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552什么时候复牌?-万集科技停牌最新消息
≈≈万集科技300552≈≈(更新:21.09.07)
[2021-09-07] (300552)万集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5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超过全体董事成员的半数。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由于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翟晓光先生因 2020 年 9 月 21 日至 2021 年 8 月 25
日期间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 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19 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2,500 股,回购价格为 8.01 元/股。
公司董事刘会喜先生、邓永强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关 联方,张宁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刘会喜先生、邓永强先生和张 宁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回购注
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详 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 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召开股东大会时间将另行通知。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
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19 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共计 2.25 万股,回购价格为 8.01 元/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9,792.3320 万
元变更为人民币 19,790.0820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19,792.3320 万股变更为
19,790.0820 万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公司授 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机构 备案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召开股东大会时间将另行通知。
3、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满后按 照《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为 170 名符合条 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246.9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解除限售 事宜。
公司董事刘会喜先生、邓永强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关联方,张宁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刘会喜先生、邓永强先生和张宁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意见,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
[2021-09-07] (300552)万集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6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1 年 9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3 名,超过全体监事成员的半数。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和要求,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翟晓光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22,500 股,回购价格为8.01 元/股。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回购注 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召开股东大会时间将另行通知。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170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 170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 246.96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
[2021-09-07] (300552)万集科技: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9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70人。
2、解除限售股数: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246.96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9,792.8720万股的1.25%。
3、本次限制性股票待相关解除限售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万集科
技”)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9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9年8月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9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19年8月5日为授予日,授予199名激励对象344.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介机构出具相应财务顾问报告。
5、2019年9月16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授予登记172名激励对象277.50万股限制性股票,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7、2020年9月16日,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7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9.75万股。
8、2021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5,400股,回购价格为每股8.01元。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回购注销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9、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的议案》。
10、2021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22,500股,回购价格为每股8.01元。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回购注销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11、2021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实施完毕,2019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9,937,6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6.00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 109,937,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根据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进行同比例调整,调整后的授予总量为 499.50 万股,回购价格为每股 8.01 元。
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5,400 股,回购价格为每股 8.01 元。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22,500 股,回购价格为每股 8.01 元。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5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8 月 5 日,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9 月 16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将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届满。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一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二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 司 2018 年 净 利 润 为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6,576,351.88 元,2020 年净
三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以 2018 年净利润为 利润为 602,932,742.60 元,
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0%。 比 2018 年增长 9,068.19%,
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远高于业绩考核要求,满足
解除限售要求。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
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 激励计划》授予的 170 名激
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 励对象中,个人考核评价结
其解除限售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 果均在 B 以上(含 B),满
度=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足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
和(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
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考核得分 S≥80 80>S≥70 70>S≥60 S<60
评价标准 A B C D
解限比例 100% 100% 80%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
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满后按照《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四、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及流通安排
公司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70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 246.96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19,792.8720 万股的 1.25%。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可解除限售的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本次解除限售的 剩余未解除限售的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限制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数
(万股) 量(万股)
张宁 董事
[2021-09-07] (300552)万集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8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19 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25 万股,回购价格为 8.01 元/股。公司注册资本
由人民币 19,792.332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9,790.0820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9,792.3320 万股变更为 19,790.0820 万股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情况
公司拟根据上述事项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792.3320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9,792.332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全部为人民
币普通股。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790.0820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9,790.082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全部为人民
币普通股。
三、其它事项说明
公司此次拟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管理人员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
[2021-09-07] (300552)万集科技: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7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万集科技”)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9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9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9年8月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9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19年8月5日为授予日,授予199名激励对象344.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介机构出具相应财务顾问报告。
5、2019年9月16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授予登记172名激励对象277.50万股限制性股票,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7、2020年9月16日,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7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9.75万股。
8、2021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5,400股,回购价格为每股8.01元。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回购注销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9、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1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22,500股,回购价格为每股8.01元。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回购注销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1)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由于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翟晓光因 2020 年 9 月 21 日至 2021 年 8 月 25 日期间担任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其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剩余尚未解除限售的 2019 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2,500 股。
上述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具体召开股东大会时间将另行通知。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实施完成 2019 年度权益分派,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9,937,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16.000000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公司总
股本 109,937,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进行同比例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的调整方法为:P=(P0-V)/(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6.01-1.6)/(1+0.8)=8.01 元/股
2)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调整方法: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2,500 股×(1+0.8)=22,500 股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共计人民币 180,225 元,公司就本次限制性
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6,793,098 43.85% — 22,500 86,770,598 43.85%
高管锁定股 84,300,998 42.59% — 84,300,998 42.60%
股权激励限售股 2,492,100 1.26% — 22,500 2,469,600 1.2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1,130,222 56.15% — 111,130,222 56.15%
三、股份总数 197,923,320 100.00% — 22,500 197,900,820 100.00%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97,928,720股,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5,400股,回购价格为每股8.01元。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变更为197,923,320股,目前正在办理相关变更程序。
2、本表格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回购注销后的股本结构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正常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2,500股,回购价格为8.01元/股,
并同意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和要求,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翟晓光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2,500股,回购价格为8.01元/股。
七、律师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回购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股权激励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事宜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回购的相关手续,按照《公司法》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相关的减资手续;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
[2021-09-03] (300552)万集科技: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
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崔学军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集科技”)于2021年6月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崔学军先生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本次增持计划未设置价格区间,崔学军先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5,500万元。
公司于2021年9月2日收到崔学军先生发来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获悉其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崔学军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95,20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97,928,720股的0.65%,累计增持金额4,052.10万元,已达到增持计划的最低限额3,50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崔学军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学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677,11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97,928,720股的5.39%。
2、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6个月,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崔学军先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5,500万元。增持所需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在增持期间如发生股权激励行权等或有事项导致股份增加,不包含在本次增持计划预披露范围内。
3、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其他事项: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崔学军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崔学军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
份1,295,20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97,928,720股的0.65%,累计增持金额4052.10万元,已达到增持计划的最低限额3,500万元。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日期 成交均价 增持股数 占公司现有
(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 2021 年 6 月 3 日 31.158 115,389 0.06%
集中竞价 2021 年 6 月 7 日 30.820 73,593 0.04%
集中竞价 2021 年 6 月 8 日 30.874 101,500 0.05%
集中竞价 2021 年 6 月 9 日 30.758 162,500 0.08%
集中竞价 2021年6月10日 31.155 61,500 0.03%
崔学军 集中竞价 2021年6月21日 32.060 120,000 0.06%
集中竞价 2021年6月22日 31.827 313,840 0.16%
集中竞价 2021年6月24日 32.033 194,900 0.10%
集中竞价 2021年6月25日 31.940 19,600 0.01%
集中竞价 2021年6月28日 33.008 37,200 0.02%
集中竞价 2021年8月30日 28.123 95,180 0.05%
合计 1,295,202 0.65%
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公司总 股数(股)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381,912 4.74% 10,677,114 5.39%
崔学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345,478 1.19% 2,669,278 1.35%
有限售条件股份 7,036,434 3.56% 8,007,836 4.05%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崔学军先生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崔学军先生出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 日
[2021-08-30] (300552)万集科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会后重大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3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会后重大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并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1年1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号)。
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根据证监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5号——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出具了说明与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会后重大事项的说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会后重大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公司将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2021-08-26] (300552)万集科技: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2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集科技”、“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翟晓光先生的辞职申请,翟晓光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原定任期为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换届事项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为止。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后,翟晓光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动态称重产品事业部总经理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翟晓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8,312股,辞职后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即翟晓光先生原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承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翟晓光先生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后,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田林岩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田林岩先生将与公司其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田林岩先生2011年9月至2020年9月任公司董事、技术总监,离任后三年内被选举为公司监事。公司认为:田林岩先生之前一直担任公司研发负责人,对公司所处智能交通行业有较深理解,拥有多项行业相关的发明专利,并且曾参与公司
