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824什么时候复牌?-北鼎股份停牌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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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7] (300824)北鼎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北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鼎科技”)于近日收到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144204811,发证时间 2021 年 12 月 23 日,有效期三年。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认定系北鼎科技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北鼎科技自本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的连续三年将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北鼎科技 2021 年企业所得税已按 15%税率进行预缴申报,本次通过高新技术
企业重新认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数据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2 月 17 日
[2022-01-26] (300824)北鼎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递交各位董事、监事及
高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
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GEORGE MOHAN ZHANG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 2.4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能为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2.4 亿元人民币担保,有利于提高全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公司将对本次提供担保对象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和担保风险情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6] (300824)北鼎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递交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云锋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6] (300824)北鼎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前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2021 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部分银行申请集团授信或对应银行的授信额度合计为 3 亿元人民币。在上述授信项下,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及深圳市北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鼎科技”)提供担保,担保合计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为 1 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目前,公司为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及北鼎科技 2021 年度银行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即将到期。为了保证银行授信及担保的延续性,公司拟继续为全资子公司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及北鼎科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合计不超过2.4 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不超过 12 个月,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20 年 06 月 29 日
2. 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步涌社区工业 D 区 7 栋厂房一层
3. 法定代表人:方镇
4.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5. 主营业务:家用电器、数字仪表及仪用接插件、模具、数字化电路板、
数字化家用电器的专业芯片/控制软件、塑胶件/五金件及相关零部件研
发、设计并提供产品售后服务;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
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
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家用电器、数字仪表及仪
用接插件、模具、数字化电路板、数字化家用电器的专业芯片/控制软件、
塑胶件/五金件及相关零部件。
6. 股权结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7. 北鼎晶辉科技有限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7,855.99 1,127.65
负债总额 27,372.76 122.44
其中:银行贷款 / /
流动负债 23,172.41 122.44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 / /
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20,483.22 1,005.21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30,346.54 110.76
利润总额 480.72 5.48
净利润 360.54 5.21
注:2021 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2)深圳市北鼎科技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09 年 10 月 29 日
2.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 3333 号塘朗城广场
(西区)A 座、B 座、C 座 A 座 3801
3. 法定代表人:方镇
4.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
5. 主营业务:数字化家用电器的专业芯片、数字化线路板、嵌入式软件的
设计、技术开发及销售,厨具、家用电器、美容保健类电器、五金制品、
塑胶制品的销售,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滋补类中药材、干果、
生活日用品、家务用品、文具用品、软枕、家具、工艺品、日用瓷器、
玻璃制品、服装服饰的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农副产品、预包装食品
的购销;保健类食品的零售;奶茶咖啡制售,西式甜点制售,水果拼盘
制售,鲜榨果汁制售。
6. 股权结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7. 北鼎科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5,457.32 22,570.43
负债总额 17,435.51 11,430.94
其中:银行贷款 / /
流动负债 11,752.24 10,861.06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 / /
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18,021.82 11,139.49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35,870.94 47,122.31
利润总额 6,804.87 9,339.25
净利润 5,768.08 8,020.01
注:2021 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2021 年 11 月 23 日及 2021 年 11 月 26 日披
露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上述公告中均披露了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除此之外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 董事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 2.4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能为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2.4 亿元人民币担保,有利于提高全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公司将对本次提供担保对象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和担保风险情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有效。
五、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六、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合计不超过 2.4 亿元人民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七、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0,2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0.57%。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4,228.68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6.4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违规担保。
八、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0] (300824)北鼎股份:2021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
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注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2.1.1 84,715.33 70,087.54 20.87
营业利润 11,932.37 11,772.53 1.36
利润总额 11,701.65 11,676.22 0.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2 10,824.09 10,034.98 7.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 10,085.54 9,059.10 11.33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979 0.5275 -5.61
2.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94% 19.98% 减少 4.04 个百分点
注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97,897.23 87,546.58 11.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71,656.76 66,072.74 8.45
股本 2.2 21,740.00 21,74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3.2961 3.0392 8.45
(元)
注:表中数据为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上述数值保留两位小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在尾
数上略有差异,并非计算错误。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1 经营业绩说明
报告期内,全球供应链不稳定性增加,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人民币对
美元汇率升高,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海运价格居高不下。面对困难的外部环境
及去年同期基数高企的压力,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和利润双增长:营业总收入
84,715.33万元,同比增长20.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24.09万元,
同比增长 7.8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后,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同比增长 11.33%。
2.1.1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实现营业总收入 84,715.33 万元,构成及变动情况
如下:
项目 营业收入(万元) 同比变动
“北鼎 BUYDEEM” 63,240.25 26.20%
北鼎中国 57,365.74 21.78%
北鼎海外 5,874.51 95.63%
OEM/ODM 21,475.08 7.50%
合计 84,715.33 20.87%
注:上述数值保留两位小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在尾数上略有差异,并非计算错误。
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的原因主要系:
(1)“北鼎 BUYDEEM”自主品牌业务稳健增长,业务占比持续提升至
74.65%。
公司专注“北鼎 BUYDEEM”自主品牌业务发展,持续推出新品,完善产
品矩阵,推进渠道建设扩张并不断优化,探索多元化营销。报告期内,“北鼎
BUYDEEM”自主品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63,240.25 万元,同比增长 26.20%。其
中北鼎中国实现营业收入 57,365.74 万元,同比增长 21.78%;北鼎海外业务发展
迅速,实现营业收入 5,874.51 万元,同比增长 95.63%,并在“北鼎 BUYDEEM”
自主品牌业务中占比进一步提升至 9.29%。
(2)受国际贸易环境回暖影响,OEM/ODM 业务收入稳中有升。
2.1.2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824.09 万元,
同比增长 7.86%。其中,成本及相关费用变动的主要原因系:
(1)报告期内,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海运费上涨,阶段性推高公司营业成本。
(2)为了进一步夯实“北鼎 BUYDEEM”自主品牌业务可持续发展基础,公司在人才吸引与培育、品牌推广、线下自营门店扩张、仓储租赁等方面加大投入,致报告期内的期间费用相应增加。
2.1.3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 0.4979 元,同比降低 5.61%;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为 15.94%,同比降低 4.04 个百分点,主要因去年中期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所致。
2.2 财务状况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公司总资产较期初增长 11.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较期初增长 8.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较期初增长 8.45%。上述指标变动主要受 2.1 所述综合影响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在本次业绩快报披露前未披露 2021 年度业绩情况。
四、其他说明
4.1 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1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4.2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5.1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5.2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0 日
[2021-11-30] (300824)北鼎股份: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年11月26日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48,500 股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2元/股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1年11月26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授予25名激励对象148,5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
2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3、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12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
具体分配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益数量的比例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26人)
594,000
80.00%
0.2732%
预留部分
148,500
20.00%
0.0683%
合计
742,500
100.00%
0.341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3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四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三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四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4
第一个归属期
2021年
公司自有品牌营业收入同比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15%;并且公司净利润同比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二个归属期
2022年
公司自有品牌营业收入同比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30%;并且公司净利润同比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三个归属期
2023年
公司自有品牌营业收入同比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45%;并且公司净利润同比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30%
第四个归属期
2024年
公司自有品牌营业收入同比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60%;并且公司净利润同比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40%
注:1、上述“公司自有品牌营业收入”是指经审计的公司自主研发品牌产品营业收入。
2、上述“公司净利润”是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股份支付费用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之和,下同。 公司层面考核结果 公司层面归属系数
公司自有品牌营业收入各年度增长率完成度M≥100%且
公司净利润同比各年度增长率完成度N≥100%
100%
公司自有品牌营业收入各年度增长率完成度M<100%或
公司净利润同比各年度增长率完成度N<100%
0%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据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确认归属系数。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定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个人层面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10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5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2、2021年1月23日至2021年2月1日,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并于2021年2月3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年2月8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1年2月8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594,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5、2021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1年11月26日作为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授予日,向25名激励对象授予148,5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6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11月26日,以1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授予148,5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7
三、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与已披露的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一致。
四、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1年11月26日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益数量的比例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25人)
148,500
20.00%
0.0683%
合计
148,500
20.00%
0.068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3、预留授予价格:12元/股。
4、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25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8,500股。
5、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将基于授予日当天标的股票的收盘价与授予价格的差价确定,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归属比例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公司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1年11月
8
26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预留部分 摊销成本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123.70
6.35
61.36
31.96
17.06
