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68什么时候复牌?-五洲交通停牌最新消息
≈≈五洲交通600368≈≈(更新:22.02.23)
[2022-02-23]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关于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百色市复工复产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 持百色市复工复产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百色市复工复产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政办电﹝2022﹞19 号)文件(简称“《通知》”)。《通知》中第十三条对物流运输通行费优惠作出规定:“百色市境内高速公路对进出百色市货车在执行现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实施车辆通行费 9 折优惠,其中对于进出靖西市、德保县的
货车优惠期暂定 2022 年 2 月 19 日 0 时至 2022 年 8 月 18 日 24 时;进出百色市
其他辖区的货车优惠期暂定 2022 年 2 月 19 日 0 时至 2022 年 5 月 18 日 24 时。
因减免政策对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增加运营养护支出等造成的财产损失,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延长收费公路收费期限等方式予以补偿,依法保障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合法权益。同时,对因减免政策导致国有收费公路经营管理企业政策性亏损、业绩下降、债务展期等,作为非经营性影响因素,在业绩考核时予以支持,保证企业职工、管理者合理权益。”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简称“坛百公司”)管辖广西南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起于广西南宁市坛洛镇,终于百色市右江区,全长188公里,其中共有 9个收费站属百色市辖区,跨越百色市辖区境内公里数按收费门架单元计算为 143 公里,占比坛百公司管辖路段的 76%。因此,2022 年公司通行费清分收入预计将受到一定影响,但并不影响坛百公司的正常经营。
公司将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等措施的要求,密切关注本次疫情的后续进展及对公司业务的影响情况,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
[2021-12-30]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2021-043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15-1 号现代国际大厦 28
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91,818,85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2.576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 人,持有(代表)股份 591,818,854 股,占截止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总股份 1,125,632,068 股的 52.576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566,285,78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2日)公司总股份1,125,632,068股的50.30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持有(代表)股份 25,533,072 股,占截止出席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2日)公司总股份1,125,632,068股的2.2683%。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黄夏、覃锦律师出席会议进行见证。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周异助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8名董事、4 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出席 8 人,杨旭东、孟杰董事和莫伟华、刘成伟独立董
事因其他公务不能参加本次会议,特此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 6 人,出席 4 人,伍永芳、谢沛锜监事因其他公务不能参加本
次会议,特此请假;
3、董事会秘书黄英强先生参加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591,713,054 99.9821 105,800 0.0179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566,515,772 95.7245 25,303,082 4.2755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566,515,772 95.7245 25,303,082 4.2755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数 (%)
1 公 司 未 来 三 年 25,427,272 99.5856 105,800 0.4144 0 0.0000
(2021 年 -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2 关于修订《广西五 229,990 0.9007 25,303,082 99.0993 0 0.0000
洲交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广西五 229,990 0.9007 25,303,082 99.0993 0 0.0000
洲交通股份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律师:黄夏、覃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28]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关于收到股权转让价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1-042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权转让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权转让前情概述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洲交通)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地产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公司持有的上述股权资产,股权资产已在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挂牌转让,公开征集受让方。
2020 年 12 月 9 日由广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摘牌。公司
与地产集团已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按合同约定,地产集团已支付转让价款
33.55 万元。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完成五洲地产公司工商变更登记。
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五洲交通关于完成挂牌转让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五洲交通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补充公告》。
二、股权转让价款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地产集团还款 14,009.44 万元,其中承接五洲地产公司债务13,484.52万元,以及本次还款额相应的利息524.92万元。剩余债务款31,463.87万元将按《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时间内归还。
公司将密切关注并督促地产集团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金及利息,防止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2]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关于超短期融资券获得注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1-041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超短期融资券获得注册的公告
五洲交通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超过 6 亿元(含 6 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余额不超过 6 亿元,可分期发行;债券期限不超过 270 天。具体详见《五洲交通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3)。
近日,公司收到了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SCP511 号)。根据该通知书, 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 6 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积极推进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兑付等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2-14]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1-039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临时)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一)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及会议材料于2021 年12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
实际出席董事 12 人,分别是周异助、张毅、杨旭东、韩钢、黄英强、王东、秦炜华、孟杰董事和邵旭东、廖东声、莫伟华、刘成伟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1.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修订《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修订《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关于制定《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4]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2021-040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29 日 15 点 0 分
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15-1 号现代国际大厦 28 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29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
2 关于修订《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3 关于修订《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 √
度》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
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公司将提前 5
个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68 五洲交通 2021/12/2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 年 12 月 23 日 9:00—11:00,15:00—17:00。
(二)登记地点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15-1 号现代国际大厦 26 楼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证件资料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持以上证件资料原件(法人股股东营业执照可以复印件加盖公章)直接到公司办理出席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将上述证件原件交会务人员并经律师确认。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但应持上述证件资料原件经律师确认参会资格后出席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邮政编码:530028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15-1 号现代国际大厦 26 楼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李铭森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
回报规划
2 关于修订《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2-01]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1
证券代码:
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 临 2021 038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五洲交通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期披露的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
一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与黄海乐、广西奥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 股权转让纠纷一案
2016 年 7 月 21 日,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交通”)
与黄海乐于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合同主要 条款 1. 转让标的及价款条款 。 黄
海乐 (甲方 将其拥有的广西凭祥新恒基投资有限公司 后更名为广西凭祥合越
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合越 公司 ””) 的股权作价 3,673.97 万元转让给五
洲交通 (乙方 。 2. 海润 项目 工程 处 理条款 。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双方确认
海润项目工程量为 2,309 万元;本次股权收购变更登记完成后,双方对海润项目
自 20 16 年 4 月 1 日起至本次股权收购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止的工程量按前款确定
的单价进行确认;本次股权收购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海润项目的工程建设按五
洲交通工程管理有关制度执行,相应的工程款由目标公司支付给施工单位 ;甲方
保证 ,于本次股权收购变更登记完成之日前发生的、与海润项目施工建设相关的
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给乙方 或目标 公司造成任何损失的,甲方承担完全的赔
偿或补偿责任;甲方保证,海润项目 于 本次 股权 收购变更登记完成之日前应办理
的与施工建设相关的一切手续、权证及资料,由甲方负责,给乙方或目标公司造
成任何损失的,甲方承担完全 的赔偿或补偿责任;甲方保证 与海润项目相关的
一切资产,包括有 形资产 和无形资产,其一切权利归属目标公司 若由于海润项
目相关的任何权属纠纷给乙方或目标公司造成任何损失的,甲方承担完全的赔偿
或补偿责任。 3. 业绩承诺条款。合同第 12.1 条写明:“甲方承诺:标的股权工
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三年内,目标公司的累计净利润应不低于 2,450 万元,净
利润以经目标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为准。若目标公司的累计净利润低
于 2,450 万元,则甲方应在净利润审计结果出具之日起六个月内,将差额部分补
偿给乙方”。 4. 担保条款。合同第 17 .8 条约定:“广西奥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为甲方履行本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截至
2019 年 7 月 26 日,因目标公司累计净利润未能达到《股权转让合同》
第 12.1 条的约定,五洲 交通将黄海乐、广西奥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奥润公司 ””)起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为 3 485.69 万元。南宁
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立案受理。黄海乐提起管辖权异议申请, 2020
年 3 月 19 日收到管辖权异议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黄海乐对本案管辖权提出
的异议。黄海乐不服裁定,向广西 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提起上诉。广西 壮 族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裁定本案由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受理立案 ,并 于 2021 年 1 月 4 日裁定
2
因本案审理必须以另案审理结果为依据,故
因本案审理必须以另案审理结果为依据,故本案本案依法应依法应中止诉讼。中止诉讼。近期分别收到近期分别收到黄海乐、奥润公司反诉相关材料。黄海乐反诉请求:黄海乐、奥润公司反诉相关材料。黄海乐反诉请求:1.1.判令反诉被告五洲交通以判令反诉被告五洲交通以原价原价3,673.973,673.97万元将持有合越公司万元将持有合越公司60%60%的全部股权由反诉原告黄海乐回购,并的全部股权由反诉原告黄海乐回购,并移交海润项目移交海润项目资产给反诉原告黄海乐。奥润公司反诉请求:资产给反诉原告黄海乐。奥润公司反诉请求:1.1.判令反诉被告五洲判令反诉被告五洲交通赔偿反诉原告奥润公司经济损失交通赔偿反诉原告奥润公司经济损失461.31461.31万元;万元;2.2.本案诉讼费由反诉被告五本案诉讼费由反诉被告五洲交通承担。洲交通承担。
(
(二二))控股子公司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奥润公司、黄海乐、与奥润公司、黄海乐、第三人合越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第三人合越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和公司”)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奥润公司、黄海乐、第三人合越公司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纷将奥润公司、黄海乐、第三人合越公司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510510万元。法院于万元。法院于20182018年年1111月月55日立案受理,日立案受理,20192019年年66月月2626日开庭审理,日开庭审理,20192019年年99月月11日判决:日判决:1.1.被告奥润公被告奥润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归还借款本金司向原告利和公司归还借款本金500500万元;万元;2.2.被告奥润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支付利息(利息计算:被告奥润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支付利息(利息计算:1.1.以以500500万元为基数,从万元为基数,从20182018年年99月月131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24%计算);计算);3.3.原告利和公司原告利和公司对被告奥润公司存在于第三人合越公司应收账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对被告奥润公司存在于第三人合越公司应收账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4.被告黄海乐被告黄海乐对被告奥润公司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黄海乐承担担保责对被告奥润公司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黄海乐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奥润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任后有权向被告奥润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4.754.75万元、案件保全费万元、案件保全费0.50.5万元,万元,合计合计5.255.25万元,由被告黄海乐、奥润公司负担。被告奥润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万元,由被告黄海乐、奥润公司负担。被告奥润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起上诉。二审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法院于20202020年年33月月2424日开庭审理,近期判决:日开庭审理,近期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4.754.75万元,由上诉人奥润公司、黄海乐万元,由上诉人奥润公司、黄海乐负担。判决生效后,因被告不履行判决义务,法院于负担。判决生效后,因被告不履行判决义务,法院于20202020年年66月月1111日受理强制日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截至本公告日,累计收到还款执行申请。截至本公告日,累计收到还款53.6553.65万元。万元。因因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在与奥润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与奥润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提出案件中提出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申请,申请,20202020年年1212月月1616日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合越公司协助执行,冻结日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合越公司协助执行,冻结合合越公司越公司应支付给奥润公司的应支付给奥润公司的1,414.711,414.71万元工程款及利息。因前述工程款及利息万元工程款及利息。因前述工程款及利息已质押给利和公司且办理质押登已质押给利和公司且办理质押登记,利和公司认为其享有优先受偿权,于记,利和公司认为其享有优先受偿权,于20202020年年1212月月2828日向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日向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2021年年11月月77日受理日受理。。20212021年年44月月77日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利和公司执日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利和公司执行异议成立。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于行异议成立。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于20202020年年1212月月88日终结本案执行。近期收日终结本案执行。近期收到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通知:冻结黄海乐持有的合越公司到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通知:冻结黄海乐持有的合越公司40%40%股权,查封期限股权,查封期限33年(年(20212021年年1010月月2525日起至日起至20242024年年1010月月2525日止);已对黄海乐名下位于广日止);已对黄海乐名下位于广西凭祥市中越国际花园西凭祥市中越国际花园11幢幢11--1818号不动产进行续行查封。号不动产进行续行查封。
(三)利和公司与黄海乐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黄海乐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022.90万元,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22日立案受理,2019年7月23日开庭,2019年7月31日判决:1.解除原告利和公司与被告黄海乐于2016年7月28日签订的《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个人借款合同》(编号:利和合客2016-004号);2.被告黄海乐向原告利和公司偿还借款本金965万元;3.被告黄海乐向原告利和公司支付借款利息(计算方式为:以965万元为基数,从2019年2月9日起计至被告还清借款本息之日止,按月利率1%计付);4.被告黄海乐向原告利和公司支付违约金48.25万元;5.被告黄海乐如不能履行上述第二、三、四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原告利和公司有权对被告黄海乐持有的广西凭祥新恒基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被告黄海乐占总股权的40%,已更名为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越公司”)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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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8.32万元,由被告黄海乐负担。黄海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于2019年11月26日开庭审理,2019年12月30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8.32万元,由上诉人黄海乐负担。判决生效后,因被告不履行判决义务,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11日受理强制执行申请。2020年7月22日,利和公司向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申请拍卖黄海乐持有合越公司40%股权。2021年4月20日广西信达友邦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黄海乐持有合越公司40%股权评估报告,评估价值为914.36万元。2021年5月20日,黄海乐就其持有合越公司40%股权评估结果向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于2021年8月25日裁定拍卖黄海乐持有合越公司40%股权,并在阿里拍卖网公告定于2021年9月27日10时至9月28日10时对黄海乐持有合越公司的40%的股权进行拍卖。近期法院依职权撤回前述拍卖。截至本公告日,累计收到还款1290.8万元。
(四)利和公司与黄海乐、奥润公司、奥润公司凭祥分公司、第三人合越
(四)利和公司与黄海乐、奥润公司、奥润公司凭祥分公司、第三人合越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将黄海乐、奥润公司、奥润
利和公司因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将黄海乐、奥润公司、奥润凭祥分公司、第三人合越公司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凭祥分公司、第三人合越公司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807.72807.72万元。南宁市青秀万元。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于区人民法院于20212021年年66月月1616日立案受理。日立案受理。20212021年年77月月1414日日黄海乐、奥润公司、奥润凭祥分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黄海乐、奥润公司、奥润凭祥分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20212021年年88月月99日收到南日收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黄海乐、奥润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黄海乐、奥润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凭祥市人民法院处理。利和公司不服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递成立,本案移送凭祥市人民法院处理。利和公司不服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递交管辖权异议上诉状。交管辖权异议上诉状。
(五)利和公司与广西上合农林发展有限公司、广西上合发展集团有限公
(五)利和公司与广西上合农林发展有限公司、广西上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司借款合同纠纷
利和公司因与广西上合农林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合农林”)借款合
利和公司因与广西上合农林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合农林”)借款合同纠纷,将广西上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合发展”)起诉至南宁市同纠纷,将广西上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合发展”)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852.50852.50万元。万元。20172017年年88月月99日作出的判决:日作出的判决:1.1.上合上合农林向利和公司偿还借款农林向利和公司偿还借款500500万元,支付利息(以借款万元,支付利息(以借款500500万元为基数,从万元为基数,从20142014年年11月月2525日至借款还请之日止,按年利率日至借款还请之日止,按年利率24%24%计付);计付);3.3.上合农林如不履行上上合农林如不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向上合发展位于平果县马龙镇朝阳街述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向上合发展位于平果县马龙镇朝阳街22号号22层的房产层的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4.4.对上述第一、二项给付义务,对上述第一、二项给付义务,由被告上合发展向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由被告上合发展向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5.驳回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驳回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求;6.6.案件受理费利和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利和公司负担175175元,被告负担元,被告负担71,30071,300元,案件元,案件保全费保全费5,0005,000元由被告负担。被告未按判决书执行,元由被告负担。被告未按判决书执行,20182018年年22月月66日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日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请。20182018年年88月月66日,法院裁定拍卖上述房产,但经在淘宝网发起网络司法拍日,法院裁定拍卖上述房产,但经在淘宝网发起网络司法拍卖,一拍、二拍均以流拍告终。卖,一拍、二拍均以流拍告终。20182018年年1111月月55日法院裁定:日法院裁定:1.1.将上合发展位于将上合发展位于平果县马龙镇朝阳街平果县马龙镇朝阳街22号号22层的房产作价层的房产作价480.82480.82万元,归利和公司所有,以抵万元,归利和公司所有,以抵偿其偿其480.82480.82万元债务;万元债务;2.2.解除对上述房产的查封;解除对上述房产的查封;3.3.注销利和公司、夏国安在注销利和公司、夏国安在上述房产的全部抵押权登记;上述房产的全部抵押权登记;4.4.利和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办理不动产权过户登记手利和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办理不动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因无可供执行财产,近期收到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续。因无可供执行财产,近期收到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序。
(六)利和公司与广西上合铝业有限公司、覃安荣、覃安锋、陆英艳借款
(六)利和公司与广西上合铝业有限公司、覃安荣、覃安锋、陆英艳借款合同纠纷合同纠纷
利和公司因与广西上合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合铝业”)借款合同纠
利和公司因与广西上合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合铝业”)借款合同纠纷,将上合铝业、覃安荣、覃安锋、陆英艳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纷,将上合铝业、覃安荣、覃安锋、陆英艳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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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金额852.5852.5万元。法院于万元。法院于20172017年年22月月77日立案受理,日立案受理,20172017年年88月月33日开庭审理,日开庭审理,20172017年年88月月1111日判决:日判决:1.1.上合铝业向利和公司偿还借款上合铝业向利和公司偿还借款500500万元,支付利息(以万元,支付利息(以借款借款500500万元为基数从万元为基数从20142014年年11月月2525日至借款还请之日止,按年利率日至借款还请之日止,按年利率24%24%计付);计付);3.3.上合铝业如不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以覃安上合铝业如不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以覃安锋、陆英艳位于平果县锋、陆英艳位于平果县马龙镇城龙路浪琴嘉苑二期住宅小区马龙镇城龙路浪琴嘉苑二期住宅小区11幢幢22层的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层的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4.4.对上述第一、二项给付义务,由被告覃安荣向利和公司承对上述第一、二项给付义务,由被告覃安荣向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担连带清偿责任;5.5.驳回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6.6.案件受理费利和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利和公司负担175175元,被告负担元,被告负担7.137.13万元,案件保全费万元,案件保全费0.50.5万元由被告负担。被告未按判决万元由被告负担。被告未按判决书执行,书执行,20182018年年22月月66日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日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20182018年年88月月66日,法院裁日,法院裁定拍卖上述房产,但经在淘宝网发起网络司法拍卖,一拍、二拍均以流拍告终。定拍卖上述房产,但经在淘宝网发起网络司法拍卖,一拍、二拍均以流拍告终。20182018年年1111月月55日法院裁定:日法院裁定:1.1.将覃安锋、陆英艳位于将覃安锋、陆英艳位于平果县马龙镇城龙路浪琴平果县马龙镇城龙路浪琴嘉苑二期住宅小区嘉苑二期住宅小区11幢幢22层的房产作价层的房产作价439.94439.94万元,归利和公司所有,以抵偿万元,归利和公司所有,以抵偿其其439.94439.94万元债务;万元债务;2.2.解除对前述房产的查封;解除对前述房产的查封;3.3.注销利和公司在前述房产的注销利和公司在前述房产的全部抵押权登记;全部抵押权登记;4.4.利和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办理不动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因无可利和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办理不动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因无可供执行财产,近期收到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供执行财产,近期收到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七)利和公司与广西南山贸易有限公司、亿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
(七)利和公司与广西南山贸易有限公司、亿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东昇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南宁简约酒店有限公司、杨和荣、杨鸣、杨雪岸关于东昇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南宁简约酒店有限公司、杨和荣、杨鸣、杨雪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广西南山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公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广西南山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公司”司”)、亿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晁公司”)、广西东昇纸业集团)、亿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晁公司”)、广西东昇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昇公司”)、南宁简约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昇公司”)、南宁简约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约酒店”)、杨和荣、杨鸣、杨雪岸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酒店”)、杨和荣、杨鸣、杨雪岸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682.5682.5万元。法院于万元。法院于20172017年年22月月77日立案受理。日立案受理。20182018年年77月月33日开庭审理,近期判决:日开庭审理,近期判决:1.1.南山公司向利和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南山公司向利和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00500万元;万元;2.2.南山公司向利和公司支付利息南山公司向利和公司支付利息(利息计算:以本金(利息计算:以本金500500为基数,自为基数,自20152015年年66月月222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年利率24%24%计付);计付);3.3.亿晁公司、东昇公司、简约酒店、杨和荣、杨鸣对南亿晁公司、东昇公司、简约酒店、杨和荣、杨鸣对南山公山公司上述第一、二项债务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亿晁公司、东昇公司、简约酒店、司上述第一、二项债务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亿晁公司、东昇公司、简约酒店、杨和荣、杨鸣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南山公司追偿;杨和荣、杨鸣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南山公司追偿;4.4.南山公司如不能履行上南山公司如不能履行上述第一、二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对亿晁公司持有的南山公司的述第一、二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对亿晁公司持有的南山公司的19001900万元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万元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5.5.南山南山公司如不能履行上述第一、二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对杨雪岸持公司如不能履行上述第一、二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对杨雪岸持有的南山公司的有的南山公司的100100万元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万元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受偿;6.6.驳回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驳回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965.96万元、财产保全费万元、财产保全费50050000元、公告费元、公告费350350元,合计元,合计6.496.49万元,由利和公司负担万元,由利和公司负担220220元,七被告负担元,七被告负担5.945.94万元。南山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于万元。南山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于20192019年年77月月33日开庭,并于日开庭,并于20192019年年88月月1515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案件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案件受理费受理费5.965.96万元、财产保全费万元、财产保全费0.50.5万元、公告费万元、公告费350350元,合计元,合计6.496.49万元,由被万元,由被上诉人利和公司负担上诉人利和公司负担0.490.49万元,由上诉人杨鸣、简约酒店、原审被告南山公司、万元,由上诉人杨鸣、简约酒店、原审被告南山公司、亿晁公司、东昇公司、杨和荣、杨雪岸负担亿晁公司、东昇公司、杨和荣、杨雪岸负担66万元,二审案件受理费万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865.86万元,万元,由上诉人杨鸣、简约酒店负担。利和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上诉人杨鸣、简约酒店负担。利和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无可供执行。因无可供执行财产,近期收到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截至本报告日,累计收到还款财产,近期收到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截至本报告日,累计收到还款26.5826.58万元。万元。