长期战略规划制定。监事会希望田林岩先生在公司规范运作中提供其客观的意见。田林岩先生自2020年9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离任后未有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附件: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田林岩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气专业。1996
年加盟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直主持公司研发和技术管理工作,2011
年 9 月至 2020 年 9 月担任万集科技董事、技术总监、北京研究院院长,主要负
责万集科技研发业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林岩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共3,733,097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4所规定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1-08-24] (300552)万集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1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 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按照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0.54万股。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9,792.8720 万股变更为 19,792.3320万股。
由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总股本减少、注册资本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2021-08-24] (300552)万集科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0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8月23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12号楼3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翟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112,709,8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944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696,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517%。
3、合计及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合计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的股东共16人,代表股份113,406,0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2964%。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7人,代表股份897,3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534%。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11,072,669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8%;反对23,500 股 ,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73,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812%;反对2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股东刘会喜先生、邓永强先生、张宁先生、翟晓光先生、刘明先生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联方,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议案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13,382,5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3%;反对2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73,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812%;反对2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议案3.00《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13,372,2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2%;反对33,8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3,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312%;反对33,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议案4.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13,372,2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2%;反对33,8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3,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312%;反对33,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雨林、逄杨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2021-08-24] (300552)万集科技: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公司注册资本由 197,928,720 元减至 197,923,320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4 日
[2021-08-07] (300552)万集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4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超过全体董事成员的半数。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由于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叶林春 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 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19 年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400 股,回购价格为 8.01 元/股。
公司董事刘会喜先生、邓永强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关 联方,张宁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刘会喜先生、邓永强先生和张 宁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回购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详 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
资本、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权的议案》,公司《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37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5.12 万份。鉴于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全部已自主行权 15.12 万份,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15.12万元,暨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9,777.752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9,792.8720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增加 15.12 万股,暨公司股份总数由 19,777.7520 万股变更为19,792.8720 万股。
因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19 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0.54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 0.54 万元,暨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9,792.8720 万元
变更为人民币 19,792.3320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0.54 万股,暨公司股份总数由 19,792.8720 万股变更为 19,792.3320 万股。
综上所述,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9,777.752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9,792.3320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19,777.7520 万股变更至 19,792.3320 万股。
(2)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经营范围作出变更,由原“计算机与电子信息、无线数据终端、车联网终端产品、车载无线终端产品、机动车检测、光电子产品及雷达、车用电子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微电子产品、半导体材料及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系统集成;产品设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产品安装;专业承包;销售自产产品;技术进出口;以下项目限
设备、通信发射机、接收机、公路交通数据采集器、车载电子标签(OBU)、路侧读写单元(RSU)、自动化计量设备。”变更为“计算机与电子信息、无线数据终端、车联网终端产品、车载无线终端产品、机动车检测、光电子产品及雷达、车用电子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微电子产品、半导体材料及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工程设计;系统集成;产品设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产品安装;专业承包;销售自产产品;技术进出口;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加工(装配)智能控制系统、控制仪表系统、载波通信传输设备、通信发射机、接收机、公路交通数据采集器、车载电子标签(OBU)、路侧读写单元(RSU)、自动化计量设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公司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机构备案的内容为准。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将本次发行有关决议的有效期调整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注册批复规定的 12 个月有效期截止日。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 2020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将本次发行授权事项有效期调整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上述授权有效期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注册批复规定的 12个月有效期截止日。除延长授权有效期之外,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召开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7 日
[2021-08-07] (300552)万集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7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权的议案》,公司《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37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5.12 万份。鉴于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全部已自主行权 15.12 万份,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15.12万元,暨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9,777.752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9,792.8720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增加 15.12 万股,暨公司股份总数由 19,777.7520 万股变更为19,792.8720 万股。
因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19 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0.54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 0.54 万元,暨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9,792.8720 万元
变更为人民币 19,792.3320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0.54 万股,暨公司股份总数由 19,792.8720 万股变更为 19,792.3320 万股。综上所述,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9,777.752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9,792.3320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19,777.7520万股变更至 19,792.3320 万股。
二、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经营范围作出变更,由原“计算机与电子信息、无线数据终端、车联网终端产品、车载无线终端产品、机动车检测、光电子产品及雷达、车用电子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微电子产品、半导体材料及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系统集成;产品设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产品安装;专业承包;销售自产产品;技术进出口;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加工(装配)智能控制系统、控制仪表系统、载波通信传输设备、通信发射机、接收机、公路交通数据采集器、车载电子标签(OBU)、路侧读写单元(RSU)、自动化计量设备。”变更为“计算机与电子信息、无线数据终端、车联网终端产品、车载无线终端产品、机动车检测、光电子产品及雷达、车用电子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微电子产品、半导体材料及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工程设计;系统集成;产品设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产品安装;专业承包;销售自产产品;技术进出口;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加工(装配)智能控制系统、控制仪表系统、载波通信传输设备、通信发射机、接收机、公路交通数据采集器、车载电子标签(OBU)、路侧读写单元(RSU)、自动化计量设备。”
三、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情况
公司拟根据上述事项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777.7520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计算机与电子信息、无线数据终端、车联网终端产品、车载无线终端产品、机动车检测、光电子产品及雷达、车用电子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微电子产品、半导体材料及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系统集成;产品设计、集成电路及集成电路芯片设计;产品安装;专业承包;销售自产产品;技术进出口;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
加工(装配)智能控制系统、控制仪表系统、载波通信传输设备、通信发射机、接收机、公路交通数据采集器、车载电子标签(OBU)、路侧读写单元(RSU)、自动化计量设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9,777.752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全部为人民
币普通股。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792.3320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计算机与电子信息、无线数据终端、车联网终端产品、车载无线终端产品、机动车检测、光电子产品及雷达、车用电子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微电子产品、半导体材料及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工程设计;系统集成;产品设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产品安装;专业承包;销售自产产品;技术进出口;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加工(装配)智能控制系统、控制仪表系统、载波通信传输设备、通信发射机、接收机、公路交通数据采集器、车载电子标签(OBU)、路侧读写单元(RSU)、自动化计量设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9,792.332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全部为人民
币普通股。
四、其它事项说明
公司此次拟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管理人员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五、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7 日
[2021-08-07] (300552)万集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5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1 年 8 月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名,超过全体监事成员的半数。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和要求,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叶林春 1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5,400 股,回购价格为 8.01 元/股。
翟晓光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翟晓光先生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监事进行了表决。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将本次发行有关决议的有效期调整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意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注册批复规定的 12 个月有效期截止日。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7 日
[2021-08-07] (300552)万集科技: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6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万集科技”)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9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9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9年8月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9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以2019年8月5日为授予日,授予199名激励对象344.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介机构出具相应财务顾问报告。
5、2019年9月16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授予登记172名激励对象277.50万股限制性股票,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7、2020年9月16日,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7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9.75万股。
8、2021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5,400股,回购价格为每股8.01元。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回购注销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1)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由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叶林春 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19 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400 股。
上述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实施完成 2019 年度权益分派,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9,937,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16.000000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公司总
股本 109,937,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进行同比例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的调整方法为:P=(P0-V)/(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n 为每
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6.01-1.6)/(1+0.8)=8.01 元/股
2)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调整方法: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3,000 股×(1+0.8)=5,400 股
(3)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共计人民币 43,254 元,公司就本次限制性
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6,798,498 43.85% — 5,400 86,793,098 43.85%
高管锁定股 84,300,998 42.59% — — 84,300,998 42.59%
股权激励限售股 2,497,500 1.26% — 5,400 2,492,100 1.2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1,130,222 56.15% — — 111,130,222 56.15%
三、股份总数 197,928,720 100.00% — 5,400 197,923,320 100.00%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鉴于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
期全部已自主行权 151,200 份,公司目前总股本由 197,777,520 股增加至 197,928,720 股。
2、本表格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回购注销后的股本结构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正常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5,400股,回购价格为8.01元/股,并同意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和要求,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叶林春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5,400股,回购价格为8.01元/股。
七、律师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回购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
与授权;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股权激励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事宜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回购的相关手续,按照《公司法》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相关的减资手续;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7 日
[2021-08-07] (300552)万集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9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8月23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 12 号楼 3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4、《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以上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股东刘会喜先生、邓永强先生、张宁先生、翟晓光先生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关联方,需回避表决提案1。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
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 √
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改 √
<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 √
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
4.00 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 √
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或信函需在2021年8月17日17:00前送达至本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1年8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12号楼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100193)。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晓倩、时娴
电话:010-59766888
传真:010-58858966
6、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网 址 :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7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552”;投票简称:“万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无指示,请受托人全权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
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
1.00 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
股票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
