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552万集科技最新消息公告-300552最新公司消息
≈≈万集科技300552≈≈(更新:21.09.07)────────────────────────────────────
最新提示:1)09月07日(300552)万集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
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19793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6.09969元 ;股权登记日
:2021-05-27;除权除息日:2021-05-28;红利发放日:2021-05-28;
增发预案:1)2020年拟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5936.63万股;预计募集资金:90000.000
000万元; 方案进度:2021年01月26日公布证监会批准 发行对象:不超过3
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
投资者
机构调研:1)2020年07月23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6-30 净利润:4659.49万 同比增:-85.74% 营业收入:4.18亿 同比增:-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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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6-30│21-03-31│20-12-31│20-09-30│20-06-30
每股收益 │ 0.2400│ 0.1100│ 3.1200│ 2.3900│ 1.7000
每股净资产 │ 10.5800│ 10.8910│ 10.7740│ 9.9428│ 9.1428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8094│ 1.7958│ 1.7827│ 1.7719│ 1.7086
每股未分配利润 │ 7.1005│ 7.5793│ 7.4754│ 6.7526│ 6.0813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2.1800│ 0.9600│ 32.3600│ 25.5800│ 18.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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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6-30│21-03-31│20-12-31│20-09-30│20-06-30
每股收益 │ 0.2354│ 0.1039│ 3.0462│ 2.3225│ 1.6513
每股净资产 │ 10.4258│ 10.8905│ 10.7735│ 9.9353│ 9.141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8094│ 1.7957│ 1.7826│ 1.7716│ 1.7082
每股未分配利润 │ 7.1005│ 7.5789│ 7.4750│ 6.7513│ 6.0801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2.2580│ 0.9536│ 28.2753│ 23.3765│ 18.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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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万集科技 代码:300552 │总股本(万):19792.66 │法人:翟军
上市日期:2016-10-21 发行价:12.25│A 股 (万):11112.81 │总经理:翟军
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8679.85│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话:010-59766888 董秘:辛博坤 │主营范围:为公路交通和城市交通客户提供动
│态称重、专用短程通信两大系列产品的研发
│和生产以及相关的方案设计、施工安装、软
│件开发以及维保等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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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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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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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 0.2400│ 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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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3.1200│ 2.3900│ 1.7000│ 0.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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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4.5400│ 0.6700│ -0.0600│ -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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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0600│ -0.1500│ -0.2600│ -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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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3500│ 0.1100│ 0.0700│ 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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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7](300552)万集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5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超过全体董事成员的半数。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由于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翟晓光先生因 2020 年 9 月 21 日至 2021 年 8 月 25
日期间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 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19 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2,500 股,回购价格为 8.01 元/股。
公司董事刘会喜先生、邓永强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关 联方,张宁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刘会喜先生、邓永强先生和张 宁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回购注
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详 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 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召开股东大会时间将另行通知。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
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19 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共计 2.25 万股,回购价格为 8.01 元/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9,792.3320 万
元变更为人民币 19,790.0820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19,792.3320 万股变更为
19,790.0820 万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公司授 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机构 备案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召开股东大会时间将另行通知。
3、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满后按 照《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为 170 名符合条 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246.9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解除限售 事宜。
公司董事刘会喜先生、邓永强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关联方,张宁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刘会喜先生、邓永强先生和张宁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意见,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
[2021-09-07](300552)万集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6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1 年 9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3 名,超过全体监事成员的半数。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和要求,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翟晓光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22,500 股,回购价格为8.01 元/股。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回购注 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召开股东大会时间将另行通知。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170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 170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 246.96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
[2021-09-07](300552)万集科技: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9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70人。
2、解除限售股数: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246.96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9,792.8720万股的1.25%。
3、本次限制性股票待相关解除限售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万集科
技”)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9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9年8月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9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19年8月5日为授予日,授予199名激励对象344.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介机构出具相应财务顾问报告。
5、2019年9月16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授予登记172名激励对象277.50万股限制性股票,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7、2020年9月16日,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7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9.75万股。
8、2021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5,400股,回购价格为每股8.01元。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回购注销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9、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的议案》。