(八)利和公司与贵港市金华木业有限公司、何锡锋、毛锐、钟碧霞、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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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和公司因与贵港市金华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木业”)借款合同纠纷,将金华木业、何锡锋、毛锐、钟碧霞、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坛鑫公司”)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313.2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案件审理过程中,各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于2017年4月10日出具民事调解书:金华木业归还贷款本金500万元,其中2017年5月31日归还本金33万元;2017年7月31日归还本金150万元;2017年8月31日归还本金300万元;2017年9月30日归还本金367万元和所欠利息。如能按照约定还款,则从2017年4月3日起,以尚欠的本金为基数,利息按照月利率1.2%计付,至偿清日止。坛鑫公司、毛锐、何锡锋和钟碧霞担连带清偿责任。利和公司已预交的诉讼费和律师费用,由被告承担,并于2017年9月30日前付清。由于被告未按调解书执行,利和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6月14日法院下达执行受理通知书。2019年3月1日收到法院终结执行裁定书。根据利和公司的申请,法院依法委托深圳市国咨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坛鑫公司名下位于贵港市人民东路36号(御江名城)62个地下车库进行评估。利和公司2020年3月5日收到评估报告,并于2020年5月22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分别于2020年12月13日、2021年1月26日在淘宝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对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贵港市港北区人民东路36号御江名城62个地下车库进行了第一次拍卖、第二次拍卖,共成交38个车位。截至本公告日,累计收到还款215.23万元。
(九)利和公司与广西旭攀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利和公司与广西旭攀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毛锐、毛经旭、钟碧霞、毛攀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毛锐、毛经旭、钟碧霞、毛攀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广西旭攀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广西旭攀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毛锐、毛经旭、钟碧霞、毛攀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有限公司、毛锐、毛经旭、钟碧霞、毛攀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额463.4463.4万元。法院于万元。法院于20172017年年22月月77日立案受理。案件审理过程中,各方达成日立案受理。案件审理过程中,各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20172017年年44月月1010日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旭攀公司归还贷款本金日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旭攀公司归还贷款本金300300万元,其中万元,其中20172017年年55月月3131日前归还本金日前归还本金3434万,万,20172017年年77月月3131日前归还本金日前归还本金5050万元,万元,20172017年年88月月3131日前归还本金日前归还本金100100万元,万元,20172017年年99月月3030日前归还本金日前归还本金116116万元及全部利息(利息计算:以尚欠本金为基数,自万元及全部利息(利息计算:以尚欠本金为基数,自20142014年年99月月88日起计日起计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24%计付;案件受理费计付;案件受理费4.394.39万元,减半收取万元,减半收取2.202.20万元,万元,由旭攀公司于由旭攀公司于20172017年年99月月3030日前向利和公司支付;旭攀公司于日前向利和公司支付;旭攀公司于20172017年年99月月3030日前向利和公司支付律师费日前向利和公司支付律师费1010万元;若旭攀公司能按前述约定履行义务,则旭万元;若旭攀公司能按前述约定履行义务,则旭攀公司自攀公司自20172017年年44月月88日起至借款本金全部清偿完毕之日止期间的利息调整为:日起至借款本金全部清偿完毕之日止期间的利息调整为:以尚欠的本金为基数,按月以尚欠的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利率1.2%1.2%计算,若旭攀公司未能按前述约定履行义计算,若旭攀公司未能按前述约定履行义务,则本条约定的优惠条款作废;若旭攀公司未能按约履行义务,则坛鑫公司、务,则本条约定的优惠条款作废;若旭攀公司未能按约履行义务,则坛鑫公司、毛锐、毛经旭、钟碧霞、毛攀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利和公司对坛鑫公司抵押的不毛锐、毛经旭、钟碧霞、毛攀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利和公司对坛鑫公司抵押的不动产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有优先受偿权。被告未按调解书执行,动产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有优先受偿权。被告未按调解书执行,20182018年年22月月66日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日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20182018年年1212月月1515日和日和20192019年年11月月33日法院分日法院分别将坛鑫公司名下位于贵港市人民东路别将坛鑫公司名下位于贵港市人民东路3636号御江名城号御江名城30033003商铺在淘宝网司法拍商铺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次、第二次公开拍卖均流拍。近期法院裁定: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次、第二次公开拍卖均流拍。近期法院裁定:1.1.将被执行将被执行人坛鑫公司名下位于贵港市人人坛鑫公司名下位于贵港市人民东路民东路3636号御江名城号御江名城30033003号商铺作价号商铺作价536.68536.68万万元,归利和公司所有,以抵偿其元,归利和公司所有,以抵偿其536.68536.68万元的债务,该房产的不动产权自本裁万元的债务,该房产的不动产权自本裁定送达利和公司时转移;定送达利和公司时转移;2.2.解除对被执行人坛鑫公司名下位于贵港市人民东路解除对被执行人坛鑫公司名下位于贵港市人民东路3636号御江名城号御江名城30033003商铺的查封。商铺的查封。3.3.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利和公司可持本裁定到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利和公司可持本裁定到相关产权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相关产权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20192019年年1212月月2020日,完成抵债商日,完成抵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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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因无可供执行财产,近期收到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铺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因无可供执行财产,近期收到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十)利和公司申请对合越公司强制清算一案
(十)利和公司申请对合越公司强制清算一案
利和公司因合越
利和公司因合越公司未能偿还其借款,于公司未能偿还其借款,于20212021年年33月月22日向凭祥市人民法日向凭祥市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清算申请书。凭祥市人民法院于院递交强制清算申请书。凭祥市人民法院于20212021年年33月月1818日受理,日受理,20212021年年44月月2020日组织听证,日组织听证,20212021年年55月月77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利和公司对合越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利和公司对合越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利和公司不服一审裁定提交上诉状。崇左中级人民法院于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利和公司不服一审裁定提交上诉状。崇左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2021年年1010月月1313日召开听证会。日召开听证会。
(十一)控股子公司之
(十一)控股子公司之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与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与东兴永正圣贸易东兴永正圣贸易有限公司关于联营合同纠纷一案有限公司关于联营合同纠纷一案
东兴永正圣贸易有限公司
东兴永正圣贸易有限公司((简称简称““永正圣公司永正圣公司”)”)因联营合同纠纷,将广西凭因联营合同纠纷,将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凭祥万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凭祥万通公司”)起诉至凭祥市人民法院,通公司”)起诉至凭祥市人民法院,涉案金额涉案金额1,203.241,203.24万元。凭祥万通公司于万元。凭祥万通公司于20202020年年88月月1717日收到应诉材料。日收到应诉材料。20202020年年1010月月1010日一审开庭审理,日一审开庭审理,20212021年年22月月1111日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永正圣公日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永正圣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司不服提起上诉。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2021年年44月月1313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凭祥市人民法院(撤销凭祥市人民法院(20202020)桂)桂14811481民初民初10141014号民事裁定,指令凭祥市人民法号民事裁定,指令凭祥市人民法院审理。院审理。20212021年年66月月2424日重审一审开庭审理。法院于日重审一审开庭审理。法院于20212021年年1111月月2222日判决:日判决:1.1.凭祥万通凭祥万通公司公司应退回永正圣公司保证金应退回永正圣公司保证金723.14723.14万元;万元;2.2.凭祥万通凭祥万通公司公司公司应公司应向永正向永正圣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以圣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以723.14723.14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48%,6.48%,从从20172017年年1111月月2828日起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日起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3.3.驳回永正圣公司驳回永正圣公司的其他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349.34万元,由永正圣公司负担万元,由永正圣公司负担2.292.29万元,由凭祥万通公万元,由凭祥万通公司负担司负担7.117.11万元。万元。
(十二)子公司凭祥万通公司与凭祥市海润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合同纠纷一
(十二)子公司凭祥万通公司与凭祥市海润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合同纠纷一案案
凭祥市海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实业”)因合同纠纷将
凭祥市海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实业”)因合同纠纷将凭祥万通凭祥万通公司公司诉至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诉至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8651.348651.34万元。法院于万元。法院于20182018年年77月月2020日发来《应诉通知书》,并于日发来《应诉通知书》,并于20192019年年66月月66日开庭。日开庭。22020020年年11月月99日收到法院日收到法院一审判决:一审判决:1.1.凭祥万通公司应支付海润实业利润分成款凭祥万通公司应支付海润实业利润分成款303.70303.70万元;万元;2.2.凭祥万凭祥万通公司应支付海润实业工程款通公司应支付海润实业工程款627.51627.51万元;万元;3.3.凭祥万通公司应支付海润实业可凭祥万通公司应支付海润实业可得利润分成款得利润分成款828.64828.64万元;万元;4.4.海润实业应支付凭祥万通公司利润分成款海润实业应支付凭祥万通公司利润分成款123.97123.97万元;万元;5.5.驳回海润实业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海润实业的其他诉讼请求;6.6.驳回凭祥万通公司的反诉请求。上述驳回凭祥万通公司的反诉请求。上述款项,凭祥万通公司应支付海润实业款项,凭祥万通公司应支付海润实业1,759.851,759.85万元,海润实业应支付凭祥万通万元,海润实业应支付凭祥万通公司公司123.97123.97万元。相互抵销后,凭祥万通公司尚应支付给海润实业万元。相互抵销后,凭祥万通公司尚应支付给海润实业1,635.881,635.88万元。本诉案件受理费万元。本诉案件受理费447.457.45万元,由海润实业负担万元,由海润实业负担3838万元,由凭祥万通公司万元,由凭祥万通公司负担负担9.459.45万元;反诉案件受理费万元;反诉案件受理费3.933.93万元,由凭祥万通公司负担;评估费万元,由凭祥万通公司负担;评估费10.5010.50万元,测绘费万元,测绘费4.404.40万元,共万元,共14.9014.90万元,由海润实业负担万元,由海润实业负担4.474.47万元,凭祥万通万元,凭祥万通公司负担公司负担10.4310.43万元。凭祥万通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广西高院提起上诉。二审法万元。凭祥万通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广西高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于院于20202020年年99月月2222日开庭审理。近期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受理费,日开庭审理。近期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受理费,海润实业公司预交的海润实业公司预交的26.0326.03万元,由海润实业公司负担;凭祥万通公司预交的万元,由海润实业公司负担;凭祥万通公司预交的13.3813.38万元,由凭祥万通公司负担。万元,由凭祥万通公司负担。
(十三)凭祥万通
(十三)凭祥万通公司与启帆公司公司与启帆公司关于关于买卖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案
凭祥万通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启帆公司起诉至凭祥市人民法院,涉案金
凭祥万通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启帆公司起诉至凭祥市人民法院,涉案金额额562.27562.27万元。法院于万元。法院于20202020年年66月月1515日立案受理,日立案受理,20202020年年99月月1515日开庭审日开庭审理。近期判决:理。近期判决:1.1.解除凭祥万通公司与启帆公司签订的三份《采购合同》;解除凭祥万通公司与启帆公司签订的三份《采购合同》;2.2.启帆公司向凭祥万通公司退还货款启帆公司向凭祥万通公司退还货款562.27562.27万元;万元;3.3.启帆公司负担全部案件受理启帆公司负担全部案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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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近期收到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截至本公告日,
费。近期收到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截至本公告日,累计收到还款累计收到还款5.435.43万元。万元。
(十四)全资子公司广西岑罗
(十四)全资子公司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与广州钢铁交易中心与广州钢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纳金(广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有限公司、纳金(广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广西
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以下简称简称““岑罗公司岑罗公司””))因与广州钢铁交因与广州钢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钢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将广钢公司、纳金(广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钢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将广钢公司、纳金(广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金公司”)起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金公司”)起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2020年年1010月月1313日立案受理。日立案受理。20202020年年1111月月3030日,广钢日,广钢公司、纳金公司提起管辖权异议申请。受广钢公司母公司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破产公司、纳金公司提起管辖权异议申请。受广钢公司母公司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影响,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重整影响,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2021年年44月月77日裁定将本案移送至海南省高日裁定将本案移送至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处理。岑罗公司已依法完成网上债权申报工作。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级人民法院处理。岑罗公司已依法完成网上债权申报工作。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于20212021年年66月月44日通过视频会议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日通过视频会议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212021年年99月月2727日至日至3030日召开破产重整各程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日召开破产重整各程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近期近期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发出出传票,传票,本案将本案将于于20212021年年1212月月1010日开庭。日开庭。
(十五)全资子
(十五)全资子公司公司广西五洲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与李玉民关于合同纠纷与李玉民关于合同纠纷一案一案
广西
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以下以下简称简称““金桥公司金桥公司””))因与李玉民合同纠因与李玉民合同纠纷,将李玉民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法院。法院于纷,将李玉民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法院。法院于20192019年年44月月1919日立案受理,日立案受理,20192019年年1010月月3131日开庭审理,日开庭审理,20192019年年1111月月1313日判决:日判决:1.1.被告李玉民向原告金桥公司被告李玉民向原告金桥公司偿还欠款偿还欠款42.8542.85万元;万元;2.2.被告李玉民向原告金桥公司支付合同约定的收益款被告李玉民向原告金桥公司支付合同约定的收益款17.6517.65万元万元;;3.3.被告李玉民向原告金桥公司支付利息(计算方式:以被告李玉民向原告金桥公司支付利息(计算方式:以42.8542.85万元万元+17.65+17.65万元为基数,从万元为基数,从20192019年年44月月1919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4.4.被告李玉民向原告金桥公司支付律师费被告李玉民向原告金桥公司支付律师费33万元;万元;5.5.被告李玉民向原告金桥公司支付保函费被告李玉民向原告金桥公司支付保函费1,9881,988元;元;6.6.驳回被告李玉民的反诉诉驳回被告李玉民的反诉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41.04万元,反诉案件受理费万元,反诉案件受理费9,3149,314元,案件保全费元,案件保全费3,8333,833元,合计元,合计2.362.36万元,由被告李玉民负担。李玉民不服一审判决向南宁市中级人万元,由被告李玉民负担。李玉民不服一审判决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于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于20202020年年55月月2525日开庭审理,日开庭审理,20220200年年66月月1212日判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31.03万元(上诉人李玉民已预交),万元(上诉人李玉民已预交),由上诉人李玉民负担。因被告未按判决执行,法院于由上诉人李玉民负担。因被告未按判决执行,法院于20202020年年1010月月1010日立案受日立案受理强制执行申请,理强制执行申请,20202020年年1212月月2424日裁定,拍卖被执行人李玉民名下的位于南宁日裁定,拍卖被执行人李玉民名下的位于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市江南区五一路180180号保利城号保利城22号楼号楼22单元单元904904号房。号房。20212021年年1111月月2424日在兴宁日在兴宁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因无人出价已流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因无人出价已流拍。第二次拍卖将于拍。第二次拍卖将于20212021年年1212月月1212日进行。日进行。
(十六)金桥公司与黄义硕关于合同纠纷一案
(十六)金桥公司与黄义硕关于合同纠纷一案
金桥公司因与黄义硕合同纠纷,将黄义
金桥公司因与黄义硕合同纠纷,将黄义硕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硕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20192019年年1111月月2626日收到法院判决:日收到法院判决:1.1.被告黄义硕向原告金桥公司偿还欠款被告黄义硕向原告金桥公司偿还欠款91.7791.77万元;万元;2.2.被告黄义硕向原告金桥公司支付合同约定的收益款被告黄义硕向原告金桥公司支付合同约定的收益款15.2815.28万元;万元;3.3.被告黄义硕被告黄义硕向原告金桥公司支付利息(计算方式:以向原告金桥公司支付利息(计算方式:以91.7791.77万元万元+15.28+15.28万元为基数,从万元为基数,从20192019年年44月月1919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0.8%0.8%计算);计算);4.4.被告黄义硕向原告被告黄义硕向原告金桥公司支付律师金桥公司支付律师3.63.6万元;万元;5.5.被告黄义硕向原告金桥公司支付保函费被告黄义硕向原告金桥公司支付保函费3,601.803,601.80元;元;6.6.驳回被告黄义硕的反诉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驳回被告黄义硕的反诉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61.56万元,反诉案件受理万元,反诉案件受理费费4,8564,856元,案件保全费元,案件保全费5,0005,000元,合计元,合计2.552.55万元,由被告黄义硕负担。黄义万元,由被告黄义硕负担。黄义硕不服一审判决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于硕不服一审判决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于20202020年年55月月2525日日开庭审理,开庭审理,20202020年年66月月1212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56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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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上诉人黄义硕已预交),由上诉人黄义硕负担。因黄义硕未按判决履行,
万元(上诉人黄义硕已预交),由上诉人黄义硕负担。因黄义硕未按判决履行,法院于法院于20202020年年1010月月1010日立案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日立案受理强制执行申请。20212021年年1111月月44日金桥公司向日金桥公司向法院提交评估拍卖申请书,申请对黄义硕名下位于隆林各族自治县江那住宅不动法院提交评估拍卖申请书,申请对黄义硕名下位于隆林各族自治县江那住宅不动产通过司法网络拍卖平台进行拍卖。产通过司法网络拍卖平台进行拍卖。
二、新增诉讼事项情况二、新增诉讼事项情况
中国铁路物资柳州物流有限公司与凭祥万通公司、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限公司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一案
1.1.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原告中国铁路物资广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广西公司”)因原告中国铁路物资广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广西公司”)因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将被告凭祥万通公司、第三人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进出口公司”)起诉至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以下简称“万通进出口公司”)起诉至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393.56393.56万元。法院于万元。法院于20212021年年99月月11日立案受理。日立案受理。20212021年年1010月月88日凭祥万通公日凭祥万通公司以原告就被告、专属管辖为由,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法院于近期作出民事裁司以原告就被告、专属管辖为由,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法院于近期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管辖权定书,裁定管辖权异议成立,移送本案至凭祥市人民法院处理。中铁公司不服管异议成立,移送本案至凭祥市人民法院处理。中铁公司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提起上诉。截至本公告日,尚未开庭审理。辖权异议裁定提起上诉。截至本公告日,尚未开庭审理。
2.2.诉讼诉讼请求及请求及事实和事实和理由理由
诉讼诉讼请求:请求:
(
(11)请求被告向原告赔偿因万通进出口公司申请财产保全错误造成原告损)请求被告向原告赔偿因万通进出口公司申请财产保全错误造成原告损失的失的380.54380.54万元;万元;
(
(22)请求被告向原告赔偿原告向万通进出口公司确认损失案件中万通进出)请求被告向原告赔偿原告向万通进出口公司确认损失案件中万通进出口公司应该承担的诉讼费用口公司应该承担的诉讼费用4.374.37万元;万元;
(
(33)请求被告向原告赔偿因万通进出口公司未按生效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请求被告向原告赔偿因万通进出口公司未按生效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8.668.66万元;万元;
(
(44)请求法院确认原告有权对被告名下坐落于凭祥市南山润通国际住宅小)请求法院确认原告有权对被告名下坐落于凭祥市南山润通国际住宅小区南面的区南面的59373.0659373.06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上述债权范围内之拍卖或变卖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上述债权范围内之拍卖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价款优先受偿;
(
(55)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事实与理由:
2013
2013年年77月月2222日日万通进出口公司万通进出口公司因因与案外人广西长与案外人广西长实实商贸有限公司,广西商贸有限公司,广西更更旺旺投资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诉讼事宜向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申请诉中财投资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诉讼事宜向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申请诉中财产保全,被告自愿为产保全,被告自愿为万通进出口公司万通进出口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担保财产为坐落的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担保财产为坐落于凭祥市南山润通国际住宅小区南面的于凭祥市南山润通国际住宅小区南面的59373.0659373.06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因万通进出口公司万通进出口公司错误保错误保全了原告名下的铁矿石,原告提出异议等各项救济程全了原告名下的铁矿石,原告提出异议等各项救济程序,但原告名下序,但原告名下铁矿石铁矿石仍然被查封三年多,后仍然被查封三年多,后经经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20192019))桂桂06020602民初民初10561056号判决书号判决书、、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2020)桂)桂06060202民初民初10561056号民事判决书号民事判决书、、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12021)桂)桂民民申申26272627号民事裁定号民事裁定书确认书确认万通进出口公司万通进出口公司向原告赔偿,因财产保全申请错误造成向原告赔偿,因财产保全申请错误造成1212,,419.99419.99吨铁矿吨铁矿石的贬值损失石的贬值损失380380..5544万万元元。。原告原告随即随即申请强制执行,但截申请强制执行,但截至至目前目前万通进出口公万通进出口公司司名下无可执行的财产,无法履行法院判决的债务。名下无可执行的财产,无法履行法院判决的债务。
三、对公司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三、对公司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上述上述相关的诉讼项目计提减值准备相关的诉讼项目计提减值准备199199万元,冲回减值准备万元,冲回减值准备823.65823.65万元,万元,预计预计影响影响期后期后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增加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增加624.65624.65万元万元。。
特此特此公告公告
9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2021年年1212月月11日日
[2021-10-27]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2021-036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0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15-1 号现代国际大厦 28
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95,137,46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2.871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 人,持有(代表)股份 595,137,464 股,占截止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总股份 1,125,632,068 股的 52.871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566,285,78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19日)公司总股份1,125,632,068股的50.30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持有(代表)股份 28,851,682 股,占截止出席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19日)公司总股份1,125,632,068股的2.5632%。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黄夏、覃锦律师出席会议进行见证。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周异助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10名董事、6 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出席 10 人,杨旭东、韩钢董事因其他公务无法参加本
次大会,特此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 6 人,出席 6 人;
3、董事会秘书黄英强先生出席本次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向广西交通投资
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亿元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4,757,302 99.9667 61,500 0.0333 0 0.0000
关联方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2、 议案名称: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595,075,964 99.9896 61,500 0.0104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年
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595,075,964 99.9896 61,500 0.0104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595,075,964 99.9896 61,500 0.0104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为全资子公 28,790,182 99.7868 61,500 0.2132 0 0
司广西五洲金桥
农产品有限公司
向广西交通投资
集团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申请流动
资金贷款 2 亿元
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2 关于拟注册发行 28,790,182 99.7868 61,500 0.2132 0 0
超短期融资券的
议案
3 关于续聘容诚会 28,790,182 99.7868 61,500 0.2132 0 0
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1年年度
财务报表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
4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28,790,182 99.7868 61,500 0.2132 0 0
“十四五”发展
规划目标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律师:黄夏、覃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www.sse.com.cn)。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10-27]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1-037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星期二)下午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际出席董事 10 人,
分别是周异助、张毅、黄英强、王东、秦炜华、孟杰董事和邵旭东、廖东声、莫伟华、刘成伟独立董事,杨旭东、韩钢董事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孟杰、张毅董事代为参加会议并表决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1.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处置不良债权资产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10-27] (600368)五洲交通: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206元
每股净资产: 4.634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64%
营业总收入: 13.9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86亿元
[2021-10-11]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2021-035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0 月 26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15-1 号现代国际大厦 28 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0 月 26 日