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
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
4.00 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
期的议案》
附注:1、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
2、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附件三: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注:1. 请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 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021-08-07] (300552)万集科技: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8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批准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20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注册批复规定的12个月有效期截止日。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除上述延长有效期事宜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7 日
[2021-08-07] (300552)万集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9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8月23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 12 号楼 3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4、《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以上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股东刘会喜先生、邓永强先生、张宁先生、翟晓光先生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关联方,需回避表决提案1。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
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 √
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改 √
<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 √
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
4.00 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 √
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或信函需在2021年8月17日17:00前送达至本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1年8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12号楼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100193)。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晓倩、时娴
电话:010-59766888
传真:010-58858966
6、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网 址 :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7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552”;投票简称:“万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无指示,请受托人全权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
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
1.00 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
股票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
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
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
4.00 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
期的议案》
附注:1、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
2、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附件三: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注:1. 请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 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021-08-07] (300552)万集科技: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6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万集科技”)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9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9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9年8月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9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以2019年8月5日为授予日,授予199名激励对象344.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介机构出具相应财务顾问报告。
5、2019年9月16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授予登记172名激励对象277.50万股限制性股票,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7、2020年9月16日,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7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9.75万股。
8、2021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5,400股,回购价格为每股8.01元。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回购注销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1)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由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叶林春 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19 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400 股。
上述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实施完成 2019 年度权益分派,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9,937,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16.000000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公司总
股本 109,937,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进行同比例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的调整方法为:P=(P0-V)/(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n 为每
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6.01-1.6)/(1+0.8)=8.01 元/股
2)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调整方法: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3,000 股×(1+0.8)=5,400 股
(3)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共计人民币 43,254 元,公司就本次限制性
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6,798,498 43.85% — 5,400 86,793,098 43.85%
高管锁定股 84,300,998 42.59% — — 84,300,998 42.59%
股权激励限售股 2,497,500 1.26% — 5,400 2,492,100 1.2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1,130,222 56.15% — — 111,130,222 56.15%
三、股份总数 197,928,720 100.00% — 5,400 197,923,320 100.00%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鉴于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
期全部已自主行权 151,200 份,公司目前总股本由 197,777,520 股增加至 197,928,720 股。
2、本表格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回购注销后的股本结构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正常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5,400股,回购价格为8.01元/股,并同意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和要求,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叶林春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5,400股,回购价格为8.01元/股。
七、律师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回购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
与授权;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股权激励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事宜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回购的相关手续,按照《公司法》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相关的减资手续;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7 日
[2021-08-07] (300552)万集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5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1 年 8 月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名,超过全体监事成员的半数。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和要求,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叶林春 1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5,400 股,回购价格为 8.01 元/股。
翟晓光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翟晓光先生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监事进行了表决。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将本次发行有关决议的有效期调整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意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注册批复规定的 12 个月有效期截止日。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7 日
[2021-07-31] (300552)万集科技:关于增加公司与重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3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与重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
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或“万集科技”)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重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重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慧网联”)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于公司与重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与重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预计向关联方通慧网联采购高速公路机电产品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后,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通慧网联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与重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翟军先生为本次交易对手方通慧网联董事,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3、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320321874C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工业园区100-1号地块(朗月路6号)
法定代表人:向光华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29日
营业期限:自2014年10月29日至永久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信息安全及智能交通相关软硬件产品研发、生产、维护及智能交通项目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衡器制造,衡器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租赁,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应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重庆首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90.00 49%
2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80.00 48%
3 重庆通渝科技有限公司 30.00 3%
合计 1,000.00 100%
2、主要财务数据
通慧网联2020年度(经审计)及2021年1-6月(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度 /2021 年 1-6 月
1 资产总额 6,662.66 6,654.15
2 负债总额 4,792.53 4,800.21
3 净资产 1,870.13 1,853.94
4 营业收入 6,581.35 1,658.93
5 净利润 613.76 -16.19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通慧网联48%股份,系通慧网联的第二大股东,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翟军先生任通慧网联董事,公司与通慧网联构成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
通慧网联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履行合同约定,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向关联方通慧网联采购高速公路机电产品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后,预计 2021 年度公司与通慧网联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通慧网联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预计金额,待每次实际交易发生时,在本次审议通过的预计金额范围内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由公司与通慧网联根据具体交易内容签署相关合同,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按照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与关联方通慧网联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与稳定经营。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高速公路机电产品的定价及收款条件与其他经销商一致,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方通慧网联形成依赖。
五、2021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通慧网联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的总金额为 1,273.86 万元(不含税)。
六、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已提前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增加公司与重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资料,我们是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经审查,增加公司与重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此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次增加公司与重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交易内容公平、合理,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未发现上述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同意实施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增加公司与重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于公司正常业务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1 日
[2021-07-31] (300552)万集科技: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2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或“万集科技”)于 2021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日常办公需要,公司拟与北京立腾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腾阳光”)、北京立腾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腾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进行关联交易。鉴于立腾阳光与立腾行于2019年7月8日签订《房屋委托管理协议》,立腾阳光委托立腾行管理中关村软件园12号楼并由立腾行负责该等房产的物业管理及租赁事宜,公司与立腾阳光及立腾行经协商一致,三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租赁期为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12月31日,租赁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12号楼A区,租赁面积1048.01平方米,每季度租金(含税)总额为573,785.48元,预计租赁期累计交易金额968,885.25元(具体以三方签订合同为准)。
2、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对手方立腾阳光及立腾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翟军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因此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翟军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3、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
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立腾阳光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立腾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741554393U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26号中关村软件园12号楼E区
法定代表人:陈静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08月02日
营业期限:自2002年08月02日至2052年08月01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出租办公用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翟军
99.5%
北京立腾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
北京立腾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立腾阳光拥有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12号楼A区的房产权。
3)主要财务数据
立腾阳光2020年度(未经审计)及2021年6月(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度 /2021 年 1-6 月
1 资产总额 18,654.51 25,816.40
2 负债总额 22,743.29 30,409.76
3 净资产 -4,088.78 -4,593.36
4 营业收入 4,868.33 435.51
5 净利润 2,084.87 -511.82
2、立腾行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立腾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A1U72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12号楼一层F区
法定代表人:陈静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05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市场调查;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文化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企业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翟军
99.5%
北京立腾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主要财务数据
立腾行2020年度(未经审计)及2021年6月(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度 /2021 年 1-6 月
1 资产总额 54,541.70 54,701.81
2 负债总额 57,794.93 56,975.46
3 净资产 -3,253.24 -2,273.65
4 营业收入 5,357.74 2,870.04
5 净利润 2,263.90 979.59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对手方立腾阳光及立腾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翟军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因此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4、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立腾阳光及立腾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房屋租赁合同主体:
甲方:北京立腾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北京立腾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2、出租房屋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12号楼A区。
3、出租用途:用于丙方办公和研发。
4、房屋面积:1048.01平方米。
5、租赁期限: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12月31日。
6、租金及缴纳期限:
本项目租金为6元/平方米/月,租金标准(含税)为:每季度租金(含税)总额为(大写:人民币伍拾柒万叁仟柒佰捌拾伍元肆角捌分)¥573,785.48元。以上租金包含物业管理费。
租金支付时间为丙方应在每季度租赁期末向乙方交纳房租,丙方也可通过银行贷款以受托支付的形式向乙方支付房租。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在获得丙方董事会依法定程序所通过的决议批准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此次交易的租赁价格参考同地段及相近楼层的市场公允价,经三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关村软件园12号楼位于国家级软件基地,地理位置优越,周边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公司可充分利用空间安排员工办公、研发实验等,同时能够吸引更多
中关村高校及优质企业人才,提高公司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本次与立腾阳光、立腾行发生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及日常办公的需要,交易价格参照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经三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与稳定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2021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立腾阳光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2021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立腾行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084.17万元(不含税)。
七、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已提前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资料,我们是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公司与北京立腾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北京立腾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及日常办公的需要,属正常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同意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此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与北京立腾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北京立腾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房屋租赁是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及日常办公的需要,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与稳定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关联董事翟军先生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同意本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北京立腾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北京立腾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及日常办公需要,且该等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交易条款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与北京立腾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北京立腾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