6.96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成本与实际授予价格、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授予数量等相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即不存在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八、监事会对此次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1年11月26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以12元/股的价格授予148,5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9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1年11月26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的规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1年11月26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以12元/股的价格授予148,5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十、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确定的授予日和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北鼎股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的相关授予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及激励对象不存在不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0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5、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29日
[2021-11-30] (300824)北鼎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递交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云锋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1年11月26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以12元/股的价格授予148,5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1月29日
[2021-11-30] (300824)北鼎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递交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GEORGE MOHAN ZHANG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11月26日,以1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授予148,5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29日
[2021-11-26] (300824)北鼎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部分银行申请集团授信或对应银行的授信额度,申请的授信额度合计为 3 亿元人民币。在上述授信项下,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及深圳市北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鼎科技”)提供担保,担保合计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具体
担保金额以实际审批的担保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3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名称: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20 年 06 月 29 日
3. 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步涌社区工业 D 区 7 栋厂房一层
4. 法定代表人:方镇
5.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6.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家用电器、数字仪表及仪用接插件、模具、
数字化电路板、数字化家用电器的专业芯片/控制软件、塑胶件/五金件
及相关零部件研发、设计并提供产品售 后服务;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
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物业管理,物业管理顾问,自有
物业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 的项
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家用电器、数字仪表及仪用接插件、
模具、数字化电路板、数字化家用电器的专业芯片/控制软件、塑胶件/
五金件及相关零部件。
7. 股权结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8. 北鼎晶辉科技有限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7,855.99 1,127.65
负债总额 27,372.76 122.44
其中:银行贷款
流动负债 23,172.41 122.44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
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20,483.22 1,005.21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30,346.54 110.76
利润总额 480.72 5.48
净利润 360.54 5.21
注:2021 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 8,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业务合作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0,2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57%。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 5,084.21 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69%。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违规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1-23] (300824)北鼎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部分银行申请集团授信或对应银行的授信额度,申请的授信额度合计为 3 亿元人民币。在上述授信项下,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及深圳市北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鼎科技”)提供担保,担保合计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
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审批的担保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2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名称: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20 年 06 月 29 日
3. 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步涌社区工业 D 区 7 栋厂房一层
4. 法定代表人:方镇
5.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6.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家用电器、数字仪表及仪用接插件、模具、
数字化电路板、数字化家用电器的专业芯片/控制软件、塑胶件/五金件
及相关零部件研发、设计并提供产品售 后服务;从事货物、技术进出
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物业管理,物业管理顾问,
自有物业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 的
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家用电器、数字仪表及仪用接
插件、模具、数字化电路板、数字化家用电器的专业芯片/控制软件、
塑胶件/五金件及相关零部件。
7. 股权结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8. 北鼎晶辉科技有限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7,855.99 1,127.65
负债总额 27,372.76 122.44
其中:银行贷款
流动负债 23,172.41 122.44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
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20,483.22 1,005.21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30,346.54 110.76
利润总额 480.72 5.48
净利润 360.54 5.21
注:2021 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2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为免疑义,具体授信的种类包括贷款及/或主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的银行授信品种)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2,2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46%。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 5,084.21 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69%。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违规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2021-10-29] (300824)北鼎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递交各位董事、监事
及高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GEORGE MOHAN ZHANG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300824)北鼎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递交全体监事。会议
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
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云锋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300824)北鼎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161元
每股净资产: 3.105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34%
营业总收入: 5.4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872.38万元
[2021-10-27] (300824)北鼎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数量过半
暨减持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张席中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席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股东张席中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席冰为公司外部财务投资人,不参与公司经营活动,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370.4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90%)的股东张席中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席冰,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04.4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00%(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
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
比例达到 1% 的 公告 》, 股东 张席 中夏 及其 一致 行 动人 席冰 累 计 减持 公司 股 份434.8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
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收到股东张席中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席冰出具的《关
于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达到 1%的告知函》,截至公告披露日,股东张席中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席冰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数量已过
半,且其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00%,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股份数量减持过半的情况
1、截至 2021 年 10 月 27 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
张席中夏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10 月 27 日 16.49 217.40 1.00
大宗交易 2021 年 10 月 26 日 14.60 434.80 2.00
席冰 集中竞价交易 - - - -
大宗交易 - - - -
合 计 652.20 3.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612.40 7.42 960.20 4.42
张席中夏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12.40 7.42 960.20 4.42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758.00 3.49 758.00 3.49
席冰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58.00 3.49 758.00 3.49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2,370.40 10.90 1,718.20 7.90
注:上述数值保留两位小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在尾数上略有差异,并非计算错误。
二、 股东股份变动达到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张席中夏
信息披露义务人 2:席冰
住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花园
信息披露义务人 2: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花园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0 月 27 日
股票简称 北鼎股份 股票代码 300824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张席中夏(A 股) 217.40 1.00
席冰(A 股) - -
合 计 217.40 1.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不适用
(可多选)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张席中夏 1,177.60 5.42 960.20 4.42
席冰 758.00 3.49 758.00 3.49
合计持有股份 1,935.60 8.90 1,718.20 7.9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35.60 8.90 1,718.20 7.90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上述数值保留两位小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在尾数上略有差异,并非计算错误。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2021年8月16日,公司收到股东张席中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席
冰的《减持计划告知函》,其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不超过 1,304.4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00%。详见
公司 2021 年 8 月 1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持股 5%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收到股东张席中夏及其一致行动人
划 席冰《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达到 1%的告知函》,其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434.8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0%。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
股东张席中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席冰此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
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与此
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张席中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席冰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及实施情况符合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2、股东张席中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席冰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
[2021-10-26] (300824)北鼎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张席中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席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 2,370.4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90%)的股东张席中夏
及其一致行动人席冰,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 1,304.4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通过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张席中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席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
例达到 1%的告知函》。2021 年 10 月 26 日,股东张席中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席冰累
计减持公司股份 434.8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张席中夏
信息披露义务人 2:席冰
住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花园
信息披露义务人 2: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花园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0 月 26 日
股票简称 北鼎股份 股票代码 300824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张席中夏(A 股) 434.80 2.00
席冰(A 股) 0 0
合 计 434.80 2.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不适用
(可多选)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张席中夏 1,612.40 7.42 1,177.60 5.42
席冰 758.00 3.49 758.00 3.49
合计持有股份 2,370.40 10.90 1,935.60 8.9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370.40 10.90 1,935.60 8.9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上述数值保留两位小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在尾数上略有差异,并非计算错误。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2021年8月16日,公司收到股东张席中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席
冰的《减持计划告知函》,其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合计减持不超过 1,304.4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详见公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司 2021 年 8 月 1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
划 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张席中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席冰此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
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与此
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否 √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否 √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张席中夏
信息披露义务人 2:席冰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19] (300824)北鼎股份: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前三季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注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2.1.1 54,339.51 44,077.69 23.28%