至 2021 年 10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向广西 √
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2 亿
元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3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
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4 关于调整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纸》、《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
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
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公司将提前 5
个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68 五洲交通 2021/10/1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 年 10 月 20 日 9:00—11:00,15:00—17:00。
(二)登记地点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15-1 号现代国际大厦 26 楼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证件资料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持以上证件资料原件(法人股股东营业执照可以复印件加盖公章)直接到公司办理出席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将上述证件原件交会务人员并经律师确认。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但应持上述证件资料原件经律师确认参会资格后出席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邮政编码:530028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15-1 号现代国际大厦 26 楼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李铭森
联系电话:0771-5520235、5525323
传真号码:0771-5520235、5518111
(二)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费用自理。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
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
品有限公司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2 亿
元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3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表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4 关于调整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目
标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0-11]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1-030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星期六)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
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际出席
董事 12 人,分别是周异助、张毅、杨旭东、韩钢、黄英强、王东、秦炜华、孟杰董事和邵旭东、廖东声、莫伟华、刘成伟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2 亿元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方董事王东、秦炜华回
避表决。
2.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关于调整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的议案
拟对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目标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目标为:到 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约 30 亿元,利润总额约 10 亿元,总资产约 300 亿元,其中利
润总额目标由 8 亿元调整为 10 亿元,总资产目标由 200 亿元调整为 300 亿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
[2021-10-11]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1-031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星期六)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
料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6 人,实际
参加表决监事 6 人, 分别是侯岳屏、伍永芳、杨春燕、谢沛锜、何圣、李铭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1.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2 亿元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2 亿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按照签订贷款合同的规定执行。公司与财务公司同为控股股东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方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方监事伍永芳、杨春燕回
避表决。
2.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
[2021-10-11]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1-033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确保公司的年度经营工作顺利进行,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拟采用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方式筹集资金。采用超短期融资券方式融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自身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主体: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金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超过 6 亿元(含 6 亿元)人
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余额不超过 6 亿元,可分期发行;
三、债券期限:不超过 270 天;
四、利率:固定利率,票面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五、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六、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
七、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以及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
八、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通过后两年之内;
九、担保方式:不提供担保;
十、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本次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获得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展具体发行相关事宜。为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将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本次融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规模、期限、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
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
[2021-10-11]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亿元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1-032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向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2 亿元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
本期五洲交通提供担保总金额 20,000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担保总额为
55,500 万元,担保余额为 16,500 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承诺。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公司”)为进一步提高金桥公司的独立融资能力,降低金桥公司的融资成本,促进金桥公司可持续性健康发展,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2 亿元,其中 1 亿元为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 1 亿元为三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拟为此次金桥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2 亿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次数不固定,借款余额不超 2 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按照签订贷款合同的规定执行。
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金桥公司向财务公司融资26,000 万元提供担保后,金桥公司已陆续向财务公司借款共计 12,500 万元。截止目前金桥公司借款余额为 6,500 万元,上述借款清偿期陆续到期。
(二)本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相关签订合同事宜。
(三)公司与财务公司同为控股股东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金桥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 169 号 4 号楼 6 层
法定代表人:黄琛杰
经营范围:销售:食品、木材(以上两项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生鲜肉类、水产品,农副土特产品(限初级农产品)、不再分包装农作物种子、肥料、饲料、纸张、纸浆、糖蜜、桔水、矿产品(除国家专控产品)、有色金属(除国家专控
产品)、钢材;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和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须取得国家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仓储及保管服务(国家有规定的除外);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物流管理咨询服务;农产品的包装,房屋租赁,停车场管理,装卸服务;建筑工程施工(凭资质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货运代理;对市场开发的投资、经营、管理;国内各类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会议会展服务;冷冻、冷藏服务;禽畜批发及销售;保健用品、日用百货、电子产品、纺织品、服装服饰、鞋帽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桥公司经审计的 2020 年度财务状况如下:资产总额 83,787.55 万元,负债总额
56,787.32 万元,净资产 27,000.2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7.78%,营业收入 21,932.10
万元,净利润 1,460.38 万元;
截止 2021 年 8 月 31 日,金桥公司财务状况(未经审计)如下:资产总额 78,194.14
万元,负债总额 49,716.18 万元,净资产 28,477.96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3.58%,营业
收入 13,586.39 万元,净利润 1,477.72 万元,金桥公司借款余额为 37,000 万元。
(二)金桥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 100%。
(三)偿还能力说明
广西金桥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以下简称“金桥市场”)是金桥公司开发建设项
目,该项目分两期建设,总预算投资约 15.26 亿元,截止 2021 年 8 月 31 日已完成
投资约 13.8 亿元。目前一期物业出租率为 90%,二期冷库出租率为 93%,2021 年 1-8
月租金收入为 4,886 万元,同比上涨 26%。
目前金桥公司顺应市场发展要求,多业态、多渠道、多举措搞活园区经营,加快市场提档升级,推进市场的一期升级改造、二期业态调整及三期建设;完善软硬件设施,冷链物流提质增效;外拓市场、内强管控,加快供应链业务转型;持续推进仓库商圈项目,加强金桥品牌建设力度,增强盈利能力;加大销售营销力度,创新招商宣传新思路,发展形势稳步向前。
金桥公司资产负债率逐年下降,且公司历年为金桥公司提供的担保无违约行为,未来经营情况看好,可按期归还该 2 亿元的贷款。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保证担保金额:20,000 万元
(二)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期限:按照签订保证担保合同的规定执行
(四)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资金使用费、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及保证权力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公告费、差旅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 5 号交投大厦 B 座 8 层
法定代表人:覃虹
注册资金:人民币 250,000 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除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公司经审计的 2020 年度财务状况如下:资产总额 1,784,293.85 万元, 净资产
381,426.70 万元;营业收入 61,862.53 万元,净利润 35,666.92 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良好。
五、公司担保暨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截止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51,848.45 万元,贷款余
额为 31,500 万元;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公司在财务公
司共取得贷款 0 万元,共归还贷款 71,000 万元。
六、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条款规定,信贷业务服务收费为: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融资租赁等信贷业务提供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贷款基准利率,且不高于同期财务公司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他任何同信用级别成员单位发放同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
七、董事会意见
本次金桥公司融资 20,000 万元,为流动资金贷款,目的是为金桥公司经营提供流动资金,促进经营业绩增长,公司财务部对此次担保事项作出了肯定的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认为:(一)鉴于金桥公司最新信用等级为 2A 等级,且以前担保期内无任何违约行为,未来的经营前景及现金流较好,可按期归还贷款;(二)金桥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存在提供超出股权比例的担保。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及扶持金桥公司经营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金桥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执行。
八、公司担保情况说明
截止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35,500 万元(含公司
为金桥公司向财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余额 6,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7.5%;担保余额为 16,500 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26,500 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46%;提供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55,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72%,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46,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82%。无逾期担保。
九、上网公告附件
金桥公司 2021 年 8 月份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
[2021-10-11]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1-034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1 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 年 8 月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0 年度收入总额为 187,578.73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163,126.3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73,610.92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3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018 人,其中 4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上年度共承担 274
家上市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31,843.3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与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9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葛兴葳(200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公司这一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韦回奕(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公司这一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田忠志(200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四通新材、宁波继峰、明泰铝业等 10 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葛兴葳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韦回奕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田忠志先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费用为 6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项目费用
为 25 万元,合计费用为 90 万元(含完成该审计工作所涉及的差旅费和税金等全部费用),2021 年度与 2020 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三)本所认定应予以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年
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多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继续胜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因此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聘请 2021 年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秉承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根据其工作效率、审计质量和服务态度,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聘请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选聘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董事会的审议情况及生效日期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
[2021-09-18]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1-029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24 日 15:3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4 日发布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1 年半年
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下午 15:30-17:00 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1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24 日(星期五) 15:3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公司参加说明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周异助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张毅先生,副总经理、总会计师韩钢先生,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黄英强先生将参加此次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1 年9 月 24日 15:30前通过公告后附的联系方式提出所
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投资者可在 2021 年 9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5:30-17:00 通过互联网
登陆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梁芝冬、李铭森
电话:0771-5518383、5525323
传真:0771-5520235、5518111
电子邮件:wzjt600368@sohu.com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8 日
[2021-09-14]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2021-025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15-1 号现代国际大厦 28 楼
公司第二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表人数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93,934,16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2.764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持有(代表)股份 593,934,164 股,占截止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总股份 1,125,632,068 股的 52.7645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566,285,782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月 23 日)公司总股份 1,125,632,068 股的 50.30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持有(代表)股份 27,648,382 股,占截止出席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23日)公司总股份1,125,632,068股的2.4563%。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黄夏、覃锦律师出席会议进行见证。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周异助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9名董事、4 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出席 9 人,秦伟、咸海波独立董事因其他公务无法参加
本次大会,孙泽华独立董事因故无法参加本次大会,特此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 6 人,出席 4 人,林明监事因其他公务、刘仁超监事因故无法
参加本次大会,特此请假;
3、董事会秘书黄英强先生出席本次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593,934,164 100 0 0 0 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韩钢 593,934,164 100 是
2.02 黄英强 593,934,164 100 是
2.03 孟杰 593,934,164 100 是
2.04 秦炜华 593,934,164 100 是
2.05 王东 593,934,164 100 是
2.06 杨旭东 593,934,164 100 是
2.07 周异助 593,934,164 100 是
2.08 张毅 593,934,164 100 是
3、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廖东声 593,934,164 100 是
3.02 刘成伟 593,934,164 100 是
3.03 莫伟华 593,934,164 100 是
3.04 邵旭东 593,934,164 100 是
4、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4.01 侯岳屏 593,934,164 100 是
4.02 伍永芳 593,934,164 100 是
4.03 谢沛锜 593,934,164 100 是
4.04 杨春燕 593,934,164 100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公司“十四五” 27,648,382 100
发展规划报告
的议案
2.01 韩钢 27,648,382 100
2.02 黄英强 27,648,382 100
2.03 孟杰 27,648,382 100
2.04 秦炜华 27,648,382 100
2.05 王东 27,648,382 100
2.06 杨旭东 27,648,382 100
2.07 周异助 27,648,382 100
2.08 张毅 27,648,382 100
3.01 廖东声 27,648,382 100
3.02 刘成伟 27,648,382 100
3.03 莫伟华 27,648,382 100
3.04 邵旭东 27,648,382 100
4.01 侯岳屏 27,648,382 100
4.02 伍永芳 27,648,382 100
4.03 谢沛锜 27,648,382 100
4.04 杨春燕 27,648,382 100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敬业,恪尽职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突出作用。公司对各位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律师:黄夏、覃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14 日
[2021-09-14]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关于投资建设金桥三期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1-028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金桥三期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金桥市场(三期)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投资估算约 29,510.98 万元。
一、项目概述
为完善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以下简称“金桥市场”)的业态和布局,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 2011 年竞拍取得的金桥市场三宗土地(GC2011-080、 GC2011-082、 GC2011-083),共 138.79 亩,作为金桥市场(三期)项目(以下简称“金桥三期项目”,最终项目名称以备案为准),现将启动项目工程建设,进行开发。金桥三期项目投资估算 45,019.17 万元,扣除 2011 年已支出的土地成本 15,508.19 万元,剩余拟建物业的投资估算约
29,510.98 万元。
金桥三期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整合南宁市现有水产批发市场,改善凌乱、规模小、配套设施差、功能不全的状态,顺应南宁市农贸市场发展趋势,有力地推动广西农业及经济的发展。
本次建设开发金桥三期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且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项目基本情况
金桥市场是南宁首个现代化农产品流通市场,由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公司”)建设、开发、运营,项目原规划用地 1474 亩。金桥
一期于 2011 年 7 月开园试业,占地 227 亩,总建筑面积 17.98 万平方米,其中
可售面积 10.85 万平方米,已售 9.49 万平方米,目前主要业态有粮油、茶叶、干杂、副食品、酒水批零结合,配套有餐饮服务、汽车修理、办公及酒店等,出
租率为 85%;金桥二期于 2013 年 7 月开园试业,占地 323 亩,总建筑面积 21 万
平方米,其中可售面积 2.3 万平方米,已售 1.29 万平方米,目前主要业态有蔬菜、水果、粮油批发、冻品、生鲜农贸、冷库仓储及普通仓库,出租率为 95%。
2011 年 11 月,因金桥公司地价款支付问题,由公司竞拍取得金桥市场三宗
土地(GC2011-080、 GC2011-082、 GC2011-083),共 138.79 亩。上述三宗土地原计划作为五洲商贸中心项目,建设五洲电器物流标准仓。后因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等问题,上述三宗土地一直未能办理产权证和开展前期工作。2018 年 2月,上述三宗土地办结《不动产权证书》。为简化项目后续报批手续,2019 年 11
月,GC2011-082 和 GC2011-083 两宗相邻地块办理合宗手续(合宗后 44.96 亩),
取得新的不动产权证。
金桥三期项目总用地面积共 138.79 亩,分为两个独立地块,工程建设预计情况如下:
A 地块:占地 93.83 亩;以水产批发为主,零批商业为辅,配套公寓用房;
拟建设水产交易区、公寓大楼、临街商铺等;投资估算 20171.04 万元。计划 2021年下半年开工,2022 年完工并投入使用。
B 地块:占地 44.96 亩;集中承接金桥二期搬迁的粮油物流仓储业务,配套
办公及酒店式公寓;拟建粮油物流仓储、酒店公寓楼等;投资估算 9339.94 万元。计划分两阶段建设。第一阶段先建设粮油区和配套设施,规划的酒店公寓暂不建设,2021 年下半年开工,2022 年完工并投入使用;二阶段拟建酒店公寓,根据市场需求开工建设,建设期 1 年。
三、对公司的影响
南宁市农产品批发市场需求目前仍比较旺盛,而目前金桥市场业态已基本饱和,需进一步扩大规模和完善市场业态和布局。根据金桥市场的业态补充、调整和优化,对金桥三期项目进行开发,可形成一、二、三期联动、互补效应,增强金桥市场的竞争力。
金桥三期项目税后财务净现值 8,332.94 万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 5.45%,
税后动态投资回收期 18.62 年。
四、项目风险分析及防控措施
(一)市场风险:目前南宁的水产品仍有多个市场,抢夺市场份额的竞争态势依然存在,如市场不能满足商户和消费者的需求,将会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防范措施:金桥市场作为广西粤桂合作经营的典范项目,金桥三期项目建成后,汇合前两期将成为西南综合性最高,交易量最大,设施最完备,技术最先进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因此,市场竞争力较大,市场风险较小。
(二)经营管理风险:金桥三期项目使金桥市场规模扩大、业态丰富,对经营
管理水平有了更高的要求,如经营管理不善,可能导致预期收益难以实现,无法获得投资回报。
防范措施:金桥三期项目是在金桥市场一期、二期成熟运营的基础上进行开发。金桥市场在项目开发及运营均有一定的经验积累,基本可以防范经营管理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
[2021-09-14]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1-027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结束后,在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15-1 号现代国际大厦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
会议材料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6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6 人, 分别是侯岳屏、伍永芳、杨春燕、谢沛锜、何圣、李铭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副主席的议案
经选举,侯岳屏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伍永芳先生当选公司第
十届监事会副主席。任期自 2021 年 9 月 13 日起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完
成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
[2021-09-14]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1-026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后以
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际出席董事 12 人,分别是周异助、杨旭东、张毅、韩钢、黄英强、王东、秦炜华、孟杰董事和邵旭东、廖东声、莫伟华、刘成伟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周异助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杨旭东先生、张毅先生当选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 2021 年 9 月 13 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设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其工作小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韩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黄英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并兼任董事会秘书,任期
自 2021 年 9 月 13 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关于委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委任梁芝冬女士、李铭森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 2021 年 9
月 13 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关于启动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三期)工程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
[2021-09-08]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1-024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换届选举,近日公司工会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民主选举,何圣先生、李铭森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个人简历公告附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选举的 2 名职工监事将与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4 名监事共同组成第十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组成第十届监事会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8 日
附件: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以姓氏拼音为序)
何圣简历
一、基本情况
何圣,男,1983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法学专业,
经济学学士,大学本科学历。
二、工作经历
2009 年 2 月至 2013 年 7 月,就职于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任海外市
场部市场专员职务;
2013 年 8 月至 2017 年 3 月,就职于广西南宁玉柴马石油润滑油有限公司,
任董事会秘书职务;
2017 年 4 月至 2019 年 4 月,就职于广西玉柴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任法务总
监职务;
2019 年 4 月至 2019 年 11 月,就职于广西玉柴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
裁兼法务总监职务;
2019 年 11 月至 2020 年 5 月,就职于广西玉柴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任总法
律顾问职务;
2020 年 5 月至今,任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经理(主持全
面工作)。
李铭森简历
一、基本情况
李铭森,男,壮族,1989 年 1 月生,中共党员,金融工程专业,经济学学
士,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师。
二、工作经历
2011 年 7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投资管
理员;
2015 年 3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证券管
理员;
2016 年 3 月至 2019 年 10 月任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副经
理;
2019 年 10 月至今任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经理;
2015 年 4 月至今兼任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2021-09-01]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关于股东大会取消部份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2021-023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份议案并增加临时