九、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1-07-31] (300552)万集科技:半年报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1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1 日
[2021-07-31] (300552)万集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9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1 年 7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超过全体监事成员的半数。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
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
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
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北京立腾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北京立腾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及日常办公需要,且该等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交易条款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与北京立腾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北京立腾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与重
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增加公司与重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于公司正常业务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增加公司与重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31 日
[2021-07-31] (300552)万集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
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超过全体董事成员的半数。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报
告及摘要》;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
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2、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
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日常办公需要,同意公司与北京立腾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腾阳光”)、北京立腾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腾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进行关联交易,租赁期为 2021 年 7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租赁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 12 号楼
A 区,租赁面积 1048.01 平方米,每季度租金(含税)总额为 573,785.48 元,预
计租赁期累计交易金额 968,885.25 元(具体以三方签订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翟军先生为本次交易对手方立腾阳光及立腾行实际控制人,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相关独立意见,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与重
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关联方重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慧网联”)采购高速公路机电产品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重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1 年度与通慧网联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 万元(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后,预计 2021 年度公司与通慧网联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500 万元(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翟军先生任通慧网联董事,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增加公司与重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相关独立意见,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1 日
[2021-07-31] (300552)万集科技: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4元
每股净资产: 10.5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8%
营业总收入: 4.1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659.49万元
[2021-07-20] (300552)万集科技: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越畅通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7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越畅通科技有限公司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参股子公司北京越畅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近日,北京越畅通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3K77X8
2、名称:北京越畅通科技有限公司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汤立路216号5层3单元606
5、法定代表人:文印
6、注册资本:816万元
7、成立日期:2016年02月02日
8、营业期限:2016年02月02日至2036年02月01日
9、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产品设计;
数据处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0 日
[2021-07-08] (300552)万集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6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分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近期,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主要情况
受托方名 产品名 金额 产品起息 实际损益 是否到
称 称 (万元) 产品类型 日 产品到息日 金额(万 期赎回
元)
北京银行 结构性 30,000 保本浮动 2021/1/13 2021/3/30 193.64 是
上地支行 存款 收益
中国银行 结构性 保本浮动
中关村支 存款 30,000 收益 2021/4/21 2021/6/29 189.82 是
行
交通银行 结构性 10,000 保本浮动 2021/4/22 2021/6/29 55.89 是
上地支行 存款 收益
北京银行 结构性 保本浮动
东升科技 存款 10,000 收益 2021/4/29 2021/6/28 50.96 是
园支行
合计 490.31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无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揭示
1、上述理财产品可能有投资风险,属于结构性存款产品。
2、上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受托方所揭示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其他风险等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常见风险。
三、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含分公司)十二个月内以自有资金购买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合计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银行投资理财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8日
[2021-06-26] (300552)万集科技:关于收购参股子公司北京越畅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4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参股子公司北京越畅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
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万集科技”)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参股子公司北京越畅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ETC产品在停车场等城市场景的应用,公司与北京越畅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畅通”或“目标公司”)及其股东文印、北京畅通融信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畅通融信”)签订《关于北京越畅通科技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及投资协议》,约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875万元对越畅通进行部分股权收购并增资。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卓信大华评报字(2021)第3004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越畅通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510.38万元。经公司、文印及畅通融信协商一致,本次交易目标公司的投前估值为1,500万元,参考前述估值,公司向文印收购越畅通20%股权(对应出资额122.40万元),收购对价300万元;公司向畅通融信收购5%股权(对应出资额30.6万元),收购对价75万元;公司按前述投前估值向越畅通增资500万元,越畅通注册资本由612万元增加至816万元,公司为新增204万元出资的出资人,增资金额与新增注册资本差额部分29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本次收购部分股权并增资后公司持有越畅通57.48%股权。
2、对外投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参股子公司北京越畅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文印
文印,198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60311******017,住址:江西省萍乡市,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专业。2016年2月创建北京越畅通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工作并兼任研发部负责人,曾于2016年参与了《停车场电子收费》系列国家标准的编制工作。
文印先生与公司、公司控股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北京畅通融信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北京畅通融信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Q9CL2B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汤立路216号5层3单元606
执行事务合伙人:文印
成立时间:2020年03月09日
合伙期限:2020年03月09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软件开发;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出资结构: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吴哲 26.68 26.68%
2 张立强 26.68 26.68%
3 张焕周 26.68 23.75%
4 文印 19.03 19.03%
5 胡婷 3.86 3.86%
合计 100.00 100.00%
文印先生持有北京畅通融信科技中心(有限合伙)19.03%的股权。北京畅通融信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公司控股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越畅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3K77X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汤立路216号5层3单元606
法定代表人:文印
注册资本:612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年02月02日
营业期限:2016年02月02日至2036年02月01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产品设计;数据处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越畅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文印 400.00 65.36%
2 北京畅通融信科技中心(有 100.00 16.34%
限合伙)
3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2.00 18.30%
合计 612.00 100.00%
本次交易后,越畅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69.00 57.48%
2 文印 277.60 34.02%
3 北京畅通融信科技中心(有 69.40 8.50%
限合伙)
合计 816.00 100.00%
3、业务情况
越畅通作为一家智能停车场管理解决方案的提供商,致力于停车场智能化设备和技术的研发、应用和推广,其研发的ETC停车场管理系统,为城市停车场提供了一个多元化、高效率和高收益的新型智能化管理模式。
4、财务状况
越畅通2020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度
1 资产总额 500.12
2 负债总额 136.74
3 净资产 363.37
4 营业收入 193.75
5 净利润 -109.98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越畅通18.30%股份,系越畅通的第二大股东,公司董事张宁先生任越畅通董事,公司与越畅通构成关联关系。
6、经查询,越畅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失信惩戒。
四、 增资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卓信大华评报字(2021)第3004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越畅通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510.38万元。该评估结论为:本资产评估报告选用收益法之评估结果为评估结论,即:在评估假设及限定条件成立的前提下,北京越畅通科技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前账面价值363.37万元,评估价值1,510.38万元,评估增值1,147.01万元,增值率315.66%。
经公司、文印及畅通融信协商一致,本次交易目标公司的投前估值为1,500万元,参考前述估值,公司向文印收购越畅通20%股权(对应出资额122.40万元),收购对价300万元;公司向畅通融信收购5%股权(对应出资额30.6万元),收购对价75万元;公司按前述投前估值向越畅通增资500万元,越畅通注册资本由612万元增加至816万元,公司为新增204万元出资的出资人,增资金额与新增注册资本差额部分29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
公司作为越畅通的股东,与越畅通其他股东遵循平等自愿的合作原则,依据股权比例以货币出资的方式对越畅通进行增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五、 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文印(乙方一)、北京畅通融信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乙方二)
丙方:北京越畅通科技有限公司
2、本次交易方案
(1)目标公司投前估值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目标公司的投前估值为 1,500 万元。
(2)甲方收购乙方合计所持有越畅通 25%股权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按前述估值收购,向乙方一收购越畅通20%股权(对应出资额122.40万元),收购对价300万元;甲方向乙方二收购5%股权(对应出资额30.6万元),收购对价75万元。
(3)甲方向丙方增资 500 万元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按前述投前估值向丙方增资500万元,丙方注册资本由612万元增加至816万元,甲方为新增204万元出资的出资人,增资金额与新增注册资本差额部分29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
前述转让及增资全部完成后,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万元) 占比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69.00 57.48%
文印 277.60 34.02%
北京畅通融信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69.40 8.50%
合计 816.00
[2021-06-26] (300552)万集科技:关于调整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5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万集科技”)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7年8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出具相应报告。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17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权益授
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办理授予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7年9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授予出具相应报告。
4、2017年10月26日,公司完成了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并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公司在确定授予日后的期权登记过程中,由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获授的1.2万份股票期权,因而公司此次股票期权实际授予对象为41人,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0.4万份。
5、2017年11月6日,公司完成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并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公司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由于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5.1万股限制性股票,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部分放弃认购其获授的10.9万股限制性股票。因而公司此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93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159.60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1月6日。
6、2018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于薛锋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7年度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80万股。此外,因2017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限条件,即以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其他90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
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2.32万股。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涉及激励对象93人,注销限制性股票66.12万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每股14.70元。
根据《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于激励对象赖康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2017年度授予的股票期权,共计0.8万份。此外,因2017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即以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董事会审议决定注销其他40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1.84万份。因此,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涉及激励对象41人,注销股票期权12.64万份。
7、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8、2018年5月23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 12.64万份股票期权(期权简称:万集JLC1,期权代码:036263)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9、2018年10月26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经完成2017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回购价格为14.70元,涉及人数93人,涉及股份数66.12万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6105%。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8】15010002《验资报告》。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为107,634,800股。
10、2019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47.22万股,回购价格为14.70元/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计9.36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回购注销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公告》。
11、2019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2、2019年5月11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
13、2019年6月15日,公司完成注销9.36万份股票期权(期权简称:万集JLC1,期权代码:036263),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关于2017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14、2019年8月1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经完成2017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回购价格为14.70元,涉及人数90人,涉及股份数47.22万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4387%。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19BJA120185《验资报告》。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为107,162,600股。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关于2017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5、2020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5月19日,公司实施完成2019年度权益分派,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9,937,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109,937,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2019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16、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7、2020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度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0160万股,回购价格为每股7.28元。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回购注销
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度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8、2020年9月22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9、2020年10月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经完成2017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回购价格为7.28元,涉及人数7人,涉及股份数11.0160万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557%。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20BJA120589《验资报告》。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为197,777,520股。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17年度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020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权的议案》,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2.2520万股,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5.12万份,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权的公告》。
21、2020年10月21日,公司发布《关于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15.12万份,行权价格为15.44元/股。
