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8018什么时候复牌?-乐鑫科技停牌最新消息
≈≈乐鑫科技688018≈≈(更新:22.02.25)
[2022-02-25]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2021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1 年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138,637.15 83,128.65 66.77
营业利润 20,836.47 11,045.84 88.64
利润总额 20,833.01 11,045.92 88.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9,842.77 10,405.20 90.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7,269.96 7,385.18 133.85
基本每股收益(元) 2.4775 1.3006 90.4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52% 6.47% 增加 5.05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 资 产 212,905.61 182,963.12 16.37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82,301.79 164,113.04 11.08
股 本 8,015.90 8,003.05 0.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
资产(元) 22.74 20.51 10.87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 2021 年年
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8,637.15 万元,同比增加 66.77%;营业利
润 20,836.47 万元,同比增加 88.64%,利润总额 20,833.01 万元,同比增加 88.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9,842.77 万元,同比增加 90.70%。扣除结构性存款收益、政府补助等影响,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7,269.96 万元,同比增加 133.85%。
报告期内,公司下游需求旺盛,业务快速增长,全线产品整体出货量同比增长 30%-40%,换算同一产品约当出货量增长 50%-55%;受所处集成电路行业上游晶圆封装产能紧缺的影响,公司调整销售策略,对产品售价进行调增,盈利能力进一步获得提升。
此外,公司进一步加强研发投入,期末公司总人数为 517 人,其中研发人员占比为 75%,研发费用同比增加 40.92%,主要发布研发成果如下:
1)硬件方面:新发布 3 款 AIoT 芯片,均搭载公司自主研发的 RISC-V 32
位处理器,产品矩阵更加丰富。
2)软件应用方面:不仅在 Wi-Fi 6 领域有了技术突破,还进入 Thread/Zigbee
技术领域,标志着公司在智能家居的三大主流无线技术(Wi-Fi、低功耗蓝牙和Thread/Zigbee)中均有产品布局,进一步拓宽了公司在 Wireless SoC(无线 SoC)领域的发展边界。
3)云服务方面:云产品 ESP RainMaker 已经商业化,从最初的云中间件进
化为完整的 AIoT 平台,集成我们的芯片硬件、第三方语音助手、手机 App 和云后台等,实现了硬件、软件应用和云端一站式的产品服务战略。
(二)主要指标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
1、营业总收入同比增加 55,508.51 万元,增幅 66.77%,主要系两项因素综
合影响所致:一是公司所处的物联网行业处于增长阶段,本期销量实现增长;二是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视成本上升情况及供求关系相应调增产品价格。
2、营业利润同比增加9,790.63万元,增幅88.64%,利润总额同比增加9,787.09万元,增幅 88.6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加 9,437.57 万元,增幅 90.70%,主要系三项因素综合影响所致:在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显著,并且综合毛利率控制在 40%左右,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强研发投入,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 7,889.79 万元,增幅为 40.92%。
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加 9,884.78 万元,增幅 133.85%,大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幅,主要是由于非经常性损益方面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与购买结构性存款的收益较去年减少所致。
4、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加 90.49%,主要系本报告期净利润上升所致。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主要指标可能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1-13]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9,000 万元到 21,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8,595 万元到 10,595 万元,同比增加 83%到 102%左右。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6,777 万元到18,777 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9,392 万元到 11,392万元,同比增加 127%到 154%左右。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上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405.2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385.18 万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本期营业收入增长约 65%-70%。由于公司 AIoT 芯片品类增加且存在芯片和
模组两种不同的出货形态,产品收入会受到结构性变化影响。
全线产品整体出货量同比增长 30%-40%。其中,高端产品线的增速较快。高端产品线耗用原料晶圆面积较大,单品货值更高。在晶圆尺寸一致的情况下,如果将不同产品的出货量以同一种产品(比如 ESP32 芯片)对晶圆的消耗量换算,则本期约当出货量将对比上期增长 50%-55%。
(二)研发费用影响
本期研发的大量投入增加致使研发费用同比增加 38%-43%。
在硬件方面,研发成果有 3 款新 AIoT 芯片发布,公司产品矩阵更加丰富。
本期除了在 Wi-Fi 6 领域有了技术突破,公司还进入 Thread/Zigbee 技术领域,标
志着公司在智能家居的三大主流无线技术(Wi-Fi、低功耗蓝牙和 Thread/Zigbee)中都有了产品布局,进一步拓宽了公司在 Wireless MCU(无线 MCU)领域的发展边界。
在云端方面,我们的云产品 ESP RainMaker 的研发成果进入商业化阶段,从
最初的一个云中间件进化为一个完整的 AIoT 平台,集成我们的芯片硬件、第三方语音助手、手机 App 和云后台等,实现了我们硬件、软件应用和云端一站式的产品服务战略。
(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本报告期,公司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并叠加往年的股权激励计划致使本期股份支付费用同比增长 18%-20%。
(四)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本报告期,非经营性损益主要系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产品获得的收益及政府补助。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1-12-28]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8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Shinvest Holding Ltd.(以下简称“Shinvest”)持有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4,117,8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14%;亚东北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东北辰”)持有公司 4,892,3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11%。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Shinvest 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3,204,518 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亚东北辰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4,806,778 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6%。
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收到股东 Shinvest 和亚东北辰出具的《关于股份
减持结果的告知函》,Shinvest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313,378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亚东北辰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522,320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1.90%。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Shinvest Holding Ltd.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4,117,824 5.14% IPO 前取得:4,117,824 股
亚东北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4,892,381 6.11% IPO 前取得:4,892,381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价 减持总金额 当前持股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股) 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格区间 (元) 减持完成情况 数量(股) 比例
(元/股)
Shinvest Holding 1,313,378 1.64% 2021/6/28~ 集中竞价 175.00- 287,997,434.15 未完成: 2,804,446 3.50%
Ltd. 2021/11/24 交易 296.00 1,891,140 股
亚东北辰创业投 1,522,320 1.90% 2021/6/28~ 集中竞价 197.44- 333,196,179.48 未完成: 3,370,061 4.20%
资有限公司 2021/12/6 交易 240.76 3,284,458 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根据 Shinvest 和亚东北辰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间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1-26]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5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 690 号 2 号楼 304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3
普通股股东人数 23
特别表决权股东人数 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1,623,75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1,623,754
特别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每份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
数量为:0) 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1.926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1.9265
特别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TEO SWEE ANN(张瑞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方式出席 3 人;
3、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珏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邵静博列席了本
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1,619,857 99.9906 3,897 0.0094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1,619,857 99.9906 3,897 0.0094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1,562,165 99.8520 61,589 0.1480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1,619,857 99.9906 3,897 0.0094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席会议有效 是否当选
序号 表决权的比
例(%)
5.01 关于选举 TEO SWEEANN(张瑞 40,088,577 96.3117 是
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5.02 关于选举 NG PEI QI(黄佩琪)为 40,088,577 96.3117 是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5.03 关于选举 TEO TECK TELONG 40,088,577 96.3117 是
(张德隆)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4 关于选举徐欣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40,088,577 96.3117 是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席会议有效 是否当选
序号 表决权的比
例(%)
6.01 关于选举蓝宇哲为公司第二届董 40,088,577 96.3117 是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02 关于选举KOH CHUAN KOON为 40,088,577 96.3117 是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6.03 关于选举 LEE SZE CHIN 为公司 40,088,577 96.3117 是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席会议有效 是否当选
序号 表决权的比
例(%)
7.01 关于选举王易文为公司第二届监 40,088,677 96.3120 是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7.02 关于选举付寒玉为公司第二届监 40,042,148 96.2002 是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 票数 (%) 票数 (%)
号
1 关于使用部分 6,759,857 99.9423 3,897 0.0577 00.0000
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2 关于续聘公司 6,759,857 99.9423 3,897 0.0577 00.0000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3 关于制定公司 6,702,165 99.0894 61,589 0.9106 00.0000
董事、监事薪酬
标准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 6,759,857 99.9423 3,897 0.0577 00.0000
章程的议案
5.01 关于选举 TEO 5,228,577 77.3028
SWEEANN(张
瑞安)为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
案
5.02 关 于 选 举 NG 5,228,577 77.3028
PEI QI(黄佩
琪)为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5.03 关于选举 TEO 5,228,577 77.3028
TECK
TELONG(张德
隆)为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5.04 关于选举徐欣 5,228,577 77.3028
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6.01 关于选举蓝宇 5,228,577 77.3028
哲为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6.02 关于选举 KOH 5,228,577 77.3028
CHUAN KOON
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6.03 关于选举 LEE 5,228,577 77.3028
SZE CHIN 为公
司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7.01 关于选举王易 5,228,677 77.3043
文为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7.02 关于选举付寒 5,182,148 76.6164
玉为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第 1-3, 5-7 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
[2021-11-26]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6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星
期四)在公司 304 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会议由拟任监事会主席吕志华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吕志华女士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吕志华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为止,任期三年。
吕志华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1-26]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7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 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
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
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分别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和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已经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 TEO SWEE ANN(张瑞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TEOSWEEANN(张瑞安)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二、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已经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如下:
1、战略委员会:TEOSWEEANN(张瑞安)先生、KOHCHUANKOON 先
生、LEE SZE CHIN 先生,其中 TEO SWEEANN(张瑞安)先生为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LEESZECHIN 先生、KOHCHUANKOON 先生、TEOSWEEANN(张瑞安)先生,其中 LEE SZE CHIN 先生为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蓝宇哲先生、NGPEICHI(黄佩琪)女士、LEESZECHIN先生,其中蓝宇哲先生为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KOHCHUANKOON 先生、蓝宇哲先生、徐欣先生,其中 KOH CHUAN KOON 先生为召集人。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委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三、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已经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吕志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吕志华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 TEO SWEE ANN(张瑞安)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
意聘任王珏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邵静博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王
珏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王珏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备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TEOSWEEANN(张瑞安)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王珏女士、邵静博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五、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闻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日常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徐闻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徐闻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六、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1065218
电子邮箱:ir@espressif.com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碧波路 690 号 2 号楼 304 室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附件:
1、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珏女士个人简历
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98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复旦大学经济学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主要经历如下:2005
年 5 月至 2010 年 4 月历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高
级审计员;2010 年 5 月至 2014 年 7 月历任上海磐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
