务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性高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4亿 元(折合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 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4 亿元(折合人民币)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在授权有效期内进行委托理财,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
权有效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4 亿元(折合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
[2021-08-06] (300570)太辰光: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42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下午 15:00 在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 8 号太辰光通
信科技园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25日15:00(星期三)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 、 网 络 投 票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8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2021年8月1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8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议案 议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详
见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3、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 1年 8 月18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2021年8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地 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0755-32983676;传真:0755-32983689
(三)会议联系人:许红叶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570。
2、投票简称:“太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25 日 9:15 至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 )》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太
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并 按如下权限行使代理权: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备注:该列打 表决意见
议案 议案名称 勾的栏目可
编码 以投票 同 反 弃
意 对 权
1.00 《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注:1、请在“议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2、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3、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意思进行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5、《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
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 法人股东法定代
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
盖章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 17:00 之前以信函
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1-08-06] (300570)太辰光: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37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公司办
公楼 8 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
料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
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相关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能力,能够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壹年。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4 亿元(折合人民币)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在授权有效期内进行委托理财,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
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
[2021-08-06] (300570)太辰光: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838元
每股净资产: 4.996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45%
营业总收入: 3.1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227.24万元
[2021-07-01] (300570)太辰光:202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35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召开日(2021 年 3 月 29 日)的公司总股本 229,996,800 股剔除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6,860,066 股后的 223,136,734 股为基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66,941,020.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日(2021 年 3 月 29 日)至实施期间公司
股本总额、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均未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的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的股份)
*10=66,941,020.20 元÷229,996,800 股*10=2.910519 元,每股现金红利为 0.2910519 元。
综上,在保证本次分红派息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照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2910519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日(2021 年 3 月 29 日)的公司总股本
229,996,800 股剔除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6,860,066 股后的 223,136,734 股为基数(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66,941,020.2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日(2021 年 3 月 29 日)至实施期间公司
股本总额、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均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6,860,066
股后的 223,136,7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6,860,066 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7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7 月 8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7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7 月 8 日通过
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485 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8*****900 华暘进出口(深圳)有限公司
3 00*****273 张致民
4 00*****284 张艺明
5 00*****208 张映华
在分红派息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6 月 29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7 月 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
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 8 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
咨询联系人:许红叶
咨询电话:0755-32983676
传 真:0755-3298368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1-05-31] (300570)太辰光: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34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1 年 5 月 28 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55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2,999.68 万股的 2.39%。
3、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28 日,以 8.86 元/股的授予
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7 名激励对象授予 55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2、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的议案》、及《关于取消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修订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的议案》等议案。
2、2021 年 4 月 28 日至 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个别员工提出问询,对此,公司经了解后向上述人员进行了解释说明。除上述外,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其他反馈意见。2021 年 5月 7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
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此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它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3、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
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28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
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激励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它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我们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28 日,并同意以 8.86 元/
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7 名激励对象授予 55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1 年 5 月 28 日。
2、授予数量:55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2,999.68
万股的 2.39%。
3、授予人数:87 人
4、授予价格:8.86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回购专户股票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日、归属安排和限售期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日
归属日由董事会确定。
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期间: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自原预约公
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3)归属安排
①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对应考核年度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考核期 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2021 年 30%
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考核期 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 2022 年 30%
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归属考核期 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 2023 年 40%
个交易日止
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对应考核年度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归属考核期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2022 年 50%
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归属考核期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2023 年 50%
易日止
注:
①按照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作废失效。
②公司将统一办理归属条件已成就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4)本激励计划的禁售期
本激励计划下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设禁售期
[2021-05-31] (300570)太辰光: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32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在公司
办公楼 8 楼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等资料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
订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28 日,并