营业利润 8,053.45 7,958.08 1.20%
利润总额 2.1.2 7,795.71 7,861.22 -0.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872.38 6,811.34 0.90%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161 0.3760 -15.93%
2.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34% 15.14% 减少 4.80 个百分点
注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94,874.97 87,546.58 8.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67,510.13 66,072.74 2.18%
2.2
股本 21,740.00 21,74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3.1053 3.0392 2.17%
(元)
注:表中数据为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上述数值保留两位小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在尾
数上略有差异,并非计算错误。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1 经营业绩说明
2.1.1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实现营业收入 54,339.51 万元,同比增长 23.28%。
其中,“北鼎 BUYDEEM”自主品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39,469.33 万元,同比增
长 24.91%;OEM/ODM 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4,870.19 万元,同比增长 19.17%。
项目 营业收入(万元) 同比增长
“北鼎 BUYDEEM” 39,469.33 24.91%
北鼎中国 35,955.83 19.53%
北鼎海外 3,513.50 131.50%
OEM/ODM 14,870.19 19.17%
合计 54,339.51 23.28%
注:上述数值保留两位小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在尾数上略有差异,并非计算错误。
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的原因主要系:
(1)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公司专注“北鼎 BUYDEEM”自主品牌业务。通过持续推出新品,加强线上与线下渠道建设,加大产品推广力度等方式,实现“北鼎 BUYDEEM”自主品牌业务规模稳步增长。
(2)受益于国际贸易环境回暖,OEM/ODM 业务回升。
2.1.2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实现营业利润 8,053.45 万元,同比增长 1.20%;
利润总额 7,795.71 万元,同比减少 0.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872.38万元,同比增长 0.9%。
上述指标变动的原因主要系:
(1)OEM/ODM 业务收入占比提高,致报告期内公司利润结构相应变动。
(2)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运费增长以及汇率波动,阶段性推高公司营业成本。
(3)为了进一步夯实“北鼎 BUYDEEM”自主品牌业务可持续发展基础,公司在人才吸引与培育,品牌推广,线下门店,仓储租赁等方面加大投入,致报告期内的期间费用相应增加。
(4)营业利润同比增长,利润总额同比减少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捐赠 300万元用于“防汛抗洪驰援河南”慈善项目。
2.1.3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 0.3161 元,同比降低 15.93%;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为 10.34%,同比降低 4.80 个百分点,主要因去年同期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所致。
2.2 财务状况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公司总资产较期初增长 8.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较期初增长 2.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较期初增长 2.17%。上述指标同比变动的原因主要是,因报告期内公司实施 2020年度权益分派及上述 2.1 所述综合影响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在本次业绩快报披露前未披露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情况。
四、其他说明
4.1 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4.2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5.1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5.2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9 日
[2021-10-18] (300824)北鼎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部分银行申请集团授信或对应银行的授信额度,申请的授信额度合计为 3 亿元人民币。在上述授信项下,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及深圳市北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鼎科技”)提供担保,担保合计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
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审批的担保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及北鼎科技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8 千万元人民币并由公司为此笔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公司
1. 名称: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20 年 06 月 29 日
3. 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步涌社区工业 D 区 7 栋厂房一层
4. 法定代表人:方镇
5.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6.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家用电器、数字仪表及仪用接插件、模具、
数字化电路板、数字化家用电器的专业芯片/控制软件、塑胶件/五金件
及相关零部件研发、设计并提供产品售 后服务;从事货物、技术进出
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物业管理,物业管理顾问,
自有物业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 的
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家用电器、数字仪表及仪用接
插件、模具、数字化电路板、数字化家用电器的专业芯片/控制软件、
塑胶件/五金件及相关零部件。
7. 股权结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8. 北鼎晶辉科技有限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59,444,779.78 11,276,457.08
负债总额 255,593,658.02 1,224,400.00
其中:银行贷款 0 0
流动负债 216,163,402.59 1,224,400.0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
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203,851,121.76 10,052,057.08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82,467,022.81 1,107,641.59
利润总额 3,499,010.00 54,796.93
净利润 2,624,257.50 52,057.08
注:2021 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2)深圳市北鼎科技有限公司
1. 名称:深圳市北鼎科技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9 年 10 月 29 日
3.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 3333 号塘朗城广场
(西区)A 座、B 座、C 座 A 座 3801
4. 法定代表人:方镇
5.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
6. 主营业务:数字化家用电器的专业芯片、数字化线路板、嵌入式软件的
设计、技术开发及销售,厨具、家用电器、美容保健类电器、五金制品、
塑胶制品的销售,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滋补类中药材、干果、
生活日用品、家务用品、文具用品、软枕、家具、工艺品、日用瓷器、
玻璃制品、服装服饰的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农副产品、预包装食品
的购销;保健类食品的零售;奶茶咖啡制售,西式甜点制售,水果拼盘
制售,鲜榨果汁制售;热食的制售。
7. 股权结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8. 北鼎科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14,990,946.52 225,704,335.17
负债总额 149,442,254.62 114,309,403.26
其中:银行贷款
流动负债 101,597,886.68 108,610,625.1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
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165,548,691.90 111,394,931.91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240,660,449.84 471,223,093.88
利润总额 50,358,218.91 93,392,531.48
净利润 43,011,386.27 80,200,074.42
注:2021 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北鼎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8,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债权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以主合同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0 元(不包含本次),其中对子公司担保 0 元,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11%。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违规担保。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8 日
[2021-09-28] (300824)北鼎股份: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方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披露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方镇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方镇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4%。其中,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近日,公司收到方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截至 2021 年 9 月 28 日,方镇先生的减持计划已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减持股份
减持期间 来源
名称 方式 (元/股) (股) (%)
2021/9/22 20.19 240,000 0.11% 公司首次
集中
2021/9/23 20.14 214,000 0.10% 公开发行
方镇 竞价
2021/9/24 20.16 148,000 0.07% 前持有的
2021/9/27 19.57 103,000 0.05% 股份
2021/9/28 18.50 45,000 0.02%
合计 750,000 0.34%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8,179,000 3.76 7,429,000 3.42
其中: 1,294,750 0.60
方镇 无限售条件股份 2,044,750 0.94
有限售条件股份 6,134,250 2.82 6,134,250 2.82
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17,400,000 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减持未违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
2、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减持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本次股份减持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
[2021-09-24] (300824)北鼎股份: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方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披露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方镇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方镇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4%。其中,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近日,公司收到方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减持股份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来源
名称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2021/9/22 20.19 240,000 0.11 公司首次公
方镇 集中竞价 2021/9/23 20.14 214,000 0.10 开发行前持
合计 454,000 0.21 有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8,179,000 3.76 7,725,000 3.55
方镇 其中: 2,044,750 0.94 1,590,750 0.73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6,134,250 2.82 6,134,250 2.82
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17,400,000 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减持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股份减持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2021-08-27] (300824)北鼎股份: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方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 8,179,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76%)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方镇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4%(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总数量 占公司股本比例
方镇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8,179,000 3.7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750,000 股, 即公司总
股本的 217,400,000 的 0.34%(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该数量未超过方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5、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如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或者协商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方镇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北鼎晶辉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北鼎晶辉股份,也不要求北鼎晶辉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
(2)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3)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北鼎晶辉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北鼎晶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北鼎晶辉股份。
(4)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如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发生变化,以届时有效的规定
为准。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北鼎晶辉股票的,违规减持所得归北鼎晶辉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北鼎晶辉,则北鼎晶辉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北鼎晶辉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截止目前,方镇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与方镇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3、方镇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24] (300824)北鼎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鼎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递交全
体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云锋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
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2021-08-24] (300824)北鼎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鼎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递交各
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
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GEORGE MOHAN ZHANG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认为
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2. 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违反相关规定之情形。本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2021-08-24] (300824)北鼎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305元
每股净资产: 3.019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5%
营业总收入: 3.5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010.67万元
[2021-08-16] (300824)北鼎股份: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张席中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席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3,704,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90%)的股东张
席中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席冰,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04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量 占公司股本比例
张席中夏 16,124,000 7.42%
席冰 7,580,000 3.49%
合计 23,704,000 10.90%
注:上述数值保留两位小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在尾数上略有差异,并非计算错误。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张席中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席冰合计拟减持
13,044,000 股, 即公司总股本的 217,400,000 的 6%(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者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
5、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股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减持不超过 4,348,000 股,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股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减持不超过 8,696,000 股,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协议方式减持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或者协商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张席中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席冰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自北鼎晶辉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北鼎晶辉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