经理、投资总监;2010 年 7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上海磐石容银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监事;2010 年 7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上海磐石容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2010 年 11 月至今任上海米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2 年 5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乌鲁木齐磐石新泓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4 年 8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乐鑫有限市场拓展总监、董事会秘书;2018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珏女士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珏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223 股,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9,273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2、财务总监邵静博女士个人简历
本公司财务总监,1981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
学技术大学管理学学士,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主要经历如下:2003 年 7 月
至 2006 年 7 月历任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培生、会计主管;2006 年 7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海外部财务经理;2010 年 6 月至 2013 年 4 月
任奥布赖恩管道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 年 4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慧科讯
业(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15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咨询师;2018 年 1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乐鑫有限财务总监;2018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邵静博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25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3、证券事务代表徐闻个人简历
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199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
江财经大学管理学学士,新加坡国立大学理学硕士。主要经历如下:2018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徐闻女士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闻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8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2021-11-10]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9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出募集资金计划的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
3,5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1 年 11 月 9 日,乐鑫信息科技(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3,5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7 月 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71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2.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5,2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 12,034.78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3,165.22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存入指定的监管账户,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19]31070 号”《验资报告》。后因募集资金印花
税减免 31.3 万元,故实际相关发行费用较之前减少 31.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 113,196.52 万元。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标准协议无线互联网芯片技术升级项目等四个项目,预计总投资 101,140.93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超募资金为12,055.59 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乐
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5)。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 3,5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市场开拓及日常经营活动支出等。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根据公司实际需求进行,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中计人民币 3,5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 3,500 万
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无项目规划剩
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乐鑫科技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乐鑫科技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3、乐鑫科技本年度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达超募资金总额的 30%,且乐鑫科技已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乐鑫科技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行为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乐鑫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 3,500 万元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文件
(一)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10]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2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
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21,200 股;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
次归属 40,239 股。该部分股票均为普通股,已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20,000 股;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
次归属 1,030 股。该部分股票均为普通股,已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26,500 股;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三次归属 6,905 股;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第一次归属 12,589 股。该部分股票均为普通股,已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至此,公司股份总数由普通股 80,030,500 股变更为普通股 80,158,963 股;公
司注册资本由 80,030,500 元人民币变更为 80,158,963 元人民币。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对《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本次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80,030,500 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 80,158,963 元人民币。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0,030,500 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0,158,963 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项、第(四)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本章程第 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 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经 2/3 以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收购 授权,经 2/3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议。
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收购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 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 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
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八十一条 第八十一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 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 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
票表决权。 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 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
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有表决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 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 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 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
股东权利。 权等股东权利。
依照前述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 依照前述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
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
东权利。 东权利。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股比例限制。
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者其股东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者其股东
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三条
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
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组织点票;如果会
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
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
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
会议主持人应当立即组织点票。
第九十九条 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 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 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
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董事会中的职
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
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
入董事会。
第一百五十九条 第一百六十条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内容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应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投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监事 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 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 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
投资者的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 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 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 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
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
因素。
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每年应当至少以现金
方式分配利润一次;在足额提取盈余公积金 (三)现金分红条件:
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 (1)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盈利,累计可分配利
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 润为正数,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
(1)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盈利,累计可分配利 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重大投资计划或重润为正数,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 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超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重大投资计划或重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或单项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超 购买资产价值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或单项 资产 10%的事项,上述资产价值同时存在账购买资产价值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 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以及对外投资产 10%的事项,上述资产价值同时存在账 资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10%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以及对外投 及以上的事项;
资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10%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及以上的事项;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3)公司
[2021-11-10]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4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 年 11 月 25 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11 月 25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 690 号 2 号楼 304 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25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3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
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5.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应选董事(4)
董事的议案 人
5.01 关于选举 TEO SWEEANN(张瑞安)为公司第二届董 √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2 关于选举 NG PEI QI(黄佩琪)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的议案
5.03 关于选举 TEO TECK TELONG(张德隆)为公司第二 √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4 关于选举徐欣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应选独立董事
事的议案 (3)人
6.01 关于选举蓝宇哲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6.02 关于选举 KOH CHUAN KOON 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
独立董事的议案
6.03 关于选举 LEE SZE CHIN 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
事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 应选监事(2)
代表监事的议案 人
7.01 关于选举王易文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的议案
7.02 关于选举付寒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一
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登载《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 特别决议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018 乐鑫科技 2021/11/1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
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8:00)
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 690 号 2 号楼 304 室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 690 号 2 号楼 304 室
邮编:201203
电话:(021)61065218
联系人:王珏
(二)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2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5.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5.01 关于选举 TEO SWEE ANN(张瑞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5.02 关于选举 NG PEI QI(黄佩琪)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5.03 关于选举 TEO TECK TELONG(张德隆)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4 关于选举徐欣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6.01 关于选举蓝宇哲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02 关于选举 KOH CHUAN KOON 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6.03 关于选举LEE SZE CHIN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
7.01 关于选举王易文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7.02 关于选举付寒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
[2021-11-10]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1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 TEO SWEE ANN(张瑞安)先生、NG PEI CHI 女士、
TEO TECK LEONG 先生、徐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蓝宇哲先生、KOH CHUAN KOON 先生、LEESZE CHIN 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
立董事候选人蓝宇哲先生、KOH CHUAN KOON 先生、LEE SZE CHIN 先
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蓝宇哲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将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易文女士、付寒玉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将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附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TEO SWEE ANN(张瑞安)先生
1975 年 9 月出生,新加坡籍,本科及硕士均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电
子工程专业。主要经历如下:2000 年 3 月至 2001 年 4 月任 Transilica Singapore
Pte Ltd.设计工程师;2001 年 5 月至 2004 年 5 月任 Marvell Semiconductor Inc
高级设计工程师;2004 年 5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澜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技术总监;2008 年 4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乐鑫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首席
执行官; 2011 年 1 月至今任 Espressif Incorporated 董事;2014 年 9 月至今
任 Impromptu Capital Inc.董事;2014 年 9 月至今任 Espressif Technology Inc.