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87 名激励对象授予 55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
[2021-05-31] (300570)太辰光: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31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在公司办
公楼 8 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
知等资料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亲自出席董事 9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致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草
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5 月 28 日为首次授予日,
以8.8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7名激励对象授予5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
[2021-05-13] (300570)太辰光: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29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应扣减已回购股份,并以此为准计算股东大会决议的表决结果。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6,860,066股,故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权总股数为223,136,734股。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5、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3日14:30(星期四)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上午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为2021年5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8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致民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125,975,22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6.45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86,611,54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8.815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39,363,68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7.641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9,454,78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23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9,454,78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2372%。
注: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上总股本及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额均以2021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974,2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95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53,8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0%;反对 95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0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974,2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95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53,8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0%;反对 95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3.00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974,2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95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53,8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0%;反对 95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议案 4.00 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974,2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95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53,8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0%;反对 95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974,2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95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53,8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0%;反对 95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974,2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95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53,8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0%;反对 95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7.00 关于确认董事长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016,8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4%;反对 95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53,8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0%;反对 95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作回避表决。
议案 8.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974,2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95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53,8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0%;反对 95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9.00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973,7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95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53,3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8%;反对 95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作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10.00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973,7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95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53,3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8%;反对 95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作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11.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973,7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95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53,3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8%;反对 95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2021-04-29] (300570)太辰光:关于取消2020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27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
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4:30 在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 8
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会议室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0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
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1)。
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收到公司单独直接持有公司 4.70%
股份的股东、董事张艺明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修改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函》,提请将修改后的《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的议案》递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向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新增提案《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的议案》,并取消原对应议案,其他议案保持不变。现就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3日下午14:30(星期四)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上午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0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2021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8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关于确认董事长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说明:
1、公司2020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议案九、十和十一为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陈国尧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中所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三、议案编码
议案 议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提案 √
1.00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5.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
项报告》
7.00 《关于确认董事长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
8.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草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
核管理办法(修订)>的议案》
11.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年限制 √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
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3、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10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2021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地 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0755-32983676;传真:0755-32983689
(三)会议联系人:许红叶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570。
2、投票简称:“太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 cn in fo . co m . 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太
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并按
如下权限行使代理权: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备注:该列 表决意见
议案 议案名称 打勾的
[2021-04-29] (300570)太辰光: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24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
办公楼 8 楼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等资料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对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草案)》
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
—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
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公司、股东和骨干员工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对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同步修订。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修订)》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效果。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2021-04-29] (300570)太辰光: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23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办