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 年 9 月 13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68 五洲交通 2021/8/23
二、 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根据股东推荐,变更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人选的议案》。故此取消《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中第 4.02 刘仁超”子议案,并增加“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中第 4.02 伍永芳”子议案。
1. 提案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延期召开通知。持有 36.45%股份的股东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2021 年 8 月 30 日提出修改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
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序号 议案名称
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02 伍永芳
上述临时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发布的《五洲交通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21-022)。
三、 除了上述取消并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
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 15 点 0 分
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15-1 号现代国际大厦 28 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13 日
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报告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8)人
2.01 韩钢 √
2.02 黄英强 √
2.03 孟杰 √
2.04 秦炜华 √
2.05 王东 √
2.06 杨旭东 √
2.07 周异助 √
2.08 张毅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4)人
3.01 廖东声 √
3.02 刘成伟 √
3.03 莫伟华 √
3.04 邵旭东 √
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4)人
4.01 侯岳屏 √
4.02 伍永芳 √
4.03 谢沛锜 √
4.04 杨春燕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纸》、《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公
司将提前 5 个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
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 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报告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01 韩钢
2.02 黄英强
2.03 孟杰
2.04 秦炜华
2.05 王东
2.06 杨旭东
2.07 周异助
2.08 张毅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廖东声
3.02 刘成伟
3.03 莫伟华
3.04 邵旭东
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01 侯岳屏
4.02 伍永芳
4.03 谢沛锜
4.04 杨春燕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9-01]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1-022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临时)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星期二)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及会议材料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6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5 人, 分别是侯岳屏、杨春燕、谢沛锜、林明、梁芝冬,刘仁超监事授权委托杨春燕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进行表决。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1.公司关于变更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人选的议案
根据股东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来函,推荐伍永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不再推荐刘仁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伍永芳先生同意被提名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伍永芳先生简历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1 日
伍永芳先生简历
一、基本情况
伍永芳,男,1973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国际经济贸易专业、
公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二、工作经历
2001 年 12 月至 2002 年 6 月任广西路桥总公司贵港西环南环公路施工总项
目经理部,任内业组组长;
2002 年 7 月至 2004 年 2 月,借调至广西交通基建管理局百色至罗村口高速
公路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任监理处监理工程师;
2004 年 3 月至 2009 年 2 月,借调至广西交通基建管理局百色至罗村口高速
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任合约部副主任、主任(从 2004 年 6 月起任合约部负责人);
2009 年 3 月至 2010 年 7 月任广西金港、金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任工程部
副部长、合同计划部部长;
2010 年 08 月至今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审计部副部长,一直从
事集团公司企业内部监事、审计工作。
三、兼职情况
2010 年 8 月-2020 年 2 月曾兼任广西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广西交投物流
有限公司、广西八达交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交投资产有限公司、广西交投柳州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广西交投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广西交投河池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广西柳桂高速公路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千山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西万山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西桂山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西桂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西凤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西龙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西吉泰投资有限公司、广西金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富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西河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西阳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西桂海高
速公路有限公司等公司监事会主席;2013 年 5 月-2020 年 1 月任北部湾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021-08-25]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2021-021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
一、 原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 年 8 月 30 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68 五洲交通 2021/8/23
二、 股东大会延期原因
根据股东推荐,变更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因此需对《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中第 4.02刘仁超”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对监事候选人更换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尚未完成。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换届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决定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延期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
三、 延期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延期后的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 15 点 00 分
2. 延期后的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13 日
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3. 延期召开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其他相关事项参照公司 2021 年 8 月
13 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四、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530028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15-1 号现代国际大厦 26 楼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李铭森
联系电话:0771-5520235、5525323
传真号码:0771-5520235、5518111
(二)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费用自理。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2021-08-21]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关于收到股权转让价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1-020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权转让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权转让前情概述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洲交通”)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开挂牌转让广西洲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祺公司”)100%股权和钦州钦廉林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廉公司”)100%股权。上述股权资产已在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挂牌转让,公开征集受让方。
2020 年 7 月 6 日,上述股权资产由广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
集团”)摘牌。公司与地产集团已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按合同约定,地产集团已支付转让价款6,267.34万元(其中钦廉公司全部转让价款1,810.02万元,
洲祺公司转让价款首付款 4,457.32 万元)。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 日完成洲祺
公司、钦廉公司工商变更登记。
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挂牌转让广西洲祺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五洲交通关于挂牌转让钦州钦廉林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五洲交通关于挂牌转让广西洲祺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钦州钦廉林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五洲交通关于挂牌转让广西洲祺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钦州钦廉林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完成的公告》、《五洲交通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补充公告》。
二、股权转让价款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地产集团还款 45,230.13 万元,其中洲祺公司股权转让价款
10,400.40 万元,承接洲祺公司债务 18,919.79 万元,承接钦廉公司债务款14,262.82 万元,以及本次还款额相应的利息 1,647.12 万元。剩余债务款77,426.08 万元将按《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时间内归还。
公司将密切关注并督促地产集团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金及利息,防止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1 日
[2021-08-13]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2021-018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8 月 30 日 15 点 0 分
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15-1 号现代国际大厦 28 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8 月 30 日
至 2021 年 8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报告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8)人
2.01 韩钢 √
2.02 黄英强 √
2.03 孟杰 √
2.04 秦炜华 √
2.05 王东 √
2.06 杨旭东 √
2.07 周异助 √
2.08 张毅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4)人
3.01 廖东声 √
3.02 刘成伟 √
3.03 莫伟华 √
3.04 邵旭东 √
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4)人
4.01 侯岳屏 √
4.02 刘仁超 √
4.03 谢沛锜 √
4.04 杨春燕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纸》、《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广西五洲交通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材
料公司将提前 5 个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
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68 五洲交通 2021/8/2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 年 8 月 24 日 9:00—11:00,15:00—17:00。
(二)登记地点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15-1 号现代国际大厦 26 楼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证件资料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持以上证件资料原件(法人股股东营业执照可以复印件加盖公章)直接到公司办理出席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将上述证件原件交会务人员并经律师确认。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但应持上述证件资料原件经律师确认参会资格后出席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邮政编码:530028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15-1 号现代国际大厦 26 楼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李铭森
联系电话:0771-5520235、5525323
传真号码:0771-5520235、5518111
(二)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费用自理。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3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
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报告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01 韩钢
2.02 黄英强
2.03 孟杰
2.04 秦炜华
2.05 王东
2.06 杨旭东
2.07 周异助
2.08 张毅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 刘成伟
3.03 莫伟华
3.04 邵旭东
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01 侯岳屏
4.02 刘仁超
4.03 谢沛锜
4.04 杨春燕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
[2021-08-13]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1-017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星期四)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
材料于 2021 年 8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6 人,实际
参加表决监事 6 人, 分别是侯岳屏、刘仁超、杨春燕、谢沛锜、林明、梁芝冬监事。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一、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为: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组成方案及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监事4名、职工监事2名共6名监事组成,
其中设监事会主席 1 名,副主席 1 名。现拟提名(以姓氏拼音字母为序) 侯岳屏、
刘仁超、谢沛锜、杨春燕为监事候选人;2 名职工监事将经公司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之日止。
表决结果:
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其中:
1.同意提名侯岳屏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同意提名刘仁超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同意提名谢沛锜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同意提名杨春燕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3 日
附件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
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以姓氏拼音字母为序)
一、侯岳屏先生简历
(一)基本情况
侯岳屏,男,1977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助理会计师。
(二)工作经历
1997 年 9 月至 1999 年 9 月任北京同仁堂中药提炼厂财务科职员;
1999 年 10 月至 2001 年 11 月任北京同仁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
2001 年 12 月至 2006 年 9 月任北京同仁堂麦尔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
经理;
2006 年 10 月至 2013 年 11 月任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2013 年 12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助理;
2016 年 8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
(产权部)总经理助理;
2017 年 3月至今任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三)兼职情况
2015 年 3 月至今任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7 年 2 月至今任宁波北仑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事,浙江温州甬台温高
速公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017 年 12 月至今任湖北鄂东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监事;
2018 年 6 至今任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二、刘仁超先生简历
(一)基本情况
刘仁超,男,1970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金融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
经济师。
(二)工作经历
1994 年 07 月至 2003 年 11 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柳江县支行会计、副主任、行
长助理、副行长;
2003年11月至2007年06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崇左分行筹建工作组成员、经营核算部经理;
2007 年 06 月至 2011 年 08 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广西玉林分行行长助理、副行
长、党委委员;
2011 年 8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区分行财务会计部/三农核
算与考评中心副总经理;
2013 年 3 月至 2014 年 1 月任广西铁投吉大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2014 年 1 月至 2018 年 03 月任广西铁投吉大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
2018 年 4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广西铁投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8 年 7 月至 2019 年 03 月任广西铁投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长;
2019 年 4 月至 2019 年 10 月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支部副
书记;
2019 年 11月至今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外派监事会工作处主席(按集团公司中层正职管理人员管理);
2020 年 6月至今任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会副主席。三、谢沛锜先生简历
(一)基本情况
谢沛锜,男,1988 年 7 月出生,获市场营销硕士学位。
(二)工作经历
2013年9月—2015年12月,在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16 年 1 月—2018 年 11 月,任职于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
部,负责法律事务合规管理工作;
2018 年 12 月至今,任职于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
营部(董办),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兼任重庆成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事;
2020 年 6 月至今任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四、杨春燕女士简历
(一)基本情况
杨春燕,女,1982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财务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会计师。
(二)工作经历
2005 年 5 月至 2007 年 11 月任柳州采埃孚机械有限公司出纳、费用会计、
税务会计;
2007年11月至2009年1月任广西玉林市威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2009 年 2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广西有色金属集团通成达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
副经理;
2011 年 8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广西高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财务副经理
(其中,2011 年 8 月至 2013 年 5 月借调至广西交通实业有限公司任会计,2013
年 5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广西高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
2016 年 5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广西高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副主任;
2016 年 7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广西交投商贸有限公司审计专员;
2019 年 8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广西交投商贸有限公司业务内勤;
2020 年 1 月至今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外派监事会工作处专职
监事;
2020 年 6 月至今任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2021-08-13]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1-016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星期四)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与会议材
料于 2021 年 8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际出席董
事 12 人,分别是周异助、韩道均、张毅、韩钢、黄英强、林森、王东、杨旭东董事和赵振、秦伟、咸海波、孙泽华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一、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组成方案及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拟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非独立董事 8 名、独立董事 4 名共
12 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2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核,拟提名(以姓氏拼音字母为序)韩钢、黄英强、孟杰、秦炜华、王东、杨旭东、周异助、张毅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拟提名廖东声、刘成伟、莫伟华、邵旭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资格,4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之日止。
其中,
1.同意提名韩钢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同意提名黄英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同意提名孟杰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同意提名秦炜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同意提名王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同意提名杨旭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同意提名周异助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同意提名张毅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同意提名廖东声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同意提名刘成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同意提名莫伟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同意提名邵旭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公司《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3 日
附件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以姓氏拼音字母为序)
一、非独立董事
(一)韩钢先生简历
1、基本情况
韩钢,男,1976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政治经济学专业,获工程硕士,
正高级会计师。
2、工作经历
1998 年 7 月至 2001 年 7 月任广西区交通基建管理局科员;
2001 年 7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广西区交通运输厅财务处科员;
2004 年 9 月至 2007 年 10 月广西区交通运输厅财务处副主任科员;
2007年10月至2009年8月任广西区交通运输厅财务处主任科员(其间:2008
年 1 月至 2009 年 2 月挂职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客户一处、金融合作处处长助
理);
2009 年 8 月至 2009 年 10 月任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9 年 10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2 年 10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广西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总会计师;
2015年4月至2018年6月任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2017 年 5 月免)。
2018 年 6 月至今任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公司
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二)黄英强先生简历
1、基本情况
黄英强,男,1981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在职研究
生学历,高级工程师。
2、工作经历
2003 年 7 月至 2006 年 7 月任广西南宁高速公路管理处伶俐管理所养护股技
术员、副股长、股长;
2006年7月至2008年10月任广西南宁高速公路管理处宾阳管理所副所长;
2008年10月至2009年1月任广西南宁高速公路管理处南环管理所副所长;
2009 年 1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广西南宁高速公路管理处伶俐管理所副所长;
2009 年 8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
司宁安分公司经理;
2011 年 10 月至 2012 年 10 月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养护部经理;
2012 年 10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
2014 年 7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来宾至马山、马山至平果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广西红河、正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6 年 7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2017 年 5 月任)。
2018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7 年 5 月任)、总法律顾问(2020 年 12 月任)。
(三)孟杰先生简历
1、基本情况
孟杰,男,1977 年 10 月生,中共党员,工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2、工作经历
现任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分析师;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曾任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管理一部总经理;曾兼任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
3、兼职情况
兼任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
(四)秦炜华先生简历
1、基本情况
秦炜华,男, 1976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国际投资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高级经济师。
2、工作经历
2009 年 12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经
理(其间:2015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1 月挂任广西钦州市灵山县委常委、副县长)。
2019 年 3 月至今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部长。
3、兼职情况
2013 年 5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五)王东先生简历
1、基本情况
王东,男,1980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高
级会计师。
2、工作经历
2002 年 7 月至 2003 年 8 月任中国铁通柳州分公司会计;
2003 年 8 月至 2006 年 8 月任中国铁通广西分公司财务部业务主管;
2006 年 8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中国铁通南宁分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2007
年 5 月任);
2008年3月至2008年5月任中国铁通广西分公司会计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2008 年 5 月至 2008 年 9 月自谋职业;
2008 年 9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融资主管;
2010 年 5 月至 2010 年 7 月在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
2010 年 7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来宾至马山、马山至平果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
挥部副指挥长,广西红河、正和(2010 年 8 月任)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2 年 7 月免)、总会计师;
2016 年 1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广西乐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总会计师,乐业至百色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广西交通投资集团百
色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17 年 2 月任,2018 年 1
月免)。
2018 年 2 月至今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三、兼职情况
2017 年 5 月至今任云南富那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2018 年 2 月至今任广西红河、正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来
宾至马山、马山至平果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
2021 年 6 月至今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中心副主任。
(六)杨旭东先生简历
1、基本情况
杨旭东,男,1973 年 12 月出生,路面工程专业,获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2、工作经历
1999 年 8 月至 2000 年 2 月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国内项目部项目经理;
2000年3月至2004年5月任广西柳桂高速公路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04 年 5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广西柳桂高速公路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2009年7月至2015年9月任广西柳桂高速公路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 2010 年起兼甬台温公司董事;
2006年4月至2012年12月长安大学道路与铁道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工学博士学位;
2015 年 9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广西桂林公路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兼
任广西五洲公司董事;
2016 年 11 月至 2017 年 06 月任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
理助理,兼任广
[2021-08-13] (600368)五洲交通: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575元
每股净资产: 4.471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05%