董事;2014 年 10 月至今任 Espressif Investment Inc.董事;2014 年 11 月至今
任乐鑫(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提名函提交日,TEO SWEE ANN 先生间接持有公司 股 份
34,860,000 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NGPEI CHI 女士
本公司董事、综合管理部信息技术组经理,1977 年 3 月出生,新加坡
籍,本科及硕士均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工程学专业。主要经历如下:2001
年 3 月至 2002 年 4 月任 Realistic Laboratories Ltd.软件工程师;2002 年 6 月
至 2004 年 4 月任 Tecnomatix Technologies Ltd.软件工程师;2004 年 5 月至
2010 年 3 月为自由职业者;2010 年 4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乐鑫科技(上海)
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信息技术组经理;2018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综合管理部信息技术组经理。
截至本提名函提交日,NG PEI CHI 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公司董事,1955 年 1 月出生,新加坡籍,本科毕业于新加坡南洋大
学会计学专业。主要经历如下:1988 年 12 月至今任 Sin Hong Hardware Pte
Ltd.董事;2003 年 9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巨力精密设备制造(东莞)有限公
司董事;2004 年 5 月至今任宁波万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 年 2
月至今任 OPT Investment Pte Ltd.董事;2007 年 10 月至今任 Maritrans
Corporation Pte Ltd.董事长;2007 年 11 月任钜立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
司董事;2010 年 2 月至今任 SHK Investment PteLtd.董事;2010 年 7 月至今
任 Shinvest Holding Ltd.(曾用名 Eastgate Technology Ltd.)董事;2011 年 3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巨力精密设备制造(株洲)有限公司董事; 2013 年 7 月
至今任 Sintec Investment Pte Ltd.董事;2018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提名函提交日,TEO TECK LEONG 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
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徐欣先生
本公司董事,1976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本科
毕业于复旦大学电子工程专业,硕士毕业于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奥林商
学院 EMBA 专业。主要经历如下:1999 年 6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美国微软
公司微软全球技术中心事业部总经理;2003 年 3 月至 2010 年 2 月任上海微
创软件有限公司副总裁;2010 年 3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上海数融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总经理;2011 年 3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尼尔森(中国)有限公司大中
华区资深总监;2014 年 3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贝塔斯曼集团欧唯特(中国)
有限公司中国区副总裁;2016 年 1 月至今任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硅谷联席首代、联席总裁;2020 年 9 月至今任复星开心购(海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复星开心购(深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 年 2 月至今任广州市玄武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3 月至今任复星开心购(海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 年 3 月至今任深圳前海复星瑞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提名函提交日,徐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蓝宇哲先生
本公司独立董事,198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毕业于复旦大学国际金融学专业。主要经历如下:2006 年 10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2008 年 10 月至 2018
年 6 月历任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资深顾问、经理、高级经理;2018
年 7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布瑞克农业控股(北京)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
年 5 月至今任上海首誉企业咨询中心执行董事;2018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
独立董事。
截至本提名函提交日,蓝宇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KOH CHUAN KOON 先生
本公司独立董事,1975 年 3 月出生,新加坡籍,本科毕业于新加坡国
立大学信息系统专业,硕士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计算机专业。主要经历如
下:2002 年 6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 JobsCentral.com.sg 董事;2010 年 8 月至
今任 Travelogy.com Pte Ltd. 董事;2015 年 9 月至今任 Gilgamesh Pte Ltd.董
事,2018 年 12 月至今任 Stretch Capital Pte. Ltd.董事;2018 年 11 月至今任
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提名函提交日,KOH CHUAN KOON 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LEE SZE CHIN 先生
本公司独立董事,1975 年 7 月出生,新加坡籍,本科毕业于法国格勒
诺布尔综合理工学院电子工程专业,硕士毕业于美国斯坦福大学电子工程
(神经网络)专业。主要经历如下:2002 年 5 月至 2007 年 4 月任新加坡资
讯通信发展管理局处长;2007 年 5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新加坡驻上海总领事
馆信息产业处副领事;2010 年 7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新加坡驻上海总领事
馆信息产业处领事;2012 年 11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新加坡资讯通信发展管
理局司长;2014 年 6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 Appli
[2021-11-10]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
(星期二)在公司 304 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志华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志华女士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求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3,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具体费用。
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续聘审计机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应进行换届选举。现拟提名王易文、付寒玉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况。
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10]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0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请的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并顺利完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事项。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审计公司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 年 12 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天职国际合伙人 58 人,注册会计师 1,254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50 人。
3.业务规模
天职国际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2.28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16.93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8.13 亿元。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85 家,主要行业(证监
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07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5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
督管理措施 5 次,涉及人员 14 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1:马罡,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5 年
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首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 2:李晓敏,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薇英,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 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等因素确定。2021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86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70 万元;
内控审计费用 16 万元)。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与上一期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过往的业务合作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作为公司 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审计服务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聘任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并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10]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3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
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吕志华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吕志华女士,1996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
天津工业大学财务管理专业。2018年 11月至今任乐鑫科技集团财务管理培训生、财务 BP。
吕志华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021-11-10]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0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请的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并顺利完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事项。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审计公司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 年 12 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天职国际合伙人 58 人,注册会计师 1,254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50 人。
3.业务规模
天职国际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2.28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16.93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8.13 亿元。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85 家,主要行业(证监
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07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5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
督管理措施 5 次,涉及人员 14 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1:马罡,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5 年
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首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 2:李晓敏,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薇英,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 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等因素确定。2021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86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70 万元;
内控审计费用 16 万元)。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与上一期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过往的业务合作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作为公司 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审计服务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聘任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并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10]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
(星期二)在公司 304 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志华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志华女士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求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3,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具体费用。
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续聘审计机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应进行换届选举。现拟提名王易文、付寒玉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况。
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10]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3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
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吕志华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吕志华女士,1996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
天津工业大学财务管理专业。2018年 11月至今任乐鑫科技集团财务管理培训生、财务 BP。
吕志华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021-11-09]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2019年及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7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及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45,994 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574%
其中: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第一
次归属 26,500 股;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第三次归属 6,905 股;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 12,589 股。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 年 11 月 11 日
一、 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1. 2019 年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1)2019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19年9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2)2019 年 9 月 24 日至 2019 年 10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 年 10 月 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19-018)。
(3)2019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19 年 10 月 15 日,公司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020)。
(4)2019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19 年 10 月 2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5)2020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6)2020 年 11 月 2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
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0,500股,归属人数共 17 人。
(7)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2020 年第一期、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2021 年 4 月 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
于调整 2019 年、2020 年第一期、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8)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019 年及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其中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 21,200 股,归属人数共 2 人。
(9)2021 年 5 月 2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019 年及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其中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 20,000 股,归属人数共 1 人。
(10)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2.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0 年第一期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0年第一期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0年3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2)2020 年 3 月 10 日至 2020 年 3 月 24 日,公司对 2020 年第一期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与 2020 年第一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3 月 25 日,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15)。
(3)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 年 3 月 31 日,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17)。
(4)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0 年 4 月 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5)2020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 2019 年、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6)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2020 年第一期、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2021 年 4 月 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
于调整 2019 年、2020 年第一期、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7)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2021-10-29]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6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三方监
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7 月 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71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2.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5,2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 12,034.7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3,165.22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19]31070 号”《验资报告》。后因募集资金印花税减免31.3万元,故实际相关发行费用较之前减少31.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 113,196.52 万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乐鑫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为 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方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和后 期运营效率,公司拟变更募资基金专项账户,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专项账户(70010122002712885 和 70010122002713779)予以销户,并在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北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原募集资金账户的
全部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北支行新设立于
2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市北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 管协议”)。本次三方监管协议下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账号 募投项目
乐鑫信息科技(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216420100100158859 研 发 中 心
海)股份有限公司 司上海市北支行 建设项目
乐鑫信息科技(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216420100100158978 超 额 募 集
海)股份有限公司 司上海市北支行 资金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北支行
丙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 制的实施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下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
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协议各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条款: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专户1:账号名称: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16420100100158859;
专 户 2 : 账 号 名 称 : 乐 鑫 信息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账号:
216420100100158978;截止 2021 年 10 月 26 日,专户 1 与专户 2 的余额均为 0
万元。
专户 1 仅用于甲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专户 2 仅用于甲方超额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和支付 IPO 过程中尚未支付的费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但乙方按规定扣收手续费等银行费用或其它有权机关另有要求的除外)。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甲方的子公司或甲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甲方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本协议的相关规定。
三、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 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 / 年 /