公楼 8 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
知等资料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亲自出席董事 9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致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与留住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有效地提升团队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公司、股东和骨干员工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首次披露了相关内容。
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对原《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的议案》
为保证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最大程度发挥股权激励的效果,
进而确保公司经营与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定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对原《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同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 2020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收到公司单独直接持有公司 4.70%股份的股东、
董事张艺明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修改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函》,提请将修改后的《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的议案》递交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向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新增提案《关于<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的议案》,同时取消原对应议案,其他议案保
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2021-04-29] (300570)太辰光: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959元
每股净资产: 5.202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7%
营业总收入: 1.5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204.83万元
[2021-04-20] (300570)太辰光: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19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在公司办
公楼 8 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
知等资料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亲自出席董事 9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致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与留住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有效地提升团队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公司、股东和骨干员工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最大程度发挥股权激励的效果,
进而确保公司经营与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定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
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以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协议书》等;
⑤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归属申请、向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⑦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
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和作废处理;
⑧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⑨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
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关 于 召 开 2020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
[2021-04-20] (300570)太辰光: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20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在公司
办公楼 8 楼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等资料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
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公司、股东和骨干员工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效果。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的规定时间内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
[2021-04-20] (300570)太辰光: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21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4:30 在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 8
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会议室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3日下午14:30(星期四)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上午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0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2021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8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关于确认董事长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说明:
1、公司2020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议案九、十和十一为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陈国尧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中所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三、议案编码
议案 议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提案 √
1.00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5.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
项报告》
7.00 《关于确认董事长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
8.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1.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年限制 √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3、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10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2021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地 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0755-32983676;传真:0755-32983689
(三)会议联系人:许红叶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570。
2、投票简称:“太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 cn in fo . co m . 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太
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并按
如下权限行使代理权: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备注:该列 表决意见
议案 议案名称 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同 反 弃
意 对 权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提案 √
1.00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5.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
况的专项报告》
7.00 《关于确认董事
[2021-04-20] (300570)太辰光: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22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4月21日(星期三)15点至17点举行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广大投资者可登陆公司官网(www.china-tscom.com)并切换到中文模式,点击“投资者关系”中的“交流互动-本期活动”参与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张致民先生、总经理(财务总监)张艺明先生、董事会秘书蔡波女士、独立董事孟春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1年4月21日15:00前,将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证券部邮箱zqb@china-tscom.com,或者访问公司官网、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2021-03-31] (300570)太辰光: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14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在公司办公楼8楼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等资料于2021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募集资金专户的结余资金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了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状况。我们对该报告没有异议。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议案内容符合相关制度要求,无异议。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29日
[2021-03-31] (300570)太辰光:202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3元
每股净资产: 5.54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87%
营业总收入: 5.7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561.64万元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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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6] (300570)太辰光:关于《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到期暨部分股东重新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书》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50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到期暨部分股东重新签订《一致行动
人协议书》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张致民先生、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乐先生、林升德先生、蔡波女士、姜丽娟女士、肖湘杰先生、
郑余滨先生和黄伟新先生在 2011 年 3 月 15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于 2021 年
12 月 5 日到期。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接到上述各方发来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书>
之解除协议》,确认各方的一致行动关系于 2021 年 12 月 5 日到期解除。
2、张致民先生、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乐先生、蔡波女士、肖湘杰先生和
郑余滨先生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签署了新《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约定作为一致行动人
保持对公司的控制地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自 2021 年 12 月 6 日起变更为张致民先生、
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乐先生、蔡波女士、肖湘杰先生和郑余滨先生。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履行及到期解除相关情况
(一)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履行情况
2011 年 3 月 15 日,张致民先生、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乐先生、林升德先
生、蔡波女士、姜丽娟女士、肖湘杰先生、郑余滨先生和黄伟新先生共同签署了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约定各方作为一致行动人,在行使公司股东权利时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以保持并巩固其在公司的控制地位。协议有效期间,各方均全面地履行了协议
项下义务,有效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稳定。截至 2021 年 12 月 5 日(原《一致行动人
协议书》到期前),张致民先生、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乐先生、林升德先生、蔡波女士、姜丽娟女士、肖湘杰先生、郑余滨先生和黄伟新先生共同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 67,559,120 股股份,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占剔除回购专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用账户中的股