营业总收入: 9.3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02亿元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2-23]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关于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百色市复工复产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 持百色市复工复产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百色市复工复产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政办电﹝2022﹞19 号)文件(简称“《通知》”)。《通知》中第十三条对物流运输通行费优惠作出规定:“百色市境内高速公路对进出百色市货车在执行现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实施车辆通行费 9 折优惠,其中对于进出靖西市、德保县的
货车优惠期暂定 2022 年 2 月 19 日 0 时至 2022 年 8 月 18 日 24 时;进出百色市
其他辖区的货车优惠期暂定 2022 年 2 月 19 日 0 时至 2022 年 5 月 18 日 24 时。
因减免政策对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增加运营养护支出等造成的财产损失,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延长收费公路收费期限等方式予以补偿,依法保障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合法权益。同时,对因减免政策导致国有收费公路经营管理企业政策性亏损、业绩下降、债务展期等,作为非经营性影响因素,在业绩考核时予以支持,保证企业职工、管理者合理权益。”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简称“坛百公司”)管辖广西南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起于广西南宁市坛洛镇,终于百色市右江区,全长188公里,其中共有 9个收费站属百色市辖区,跨越百色市辖区境内公里数按收费门架单元计算为 143 公里,占比坛百公司管辖路段的 76%。因此,2022 年公司通行费清分收入预计将受到一定影响,但并不影响坛百公司的正常经营。
公司将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等措施的要求,密切关注本次疫情的后续进展及对公司业务的影响情况,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
[2021-12-30]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2021-043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15-1 号现代国际大厦 28
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91,818,85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2.576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 人,持有(代表)股份 591,818,854 股,占截止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总股份 1,125,632,068 股的 52.576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566,285,78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2日)公司总股份1,125,632,068股的50.30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持有(代表)股份 25,533,072 股,占截止出席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2日)公司总股份1,125,632,068股的2.2683%。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黄夏、覃锦律师出席会议进行见证。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周异助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8名董事、4 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出席 8 人,杨旭东、孟杰董事和莫伟华、刘成伟独立董
事因其他公务不能参加本次会议,特此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 6 人,出席 4 人,伍永芳、谢沛锜监事因其他公务不能参加本
次会议,特此请假;
3、董事会秘书黄英强先生参加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591,713,054 99.9821 105,800 0.0179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566,515,772 95.7245 25,303,082 4.2755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566,515,772 95.7245 25,303,082 4.2755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数 (%)
1 公 司 未 来 三 年 25,427,272 99.5856 105,800 0.4144 0 0.0000
(2021 年 -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2 关于修订《广西五 229,990 0.9007 25,303,082 99.0993 0 0.0000
洲交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广西五 229,990 0.9007 25,303,082 99.0993 0 0.0000
洲交通股份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律师:黄夏、覃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28]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关于收到股权转让价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1-042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权转让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权转让前情概述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洲交通)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地产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公司持有的上述股权资产,股权资产已在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挂牌转让,公开征集受让方。
2020 年 12 月 9 日由广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摘牌。公司
与地产集团已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按合同约定,地产集团已支付转让价款
33.55 万元。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完成五洲地产公司工商变更登记。
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五洲交通关于完成挂牌转让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五洲交通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补充公告》。
二、股权转让价款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地产集团还款 14,009.44 万元,其中承接五洲地产公司债务13,484.52万元,以及本次还款额相应的利息524.92万元。剩余债务款31,463.87万元将按《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时间内归还。
公司将密切关注并督促地产集团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金及利息,防止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2]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关于超短期融资券获得注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1-041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超短期融资券获得注册的公告
五洲交通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超过 6 亿元(含 6 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余额不超过 6 亿元,可分期发行;债券期限不超过 270 天。具体详见《五洲交通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3)。
近日,公司收到了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SCP511 号)。根据该通知书, 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 6 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积极推进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兑付等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2-14]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1-039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临时)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一)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及会议材料于2021 年12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
实际出席董事 12 人,分别是周异助、张毅、杨旭东、韩钢、黄英强、王东、秦炜华、孟杰董事和邵旭东、廖东声、莫伟华、刘成伟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1.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修订《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修订《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关于制定《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4]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2021-040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29 日 15 点 0 分
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15-1 号现代国际大厦 28 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29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
2 关于修订《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3 关于修订《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 √
度》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
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公司将提前 5
个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68 五洲交通 2021/12/2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 年 12 月 23 日 9:00—11:00,15:00—17:00。
(二)登记地点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15-1 号现代国际大厦 26 楼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证件资料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持以上证件资料原件(法人股股东营业执照可以复印件加盖公章)直接到公司办理出席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将上述证件原件交会务人员并经律师确认。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但应持上述证件资料原件经律师确认参会资格后出席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邮政编码:530028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15-1 号现代国际大厦 26 楼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李铭森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
回报规划
2 关于修订《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2-01]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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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 临 2021 038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五洲交通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期披露的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
一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与黄海乐、广西奥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 股权转让纠纷一案
2016 年 7 月 21 日,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交通”)
与黄海乐于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合同主要 条款 1. 转让标的及价款条款 。 黄
海乐 (甲方 将其拥有的广西凭祥新恒基投资有限公司 后更名为广西凭祥合越
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合越 公司 ””) 的股权作价 3,673.97 万元转让给五
洲交通 (乙方 。 2. 海润 项目 工程 处 理条款 。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双方确认
海润项目工程量为 2,309 万元;本次股权收购变更登记完成后,双方对海润项目
自 20 16 年 4 月 1 日起至本次股权收购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止的工程量按前款确定
的单价进行确认;本次股权收购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海润项目的工程建设按五
洲交通工程管理有关制度执行,相应的工程款由目标公司支付给施工单位 ;甲方
保证 ,于本次股权收购变更登记完成之日前发生的、与海润项目施工建设相关的
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给乙方 或目标 公司造成任何损失的,甲方承担完全的赔
偿或补偿责任;甲方保证,海润项目 于 本次 股权 收购变更登记完成之日前应办理
的与施工建设相关的一切手续、权证及资料,由甲方负责,给乙方或目标公司造
成任何损失的,甲方承担完全 的赔偿或补偿责任;甲方保证 与海润项目相关的
一切资产,包括有 形资产 和无形资产,其一切权利归属目标公司 若由于海润项
目相关的任何权属纠纷给乙方或目标公司造成任何损失的,甲方承担完全的赔偿
或补偿责任。 3. 业绩承诺条款。合同第 12.1 条写明:“甲方承诺:标的股权工
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三年内,目标公司的累计净利润应不低于 2,450 万元,净
利润以经目标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为准。若目标公司的累计净利润低
于 2,450 万元,则甲方应在净利润审计结果出具之日起六个月内,将差额部分补
偿给乙方”。 4. 担保条款。合同第 17 .8 条约定:“广西奥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为甲方履行本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截至
2019 年 7 月 26 日,因目标公司累计净利润未能达到《股权转让合同》
第 12.1 条的约定,五洲 交通将黄海乐、广西奥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奥润公司 ””)起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为 3 485.69 万元。南宁
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立案受理。黄海乐提起管辖权异议申请, 2020
年 3 月 19 日收到管辖权异议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黄海乐对本案管辖权提出
的异议。黄海乐不服裁定,向广西 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提起上诉。广西 壮 族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裁定本案由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受理立案 ,并 于 2021 年 1 月 4 日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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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案审理必须以另案审理结果为依据,故
因本案审理必须以另案审理结果为依据,故本案本案依法应依法应中止诉讼。中止诉讼。近期分别收到近期分别收到黄海乐、奥润公司反诉相关材料。黄海乐反诉请求:黄海乐、奥润公司反诉相关材料。黄海乐反诉请求:1.1.判令反诉被告五洲交通以判令反诉被告五洲交通以原价原价3,673.973,673.97万元将持有合越公司万元将持有合越公司60%60%的全部股权由反诉原告黄海乐回购,并的全部股权由反诉原告黄海乐回购,并移交海润项目移交海润项目资产给反诉原告黄海乐。奥润公司反诉请求:资产给反诉原告黄海乐。奥润公司反诉请求:1.1.判令反诉被告五洲判令反诉被告五洲交通赔偿反诉原告奥润公司经济损失交通赔偿反诉原告奥润公司经济损失461.31461.31万元;万元;2.2.本案诉讼费由反诉被告五本案诉讼费由反诉被告五洲交通承担。洲交通承担。
(
(二二))控股子公司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奥润公司、黄海乐、与奥润公司、黄海乐、第三人合越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第三人合越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和公司”)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奥润公司、黄海乐、第三人合越公司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纷将奥润公司、黄海乐、第三人合越公司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510510万元。法院于万元。法院于20182018年年1111月月55日立案受理,日立案受理,20192019年年66月月2626日开庭审理,日开庭审理,20192019年年99月月11日判决:日判决:1.1.被告奥润公被告奥润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归还借款本金司向原告利和公司归还借款本金500500万元;万元;2.2.被告奥润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支付利息(利息计算:被告奥润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支付利息(利息计算:1.1.以以500500万元为基数,从万元为基数,从20182018年年99月月131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24%计算);计算);3.3.原告利和公司原告利和公司对被告奥润公司存在于第三人合越公司应收账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对被告奥润公司存在于第三人合越公司应收账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4.被告黄海乐被告黄海乐对被告奥润公司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黄海乐承担担保责对被告奥润公司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黄海乐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奥润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任后有权向被告奥润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4.754.75万元、案件保全费万元、案件保全费0.50.5万元,万元,合计合计5.255.25万元,由被告黄海乐、奥润公司负担。被告奥润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万元,由被告黄海乐、奥润公司负担。被告奥润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起上诉。二审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法院于20202020年年33月月2424日开庭审理,近期判决:日开庭审理,近期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4.754.75万元,由上诉人奥润公司、黄海乐万元,由上诉人奥润公司、黄海乐负担。判决生效后,因被告不履行判决义务,法院于负担。判决生效后,因被告不履行判决义务,法院于20202020年年66月月1111日受理强制日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截至本公告日,累计收到还款执行申请。截至本公告日,累计收到还款53.6553.65万元。万元。因因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在与奥润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与奥润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提出案件中提出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申请,申请,20202020年年1212月月1616日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合越公司协助执行,冻结日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合越公司协助执行,冻结合合越公司越公司应支付给奥润公司的应支付给奥润公司的1,414.711,414.71万元工程款及利息。因前述工程款及利息万元工程款及利息。因前述工程款及利息已质押给利和公司且办理质押登已质押给利和公司且办理质押登记,利和公司认为其享有优先受偿权,于记,利和公司认为其享有优先受偿权,于20202020年年1212月月2828日向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日向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2021年年11月月77日受理日受理。。20212021年年44月月77日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利和公司执日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利和公司执行异议成立。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于行异议成立。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于20202020年年1212月月88日终结本案执行。近期收日终结本案执行。近期收到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通知:冻结黄海乐持有的合越公司到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通知:冻结黄海乐持有的合越公司40%40%股权,查封期限股权,查封期限33年(年(20212021年年1010月月2525日起至日起至20242024年年1010月月2525日止);已对黄海乐名下位于广日止);已对黄海乐名下位于广西凭祥市中越国际花园西凭祥市中越国际花园11幢幢11--1818号不动产进行续行查封。号不动产进行续行查封。
(三)利和公司与黄海乐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黄海乐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022.90万元,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22日立案受理,2019年7月23日开庭,2019年7月31日判决:1.解除原告利和公司与被告黄海乐于2016年7月28日签订的《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个人借款合同》(编号:利和合客2016-004号);2.被告黄海乐向原告利和公司偿还借款本金965万元;3.被告黄海乐向原告利和公司支付借款利息(计算方式为:以965万元为基数,从2019年2月9日起计至被告还清借款本息之日止,按月利率1%计付);4.被告黄海乐向原告利和公司支付违约金48.25万元;5.被告黄海乐如不能履行上述第二、三、四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原告利和公司有权对被告黄海乐持有的广西凭祥新恒基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被告黄海乐占总股权的40%,已更名为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越公司”)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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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8.32万元,由被告黄海乐负担。黄海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于2019年11月26日开庭审理,2019年12月30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8.32万元,由上诉人黄海乐负担。判决生效后,因被告不履行判决义务,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11日受理强制执行申请。2020年7月22日,利和公司向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申请拍卖黄海乐持有合越公司40%股权。2021年4月20日广西信达友邦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黄海乐持有合越公司40%股权评估报告,评估价值为914.36万元。2021年5月20日,黄海乐就其持有合越公司40%股权评估结果向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于2021年8月25日裁定拍卖黄海乐持有合越公司40%股权,并在阿里拍卖网公告定于2021年9月27日10时至9月28日10时对黄海乐持有合越公司的40%的股权进行拍卖。近期法院依职权撤回前述拍卖。截至本公告日,累计收到还款1290.8万元。
(四)利和公司与黄海乐、奥润公司、奥润公司凭祥分公司、第三人合越
(四)利和公司与黄海乐、奥润公司、奥润公司凭祥分公司、第三人合越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将黄海乐、奥润公司、奥润
利和公司因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将黄海乐、奥润公司、奥润凭祥分公司、第三人合越公司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凭祥分公司、第三人合越公司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807.72807.72万元。南宁市青秀万元。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于区人民法院于20212021年年66月月1616日立案受理。日立案受理。20212021年年77月月1414日日黄海乐、奥润公司、奥润凭祥分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黄海乐、奥润公司、奥润凭祥分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20212021年年88月月99日收到南日收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黄海乐、奥润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黄海乐、奥润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凭祥市人民法院处理。利和公司不服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递成立,本案移送凭祥市人民法院处理。利和公司不服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递交管辖权异议上诉状。交管辖权异议上诉状。
(五)利和公司与广西上合农林发展有限公司、广西上合发展集团有限公
(五)利和公司与广西上合农林发展有限公司、广西上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司借款合同纠纷
利和公司因与广西上合农林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合农林”)借款合
利和公司因与广西上合农林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合农林”)借款合同纠纷,将广西上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合发展”)起诉至南宁市同纠纷,将广西上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合发展”)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852.50852.50万元。万元。20172017年年88月月99日作出的判决:日作出的判决:1.1.上合上合农林向利和公司偿还借款农林向利和公司偿还借款500500万元,支付利息(以借款万元,支付利息(以借款500500万元为基数,从万元为基数,从20142014年年11月月2525日至借款还请之日止,按年利率日至借款还请之日止,按年利率24%24%计付);计付);3.3.上合农林如不履行上上合农林如不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向上合发展位于平果县马龙镇朝阳街述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向上合发展位于平果县马龙镇朝阳街22号号22层的房产层的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4.4.对上述第一、二项给付义务,对上述第一、二项给付义务,由被告上合发展向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由被告上合发展向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5.驳回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驳回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求;6.6.案件受理费利和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利和公司负担175175元,被告负担元,被告负担71,30071,300元,案件元,案件保全费保全费5,0005,000元由被告负担。被告未按判决书执行,元由被告负担。被告未按判决书执行,20182018年年22月月66日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日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请。20182018年年88月月66日,法院裁定拍卖上述房产,但经在淘宝网发起网络司法拍日,法院裁定拍卖上述房产,但经在淘宝网发起网络司法拍卖,一拍、二拍均以流拍告终。卖,一拍、二拍均以流拍告终。20182018年年1111月月55日法院裁定:日法院裁定:1.1.将上合发展位于将上合发展位于平果县马龙镇朝阳街平果县马龙镇朝阳街22号号22层的房产作价层的房产作价480.82480.82万元,归利和公司所有,以抵万元,归利和公司所有,以抵偿其偿其480.82480.82万元债务;万元债务;2.2.解除对上述房产的查封;解除对上述房产的查封;3.3.注销利和公司、夏国安在注销利和公司、夏国安在上述房产的全部抵押权登记;上述房产的全部抵押权登记;4.4.利和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办理不动产权过户登记手利和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办理不动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因无可供执行财产,近期收到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续。因无可供执行财产,近期收到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序。
(六)利和公司与广西上合铝业有限公司、覃安荣、覃安锋、陆英艳借款
(六)利和公司与广西上合铝业有限公司、覃安荣、覃安锋、陆英艳借款合同纠纷合同纠纷
利和公司因与广西上合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合铝业”)借款合同纠
利和公司因与广西上合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合铝业”)借款合同纠纷,将上合铝业、覃安荣、覃安锋、陆英艳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纷,将上合铝业、覃安荣、覃安锋、陆英艳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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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金额852.5852.5万元。法院于万元。法院于20172017年年22月月77日立案受理,日立案受理,20172017年年88月月33日开庭审理,日开庭审理,20172017年年88月月1111日判决:日判决:1.1.上合铝业向利和公司偿还借款上合铝业向利和公司偿还借款500500万元,支付利息(以万元,支付利息(以借款借款500500万元为基数从万元为基数从20142014年年11月月2525日至借款还请之日止,按年利率日至借款还请之日止,按年利率24%24%计付);计付);3.3.上合铝业如不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以覃安上合铝业如不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以覃安锋、陆英艳位于平果县锋、陆英艳位于平果县马龙镇城龙路浪琴嘉苑二期住宅小区马龙镇城龙路浪琴嘉苑二期住宅小区11幢幢22层的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层的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4.4.对上述第一、二项给付义务,由被告覃安荣向利和公司承对上述第一、二项给付义务,由被告覃安荣向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担连带清偿责任;5.5.驳回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6.6.案件受理费利和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利和公司负担175175元,被告负担元,被告负担7.137.13万元,案件保全费万元,案件保全费0.50.5万元由被告负担。被告未按判决万元由被告负担。被告未按判决书执行,书执行,20182018年年22月月66日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日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20182018年年88月月66日,法院裁日,法院裁定拍卖上述房产,但经在淘宝网发起网络司法拍卖,一拍、二拍均以流拍告终。定拍卖上述房产,但经在淘宝网发起网络司法拍卖,一拍、二拍均以流拍告终。20182018年年1111月月55日法院裁定:日法院裁定:1.1.将覃安锋、陆英艳位于将覃安锋、陆英艳位于平果县马龙镇城龙路浪琴平果县马龙镇城龙路浪琴嘉苑二期住宅小区嘉苑二期住宅小区11幢幢22层的房产作价层的房产作价439.94439.94万元,归利和公司所有,以抵偿万元,归利和公司所有,以抵偿其其439.94439.94万元债务;万元债务;2.2.解除对前述房产的查封;解除对前述房产的查封;3.3.注销利和公司在前述房产的注销利和公司在前述房产的全部抵押权登记;全部抵押权登记;4.4.利和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办理不动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因无可利和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办理不动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因无可供执行财产,近期收到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供执行财产,近期收到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七)利和公司与广西南山贸易有限公司、亿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
(七)利和公司与广西南山贸易有限公司、亿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东昇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南宁简约酒店有限公司、杨和荣、杨鸣、杨雪岸关于东昇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南宁简约酒店有限公司、杨和荣、杨鸣、杨雪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广西南山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公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广西南山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公司”司”)、亿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晁公司”)、广西东昇纸业集团)、亿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晁公司”)、广西东昇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昇公司”)、南宁简约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昇公司”)、南宁简约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约酒店”)、杨和荣、杨鸣、杨雪岸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酒店”)、杨和荣、杨鸣、杨雪岸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682.5682.5万元。法院于万元。法院于20172017年年22月月77日立案受理。日立案受理。20182018年年77月月33日开庭审理,近期判决:日开庭审理,近期判决:1.1.南山公司向利和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南山公司向利和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00500万元;万元;2.2.南山公司向利和公司支付利息南山公司向利和公司支付利息(利息计算:以本金(利息计算:以本金500500为基数,自为基数,自20152015年年66月月222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年利率24%24%计付);计付);3.3.亿晁公司、东昇公司、简约酒店、杨和荣、杨鸣对南亿晁公司、东昇公司、简约酒店、杨和荣、杨鸣对南山公山公司上述第一、二项债务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亿晁公司、东昇公司、简约酒店、司上述第一、二项债务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亿晁公司、东昇公司、简约酒店、杨和荣、杨鸣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南山公司追偿;杨和荣、杨鸣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南山公司追偿;4.4.南山公司如不能履行上南山公司如不能履行上述第一、二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对亿晁公司持有的南山公司的述第一、二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对亿晁公司持有的南山公司的19001900万元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万元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5.5.南山南山公司如不能履行上述第一、二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对杨雪岸持公司如不能履行上述第一、二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对杨雪岸持有的南山公司的有的南山公司的100100万元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万元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受偿;6.6.驳回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驳回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965.96万元、财产保全费万元、财产保全费50050000元、公告费元、公告费350350元,合计元,合计6.496.49万元,由利和公司负担万元,由利和公司负担220220元,七被告负担元,七被告负担5.945.94万元。南山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于万元。南山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于20192019年年77月月33日开庭,并于日开庭,并于20192019年年88月月1515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案件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案件受理费受理费5.965.96万元、财产保全费万元、财产保全费0.50.5万元、公告费万元、公告费350350元,合计元,合计6.496.49万元,由被万元,由被上诉人利和公司负担上诉人利和公司负担0.490.49万元,由上诉人杨鸣、简约酒店、原审被告南山公司、万元,由上诉人杨鸣、简约酒店、原审被告南山公司、亿晁公司、东昇公司、杨和荣、杨雪岸负担亿晁公司、东昇公司、杨和荣、杨雪岸负担66万元,二审案件受理费万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865.86万元,万元,由上诉人杨鸣、简约酒店负担。利和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上诉人杨鸣、简约酒店负担。利和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无可供执行。因无可供执行财产,近期收到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截至本报告日,累计收到还款财产,近期收到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截至本报告日,累计收到还款26.5826.58万元。万元。