月 / 日,期限 / 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四、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六、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许德学、张寅博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专户的账户收支结算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账户收支结算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七、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甲方一次性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的,甲方及乙方均应当及时以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后续若相关法律法规有变化,则乙方应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将甲方账户重大变动及时通知丙方。
八、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九、协议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自在本协议中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即构成违约,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如果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履行通知义务,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或者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注销专户。
如甲方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等原因需要变更专户开立银行或开立账户,且需要与相关银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甲、乙、丙三方同意自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本协议自行终止。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失效。
十一、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协议签订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协议签订各方一致同意按以下方式解决:将争议提交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6]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0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在公
司 304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会议由董事长 TEO SWEE ANN(张瑞安)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TEOSWEEANN(张瑞安)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阅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资料,认为编制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的规定,所包含信息能从各方面反映出公司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10 月
25 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94.5 元/股,向 9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212 股限
制性股票,剩余未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不再授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
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31,000 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8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13,051 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25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26]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1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第一
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星期
一)在公司 304 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志华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志华女士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部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信息能从各方面反映出公司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0 月 25 日,
并同意以 94.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9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212 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
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18 名激励对象归属 31,000 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25 名激励对象归属 13,051 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26] (688018)乐鑫科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8504元
每股净资产: 22.063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75%
营业总收入: 9.7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48亿元
[2021-10-12]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9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股东亚东北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东北辰”)持有公司股份 4,005,473 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 4.9998%。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披露《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亚东北辰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4,806,778 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602,259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将于本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期
间为 202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5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
为不超过 3,204,519 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将于本公告日起三个交
易日后进行,期间为 2021 年 6 月 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5 日披露《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亚东北辰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 801,065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1%。本次减持后,亚东北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091,3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1069%。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收到股东亚东北辰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
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亚东北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潘东辉
注册地 西藏亚东县城东路 8 号
主要股东 上 海 锐 坤 创 业 投 资有 限 公 司 , 持 股 比例 为
64.1153%;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
例为 35.8847%。
2、权益变动情况
变动方式 变动时间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2021年9月27日~ 人民币普
集中竞价 85,843 0.1072%
2021 年 10 月 8 日 通股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有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有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亚东北辰 4,091,316 5.1069% 4,005,473 4.9998%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亚东北辰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其在未来 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2 日
[2021-10-12]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乐鑫科技
股票代码:688018
信息披露义务人:亚东北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西藏亚东县城东路 8 号
股权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2021 年 10 月 9 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3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6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7
第八节 备查文件...... 8
附表...... 9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乐鑫科技 指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亚东北辰 指 亚东北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 2021 年 7 月 3 日至
本次权益变动 指 2021 年 10 月 8 日期间所持公司股份比
例累计减少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亚东北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藏亚东县城东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 潘东辉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233064670310N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
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
经营范围 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
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3-08-02 至长期
主要股东 上海锐坤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64.1153%;
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35.8847%。
通讯地址 西藏亚东县城东路 8 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任职
区的居留权
是(其他国家或地区居
潘东辉 男 中国 中国 执行董事
留权系中国香港)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要减持公司股份。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披露《乐鑫科技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
告》(公告编号:2021-028),亚东北辰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4,806,778 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6%。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1,602,259 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 2%,将于本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期间为 2021 年 6 月 28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25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3,204,519 股,
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将于本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期间为2021
年 6 月 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在股份减持期间内,亚东北辰将遵守在任意连
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5 日披露《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亚东北辰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 801,065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1%。本次减持后,亚东北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091,3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1069%。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亚东北辰尚未实施完成上述减持计划。截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亚东北辰已合计减持 886,9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071%。
本次减持后,亚东北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005,4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8%。
本次权益变动后,亚东北辰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除上述减持计划之外,亚东北辰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
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乐鑫科技无限售流通股 4,091,316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1069%。
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乐鑫科技4,005,473 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9998%,持股比例已低于 5%,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
二、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完成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种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变动方式 变动时间
类 (股) (%)
2021 年 9 月 27 日~ 人民币
集中竞价 85,843 0.1072%
2021 年 10 月 8 日 普通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减持 减持 减持价格区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数量(股) 方式 间(元/股)
2021/6/28 ~ 集中竞价 208.00 -
亚东北辰 801,065 1.00%
2021/7/2 交易 240.7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亚东北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1 年 10 月 9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
[2021-09-27]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Shinvest Holding Ltd.(以下简称“Shinvest”)持有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4,117,8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14%。亚东北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东北辰”)持有乐鑫科技 4,892,3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11%。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
告编号:2021-028)。Shinvest 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3,204,518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1,602,25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将于本
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期间为 202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5 日;
以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1,602,259 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2%,将于本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期间为 2021 年 6 月 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亚东北辰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4,806,778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1,602,25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将于本公告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期间为 202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5 日;以
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3,204,519 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4%,将于本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期间为 2021 年 6 月 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
2021 年 7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2),亚东北辰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 801,065 股,减持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 1%,本次减持数量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 Shinvest《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
日,Shinvest 减持股份数量 676,229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84%,
本次减持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Shinvest 5%以上非第 4,117,824 5.14% IPO 前取得:4,117,824 股
Holding Ltd. 一大股东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减持价
减持数 减持 减持 当前持股 当前持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元)
量(股) 比例 方式 数量(股) 股比例
(元/股)
Shinvest 676,229 0.84% 2021/6/28~ 集中 210.20-2 167,522,161.12 3,441,595 4.30%
Holding 2021/7/30 竞价 96.00
Ltd. 交易
注:Shinvest 暂未开始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系股东 Shinvest 自身资金需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及减持实施进展,系公司股东 Shinvest 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Shinvest 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择机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及减持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上述股东的减持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7 日
[2021-07-31]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6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第
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星
期五)在公司 304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
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志华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志华女士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37)。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1-035)。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31 日
[2021-07-31]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 年 7 月 30 日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
技”或“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7月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71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2.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5,2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 12,034.7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3,165.22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19]31070 号”《验资报告》。后因募集资金印花税减免31.3万元,故实际相关发行费用较之前减少31.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 113,196.52 万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乐鑫信息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5)。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灵活期限、6个月以内、6-12 个月等不同期限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乐鑫科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
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资金回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上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1 日
[2021-07-31] (688018)乐鑫科技: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2681元
每股净资产: 21.400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05%
营业总收入: 6.3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02亿元
[2021-07-28]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适用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3 日(星期二)14: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将
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发布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
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支持下,公司计划于 2021 年 8 月 3 日举行 2021 年半
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为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要求,本公司现就 2021 年半年度业绩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3 日(星期二)14: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张瑞安先生,董事会秘书王珏女士,财务总监邵静博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8 月 3 日(星期二)14:00-16:00 登录上证路演
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进入业绩说明会专区,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8 月 2 日(星期一)15:00 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
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 ir@espressif.com。说明会上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61065218
电子邮箱:ir@espressif.com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8 日
[2021-07-14]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800,000 股,限售期为 24 个月。本