份后的总股本
比例
1 张致民 董事长 20,314,800 8.83% 9.10%
2 张艺明 董事、总经理、财务 10,798,920 4.70% 4.84%
总监
3 张映华 董事 9,302,040 4.04% 4.17%
4 蔡乐 子公司特思路总经 6,130,080 2.67% 2.75%
理
5 林升德 子公司和川总经理 4,276,800 1.86% 1.92%
6 蔡波 董事会秘书、海外市 4,205,520 1.83% 1.88%
场部经理
7 姜丽娟 市场总监 3,792,220 1.65% 1.70%
8 肖湘杰 董事、副总经理、技 3,599,640 1.57% 1.61%
术总监
总经理助理、采购部
9 郑余滨 经理、子公司瑞芯源 2,601,720 1.13% 1.17%
总经理
10 黄伟新 财务部经理 2,537,380 1.10% 1.14%
合计 67,559,120 29.37% 30.28%
注:截至公告日,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6,860,066 股股份,下同。
(二)《<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之解除协议》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张致民先生、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乐先生、林升德先生、蔡波女士、姜
丽娟女士、肖湘杰先生、郑余滨先生和黄伟新先生已于 2021 年 12 月 5 日签署《<一致
行动人协议书>之解除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各方确认,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生效期间,各方均已全面依约履行了协议项下义务,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
2、各方一致行动关系于 2021 年 12 月 5 日解除,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书》项下权
利义务关系终止。
3、各方作为公司的股东,应当继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依照各自的意愿、独立地享有和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履行相关股东义务。
二、本次《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的签署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情况
(一)本次《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到期后, 林升德先生、姜丽娟女士和黄伟新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签,但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
2021 年 12 月 6 日,张致民先生、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乐先生、蔡波女士、
肖湘杰先生和郑余滨先生签署了新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各方自愿成为一致行动人,以保证公司的控制权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保持稳定。
2、各方约定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中,就各种会议提案及表决(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提名及投票选举,以及公司各项经营决策的事项),进行一致意思表示,在直接或者间接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方面始终保持一致行动。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不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各方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召开前先就会议所要表决事项进行充分协商沟通,形成一致意见后,在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进行一致性的投票。
本协议约定“一致行动”的事项范围包括:
(1)各方共同向公司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提出同一提案,并在所有提案表决中采取一致意见。
(2)各方共同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董事、监事候选人人选,并在所有候选人投票选举中采取一致意见。
(3)各方共同提名并获选任的董事共同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同一提案,并在所有提案表决中采取一致意见。
(4)各方在参与公司的其他经营决策活动中以及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等方面,意思表示保持一致。
3、各方约定,一致意见行使是在大多数同意的前提下各方采取一致的意思表示,即占全体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50%以上的股东意见为统一表决意见(如不能形成 50%以上的统一意见,则股东意见中支持比例最高的表决意见为统一表决意见),各方应当按照此统一意见行使本协议项下的股东权利,同意接受统一表决意见的约束。
4、各方共同承诺:各方作为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损害公司的其他股东及公司的合法利益。
5、各方共同承诺:由于任何一方的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6、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2021 年 12 月 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5 日。
(二)本次《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签署后的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其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8,468,320 12.38%
2 华暘进出口(深圳)有限公司 23,094,720 10.04%
3 张致民 20,314,800 8.83%
4 张艺明 10,798,920 4.70%
5 张映华 9,302,040 4.04%
6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6,860,066 2.98%
7 蔡乐 6,130,080 2.67%
8 林升德 4,276,800 1.86%
9 蔡波 4,205,520 1.83%
10 张映莉 3,956,040 1.72%
其中,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华暘进出口(深圳)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投资者,不以谋求公司控制权为目的。
截至本公告日,张致民先生、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乐先生、蔡波女士、肖湘杰先生和郑余滨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6,952,720 股。各方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占总股本 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 比例 中的股份后的总股本
比例
1 张致民 董事长 20,314,800 8.83% 9.10%
2 张艺明 董事、总经理、 10,798,920 4.70% 4.84%
财务总监
3 张映华 董事 9,302,040 4.04% 4.17%
4 蔡乐 子公司特思路总 6,130,080 2.67% 2.75%
经理
5 蔡波 董事会秘书、海 4,205,520 1.83% 1.88%
[2021-12-06] (300570)太辰光: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太辰光
股票代码:300570
信息披露义务人①:张致民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②:张艺明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③:张映华
住 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④:蔡乐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⑤:林升德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⑥:蔡波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⑦:姜丽娟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⑧:肖湘杰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⑨:郑余滨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⑩:黄伟新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秀新社区锦绣中路8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
权益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到期暨部分股东重新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书》所引起,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第 15 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第 15 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资金来源...... 14
第六节 后续计划...... 15
第七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6
第八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7
第九节 其他重大事项...... 18
第十节 备查文件...... 19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 指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太辰光
张致民先生、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乐先生、林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升德先生、蔡波女士、姜丽娟女士、肖湘杰先生、郑余
滨先生和黄伟新先生
公司股东张致民先生、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
乐先生、林升德先生、蔡波女士、姜丽娟女士、肖湘
杰先生、郑余滨先生和黄伟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67,559,120股)在2011年3月15日签署的《一致行动
人协议书》于2021年12月5日到期。
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到期后, 林升德先生、姜丽
娟女士和黄伟新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签,但仍在公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司担任相关职务。
2021年12月6日,张致民先生、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
士、蔡乐先生、蔡波女士、肖湘杰先生和郑余滨先生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6,952,720股)签署了新《一致行
动人协议书》。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自2021年12月6日起变更为张致民
先生、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乐先生、蔡波女
士、肖湘杰先生和郑余滨先生。
本报告书 指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注: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
姓名 性 国籍 身份证号码 任职情况 住所 其他国家
别 或地区的
居留权
440301****** 广东省深圳市福
张致民 男 中国 ****** 董事长 田区 否
************
440106****** 董事、总经理、 广东省深圳市福
张艺明 男 中国 ****** 财务总监 田区 否
************
513001****** 四川省德阳市旌
张映华 女 中国 ****** 董事 阳区 否
************
510212****** 子公司特思路 广东省深圳市福
蔡乐 男 中国 ****** 总经理 田区 否
************
530112****** 子公司和川总 广东省深圳市福
林升德 男 中国 ****** 经理 田区 否
************
520112****** 董事会秘书、 广东省深圳市福
蔡波 女 中国 ****** 海外市场部经 田区 否
理 ************
340504****** 广东省深圳市福
姜丽娟 女 中国 ****** 市场总监 田区 否
************
430104****** 董事、副总经 广东省深圳市福
肖湘杰 男 中国 ****** 理、技术总监 田区 否
************
总经理助理、 广东省深圳市福
郑余滨 男 中国 440125****** 采购部经理、 田区 否
****** 子公司瑞芯源 ************
总经理
440301****** 广东省深圳市福
黄伟新 男 中国 ****** 财务部经理 田区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的最近五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张致民先生、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乐先生、林升德先生、蔡波女士、姜丽娟女士、肖湘杰先生、郑余滨先生和黄伟
新先生不存在受到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涉及经济纠纷的重大民事诉讼与仲裁的情况,亦不存在如下情形:
(1)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
(3)为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张致民先生、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乐先生、林升德先生、蔡波女士、姜丽娟女士、肖湘杰先生、郑余滨先生和黄伟新先生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到期暨部分股东重新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书》所引起,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公司股东张致民先生、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乐先生、林升德先生、
[2021-11-26] (300570)太辰光:关于参加2021年深圳辖区“沟通传递价值,交流创造良好生态”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49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 2021 年深圳辖区“沟通传递价值,交流创造良好生态”
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深圳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沟通传递价值,交流创造良好生态”——2021 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 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30 日 14:00 至 17:00,其中公司与投资者互动的时间为 15:30 至 17:00。
届时公司董事、总 经理、财务 总监张艺明先 生和董事会 秘书蔡波女士 将通过网络文字交流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0-29] (300570)太辰光: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45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