(八)利和公司与贵港市金华木业有限公司、何锡锋、毛锐、钟碧霞、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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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和公司因与贵港市金华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木业”)借款合同纠纷,将金华木业、何锡锋、毛锐、钟碧霞、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坛鑫公司”)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313.2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案件审理过程中,各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于2017年4月10日出具民事调解书:金华木业归还贷款本金500万元,其中2017年5月31日归还本金33万元;2017年7月31日归还本金150万元;2017年8月31日归还本金300万元;2017年9月30日归还本金367万元和所欠利息。如能按照约定还款,则从2017年4月3日起,以尚欠的本金为基数,利息按照月利率1.2%计付,至偿清日止。坛鑫公司、毛锐、何锡锋和钟碧霞担连带清偿责任。利和公司已预交的诉讼费和律师费用,由被告承担,并于2017年9月30日前付清。由于被告未按调解书执行,利和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6月14日法院下达执行受理通知书。2019年3月1日收到法院终结执行裁定书。根据利和公司的申请,法院依法委托深圳市国咨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坛鑫公司名下位于贵港市人民东路36号(御江名城)62个地下车库进行评估。利和公司2020年3月5日收到评估报告,并于2020年5月22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分别于2020年12月13日、2021年1月26日在淘宝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对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贵港市港北区人民东路36号御江名城62个地下车库进行了第一次拍卖、第二次拍卖,共成交38个车位。截至本公告日,累计收到还款215.23万元。
(九)利和公司与广西旭攀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利和公司与广西旭攀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毛锐、毛经旭、钟碧霞、毛攀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毛锐、毛经旭、钟碧霞、毛攀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广西旭攀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广西旭攀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毛锐、毛经旭、钟碧霞、毛攀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有限公司、毛锐、毛经旭、钟碧霞、毛攀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额463.4463.4万元。法院于万元。法院于20172017年年22月月77日立案受理。案件审理过程中,各方达成日立案受理。案件审理过程中,各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20172017年年44月月1010日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旭攀公司归还贷款本金日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旭攀公司归还贷款本金300300万元,其中万元,其中20172017年年55月月3131日前归还本金日前归还本金3434万,万,20172017年年77月月3131日前归还本金日前归还本金5050万元,万元,20172017年年88月月3131日前归还本金日前归还本金100100万元,万元,20172017年年99月月3030日前归还本金日前归还本金116116万元及全部利息(利息计算:以尚欠本金为基数,自万元及全部利息(利息计算:以尚欠本金为基数,自20142014年年99月月88日起计日起计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24%计付;案件受理费计付;案件受理费4.394.39万元,减半收取万元,减半收取2.202.20万元,万元,由旭攀公司于由旭攀公司于20172017年年99月月3030日前向利和公司支付;旭攀公司于日前向利和公司支付;旭攀公司于20172017年年99月月3030日前向利和公司支付律师费日前向利和公司支付律师费1010万元;若旭攀公司能按前述约定履行义务,则旭万元;若旭攀公司能按前述约定履行义务,则旭攀公司自攀公司自20172017年年44月月88日起至借款本金全部清偿完毕之日止期间的利息调整为:日起至借款本金全部清偿完毕之日止期间的利息调整为:以尚欠的本金为基数,按月以尚欠的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利率1.2%1.2%计算,若旭攀公司未能按前述约定履行义计算,若旭攀公司未能按前述约定履行义务,则本条约定的优惠条款作废;若旭攀公司未能按约履行义务,则坛鑫公司、务,则本条约定的优惠条款作废;若旭攀公司未能按约履行义务,则坛鑫公司、毛锐、毛经旭、钟碧霞、毛攀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利和公司对坛鑫公司抵押的不毛锐、毛经旭、钟碧霞、毛攀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利和公司对坛鑫公司抵押的不动产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有优先受偿权。被告未按调解书执行,动产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有优先受偿权。被告未按调解书执行,20182018年年22月月66日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日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20182018年年1212月月1515日和日和20192019年年11月月33日法院分日法院分别将坛鑫公司名下位于贵港市人民东路别将坛鑫公司名下位于贵港市人民东路3636号御江名城号御江名城30033003商铺在淘宝网司法拍商铺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次、第二次公开拍卖均流拍。近期法院裁定: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次、第二次公开拍卖均流拍。近期法院裁定:1.1.将被执行将被执行人坛鑫公司名下位于贵港市人人坛鑫公司名下位于贵港市人民东路民东路3636号御江名城号御江名城30033003号商铺作价号商铺作价536.68536.68万万元,归利和公司所有,以抵偿其元,归利和公司所有,以抵偿其536.68536.68万元的债务,该房产的不动产权自本裁万元的债务,该房产的不动产权自本裁定送达利和公司时转移;定送达利和公司时转移;2.2.解除对被执行人坛鑫公司名下位于贵港市人民东路解除对被执行人坛鑫公司名下位于贵港市人民东路3636号御江名城号御江名城30033003商铺的查封。商铺的查封。3.3.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利和公司可持本裁定到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利和公司可持本裁定到相关产权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相关产权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20192019年年1212月月2020日,完成抵债商日,完成抵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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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因无可供执行财产,近期收到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铺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因无可供执行财产,近期收到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十)利和公司申请对合越公司强制清算一案
(十)利和公司申请对合越公司强制清算一案
利和公司因合越
利和公司因合越公司未能偿还其借款,于公司未能偿还其借款,于20212021年年33月月22日向凭祥市人民法日向凭祥市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清算申请书。凭祥市人民法院于院递交强制清算申请书。凭祥市人民法院于20212021年年33月月1818日受理,日受理,20212021年年44月月2020日组织听证,日组织听证,20212021年年55月月77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利和公司对合越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利和公司对合越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利和公司不服一审裁定提交上诉状。崇左中级人民法院于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利和公司不服一审裁定提交上诉状。崇左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2021年年1010月月1313日召开听证会。日召开听证会。
(十一)控股子公司之
(十一)控股子公司之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与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与东兴永正圣贸易东兴永正圣贸易有限公司关于联营合同纠纷一案有限公司关于联营合同纠纷一案
东兴永正圣贸易有限公司
东兴永正圣贸易有限公司((简称简称““永正圣公司永正圣公司”)”)因联营合同纠纷,将广西凭因联营合同纠纷,将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凭祥万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凭祥万通公司”)起诉至凭祥市人民法院,通公司”)起诉至凭祥市人民法院,涉案金额涉案金额1,203.241,203.24万元。凭祥万通公司于万元。凭祥万通公司于20202020年年88月月1717日收到应诉材料。日收到应诉材料。20202020年年1010月月1010日一审开庭审理,日一审开庭审理,20212021年年22月月1111日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永正圣公日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永正圣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司不服提起上诉。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2021年年44月月1313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凭祥市人民法院(撤销凭祥市人民法院(20202020)桂)桂14811481民初民初10141014号民事裁定,指令凭祥市人民法号民事裁定,指令凭祥市人民法院审理。院审理。20212021年年66月月2424日重审一审开庭审理。法院于日重审一审开庭审理。法院于20212021年年1111月月2222日判决:日判决:1.1.凭祥万通凭祥万通公司公司应退回永正圣公司保证金应退回永正圣公司保证金723.14723.14万元;万元;2.2.凭祥万通凭祥万通公司公司公司应公司应向永正向永正圣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以圣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以723.14723.14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48%,6.48%,从从20172017年年1111月月2828日起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日起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3.3.驳回永正圣公司驳回永正圣公司的其他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349.34万元,由永正圣公司负担万元,由永正圣公司负担2.292.29万元,由凭祥万通公万元,由凭祥万通公司负担司负担7.117.11万元。万元。
(十二)子公司凭祥万通公司与凭祥市海润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合同纠纷一
(十二)子公司凭祥万通公司与凭祥市海润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合同纠纷一案案
凭祥市海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实业”)因合同纠纷将
凭祥市海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实业”)因合同纠纷将凭祥万通凭祥万通公司公司诉至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诉至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8651.348651.34万元。法院于万元。法院于20182018年年77月月2020日发来《应诉通知书》,并于日发来《应诉通知书》,并于20192019年年66月月66日开庭。日开庭。22020020年年11月月99日收到法院日收到法院一审判决:一审判决:1.1.凭祥万通公司应支付海润实业利润分成款凭祥万通公司应支付海润实业利润分成款303.70303.70万元;万元;2.2.凭祥万凭祥万通公司应支付海润实业工程款通公司应支付海润实业工程款627.51627.51万元;万元;3.3.凭祥万通公司应支付海润实业可凭祥万通公司应支付海润实业可得利润分成款得利润分成款828.64828.64万元;万元;4.4.海润实业应支付凭祥万通公司利润分成款海润实业应支付凭祥万通公司利润分成款123.97123.97万元;万元;5.5.驳回海润实业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海润实业的其他诉讼请求;6.6.驳回凭祥万通公司的反诉请求。上述驳回凭祥万通公司的反诉请求。上述款项,凭祥万通公司应支付海润实业款项,凭祥万通公司应支付海润实业1,759.851,759.85万元,海润实业应支付凭祥万通万元,海润实业应支付凭祥万通公司公司123.97123.97万元。相互抵销后,凭祥万通公司尚应支付给海润实业万元。相互抵销后,凭祥万通公司尚应支付给海润实业1,635.881,635.88万元。本诉案件受理费万元。本诉案件受理费447.457.45万元,由海润实业负担万元,由海润实业负担3838万元,由凭祥万通公司万元,由凭祥万通公司负担负担9.459.45万元;反诉案件受理费万元;反诉案件受理费3.933.93万元,由凭祥万通公司负担;评估费万元,由凭祥万通公司负担;评估费10.5010.50万元,测绘费万元,测绘费4.404.40万元,共万元,共14.9014.90万元,由海润实业负担万元,由海润实业负担4.474.47万元,凭祥万通万元,凭祥万通公司负担公司负担10.4310.43万元。凭祥万通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广西高院提起上诉。二审法万元。凭祥万通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广西高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于院于20202020年年99月月2222日开庭审理。近期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受理费,日开庭审理。近期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受理费,海润实业公司预交的海润实业公司预交的26.0326.03万元,由海润实业公司负担;凭祥万通公司预交的万元,由海润实业公司负担;凭祥万通公司预交的13.3813.38万元,由凭祥万通公司负担。万元,由凭祥万通公司负担。
(十三)凭祥万通
(十三)凭祥万通公司与启帆公司公司与启帆公司关于关于买卖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案
凭祥万通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启帆公司起诉至凭祥市人民法院,涉案金
凭祥万通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启帆公司起诉至凭祥市人民法院,涉案金额额562.27562.27万元。法院于万元。法院于20202020年年66月月1515日立案受理,日立案受理,20202020年年99月月1515日开庭审日开庭审理。近期判决:理。近期判决:1.1.解除凭祥万通公司与启帆公司签订的三份《采购合同》;解除凭祥万通公司与启帆公司签订的三份《采购合同》;2.2.启帆公司向凭祥万通公司退还货款启帆公司向凭祥万通公司退还货款562.27562.27万元;万元;3.3.启帆公司负担全部案件受理启帆公司负担全部案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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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近期收到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截至本公告日,
费。近期收到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截至本公告日,累计收到还款累计收到还款5.435.43万元。万元。
(十四)全资子公司广西岑罗
(十四)全资子公司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与广州钢铁交易中心与广州钢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纳金(广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有限公司、纳金(广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广西
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以下简称简称““岑罗公司岑罗公司””))因与广州钢铁交因与广州钢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钢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将广钢公司、纳金(广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钢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将广钢公司、纳金(广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金公司”)起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金公司”)起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2020年年1010月月1313日立案受理。日立案受理。20202020年年1111月月3030日,广钢日,广钢公司、纳金公司提起管辖权异议申请。受广钢公司母公司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破产公司、纳金公司提起管辖权异议申请。受广钢公司母公司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影响,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重整影响,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2021年年44月月77日裁定将本案移送至海南省高日裁定将本案移送至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处理。岑罗公司已依法完成网上债权申报工作。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级人民法院处理。岑罗公司已依法完成网上债权申报工作。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于20212021年年66月月44日通过视频会议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日通过视频会议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212021年年99月月2727日至日至3030日召开破产重整各程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日召开破产重整各程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近期近期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发出出传票,传票,本案将本案将于于20212021年年1212月月1010日开庭。日开庭。
(十五)全资子
(十五)全资子公司公司广西五洲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与李玉民关于合同纠纷与李玉民关于合同纠纷一案一案
广西
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以下以下简称简称““金桥公司金桥公司””))因与李玉民合同纠因与李玉民合同纠纷,将李玉民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法院。法院于纷,将李玉民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法院。法院于20192019年年44月月1919日立案受理,日立案受理,20192019年年1010月月3131日开庭审理,日开庭审理,20192019年年1111月月1313日判决:日判决:1.1.被告李玉民向原告金桥公司被告李玉民向原告金桥公司偿还欠款偿还欠款42.8542.85万元;万元;2.2.被告李玉民向原告金桥公司支付合同约定的收益款被告李玉民向原告金桥公司支付合同约定的收益款17.6517.65万元万元;;3.3.被告李玉民向原告金桥公司支付利息(计算方式:以被告李玉民向原告金桥公司支付利息(计算方式:以42.8542.85万元万元+17.65+17.65万元为基数,从万元为基数,从20192019年年44月月1919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4.4.被告李玉民向原告金桥公司支付律师费被告李玉民向原告金桥公司支付律师费33万元;万元;5.5.被告李玉民向原告金桥公司支付保函费被告李玉民向原告金桥公司支付保函费1,9881,988元;元;6.6.驳回被告李玉民的反诉诉驳回被告李玉民的反诉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41.04万元,反诉案件受理费万元,反诉案件受理费9,3149,314元,案件保全费元,案件保全费3,8333,833元,合计元,合计2.362.36万元,由被告李玉民负担。李玉民不服一审判决向南宁市中级人万元,由被告李玉民负担。李玉民不服一审判决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于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于20202020年年55月月2525日开庭审理,日开庭审理,20220200年年66月月1212日判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31.03万元(上诉人李玉民已预交),万元(上诉人李玉民已预交),由上诉人李玉民负担。因被告未按判决执行,法院于由上诉人李玉民负担。因被告未按判决执行,法院于20202020年年1010月月1010日立案受日立案受理强制执行申请,理强制执行申请,20202020年年1212月月2424日裁定,拍卖被执行人李玉民名下的位于南宁日裁定,拍卖被执行人李玉民名下的位于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市江南区五一路180180号保利城号保利城22号楼号楼22单元单元904904号房。号房。20212021年年1111月月2424日在兴宁日在兴宁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因无人出价已流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因无人出价已流拍。第二次拍卖将于拍。第二次拍卖将于20212021年年1212月月1212日进行。日进行。
(十六)金桥公司与黄义硕关于合同纠纷一案
(十六)金桥公司与黄义硕关于合同纠纷一案
金桥公司因与黄义硕合同纠纷,将黄义
金桥公司因与黄义硕合同纠纷,将黄义硕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硕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20192019年年1111月月2626日收到法院判决:日收到法院判决:1.1.被告黄义硕向原告金桥公司偿还欠款被告黄义硕向原告金桥公司偿还欠款91.7791.77万元;万元;2.2.被告黄义硕向原告金桥公司支付合同约定的收益款被告黄义硕向原告金桥公司支付合同约定的收益款15.2815.28万元;万元;3.3.被告黄义硕被告黄义硕向原告金桥公司支付利息(计算方式:以向原告金桥公司支付利息(计算方式:以91.7791.77万元万元+15.28+15.28万元为基数,从万元为基数,从20192019年年44月月1919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0.8%0.8%计算);计算);4.4.被告黄义硕向原告被告黄义硕向原告金桥公司支付律师金桥公司支付律师3.63.6万元;万元;5.5.被告黄义硕向原告金桥公司支付保函费被告黄义硕向原告金桥公司支付保函费3,601.803,601.80元;元;6.6.驳回被告黄义硕的反诉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驳回被告黄义硕的反诉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61.56万元,反诉案件受理万元,反诉案件受理费费4,8564,856元,案件保全费元,案件保全费5,0005,000元,合计元,合计2.552.55万元,由被告黄义硕负担。黄义万元,由被告黄义硕负担。黄义硕不服一审判决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于硕不服一审判决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于20202020年年55月月2525日日开庭审理,开庭审理,20202020年年66月月1212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56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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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上诉人黄义硕已预交),由上诉人黄义硕负担。因黄义硕未按判决履行,
万元(上诉人黄义硕已预交),由上诉人黄义硕负担。因黄义硕未按判决履行,法院于法院于20202020年年1010月月1010日立案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日立案受理强制执行申请。20212021年年1111月月44日金桥公司向日金桥公司向法院提交评估拍卖申请书,申请对黄义硕名下位于隆林各族自治县江那住宅不动法院提交评估拍卖申请书,申请对黄义硕名下位于隆林各族自治县江那住宅不动产通过司法网络拍卖平台进行拍卖。产通过司法网络拍卖平台进行拍卖。
二、新增诉讼事项情况二、新增诉讼事项情况
中国铁路物资柳州物流有限公司与凭祥万通公司、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限公司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一案
1.1.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原告中国铁路物资广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广西公司”)因原告中国铁路物资广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广西公司”)因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将被告凭祥万通公司、第三人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进出口公司”)起诉至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以下简称“万通进出口公司”)起诉至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393.56393.56万元。法院于万元。法院于20212021年年99月月11日立案受理。日立案受理。20212021年年1010月月88日凭祥万通公日凭祥万通公司以原告就被告、专属管辖为由,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法院于近期作出民事裁司以原告就被告、专属管辖为由,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法院于近期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管辖权定书,裁定管辖权异议成立,移送本案至凭祥市人民法院处理。中铁公司不服管异议成立,移送本案至凭祥市人民法院处理。中铁公司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提起上诉。截至本公告日,尚未开庭审理。辖权异议裁定提起上诉。截至本公告日,尚未开庭审理。
2.2.诉讼诉讼请求及请求及事实和事实和理由理由
诉讼诉讼请求: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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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请求被告向原告赔偿因万通进出口公司申请财产保全错误造成原告损)请求被告向原告赔偿因万通进出口公司申请财产保全错误造成原告损失的失的380.54380.54万元;万元;
(
(22)请求被告向原告赔偿原告向万通进出口公司确认损失案件中万通进出)请求被告向原告赔偿原告向万通进出口公司确认损失案件中万通进出口公司应该承担的诉讼费用口公司应该承担的诉讼费用4.374.37万元;万元;
(
(33)请求被告向原告赔偿因万通进出口公司未按生效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请求被告向原告赔偿因万通进出口公司未按生效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8.668.66万元;万元;
(
(44)请求法院确认原告有权对被告名下坐落于凭祥市南山润通国际住宅小)请求法院确认原告有权对被告名下坐落于凭祥市南山润通国际住宅小区南面的区南面的59373.0659373.06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上述债权范围内之拍卖或变卖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上述债权范围内之拍卖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价款优先受偿;
(
(55)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事实与理由:
2013
2013年年77月月2222日日万通进出口公司万通进出口公司因因与案外人广西长与案外人广西长实实商贸有限公司,广西商贸有限公司,广西更更旺旺投资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诉讼事宜向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申请诉中财投资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诉讼事宜向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申请诉中财产保全,被告自愿为产保全,被告自愿为万通进出口公司万通进出口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担保财产为坐落的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担保财产为坐落于凭祥市南山润通国际住宅小区南面的于凭祥市南山润通国际住宅小区南面的59373.0659373.06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因万通进出口公司万通进出口公司错误保错误保全了原告名下的铁矿石,原告提出异议等各项救济程全了原告名下的铁矿石,原告提出异议等各项救济程序,但原告名下序,但原告名下铁矿石铁矿石仍然被查封三年多,后仍然被查封三年多,后经经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20192019))桂桂06020602民初民初10561056号判决书号判决书、、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2020)桂)桂06060202民初民初10561056号民事判决书号民事判决书、、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12021)桂)桂民民申申26272627号民事裁定号民事裁定书确认书确认万通进出口公司万通进出口公司向原告赔偿,因财产保全申请错误造成向原告赔偿,因财产保全申请错误造成1212,,419.99419.99吨铁矿吨铁矿石的贬值损失石的贬值损失380380..5544万万元元。。原告原告随即随即申请强制执行,但截申请强制执行,但截至至目前目前万通进出口公万通进出口公司司名下无可执行的财产,无法履行法院判决的债务。名下无可执行的财产,无法履行法院判决的债务。
三、对公司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三、对公司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上述上述相关的诉讼项目计提减值准备相关的诉讼项目计提减值准备199199万元,冲回减值准备万元,冲回减值准备823.65823.65万元,万元,预计预计影响影响期后期后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增加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增加624.65624.65万元万元。。
特此特此公告公告
9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2021年年1212月月11日日
[2021-10-27]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2021-036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0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15-1 号现代国际大厦 28
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95,137,46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2.871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 人,持有(代表)股份 595,137,464 股,占截止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总股份 1,125,632,068 股的 52.871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566,285,78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19日)公司总股份1,125,632,068股的50.30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持有(代表)股份 28,851,682 股,占截止出席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19日)公司总股份1,125,632,068股的2.5632%。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黄夏、覃锦律师出席会议进行见证。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周异助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10名董事、6 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出席 10 人,杨旭东、韩钢董事因其他公务无法参加本
次大会,特此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 6 人,出席 6 人;
3、董事会秘书黄英强先生出席本次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向广西交通投资
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亿元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4,757,302 99.9667 61,500 0.0333 0 0.0000
关联方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2、 议案名称: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595,075,964 99.9896 61,500 0.0104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年
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595,075,964 99.9896 61,500 0.0104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595,075,964 99.9896 61,500 0.0104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为全资子公 28,790,182 99.7868 61,500 0.2132 0 0
司广西五洲金桥
农产品有限公司
向广西交通投资
集团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申请流动
资金贷款 2 亿元
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2 关于拟注册发行 28,790,182 99.7868 61,500 0.2132 0 0
超短期融资券的
议案
3 关于续聘容诚会 28,790,182 99.7868 61,500 0.2132 0 0
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1年年度
财务报表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
4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28,790,182 99.7868 61,500 0.2132 0 0
“十四五”发展
规划目标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律师:黄夏、覃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www.sse.com.cn)。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10-27]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1-037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星期二)下午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际出席董事 10 人,
分别是周异助、张毅、黄英强、王东、秦炜华、孟杰董事和邵旭东、廖东声、莫伟华、刘成伟独立董事,杨旭东、韩钢董事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孟杰、张毅董事代为参加会议并表决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1.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处置不良债权资产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10-27] (600368)五洲交通: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206元
每股净资产: 4.634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64%
营业总收入: 13.9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86亿元
[2021-10-11]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2021-035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0 月 26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15-1 号现代国际大厦 28 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0 月 26 日