(2)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如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发生变化,以届时有效的规定为准。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截止目前,股东张席中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席冰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3、张席中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席冰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16 日
[2021-08-12] (300824)北鼎股份:关于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
内部转让计划完成的公告
股东彭治霖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划实施情况概述: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彭治霖先生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 300 万股(含本数)公司股票给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元君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1 号私募基金”),并与 1号私募基金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该私募基金由彭治霖先生 100%持有。本次股份变动不涉及向市场减持。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2021 年 8 月 11 日,公司收到了股东彭治霖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转让计划
完成的告知函》,彭治霖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 2021 年 8 月 11 日转让公司股
票 300 万股给 1 号私募基金。本次转让完毕后,彭治霖先生本次股份转让计划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转让股份情况
转 让 转让价格 转让数量 占总股本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时间
方式 (元/股) (万股) 比例(%)
彭治霖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 大 宗 2021/8/11 19.13 300 1.38
理有限公司—玄元 交易
元君1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合计 300 1.38
2、本次股份转让前后彭治霖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转让前 本次转让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万股) (%) (万股) (%)
无限售条
彭治霖 300 1.38 0 0
件股份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
无限售条
司—玄元元君1号私募证券 0 0 300 1.38
件股份
投资基金
合计 300 1.38 300 1.38
三、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彭治霖
乙方: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元君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一致行动的原则
1.1 乙方为甲方的一致行动人,并同意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决策机制上与甲方保持一致行动,乙方以甲方的意见为准。
1.2 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案,乙方应以甲方的意见为准。
2、一致行动的具体约定
2.1 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若乙方行使对上市公司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投票权等,均以甲方的意见作为最终意见,
并放弃作出与甲方的意思表示不一致的权利。乙方在行使股东权利前需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指示具体行使股东权利。
2.2 在保持一致行动期间,乙方同意就行使股东权利时的股东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召集权等全权委托甲方行使,除非上市公司要求,乙方无需再向甲方出具书面委托书。具体安排如下:
2.2.1 甲方拟现场参与股东大会的,乙方授权甲方作为委派代表参会,如上市公司要求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的,乙方应当配合出具。甲方根据自身意愿代表乙方行使各项权利。
2.2.2 甲方同意网络投票的,甲方应将其对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通知乙方, 乙方应当遵照甲方的具体指示行使股东权利。
2.2.3 除上述约定之外,存在其他需乙方行使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的事项,乙方均需事先通知甲方,严格依照甲方的指示行使股东权利。
2.3 甲乙双方持股合并适用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一致行动人的承诺与保证
3.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第三方签署与本协议书内容相同、相似、相矛盾的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谋求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3.2 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或者撤销本协议书项下所约定的一致行动关系,本协议书所述各项与一致行动关系相关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除非甲乙双方另行作出书面协议予以修改或取得对方的豁免或放弃的。
3.3 甲乙双方对上市公司持股比例的变化,不影响本协议的约定。
4、一致行动的有效期限
本一致行动协议在乙方作为北鼎股份股东期间始终有效。若乙方客户提前赎回私募基金全部份额的或乙方全部减持完毕上市公司股份的,自全部赎回之日或全部减持完毕起本一致行动协议自动失效。此外,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终止本协议。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彭治霖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向 1 号私募基金转让股份属于公司一致行动人内部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2、本次股份转让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本次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本计划已实施完毕。
五、备查文件
1、彭治霖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转让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2、《一致行动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
[2021-08-02] (300824)北鼎股份:关于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
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彭治霖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东彭治霖先生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增加一致行动人“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元君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产品”),并拟向该私募基金产品转让股份合计不超过 300 万股(含本数)。
2、本计划属于公司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一、计划概述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收到股东彭治霖先生的《告知函》,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彭治霖先生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 300 万股(含本数)公司股票给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元君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并与上述私募基金产品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上述私募基金由彭治霖先生 100%持有。本次股份变动系公司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计划实施前,彭治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8%;
本计划实施后,彭治霖先生及私募基金产品合计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为 3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1.38%。
二、本计划主要内容
1、转让原因:家庭资产规划
2、转让方式:大宗方式
3、转让价格:根据转让时市场价格确定
4、拟转让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5、拟转让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8月2日至2022年2月2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拟转让比例及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38%,即不超过 300 万股(含
本数)。若计划实施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转让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同时,彭治霖先生与该私募基金产品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三、其他相关事项
1、彭治霖先生将根据家庭资产规划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计划。本计划存在转让时间、数量、交易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2、本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计划属于公司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彭治霖先生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8 月 2 日
[2021-07-16] (300824)北鼎股份:2021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2021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注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2.1.1 35,429.60 27,993.78 26.56%
营业利润 5,667.07 5,025.49 12.77%
利润总额 2.1.2 5,691.76 5,035.28 13.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10.67 4,487.35 11.66%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305 0.2752 -16.24%
2.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50% 13.03% 减少 5.53 个百分点
项目 注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92,239.28 87,546.58 5.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65,648.41 66,072.74 -0.64%
股本 2.2 21,740.00 21,74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3.0197 3.0392 -0.64%
(元)
注:上表数据为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1 经营业绩说明
2.1.1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实现营业收入 35,429.60 万元,同比增长 26.56%。
其中,“北鼎 BUYDEEM”自主品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26,549.55 万元,同比增
长 24.17%;OEM/ODM 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8,880.05 万元,同比增长 34.31%。
项目 营业收入(万元) 增减变动幅度
“北鼎 BUYDEEM” 26,549.55 24.17%
中国大陆 24,046.19 15.93%
海外市场 2,503.37 291.30%
OEM/ODM 8,880.05 34.31%
合计 35,429.60 26.56%
注:上述数值保留两位小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在尾数上略有差异,并非计算错误。
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系:
(1)“北鼎 BUYDEEM”全球业务稳健增长。面对复杂形势和困难局面,公司持续推出新品,扩张渠道,探索新兴营销方式,拓展海外市场。在去年同期基数高企的前提下,“北鼎 BUYDEEM”自主品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26,549.55 万元,同比增长 24.17%。其中,“北鼎 BUYDEEM”中国大陆实现营业收入 24,046.19 万元,同比增长 15.93%;“北鼎 BUYDEEM”海外市场,实现营业收入 2,503.37 万元,同比增长 291.30%。
(2)OEM/ODM 业务回升。受益于国际贸易环境回暖,OEM/ODM 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8,880.05 万元,同比增长 34.31%。
2.1.2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实现营业利润 5,667.07 万元,同比增长 12.77%;
利润总额5,691.76万元,同比增长13.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10.67万元,同比增长 11.66%。
受益于收入增长,公司利润较上年同期相应增长。利润增幅低于收入增幅的主要原因系:
(1)OEM/ODM 业务收入占比提高,致报告期内公司利润结构相应变动。
(2)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运费增长以及汇率波动,阶段性推高公司营业
成本。
(3)为了进一步夯实“北鼎 BUYDEEM”自主品牌业务可持续发展基础,公司在人才吸引与培育,品牌推广,仓储租赁等方面加大投入,致报告期内期间费用相应增加。
2.1.3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 0.2305 元,同比降低 16.24%;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为 7.50%,同比降低 5.53 个百分点,主要因去年同期期末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所致。
2.2 财务状况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公司总资产为 92,239.28 万元,较期初增长 5.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65,648.41 万元,较期初减少0.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3.0197 元,较期初减少 0.64%,主要因报告期内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在本次业绩快报披露前未披露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四、其他说明
4.1 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4.2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5.1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5.2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
[2021-06-16] (300824)北鼎股份: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921.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4%;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6月21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529号)同意,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5,4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自2020 年6月1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自上市之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6,305.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1,74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6,30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0%;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5,43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锁定承诺及减持意向
公司股东张席中夏、席冰承诺:
(1)自北鼎晶辉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北鼎晶辉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
(2)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如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发生变化,以届时有效的规定为准。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除GEORGE MOHAN ZHANG外,持有公司股票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
(1)北鼎晶辉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北鼎晶辉股份,也不要求北鼎晶辉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
(2)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3)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北鼎晶辉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北鼎晶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北鼎晶辉股份。
(4)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如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发生变化,以届时有效的规定为准。
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北鼎晶辉股票的,违规减持所得归北鼎晶辉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北鼎晶辉,则北鼎晶辉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北鼎晶辉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参与发行人2017年6月定向增发的公司核心员工钟鹏睿、江林、潘传銮、陈鹏、邹淑斌、赵天辉、张志武、李欣、谢黄群、李玲、钟文金、王维、任静轩、符馨、钟华炫、李庐川、张丹、田枫、陈旦月、徐声林、孙真承诺:本人所持本次新增股份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至其名下之日(2017年6月2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
2、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6月21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921.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71名,其中自然人股东67名,机构股东4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 本次申请 质押、冻
序号 股东名称 条件股份总 解除限售数 备注
结情况
数(股) 量(股)
1 张席中夏 16,124,000 16,124,000 -
2 方镇 8,179,000 8,179,000 4,500,000 注 1
3 席冰 7,580,000 7,580,000 -
广东广垦太证现代农业
4 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3,620,000 3,620,000 -
伙)
5 彭治霖 3,000,000 3,000,000 -
6 牛文娇 1,650,000 1,650,000 1,240,000 注 2
7 徐声林 1,530,000 1,530,000 600,000 注 3
8 李凤琪 1,204,000 1,204,000 1,090,000 注 4
9 北京太证未名股权投资 1,000,000 1,000,000 -
中心(有限合伙)
10 孙真 900,000 900,000 -
11 卢信群 491,000 491,000 -
12 钟鹏睿 301,000 301,000 -
13 胡光力 299,000 299,000 -
14 雷秋霞 250,000 250,000 -
15 江林 246,000 246,000 -
16 黄金添 232,000 232,000 -
17 潘传銮 200,000 200,000 -
18 李欣 200,000 200,000 -
19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189,000 189,000 -
20 刘卫正 142,000 142,000 -
21 郑安伟 132,000 132,000 -
22 韩娟娟 109,000 109,000 -
23 张志武 100,000 100,000 -
24 李玲 100,000 100,000 -
25 陈鹏 100,000 100,000 -
26 邹淑斌 100,000 100,000 -
27 钟文金 100,000 100,000 -
28 谢黄群 100,000 100,000 -
29 赵天辉 100,000 100,000 -
30 王维 100,000 100,000 -
31 陈来前 90,000 90,000 -
32 崔力军 73,000 73,000 -
33 钟鑫 55,000 55,000 - 注 5
34 田枫 50,000 50,000 -
35 彭焱民 50,000 50,000 -
36 李庐川 50,000 50,000 -
37 陈旦月 50,000 50,000 -
38 张丹 50,000 50,000 -
39
[2021-04-20] (300824)北鼎股份:一季报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已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 在中 国 证 监 会指 定 的 创业 板 信 息披 露 网 站 巨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2021-04-20] (300824)北鼎股份: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316元
每股净资产: 3.170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24%