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22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7 月 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71 号),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乐鑫科技”)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并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62,562,886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7,437,114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共涉及 1 名股
东,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共计 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86%,限
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62,562,886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7,437,114 股。
2020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
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2020 年 11 月 26 日,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中共 17 名激励对象完成了归属登记,共计 30,500股上市流通,占公司归属前总股本的 0.0381%。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
由 80,000,000 股变更为 80,030,500 股。详见公司 2020 年 11 月 24 日刊登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乐鑫科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2020-051)。
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2021 年 5 月 10 日,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中共2名激励对象完成了归属登记,共计 21,200 股上市流通;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共 108 名激励对象完成了归属登记,共计 40,239 股上市流通。本次归属共计 61,439 股上市流通,占公司归属前总股本的 0.0768%。本次归属完成后,公
司股本总数由 80,030,500 股变更为 80,091,939 股。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6 日刊
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乐鑫科技 2019 年及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2021-026)。
2021 年 6 月 2 日,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中共 1 名激
励对象完成了归属登记,共计 20,000 股上市流通;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共 2 名激励对象完成了归属登记,共计 1,030 股上市流通。本次归属共计 21,030 股上市流通,占公司归属前总股本的 0.0263%。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 80,091,939 股变更为 80,112,969 股。详见公司2021年5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乐鑫科技2019年及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2021-027)。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80,112,969 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1.0000%变更为 0.9986%。
此外,公司不存在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所做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
月。
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无其他特别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公司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
4、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与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招商证券对乐鑫科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总数为 800,000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800,000 股,限售期为 24 个月。本公
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22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 剩余限售
序 股东 持有限售股 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 股数量
号 名称 数量(股) 总股本比 数量(股) (股)
例
1 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800,000 0.9986% 800,000 0
合计 800,000 0.9986% 800,000 0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战略配售股份 800,000 24
合计 800,000
六、上网公告附件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4 日
[2021-07-05]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2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
减持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亚东北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东北辰”)持有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4,892,3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11%。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
告编号:2021-028)。亚东北辰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4,806,778 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6%。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1,602,259 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将于本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期间为 202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5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3,204,519 股,即不超过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将于本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期间为 2021 年 6
月 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亚东北辰《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亚东北辰减持股份数量 801,065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1%,本次减持数量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亚东北辰创业 5%以上非第 4,892,381 6.11% IPO 前取得:4,892,381 股
投资有限公司 一大股东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减持价 当前
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 减持总金额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格区间 持股
(股) 比例 方式 (元) 数量(股)
(元/股) 比例
亚东北辰 801,065 1% 2021/6/28 集中 208.00 178,279,563.71 4,091,316 5.11%
创业投资 ~2021/7/2 竞价 -240.76
有限公司 交易
注:亚东北辰暂未开始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系股东亚东北辰自身资金需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及减持实施进展,系公司股东亚东北辰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亚东北辰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择机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及减持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上述股东的减持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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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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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2021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1 年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138,637.15 83,128.65 66.77
营业利润 20,836.47 11,045.84 88.64
利润总额 20,833.01 11,045.92 88.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9,842.77 10,405.20 90.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7,269.96 7,385.18 133.85
基本每股收益(元) 2.4775 1.3006 90.4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52% 6.47% 增加 5.05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 资 产 212,905.61 182,963.12 16.37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82,301.79 164,113.04 11.08
股 本 8,015.90 8,003.05 0.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
资产(元) 22.74 20.51 10.87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 2021 年年
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8,637.15 万元,同比增加 66.77%;营业利
润 20,836.47 万元,同比增加 88.64%,利润总额 20,833.01 万元,同比增加 88.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9,842.77 万元,同比增加 90.70%。扣除结构性存款收益、政府补助等影响,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7,269.96 万元,同比增加 133.85%。
报告期内,公司下游需求旺盛,业务快速增长,全线产品整体出货量同比增长 30%-40%,换算同一产品约当出货量增长 50%-55%;受所处集成电路行业上游晶圆封装产能紧缺的影响,公司调整销售策略,对产品售价进行调增,盈利能力进一步获得提升。
此外,公司进一步加强研发投入,期末公司总人数为 517 人,其中研发人员占比为 75%,研发费用同比增加 40.92%,主要发布研发成果如下:
1)硬件方面:新发布 3 款 AIoT 芯片,均搭载公司自主研发的 RISC-V 32
位处理器,产品矩阵更加丰富。
2)软件应用方面:不仅在 Wi-Fi 6 领域有了技术突破,还进入 Thread/Zigbee
技术领域,标志着公司在智能家居的三大主流无线技术(Wi-Fi、低功耗蓝牙和Thread/Zigbee)中均有产品布局,进一步拓宽了公司在 Wireless SoC(无线 SoC)领域的发展边界。
3)云服务方面:云产品 ESP RainMaker 已经商业化,从最初的云中间件进
化为完整的 AIoT 平台,集成我们的芯片硬件、第三方语音助手、手机 App 和云后台等,实现了硬件、软件应用和云端一站式的产品服务战略。
(二)主要指标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
1、营业总收入同比增加 55,508.51 万元,增幅 66.77%,主要系两项因素综
合影响所致:一是公司所处的物联网行业处于增长阶段,本期销量实现增长;二是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视成本上升情况及供求关系相应调增产品价格。
2、营业利润同比增加9,790.63万元,增幅88.64%,利润总额同比增加9,787.09万元,增幅 88.6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加 9,437.57 万元,增幅 90.70%,主要系三项因素综合影响所致:在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显著,并且综合毛利率控制在 40%左右,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强研发投入,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 7,889.79 万元,增幅为 40.92%。
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加 9,884.78 万元,增幅 133.85%,大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幅,主要是由于非经常性损益方面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与购买结构性存款的收益较去年减少所致。
4、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加 90.49%,主要系本报告期净利润上升所致。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主要指标可能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1-13]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9,000 万元到 21,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8,595 万元到 10,595 万元,同比增加 83%到 102%左右。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6,777 万元到18,777 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9,392 万元到 11,392万元,同比增加 127%到 154%左右。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上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405.2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385.18 万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本期营业收入增长约 65%-70%。由于公司 AIoT 芯片品类增加且存在芯片和
模组两种不同的出货形态,产品收入会受到结构性变化影响。
全线产品整体出货量同比增长 30%-40%。其中,高端产品线的增速较快。高端产品线耗用原料晶圆面积较大,单品货值更高。在晶圆尺寸一致的情况下,如果将不同产品的出货量以同一种产品(比如 ESP32 芯片)对晶圆的消耗量换算,则本期约当出货量将对比上期增长 50%-55%。
(二)研发费用影响
本期研发的大量投入增加致使研发费用同比增加 38%-43%。
在硬件方面,研发成果有 3 款新 AIoT 芯片发布,公司产品矩阵更加丰富。
本期除了在 Wi-Fi 6 领域有了技术突破,公司还进入 Thread/Zigbee 技术领域,标
志着公司在智能家居的三大主流无线技术(Wi-Fi、低功耗蓝牙和 Thread/Zigbee)中都有了产品布局,进一步拓宽了公司在 Wireless MCU(无线 MCU)领域的发展边界。
在云端方面,我们的云产品 ESP RainMaker 的研发成果进入商业化阶段,从
最初的一个云中间件进化为一个完整的 AIoT 平台,集成我们的芯片硬件、第三方语音助手、手机 App 和云后台等,实现了我们硬件、软件应用和云端一站式的产品服务战略。
(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本报告期,公司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并叠加往年的股权激励计划致使本期股份支付费用同比增长 18%-20%。
(四)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本报告期,非经营性损益主要系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产品获得的收益及政府补助。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1-12-28]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8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Shinvest Holding Ltd.(以下简称“Shinvest”)持有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4,117,8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14%;亚东北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东北辰”)持有公司 4,892,3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11%。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Shinvest 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3,204,518 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亚东北辰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4,806,778 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6%。
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收到股东 Shinvest 和亚东北辰出具的《关于股份
减持结果的告知函》,Shinvest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313,378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亚东北辰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522,320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1.90%。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Shinvest Holding Ltd.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4,117,824 5.14% IPO 前取得:4,117,824 股
亚东北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4,892,381 6.11% IPO 前取得:4,892,381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价 减持总金额 当前持股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股) 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格区间 (元) 减持完成情况 数量(股) 比例
(元/股)
Shinvest Holding 1,313,378 1.64% 2021/6/28~ 集中竞价 175.00- 287,997,434.15 未完成: 2,804,446 3.50%
Ltd. 2021/11/24 交易 296.00 1,891,140 股
亚东北辰创业投 1,522,320 1.90% 2021/6/28~ 集中竞价 197.44- 333,196,179.48 未完成: 3,370,061 4.20%
资有限公司 2021/12/6 交易 240.76 3,284,458 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根据 Shinvest 和亚东北辰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间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1-26]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5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 690 号 2 号楼 304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3
普通股股东人数 23
特别表决权股东人数 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1,623,75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1,623,754
特别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每份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
数量为:0) 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1.926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1.9265
特别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TEO SWEE ANN(张瑞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方式出席 3 人;
3、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珏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邵静博列席了本
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1,619,857 99.9906 3,897 0.0094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1,619,857 99.9906 3,897 0.0094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1,562,165 99.8520 61,589 0.1480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1,619,857 99.9906 3,897 0.0094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席会议有效 是否当选
序号 表决权的比
例(%)
5.01 关于选举 TEO SWEEANN(张瑞 40,088,577 96.3117 是
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5.02 关于选举 NG PEI QI(黄佩琪)为 40,088,577 96.3117 是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5.03 关于选举 TEO TECK TELONG 40,088,577 96.3117 是
(张德隆)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4 关于选举徐欣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40,088,577 96.3117 是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席会议有效 是否当选
序号 表决权的比
例(%)
6.01 关于选举蓝宇哲为公司第二届董 40,088,577 96.3117 是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02 关于选举KOH CHUAN KOON为 40,088,577 96.3117 是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6.03 关于选举 LEE SZE CHIN 为公司 40,088,577 96.3117 是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席会议有效 是否当选
序号 表决权的比
例(%)
7.01 关于选举王易文为公司第二届监 40,088,677 96.3120 是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7.02 关于选举付寒玉为公司第二届监 40,042,148 96.2002 是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 票数 (%) 票数 (%)
号
1 关于使用部分 6,759,857 99.9423 3,897 0.0577 00.0000
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2 关于续聘公司 6,759,857 99.9423 3,897 0.0577 00.0000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3 关于制定公司 6,702,165 99.0894 61,589 0.9106 00.0000
董事、监事薪酬
标准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 6,759,857 99.9423 3,897 0.0577 00.0000
章程的议案
5.01 关于选举 TEO 5,228,577 77.3028
SWEEANN(张
瑞安)为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
案
5.02 关 于 选 举 NG 5,228,577 77.3028
PEI QI(黄佩
琪)为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5.03 关于选举 TEO 5,228,577 77.3028
TECK
TELONG(张德
隆)为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5.04 关于选举徐欣 5,228,577 77.3028
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6.01 关于选举蓝宇 5,228,577 77.3028
哲为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6.02 关于选举 KOH 5,228,577 77.3028
CHUAN KOON
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6.03 关于选举 LEE 5,228,577 77.3028
SZE CHIN 为公
司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7.01 关于选举王易 5,228,677 77.3043
文为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7.02 关于选举付寒 5,182,148 76.6164
玉为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第 1-3, 5-7 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
[2021-11-26]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6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星
期四)在公司 304 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会议由拟任监事会主席吕志华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吕志华女士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吕志华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为止,任期三年。
吕志华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1-26]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7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 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
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