10、2021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22,500股,回购价格为每股8.01元。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回购注销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11、2021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实施完毕,2019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9,937,6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6.00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 109,937,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根据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进行同比例调整,调整后的授予总量为 499.50 万股,回购价格为每股 8.01 元。
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5,400 股,回购价格为每股 8.01 元。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22,500 股,回购价格为每股 8.01 元。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5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8 月 5 日,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9 月 16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将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届满。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一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二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 司 2018 年 净 利 润 为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6,576,351.88 元,2020 年净
三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以 2018 年净利润为 利润为 602,932,742.60 元,
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0%。 比 2018 年增长 9,068.19%,
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远高于业绩考核要求,满足
解除限售要求。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
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 激励计划》授予的 170 名激
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 励对象中,个人考核评价结
其解除限售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 果均在 B 以上(含 B),满
度=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足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
和(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
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考核得分 S≥80 80>S≥70 70>S≥60 S<60
评价标准 A B C D
解限比例 100% 100% 80%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
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满后按照《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四、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及流通安排
公司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70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 246.96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19,792.8720 万股的 1.25%。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可解除限售的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本次解除限售的 剩余未解除限售的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限制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数
(万股) 量(万股)
张宁 董事
[2021-09-07](300552)万集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8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19 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25 万股,回购价格为 8.01 元/股。公司注册资本
由人民币 19,792.332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9,790.0820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9,792.3320 万股变更为 19,790.0820 万股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情况
公司拟根据上述事项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792.3320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9,792.332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全部为人民
币普通股。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790.0820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9,790.082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全部为人民
币普通股。
三、其它事项说明
公司此次拟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管理人员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
[2021-09-07](300552)万集科技: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7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万集科技”)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9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9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9年8月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9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19年8月5日为授予日,授予199名激励对象344.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介机构出具相应财务顾问报告。
5、2019年9月16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授予登记172名激励对象277.50万股限制性股票,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7、2020年9月16日,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7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9.75万股。
8、2021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5,400股,回购价格为每股8.01元。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回购注销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9、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1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22,500股,回购价格为每股8.01元。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回购注销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1)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由于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翟晓光因 2020 年 9 月 21 日至 2021 年 8 月 25 日期间担任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其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剩余尚未解除限售的 2019 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2,500 股。
上述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具体召开股东大会时间将另行通知。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实施完成 2019 年度权益分派,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9,937,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16.000000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公司总
股本 109,937,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进行同比例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的调整方法为:P=(P0-V)/(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6.01-1.6)/(1+0.8)=8.01 元/股
2)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调整方法: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2,500 股×(1+0.8)=22,500 股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共计人民币 180,225 元,公司就本次限制性
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6,793,098 43.85% — 22,500 86,770,598 43.85%
高管锁定股 84,300,998 42.59% — 84,300,998 42.60%
股权激励限售股 2,492,100 1.26% — 22,500 2,469,600 1.2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1,130,222 56.15% — 111,130,222 56.15%
三、股份总数 197,923,320 100.00% — 22,500 197,900,820 100.00%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97,928,720股,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5,400股,回购价格为每股8.01元。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变更为197,923,320股,目前正在办理相关变更程序。
2、本表格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回购注销后的股本结构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正常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2,500股,回购价格为8.01元/股,
并同意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和要求,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翟晓光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2,500股,回购价格为8.01元/股。
七、律师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回购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股权激励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事宜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回购的相关手续,按照《公司法》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相关的减资手续;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
[2021-09-03](300552)万集科技: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
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崔学军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集科技”)于2021年6月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崔学军先生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本次增持计划未设置价格区间,崔学军先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5,500万元。