22、2020年11月6日,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72.2520万股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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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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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7] (300552)万集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5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超过全体董事成员的半数。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由于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翟晓光先生因 2020 年 9 月 21 日至 2021 年 8 月 25
日期间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 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19 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2,500 股,回购价格为 8.01 元/股。
公司董事刘会喜先生、邓永强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关 联方,张宁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刘会喜先生、邓永强先生和张 宁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回购注
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详 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 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召开股东大会时间将另行通知。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
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19 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共计 2.25 万股,回购价格为 8.01 元/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9,792.3320 万
元变更为人民币 19,790.0820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19,792.3320 万股变更为
19,790.0820 万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公司授 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机构 备案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召开股东大会时间将另行通知。
3、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满后按 照《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为 170 名符合条 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246.9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解除限售 事宜。
公司董事刘会喜先生、邓永强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关联方,张宁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刘会喜先生、邓永强先生和张宁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意见,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
[2021-09-07] (300552)万集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6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1 年 9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3 名,超过全体监事成员的半数。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和要求,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翟晓光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22,500 股,回购价格为8.01 元/股。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回购注 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召开股东大会时间将另行通知。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170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 170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 246.96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
[2021-09-07] (300552)万集科技: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9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70人。
2、解除限售股数: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246.96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9,792.8720万股的1.25%。
3、本次限制性股票待相关解除限售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万集科
技”)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9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9年8月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9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19年8月5日为授予日,授予199名激励对象344.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介机构出具相应财务顾问报告。
5、2019年9月16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授予登记172名激励对象277.50万股限制性股票,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7、2020年9月16日,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7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9.75万股。
8、2021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5,400股,回购价格为每股8.01元。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回购注销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9、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的议案》。
10、2021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22,500股,回购价格为每股8.01元。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回购注销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11、2021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实施完毕,2019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9,937,6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6.00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 109,937,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根据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进行同比例调整,调整后的授予总量为 499.50 万股,回购价格为每股 8.01 元。
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5,400 股,回购价格为每股 8.01 元。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22,500 股,回购价格为每股 8.01 元。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5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8 月 5 日,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9 月 16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将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届满。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一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二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 司 2018 年 净 利 润 为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6,576,351.88 元,2020 年净
三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以 2018 年净利润为 利润为 602,932,742.60 元,
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0%。 比 2018 年增长 9,068.19%,
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远高于业绩考核要求,满足
解除限售要求。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
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 激励计划》授予的 170 名激
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 励对象中,个人考核评价结
其解除限售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 果均在 B 以上(含 B),满
度=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足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
和(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
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考核得分 S≥80 80>S≥70 70>S≥60 S<60
评价标准 A B C D
解限比例 100% 100% 80%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
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满后按照《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四、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及流通安排
公司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70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 246.96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19,792.8720 万股的 1.25%。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可解除限售的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本次解除限售的 剩余未解除限售的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限制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数
(万股) 量(万股)
张宁 董事
[2021-09-07] (300552)万集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8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19 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25 万股,回购价格为 8.01 元/股。公司注册资本
由人民币 19,792.332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9,790.0820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9,792.3320 万股变更为 19,790.0820 万股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情况
公司拟根据上述事项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792.3320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9,792.332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全部为人民
币普通股。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790.0820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9,790.082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全部为人民
币普通股。
三、其它事项说明
公司此次拟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管理人员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
[2021-09-07] (300552)万集科技: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7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万集科技”)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9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9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9年8月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9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19年8月5日为授予日,授予199名激励对象344.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介机构出具相应财务顾问报告。
5、2019年9月16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授予登记172名激励对象277.50万股限制性股票,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7、2020年9月16日,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7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9.75万股。
8、2021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5,400股,回购价格为每股8.01元。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回购注销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9、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1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22,500股,回购价格为每股8.01元。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回购注销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1)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由于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翟晓光因 2020 年 9 月 21 日至 2021 年 8 月 25 日期间担任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其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剩余尚未解除限售的 2019 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2,500 股。
上述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具体召开股东大会时间将另行通知。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实施完成 2019 年度权益分派,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9,937,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16.000000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公司总
股本 109,937,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进行同比例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的调整方法为:P=(P0-V)/(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6.01-1.6)/(1+0.8)=8.01 元/股
2)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调整方法: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2,500 股×(1+0.8)=22,500 股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共计人民币 180,225 元,公司就本次限制性
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6,793,098 43.85% — 22,500 86,770,598 43.85%
高管锁定股 84,300,998 42.59% — 84,300,998 42.60%
股权激励限售股 2,492,100 1.26% — 22,500 2,469,600 1.2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1,130,222 56.15% — 111,130,222 56.15%
三、股份总数 197,923,320 100.00% — 22,500 197,900,820 100.00%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97,928,720股,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5,400股,回购价格为每股8.01元。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变更为197,923,320股,目前正在办理相关变更程序。
2、本表格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回购注销后的股本结构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正常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2,500股,回购价格为8.01元/股,
并同意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和要求,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翟晓光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2,500股,回购价格为8.01元/股。
七、律师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回购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股权激励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事宜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回购的相关手续,按照《公司法》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相关的减资手续;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
[2021-09-03] (300552)万集科技: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
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崔学军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集科技”)于2021年6月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崔学军先生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本次增持计划未设置价格区间,崔学军先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5,500万元。
公司于2021年9月2日收到崔学军先生发来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获悉其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崔学军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95,20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97,928,720股的0.65%,累计增持金额4,052.10万元,已达到增持计划的最低限额3,50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崔学军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学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677,11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97,928,720股的5.39%。
2、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6个月,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崔学军先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5,500万元。增持所需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在增持期间如发生股权激励行权等或有事项导致股份增加,不包含在本次增持计划预披露范围内。
3、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其他事项: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崔学军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崔学军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
份1,295,20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97,928,720股的0.65%,累计增持金额4052.10万元,已达到增持计划的最低限额3,500万元。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日期 成交均价 增持股数 占公司现有
(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 2021 年 6 月 3 日 31.158 115,389 0.06%
集中竞价 2021 年 6 月 7 日 30.820 73,593 0.04%
集中竞价 2021 年 6 月 8 日 30.874 101,500 0.05%
集中竞价 2021 年 6 月 9 日 30.758 162,500 0.08%
集中竞价 2021年6月10日 31.155 61,500 0.03%
崔学军 集中竞价 2021年6月21日 32.060 120,000 0.06%
集中竞价 2021年6月22日 31.827 313,840 0.16%
集中竞价 2021年6月24日 32.033 194,900 0.10%
集中竞价 2021年6月25日 31.940 19,600 0.01%
集中竞价 2021年6月28日 33.008 37,200 0.02%
集中竞价 2021年8月30日 28.123 95,180 0.05%
合计 1,295,202 0.65%
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公司总 股数(股)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381,912 4.74% 10,677,114 5.39%
崔学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345,478 1.19% 2,669,278 1.35%
有限售条件股份 7,036,434 3.56% 8,007,836 4.05%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崔学军先生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崔学军先生出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 日
[2021-08-30] (300552)万集科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会后重大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3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会后重大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并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1年1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号)。
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根据证监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5号——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出具了说明与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会后重大事项的说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会后重大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公司将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2021-08-26] (300552)万集科技: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2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集科技”、“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翟晓光先生的辞职申请,翟晓光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原定任期为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换届事项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为止。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后,翟晓光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动态称重产品事业部总经理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翟晓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8,312股,辞职后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即翟晓光先生原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承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翟晓光先生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后,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田林岩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田林岩先生将与公司其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田林岩先生2011年9月至2020年9月任公司董事、技术总监,离任后三年内被选举为公司监事。公司认为:田林岩先生之前一直担任公司研发负责人,对公司所处智能交通行业有较深理解,拥有多项行业相关的发明专利,并且曾参与公司