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分别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和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已经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 TEO SWEE ANN(张瑞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TEOSWEEANN(张瑞安)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二、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已经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如下:
1、战略委员会:TEOSWEEANN(张瑞安)先生、KOHCHUANKOON 先
生、LEE SZE CHIN 先生,其中 TEO SWEEANN(张瑞安)先生为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LEESZECHIN 先生、KOHCHUANKOON 先生、TEOSWEEANN(张瑞安)先生,其中 LEE SZE CHIN 先生为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蓝宇哲先生、NGPEICHI(黄佩琪)女士、LEESZECHIN先生,其中蓝宇哲先生为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KOHCHUANKOON 先生、蓝宇哲先生、徐欣先生,其中 KOH CHUAN KOON 先生为召集人。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委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三、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已经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吕志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吕志华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 TEO SWEE ANN(张瑞安)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
意聘任王珏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邵静博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王
珏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王珏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备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TEOSWEEANN(张瑞安)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王珏女士、邵静博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五、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闻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日常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徐闻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徐闻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六、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1065218
电子邮箱:ir@espressif.com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碧波路 690 号 2 号楼 304 室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附件:
1、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珏女士个人简历
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98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复旦大学经济学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主要经历如下:2005
年 5 月至 2010 年 4 月历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高
级审计员;2010 年 5 月至 2014 年 7 月历任上海磐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
经理、投资总监;2010 年 7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上海磐石容银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监事;2010 年 7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上海磐石容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2010 年 11 月至今任上海米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2 年 5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乌鲁木齐磐石新泓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4 年 8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乐鑫有限市场拓展总监、董事会秘书;2018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珏女士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珏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223 股,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9,273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2、财务总监邵静博女士个人简历
本公司财务总监,1981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
学技术大学管理学学士,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主要经历如下:2003 年 7 月
至 2006 年 7 月历任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培生、会计主管;2006 年 7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海外部财务经理;2010 年 6 月至 2013 年 4 月
任奥布赖恩管道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 年 4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慧科讯
业(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15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咨询师;2018 年 1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乐鑫有限财务总监;2018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邵静博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25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3、证券事务代表徐闻个人简历
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199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
江财经大学管理学学士,新加坡国立大学理学硕士。主要经历如下:2018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徐闻女士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闻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8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2021-11-10]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9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出募集资金计划的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
3,5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1 年 11 月 9 日,乐鑫信息科技(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3,5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7 月 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71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2.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5,2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 12,034.78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3,165.22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存入指定的监管账户,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19]31070 号”《验资报告》。后因募集资金印花
税减免 31.3 万元,故实际相关发行费用较之前减少 31.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 113,196.52 万元。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标准协议无线互联网芯片技术升级项目等四个项目,预计总投资 101,140.93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超募资金为12,055.59 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乐
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5)。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 3,5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市场开拓及日常经营活动支出等。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根据公司实际需求进行,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中计人民币 3,5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 3,500 万
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无项目规划剩
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乐鑫科技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乐鑫科技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3、乐鑫科技本年度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达超募资金总额的 30%,且乐鑫科技已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乐鑫科技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行为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乐鑫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 3,500 万元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文件
(一)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10]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2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
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21,200 股;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
次归属 40,239 股。该部分股票均为普通股,已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20,000 股;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
次归属 1,030 股。该部分股票均为普通股,已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26,500 股;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三次归属 6,905 股;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第一次归属 12,589 股。该部分股票均为普通股,已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至此,公司股份总数由普通股 80,030,500 股变更为普通股 80,158,963 股;公
司注册资本由 80,030,500 元人民币变更为 80,158,963 元人民币。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对《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本次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80,030,500 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 80,158,963 元人民币。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0,030,500 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0,158,963 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项、第(四)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本章程第 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 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经 2/3 以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收购 授权,经 2/3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议。
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收购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 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 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
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八十一条 第八十一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 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 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
票表决权。 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 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
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有表决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 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 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 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
股东权利。 权等股东权利。
依照前述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 依照前述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
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
东权利。 东权利。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股比例限制。
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者其股东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者其股东
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三条
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
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组织点票;如果会
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
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
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
会议主持人应当立即组织点票。
第九十九条 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 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 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
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董事会中的职
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
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
入董事会。
第一百五十九条 第一百六十条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内容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应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投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监事 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 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 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
投资者的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 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 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 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
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
因素。
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每年应当至少以现金
方式分配利润一次;在足额提取盈余公积金 (三)现金分红条件:
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 (1)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盈利,累计可分配利
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 润为正数,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
(1)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盈利,累计可分配利 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重大投资计划或重润为正数,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 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超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重大投资计划或重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或单项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超 购买资产价值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或单项 资产 10%的事项,上述资产价值同时存在账购买资产价值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 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以及对外投资产 10%的事项,上述资产价值同时存在账 资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10%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以及对外投 及以上的事项;
资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10%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及以上的事项;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3)公司
[2021-11-10]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4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 年 11 月 25 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11 月 25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 690 号 2 号楼 304 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25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3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
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5.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应选董事(4)
董事的议案 人
5.01 关于选举 TEO SWEEANN(张瑞安)为公司第二届董 √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2 关于选举 NG PEI QI(黄佩琪)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的议案
5.03 关于选举 TEO TECK TELONG(张德隆)为公司第二 √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4 关于选举徐欣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应选独立董事
事的议案 (3)人
6.01 关于选举蓝宇哲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6.02 关于选举 KOH CHUAN KOON 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
独立董事的议案
6.03 关于选举 LEE SZE CHIN 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
事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 应选监事(2)
代表监事的议案 人
7.01 关于选举王易文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的议案
7.02 关于选举付寒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一
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登载《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 特别决议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018 乐鑫科技 2021/11/1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
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8:00)
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 690 号 2 号楼 304 室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 690 号 2 号楼 304 室
邮编:201203
电话:(021)61065218
联系人:王珏
(二)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2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5.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5.01 关于选举 TEO SWEE ANN(张瑞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5.02 关于选举 NG PEI QI(黄佩琪)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5.03 关于选举 TEO TECK TELONG(张德隆)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4 关于选举徐欣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6.01 关于选举蓝宇哲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02 关于选举 KOH CHUAN KOON 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6.03 关于选举LEE SZE CHIN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
7.01 关于选举王易文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7.02 关于选举付寒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
[2021-11-10]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1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 TEO SWEE ANN(张瑞安)先生、NG PEI CHI 女士、
TEO TECK LEONG 先生、徐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蓝宇哲先生、KOH CHUAN KOON 先生、LEESZE CHIN 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
立董事候选人蓝宇哲先生、KOH CHUAN KOON 先生、LEE SZE CHIN 先
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蓝宇哲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将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易文女士、付寒玉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将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附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TEO SWEE ANN(张瑞安)先生
1975 年 9 月出生,新加坡籍,本科及硕士均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电
子工程专业。主要经历如下:2000 年 3 月至 2001 年 4 月任 Transilica Singapore
Pte Ltd.设计工程师;2001 年 5 月至 2004 年 5 月任 Marvell Semiconductor Inc
高级设计工程师;2004 年 5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澜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技术总监;2008 年 4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乐鑫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首席
执行官; 2011 年 1 月至今任 Espressif Incorporated 董事;2014 年 9 月至今
任 Impromptu Capital Inc.董事;2014 年 9 月至今任 Espressif Technology Inc.