公司于2021年9月2日收到崔学军先生发来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获悉其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崔学军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95,20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97,928,720股的0.65%,累计增持金额4,052.10万元,已达到增持计划的最低限额3,50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崔学军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学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677,11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97,928,720股的5.39%。
2、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6个月,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崔学军先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5,500万元。增持所需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在增持期间如发生股权激励行权等或有事项导致股份增加,不包含在本次增持计划预披露范围内。
3、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其他事项: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崔学军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崔学军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
份1,295,20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97,928,720股的0.65%,累计增持金额4052.10万元,已达到增持计划的最低限额3,500万元。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日期 成交均价 增持股数 占公司现有
(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 2021 年 6 月 3 日 31.158 115,389 0.06%
集中竞价 2021 年 6 月 7 日 30.820 73,593 0.04%
集中竞价 2021 年 6 月 8 日 30.874 101,500 0.05%
集中竞价 2021 年 6 月 9 日 30.758 162,500 0.08%
集中竞价 2021年6月10日 31.155 61,500 0.03%
崔学军 集中竞价 2021年6月21日 32.060 120,000 0.06%
集中竞价 2021年6月22日 31.827 313,840 0.16%
集中竞价 2021年6月24日 32.033 194,900 0.10%
集中竞价 2021年6月25日 31.940 19,600 0.01%
集中竞价 2021年6月28日 33.008 37,200 0.02%
集中竞价 2021年8月30日 28.123 95,180 0.05%
合计 1,295,202 0.65%
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公司总 股数(股)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381,912 4.74% 10,677,114 5.39%
崔学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345,478 1.19% 2,669,278 1.35%
有限售条件股份 7,036,434 3.56% 8,007,836 4.05%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崔学军先生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崔学军先生出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 日
[2021-08-30](300552)万集科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会后重大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3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会后重大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并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1年1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号)。
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根据证监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5号——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出具了说明与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会后重大事项的说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会后重大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公司将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2021-08-26](300552)万集科技: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2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集科技”、“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翟晓光先生的辞职申请,翟晓光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原定任期为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换届事项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为止。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后,翟晓光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动态称重产品事业部总经理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翟晓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8,312股,辞职后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即翟晓光先生原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承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翟晓光先生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后,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田林岩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田林岩先生将与公司其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田林岩先生2011年9月至2020年9月任公司董事、技术总监,离任后三年内被选举为公司监事。公司认为:田林岩先生之前一直担任公司研发负责人,对公司所处智能交通行业有较深理解,拥有多项行业相关的发明专利,并且曾参与公司
长期战略规划制定。监事会希望田林岩先生在公司规范运作中提供其客观的意见。田林岩先生自2020年9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离任后未有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附件: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田林岩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气专业。1996
年加盟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直主持公司研发和技术管理工作,2011
年 9 月至 2020 年 9 月担任万集科技董事、技术总监、北京研究院院长,主要负
责万集科技研发业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林岩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共3,733,097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4所规定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1-08-24](300552)万集科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0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8月23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12号楼3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翟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112,709,8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944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696,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517%。
3、合计及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合计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的股东共16人,代表股份113,406,0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2964%。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7人,代表股份897,3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534%。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11,072,669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8%;反对23,500 股 ,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73,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812%;反对2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股东刘会喜先生、邓永强先生、张宁先生、翟晓光先生、刘明先生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联方,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议案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13,382,5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3%;反对2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73,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812%;反对2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议案3.00《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13,372,2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2%;反对33,8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3,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312%;反对33,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议案4.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13,372,2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2%;反对33,8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3,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312%;反对33,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雨林、逄杨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2021-08-24](300552)万集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1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 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按照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0.54万股。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9,792.8720 万股变更为 19,792.3320万股。
由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总股本减少、注册资本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0年07月23日
调研公司:东方证券,博时基金,华西证券,华夏未来资本,沣京资本
接待人:证券事务代表:范晓倩,证券主管:时娴,副总经理:辛博坤
调研内容:一、公司情况介绍
公司2016年10月在创业板上市,是国内领先的智能交通产品与服务提供商,专业从事智能交通系统(ITS)技术研发、产品制造、技术服务,面向公路交通和城市交通两个重要交通领域,为客户提供专用短程通信、动态称重、激光检测、智能网联、汽车电子相关系列产品及相关服务。公司今年6月发布预案,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资9亿元,加强公司智能网联业务布局,增强面向智能网联整体解决方案的产品及服务提供能力。
二、提问环节
1、问:请介绍下公司前装ETC业务目前进展情况?