至 2021 年 10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向广西 √
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2 亿
元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3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
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4 关于调整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纸》、《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
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
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公司将提前 5
个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68 五洲交通 2021/10/1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 年 10 月 20 日 9:00—11:00,15:00—17:00。
(二)登记地点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15-1 号现代国际大厦 26 楼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证件资料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持以上证件资料原件(法人股股东营业执照可以复印件加盖公章)直接到公司办理出席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将上述证件原件交会务人员并经律师确认。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但应持上述证件资料原件经律师确认参会资格后出席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邮政编码:530028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15-1 号现代国际大厦 26 楼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李铭森
联系电话:0771-5520235、5525323
传真号码:0771-5520235、5518111
(二)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费用自理。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
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
品有限公司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2 亿
元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3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表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4 关于调整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目
标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0-11]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1-030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星期六)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
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际出席
董事 12 人,分别是周异助、张毅、杨旭东、韩钢、黄英强、王东、秦炜华、孟杰董事和邵旭东、廖东声、莫伟华、刘成伟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2 亿元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方董事王东、秦炜华回
避表决。
2.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关于调整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的议案
拟对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目标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目标为:到 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约 30 亿元,利润总额约 10 亿元,总资产约 300 亿元,其中利
润总额目标由 8 亿元调整为 10 亿元,总资产目标由 200 亿元调整为 300 亿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
[2021-10-11]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1-031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星期六)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
料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6 人,实际
参加表决监事 6 人, 分别是侯岳屏、伍永芳、杨春燕、谢沛锜、何圣、李铭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1.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2 亿元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2 亿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按照签订贷款合同的规定执行。公司与财务公司同为控股股东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方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方监事伍永芳、杨春燕回
避表决。
2.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
[2021-10-11]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1-033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确保公司的年度经营工作顺利进行,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拟采用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方式筹集资金。采用超短期融资券方式融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自身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主体: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金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超过 6 亿元(含 6 亿元)人
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余额不超过 6 亿元,可分期发行;
三、债券期限:不超过 270 天;
四、利率:固定利率,票面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五、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六、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
七、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以及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
八、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通过后两年之内;
九、担保方式:不提供担保;
十、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本次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获得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展具体发行相关事宜。为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将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本次融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规模、期限、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
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
[2021-10-11]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亿元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1-032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向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2 亿元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
本期五洲交通提供担保总金额 20,000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担保总额为
55,500 万元,担保余额为 16,500 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承诺。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公司”)为进一步提高金桥公司的独立融资能力,降低金桥公司的融资成本,促进金桥公司可持续性健康发展,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2 亿元,其中 1 亿元为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 1 亿元为三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拟为此次金桥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2 亿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次数不固定,借款余额不超 2 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按照签订贷款合同的规定执行。
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金桥公司向财务公司融资26,000 万元提供担保后,金桥公司已陆续向财务公司借款共计 12,500 万元。截止目前金桥公司借款余额为 6,500 万元,上述借款清偿期陆续到期。
(二)本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相关签订合同事宜。
(三)公司与财务公司同为控股股东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金桥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 169 号 4 号楼 6 层
法定代表人:黄琛杰
经营范围:销售:食品、木材(以上两项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生鲜肉类、水产品,农副土特产品(限初级农产品)、不再分包装农作物种子、肥料、饲料、纸张、纸浆、糖蜜、桔水、矿产品(除国家专控产品)、有色金属(除国家专控
产品)、钢材;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和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须取得国家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仓储及保管服务(国家有规定的除外);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物流管理咨询服务;农产品的包装,房屋租赁,停车场管理,装卸服务;建筑工程施工(凭资质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货运代理;对市场开发的投资、经营、管理;国内各类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会议会展服务;冷冻、冷藏服务;禽畜批发及销售;保健用品、日用百货、电子产品、纺织品、服装服饰、鞋帽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桥公司经审计的 2020 年度财务状况如下:资产总额 83,787.55 万元,负债总额
56,787.32 万元,净资产 27,000.2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7.78%,营业收入 21,932.10
万元,净利润 1,460.38 万元;
截止 2021 年 8 月 31 日,金桥公司财务状况(未经审计)如下:资产总额 78,194.14
万元,负债总额 49,716.18 万元,净资产 28,477.96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3.58%,营业
收入 13,586.39 万元,净利润 1,477.72 万元,金桥公司借款余额为 37,000 万元。
(二)金桥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 100%。
(三)偿还能力说明
广西金桥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以下简称“金桥市场”)是金桥公司开发建设项
目,该项目分两期建设,总预算投资约 15.26 亿元,截止 2021 年 8 月 31 日已完成
投资约 13.8 亿元。目前一期物业出租率为 90%,二期冷库出租率为 93%,2021 年 1-8
月租金收入为 4,886 万元,同比上涨 26%。
目前金桥公司顺应市场发展要求,多业态、多渠道、多举措搞活园区经营,加快市场提档升级,推进市场的一期升级改造、二期业态调整及三期建设;完善软硬件设施,冷链物流提质增效;外拓市场、内强管控,加快供应链业务转型;持续推进仓库商圈项目,加强金桥品牌建设力度,增强盈利能力;加大销售营销力度,创新招商宣传新思路,发展形势稳步向前。
金桥公司资产负债率逐年下降,且公司历年为金桥公司提供的担保无违约行为,未来经营情况看好,可按期归还该 2 亿元的贷款。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保证担保金额:20,000 万元
(二)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期限:按照签订保证担保合同的规定执行
(四)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资金使用费、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及保证权力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公告费、差旅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 5 号交投大厦 B 座 8 层
法定代表人:覃虹
注册资金:人民币 250,000 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除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公司经审计的 2020 年度财务状况如下:资产总额 1,784,293.85 万元, 净资产
381,426.70 万元;营业收入 61,862.53 万元,净利润 35,666.92 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良好。
五、公司担保暨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截止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51,848.45 万元,贷款余
额为 31,500 万元;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公司在财务公
司共取得贷款 0 万元,共归还贷款 71,000 万元。
六、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条款规定,信贷业务服务收费为: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融资租赁等信贷业务提供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贷款基准利率,且不高于同期财务公司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他任何同信用级别成员单位发放同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
七、董事会意见
本次金桥公司融资 20,000 万元,为流动资金贷款,目的是为金桥公司经营提供流动资金,促进经营业绩增长,公司财务部对此次担保事项作出了肯定的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认为:(一)鉴于金桥公司最新信用等级为 2A 等级,且以前担保期内无任何违约行为,未来的经营前景及现金流较好,可按期归还贷款;(二)金桥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存在提供超出股权比例的担保。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及扶持金桥公司经营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金桥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执行。
八、公司担保情况说明
截止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35,500 万元(含公司
为金桥公司向财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余额 6,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7.5%;担保余额为 16,500 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26,500 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46%;提供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55,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72%,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46,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82%。无逾期担保。
九、上网公告附件
金桥公司 2021 年 8 月份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
[2021-10-11]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1-034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1 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 年 8 月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0 年度收入总额为 187,578.73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163,126.3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73,610.92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3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018 人,其中 4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上年度共承担 274
家上市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31,843.3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与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9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葛兴葳(200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公司这一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韦回奕(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公司这一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田忠志(200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四通新材、宁波继峰、明泰铝业等 10 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葛兴葳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韦回奕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田忠志先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费用为 6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项目费用
为 25 万元,合计费用为 90 万元(含完成该审计工作所涉及的差旅费和税金等全部费用),2021 年度与 2020 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三)本所认定应予以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年
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多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继续胜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因此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聘请 2021 年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秉承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根据其工作效率、审计质量和服务态度,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聘请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选聘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董事会的审议情况及生效日期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
[2021-09-18]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1-029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24 日 15:3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4 日发布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1 年半年
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下午 15:30-17:00 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1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24 日(星期五) 15:3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公司参加说明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周异助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张毅先生,副总经理、总会计师韩钢先生,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黄英强先生将参加此次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1 年9 月 24日 15:30前通过公告后附的联系方式提出所
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投资者可在 2021 年 9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5:30-17:00 通过互联网
登陆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梁芝冬、李铭森
电话:0771-5518383、5525323
传真:0771-5520235、5518111
电子邮件:wzjt600368@sohu.com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8 日
[2021-09-14]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2021-025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15-1 号现代国际大厦 28 楼
公司第二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表人数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93,934,16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2.764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持有(代表)股份 593,934,164 股,占截止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总股份 1,125,632,068 股的 52.7645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566,285,782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月 23 日)公司总股份 1,125,632,068 股的 50.30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持有(代表)股份 27,648,382 股,占截止出席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23日)公司总股份1,125,632,068股的2.4563%。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黄夏、覃锦律师出席会议进行见证。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周异助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9名董事、4 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出席 9 人,秦伟、咸海波独立董事因其他公务无法参加
本次大会,孙泽华独立董事因故无法参加本次大会,特此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 6 人,出席 4 人,林明监事因其他公务、刘仁超监事因故无法
参加本次大会,特此请假;
3、董事会秘书黄英强先生出席本次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593,934,164 100 0 0 0 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韩钢 593,934,164 100 是
2.02 黄英强 593,934,164 100 是
2.03 孟杰 593,934,164 100 是
2.04 秦炜华 593,934,164 100 是
2.05 王东 593,934,164 100 是
2.06 杨旭东 593,934,164 100 是
2.07 周异助 593,934,164 100 是
2.08 张毅 593,934,164 100 是
3、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廖东声 593,934,164 100 是
3.02 刘成伟 593,934,164 100 是
3.03 莫伟华 593,934,164 100 是
3.04 邵旭东 593,934,164 100 是
4、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4.01 侯岳屏 593,934,164 100 是
4.02 伍永芳 593,934,164 100 是
4.03 谢沛锜 593,934,164 100 是
4.04 杨春燕 593,934,164 100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公司“十四五” 27,648,382 100
发展规划报告
的议案
2.01 韩钢 27,648,382 100
2.02 黄英强 27,648,382 100
2.03 孟杰 27,648,382 100
2.04 秦炜华 27,648,382 100
2.05 王东 27,648,382 100
2.06 杨旭东 27,648,382 100
2.07 周异助 27,648,382 100
2.08 张毅 27,648,382 100
3.01 廖东声 27,648,382 100
3.02 刘成伟 27,648,382 100
3.03 莫伟华 27,648,382 100
3.04 邵旭东 27,648,382 100
4.01 侯岳屏 27,648,382 100
4.02 伍永芳 27,648,382 100
4.03 谢沛锜 27,648,382 100
4.04 杨春燕 27,648,382 100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敬业,恪尽职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突出作用。公司对各位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律师:黄夏、覃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14 日
[2021-09-14]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关于投资建设金桥三期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1-028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金桥三期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金桥市场(三期)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投资估算约 29,510.98 万元。
一、项目概述
为完善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以下简称“金桥市场”)的业态和布局,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 2011 年竞拍取得的金桥市场三宗土地(GC2011-080、 GC2011-082、 GC2011-083),共 138.79 亩,作为金桥市场(三期)项目(以下简称“金桥三期项目”,最终项目名称以备案为准),现将启动项目工程建设,进行开发。金桥三期项目投资估算 45,019.17 万元,扣除 2011 年已支出的土地成本 15,508.19 万元,剩余拟建物业的投资估算约
29,510.98 万元。
金桥三期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整合南宁市现有水产批发市场,改善凌乱、规模小、配套设施差、功能不全的状态,顺应南宁市农贸市场发展趋势,有力地推动广西农业及经济的发展。
本次建设开发金桥三期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且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项目基本情况
金桥市场是南宁首个现代化农产品流通市场,由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公司”)建设、开发、运营,项目原规划用地 1474 亩。金桥
一期于 2011 年 7 月开园试业,占地 227 亩,总建筑面积 17.98 万平方米,其中
可售面积 10.85 万平方米,已售 9.49 万平方米,目前主要业态有粮油、茶叶、干杂、副食品、酒水批零结合,配套有餐饮服务、汽车修理、办公及酒店等,出
租率为 85%;金桥二期于 2013 年 7 月开园试业,占地 323 亩,总建筑面积 21 万
平方米,其中可售面积 2.3 万平方米,已售 1.29 万平方米,目前主要业态有蔬菜、水果、粮油批发、冻品、生鲜农贸、冷库仓储及普通仓库,出租率为 95%。
2011 年 11 月,因金桥公司地价款支付问题,由公司竞拍取得金桥市场三宗
土地(GC2011-080、 GC2011-082、 GC2011-083),共 138.79 亩。上述三宗土地原计划作为五洲商贸中心项目,建设五洲电器物流标准仓。后因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等问题,上述三宗土地一直未能办理产权证和开展前期工作。2018 年 2月,上述三宗土地办结《不动产权证书》。为简化项目后续报批手续,2019 年 11
月,GC2011-082 和 GC2011-083 两宗相邻地块办理合宗手续(合宗后 44.96 亩),
取得新的不动产权证。
金桥三期项目总用地面积共 138.79 亩,分为两个独立地块,工程建设预计情况如下:
A 地块:占地 93.83 亩;以水产批发为主,零批商业为辅,配套公寓用房;
拟建设水产交易区、公寓大楼、临街商铺等;投资估算 20171.04 万元。计划 2021年下半年开工,2022 年完工并投入使用。
B 地块:占地 44.96 亩;集中承接金桥二期搬迁的粮油物流仓储业务,配套
办公及酒店式公寓;拟建粮油物流仓储、酒店公寓楼等;投资估算 9339.94 万元。计划分两阶段建设。第一阶段先建设粮油区和配套设施,规划的酒店公寓暂不建设,2021 年下半年开工,2022 年完工并投入使用;二阶段拟建酒店公寓,根据市场需求开工建设,建设期 1 年。
三、对公司的影响
南宁市农产品批发市场需求目前仍比较旺盛,而目前金桥市场业态已基本饱和,需进一步扩大规模和完善市场业态和布局。根据金桥市场的业态补充、调整和优化,对金桥三期项目进行开发,可形成一、二、三期联动、互补效应,增强金桥市场的竞争力。
金桥三期项目税后财务净现值 8,332.94 万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 5.45%,
税后动态投资回收期 18.62 年。
四、项目风险分析及防控措施
(一)市场风险:目前南宁的水产品仍有多个市场,抢夺市场份额的竞争态势依然存在,如市场不能满足商户和消费者的需求,将会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防范措施:金桥市场作为广西粤桂合作经营的典范项目,金桥三期项目建成后,汇合前两期将成为西南综合性最高,交易量最大,设施最完备,技术最先进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因此,市场竞争力较大,市场风险较小。
(二)经营管理风险:金桥三期项目使金桥市场规模扩大、业态丰富,对经营
管理水平有了更高的要求,如经营管理不善,可能导致预期收益难以实现,无法获得投资回报。
防范措施:金桥三期项目是在金桥市场一期、二期成熟运营的基础上进行开发。金桥市场在项目开发及运营均有一定的经验积累,基本可以防范经营管理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
[2021-09-14]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1-027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结束后,在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15-1 号现代国际大厦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
会议材料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6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6 人, 分别是侯岳屏、伍永芳、杨春燕、谢沛锜、何圣、李铭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副主席的议案
经选举,侯岳屏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伍永芳先生当选公司第
十届监事会副主席。任期自 2021 年 9 月 13 日起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完
成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
[2021-09-14]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1-026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后以
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际出席董事 12 人,分别是周异助、杨旭东、张毅、韩钢、黄英强、王东、秦炜华、孟杰董事和邵旭东、廖东声、莫伟华、刘成伟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周异助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杨旭东先生、张毅先生当选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 2021 年 9 月 13 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设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其工作小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韩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黄英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并兼任董事会秘书,任期
自 2021 年 9 月 13 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关于委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委任梁芝冬女士、李铭森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 2021 年 9
月 13 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关于启动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三期)工程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
[2021-09-08]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1-024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换届选举,近日公司工会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民主选举,何圣先生、李铭森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个人简历公告附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选举的 2 名职工监事将与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4 名监事共同组成第十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组成第十届监事会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8 日
附件: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以姓氏拼音为序)
何圣简历
一、基本情况
何圣,男,1983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法学专业,
经济学学士,大学本科学历。
二、工作经历
2009 年 2 月至 2013 年 7 月,就职于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任海外市
场部市场专员职务;
2013 年 8 月至 2017 年 3 月,就职于广西南宁玉柴马石油润滑油有限公司,
任董事会秘书职务;
2017 年 4 月至 2019 年 4 月,就职于广西玉柴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任法务总
监职务;
2019 年 4 月至 2019 年 11 月,就职于广西玉柴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
裁兼法务总监职务;
2019 年 11 月至 2020 年 5 月,就职于广西玉柴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任总法
律顾问职务;
2020 年 5 月至今,任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经理(主持全
面工作)。
李铭森简历
一、基本情况
李铭森,男,壮族,1989 年 1 月生,中共党员,金融工程专业,经济学学
士,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师。
二、工作经历
2011 年 7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投资管
理员;
2015 年 3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证券管
理员;
2016 年 3 月至 2019 年 10 月任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副经
理;
2019 年 10 月至今任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经理;
2015 年 4 月至今兼任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2021-09-01]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关于股东大会取消部份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2021-023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份议案并增加临时