长期战略规划制定。监事会希望田林岩先生在公司规范运作中提供其客观的意见。田林岩先生自2020年9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离任后未有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附件: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田林岩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气专业。1996
年加盟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直主持公司研发和技术管理工作,2011
年 9 月至 2020 年 9 月担任万集科技董事、技术总监、北京研究院院长,主要负
责万集科技研发业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林岩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共3,733,097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4所规定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1-08-24] (300552)万集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1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 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按照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0.54万股。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9,792.8720 万股变更为 19,792.3320万股。
由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总股本减少、注册资本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2021-08-24] (300552)万集科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0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8月23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12号楼3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翟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112,709,8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944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696,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517%。
3、合计及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合计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的股东共16人,代表股份113,406,0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2964%。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7人,代表股份897,3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534%。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11,072,669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8%;反对23,500 股 ,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73,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812%;反对2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股东刘会喜先生、邓永强先生、张宁先生、翟晓光先生、刘明先生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联方,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议案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13,382,5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3%;反对2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73,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812%;反对2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议案3.00《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13,372,2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2%;反对33,8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3,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312%;反对33,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议案4.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13,372,2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2%;反对33,8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3,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312%;反对33,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雨林、逄杨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2021-08-24] (300552)万集科技: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公司注册资本由 197,928,720 元减至 197,923,320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4 日
[2021-08-07] (300552)万集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4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超过全体董事成员的半数。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由于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叶林春 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 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19 年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400 股,回购价格为 8.01 元/股。
公司董事刘会喜先生、邓永强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关 联方,张宁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刘会喜先生、邓永强先生和张 宁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回购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详 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
资本、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权的议案》,公司《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37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5.12 万份。鉴于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全部已自主行权 15.12 万份,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15.12万元,暨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9,777.752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9,792.8720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增加 15.12 万股,暨公司股份总数由 19,777.7520 万股变更为19,792.8720 万股。
因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19 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0.54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 0.54 万元,暨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9,792.8720 万元
变更为人民币 19,792.3320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0.54 万股,暨公司股份总数由 19,792.8720 万股变更为 19,792.3320 万股。
综上所述,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9,777.752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9,792.3320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19,777.7520 万股变更至 19,792.3320 万股。
(2)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经营范围作出变更,由原“计算机与电子信息、无线数据终端、车联网终端产品、车载无线终端产品、机动车检测、光电子产品及雷达、车用电子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微电子产品、半导体材料及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系统集成;产品设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产品安装;专业承包;销售自产产品;技术进出口;以下项目限
设备、通信发射机、接收机、公路交通数据采集器、车载电子标签(OBU)、路侧读写单元(RSU)、自动化计量设备。”变更为“计算机与电子信息、无线数据终端、车联网终端产品、车载无线终端产品、机动车检测、光电子产品及雷达、车用电子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微电子产品、半导体材料及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工程设计;系统集成;产品设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产品安装;专业承包;销售自产产品;技术进出口;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加工(装配)智能控制系统、控制仪表系统、载波通信传输设备、通信发射机、接收机、公路交通数据采集器、车载电子标签(OBU)、路侧读写单元(RSU)、自动化计量设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公司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机构备案的内容为准。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将本次发行有关决议的有效期调整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注册批复规定的 12 个月有效期截止日。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 2020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将本次发行授权事项有效期调整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上述授权有效期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注册批复规定的 12个月有效期截止日。除延长授权有效期之外,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召开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7 日
[2021-08-07] (300552)万集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7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权的议案》,公司《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37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5.12 万份。鉴于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全部已自主行权 15.12 万份,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15.12万元,暨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9,777.752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9,792.8720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增加 15.12 万股,暨公司股份总数由 19,777.7520 万股变更为19,792.8720 万股。
因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19 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0.54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 0.54 万元,暨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9,792.8720 万元
变更为人民币 19,792.3320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0.54 万股,暨公司股份总数由 19,792.8720 万股变更为 19,792.3320 万股。综上所述,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9,777.752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9,792.3320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19,777.7520万股变更至 19,792.3320 万股。
二、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经营范围作出变更,由原“计算机与电子信息、无线数据终端、车联网终端产品、车载无线终端产品、机动车检测、光电子产品及雷达、车用电子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微电子产品、半导体材料及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系统集成;产品设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产品安装;专业承包;销售自产产品;技术进出口;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加工(装配)智能控制系统、控制仪表系统、载波通信传输设备、通信发射机、接收机、公路交通数据采集器、车载电子标签(OBU)、路侧读写单元(RSU)、自动化计量设备。”变更为“计算机与电子信息、无线数据终端、车联网终端产品、车载无线终端产品、机动车检测、光电子产品及雷达、车用电子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微电子产品、半导体材料及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工程设计;系统集成;产品设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产品安装;专业承包;销售自产产品;技术进出口;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加工(装配)智能控制系统、控制仪表系统、载波通信传输设备、通信发射机、接收机、公路交通数据采集器、车载电子标签(OBU)、路侧读写单元(RSU)、自动化计量设备。”
三、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情况
公司拟根据上述事项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777.7520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计算机与电子信息、无线数据终端、车联网终端产品、车载无线终端产品、机动车检测、光电子产品及雷达、车用电子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微电子产品、半导体材料及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系统集成;产品设计、集成电路及集成电路芯片设计;产品安装;专业承包;销售自产产品;技术进出口;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
加工(装配)智能控制系统、控制仪表系统、载波通信传输设备、通信发射机、接收机、公路交通数据采集器、车载电子标签(OBU)、路侧读写单元(RSU)、自动化计量设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9,777.752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全部为人民
币普通股。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792.3320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计算机与电子信息、无线数据终端、车联网终端产品、车载无线终端产品、机动车检测、光电子产品及雷达、车用电子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微电子产品、半导体材料及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工程设计;系统集成;产品设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产品安装;专业承包;销售自产产品;技术进出口;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加工(装配)智能控制系统、控制仪表系统、载波通信传输设备、通信发射机、接收机、公路交通数据采集器、车载电子标签(OBU)、路侧读写单元(RSU)、自动化计量设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9,792.332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全部为人民
币普通股。
四、其它事项说明
公司此次拟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管理人员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五、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7 日
[2021-08-07] (300552)万集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5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1 年 8 月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名,超过全体监事成员的半数。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和要求,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叶林春 1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5,400 股,回购价格为 8.01 元/股。
翟晓光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翟晓光先生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监事进行了表决。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将本次发行有关决议的有效期调整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意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注册批复规定的 12 个月有效期截止日。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7 日
[2021-08-07] (300552)万集科技: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6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万集科技”)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9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9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9年8月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9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以2019年8月5日为授予日,授予199名激励对象344.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介机构出具相应财务顾问报告。
5、2019年9月16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授予登记172名激励对象277.50万股限制性股票,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7、2020年9月16日,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7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9.75万股。
8、2021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5,400股,回购价格为每股8.01元。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回购注销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1)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由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叶林春 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19 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400 股。
上述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实施完成 2019 年度权益分派,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9,937,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16.000000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公司总
股本 109,937,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进行同比例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的调整方法为:P=(P0-V)/(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n 为每
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6.01-1.6)/(1+0.8)=8.01 元/股
2)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调整方法: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3,000 股×(1+0.8)=5,400 股
(3)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共计人民币 43,254 元,公司就本次限制性
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6,798,498 43.85% — 5,400 86,793,098 43.85%
高管锁定股 84,300,998 42.59% — — 84,300,998 42.59%
股权激励限售股 2,497,500 1.26% — 5,400 2,492,100 1.2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1,130,222 56.15% — — 111,130,222 56.15%
三、股份总数 197,928,720 100.00% — 5,400 197,923,320 100.00%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鉴于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
期全部已自主行权 151,200 份,公司目前总股本由 197,777,520 股增加至 197,928,720 股。
2、本表格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回购注销后的股本结构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正常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5,400股,回购价格为8.01元/股,并同意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和要求,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叶林春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5,400股,回购价格为8.01元/股。
七、律师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回购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
与授权;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股权激励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事宜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回购的相关手续,按照《公司法》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相关的减资手续;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7 日
[2021-08-07] (300552)万集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9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8月23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 12 号楼 3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4、《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以上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股东刘会喜先生、邓永强先生、张宁先生、翟晓光先生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关联方,需回避表决提案1。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
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 √
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改 √
<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 √
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
4.00 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 √
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或信函需在2021年8月17日17:00前送达至本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1年8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12号楼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100193)。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晓倩、时娴
电话:010-59766888
传真:010-58858966
6、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网 址 :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7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552”;投票简称:“万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无指示,请受托人全权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
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
1.00 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
股票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