董事;2014 年 10 月至今任 Espressif Investment Inc.董事;2014 年 11 月至今
任乐鑫(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提名函提交日,TEO SWEE ANN 先生间接持有公司 股 份
34,860,000 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NGPEI CHI 女士
本公司董事、综合管理部信息技术组经理,1977 年 3 月出生,新加坡
籍,本科及硕士均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工程学专业。主要经历如下:2001
年 3 月至 2002 年 4 月任 Realistic Laboratories Ltd.软件工程师;2002 年 6 月
至 2004 年 4 月任 Tecnomatix Technologies Ltd.软件工程师;2004 年 5 月至
2010 年 3 月为自由职业者;2010 年 4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乐鑫科技(上海)
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信息技术组经理;2018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综合管理部信息技术组经理。
截至本提名函提交日,NG PEI CHI 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公司董事,1955 年 1 月出生,新加坡籍,本科毕业于新加坡南洋大
学会计学专业。主要经历如下:1988 年 12 月至今任 Sin Hong Hardware Pte
Ltd.董事;2003 年 9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巨力精密设备制造(东莞)有限公
司董事;2004 年 5 月至今任宁波万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 年 2
月至今任 OPT Investment Pte Ltd.董事;2007 年 10 月至今任 Maritrans
Corporation Pte Ltd.董事长;2007 年 11 月任钜立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
司董事;2010 年 2 月至今任 SHK Investment PteLtd.董事;2010 年 7 月至今
任 Shinvest Holding Ltd.(曾用名 Eastgate Technology Ltd.)董事;2011 年 3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巨力精密设备制造(株洲)有限公司董事; 2013 年 7 月
至今任 Sintec Investment Pte Ltd.董事;2018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提名函提交日,TEO TECK LEONG 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
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徐欣先生
本公司董事,1976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本科
毕业于复旦大学电子工程专业,硕士毕业于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奥林商
学院 EMBA 专业。主要经历如下:1999 年 6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美国微软
公司微软全球技术中心事业部总经理;2003 年 3 月至 2010 年 2 月任上海微
创软件有限公司副总裁;2010 年 3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上海数融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总经理;2011 年 3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尼尔森(中国)有限公司大中
华区资深总监;2014 年 3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贝塔斯曼集团欧唯特(中国)
有限公司中国区副总裁;2016 年 1 月至今任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硅谷联席首代、联席总裁;2020 年 9 月至今任复星开心购(海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复星开心购(深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 年 2 月至今任广州市玄武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3 月至今任复星开心购(海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 年 3 月至今任深圳前海复星瑞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提名函提交日,徐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蓝宇哲先生
本公司独立董事,198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毕业于复旦大学国际金融学专业。主要经历如下:2006 年 10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2008 年 10 月至 2018
年 6 月历任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资深顾问、经理、高级经理;2018
年 7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布瑞克农业控股(北京)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
年 5 月至今任上海首誉企业咨询中心执行董事;2018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
独立董事。
截至本提名函提交日,蓝宇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KOH CHUAN KOON 先生
本公司独立董事,1975 年 3 月出生,新加坡籍,本科毕业于新加坡国
立大学信息系统专业,硕士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计算机专业。主要经历如
下:2002 年 6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 JobsCentral.com.sg 董事;2010 年 8 月至
今任 Travelogy.com Pte Ltd. 董事;2015 年 9 月至今任 Gilgamesh Pte Ltd.董
事,2018 年 12 月至今任 Stretch Capital Pte. Ltd.董事;2018 年 11 月至今任
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提名函提交日,KOH CHUAN KOON 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LEE SZE CHIN 先生
本公司独立董事,1975 年 7 月出生,新加坡籍,本科毕业于法国格勒
诺布尔综合理工学院电子工程专业,硕士毕业于美国斯坦福大学电子工程
(神经网络)专业。主要经历如下:2002 年 5 月至 2007 年 4 月任新加坡资
讯通信发展管理局处长;2007 年 5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新加坡驻上海总领事
馆信息产业处副领事;2010 年 7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新加坡驻上海总领事
馆信息产业处领事;2012 年 11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新加坡资讯通信发展管
理局司长;2014 年 6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 Appli
[2021-11-10]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
(星期二)在公司 304 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志华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志华女士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求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3,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具体费用。
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续聘审计机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应进行换届选举。现拟提名王易文、付寒玉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况。
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10]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0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请的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并顺利完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事项。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审计公司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 年 12 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天职国际合伙人 58 人,注册会计师 1,254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50 人。
3.业务规模
天职国际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2.28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16.93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8.13 亿元。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85 家,主要行业(证监
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07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5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
督管理措施 5 次,涉及人员 14 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1:马罡,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5 年
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首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 2:李晓敏,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薇英,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 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等因素确定。2021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86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70 万元;
内控审计费用 16 万元)。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与上一期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过往的业务合作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作为公司 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审计服务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聘任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并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10]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3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
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吕志华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吕志华女士,1996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
天津工业大学财务管理专业。2018年 11月至今任乐鑫科技集团财务管理培训生、财务 BP。
吕志华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021-11-10]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0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请的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并顺利完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事项。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审计公司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 年 12 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天职国际合伙人 58 人,注册会计师 1,254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50 人。
3.业务规模
天职国际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2.28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16.93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8.13 亿元。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85 家,主要行业(证监
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07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5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
督管理措施 5 次,涉及人员 14 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1:马罡,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5 年
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首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 2:李晓敏,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薇英,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 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等因素确定。2021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86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70 万元;
内控审计费用 16 万元)。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与上一期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过往的业务合作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作为公司 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审计服务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聘任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并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10]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
(星期二)在公司 304 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志华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志华女士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求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3,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具体费用。
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续聘审计机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应进行换届选举。现拟提名王易文、付寒玉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况。
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10]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3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
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吕志华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吕志华女士,1996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
天津工业大学财务管理专业。2018年 11月至今任乐鑫科技集团财务管理培训生、财务 BP。
吕志华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021-11-09]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2019年及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7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及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45,994 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574%
其中: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第一
次归属 26,500 股;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第三次归属 6,905 股;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 12,589 股。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 年 11 月 11 日
一、 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1. 2019 年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1)2019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19年9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2)2019 年 9 月 24 日至 2019 年 10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 年 10 月 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19-018)。
(3)2019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19 年 10 月 15 日,公司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020)。
(4)2019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19 年 10 月 2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5)2020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6)2020 年 11 月 2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
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0,500股,归属人数共 17 人。
(7)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2020 年第一期、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2021 年 4 月 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
于调整 2019 年、2020 年第一期、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8)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019 年及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其中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 21,200 股,归属人数共 2 人。
(9)2021 年 5 月 2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019 年及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其中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 20,000 股,归属人数共 1 人。
(10)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2.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0 年第一期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0年第一期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0年3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2)2020 年 3 月 10 日至 2020 年 3 月 24 日,公司对 2020 年第一期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与 2020 年第一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3 月 25 日,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15)。
(3)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 年 3 月 31 日,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17)。
(4)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0 年 4 月 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5)2020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 2019 年、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6)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2020 年第一期、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2021 年 4 月 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
于调整 2019 年、2020 年第一期、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7)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2021-10-29]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6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三方监
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7 月 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71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2.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5,2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 12,034.7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3,165.22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19]31070 号”《验资报告》。后因募集资金印花税减免31.3万元,故实际相关发行费用较之前减少31.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 113,196.52 万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乐鑫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为 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方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和后 期运营效率,公司拟变更募资基金专项账户,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专项账户(70010122002712885 和 70010122002713779)予以销户,并在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北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原募集资金账户的
全部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北支行新设立于
2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市北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 管协议”)。本次三方监管协议下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账号 募投项目
乐鑫信息科技(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216420100100158859 研 发 中 心
海)股份有限公司 司上海市北支行 建设项目
乐鑫信息科技(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216420100100158978 超 额 募 集
海)股份有限公司 司上海市北支行 资金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北支行
丙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 制的实施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下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
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协议各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条款: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专户1:账号名称: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16420100100158859;
专 户 2 : 账 号 名 称 : 乐 鑫 信息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账号:
216420100100158978;截止 2021 年 10 月 26 日,专户 1 与专户 2 的余额均为 0
万元。
专户 1 仅用于甲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专户 2 仅用于甲方超额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和支付 IPO 过程中尚未支付的费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但乙方按规定扣收手续费等银行费用或其它有权机关另有要求的除外)。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甲方的子公司或甲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甲方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本协议的相关规定。
三、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 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 / 年 /
月 / 日,期限 / 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四、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六、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许德学、张寅博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专户的账户收支结算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账户收支结算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七、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甲方一次性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的,甲方及乙方均应当及时以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后续若相关法律法规有变化,则乙方应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将甲方账户重大变动及时通知丙方。
八、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九、协议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自在本协议中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即构成违约,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如果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履行通知义务,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或者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注销专户。
如甲方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等原因需要变更专户开立银行或开立账户,且需要与相关银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甲、乙、丙三方同意自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本协议自行终止。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失效。
十一、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协议签订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协议签订各方一致同意按以下方式解决:将争议提交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6]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0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在公
司 304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会议由董事长 TEO SWEE ANN(张瑞安)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TEOSWEEANN(张瑞安)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阅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资料,认为编制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的规定,所包含信息能从各方面反映出公司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10 月
25 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94.5 元/股,向 9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212 股限
制性股票,剩余未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不再授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
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31,000 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8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13,051 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25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26]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1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第一