答:基于对智能交通行业未来发展的理解和判断,公司一直非常重视加强“车生态”业务布局,实现车路业务协同发展。公司于2018年设立汽车电子产品事业部,专门拓展面向汽车前装的ETC、V2X、车载激光雷达等相关业务。根据工信部《关于调整<道路机动车辆准入审查要求>相关内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自2020年7月1日起,新申请产品准入的车型应在选装配置中增加ETC车载装置。因汽车前装电子产品需满足车规级要求,主机厂对ETC车载电子标签供应商的产品品质、研发及服务能力有非常严格的筛选要求。公司为布局前装业务在产品设计、研发支持、供应管理等方面做了充足的准备。受益于上述政策及公司自身产品技术优势和充分的前期准备,公司今年ETC前装业务拓展迅速。目前公司已经成为三十多家整车企业的一级供应商,其中包含多家国际知名主机厂。ETC前装车载电子标签因需满足车规级要求,销售单价高于后装产品,具体价格会结合各个主机厂的定制化要求采用差异化定价。后续随着国内疫情影响逐步消除,前装ETC上车节奏有望加快。公司后续将继续积极拓展与整车企业的合作。
2、问:请介绍下公司ETC路侧天线业务情况?
答:公司ETC路侧天线业务主要应用于公路场景和城市场景。公司在ETC路侧天线领域形成了射频与信号处理、OBU定位技术、多车道自由流调度、空间阵列天线等多项自主核心技术。基于技术优势和产品化优势,公司ETC路侧天线累积出货量在行业内居于首位,市场占有率在50%左右。面向公路应用方面,2019年国内路侧ETC建设规模大、节奏快,为了进一步提升ETC收费及通行体验,未来高速公路业主及运营公司将持续对ETC路侧天线存进行升级改造。公司ETC路侧天线在ETC自由流、抗临道干扰等技术方面具有竞争优势,后续公司将积极把握相关业务机会。另针对取消省界收费站后出现的ETC收费多义路径判别问题,公司已形成融合自主ETC天线、激光雷达、图像AI边缘计算及大数据云平台的ETC精准计费解决方案,相关门架产品已在陕西、浙江、广东等省份进行了试点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后续将在全国范围内和ETC运营方推行有关方案。面向城市应用方面,2019年6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发布《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明确提出“鼓励ETC在停车场等涉车领域应用,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实现机场、火车站、客运站、港口码头等大型交通场站停车场景ETC服务全覆盖。推广ETC在居民小区、旅游景区等停车场景的应用”。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中提到“实现300个大型公共停车场ETC收费。”在2019年ETC车载电子标签大规模安装普及的背景下,结合上述政策,ETC城市应用迎来快速发展机遇。公司今年积极布局ETC城市应用业务,积极与省级ETC发行方、大型物业集团、全国性系统集成商等展开业务合作,陆续推出ETC智慧停车、ETC加油、路内停车等多种解决方案,目前已在北京、广东等多个省份进行试点验证。
3、问:请介绍下公司智能网联业务布局情况?