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
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
4.00 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
期的议案》
附注:1、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
2、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附件三: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注:1. 请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 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021-08-07] (300552)万集科技: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8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批准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20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注册批复规定的12个月有效期截止日。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除上述延长有效期事宜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7 日
[2021-08-07] (300552)万集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9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8月23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 12 号楼 3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4、《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以上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股东刘会喜先生、邓永强先生、张宁先生、翟晓光先生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关联方,需回避表决提案1。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
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 √
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改 √
<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 √
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
4.00 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 √
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或信函需在2021年8月17日17:00前送达至本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1年8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12号楼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100193)。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晓倩、时娴
电话:010-59766888
传真:010-58858966
6、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网 址 :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7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552”;投票简称:“万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无指示,请受托人全权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
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
1.00 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
股票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
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
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
4.00 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
期的议案》
附注:1、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
2、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附件三: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注:1. 请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 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021-08-07] (300552)万集科技: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6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万集科技”)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9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9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9年8月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9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以2019年8月5日为授予日,授予199名激励对象344.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介机构出具相应财务顾问报告。
5、2019年9月16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授予登记172名激励对象277.50万股限制性股票,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7、2020年9月16日,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7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9.75万股。
8、2021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5,400股,回购价格为每股8.01元。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回购注销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1)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由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叶林春 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19 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400 股。
上述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实施完成 2019 年度权益分派,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9,937,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16.000000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公司总
股本 109,937,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进行同比例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的调整方法为:P=(P0-V)/(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n 为每
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6.01-1.6)/(1+0.8)=8.01 元/股
2)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调整方法: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3,000 股×(1+0.8)=5,400 股
(3)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共计人民币 43,254 元,公司就本次限制性
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6,798,498 43.85% — 5,400 86,793,098 43.85%
高管锁定股 84,300,998 42.59% — — 84,300,998 42.59%
股权激励限售股 2,497,500 1.26% — 5,400 2,492,100 1.2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1,130,222 56.15% — — 111,130,222 56.15%
三、股份总数 197,928,720 100.00% — 5,400 197,923,320 100.00%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鉴于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
期全部已自主行权 151,200 份,公司目前总股本由 197,777,520 股增加至 197,928,720 股。
2、本表格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回购注销后的股本结构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正常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5,400股,回购价格为8.01元/股,并同意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和要求,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叶林春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5,400股,回购价格为8.01元/股。
七、律师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回购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
与授权;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股权激励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事宜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回购的相关手续,按照《公司法》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相关的减资手续;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7 日
[2021-08-07] (300552)万集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5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1 年 8 月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名,超过全体监事成员的半数。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和要求,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叶林春 1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5,400 股,回购价格为 8.01 元/股。
翟晓光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翟晓光先生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监事进行了表决。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将本次发行有关决议的有效期调整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意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注册批复规定的 12 个月有效期截止日。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7 日
[2021-07-31] (300552)万集科技:关于增加公司与重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3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与重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
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或“万集科技”)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重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重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慧网联”)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于公司与重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与重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预计向关联方通慧网联采购高速公路机电产品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后,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通慧网联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与重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翟军先生为本次交易对手方通慧网联董事,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3、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320321874C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工业园区100-1号地块(朗月路6号)
法定代表人:向光华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29日
营业期限:自2014年10月29日至永久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信息安全及智能交通相关软硬件产品研发、生产、维护及智能交通项目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衡器制造,衡器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租赁,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应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重庆首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90.00 49%
2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80.00 48%
3 重庆通渝科技有限公司 30.00 3%
合计 1,000.00 100%
2、主要财务数据
通慧网联2020年度(经审计)及2021年1-6月(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度 /2021 年 1-6 月
1 资产总额 6,662.66 6,654.15
2 负债总额 4,792.53 4,800.21
3 净资产 1,870.13 1,853.94
4 营业收入 6,581.35 1,658.93
5 净利润 613.76 -16.19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通慧网联48%股份,系通慧网联的第二大股东,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翟军先生任通慧网联董事,公司与通慧网联构成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
通慧网联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履行合同约定,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向关联方通慧网联采购高速公路机电产品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后,预计 2021 年度公司与通慧网联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通慧网联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预计金额,待每次实际交易发生时,在本次审议通过的预计金额范围内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由公司与通慧网联根据具体交易内容签署相关合同,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按照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与关联方通慧网联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与稳定经营。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高速公路机电产品的定价及收款条件与其他经销商一致,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方通慧网联形成依赖。
五、2021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通慧网联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的总金额为 1,273.86 万元(不含税)。
六、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已提前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增加公司与重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资料,我们是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经审查,增加公司与重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此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次增加公司与重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交易内容公平、合理,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未发现上述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同意实施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增加公司与重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于公司正常业务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1 日
[2021-07-31] (300552)万集科技: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2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或“万集科技”)于 2021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日常办公需要,公司拟与北京立腾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腾阳光”)、北京立腾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腾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进行关联交易。鉴于立腾阳光与立腾行于2019年7月8日签订《房屋委托管理协议》,立腾阳光委托立腾行管理中关村软件园12号楼并由立腾行负责该等房产的物业管理及租赁事宜,公司与立腾阳光及立腾行经协商一致,三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租赁期为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12月31日,租赁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12号楼A区,租赁面积1048.01平方米,每季度租金(含税)总额为573,785.48元,预计租赁期累计交易金额968,885.25元(具体以三方签订合同为准)。
2、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对手方立腾阳光及立腾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翟军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因此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翟军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3、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
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立腾阳光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立腾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741554393U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26号中关村软件园12号楼E区
法定代表人:陈静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08月02日
营业期限:自2002年08月02日至2052年08月01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出租办公用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翟军
99.5%
北京立腾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
北京立腾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立腾阳光拥有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12号楼A区的房产权。
3)主要财务数据
立腾阳光2020年度(未经审计)及2021年6月(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度 /2021 年 1-6 月
1 资产总额 18,654.51 25,816.40
2 负债总额 22,743.29 30,409.76
3 净资产 -4,088.78 -4,593.36
4 营业收入 4,868.33 435.51
5 净利润 2,084.87 -511.82
2、立腾行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立腾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A1U72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12号楼一层F区
法定代表人:陈静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05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市场调查;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文化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企业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翟军
99.5%
北京立腾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主要财务数据
立腾行2020年度(未经审计)及2021年6月(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度 /2021 年 1-6 月
1 资产总额 54,541.70 54,701.81
2 负债总额 57,794.93 56,975.46
3 净资产 -3,253.24 -2,273.65
4 营业收入 5,357.74 2,870.04
5 净利润 2,263.90 979.59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对手方立腾阳光及立腾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翟军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因此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4、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立腾阳光及立腾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房屋租赁合同主体:
甲方:北京立腾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北京立腾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2、出租房屋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12号楼A区。
3、出租用途:用于丙方办公和研发。
4、房屋面积:1048.01平方米。
5、租赁期限: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12月31日。
6、租金及缴纳期限:
本项目租金为6元/平方米/月,租金标准(含税)为:每季度租金(含税)总额为(大写:人民币伍拾柒万叁仟柒佰捌拾伍元肆角捌分)¥573,785.48元。以上租金包含物业管理费。
租金支付时间为丙方应在每季度租赁期末向乙方交纳房租,丙方也可通过银行贷款以受托支付的形式向乙方支付房租。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在获得丙方董事会依法定程序所通过的决议批准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此次交易的租赁价格参考同地段及相近楼层的市场公允价,经三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关村软件园12号楼位于国家级软件基地,地理位置优越,周边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公司可充分利用空间安排员工办公、研发实验等,同时能够吸引更多
中关村高校及优质企业人才,提高公司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本次与立腾阳光、立腾行发生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及日常办公的需要,交易价格参照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经三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与稳定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2021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立腾阳光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2021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立腾行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084.17万元(不含税)。
七、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已提前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资料,我们是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公司与北京立腾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北京立腾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及日常办公的需要,属正常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同意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此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与北京立腾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北京立腾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房屋租赁是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及日常办公的需要,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与稳定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关联董事翟军先生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同意本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北京立腾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北京立腾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及日常办公需要,且该等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交易条款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与北京立腾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北京立腾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