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星期
一)在公司 304 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志华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志华女士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部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信息能从各方面反映出公司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0 月 25 日,
并同意以 94.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9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212 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
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18 名激励对象归属 31,000 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25 名激励对象归属 13,051 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26] (688018)乐鑫科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8504元
每股净资产: 22.063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75%
营业总收入: 9.7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48亿元
[2021-10-12]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9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股东亚东北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东北辰”)持有公司股份 4,005,473 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 4.9998%。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披露《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亚东北辰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4,806,778 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602,259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将于本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期
间为 202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5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
为不超过 3,204,519 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将于本公告日起三个交
易日后进行,期间为 2021 年 6 月 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5 日披露《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亚东北辰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 801,065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1%。本次减持后,亚东北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091,3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1069%。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收到股东亚东北辰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
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亚东北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潘东辉
注册地 西藏亚东县城东路 8 号
主要股东 上 海 锐 坤 创 业 投 资有 限 公 司 , 持 股 比例 为
64.1153%;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
例为 35.8847%。
2、权益变动情况
变动方式 变动时间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2021年9月27日~ 人民币普
集中竞价 85,843 0.1072%
2021 年 10 月 8 日 通股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有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有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亚东北辰 4,091,316 5.1069% 4,005,473 4.9998%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亚东北辰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其在未来 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2 日
[2021-10-12]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乐鑫科技
股票代码:688018
信息披露义务人:亚东北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西藏亚东县城东路 8 号
股权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2021 年 10 月 9 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3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6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7
第八节 备查文件...... 8
附表...... 9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乐鑫科技 指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亚东北辰 指 亚东北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 2021 年 7 月 3 日至
本次权益变动 指 2021 年 10 月 8 日期间所持公司股份比
例累计减少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亚东北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藏亚东县城东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 潘东辉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233064670310N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
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
经营范围 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
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3-08-02 至长期
主要股东 上海锐坤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64.1153%;
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35.8847%。
通讯地址 西藏亚东县城东路 8 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任职
区的居留权
是(其他国家或地区居
潘东辉 男 中国 中国 执行董事
留权系中国香港)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要减持公司股份。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披露《乐鑫科技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
告》(公告编号:2021-028),亚东北辰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4,806,778 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6%。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1,602,259 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 2%,将于本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期间为 2021 年 6 月 28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25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3,204,519 股,
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将于本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期间为2021
年 6 月 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在股份减持期间内,亚东北辰将遵守在任意连
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5 日披露《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亚东北辰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 801,065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1%。本次减持后,亚东北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091,3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1069%。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亚东北辰尚未实施完成上述减持计划。截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亚东北辰已合计减持 886,9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071%。
本次减持后,亚东北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005,4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8%。
本次权益变动后,亚东北辰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除上述减持计划之外,亚东北辰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
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乐鑫科技无限售流通股 4,091,316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1069%。
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乐鑫科技4,005,473 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9998%,持股比例已低于 5%,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
二、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完成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种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变动方式 变动时间
类 (股) (%)
2021 年 9 月 27 日~ 人民币
集中竞价 85,843 0.1072%
2021 年 10 月 8 日 普通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减持 减持 减持价格区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数量(股) 方式 间(元/股)
2021/6/28 ~ 集中竞价 208.00 -
亚东北辰 801,065 1.00%
2021/7/2 交易 240.7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亚东北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1 年 10 月 9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
[2021-09-27]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Shinvest Holding Ltd.(以下简称“Shinvest”)持有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4,117,8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14%。亚东北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东北辰”)持有乐鑫科技 4,892,3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11%。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
告编号:2021-028)。Shinvest 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3,204,518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1,602,25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将于本
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期间为 202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5 日;
以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1,602,259 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2%,将于本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期间为 2021 年 6 月 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亚东北辰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4,806,778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1,602,25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将于本公告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期间为 202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5 日;以
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3,204,519 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4%,将于本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期间为 2021 年 6 月 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
2021 年 7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2),亚东北辰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 801,065 股,减持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 1%,本次减持数量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 Shinvest《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
日,Shinvest 减持股份数量 676,229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84%,
本次减持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Shinvest 5%以上非第 4,117,824 5.14% IPO 前取得:4,117,824 股
Holding Ltd. 一大股东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减持价
减持数 减持 减持 当前持股 当前持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元)
量(股) 比例 方式 数量(股) 股比例
(元/股)
Shinvest 676,229 0.84% 2021/6/28~ 集中 210.20-2 167,522,161.12 3,441,595 4.30%
Holding 2021/7/30 竞价 96.00
Ltd. 交易
注:Shinvest 暂未开始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系股东 Shinvest 自身资金需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及减持实施进展,系公司股东 Shinvest 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Shinvest 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择机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及减持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上述股东的减持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7 日
[2021-07-31]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6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第
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星
期五)在公司 304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
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志华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志华女士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37)。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1-035)。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31 日
[2021-07-31]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 年 7 月 30 日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
技”或“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7月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71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2.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5,2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 12,034.7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3,165.22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19]31070 号”《验资报告》。后因募集资金印花税减免31.3万元,故实际相关发行费用较之前减少31.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 113,196.52 万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乐鑫信息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5)。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灵活期限、6个月以内、6-12 个月等不同期限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乐鑫科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
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资金回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上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1 日
[2021-07-31] (688018)乐鑫科技: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2681元
每股净资产: 21.400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05%
营业总收入: 6.3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02亿元
[2021-07-28]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适用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3 日(星期二)14: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将
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发布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
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支持下,公司计划于 2021 年 8 月 3 日举行 2021 年半
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为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要求,本公司现就 2021 年半年度业绩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3 日(星期二)14: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张瑞安先生,董事会秘书王珏女士,财务总监邵静博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8 月 3 日(星期二)14:00-16:00 登录上证路演
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进入业绩说明会专区,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8 月 2 日(星期一)15:00 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
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 ir@espressif.com。说明会上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61065218
电子邮箱:ir@espressif.com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8 日
[2021-07-14]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800,000 股,限售期为 24 个月。本
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22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7 月 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71 号),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乐鑫科技”)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并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62,562,886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7,437,114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共涉及 1 名股
东,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共计 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86%,限
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62,562,886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7,437,114 股。
2020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
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2020 年 11 月 26 日,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中共 17 名激励对象完成了归属登记,共计 30,500股上市流通,占公司归属前总股本的 0.0381%。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
由 80,000,000 股变更为 80,030,500 股。详见公司 2020 年 11 月 24 日刊登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乐鑫科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2020-051)。
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2021 年 5 月 10 日,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中共2名激励对象完成了归属登记,共计 21,200 股上市流通;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共 108 名激励对象完成了归属登记,共计 40,239 股上市流通。本次归属共计 61,439 股上市流通,占公司归属前总股本的 0.0768%。本次归属完成后,公
司股本总数由 80,030,500 股变更为 80,091,939 股。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6 日刊
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乐鑫科技 2019 年及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2021-026)。
2021 年 6 月 2 日,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中共 1 名激
励对象完成了归属登记,共计 20,000 股上市流通;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共 2 名激励对象完成了归属登记,共计 1,030 股上市流通。本次归属共计 21,030 股上市流通,占公司归属前总股本的 0.0263%。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 80,091,939 股变更为 80,112,969 股。详见公司2021年5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乐鑫科技2019年及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2021-027)。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80,112,969 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1.0000%变更为 0.9986%。
此外,公司不存在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所做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
月。
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无其他特别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公司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
4、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与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招商证券对乐鑫科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总数为 800,000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800,000 股,限售期为 24 个月。本公
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22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 剩余限售
序 股东 持有限售股 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 股数量
号 名称 数量(股) 总股本比 数量(股) (股)
例
1 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800,000 0.9986% 800,000 0
合计 800,000 0.9986% 800,000 0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战略配售股份 800,000 24
合计 800,000
六、上网公告附件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4 日
[2021-07-05] (688018)乐鑫科技:乐鑫科技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2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
减持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亚东北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东北辰”)持有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4,892,3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11%。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
告编号:2021-028)。亚东北辰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4,806,778 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6%。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1,602,259 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将于本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期间为 202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5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3,204,519 股,即不超过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将于本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期间为 2021 年 6
月 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亚东北辰《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亚东北辰减持股份数量 801,065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1%,本次减持数量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亚东北辰创业 5%以上非第 4,892,381 6.11% IPO 前取得:4,892,381 股
投资有限公司 一大股东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减持价 当前
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 减持总金额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格区间 持股
(股) 比例 方式 (元) 数量(股)
(元/股) 比例
亚东北辰 801,065 1% 2021/6/28 集中 208.00 178,279,563.71 4,091,316 5.11%
创业投资 ~2021/7/2 竞价 -240.76
有限公司 交易
注:亚东北辰暂未开始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系股东亚东北辰自身资金需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及减持实施进展,系公司股东亚东北辰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亚东北辰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择机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及减持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上述股东的减持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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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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