营业总收入: 1.7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861.74万元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2-17] (300824)北鼎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北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鼎科技”)于近日收到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144204811,发证时间 2021 年 12 月 23 日,有效期三年。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认定系北鼎科技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北鼎科技自本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的连续三年将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北鼎科技 2021 年企业所得税已按 15%税率进行预缴申报,本次通过高新技术
企业重新认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数据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2 月 17 日
[2022-01-26] (300824)北鼎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递交各位董事、监事及
高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
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GEORGE MOHAN ZHANG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 2.4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能为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2.4 亿元人民币担保,有利于提高全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公司将对本次提供担保对象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和担保风险情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6] (300824)北鼎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递交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云锋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6] (300824)北鼎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前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2021 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部分银行申请集团授信或对应银行的授信额度合计为 3 亿元人民币。在上述授信项下,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及深圳市北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鼎科技”)提供担保,担保合计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为 1 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目前,公司为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及北鼎科技 2021 年度银行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即将到期。为了保证银行授信及担保的延续性,公司拟继续为全资子公司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及北鼎科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合计不超过2.4 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不超过 12 个月,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20 年 06 月 29 日
2. 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步涌社区工业 D 区 7 栋厂房一层
3. 法定代表人:方镇
4.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5. 主营业务:家用电器、数字仪表及仪用接插件、模具、数字化电路板、
数字化家用电器的专业芯片/控制软件、塑胶件/五金件及相关零部件研
发、设计并提供产品售后服务;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
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
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家用电器、数字仪表及仪
用接插件、模具、数字化电路板、数字化家用电器的专业芯片/控制软件、
塑胶件/五金件及相关零部件。
6. 股权结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7. 北鼎晶辉科技有限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7,855.99 1,127.65
负债总额 27,372.76 122.44
其中:银行贷款 / /
流动负债 23,172.41 122.44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 / /
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20,483.22 1,005.21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30,346.54 110.76
利润总额 480.72 5.48
净利润 360.54 5.21
注:2021 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2)深圳市北鼎科技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09 年 10 月 29 日
2.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 3333 号塘朗城广场
(西区)A 座、B 座、C 座 A 座 3801
3. 法定代表人:方镇
4.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
5. 主营业务:数字化家用电器的专业芯片、数字化线路板、嵌入式软件的
设计、技术开发及销售,厨具、家用电器、美容保健类电器、五金制品、
塑胶制品的销售,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滋补类中药材、干果、
生活日用品、家务用品、文具用品、软枕、家具、工艺品、日用瓷器、
玻璃制品、服装服饰的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农副产品、预包装食品
的购销;保健类食品的零售;奶茶咖啡制售,西式甜点制售,水果拼盘
制售,鲜榨果汁制售。
6. 股权结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7. 北鼎科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5,457.32 22,570.43
负债总额 17,435.51 11,430.94
其中:银行贷款 / /
流动负债 11,752.24 10,861.06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 / /
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18,021.82 11,139.49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35,870.94 47,122.31
利润总额 6,804.87 9,339.25
净利润 5,768.08 8,020.01
注:2021 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2021 年 11 月 23 日及 2021 年 11 月 26 日披
露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上述公告中均披露了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除此之外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 董事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 2.4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能为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2.4 亿元人民币担保,有利于提高全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公司将对本次提供担保对象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和担保风险情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有效。
五、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六、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合计不超过 2.4 亿元人民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七、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0,2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0.57%。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4,228.68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6.4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违规担保。
八、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0] (300824)北鼎股份:2021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
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注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2.1.1 84,715.33 70,087.54 20.87
营业利润 11,932.37 11,772.53 1.36
利润总额 11,701.65 11,676.22 0.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2 10,824.09 10,034.98 7.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 10,085.54 9,059.10 11.33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979 0.5275 -5.61
2.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94% 19.98% 减少 4.04 个百分点
注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97,897.23 87,546.58 11.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71,656.76 66,072.74 8.45
股本 2.2 21,740.00 21,74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3.2961 3.0392 8.45
(元)
注:表中数据为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上述数值保留两位小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在尾
数上略有差异,并非计算错误。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1 经营业绩说明
报告期内,全球供应链不稳定性增加,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人民币对
美元汇率升高,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海运价格居高不下。面对困难的外部环境
及去年同期基数高企的压力,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和利润双增长:营业总收入
84,715.33万元,同比增长20.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24.09万元,
同比增长 7.8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后,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同比增长 11.33%。
2.1.1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实现营业总收入 84,715.33 万元,构成及变动情况
如下:
项目 营业收入(万元) 同比变动
“北鼎 BUYDEEM” 63,240.25 26.20%
北鼎中国 57,365.74 21.78%
北鼎海外 5,874.51 95.63%
OEM/ODM 21,475.08 7.50%
合计 84,715.33 20.87%
注:上述数值保留两位小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在尾数上略有差异,并非计算错误。
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的原因主要系:
(1)“北鼎 BUYDEEM”自主品牌业务稳健增长,业务占比持续提升至
74.65%。
公司专注“北鼎 BUYDEEM”自主品牌业务发展,持续推出新品,完善产
品矩阵,推进渠道建设扩张并不断优化,探索多元化营销。报告期内,“北鼎
BUYDEEM”自主品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63,240.25 万元,同比增长 26.20%。其
中北鼎中国实现营业收入 57,365.74 万元,同比增长 21.78%;北鼎海外业务发展
迅速,实现营业收入 5,874.51 万元,同比增长 95.63%,并在“北鼎 BUYDEEM”
自主品牌业务中占比进一步提升至 9.29%。
(2)受国际贸易环境回暖影响,OEM/ODM 业务收入稳中有升。
2.1.2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824.09 万元,
同比增长 7.86%。其中,成本及相关费用变动的主要原因系:
(1)报告期内,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海运费上涨,阶段性推高公司营业成本。
(2)为了进一步夯实“北鼎 BUYDEEM”自主品牌业务可持续发展基础,公司在人才吸引与培育、品牌推广、线下自营门店扩张、仓储租赁等方面加大投入,致报告期内的期间费用相应增加。
2.1.3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 0.4979 元,同比降低 5.61%;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为 15.94%,同比降低 4.04 个百分点,主要因去年中期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所致。
2.2 财务状况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公司总资产较期初增长 11.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较期初增长 8.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较期初增长 8.45%。上述指标变动主要受 2.1 所述综合影响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在本次业绩快报披露前未披露 2021 年度业绩情况。
四、其他说明
4.1 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1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4.2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5.1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5.2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0 日
[2021-11-30] (300824)北鼎股份: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年11月26日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48,500 股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2元/股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1年11月26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授予25名激励对象148,5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
2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3、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12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
具体分配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益数量的比例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26人)
594,000
80.00%
0.2732%
预留部分
148,500
20.00%
0.0683%
合计
742,500
100.00%
0.341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3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四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三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四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4
第一个归属期
2021年
公司自有品牌营业收入同比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15%;并且公司净利润同比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二个归属期
2022年
公司自有品牌营业收入同比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30%;并且公司净利润同比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三个归属期
2023年
公司自有品牌营业收入同比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45%;并且公司净利润同比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30%
第四个归属期
2024年
公司自有品牌营业收入同比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60%;并且公司净利润同比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40%
注:1、上述“公司自有品牌营业收入”是指经审计的公司自主研发品牌产品营业收入。
2、上述“公司净利润”是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股份支付费用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之和,下同。 公司层面考核结果 公司层面归属系数
公司自有品牌营业收入各年度增长率完成度M≥100%且
公司净利润同比各年度增长率完成度N≥100%
100%
公司自有品牌营业收入各年度增长率完成度M<100%或
公司净利润同比各年度增长率完成度N<100%
0%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据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确认归属系数。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定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个人层面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10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5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2、2021年1月23日至2021年2月1日,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并于2021年2月3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年2月8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1年2月8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594,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5、2021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1年11月26日作为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授予日,向25名激励对象授予148,5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6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11月26日,以1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授予148,5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7
三、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与已披露的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一致。
四、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1年11月26日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益数量的比例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25人)
148,500
20.00%
0.0683%
合计
148,500
20.00%
0.068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3、预留授予价格:12元/股。
4、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25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8,500股。
5、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将基于授予日当天标的股票的收盘价与授予价格的差价确定,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归属比例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公司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1年11月
8
26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预留部分 摊销成本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123.70
6.35
61.36
31.96
17.06