以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亲自出席董事 9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致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 10 月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即将到期。为应对汇率波动风
险、增加结汇期间弹性,同时增加票据支付比例,降低财务成本,结合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预期,公司拟重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额度合计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 12 个月(最终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上述授信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致民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10-29] (300570)太辰光: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46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10-29] (300570)太辰光: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758元
每股净资产: 5.088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23%
营业总收入: 4.7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344.11万元
[2021-08-25] (300570)太辰光: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44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应扣减已回购股份,并以此为准计算股东大会决议的表决结果。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8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6,860,066股,故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23,136,734股。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5、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25日15:00(星期三)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8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致民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127,064,82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6.94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73,517,28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2.94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53,547,54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997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7,942,66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55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7,942,66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5596%。
注: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上总股本及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额均以2021年8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及股东持股数量为准。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064,7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42,5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反对 1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斌、谢彬
3、结论性意见: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2021-08-20] (300570)太辰光: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43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辰光”)近日接到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通”)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 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开 解除质
称 第一大 股数(万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始日 押日 质权人
股东 股)
2020-2-2 中国光
1,200.00 42.15% 5.22% 7 大银行
神州通 是 2021-8- 股份有
2020-2-2 19 限公司
1,200.00 42.15% 5.22% 8 深圳分
行
合计 2,400.00 84.30% 10.43% --- --- ---
注:表格中的比例均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下同。
2、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神州通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 是
质押股数(万股) 2,4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84.3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43%
是否为限售股 否
是否为补充质押 否
质押起始日 2021-8-19
质押到期日 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
质权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质押用途 流动资金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股东名称 神州通
持股数量(万股) 2,846.832
持股比例 12.38%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0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2,4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84.3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43%
已质押股份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0
情况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0%
未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0
情况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0%
二、股东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神州通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太辰光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神州通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持有太辰光股份累计数量为 0 股,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持有太辰光股份累计数量为 2,400 万股(占其所持有太辰光股份总数的84.30%,占太辰光总股本的 10.43%)。对应融资余额 25,000.00 万元,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投资分红、资产处置、其他收入等多种方式获取的资金。
3、神州通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太辰光公司利益的情形。
4、神州通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事项对太辰光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
影响。
5、神州通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
保障用途的情形。
6、神州通是一家大型的综合性民营企业集团,注册地为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大道东
泰然劲松大厦 20E,办公地位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办大冲社区科发路 83 号南山金
融大厦 2001。法定代表人黄绍武,注册资本 2 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是投资兴办实业
(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计
算机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经济信息与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
目);市场营销与企业形象策划;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为企业提供管理服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流动 经营活动
报表 资产总 流动资 存货 负债 负债 营业收 营业成 净利 产生的现
期间 额 产总额 总额 总额 入 本 润 金流量净
额
2020.12 174.16 126.58 22.46 92.75 81.11 642.00 617.87 7.00 14.11
2021.03 175.79 128.49 21.88 92.91 80.62 208.57 202.42 1.45 6.14
偿债能力指标:
资产负债率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现金负债比
2020.12 53.26% 156.06% 128.37% 15.21%
2021.03 52.85% 159.39% 132.24% 6.61%
神州通当前各类借款总余额 292,657 万元,未来半年内需偿付的有 31,793 万元,
未来一年内需偿付的有 125,893 万元;
7、神州通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金额,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
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神州通资信状况
良好,具有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未出现
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神州通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
神州通将采取提前回购、追加保证金等方式防范平仓风险。
8、神州通最近一年及又一期内没有与太辰光发生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太辰光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2021-08-06] (300570)太辰光:半年报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38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2021 年半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
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
[2021-08-06] (300570)太辰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36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公司办
公楼 8 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
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亲自出席董事 9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致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历资质、审计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的审核和考察,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壹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基于公司现金流量较为充裕,为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正常业务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性高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4 亿元(折合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相关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
[2021-08-06] (300570)太辰光: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40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壹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32 人,共
有注册会计师 1018 人,其中 4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0 年度收入总额为 187,578.73 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63,126.3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73,610.92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274 家上市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
计收费总额 31,843.3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化 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汽车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及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
合相关规定;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9 亿元;近三年
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
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
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巧仪,199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0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太辰光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太辰光、特力(集团)、特发服务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马艳波,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太辰光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太辰光、沙河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复核过安纳达、顺络电子、华兴源创等 10 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李巧仪、签字注册会计师马艳波、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