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 年 9 月 13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68 五洲交通 2021/8/23
二、 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根据股东推荐,变更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人选的议案》。故此取消《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中第 4.02 刘仁超”子议案,并增加“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中第 4.02 伍永芳”子议案。
1. 提案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延期召开通知。持有 36.45%股份的股东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2021 年 8 月 30 日提出修改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
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序号 议案名称
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02 伍永芳
上述临时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发布的《五洲交通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21-022)。
三、 除了上述取消并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
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 15 点 0 分
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15-1 号现代国际大厦 28 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13 日
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报告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8)人
2.01 韩钢 √
2.02 黄英强 √
2.03 孟杰 √
2.04 秦炜华 √
2.05 王东 √
2.06 杨旭东 √
2.07 周异助 √
2.08 张毅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4)人
3.01 廖东声 √
3.02 刘成伟 √
3.03 莫伟华 √
3.04 邵旭东 √
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4)人
4.01 侯岳屏 √
4.02 伍永芳 √
4.03 谢沛锜 √
4.04 杨春燕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纸》、《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公
司将提前 5 个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
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 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报告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01 韩钢
2.02 黄英强
2.03 孟杰
2.04 秦炜华
2.05 王东
2.06 杨旭东
2.07 周异助
2.08 张毅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廖东声
3.02 刘成伟
3.03 莫伟华
3.04 邵旭东
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01 侯岳屏
4.02 伍永芳
4.03 谢沛锜
4.04 杨春燕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9-01]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1-022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临时)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星期二)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及会议材料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6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5 人, 分别是侯岳屏、杨春燕、谢沛锜、林明、梁芝冬,刘仁超监事授权委托杨春燕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进行表决。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1.公司关于变更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人选的议案
根据股东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来函,推荐伍永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不再推荐刘仁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伍永芳先生同意被提名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伍永芳先生简历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1 日
伍永芳先生简历
一、基本情况
伍永芳,男,1973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国际经济贸易专业、
公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二、工作经历
2001 年 12 月至 2002 年 6 月任广西路桥总公司贵港西环南环公路施工总项
目经理部,任内业组组长;
2002 年 7 月至 2004 年 2 月,借调至广西交通基建管理局百色至罗村口高速
公路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任监理处监理工程师;
2004 年 3 月至 2009 年 2 月,借调至广西交通基建管理局百色至罗村口高速
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任合约部副主任、主任(从 2004 年 6 月起任合约部负责人);
2009 年 3 月至 2010 年 7 月任广西金港、金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任工程部
副部长、合同计划部部长;
2010 年 08 月至今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审计部副部长,一直从
事集团公司企业内部监事、审计工作。
三、兼职情况
2010 年 8 月-2020 年 2 月曾兼任广西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广西交投物流
有限公司、广西八达交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交投资产有限公司、广西交投柳州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广西交投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广西交投河池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广西柳桂高速公路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千山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西万山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西桂山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西桂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西凤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西龙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西吉泰投资有限公司、广西金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富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西河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西阳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西桂海高
速公路有限公司等公司监事会主席;2013 年 5 月-2020 年 1 月任北部湾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021-08-25]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2021-021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
一、 原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 年 8 月 30 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68 五洲交通 2021/8/23
二、 股东大会延期原因
根据股东推荐,变更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因此需对《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中第 4.02刘仁超”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对监事候选人更换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尚未完成。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换届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决定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延期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
三、 延期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延期后的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 15 点 00 分
2. 延期后的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13 日
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3. 延期召开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其他相关事项参照公司 2021 年 8 月
13 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四、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530028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15-1 号现代国际大厦 26 楼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李铭森
联系电话:0771-5520235、5525323
传真号码:0771-5520235、5518111
(二)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费用自理。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2021-08-21]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关于收到股权转让价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1-020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权转让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权转让前情概述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洲交通”)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开挂牌转让广西洲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祺公司”)100%股权和钦州钦廉林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廉公司”)100%股权。上述股权资产已在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挂牌转让,公开征集受让方。
2020 年 7 月 6 日,上述股权资产由广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
集团”)摘牌。公司与地产集团已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按合同约定,地产集团已支付转让价款6,267.34万元(其中钦廉公司全部转让价款1,810.02万元,
洲祺公司转让价款首付款 4,457.32 万元)。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 日完成洲祺
公司、钦廉公司工商变更登记。
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挂牌转让广西洲祺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五洲交通关于挂牌转让钦州钦廉林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五洲交通关于挂牌转让广西洲祺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钦州钦廉林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五洲交通关于挂牌转让广西洲祺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钦州钦廉林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完成的公告》、《五洲交通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补充公告》。
二、股权转让价款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地产集团还款 45,230.13 万元,其中洲祺公司股权转让价款
10,400.40 万元,承接洲祺公司债务 18,919.79 万元,承接钦廉公司债务款14,262.82 万元,以及本次还款额相应的利息 1,647.12 万元。剩余债务款77,426.08 万元将按《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时间内归还。
公司将密切关注并督促地产集团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金及利息,防止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1 日
[2021-08-13]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2021-018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8 月 30 日 15 点 0 分
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15-1 号现代国际大厦 28 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8 月 30 日
至 2021 年 8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报告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8)人
2.01 韩钢 √
2.02 黄英强 √
2.03 孟杰 √
2.04 秦炜华 √
2.05 王东 √
2.06 杨旭东 √
2.07 周异助 √
2.08 张毅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4)人
3.01 廖东声 √
3.02 刘成伟 √
3.03 莫伟华 √
3.04 邵旭东 √
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4)人
4.01 侯岳屏 √
4.02 刘仁超 √
4.03 谢沛锜 √
4.04 杨春燕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纸》、《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广西五洲交通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材
料公司将提前 5 个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
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68 五洲交通 2021/8/2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 年 8 月 24 日 9:00—11:00,15:00—17:00。
(二)登记地点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15-1 号现代国际大厦 26 楼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证件资料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持以上证件资料原件(法人股股东营业执照可以复印件加盖公章)直接到公司办理出席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将上述证件原件交会务人员并经律师确认。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但应持上述证件资料原件经律师确认参会资格后出席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邮政编码:530028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15-1 号现代国际大厦 26 楼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李铭森
联系电话:0771-5520235、5525323
传真号码:0771-5520235、5518111
(二)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费用自理。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3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
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报告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01 韩钢
2.02 黄英强
2.03 孟杰
2.04 秦炜华
2.05 王东
2.06 杨旭东
2.07 周异助
2.08 张毅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 刘成伟
3.03 莫伟华
3.04 邵旭东
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01 侯岳屏
4.02 刘仁超
4.03 谢沛锜
4.04 杨春燕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
[2021-08-13]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1-017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星期四)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
材料于 2021 年 8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6 人,实际
参加表决监事 6 人, 分别是侯岳屏、刘仁超、杨春燕、谢沛锜、林明、梁芝冬监事。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一、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为: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组成方案及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监事4名、职工监事2名共6名监事组成,
其中设监事会主席 1 名,副主席 1 名。现拟提名(以姓氏拼音字母为序) 侯岳屏、
刘仁超、谢沛锜、杨春燕为监事候选人;2 名职工监事将经公司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之日止。
表决结果:
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其中:
1.同意提名侯岳屏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同意提名刘仁超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同意提名谢沛锜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同意提名杨春燕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3 日
附件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
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以姓氏拼音字母为序)
一、侯岳屏先生简历
(一)基本情况
侯岳屏,男,1977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助理会计师。
(二)工作经历
1997 年 9 月至 1999 年 9 月任北京同仁堂中药提炼厂财务科职员;
1999 年 10 月至 2001 年 11 月任北京同仁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
2001 年 12 月至 2006 年 9 月任北京同仁堂麦尔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
经理;
2006 年 10 月至 2013 年 11 月任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2013 年 12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助理;
2016 年 8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
(产权部)总经理助理;
2017 年 3月至今任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三)兼职情况
2015 年 3 月至今任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7 年 2 月至今任宁波北仑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事,浙江温州甬台温高
速公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017 年 12 月至今任湖北鄂东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监事;
2018 年 6 至今任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二、刘仁超先生简历
(一)基本情况
刘仁超,男,1970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金融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
经济师。
(二)工作经历
1994 年 07 月至 2003 年 11 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柳江县支行会计、副主任、行
长助理、副行长;
2003年11月至2007年06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崇左分行筹建工作组成员、经营核算部经理;
2007 年 06 月至 2011 年 08 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广西玉林分行行长助理、副行
长、党委委员;
2011 年 8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区分行财务会计部/三农核
算与考评中心副总经理;
2013 年 3 月至 2014 年 1 月任广西铁投吉大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2014 年 1 月至 2018 年 03 月任广西铁投吉大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
2018 年 4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广西铁投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8 年 7 月至 2019 年 03 月任广西铁投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长;
2019 年 4 月至 2019 年 10 月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支部副
书记;
2019 年 11月至今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外派监事会工作处主席(按集团公司中层正职管理人员管理);
2020 年 6月至今任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会副主席。三、谢沛锜先生简历
(一)基本情况
谢沛锜,男,1988 年 7 月出生,获市场营销硕士学位。
(二)工作经历
2013年9月—2015年12月,在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16 年 1 月—2018 年 11 月,任职于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
部,负责法律事务合规管理工作;
2018 年 12 月至今,任职于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
营部(董办),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兼任重庆成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事;
2020 年 6 月至今任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四、杨春燕女士简历
(一)基本情况
杨春燕,女,1982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财务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会计师。
(二)工作经历
2005 年 5 月至 2007 年 11 月任柳州采埃孚机械有限公司出纳、费用会计、
税务会计;
2007年11月至2009年1月任广西玉林市威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2009 年 2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广西有色金属集团通成达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
副经理;
2011 年 8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广西高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财务副经理
(其中,2011 年 8 月至 2013 年 5 月借调至广西交通实业有限公司任会计,2013
年 5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广西高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
2016 年 5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广西高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副主任;
2016 年 7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广西交投商贸有限公司审计专员;
2019 年 8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广西交投商贸有限公司业务内勤;
2020 年 1 月至今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外派监事会工作处专职
监事;
2020 年 6 月至今任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2021-08-13] (600368)五洲交通:五洲交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1-016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星期四)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与会议材
料于 2021 年 8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际出席董
事 12 人,分别是周异助、韩道均、张毅、韩钢、黄英强、林森、王东、杨旭东董事和赵振、秦伟、咸海波、孙泽华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一、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组成方案及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拟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非独立董事 8 名、独立董事 4 名共
12 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2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核,拟提名(以姓氏拼音字母为序)韩钢、黄英强、孟杰、秦炜华、王东、杨旭东、周异助、张毅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拟提名廖东声、刘成伟、莫伟华、邵旭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资格,4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之日止。
其中,
1.同意提名韩钢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同意提名黄英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同意提名孟杰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同意提名秦炜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同意提名王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同意提名杨旭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同意提名周异助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同意提名张毅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同意提名廖东声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同意提名刘成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同意提名莫伟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同意提名邵旭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公司《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3 日
附件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以姓氏拼音字母为序)
一、非独立董事
(一)韩钢先生简历
1、基本情况
韩钢,男,1976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政治经济学专业,获工程硕士,
正高级会计师。
2、工作经历
1998 年 7 月至 2001 年 7 月任广西区交通基建管理局科员;
2001 年 7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广西区交通运输厅财务处科员;
2004 年 9 月至 2007 年 10 月广西区交通运输厅财务处副主任科员;
2007年10月至2009年8月任广西区交通运输厅财务处主任科员(其间:2008
年 1 月至 2009 年 2 月挂职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客户一处、金融合作处处长助
理);
2009 年 8 月至 2009 年 10 月任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9 年 10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2 年 10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广西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总会计师;
2015年4月至2018年6月任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2017 年 5 月免)。
2018 年 6 月至今任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公司
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二)黄英强先生简历
1、基本情况
黄英强,男,1981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在职研究
生学历,高级工程师。
2、工作经历
2003 年 7 月至 2006 年 7 月任广西南宁高速公路管理处伶俐管理所养护股技
术员、副股长、股长;
2006年7月至2008年10月任广西南宁高速公路管理处宾阳管理所副所长;
2008年10月至2009年1月任广西南宁高速公路管理处南环管理所副所长;
2009 年 1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广西南宁高速公路管理处伶俐管理所副所长;
2009 年 8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
司宁安分公司经理;
2011 年 10 月至 2012 年 10 月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养护部经理;
2012 年 10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
2014 年 7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来宾至马山、马山至平果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广西红河、正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6 年 7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2017 年 5 月任)。
2018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7 年 5 月任)、总法律顾问(2020 年 12 月任)。
(三)孟杰先生简历
1、基本情况
孟杰,男,1977 年 10 月生,中共党员,工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2、工作经历
现任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分析师;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曾任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管理一部总经理;曾兼任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
3、兼职情况
兼任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
(四)秦炜华先生简历
1、基本情况
秦炜华,男, 1976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国际投资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高级经济师。
2、工作经历
2009 年 12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经
理(其间:2015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1 月挂任广西钦州市灵山县委常委、副县长)。
2019 年 3 月至今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部长。
3、兼职情况
2013 年 5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五)王东先生简历
1、基本情况
王东,男,1980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高
级会计师。
2、工作经历
2002 年 7 月至 2003 年 8 月任中国铁通柳州分公司会计;
2003 年 8 月至 2006 年 8 月任中国铁通广西分公司财务部业务主管;
2006 年 8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中国铁通南宁分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2007
年 5 月任);
2008年3月至2008年5月任中国铁通广西分公司会计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2008 年 5 月至 2008 年 9 月自谋职业;
2008 年 9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融资主管;
2010 年 5 月至 2010 年 7 月在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
2010 年 7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来宾至马山、马山至平果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
挥部副指挥长,广西红河、正和(2010 年 8 月任)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2 年 7 月免)、总会计师;
2016 年 1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广西乐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总会计师,乐业至百色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广西交通投资集团百
色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17 年 2 月任,2018 年 1
月免)。
2018 年 2 月至今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三、兼职情况
2017 年 5 月至今任云南富那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2018 年 2 月至今任广西红河、正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来
宾至马山、马山至平果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
2021 年 6 月至今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中心副主任。
(六)杨旭东先生简历
1、基本情况
杨旭东,男,1973 年 12 月出生,路面工程专业,获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2、工作经历
1999 年 8 月至 2000 年 2 月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国内项目部项目经理;
2000年3月至2004年5月任广西柳桂高速公路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04 年 5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广西柳桂高速公路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2009年7月至2015年9月任广西柳桂高速公路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 2010 年起兼甬台温公司董事;
2006年4月至2012年12月长安大学道路与铁道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工学博士学位;
2015 年 9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广西桂林公路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兼
任广西五洲公司董事;
2016 年 11 月至 2017 年 06 月任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
理助理,兼任广
[2021-08-13] (600368)五洲交通: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575元
每股净资产: 4.471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05%
营业总收入: 9.3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0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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