6.96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成本与实际授予价格、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授予数量等相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即不存在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八、监事会对此次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1年11月26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以12元/股的价格授予148,5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9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1年11月26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的规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1年11月26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以12元/股的价格授予148,5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十、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确定的授予日和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北鼎股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的相关授予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及激励对象不存在不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0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5、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29日
[2021-11-30] (300824)北鼎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递交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云锋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1年11月26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以12元/股的价格授予148,5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1月29日
[2021-11-30] (300824)北鼎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递交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GEORGE MOHAN ZHANG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11月26日,以1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授予148,5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29日
[2021-11-26] (300824)北鼎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部分银行申请集团授信或对应银行的授信额度,申请的授信额度合计为 3 亿元人民币。在上述授信项下,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及深圳市北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鼎科技”)提供担保,担保合计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具体
担保金额以实际审批的担保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3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名称: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20 年 06 月 29 日
3. 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步涌社区工业 D 区 7 栋厂房一层
4. 法定代表人:方镇
5.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6.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家用电器、数字仪表及仪用接插件、模具、
数字化电路板、数字化家用电器的专业芯片/控制软件、塑胶件/五金件
及相关零部件研发、设计并提供产品售 后服务;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
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物业管理,物业管理顾问,自有
物业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 的项
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家用电器、数字仪表及仪用接插件、
模具、数字化电路板、数字化家用电器的专业芯片/控制软件、塑胶件/
五金件及相关零部件。
7. 股权结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8. 北鼎晶辉科技有限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7,855.99 1,127.65
负债总额 27,372.76 122.44
其中:银行贷款
流动负债 23,172.41 122.44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
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20,483.22 1,005.21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30,346.54 110.76
利润总额 480.72 5.48
净利润 360.54 5.21
注:2021 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 8,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业务合作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0,2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57%。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 5,084.21 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69%。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违规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1-23] (300824)北鼎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部分银行申请集团授信或对应银行的授信额度,申请的授信额度合计为 3 亿元人民币。在上述授信项下,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及深圳市北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鼎科技”)提供担保,担保合计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
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审批的担保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2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名称: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20 年 06 月 29 日
3. 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步涌社区工业 D 区 7 栋厂房一层
4. 法定代表人:方镇
5.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6.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家用电器、数字仪表及仪用接插件、模具、
数字化电路板、数字化家用电器的专业芯片/控制软件、塑胶件/五金件
及相关零部件研发、设计并提供产品售 后服务;从事货物、技术进出
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物业管理,物业管理顾问,
自有物业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 的
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家用电器、数字仪表及仪用接
插件、模具、数字化电路板、数字化家用电器的专业芯片/控制软件、
塑胶件/五金件及相关零部件。
7. 股权结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8. 北鼎晶辉科技有限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7,855.99 1,127.65
负债总额 27,372.76 122.44
其中:银行贷款
流动负债 23,172.41 122.44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
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20,483.22 1,005.21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30,346.54 110.76
利润总额 480.72 5.48
净利润 360.54 5.21
注:2021 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2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为免疑义,具体授信的种类包括贷款及/或主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的银行授信品种)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2,2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46%。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 5,084.21 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69%。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违规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2021-10-29] (300824)北鼎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递交各位董事、监事
及高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GEORGE MOHAN ZHANG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300824)北鼎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递交全体监事。会议
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
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云锋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300824)北鼎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161元
每股净资产: 3.105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34%
营业总收入: 5.4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872.38万元
[2021-10-27] (300824)北鼎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数量过半
暨减持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张席中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席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股东张席中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席冰为公司外部财务投资人,不参与公司经营活动,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370.4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90%)的股东张席中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席冰,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04.4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00%(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
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
比例达到 1% 的 公告 》, 股东 张席 中夏 及其 一致 行 动人 席冰 累 计 减持 公司 股 份434.8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
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收到股东张席中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席冰出具的《关
于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达到 1%的告知函》,截至公告披露日,股东张席中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席冰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数量已过
半,且其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00%,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股份数量减持过半的情况
1、截至 2021 年 10 月 27 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
张席中夏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10 月 27 日 16.49 217.40 1.00
大宗交易 2021 年 10 月 26 日 14.60 434.80 2.00
席冰 集中竞价交易 - - - -
大宗交易 - - - -
合 计 652.20 3.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612.40 7.42 960.20 4.42
张席中夏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12.40 7.42 960.20 4.42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758.00 3.49 758.00 3.49
席冰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58.00 3.49 758.00 3.49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2,370.40 10.90 1,718.20 7.90
注:上述数值保留两位小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在尾数上略有差异,并非计算错误。
二、 股东股份变动达到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张席中夏
信息披露义务人 2:席冰
住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花园
信息披露义务人 2: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花园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0 月 27 日
股票简称 北鼎股份 股票代码 300824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张席中夏(A 股) 217.40 1.00
席冰(A 股) - -
合 计 217.40 1.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不适用
(可多选)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张席中夏 1,177.60 5.42 960.20 4.42
席冰 758.00 3.49 758.00 3.49
合计持有股份 1,935.60 8.90 1,718.20 7.9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35.60 8.90 1,718.20 7.90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上述数值保留两位小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在尾数上略有差异,并非计算错误。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2021年8月16日,公司收到股东张席中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席
冰的《减持计划告知函》,其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不超过 1,304.4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00%。详见
公司 2021 年 8 月 1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持股 5%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收到股东张席中夏及其一致行动人
划 席冰《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达到 1%的告知函》,其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434.8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0%。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
股东张席中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席冰此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
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与此
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张席中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席冰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及实施情况符合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2、股东张席中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席冰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
[2021-10-26] (300824)北鼎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张席中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席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 2,370.4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90%)的股东张席中夏
及其一致行动人席冰,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 1,304.4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通过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张席中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席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
例达到 1%的告知函》。2021 年 10 月 26 日,股东张席中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席冰累
计减持公司股份 434.8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张席中夏
信息披露义务人 2:席冰
住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花园
信息披露义务人 2: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花园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0 月 26 日
股票简称 北鼎股份 股票代码 300824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张席中夏(A 股) 434.80 2.00
席冰(A 股) 0 0
合 计 434.80 2.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不适用
(可多选)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张席中夏 1,612.40 7.42 1,177.60 5.42
席冰 758.00 3.49 758.00 3.49
合计持有股份 2,370.40 10.90 1,935.60 8.9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370.40 10.90 1,935.60 8.9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上述数值保留两位小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在尾数上略有差异,并非计算错误。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2021年8月16日,公司收到股东张席中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席
冰的《减持计划告知函》,其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合计减持不超过 1,304.4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详见公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司 2021 年 8 月 1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
划 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张席中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席冰此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
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与此
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否 √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否 √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张席中夏
信息披露义务人 2:席冰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19] (300824)北鼎股份: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前三季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注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2.1.1 54,339.51 44,077.69 23.28%
营业利润 8,053.45 7,958.08 1.20%
利润总额 2.1.2 7,795.71 7,861.22 -0.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872.38 6,811.34 0.90%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161 0.3760 -15.93%