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过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力和资质,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之执业资格、执业质量等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本次聘任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
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
[2021-08-06] (300570)太辰光: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41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况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流动资金,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金额:使用合计不超过 4 亿元(折合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公司在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方向主要为我国金融市场上信用级别较高、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
4、授权有效期: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即 2021 年 8 月 4 日)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6、信息披露: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实施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8、决策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类,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公司运用自有流动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不受影响和资金安全性高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益。
四、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基于公司现金流量较为充裕,为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正常业务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性高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4亿 元(折合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 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4 亿元(折合人民币)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在授权有效期内进行委托理财,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
权有效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4 亿元(折合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
[2021-08-06] (300570)太辰光: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42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下午 15:00 在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 8 号太辰光通
信科技园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25日15:00(星期三)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 、 网 络 投 票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8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2021年8月1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8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议案 议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详
见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3、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 1年 8 月18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2021年8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地 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0755-32983676;传真:0755-32983689
(三)会议联系人:许红叶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570。
2、投票简称:“太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25 日 9:15 至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 )》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太
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并 按如下权限行使代理权: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备注:该列打 表决意见
议案 议案名称 勾的栏目可
编码 以投票 同 反 弃
意 对 权
1.00 《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注:1、请在“议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2、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3、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意思进行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5、《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
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 法人股东法定代
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
盖章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 17:00 之前以信函
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1-08-06] (300570)太辰光: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37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公司办
公楼 8 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
料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
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相关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能力,能够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壹年。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4 亿元(折合人民币)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在授权有效期内进行委托理财,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
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
[2021-08-06] (300570)太辰光: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838元
每股净资产: 4.996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45%
营业总收入: 3.1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227.24万元
[2021-07-01] (300570)太辰光:202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35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召开日(2021 年 3 月 29 日)的公司总股本 229,996,800 股剔除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6,860,066 股后的 223,136,734 股为基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66,941,020.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日(2021 年 3 月 29 日)至实施期间公司
股本总额、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均未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的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的股份)
*10=66,941,020.20 元÷229,996,800 股*10=2.910519 元,每股现金红利为 0.2910519 元。
综上,在保证本次分红派息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照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2910519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日(2021 年 3 月 29 日)的公司总股本
229,996,800 股剔除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6,860,066 股后的 223,136,734 股为基数(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66,941,020.2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日(2021 年 3 月 29 日)至实施期间公司
股本总额、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均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6,860,066
股后的 223,136,7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6,860,066 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7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7 月 8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7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7 月 8 日通过
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485 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8*****900 华暘进出口(深圳)有限公司
3 00*****273 张致民
4 00*****284 张艺明
5 00*****208 张映华
在分红派息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6 月 29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7 月 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
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 8 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
咨询联系人:许红叶
咨询电话:0755-32983676
传 真:0755-3298368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1-05-31] (300570)太辰光: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34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1 年 5 月 28 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55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2,999.68 万股的 2.39%。
3、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28 日,以 8.86 元/股的授予
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7 名激励对象授予 55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2、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的议案》、及《关于取消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修订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的议案》等议案。
2、2021 年 4 月 28 日至 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个别员工提出问询,对此,公司经了解后向上述人员进行了解释说明。除上述外,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其他反馈意见。2021 年 5月 7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
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此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它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3、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
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28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
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激励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它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我们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28 日,并同意以 8.86 元/
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7 名激励对象授予 55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1 年 5 月 28 日。
2、授予数量:55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2,999.68
万股的 2.39%。
3、授予人数:87 人