九、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1-07-31] (300552)万集科技:半年报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1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1 日
[2021-07-31] (300552)万集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9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1 年 7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超过全体监事成员的半数。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
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
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
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北京立腾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北京立腾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及日常办公需要,且该等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交易条款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与北京立腾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北京立腾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与重
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增加公司与重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于公司正常业务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增加公司与重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31 日
[2021-07-31] (300552)万集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
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超过全体董事成员的半数。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报
告及摘要》;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
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2、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
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日常办公需要,同意公司与北京立腾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腾阳光”)、北京立腾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腾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进行关联交易,租赁期为 2021 年 7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租赁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 12 号楼
A 区,租赁面积 1048.01 平方米,每季度租金(含税)总额为 573,785.48 元,预
计租赁期累计交易金额 968,885.25 元(具体以三方签订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翟军先生为本次交易对手方立腾阳光及立腾行实际控制人,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相关独立意见,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与重
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关联方重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慧网联”)采购高速公路机电产品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重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1 年度与通慧网联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 万元(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后,预计 2021 年度公司与通慧网联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500 万元(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翟军先生任通慧网联董事,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增加公司与重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相关独立意见,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1 日
[2021-07-31] (300552)万集科技: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4元
每股净资产: 10.5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8%
营业总收入: 4.1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659.49万元
[2021-07-20] (300552)万集科技: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越畅通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7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越畅通科技有限公司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参股子公司北京越畅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近日,北京越畅通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3K77X8
2、名称:北京越畅通科技有限公司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汤立路216号5层3单元606
5、法定代表人:文印
6、注册资本:816万元
7、成立日期:2016年02月02日
8、营业期限:2016年02月02日至2036年02月01日
9、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产品设计;
数据处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0 日
[2021-07-08] (300552)万集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6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分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近期,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主要情况
受托方名 产品名 金额 产品起息 实际损益 是否到
称 称 (万元) 产品类型 日 产品到息日 金额(万 期赎回
元)
北京银行 结构性 30,000 保本浮动 2021/1/13 2021/3/30 193.64 是
上地支行 存款 收益
中国银行 结构性 保本浮动
中关村支 存款 30,000 收益 2021/4/21 2021/6/29 189.82 是
行
交通银行 结构性 10,000 保本浮动 2021/4/22 2021/6/29 55.89 是
上地支行 存款 收益
北京银行 结构性 保本浮动
东升科技 存款 10,000 收益 2021/4/29 2021/6/28 50.96 是
园支行
合计 490.31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无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揭示
1、上述理财产品可能有投资风险,属于结构性存款产品。
2、上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受托方所揭示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其他风险等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常见风险。
三、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含分公司)十二个月内以自有资金购买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合计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银行投资理财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8日
[2021-06-26] (300552)万集科技:关于收购参股子公司北京越畅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4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参股子公司北京越畅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
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万集科技”)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参股子公司北京越畅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ETC产品在停车场等城市场景的应用,公司与北京越畅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畅通”或“目标公司”)及其股东文印、北京畅通融信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畅通融信”)签订《关于北京越畅通科技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及投资协议》,约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875万元对越畅通进行部分股权收购并增资。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卓信大华评报字(2021)第3004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越畅通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510.38万元。经公司、文印及畅通融信协商一致,本次交易目标公司的投前估值为1,500万元,参考前述估值,公司向文印收购越畅通20%股权(对应出资额122.40万元),收购对价300万元;公司向畅通融信收购5%股权(对应出资额30.6万元),收购对价75万元;公司按前述投前估值向越畅通增资500万元,越畅通注册资本由612万元增加至816万元,公司为新增204万元出资的出资人,增资金额与新增注册资本差额部分29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本次收购部分股权并增资后公司持有越畅通57.48%股权。
2、对外投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参股子公司北京越畅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文印
文印,198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60311******017,住址:江西省萍乡市,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专业。2016年2月创建北京越畅通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工作并兼任研发部负责人,曾于2016年参与了《停车场电子收费》系列国家标准的编制工作。
文印先生与公司、公司控股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北京畅通融信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北京畅通融信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Q9CL2B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汤立路216号5层3单元606
执行事务合伙人:文印
成立时间:2020年03月09日
合伙期限:2020年03月09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软件开发;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出资结构: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吴哲 26.68 26.68%
2 张立强 26.68 26.68%
3 张焕周 26.68 23.75%
4 文印 19.03 19.03%
5 胡婷 3.86 3.86%
合计 100.00 100.00%
文印先生持有北京畅通融信科技中心(有限合伙)19.03%的股权。北京畅通融信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公司控股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越畅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3K77X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汤立路216号5层3单元606
法定代表人:文印
注册资本:612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年02月02日
营业期限:2016年02月02日至2036年02月01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产品设计;数据处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越畅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文印 400.00 65.36%
2 北京畅通融信科技中心(有 100.00 16.34%
限合伙)
3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2.00 18.30%
合计 612.00 100.00%
本次交易后,越畅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69.00 57.48%
2 文印 277.60 34.02%
3 北京畅通融信科技中心(有 69.40 8.50%
限合伙)
合计 816.00 100.00%
3、业务情况
越畅通作为一家智能停车场管理解决方案的提供商,致力于停车场智能化设备和技术的研发、应用和推广,其研发的ETC停车场管理系统,为城市停车场提供了一个多元化、高效率和高收益的新型智能化管理模式。
4、财务状况
越畅通2020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度
1 资产总额 500.12
2 负债总额 136.74
3 净资产 363.37
4 营业收入 193.75
5 净利润 -109.98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越畅通18.30%股份,系越畅通的第二大股东,公司董事张宁先生任越畅通董事,公司与越畅通构成关联关系。
6、经查询,越畅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失信惩戒。
四、 增资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卓信大华评报字(2021)第3004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越畅通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510.38万元。该评估结论为:本资产评估报告选用收益法之评估结果为评估结论,即:在评估假设及限定条件成立的前提下,北京越畅通科技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前账面价值363.37万元,评估价值1,510.38万元,评估增值1,147.01万元,增值率315.66%。
经公司、文印及畅通融信协商一致,本次交易目标公司的投前估值为1,500万元,参考前述估值,公司向文印收购越畅通20%股权(对应出资额122.40万元),收购对价300万元;公司向畅通融信收购5%股权(对应出资额30.6万元),收购对价75万元;公司按前述投前估值向越畅通增资500万元,越畅通注册资本由612万元增加至816万元,公司为新增204万元出资的出资人,增资金额与新增注册资本差额部分29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
公司作为越畅通的股东,与越畅通其他股东遵循平等自愿的合作原则,依据股权比例以货币出资的方式对越畅通进行增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五、 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文印(乙方一)、北京畅通融信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乙方二)
丙方:北京越畅通科技有限公司
2、本次交易方案
(1)目标公司投前估值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目标公司的投前估值为 1,500 万元。
(2)甲方收购乙方合计所持有越畅通 25%股权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按前述估值收购,向乙方一收购越畅通20%股权(对应出资额122.40万元),收购对价300万元;甲方向乙方二收购5%股权(对应出资额30.6万元),收购对价75万元。
(3)甲方向丙方增资 500 万元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按前述投前估值向丙方增资500万元,丙方注册资本由612万元增加至816万元,甲方为新增204万元出资的出资人,增资金额与新增注册资本差额部分29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
前述转让及增资全部完成后,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万元) 占比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69.00 57.48%
文印 277.60 34.02%
北京畅通融信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69.40 8.50%
合计 816.00
[2021-06-26] (300552)万集科技:关于调整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5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万集科技”)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7年8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出具相应报告。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17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权益授
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办理授予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7年9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授予出具相应报告。
4、2017年10月26日,公司完成了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并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公司在确定授予日后的期权登记过程中,由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获授的1.2万份股票期权,因而公司此次股票期权实际授予对象为41人,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0.4万份。
5、2017年11月6日,公司完成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并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公司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由于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5.1万股限制性股票,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部分放弃认购其获授的10.9万股限制性股票。因而公司此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93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159.60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1月6日。
6、2018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于薛锋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7年度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80万股。此外,因2017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限条件,即以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其他90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
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2.32万股。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涉及激励对象93人,注销限制性股票66.12万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每股14.70元。
根据《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于激励对象赖康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2017年度授予的股票期权,共计0.8万份。此外,因2017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即以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董事会审议决定注销其他40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1.84万份。因此,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涉及激励对象41人,注销股票期权12.64万份。
7、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8、2018年5月23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 12.64万份股票期权(期权简称:万集JLC1,期权代码:036263)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9、2018年10月26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经完成2017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回购价格为14.70元,涉及人数93人,涉及股份数66.12万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6105%。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8】15010002《验资报告》。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为107,634,800股。
10、2019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47.22万股,回购价格为14.70元/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计9.36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回购注销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公告》。
11、2019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2、2019年5月11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
13、2019年6月15日,公司完成注销9.36万份股票期权(期权简称:万集JLC1,期权代码:036263),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关于2017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14、2019年8月1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经完成2017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回购价格为14.70元,涉及人数90人,涉及股份数47.22万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4387%。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19BJA120185《验资报告》。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为107,162,600股。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关于2017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5、2020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5月19日,公司实施完成2019年度权益分派,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9,937,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109,937,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2019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16、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7、2020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度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0160万股,回购价格为每股7.28元。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回购注销
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度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8、2020年9月22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9、2020年10月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经完成2017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回购价格为7.28元,涉及人数7人,涉及股份数11.0160万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557%。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20BJA120589《验资报告》。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为197,777,520股。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17年度股权激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020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权的议案》,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2.2520万股,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5.12万份,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权的公告》。
21、2020年10月21日,公司发布《关于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15.12万份,行权价格为15.44元/股。
22、2020年11月6日,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72.2520万股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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