2.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34% 15.14% 减少 4.80 个百分点
注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94,874.97 87,546.58 8.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67,510.13 66,072.74 2.18%
2.2
股本 21,740.00 21,74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3.1053 3.0392 2.17%
(元)
注:表中数据为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上述数值保留两位小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在尾
数上略有差异,并非计算错误。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1 经营业绩说明
2.1.1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实现营业收入 54,339.51 万元,同比增长 23.28%。
其中,“北鼎 BUYDEEM”自主品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39,469.33 万元,同比增
长 24.91%;OEM/ODM 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4,870.19 万元,同比增长 19.17%。
项目 营业收入(万元) 同比增长
“北鼎 BUYDEEM” 39,469.33 24.91%
北鼎中国 35,955.83 19.53%
北鼎海外 3,513.50 131.50%
OEM/ODM 14,870.19 19.17%
合计 54,339.51 23.28%
注:上述数值保留两位小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在尾数上略有差异,并非计算错误。
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的原因主要系:
(1)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公司专注“北鼎 BUYDEEM”自主品牌业务。通过持续推出新品,加强线上与线下渠道建设,加大产品推广力度等方式,实现“北鼎 BUYDEEM”自主品牌业务规模稳步增长。
(2)受益于国际贸易环境回暖,OEM/ODM 业务回升。
2.1.2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实现营业利润 8,053.45 万元,同比增长 1.20%;
利润总额 7,795.71 万元,同比减少 0.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872.38万元,同比增长 0.9%。
上述指标变动的原因主要系:
(1)OEM/ODM 业务收入占比提高,致报告期内公司利润结构相应变动。
(2)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运费增长以及汇率波动,阶段性推高公司营业成本。
(3)为了进一步夯实“北鼎 BUYDEEM”自主品牌业务可持续发展基础,公司在人才吸引与培育,品牌推广,线下门店,仓储租赁等方面加大投入,致报告期内的期间费用相应增加。
(4)营业利润同比增长,利润总额同比减少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捐赠 300万元用于“防汛抗洪驰援河南”慈善项目。
2.1.3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 0.3161 元,同比降低 15.93%;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为 10.34%,同比降低 4.80 个百分点,主要因去年同期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所致。
2.2 财务状况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公司总资产较期初增长 8.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较期初增长 2.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较期初增长 2.17%。上述指标同比变动的原因主要是,因报告期内公司实施 2020年度权益分派及上述 2.1 所述综合影响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在本次业绩快报披露前未披露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情况。
四、其他说明
4.1 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4.2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5.1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5.2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9 日
[2021-10-18] (300824)北鼎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部分银行申请集团授信或对应银行的授信额度,申请的授信额度合计为 3 亿元人民币。在上述授信项下,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及深圳市北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鼎科技”)提供担保,担保合计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
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审批的担保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及北鼎科技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8 千万元人民币并由公司为此笔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公司
1. 名称: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20 年 06 月 29 日
3. 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步涌社区工业 D 区 7 栋厂房一层
4. 法定代表人:方镇
5.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6.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家用电器、数字仪表及仪用接插件、模具、
数字化电路板、数字化家用电器的专业芯片/控制软件、塑胶件/五金件
及相关零部件研发、设计并提供产品售 后服务;从事货物、技术进出
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物业管理,物业管理顾问,
自有物业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 的
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家用电器、数字仪表及仪用接
插件、模具、数字化电路板、数字化家用电器的专业芯片/控制软件、
塑胶件/五金件及相关零部件。
7. 股权结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8. 北鼎晶辉科技有限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59,444,779.78 11,276,457.08
负债总额 255,593,658.02 1,224,400.00
其中:银行贷款 0 0
流动负债 216,163,402.59 1,224,400.0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
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203,851,121.76 10,052,057.08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82,467,022.81 1,107,641.59
利润总额 3,499,010.00 54,796.93
净利润 2,624,257.50 52,057.08
注:2021 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2)深圳市北鼎科技有限公司
1. 名称:深圳市北鼎科技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9 年 10 月 29 日
3.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 3333 号塘朗城广场
(西区)A 座、B 座、C 座 A 座 3801
4. 法定代表人:方镇
5.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
6. 主营业务:数字化家用电器的专业芯片、数字化线路板、嵌入式软件的
设计、技术开发及销售,厨具、家用电器、美容保健类电器、五金制品、
塑胶制品的销售,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滋补类中药材、干果、
生活日用品、家务用品、文具用品、软枕、家具、工艺品、日用瓷器、
玻璃制品、服装服饰的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农副产品、预包装食品
的购销;保健类食品的零售;奶茶咖啡制售,西式甜点制售,水果拼盘
制售,鲜榨果汁制售;热食的制售。
7. 股权结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8. 北鼎科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14,990,946.52 225,704,335.17
负债总额 149,442,254.62 114,309,403.26
其中:银行贷款
流动负债 101,597,886.68 108,610,625.1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
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165,548,691.90 111,394,931.91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240,660,449.84 471,223,093.88
利润总额 50,358,218.91 93,392,531.48
净利润 43,011,386.27 80,200,074.42
注:2021 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北鼎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8,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债权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以主合同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0 元(不包含本次),其中对子公司担保 0 元,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11%。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违规担保。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8 日
[2021-09-28] (300824)北鼎股份: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方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披露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方镇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方镇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4%。其中,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近日,公司收到方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截至 2021 年 9 月 28 日,方镇先生的减持计划已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减持股份
减持期间 来源
名称 方式 (元/股) (股) (%)
2021/9/22 20.19 240,000 0.11% 公司首次
集中
2021/9/23 20.14 214,000 0.10% 公开发行
方镇 竞价
2021/9/24 20.16 148,000 0.07% 前持有的
2021/9/27 19.57 103,000 0.05% 股份
2021/9/28 18.50 45,000 0.02%
合计 750,000 0.34%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8,179,000 3.76 7,429,000 3.42
其中: 1,294,750 0.60
方镇 无限售条件股份 2,044,750 0.94
有限售条件股份 6,134,250 2.82 6,134,250 2.82
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17,400,000 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减持未违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
2、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减持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本次股份减持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
[2021-09-24] (300824)北鼎股份: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方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披露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方镇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方镇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4%。其中,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近日,公司收到方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减持股份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来源
名称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2021/9/22 20.19 240,000 0.11 公司首次公
方镇 集中竞价 2021/9/23 20.14 214,000 0.10 开发行前持
合计 454,000 0.21 有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8,179,000 3.76 7,725,000 3.55
方镇 其中: 2,044,750 0.94 1,590,750 0.73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6,134,250 2.82 6,134,250 2.82
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17,400,000 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减持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股份减持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2021-08-27] (300824)北鼎股份: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方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 8,179,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76%)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方镇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4%(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总数量 占公司股本比例
方镇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8,179,000 3.7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750,000 股, 即公司总
股本的 217,400,000 的 0.34%(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该数量未超过方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5、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如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或者协商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方镇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北鼎晶辉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北鼎晶辉股份,也不要求北鼎晶辉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
(2)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3)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北鼎晶辉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北鼎晶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北鼎晶辉股份。
(4)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如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发生变化,以届时有效的规定
为准。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北鼎晶辉股票的,违规减持所得归北鼎晶辉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北鼎晶辉,则北鼎晶辉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北鼎晶辉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截止目前,方镇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与方镇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3、方镇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24] (300824)北鼎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鼎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递交全
体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云锋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
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2021-08-24] (300824)北鼎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鼎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递交各
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
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GEORGE MOHAN ZHANG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认为
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2. 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违反相关规定之情形。本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2021-08-24] (300824)北鼎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305元
每股净资产: 3.019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5%
营业总收入: 3.5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010.67万元
[2021-08-16] (300824)北鼎股份: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张席中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席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3,704,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90%)的股东张
席中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席冰,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04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量 占公司股本比例
张席中夏 16,124,000 7.42%
席冰 7,580,000 3.49%
合计 23,704,000 10.90%
注:上述数值保留两位小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在尾数上略有差异,并非计算错误。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张席中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席冰合计拟减持
13,044,000 股, 即公司总股本的 217,400,000 的 6%(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者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
5、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股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减持不超过 4,348,000 股,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股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减持不超过 8,696,000 股,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协议方式减持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或者协商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张席中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席冰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自北鼎晶辉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北鼎晶辉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
(2)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如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发生变化,以届时有效的规定为准。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截止目前,股东张席中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席冰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3、张席中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席冰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16 日