4、授予价格:8.86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回购专户股票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日、归属安排和限售期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日
归属日由董事会确定。
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期间: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自原预约公
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3)归属安排
①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对应考核年度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考核期 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2021 年 30%
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考核期 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 2022 年 30%
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归属考核期 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 2023 年 40%
个交易日止
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对应考核年度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归属考核期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2022 年 50%
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归属考核期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2023 年 50%
易日止
注:
①按照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作废失效。
②公司将统一办理归属条件已成就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4)本激励计划的禁售期
本激励计划下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设禁售期
[2021-05-31] (300570)太辰光: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32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在公司
办公楼 8 楼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等资料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
订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28 日,并
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87 名激励对象授予 55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
[2021-05-31] (300570)太辰光: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31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在公司办
公楼 8 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
知等资料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亲自出席董事 9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致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草
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5 月 28 日为首次授予日,
以8.8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7名激励对象授予5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
[2021-05-13] (300570)太辰光: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29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应扣减已回购股份,并以此为准计算股东大会决议的表决结果。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6,860,066股,故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权总股数为223,136,734股。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5、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3日14:30(星期四)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上午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为2021年5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8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致民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125,975,22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6.45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86,611,54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8.815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39,363,68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7.641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9,454,78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23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9,454,78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2372%。
注: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上总股本及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额均以2021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974,2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95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53,8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0%;反对 95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0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974,2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95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53,8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0%;反对 95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3.00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974,2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95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53,8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0%;反对 95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议案 4.00 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974,2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95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53,8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0%;反对 95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974,2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95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53,8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0%;反对 95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974,2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95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53,8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0%;反对 95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7.00 关于确认董事长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016,8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4%;反对 95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53,8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0%;反对 95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作回避表决。
议案 8.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974,2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95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53,8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0%;反对 95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9.00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973,7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95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53,3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8%;反对 95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作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10.00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973,7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95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53,3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8%;反对 95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作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11.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973,7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95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53,3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8%;反对 95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2021-04-29] (300570)太辰光:关于取消2020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27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
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4:30 在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 8
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会议室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0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
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1)。
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收到公司单独直接持有公司 4.70%
股份的股东、董事张艺明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修改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函》,提请将修改后的《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的议案》递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向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新增提案《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的议案》,并取消原对应议案,其他议案保持不变。现就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3日下午14:30(星期四)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上午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0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2021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8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关于确认董事长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说明:
1、公司2020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议案九、十和十一为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陈国尧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中所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三、议案编码
议案 议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提案 √
1.00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5.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
项报告》
7.00 《关于确认董事长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
8.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草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