答:公司自2016年开始布局智能网联业务,自布局之初就提出了基于“车-路-云”体系架构的车路协同技术发展理念,积极开展面向车路协同通信的车路两端V2X产品、面向车路高精度感知的激光雷达产品、面向边缘计算的多传感器感知融合技术及智慧基站产品、面向云端应用的云控大数据平台的研发,并基于自主产品和技术逐步形成了“V2X+路侧智慧基站+云控平台”的智能网联解决方案:车端方面,公司基于自主技术的V2X产品和激光雷达产品赋予车辆与周围交通参与者及云端的实时通信能力和对周边环境的精准感知能力。V2X方面,公司已与北汽、广汽等整车企业开展试点合作,公司8线激光雷达产品已通过多项车规级测试并应用于宇通客车在郑州的无人快速公交。以前述ETC前装业务为契机,公司已与多家整车企业建立了业务合作,为后续推动V2X-OBU、车载激光雷达产品上车建立了客户基础;路端方面,公司路侧智慧基站融合自主V2X路侧天线、路侧激光雷达及基于边缘计算的多传感器融合技术,赋予道路设施通信、感知及计算能力,提升道路设施智能化。公司积极参与示范区的建设,智能网联的路端设备产品目前已经运用在江苏盐城基于车路协同自动驾驶的智能化城市道路实施项目,中国首条基于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高速公路测试路段—齐鲁交通智能网联高速公路测试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雄安新区5G V2X示范项目,2019年武汉军运会展示活动之一的国家智能网联汽车(武汉)测试示范区,北京顺义北小营智能网联汽车特色小镇示范项目等多个项目中。公司目前正在雄安、北京等重点示范区域开展面向整体解决方案的项目应用。
4、问:请介绍下公司动态称重业务情况?
答:公司为动态称重行业龙头企业。公司对称重产品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以保持在称重行业的竞争力和优势地位。行业前景方面,2020年1月1日,全国高速公路撤销省界收费站以后,货运车辆的收费方式由原来的计重收费改为现在按车型收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将不能驶入高速公路,导致国省道超限运输的压力会较以前大幅度增加,治理超限的工作力度会大大加强,为称重行业带来新的市场需求。公司根据治超现状、深入了解行业需求,率先在国内成功开发出既能在车辆高速运行状态下满足国标称重精度,又能在无人值守的情况下稳定运行的非现场执法系统。非现场执法系统是基于公司自主研发的窄条传感式动态称重技术、视频检测技术、自动处理技术的新一代科技治超系统。能对各种车辆进行高精度动态称重检测,称重精度达到国标5级,在自由通行状态下通过车辆的轴重、总重、车速、车牌、判断是否超限,并可采集车头、车身、车尾抓拍和检测过程短视频等图像取证信息,以实现对货运机动车超限超载的有效治理,满足执法需求,实现依法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治理。公司基于大数据技术的治超综合系统满足省级平台治超联网需求,目前已经在甘肃、青海、吉林三个省份得到应用。公司治超领域具备提供硬件到软件再到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未来公司将积极把握国内称重业务新的业务机会。同时国内称重技术在海外市场极具竞争力,未来公司也将积极拓展海外业务机会。
接待过程中,与投资者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与沟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出现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等情况。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0-01-14 日跌幅偏离值达到7%
跌幅偏离值:-9.58 成交量:997.00万股 成交金额:105124.00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4184.22 |-- |
|机构专用 |3291.91 |-- |
|机构专用 |2954.39 |-- |
|机构专用 |1760.03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四季路证券营业|1315.25 |1064.47 |
|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连火炬路证券营业|2.07 |5559.21 |
|部 | | |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北京中|19.08 |4846.71 |
|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娄山关路证券营|1.00 |4397.18 |
|业部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福山路证券|265.69 |2961.27 |
|营业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安路证券营业|999.57 |2940.98 |
|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8-05-24|62.30 |46.36 |2888.04 |鏈烘瀯涓撶敤 |浜旂熆璇佸埜鏈|
| | | | | |夐檺鍏徃鍖椾|
| | | | | |含鍒嗗叕鍙?,sf|
| | | | | |z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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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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