[2021-08-12] (300824)北鼎股份:关于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
内部转让计划完成的公告
股东彭治霖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划实施情况概述: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彭治霖先生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 300 万股(含本数)公司股票给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元君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1 号私募基金”),并与 1号私募基金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该私募基金由彭治霖先生 100%持有。本次股份变动不涉及向市场减持。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2021 年 8 月 11 日,公司收到了股东彭治霖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转让计划
完成的告知函》,彭治霖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 2021 年 8 月 11 日转让公司股
票 300 万股给 1 号私募基金。本次转让完毕后,彭治霖先生本次股份转让计划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转让股份情况
转 让 转让价格 转让数量 占总股本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时间
方式 (元/股) (万股) 比例(%)
彭治霖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 大 宗 2021/8/11 19.13 300 1.38
理有限公司—玄元 交易
元君1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合计 300 1.38
2、本次股份转让前后彭治霖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转让前 本次转让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万股) (%) (万股) (%)
无限售条
彭治霖 300 1.38 0 0
件股份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
无限售条
司—玄元元君1号私募证券 0 0 300 1.38
件股份
投资基金
合计 300 1.38 300 1.38
三、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彭治霖
乙方: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元君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一致行动的原则
1.1 乙方为甲方的一致行动人,并同意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决策机制上与甲方保持一致行动,乙方以甲方的意见为准。
1.2 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案,乙方应以甲方的意见为准。
2、一致行动的具体约定
2.1 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若乙方行使对上市公司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投票权等,均以甲方的意见作为最终意见,
并放弃作出与甲方的意思表示不一致的权利。乙方在行使股东权利前需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指示具体行使股东权利。
2.2 在保持一致行动期间,乙方同意就行使股东权利时的股东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召集权等全权委托甲方行使,除非上市公司要求,乙方无需再向甲方出具书面委托书。具体安排如下:
2.2.1 甲方拟现场参与股东大会的,乙方授权甲方作为委派代表参会,如上市公司要求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的,乙方应当配合出具。甲方根据自身意愿代表乙方行使各项权利。
2.2.2 甲方同意网络投票的,甲方应将其对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通知乙方, 乙方应当遵照甲方的具体指示行使股东权利。
2.2.3 除上述约定之外,存在其他需乙方行使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的事项,乙方均需事先通知甲方,严格依照甲方的指示行使股东权利。
2.3 甲乙双方持股合并适用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一致行动人的承诺与保证
3.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第三方签署与本协议书内容相同、相似、相矛盾的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谋求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3.2 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或者撤销本协议书项下所约定的一致行动关系,本协议书所述各项与一致行动关系相关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除非甲乙双方另行作出书面协议予以修改或取得对方的豁免或放弃的。
3.3 甲乙双方对上市公司持股比例的变化,不影响本协议的约定。
4、一致行动的有效期限
本一致行动协议在乙方作为北鼎股份股东期间始终有效。若乙方客户提前赎回私募基金全部份额的或乙方全部减持完毕上市公司股份的,自全部赎回之日或全部减持完毕起本一致行动协议自动失效。此外,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终止本协议。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彭治霖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向 1 号私募基金转让股份属于公司一致行动人内部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2、本次股份转让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本次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本计划已实施完毕。
五、备查文件
1、彭治霖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转让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2、《一致行动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
[2021-08-02] (300824)北鼎股份:关于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
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彭治霖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东彭治霖先生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增加一致行动人“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元君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产品”),并拟向该私募基金产品转让股份合计不超过 300 万股(含本数)。
2、本计划属于公司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一、计划概述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收到股东彭治霖先生的《告知函》,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彭治霖先生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 300 万股(含本数)公司股票给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元君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并与上述私募基金产品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上述私募基金由彭治霖先生 100%持有。本次股份变动系公司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计划实施前,彭治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8%;
本计划实施后,彭治霖先生及私募基金产品合计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为 3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1.38%。
二、本计划主要内容
1、转让原因:家庭资产规划
2、转让方式:大宗方式
3、转让价格:根据转让时市场价格确定
4、拟转让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5、拟转让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8月2日至2022年2月2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拟转让比例及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38%,即不超过 300 万股(含
本数)。若计划实施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转让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同时,彭治霖先生与该私募基金产品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三、其他相关事项
1、彭治霖先生将根据家庭资产规划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计划。本计划存在转让时间、数量、交易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2、本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计划属于公司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彭治霖先生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8 月 2 日
[2021-07-16] (300824)北鼎股份:2021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2021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注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2.1.1 35,429.60 27,993.78 26.56%
营业利润 5,667.07 5,025.49 12.77%
利润总额 2.1.2 5,691.76 5,035.28 13.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10.67 4,487.35 11.66%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305 0.2752 -16.24%
2.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50% 13.03% 减少 5.53 个百分点
项目 注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92,239.28 87,546.58 5.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65,648.41 66,072.74 -0.64%
股本 2.2 21,740.00 21,74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3.0197 3.0392 -0.64%
(元)
注:上表数据为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1 经营业绩说明
2.1.1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实现营业收入 35,429.60 万元,同比增长 26.56%。
其中,“北鼎 BUYDEEM”自主品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26,549.55 万元,同比增
长 24.17%;OEM/ODM 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8,880.05 万元,同比增长 34.31%。
项目 营业收入(万元) 增减变动幅度
“北鼎 BUYDEEM” 26,549.55 24.17%
中国大陆 24,046.19 15.93%
海外市场 2,503.37 291.30%
OEM/ODM 8,880.05 34.31%
合计 35,429.60 26.56%
注:上述数值保留两位小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在尾数上略有差异,并非计算错误。
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系:
(1)“北鼎 BUYDEEM”全球业务稳健增长。面对复杂形势和困难局面,公司持续推出新品,扩张渠道,探索新兴营销方式,拓展海外市场。在去年同期基数高企的前提下,“北鼎 BUYDEEM”自主品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26,549.55 万元,同比增长 24.17%。其中,“北鼎 BUYDEEM”中国大陆实现营业收入 24,046.19 万元,同比增长 15.93%;“北鼎 BUYDEEM”海外市场,实现营业收入 2,503.37 万元,同比增长 291.30%。
(2)OEM/ODM 业务回升。受益于国际贸易环境回暖,OEM/ODM 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8,880.05 万元,同比增长 34.31%。
2.1.2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实现营业利润 5,667.07 万元,同比增长 12.77%;
利润总额5,691.76万元,同比增长13.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10.67万元,同比增长 11.66%。
受益于收入增长,公司利润较上年同期相应增长。利润增幅低于收入增幅的主要原因系:
(1)OEM/ODM 业务收入占比提高,致报告期内公司利润结构相应变动。
(2)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运费增长以及汇率波动,阶段性推高公司营业
成本。
(3)为了进一步夯实“北鼎 BUYDEEM”自主品牌业务可持续发展基础,公司在人才吸引与培育,品牌推广,仓储租赁等方面加大投入,致报告期内期间费用相应增加。
2.1.3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 0.2305 元,同比降低 16.24%;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为 7.50%,同比降低 5.53 个百分点,主要因去年同期期末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所致。
2.2 财务状况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公司总资产为 92,239.28 万元,较期初增长 5.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65,648.41 万元,较期初减少0.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3.0197 元,较期初减少 0.64%,主要因报告期内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在本次业绩快报披露前未披露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四、其他说明
4.1 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4.2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5.1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5.2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
[2021-06-16] (300824)北鼎股份: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921.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4%;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6月21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529号)同意,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5,4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自2020 年6月1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自上市之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6,305.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1,74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6,30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0%;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5,43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锁定承诺及减持意向
公司股东张席中夏、席冰承诺:
(1)自北鼎晶辉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北鼎晶辉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
(2)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如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发生变化,以届时有效的规定为准。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除GEORGE MOHAN ZHANG外,持有公司股票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
(1)北鼎晶辉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北鼎晶辉股份,也不要求北鼎晶辉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
(2)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3)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北鼎晶辉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北鼎晶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北鼎晶辉股份。
(4)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如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发生变化,以届时有效的规定为准。
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北鼎晶辉股票的,违规减持所得归北鼎晶辉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北鼎晶辉,则北鼎晶辉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北鼎晶辉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参与发行人2017年6月定向增发的公司核心员工钟鹏睿、江林、潘传銮、陈鹏、邹淑斌、赵天辉、张志武、李欣、谢黄群、李玲、钟文金、王维、任静轩、符馨、钟华炫、李庐川、张丹、田枫、陈旦月、徐声林、孙真承诺:本人所持本次新增股份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至其名下之日(2017年6月2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
2、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6月21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921.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71名,其中自然人股东67名,机构股东4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 本次申请 质押、冻
序号 股东名称 条件股份总 解除限售数 备注
结情况
数(股) 量(股)
1 张席中夏 16,124,000 16,124,000 -
2 方镇 8,179,000 8,179,000 4,500,000 注 1
3 席冰 7,580,000 7,580,000 -
广东广垦太证现代农业
4 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3,620,000 3,620,000 -
伙)
5 彭治霖 3,000,000 3,000,000 -
6 牛文娇 1,650,000 1,650,000 1,240,000 注 2
7 徐声林 1,530,000 1,530,000 600,000 注 3
8 李凤琪 1,204,000 1,204,000 1,090,000 注 4
9 北京太证未名股权投资 1,000,000 1,000,000 -
中心(有限合伙)
10 孙真 900,000 900,000 -
11 卢信群 491,000 491,000 -
12 钟鹏睿 301,000 301,000 -
13 胡光力 299,000 299,000 -
14 雷秋霞 250,000 250,000 -
15 江林 246,000 246,000 -
16 黄金添 232,000 232,000 -
17 潘传銮 200,000 200,000 -
18 李欣 200,000 200,000 -
19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189,000 189,000 -
20 刘卫正 142,000 142,000 -
21 郑安伟 132,000 132,000 -
22 韩娟娟 109,000 109,000 -
23 张志武 100,000 100,000 -
24 李玲 100,000 100,000 -
25 陈鹏 100,000 100,000 -
26 邹淑斌 100,000 100,000 -
27 钟文金 100,000 100,000 -
28 谢黄群 100,000 100,000 -
29 赵天辉 100,000 100,000 -
30 王维 100,000 100,000 -
31 陈来前 90,000 90,000 -
32 崔力军 73,000 73,000 -
33 钟鑫 55,000 55,000 - 注 5
34 田枫 50,000 50,000 -
35 彭焱民 50,000 50,000 -
36 李庐川 50,000 50,000 -
37 陈旦月 50,000 50,000 -
38 张丹 50,000 50,000 -
39
[2021-04-20] (300824)北鼎股份:一季报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已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 在中 国 证 监 会指 定 的 创业 板 信 息披 露 网 站 巨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2021-04-20] (300824)北鼎股份: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316元
每股净资产: 3.170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24%
营业总收入: 1.7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861.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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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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