核管理办法(修订)>的议案》
11.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年限制 √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
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3、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10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2021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地 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0755-32983676;传真:0755-32983689
(三)会议联系人:许红叶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570。
2、投票简称:“太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 cn in fo . co m . 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太
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并按
如下权限行使代理权: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备注:该列 表决意见
议案 议案名称 打勾的
[2021-04-29] (300570)太辰光: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24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
办公楼 8 楼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等资料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对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草案)》
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
—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
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公司、股东和骨干员工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对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同步修订。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修订)》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效果。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2021-04-29] (300570)太辰光: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23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办
公楼 8 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
知等资料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亲自出席董事 9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致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与留住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有效地提升团队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公司、股东和骨干员工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首次披露了相关内容。
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对原《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的议案》
为保证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最大程度发挥股权激励的效果,
进而确保公司经营与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定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对原《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同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 2020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收到公司单独直接持有公司 4.70%股份的股东、
董事张艺明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修改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函》,提请将修改后的《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的议案》递交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向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新增提案《关于<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的议案》,同时取消原对应议案,其他议案保
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2021-04-29] (300570)太辰光: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959元
每股净资产: 5.202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7%
营业总收入: 1.5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204.83万元
[2021-04-20] (300570)太辰光: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19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在公司办
公楼 8 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
知等资料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亲自出席董事 9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致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与留住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有效地提升团队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公司、股东和骨干员工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最大程度发挥股权激励的效果,
进而确保公司经营与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定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
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以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协议书》等;
⑤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归属申请、向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⑦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
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和作废处理;
⑧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⑨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
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关 于 召 开 2020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
[2021-04-20] (300570)太辰光: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20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在公司
办公楼 8 楼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等资料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
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公司、股东和骨干员工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效果。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的规定时间内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
[2021-04-20] (300570)太辰光: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21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4:30 在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 8
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会议室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3日下午14:30(星期四)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上午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0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2021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8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关于确认董事长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说明:
1、公司2020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议案九、十和十一为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陈国尧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中所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三、议案编码
议案 议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提案 √
1.00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5.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
项报告》
7.00 《关于确认董事长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
8.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1.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年限制 √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3、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10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2021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地 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0755-32983676;传真:0755-32983689
(三)会议联系人:许红叶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570。
2、投票简称:“太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 cn in fo . co m . 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太
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并按
如下权限行使代理权: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备注:该列 表决意见
议案 议案名称 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同 反 弃
意 对 权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提案 √
1.00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5.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
况的专项报告》
7.00 《关于确认董事
[2021-04-20] (300570)太辰光: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22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4月21日(星期三)15点至17点举行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广大投资者可登陆公司官网(www.china-tscom.com)并切换到中文模式,点击“投资者关系”中的“交流互动-本期活动”参与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张致民先生、总经理(财务总监)张艺明先生、董事会秘书蔡波女士、独立董事孟春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1年4月21日15:00前,将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证券部邮箱zqb@china-tscom.com,或者访问公司官网、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2021-03-31] (300570)太辰光: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14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在公司办公楼8楼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等资料于2021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募集资金专户的结余资金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了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状况。我们对该报告没有异议。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议案内容符合相关制度要求,无异议。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29日
[2021-03-31] (300570)太辰光:202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3元
每股净资产: 5.54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87%
营业总收入: 5.7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561.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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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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